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第2章 从早期经济增长到现代经济增长第3章 现代经济增长中效率提高的源泉第4章 我国工业化的曲折道路和粗放增长模式存在的问题第5章 粗放增长模式的延续:出口导向战略第6章 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7
所以作为改革者,应当从自己的错失中寻找对方得以起作用的原因。换句话说,要研究新体制的缺点和漏洞,检讨改革实施过程的疏忽和失误,才能找到防止和补救的办法。科尔奈的论文,正是这种研究得出的一个成果。
说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的缺点,国内经济学界也有一种广泛流行的看法,即认为问题在于企业的活力不足,没有能够做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看来,这种看法也有失之过于简单的缺点。
新体制下的匈牙利经济,的确存在企业仍然从属于行政上级,因而缺乏活力的巨大缺陷。问题在于,我们必须探究,这种缺陷是怎样形成的。如所周知,匈牙利在1968年改革一开始,就对扩大企业自主权采取了科尔奈所谓“激进的、连贯的”措施。领导上排除了各种“折衷性的建议”,“完全取消了对企业颁发的短期指令”(即指令性的生产和物资调拨计划),使企业获得了自主进行产供销等短期决策的自主权,同时自然就要承担对自己的盈亏的完全责任。按理说,在采取了这样大的“松绑放权”动作以后,企业应当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整个社会经济也应当具有商品—市场经济所天然具有的活力。然而,事实上并不如此。这就说明,企业缺乏活力的原因不仅要从它本身去寻找(这方面的探究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如何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还要从其他方面去探索。
我们知道,商品生产者要能够发挥他们的经营主动性,商品—市场经济要能够有效地运行,有一个必须具备的前提,这就是要有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不仅有货物和服务的竞争性市场,而且有货币资金的竞争性市场(即金融市场)。这样,企业之间才能在公平竞争中你追我赶,优胜劣汰。同时,生产要素才能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种类型的企业之间流动,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和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而这种决定性的条件,却没有被匈牙利改革创造出来。
如同我们所知道的,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在改革经济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把着眼点放在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上。当时的一些重要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模式,无论是“宏观决策权归中央、微观决策权归企业”的布鲁斯模式,还是“大权(扩大再生产的长期决策权)独揽、小权(简单再生产的产供销短期决策权)分散”的孙冶方模式,都有忽视商品—市场经济运转的枢纽,即竞争性市场体系如何建立和完善的缺陷。特别是前一种模式当时在东欧是有很大影响力的。匈牙利1968年改革的基本设想,显然就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匈牙利改革在保证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形成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竞争性市场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有了这样的体系,才能形成能够反映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如果各种投入要素和产出品的合理相对价格(比价)成为经济运行的基本参数,就能够通过企业对自身物质利益的关心,把它们的经营活动引导到符合于社会目标和整体利益的轨道上去。匈牙利在1968年改革之初,曾经确定了价格改革的目标,是要通过所谓“三种四类价格”[即:(1)固定官价;(2)有官方限制的协议价格,包括有最高限价的和由官方规定浮动范围的两类;(3)真正的自由市场价格],逐步过渡到自由价格制度去。然而,这一过渡进行得很不顺利。第一,价格自由化进行得十分缓慢,管理价格和变相的管理价格始终占优势。第二,即使是采取非管理价格的部门,由于匈牙利工业的集中程度很高,不少产品由单个企业独家生产,在这类非竞争部门也难于通过竞争形成供求均衡价格。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不少产品价格的扭曲。然而国民经济中各种产品的比价关系是一个体系。正如科尔奈所说,“要是价格体系中一些重要部分开始扭曲,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整个比价体系的扭曲。最终的结果是整个比价体系充满任意性”。他说得完全正确,“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没有迹象表明一系列局部性的‘零敲碎打的价格改革’能够建立一个总体上不扭曲的合理的价格体系”。
科尔奈的另外一个论断,也是富有启发性的:“如果没有灵活、有效的价格信号,就没有真正的市场机制可言。而我们目前所做的,距灵活、有效的价格信号还差得很远。”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任何一个社会化的生产中,总要有一定的社会机制来合理地配置资源,不能由市场机制(包括有调节的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就只好用行政命令来配置资源,二者必居其一。匈牙利原价格和物资局局长B. 西科斯—纳吉(Béla CsikósNagy)说得很明确,由于匈牙利还缺乏实行间接调节所必须的先进的货币制度,“如不使用直接的办法,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按计划调节。”[5]因此,在新体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下,客观上存在着或多或少地恢复某些行政干预手段的必要性。而这种经济上的压力,自然会找到它的政治上的代表人物去促其实现。
以行政机关对企业的干预而论,1968年的改革从原则上否定了行政机关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当时假定的前提是:既能反映成本又能反映供求的价格,会自动地通过盈利的多寡对企业取得的效益作出评价和奖惩。可是,在比价关系不能正确反映产品的相对稀缺程度时,企业的盈利高低也就不能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真正差别,这种“苦乐不均”现象的存在,形成了主管机关对企业利润进行“再分配干预”(加税或补贴)的动机。最后,如同我们知道的,在匈牙利各种非规范的特别税和补贴竟然达到200—300种之多。
科尔奈在《国有企业的双重依赖》中描述了情况恶化的整个过程:在行政机关同企业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因为原始盈亏不能反映真正的社会效益,企业和上级双方都常常提出额外税收或额外补贴的要求。当然,这在许多场合下都是合理的争论,但它却导致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由于价格是主观随意的,通过财政再分配来补偿就成为必要;由于财政再分配范围极广且有很大的随意性,价格也愈加变得主观随意。”[6]
前面已经指出,对于商品—市场经济来说,重要的不仅要有一个竞争性的货物和服务市场,而且要有一个容许货币资金横向自由流动的金融市场(首先是短期金融市场即货币市场,然后是长期金融市场即资本市场)。只有建立起金融市场,市场机制才能起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和实现资源优化的重任。然而,由于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改革理论把投资这种企业的长期决策权视为只能由行政机关集中行使的“宏观决策权”或“大权”,匈牙利的1968年改革甚至没有提出建立金融市场的要求。因为,“在投资领域,企业依然存在着十分强烈的纵向依赖。”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投资和重新配置资本的唯一手段只能是通过财政和旧式银行来实现纵向的行政协调。“这既是软投资预算约束的结果,也是它的原因。”[7]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就必然会愈演愈烈。同时,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改革之后,经理的主要目标仍是取悦上级而不是取悦顾客”。[8]
与金融市场相联系的,是银行这个商品—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宏观调节系统的建立。在匈牙利的改革中长期忽略了这个问题,甚至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设的问题也还提出不久。在金融改革未能及时实现的情况下,当遇到1973年那样的经济困难而没有能力通过间接调节手段作出灵活而及时的反应时,恢复旧的行政管理办法也就成为很有吸引力、而且有时简直没有其他选择的对策了。
总之,从科尔奈的论述和其他匈牙利文献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组织制度的改变滞后和保守力量保留了较大的阵地对于匈牙利改革在七十年代的反复起了明显的作用。但是,这种困难和逆转还有经济方面的,或者说新体制本身设计不周和实施偏差的原因。这就是说,它存在重大的缺陷,特别是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的形成和以金融机构为骨干的宏观调节体系的形成上有很大的不足,造成了国民经济体系运转中的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为保守的人们所利用,为他们抨击新体制和鼓吹恢复旧体制提供了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依据。
匈牙利的1968年改革是以“一揽子”的配套改革著称于世的。当它的缺点和不足显露出来并为人们广泛议论的时候,有些论者据此认为,匈牙利改革中出现的这些曲折和困难,说明了配套改革并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实现,因此配套改革的思想是不足取的;改革应当针对当前遇到的现实矛盾,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积之长久,自然会建立起一种较好的经济体制。我觉得,上述结论很难从匈牙利的经验材料得到印证。恰恰相反,包括科尔奈在内的匈牙利人士的分析表明,匈牙利改革之所以出现困难,并不是由于经济体系各个环节上的改革过于配套,而是由于它们之间配套不足。特别是在形成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和间接调控体系方面配套不足,是造成困难的主要原因。所以,匈牙利的经验给予我们的,也许是另外一种信息。这就是:改革者固然不应企求一切环节上的改革在一个早上统统实现,却应当争取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把新经济机制的主要支柱树立起来,使之能够开始运转,由此造成一种不可逆转的形势,然后在这种初步配套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人们说,配套改革并不一定能够保证改革取得成功。这个负判断当然是可以成立的。问题在于:不配套的、零敲碎打的改革却一定不能成功,这更是一条已经为各国改革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定则。
二[9]
我觉得科尔奈教授的《国营企业的双重依赖:匈牙利的经验》是一篇很好的论文。理由有两点:
第一点,我很赞赏他在论文中表现出来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尔奈教授多次谈到过,匈牙利经济学界有着良好的讨论气氛,这就是:面对问题,不回避矛盾,生动活泼地进行讨论。他的这篇论文力求准确地描述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和问题,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是这种气氛的反映。记得我们1981年开始讨论中国经济改革问题时,波兰经济学家W. 布鲁斯教授曾经说过,经济改革要取得成功,一个前提就是要对改革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无拘无束的、自由的讨论。匈牙利的经济改革取得的成功,同匈牙利同行们这种科学的态度是分不开的。我们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次会议上和整个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也要本着这样的精神来进行讨论。
第二点理由是,把这篇论文讨论的问题同中国的情况联系起来,使人感到特别亲切。这是因为,这些问题也正是我们一段时间以来热烈讨论的。有几位年轻的中国经济学家在评论科尔奈教授的《短缺经济学》的时候,借用了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说过的一句话,指出《短缺经济学》虽然是以匈牙利经济作为背景的,但“说的正是阁下的故事”[10]。就是说,这些分析对中国经济也是适用的。可以说,这是许多中国经济学家在读科尔奈教授的著作时的共同感受。我在读现在放在面前的这篇论文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感受。
按照时间顺序,我把科尔奈教授在论文中谈到的问题分为(1)匈牙利1968年改革前解决了的问题,(2)1968年改革时面临的问题和(3)现在正在深入讨论的问题三类。这三类问题都是中国经济学家近年来热烈讨论的,这一讨论还在继续进行。第一类问题涉及匈牙利在经济改革以前确定的一些总的原则,对于中国,这些问题还是很现实的。第二类问题是匈牙利1968年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对我们来说,这类问题或者已经出现,或者今后将会面临。第三类问题是匈牙利经济学家在开始全面改革十七年后的今天正着力解决的。虽然中国的经济改革起步较晚,但在我们这里,匈牙利改革三个阶段提出的问题现在同时提出来了。这表明中国经济学界的进步,表明我们正在赶上来。
对于以上三类问题,科尔奈教授都根据匈牙利的经验做了富有启发性的讨论。
我想联系中国的情况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第一类问题是匈牙利从五十年代中期就开始讨论,在改革开始前已经在原则上得到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问题是,工业管理制的改革应该是局部进行、还是全面推进的;或者说,是否应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取消指令性计划,同时大体上建立起新体制的雏型。世界银行的马丁·斯然克先生昨晚对我说:一揽子全面改革还是单项局部改革之间的争论,是比较经济学的一个永恒性的问题。在中国,我们也长期热烈地争论过这个问题。一部分经济学家主张改革一项一项地进行,另一部分经济学家(包括我本人)认为,改革应当分阶段在经济系统的主要环节上同步配套地进行。从今年初科尔奈教授与《中国日报》记者吴若思的谈话[11]看来,科尔奈教授是了解中国经济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的,并且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在下面还要谈到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具体讲了。
第二个问题是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不需要一个买方市场的问题。这个问题科尔奈教授是放在文章第Ⅱ段讲匈牙利改革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时谈的,我把它提到前面,因为这涉及是否需要为改革准备一个宽松的经济环境的问题。虽然从匈牙利的情况看,这个问题早在改革以前已经原则上解决了,但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市场机制发挥积极作用是不是需要一个有限的买方市场的环境的问题,一直有很大的争论,直到现在两种意见还相持不下。
大家知道,1981年经济调整后,在我国经济的大部分领域很快形成了买方市场。但是,1982年在一些领域就已经出现回到卖方市场的倾向。1984年下半年,这种逆转趋势迅速加强。到年底,中国经济几乎全面回到了卖方市场。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在中国经济学家中有截然相反的意见。
我和我的一些同事认为,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一个有限的买方市场。因此,为了保证以市场发挥重大作用为方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就要尽力保持我们费了相当大代价才获得的买方市场环境。看来,我们这种意见至少得到三位卓越的外国同行的支持,他们是:布鲁斯、锡克和在座的科尔奈。不过,在中国国内反对这种意见的经济学家是相当强有力的,特别是某些富有现代西方经济学素养的经济学家认为,建立和保持有限买方市场的要求既是不现实的,又是不必要的。他们说,第一,买方市场在我国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第二,供不应求可以促进增产,因此卖方市场有利于工业的高速度增长,有利于提前“翻番”。第三,正是因为旧体制下市场紧张、供应不足,才需要改革,如果在改革开始时已经建立了买方市场,这就无异于取消了改革的必要性。
毫无疑问,两种意见对决策都有一定的影响,也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科尔奈教授谈到的第二类问题,是匈牙利1968年实施“新经济机制”时遇到过的问题。他用论文的主要篇幅分析了这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问题集中在一点上,就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经济机制要能够有效地运行,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科尔奈教授把它们叫做“市场有效地发挥作用所需要的四个相互依赖的条件”)。在他看来,匈牙利新经济体制之所以不能像原来预期的那样顺利运行,原因就在于这些条件的持续保持受到了原有经济体制,即命令经济的残余的限制和干扰。科尔奈教授在论文中详细地分析了这四个相互依赖的条件和它们在匈牙利所受到的限制。这四个条件是:(1)能够正确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也就是合理的价格体系。(2)国有企业对市场信号作出反应。(3)普遍的买方市场。(4)竞争的市场机制。我同意科尔奈教授的基本分析。关于第三点我在前面已经谈过,其余三点也都是非常重要的。我想就中国的情况讲一点意见。
我很同意科尔奈教授关于经济机制有效运行的诸条件是相互依赖的的观点。针对我们过去在考察经济体制时系统论的观点不强的缺点,近几个月我在不少场合讲过,我国新的经济体制作为一个系统,应当有三个互相联系的主要环节。它们是:(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对市场信号作出正确反应的企业;(2)竞争性的市场体系;(3)以间接控制为主、能够自如地进行调节的宏观调控体系。以下分别就这三方面进行讨论。
科尔奈教授把价格体系的合理化作为第一个条件。我想强调能够对市场信号作出正确反应的企业是首要条件。因为这涉及新的经济系统是由什么样的元素组成的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我想强调的是:这个系统是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用科尔奈教授的话来说,是由与上级机关的父子关系减弱到很低度、或者说预算约束硬度提到相当高程度的企业组成的。如果说在匈牙利企业对国家的纵向从属关系还存在的话,那么在中国的情况就更为严重,可以说到目前为止,纵向从属关系还是占支配地位的。我可以举出一些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国有企业纵向从属于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的表现:
(1)企业领导人完全是行政任命的,而且企业处在上级行政机关严格的管束之下。我们的会议[12]昨天议论到中国公司。在我看来,除了少数例外,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公司是行政性的或者基本上是行政性的。中国的公司最早是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时在上海建立的。这些叫做“专业公司”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是行政性的。在改革试点进程中,通过“简政放权”建立的公司也多半是行政性的。中央的部和省向市放权,但是往往放到市一级就发生“中间梗阻”了。而且,市行政当局和市属公司比中央和省对企业管得往往还要紧。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情况。特别令人感到不安的是,这种政企不分的情况正在向下延伸。我们的许多乡镇企业,与乡镇党政领导的父子关系有时并不比国有部门弱。
(2)指令性计划在一些重要方面保留,而且指导性计划也指令化到了与指令性计划没有原则区别的程度。对什么是指导性计划,中国经济学家是有不同看法的。现在因为卖方市场的强化,领导机关很难用间接的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因而指导性计划也要普遍下达到企业。同时由于行政任命企业领导,为了得到上级的好评,企业领导就必须想办法完成计划指标。除此之外,还采取了其他办法进行“指导”。一是通过物资供应:完成计划就给物资,不完成就不给,给了物资而没有完成计划明年扣还;另一个办法是用投资进行控制,保证完成“指导性计划”才给资金。
(3)投资决策基本上是由行政领导机关作出的。现在全部投资都叫做“拨改贷”了。但这种贷款在相当大程度上并不是真正的贷款,因为一部分是“戴帽下达”,由上级机关指定了贷款用途的。银行发放的贷款也有相当部分要预先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即使真正的银行贷款,由于利息很低(甚至低于通货膨胀率),付息和偿还又是在交纳所得税和调节税以前进行,所以对企业盈利的影响很小。
(4)“利改税”的本来意图是硬化对企业的预算约束,但由于价格、税收等制度的改革尚未进行,企业经营并不是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为了尽量排除外部因素对各个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便设立了一种实际上不是税的特别税,叫做“调节税”。“调节税”采取“一户一率”的办法,税率按照与企业原来的利润留成率负相关的原则确定。而且设计税率时还要遵循“保护既得利益”的原则。此外,由于确定税率缺乏客观标准,在企业与主管机关之间讨价还价的情况相当严重。主管行政机关往往“抽肥补瘦”,对某些企业实行“照顾”。这样就使预算约束软化到很高的程度。
(5)最后,我们没有破产法,也没有实行破产制度所需的配套措施,比如说社会保障设施,因此国有企业实际上是不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被淘汰的。
体制改革的第二个基本环节是建立竞争性的市场体系。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价格体系的合理化。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新体制下的价格应当既反映劳动耗费,又反映供求关系。但是向新的价格体系的过渡进行得不是很顺利,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方面。这方面的价格不合理使国民经济效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过去一直是比较严重的。现在存在的一物多价的多重价格制度(在中国被称为“双轨制”),使价格信号的扭曲更严重。多重价格体系有许多弊端,其中之一是把不同的企业放在不同的竞争条件下,出现了效益差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排挤效益好的企业的情况。例如,由于存在多重价格,对钢材的多余购买力集中在只占销售量10%的议价钢材上,使后者价格不正常地高于调拨价两三倍。这样,边际生产成本很高的小土炼铁炉、小土焦炉、小炼钢电炉在一些省份大量发展,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很大浪费。由于存在多重价格,甚至出现了这样荒谬的现象:等外品比起合格品赢利性更高,因为对指令性计划的产品来说,合格品是一种调拨物资,是要按国家定价出售的,或者是要按国家定价卖给外贸公司的;等外品不合格就可以由外销变为内销,内销变自销,卖高价。所以有些企业就愿意生产不合格的产品。此外,因为同一种商品(包括货物、资金、外汇等)的多种价格相差悬殊,就给倒买倒卖、以非法手段赢得高利留下了漏洞。
在市场的形成上,由于政企不分,企业隶属于地方行政单位,采取非公平竞争手段的情况还相当多,地区之间的封锁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新经济体制的第三个基本环节是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这方面我们的进展比前两个方面还要差一些。
在间接控制的体制下,金融系统起重要作用。但是我们的银行系统从命令经济条件下那种财政部门的出纳机关向新的银行体系过渡的进程很慢。此外,财政税收体制和外贸体制上也还有不少问题。
总之,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直接的行政控制在很多部门都已经被突破,而间接调控体系又很不完整。双重体制的存在,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出现某种程度的失控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我们稳定经济的措施收效不快。
对我们中国经济学家来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要传播这样一种思想: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是系统的,或者说是同步配套的。拿上面讲的三个主要环节来说,就应该同步配套地进行。但这种思想过去并没有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经济改革的实质问题就是放活企业。最近一段时间,我越来越觉得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仅就国家同企业的关系来说,单提“放活”也是有片面性的。在这方面,应当说我也得到了科尔奈教授的著作的帮助。科尔奈教授提出的“父子关系”(Paternalism)这个概念,应当说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政府对企业像父亲那样严格地管束,另一方面就像父亲对儿子那样多方回护。我们过去比较强调第一个方面,所以认为企业管理改革的要点就是“放活”,而对第二个方面考虑得不多。正像科尔奈教授所说,企业总是或者纵向从属于上级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横向从属于市场,问题是从纵向从属向横向从属转化,而不是让企业处于某种“从属真空”之中,只负盈、不负亏,既不受制于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又不受制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从中得到激励和鞭策。
科尔奈教授提出的第三类问题是匈牙利经济学家们目前正在研究解决的问题。我很高兴地看到,这些问题正好是我们中国经济学家最近一段时间讨论得很多的。这些问题环绕刚才谈到的新经济体制的三个基本环节如何完善和提高而产生。正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中国在这三个基本环节上,新的体制还没有能基本建立起来,比起匈牙利要落后一些。但是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匈牙利在新经济体制较高发展阶段上提出的问题,并且进行了很热烈的讨论,这说明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研究的进步。
对科尔奈教授谈到的问题,我想提出其中两个来进行讨论。
一个是投资领域的纵向从属问题。我以为,投资的纵向从属实际上包含两个问题:一是企业在投资决策方面的自主权不够;二是资金的流动性不足,从而生产要素不能向效益高的地方集中。科尔奈教授论文里提出的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向似乎是扩大企业内部资金来源。他说,在匈牙利大企业有48%的资金是外来的,应当减少外部资金,增加内部资金。在中国也有经济学家提出类似的主张。例如,有同志主张把企业留利的比重由目前占纯收入15%左右提高到20%—30%。我的想法有一点不同。我以为解决投资决策纵向从属问题,主要地得靠建立资金市场。至少在中国的条件下,现在扩大企业在毛利中的留成比例并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企图用这个办法来提高投资效率的想法恐怕也比较难于实现。现在的情况是:企业留利按原来规定要有相当部分用于投资(生产发展基金),但是在多数企业都变成奖金和补贴分掉,转化成消费基金;或者被别人“集资”集走了,而所谓“集资”的运用并不都是很合理、很有效的。如果再提高企业留利的比重,在现有体制下只会进一步增加消费基金,并不能增加企业的投资,更不会提高投资效率。通过资金市场来解决企业投资所需要的资金,既可以解决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不够的问题,又可以解决要素流动性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的问题是建立什么样的资金市场?这个问题在我们这里有很大的争论。这里无法详细陈述我的意见。只能原则地说说我和我的一些同行的分歧点。有一些经济学家大致是按欧美方式来考虑我们如何开放资金市场的,就是说,全面开放资金市场,既开放一级市场即证券发行市场,又开放二级市场即证券流通市场,如股票交易所等。我个人更倾向于五六十年代日本高速成长时期的方式。这种区别于欧美方式的资金市场,要点有两个:第一是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第二是近期只开放一级市场,把开放二级市场放到我国的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去考虑。
科尔奈教授提出的第二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是:怎样才能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经营独立性。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经济学界最近一年来也有非常热烈的讨论。昨天的会议上,几位中国经济学家对股份制问题发表的意见,局部地反映了这一讨论。与上面的一个问题相联系,我以为股份化对国有企业来说在短期内,比如五年内,可能还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也许我们还是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在国有企业内实现所有与经营的初步分离,第二步再考虑所有与经营的彻底分离。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1] 见《吴敬琏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95—612页。
[2] 这一部分是本书作者为科尔奈提交给1985年9月“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巴山轮会议”)的论文《宏观政策的改革:匈牙利的经验》[载荣敬本、邱树芳、刘吉瑞编(1987):《短缺与改革——科尔奈经济体制论文选》,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6—204页]所写的评论。首载《社会经济体制比较》,1986年第4期,题目为《我们应当从匈牙利改革的成败得失中取得什么教训?——读J. 科尔奈〈匈牙利的经验〉的感想》。
[3] J. 科尔奈(János Kornai,1928— ),匈牙利经济学家,匈牙利科学院、美国艺术与科学院、欧洲艺术、科学与人文学院院士,长期担任美国哈佛大学与匈牙利布达佩斯高等研究院教授。他的《短缺经济学》(1980)、《社会主义体制》(1992)等书被普遍认为是20世纪分析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著作。
[4] 锡克(Ota Sik,1919—2004),捷克斯洛伐克的著名政治家、经济学家,主张走“宏观计划、微观市场”的“第三条道路”。1967年任副总理,领导了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之春”改革。华沙条约国家军事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后流亡瑞士,成为捷克斯洛伐克国内“持不同政见者”的精神领袖之一。
[5] 贝拉·西科斯—纳吉(1978):《匈牙利经济改革的十年》,载《经济学译丛》,1979年第1期。
[6] 科尔奈(1985):《国有企业的双重依赖——匈牙利的经验》,载《经济研究》,1985年第10期。
[7] 科尔奈(1985):《国有企业的双重依赖——匈牙利的经验》,载《经济研究》,1985年第10期。
[8] 科尔奈(1985):《宏观政策的改革:匈牙利的经验》,见荣敬本、邱树芳、刘吉瑞编:《短缺与改革——科尔奈经济体制论文选》,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73页。
[9] 这一部分是本书作者1985年8月28日在“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国际学术讨论会”讨论科尔奈教授的论文《国营企业的双重依赖:匈牙利的经验》(载《经济研究》,1985年第10期)时所作的评论。首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5年第3期,题目为《从匈牙利的经验看我国当前的改革》。中国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国际学术讨论会,于1985年8月27—30日在北京召开。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问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与世界银行的合作研究课题之一,从1982年起到会议召开时已进行了三年多时间。双方工作人员于1983、1984年先后调查了20个有代表性的中国国营工业企业,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提交这次会议讨论。这次到会代表除了参加这个调查项目的双方研究人员,还有包括科尔奈在内的一些中外经济理论工作者。
[10] 江山(刘吉瑞、邱树芳,1985):《科尔内的〈短缺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5年第1期(创刊号,1985年7月出版)。
[11] 载《美洲华侨日报》,1985年3月15—17日。
[12] 指前面提到过的“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国际学术讨论会”。
二、探讨改革的若干基本问题
在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起始阶段,中国的经济改革主要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进行,也就是在保持旧体制的基本框架条件下用一些变通性的政策来“调动积极性”。然而人们很快就发现,这种政策调整的作用十分有限,只有对居于统治地位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迎来经济的腾飞。
这样,中国经济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就进入了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
按照新思路进行重大的社会变革不可避免地要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对传统观念进行反思。这样,研究基本问题,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就成为推进改革的必要前提。
进行市场化改革,首先遇到的一个重大理论障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明确地断言:社会主义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大工厂,因而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必将消亡。针对这一问题,本书作者在本书选录的《“生产社会化”概念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观——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一个重要发展》(1985年11月)一文中,用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说明,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生产社会化并不必然导致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大,使整个社会变成一座“社会大工厂”(马克思语)或者“国家辛迪加”(列宁语)。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完全能够经由众多独立企业通过市场进行协作而实现。
与此相适应,我在收入本书的《论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计划与市场》(1991年8月)和《建议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2年4月)两文中论证了确立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必要性。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对于建立什么样的市场经济体制,大致有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和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两种模式可供借鉴。前者往往为官员们所钟爱,后者则为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所向往。虽然这两种模式在政府的作用问题上存在原则性的差别,但在当时命令经济还占有统治地位的条件下,这种差别并不显著。东亚模式通过提供“政策融资”和倾斜政策等一些既能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又能由政府灵活运用的经济形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在发展初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随着进入到更高的发展阶段,就必须实行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和政策调整,减少政府干预。如果进一步的市场化、法治化改革遭到在寻租活动中拥有既得利益的社会力量的抵制和阻碍,就会引来种种恶果。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逐渐清晰起来的。
除了以上问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例如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民主法治的意义等等,我也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对前人论述的批判性理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参见收入本书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再定义问题》(1997年5月)、《从战略上改组国有经济》(1998年11月)、《从〈大国崛起〉看各国富强之道》(2007年2月)等文]。
“生产社会化”概念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观[1]
——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一个重要发展
(1985年11月)
说到本世纪以来科学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际上的发展变化,最令人感兴趣和最具有重要意义的,莫过于它对商品货币关系的看法和做法了。从苏联建国初期迅速废除商品货币关系的政策,到斯大林时代分阶段取消的设想,再到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并不截然对立的观点,传统的社会主义商品货币观已经改变得面目全非。
如何估量这种变化?这是一个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和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某些激进派人士谨守旧的教条,认为商品货币关系与社会主义不相容,而“那些在行动上是加强市场,而不是与市场进行斗争的人,不管他们的动机如何,都是在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是在发展社会主义。”[2]在另一个极端上,一些承认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取向(marketoriented)的改革具有合理性的保守派人士,却企图利用这种变化来否定马克思主义,说改革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失败。以上两派人士虽然对社会主义的态度截然相反,却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前提,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货币关系必然消亡的学说,是科学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不可分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本文的目的,是要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消亡的观点同它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之间的关系作历史的分析,弄清二者在什么情况下是联系在一起,在什么情况下却完全可以区分开来。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又在于对“生产社会化”这一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形成上起了决定性作用的范畴作系统的考察,并对它作出适合于现代生产和现代技术发展特点的科学规定。
一、社会主义商品消亡论的由来
在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商品货币关系的继续存在,首先是作为现实经济发展的必要,而不是作为理论分析的结论被人们接受的。而如何对这种存在作出理论说明,特别是如何把这种说明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衔接起来,却从来是一个难点,即使否定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必然消亡的“非消亡论”者,似乎也没有就此作出充分的说明。其中一部分人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作出过这种论断,认为事实恰好相反,他们明确谈到或含蓄地暗示过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存在。另一部分人则表示,科学社会主义的古典作家论及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的命运的篇章,都不过是他们在“从反面”观察资本主义经济时的即兴感想而不是严密的科学推断。
看来,这两种论断,都缺乏足够的根据。
第一种论断是不正确的,这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许多明确指示[3]可资佐证。关于这一点,近数十年已有许多作者进行了详细的考据和分析[4]。我以为,原籍波兰的经济学家布鲁斯在考察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货币关系的论述后得出的结论,很好地反映了这种考察和分析的成果。布鲁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指出:如果撇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科学地确定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可能性所作的某些保留不论,而从他们谈到有关问题的若干片断论述中引伸出结论,我们就应当肯定,他们认为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实际的,是社会直接管理和分配生产要素和全部生产的制度,而不是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调节。无论如何,我们要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的论著中找到能够证实上述说明的确切论述是比较容易的。然而,却不可能从中找到任何相反的论断,比如说,展示运用市场机制的前景的论断等等。所以,“想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发现关于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指示,就是科学上的无望行为。”[5]
至于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商品货币关系存废问题发表的意见,看作只是在讨论资本主义经济现象时的顺便发挥,属于同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理论截然不同的层次,这种说法看来也是同事实不相符合的。
第一,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关于公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消亡的论断,不是随随便便地作出的。例如,《资本论》关于公有制条件下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论断,首见于第一章《商品》的第四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这一节可以说是马克思著作中论述商品货币关系的最重要的篇章。在那里,马克思对商品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作了深刻的剖析,说明只有在产品是由独立的生产者生产出来,必须经过交换才能证明它的社会有用性的情况下,产品才转换为商品。接着,马克思指出,对于孤岛上的鲁滨逊来说,他用自己的劳动创造满足自己需要的产品,一切关系都极其简单明了,当然没有商品关系存在的余地;就是在中世纪的封建庄园和农村的家长制经济中,由于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劳动产品也不转化为商品。然后,马克思才讲到了公有制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同样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他说,让我们“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6]
显然,以上这一切,都不是即兴的感想,而是与他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相联系,经过慎重思考,严密论证得出的结论。
第二,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看来,“产品经济”(马克思的原话是“自由交换”)取代商品经济(马克思的原话是“私人交换”[7]),是同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共生的现象。他们从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关系的分析中,得出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不再存在的结论。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他们是怎样论证这两个命题的。
如所周知,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公有制将代替私有制这个结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透彻地研究了他们生活于其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以后作出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力日益社会化,它同生产关系方面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发生尖锐的冲突。“现代社会主义不过是这种实际冲突在思想上的反映”[8]。资本主义上述基本矛盾,只有通过下述途径才能得到解决,这就是“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