第1章 导论第2章 从早期经济增长到现代经济增长第3章 现代经济增长中效率提高的源泉第4章 我国工业化的曲折道路和粗放增长模式存在的问题第5章 粗放增长模式的延续:出口导向战略第6章 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22
(1)同紧缩性的总量政策相配合,进行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要进行成本会计制度和税收体制的改革,严格规定各种费用的开支范围,重新审议税种税率,建立强有力的国税征管体系,制止目前严重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在财政体系方面,可以考虑将烟税、酒税等大宗收入上划为中央专享税,大幅度提高城镇土地使用费作为地方新财源;各级地方政府预算的收支差额,由中央财政用定额补贴和专项补贴的形式加以弥补;建立经常性收支和投资性收支分列的复式预算制度,建立财政政策性融资体系。在金融体系方面,首先要实行中央银行垂直领导体制,人行分支机构应成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在中心城市建立,而与当地政府完全脱钩,负责一定经济区域的宏观调节和金融机构管理;继续调整存贷款利率,增强利率参数对资金供求的调节作用。在外贸体制方面,在上收外贸管理权的同时,拉平各地区间外汇留成率,调整汇价,并把外汇调剂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连通,以发挥汇率参数的调节作用;清理针对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按行业原则强化出口刺激和进口管理。
(2)推进企业改革。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是,10年来虽然发布了许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规定,采取了利润留成、企业承包、部门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并没有能够像《决定》所要求的那样“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现行的部门承包和企业承包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决定》所指出的“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的格局,并不能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生产、销售的自主权和承担完全的责任。同时,所谓“工资同‘效益’(产量、产值和利税)挂钩”的办法既不符合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实践中也证明有种种弊端。所以,现行的承包制必须加以完善,通过变“基数”为“系数”和行业标准化等步骤,使国营企业的承包逐步规范化为利税分流、照章纳税、税后还贷、按盈取奖的适合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企业财务体制;继续进行大型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在商品价格体系大体理顺以后加以推广。
(3)有步骤地进行价格改革和推动市场的形成。对于现行价格“双轨制”的严重弊端,目前多数人已取得共识,问题是我们究竟应当用什么办法实现双轨合一,是用全面恢复物资调拨或规定最高限价的办法基本上取消议价的一轨,还是用“调”或“放”的办法把“计划价格”的一轨大体提高到均衡价格的水平,使双轨价格的差别在事实上趋于泯灭?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只有价格体系合理化,商品经济才能有效运转,因此,我们应当采取后一种办法。而且当前市场疲软,正是进行价格改革的有利时机。当然,由于不少短缺产品的供需弹性很小和由庞大的结余购买力反映的潜在需求仍然十分旺盛,价格改革也必须有步骤地进行。我认为,当前可以把产品区分为三类:对极少数生活必需品,实行定价限量供应,亏损由国家补贴;对于非必需的消费品,如彩电,完全可以在征收消费税的条件下将价格放开,国家运用税收等手段进行中长期的供求调节;对于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生产资料价格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和“放”两种办法处理:平价同议价差距较大和供需弹性太小的品种,一般要采取先调后放的办法,在平、议价差距缩小,供求趋于协调的情况下再考虑放开。除货物价格外,某些要素价格如资金价格(利率)也应有步骤地合理化。
当然,价格的合理化只是竞争性市场形成的必要前提而不是它的充分条件。为了促进竞争性市场的发育,还要配套地做许多其他方面的工作。在流通组织方面,首先应当下大力气改革物资供应方式,把原来的调拨供应渠道改造成为以有资格限制的商品交易所为枢纽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加强公平竞争的立法和执法,消除对一般商品的经营垄断和其他的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9.采取这种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策略的好处是,它既有助于克服眼前由现实购买力不足引起的困难,又能通过经济机制的改善,使经济结构和经济效益有明显的改善,从而消除通货膨胀和经济困难的深刻根源。当然,实施这种设想也不是没有困难和风险的。它的主要困难和风险可能在于:强化竞争会使现有利益格局发生变动,因而出现某些社会问题;同时,任何不谨慎的措施都会诱发潜在购买力出笼,出现抢购风潮。不过,要从延续多年的“一收就滞,一放就胀”的“怪圈”中脱身,舍此恐怕别无他途。而且,可能发生的上述严重问题是完全可以依靠细致的准备工作,周密的实施方案设计,采取某些疏导、缓冲和防范措施加以防止和克服的。而管住总量和放开市场的“两手政策”是提高效率、防止陷入“滞胀”的有效手段,是早经战后各国反通货膨胀的历史所反复证明了的。这对中国也并不例外。
10.任何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都必定有市场。在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中,市场都会是稀缺资源的基本的配置者,因而也可以叫作市场经济。应当说,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兼容,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几年前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正像“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基础不同”一样,市场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有物。至于经济的计划性和经济的市场性,本来不是同一层次上的问题,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互为盈缺的“太极图”式的关系。按照列宁的说法,“经常地、自觉地保持平衡,实际上就是计划性”。至于一个社会主义经济采用什么手段来保持平衡,在多大的程度上依靠行政手段和在多大的程度上依靠市场机制,以及可否把“行政指导”同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等,完全是另一层次问题。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所否定的传统僵化模式下,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直接管理经济,忽视和排斥市场的作用,然而并没有因此而加强经济的计划性,相反却一再发生大起大落的波动。改革以来,虽然指令性计划体制已经在一些领域被打开了缺口,但国内统一市场并没有建立起来,更谈不到发挥稀缺资源配置者的作用,所以,近年来出现的经济混乱也很难归咎于市场。恰恰相反,正如党的十三大批准的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所说,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体制下,“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实现这个目标是一个渐进过程,必须为此积极创造条件。”[2]我想,这也为新阶段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工作指出了努力的方向。
[1] 这是本书作者1989年11月27—28日在《改革》杂志主编蒋一苇主持、首都经济学界和有关部门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参加的一次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发表于《改革》1990年第1期;又见《吴敬琏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94—102页。
[2] 赵紫阳(1987):《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1987年11月4日。
近中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整体性设计[1]
(1993年7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在整体改革思路的指导下,经过三年的工作,已经就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作出了单项改革方案的设计;国有大中型企业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也处于总结汇总的阶段。1993年5—6月,课题组在这些单项改革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近期和中期改革配套方案进行了综合讨论,下面是这一讨论的纪要。
一、经济形势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992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失误的根源何在?
1.由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赤字膨胀和金融危机
——1991年后半期及1992年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掌握较松,经金融体系的放大作用后,社会上货币量过大,推动了经济过热和不正常的预期。中央银行系统内存在的利润驱动使它未能充分行使有效的总需求管理。
——股市及房地产的收益率过高(管理与市场发育都有缺陷)和“泡沫化”发展,导致社会对直接融资过高的收益率预期和资金大量涌入投机活动。
——银行体系在1992年对资金来源与运用产生了高预期,在货币政策收缩后存款增长率下降,于是支付出现困难。
——财政收入不足,公开性和隐蔽性赤字继续扩大,造成极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2.在国有企业尚未充分搞活、民众对国有企业的信心下降的同时,由于所有权约束的不落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缺乏活力仍主要是由于行政性束缚过重和内在激励不足。
——企业产权界定不清和无人负责,使产权受到多种方式的侵犯,对企业经营的约束机制模糊不清。
——统计口径上的缺陷和政策待遇都不利于国有企业,造成对公有制的信心急剧下降,出现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争先瓦解国有企业的现象,进一步恶化了国有企业的绩效。
——大量的国有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理顺产权关系不能完整地建立约束机制。
——搞“股份化”的目的过于偏重筹集新的资金及通过上市去支配溢价发行所产生的权益,股市存在畸型。
3.税收体制已不适应经济状况,财政能力薄弱、僵化
——财政无力支持相当一部分政府支出,转而采用让政府及其下属单位自己“创收”的扭曲做法,导致政府行为商业化(腐化)。
——一部分银行贷款用于财政性开支,增加了开展金融改革的难度,也使宏观控制的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经常出现扯皮现象。
——政府人员工薪过低,大量出现以权牟利,导致该放权的不放权,行政腐败加剧。
——如果把财税改革同加强集中连在一起,则改革会遇到地方政府的较大抵制和反对。
4.中央—地方政府事权未能合理设置,使宏观经济管理一直缺乏坚实基础
——中央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行动迟缓。地方则积极试点和力求扩展。如果保持这种格局,加快改革很容易被理解为自下而上地冲破中央的领导和管理。
——地方在冲击旧体制的同时,也在冲击统计、报告甚至基本的财务纪律,特别是金融和财税制度。这将从根本上损害宏观经济管理的信息基础。
——地方党政的选举制的发展,已使地方领导以发展当地经济和福利为根本目标,中央宏观当局(财政部、国税局、中央银行)分解下去的宏观经济总量管理职能(特别是防止“过热”)不再能够有效地行使。
——财税体制和结构的扭曲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扭曲。地方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对地方银行、税务局的干预需予以扭转。
二、解决问题的主导思想和利益安排
第一,需要在精心设计的中期改革规划的指导下,大胆地推进改革,使近期的措施与中期改革的整体设计一致起来,防止发生反复和冷热循环。
第二,建立市场经济的组织结构含有大量的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应及时把集中宏观(总量)调控权与下放微观管理权结合起来,把精简政府机构与创造新的实业(和事业)机会结合起来。再拖下去就会丧失权力与利益补偿式调整的余地。
第三,应把自下而上(bottom-up)的改革与自上而下(top-down)的改革结合起来,扭转中央对改革的指导薄弱无力的局面。如果继续采取当前以自下而上为主的改革方式,在政治上和宏观经济管理以及法律规范诸方面都会不断出问题。
第四,地方党政领导的选举制正在对地方干部的目标和行为发生深刻的影响。在权衡取舍的考虑之中,应把那些与地方性目标联系紧密的事权(含改革权)大幅度地下放给地方(包括地方财政、交通、城建、房改、社会保障、环境、教育及亏损企业的整改等),与此同时,调整那些不适于由地方政府行使的职能。在这种调整之后,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逐步推行直接选举制。
第五,市场经济也有不同的模式,我国在引入基本的市场制度后也需要对模式作出选择,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
——英美式的市场经济(“个人主义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注重产权制约,靠法治解决争端;劳动力流动性大;企业以短期赢利为目标,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我积累和直接融资;银行以利润为准则,一般不与客户企业共担风险;股市作用大;收入分配差距大。
——日本(亚太)式市场经济(“社团主义的市场经济”)——以日本式的“儒教”哲学为基础;大企业实行相互持股制;产权制约作用较弱;注重用改善人际关系解决争端;“主银行”在经济和企业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银行与客户企业生死与共;职工对企业有归属感,相当程度上的终身就业制;股市作用相对较小;收入分配差距小。
——德国式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注重社会“秩序”;发挥大银行的作用;实行职工参与决策制度;强调收入分配的公正性和社会化福利。
日本式市场经济已在绩效上超越了欧美,战后亚太新兴工业化经济(NIEs)运用日本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我国流行的改革思想受到英美式市场经济的较大影响。
我国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在不少方面更接近亚太国家和地区,需要深入研究,冷静取舍,特别是产权关系、银行及资本市场模式、就业与劳资关系模式等。
第六,强化改革设计工作。
三、重点领域的改革方案
1.金融体系
——中央银行只负责掌握货币政策和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督;缩小人员规模,只在若干个大区中心城市设分行;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开支来源于财政预算,收支全部上缴;在按真正的中央银行的要求改组机构后,多余的人、财、物转移到商业银行、长期储蓄银行或国税征管机构(真正的国税局)。
——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管理上强化对利率杠杆和利率为基础的间接调控工具的运用。
——中央银行加强对基础货币和利率、汇率的调节。成立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中央银行代表、政府部门代表和专家三方组成),负责作出对货币形势的判断和提出重大政策建议。
——中央银行通过对国库券的吞吐,逐步形成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对短期货币供应量的调节机制。
——中央银行要对专业银行进行调节、指导、监督和稽核。其中信贷规模和再贷款两项调节只针对专业银行总行。专业银行自行保证支付能力,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流动性和审慎性进行连续的监督和指导。
——专业银行尽快实现向商业银行的转轨,另建开发投资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等政策性融资银行,缩小政策性贷款规模;以上各类银行可按大区设跨省的区域总部,减少与地方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平行性。
——强化专业银行的责任(为保护国内企业及居民对专业银行支付能力的信心,中央银行不再以M0为货币政策目标,而要注重控制M1和M2)。同时,只有强化专业银行的垂直管理,才能保证强化业务规章及财务纪律。
2.财政税收
——税收改革的目标定为:总税收占GDP的25%(目前占17%)。
——全面推行增值税(VAT),将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为不超过3个(现有12个);并以企业成本真实化的改革为基础扩大增值税的税基。
——在个人收入的征税方面,推行工薪预扣税(payroll tax)。
——推行分税制和划分税收征管,设立国税局和强化中央税的征管,下放地方税的立法与征管。
——在中央税收收入份额加大的同时,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式化拨款进行转移支付,扩大地方预算支出的权力。
——国务院成立阶段性税收改革领导小组。
3.在维护和改进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公司化(corporatization,或称法人化),理清产权关系
——国有制大中型企业逐步转为公有制机构持股。
——解决公有制企业的过度负债经营,进行股本—债务的重新安排(股权换债权)。
——在企业进行公司化的同时,把它们对职工的社会保障职能转出,建立公积金基金。
——企业职工的股权可在总资本的20%以内考虑。
——转变的顺序是关键:大中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包括债务—股权的重组和社会性职能的移出)→实行法人股上市(通过目前的网络系统),不增资,初步形成市场评价→向本公司职工扩股增资→上市,不增资→允许扩股增资。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概念:公司化≠股份高度分散化
上市≠增资
4.创建符合国情的资本市场和不动产市场
——股票交易及股本融资应建立在对企业绩效的市场评价的基础上。在开始阶段应以创建市场评价机制为中心,随后逐步扩大股本融资。
——使上海、深圳股市及STAQ、NET两个网络系统全国化;通过扩大上市量使股价降温,放掉经济泡沫中的空气。
——扩大公司化及股权上市转让(不增资),主要通过法人股在网络内(STAQ和NET)的转让交易。
——在网络市场上创办非连续式交易,以打断投机时间链。
——在做好城市初步规划的基础上,采用拍卖方式扩大批租。对批租批量设置最低比例限制。
5.大幅度加速住房商品化和职工保障体系的建设
——应认识到:(1)靠双轨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过渡,需几代人时间,跟不上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2)国家及国有企业在总量上已分给职工的住房,房产权是虚置的;(3)国家已承诺的社会保障,是不可能收回的,过大地调整现存利益在政治上也是艰难的;(4)国家不具备经济实力搞普遍的、均等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也不宜于采用福利经济的模式,只能在既成事实的基础上改造机制;(5)住房与保障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工资制度改革(企业劳动成本的真实化)结合起来。
——分级、分类实行一步法的住房私有化。
——养老与医疗保险采用个人账户为主、国家保险只占很小比重的办法。
——采用“倒算账”的办法承认职工已取得的住房和保障权益,并纳入新体制项下的权益。
——在公司化的同时,把社会保障功能从企业移出,将保障基金(不论是否实际存在)转为一种公有制股权。
——失业保险的来源取自工薪预扣税。
——持股公司安排养老和医疗保障基金,在现收现付制与积累预筹制之间做渐变转换。
新加坡在中央公积金(CPF)的设置上创造了适合于东方民族特点和发展初期的成功模式。近来智利对于如何实施又有新的经验足资参考。
6.价格改革与产品市场
在商品市场上,价格改革已获得很大的进展,但距离价格体系能实现优化配置资源的境界(一般均衡)还有相当的距离。进一步的改革应在以下方面进行:
——对应放开尚未放开的价格进行调整或放开;
——减少行政上对市场的干预、限制和分割;
——削弱垄断、强化竞争;
——改革成本会计制度及税基计算统一化;
——统一对外部(负)效应的收费。
价格改革不能因通货膨胀而放慢,遏制通货膨胀不能靠人为压制价格,因为其长期效果是更为难办的财政、更难控制的货币供应量和地区差别扩大等矛盾的激化。
四、中期改革配合关系的若干要点
1.税收改革、强化财政能力是政企行为规范化及金融改革的重要前提只有加强了税收,政府才能承担:
——应由政府承担的政策性开支,不推给他人;
——满足政府机构的经费并为政府公务员提供正当的激励机制,不搞“全民经商”。
——为转出政府机构的多余人员配置一定数量的资金。
——一定程度上的以俸养廉。
——使财政在总需求调节上具有灵活性。
这样,政企分开、防贪反腐和金融改革(商业银行的发展)才可能顺利。
2.企业、银行、国有制三项改革的配合
企业改革有三大难题:
——资本产权的运作方式和所有权制约经营的操作方式存在重大缺陷。
——国有企业普遍注资(资本金)不足,过度依赖信贷,成为财务软约束的重要原因。
——社会保障功能在企业内,现收现付。
配合改革的办法:
——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改革包括:公司化、公有机构持股、公有企业交叉持股、混合所有制、部分的职工持股和出让中小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中期内机构持股会起较重要的作用。
什么样的机构适宜于充当持股者?
——考虑到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及日本在间接融资为主的条件下形成的主银行(mainbank)制度,可能的出路是国有企业将一部分过度借贷转为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同时国家把一部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股本转为对国有银行的股本,对国有银行作内部改组。这将形成与日本模式相近的银行—企业关系。
——社会保障职能从企业移出,则已承诺保障义务会与产权的分派相联系;今后的积累预筹的资金也将以金融方式转为公积金基金的投资。
3.公司化与股市
公司治理制度(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法人治理结构,指所有者、所有者代表、经理之间相互制约的制度)是大中型企业的较健全的组织形式,亦是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可取方向之一。难点在于,公司的市场价值、当前绩效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是直接或间接地由股票市场来评价的,股市在评价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了直接融资的职能。而目前我国的股市出现投资与投机倒置,即只顾追求投机收入(“抢帽子”)而使股价完全背离了对公司的市场评价。
西方国家的股市在这方面也不甚成功,它们很不稳定、短期性投机过多,易于造成泡沫经济;企业所有权的频繁易手也不利于股东及企业行为的长期化。目前西方亦注重使企业、股东、股市的运作行为长期化。
我国股市的发展要充分考虑上述变化。
——把已倒置的功能重新颠倒过来,以建立市场评价机制为第一阶段培育股市的要点。
——制定国有企业上市的分步顺序,以保证评价职能优先和各方行为的长期化。
——试办非连续交易的股市,滤掉大部分短期交易和短期行为。
4.对外开放和货币可兑换
社会主义市场应是开放型市场,它进一步要求:(1)货币可兑换;(2)全方位开放;(3)国内企业自由进入外贸;(4)对外国企业的国民待遇;(5)低关税、少管制。
而我国近来调剂市场的脆弱性使人们谈虎变色,不再敢强调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可兑换。事实上,我国外汇存在的问题,只有加快外汇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改革才能克服。目前外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1)外汇改革在顺序上有误,对资本流动的管制放松先于贸易外汇的可兑换,使资本大量外流;(2)长期的双重汇率使人们对人民币的信心动摇;(3)外汇调剂市场的组织形式有明显的缺陷;(4)宏观经济不稳定。
应认识到,可兑换对我国经济有极重要的作用,甚至对第三代领导人有重大政治意义。
当前如做好配合工作,加速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并不是不可及的事:
——合理安排外汇改革的顺序(单一汇率制+强制性结汇→经常项目——国内居民非贸易用汇除外——的可兑换→资本和国内居民非项目的可兑换)。
——改造外汇调剂市场,允许专业银行(总行)进入调剂市场,中央银行对每个专业银行设置每日交易上限和持有外汇头寸的上限。
——改进对货币总量的宏观调控,管住总需求,设置正的实际利率。
[1] 本文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1993年7月10日提交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组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集体讨论,由吴敬琏、周小川执笔写成。后在《改革》杂志1993年第6期发表时所用笔名为“龚成”。吴敬琏、周小川、荣敬本等:《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构想与方案设计》,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第1—13页;《吴敬琏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461—470页。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1]
(2001年11月)
1992年中共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改革的目标。从那时以来,经过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次代表大会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等几次大的推动,市场经济的体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也逐渐完备起来。在我看来,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历史时刻,需要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第三代领导人正式接过领导的接力棒以来的实践经验,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系统化,据此推进各方面进一步的改革。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当前特别需要强调以下三个理论观点:(1)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基础上的市场经济;(2)它是追求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3)它是法治的市场经济。
一、巩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
从苏联传来我国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定义为国家所有制的支配地位和以此为基础的计划经济。根据这种理论观点,1953年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任务规定为使居于领导地位的国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居于从属地位的准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2]。1958年的武昌会议又把中国下一步的目标规定为使国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过渡到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种把国有制看作社会主义的追求目标的观念在改革开放以前的政治界和理论界占有统治地位,对大众也有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这种崇拜国有制的苏联教条已经被突破。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和1999年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规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且指出:经过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会有所减少,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另一方面,近年来,一些持有“左”的观点的政治家、理论家仍然坚持认为,国有制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并且用这种观点对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3]他们的这种言论,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虽然并不完全同意“左”的观点,但是,那种认为只有国有经济才是纯正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在他们中间仍然有巨大的影响。由于原有思想的影响,加之近年来党的文件中也还留有“国有制为主导”的尾巴,一些人在执行中共十五大确定的方针和政策时往往心存顾虑,显得不够坚定。这种“左”的思想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导致了以下的恶果:
1.妨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五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等一系列措施,要求按照“三个有利于”[4]的判断标准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这项工作在各个地区之间进展很不平衡。一般说来,先进地区所有制调整的进度比较快,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有力地推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反之,后进地区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不足,通常是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由于非国有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解决诸如农业产业化进展迟缓、广大农民贫困状态未能解除、新就业岗位创造不足、每年数百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缺乏谋生门路等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的关键,非国有企业发展不足就极大地影响了一些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妨碍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十五大决定进行国有经济布局“有进有退、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战略调整和国有大型企业以多元持股为特征的公司化改革。这一工作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进展不快,其中一个重要思想障碍就是以为“进”才是加强社会主义,“退”则是强化资本主义;或者认为国有股权越大越好,保持国有制的绝对控股地位才是社会主义企业。前一种思想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调整所有制结构、国有经济收缩战线和加强重点的工作进度迟缓;而后一种思想则使许多已经改制的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难以改变。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有54%的股权属于国家所有和国有法人所有。在上市公司的全部董事中,有73.3%的董事具有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背景。与此同时,用管理党政机关的方式管理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使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提出的“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代之以“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要求[5]至今未能落实。这样,作为现代企业制度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就无法建立,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善。更有甚者,一些公司在所谓“内部人控制的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形成了母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掏空机制”,发生了一系列通过不正当手段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损害股权最终所有者即国家利益的恶性事件。
3.与国有制崇拜直接联系的是,有些人认为只有按劳分配才具有纯正的社会主义的属性,其他分配形式都是非社会主义的。关于这一点,虽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1997年十五大政治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但是当时使用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口号本身就不很清晰,无法使人们的思想得到澄清,以致影响“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一“大政策”的落实。
事实上,按照对要素的占有情况进行分配,乃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原则。这一点是马克思本人也一再肯定过的。他指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6];消费品“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以什么形式参与生产,就以什么形式参与产品的分配[7]。马克思在讨论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时之所以只讲到按劳分配,并不是因为他否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而是因为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囊括全社会的大工厂。在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资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这些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当然不可能成为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收入的标准。在我国经济改革中出现了土地、资本等要素的排他的所有权之后,在现代经济中管理、知识等生产要素日益取得重要地位的情况下,一般体力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被提了出来。不明确这一点,既妨碍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方针的贯彻,也妨碍对现代经济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专业人员提供足够的激励。显然,这会使我国的许多企业在今后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败北。
为了改变上述种种不利的情况,就必须彻底清除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树立“社会主义可以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上”的理念。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沿海有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以浙江省为例,那里的国有企业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不超过10%,私营企业在工业和商业中的比重超过了半数。而这些年来,浙江省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就业情况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江苏南部地区实现准国有制的乡镇企业改制以后,整个地区也重新显现繁荣和安定的景象。它们的情况说明,是否保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国有经济的比重多少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二、高扬追求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旗帜
我认为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这并不意味着共产党放弃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目标。相反,我们必须高举起社会主义的旗帜。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社会主义,不是斯大林式的行政主导的社会主义,也不是“四人帮”式的贫穷的社会主义,而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在论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曾经尖锐地指出,“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8]又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9]“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10]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呢?邓小平按照社会主义的本来含义,指明“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原则”“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的特点”“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在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1]
我们必须时刻不忘追求社会公正、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的大目标,使我们的具体工作和具体政策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从这个观点看,目前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不同阶层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和贫富日趋悬殊的问题。
在应当怎样对待社会公正的问题上,有一些模糊的认识值得注意。不少人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奥肯(Arthur M. Okun)提出的“平等与效率相替换”的原理[12],认为平等和效率是绝对对立的。他们由此得出了“左”的(市场经济追求高效率,就必然造成不平等的加剧)或右的(既然中国迫切地需要提高效率,就应当纵容贫富差距的扩大)错误结论。这种理论的失误在于混淆了机会的平等(不平等)和结果的平等(不平等)两种平等(不平等)。奥肯所说与效率有着替换关系的平等,指的是结果的平等。至于机会的平等,则大体上是同效率互相促进的。当前出现的不同阶层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和贫富悬殊的现象,主要不是由结果的不平等造成的,而是由机会不平等,例如握有权力的人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营私、在城镇非农产业中没有就业机会的农民无法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等所造成的。至于我们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会的不平等和无效率,用市场经济制度去创造机会平等和效率。因此从大的方面看,谋求社会公正和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扭转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
1.利用手中的权力营私有关,也就是与“寻租”活动有关。因此,纪检部门提出的“从源头上反腐败”的意见切中时弊。所谓“从源头上反腐败”,首先是要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和加强群众监督,从根本上挖掉“寻租”活动的基础。
2.尽快改变一些地区农民的贫困状态。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和我国一些地区的实践都告诉我们,实现这一点的根本出路在于在城镇地区创造足够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3.要把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拟议已经8年的新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起来。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要支柱的新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有些人一直想把它拉回到现收现付制的轨道上去,以致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至今仍未建立。正在辽宁进行的以现收现付为主的方案试点预计也未必能取得成功。我认为还是应当回到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设想上来,迅速建立起具有可行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4.完善“住者有其屋”的新住房制度。在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问题上,前一时期住房制度改革存在的缺点很值得关注。由于多数地方采取在售房时用打折扣的方式对职工进行补偿,使少数原有住房面积大、位置好的人得到了巨额收益,而原来住房位置差、面积小,甚至没有分到住房的人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种不合理情况引起了普通职工的不满;而为了平息群众的不满,限制部分房产的自由出售,又使住房市场难以形成。对这种状况,应当采取调整措施加以补正。
5.要在扶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同时,把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capitalgaintax)、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收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抑制少数人个人财富的过度积累,也是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正的必要且可行的举措。
三、努力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
在我国改革的早期阶段,包括我本人在内的不少市场取向改革的支持者都以为,只要建立市场经济就能够保证经济的昌盛和人民的幸福,而没有意识到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因此对于改革深入以后社会无序和失范的现象反而愈演愈烈多少感到迷惑。现在关于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的区分,已经有学者作了很好的论述。[13]事实上,在目前的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占了绝对多数,但是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多。许多国家仍然在无规范的或者权力资本支配的市场经济,或者叫做坏的市场经济的陷阱中挣扎。原来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进行市场化转轨,弄得不好,也往往掉进坏的市场经济的陷阱。转轨国家落入坏的市场经济陷阱的概率很高的原因是:改革是在保持原有行政权力体系的条件下从上到下推进的,在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下,某些拥有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有方便的条件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如果一个国家建立了有效的民主制度和法治环境,抵制权力资本的能力就会强得多。反之,一个国家虽然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一定程度的经济成就,但终究会因为法治不行而落入坏的市场经济,或称权贵资本主义(cronycapitalism)的泥坑。没有法治的、坏的市场经济至少有三个问题:第一,政策的随意性增大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第二,政府官员的行为缺乏规范和约束,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和社会不公;第三,公民的基本权益缺乏保障,公民缺乏安全感和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经济缺乏长期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