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生物学有何关系?
几乎堪称绝妙的点子
生物学家都知道:女人喜欢富有、健康、高大、身材对称、肩膀宽大且腹部结实的男人;男人喜欢年轻、苗条、乳房丰满、屁股大、会生小孩,且皮肤光滑、细嫩的女人。对呀,整个星球都沦陷了,所有人都这么想,唯有一小撮勇敢的人拒绝了这种想法,至今仍顽强抵抗。
如果事情真有这么简单,我们的性偏好如此单纯,为什么实际生活会那么复杂、状况百出?为什么有男人专挑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女人?为什么有许多成年人不但不想跟外表最美的异性谈恋爱,还不愿意跟他们结婚?为什么有男人就爱大吨位的女人,有女人就迷恋弱不禁风、多愁善感的男人?如果所谓的生物学标准如此受欢迎,真能为我们带来演化上的优势,那么演化至今,人类社会为何不是满街的俊男美女?最后再问一句,最美丽、最富有、最优秀的那些人,怎么没有生出最多的小孩?
多年来生物学家不断强调,我们的性偏好是什么,又会对我们造成多大的影响;这些性偏好俨然清楚自己所具有的演化功能。我们觉得谁美丽,会为谁倾倒,会想跟谁做爱,想与谁厮守,全都遵循自然法则,可纳入环环相扣的生物学三大领域里解释清楚。此三大领域为:生物化学、遗传学、演化生物学。
生物学的解释能力堪称无远弗届。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灵魂的)演化力量在背后推动。所以收拾起我们紊乱不明的爱情,看清楚隐藏在永不理性背后的方正逻辑,掌握住人类怪异行为背后的客观道理吧!无数学者陷入这样的逻辑中,无法自拔,科学新知的记者们也前仆后继以此为准绳,为市场打造出一本本叫好又叫座的畅销书。专业期刊、正派杂志纷纷以「爱情密码」、「爱情公式」为主题大肆探讨。二○○五年《明镜》周刊以「会爱的猿猴」(der liebende Affe)为题,刊出了这样一段文字:「受演化遗产的制约,受基因及荷尔蒙的操控,人类在既定的本能生活中瞎忙、瞎闯。」于是,爱情作为日报或周报的一项主题,它不再主打软调性的艺文版面,而是专攻冷硬的科技新知。原来被自然科学界视为旁门左道的研究,如今反倒成了主流。每天都有演化生物学、大脑科学或内分泌研究的最新成果出炉,为爱情专家提供更具实证的基础。生物学三大领域,上千个科学研究中心的人员,孜孜不倦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爱情密码解出来了吗?
有一门学科集以上之大成,自称为「演化心理学」,它尝试解释:庞杂的人类天性和人类文化如何以符合演化史的方式逐步开展。那些告诉我们男人不擅长倾听、女人不擅长停车的畅销书,正是这种演化心理学的娱乐版。较严肃的版本则是美国科学新知记者的报导或专书(如今也有不少德国记者跟进),例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U.S.News & World Report)的资深记者威廉·奥尔曼(William F. Allman)就以《都会中的猛象猎人:演化遗产如何塑造我们的思想和行为》(Mammutj·ger in der Metro. Wie das Erbe der Evolution unser Denken und Verhalten pr·gt)为名写了本畅销书,根据他的看法,你我大衣底下都藏着一只刚猎回来的驯鹿。所以,人类的性和爱都只是化学作用的结果,目的仅在于繁衍后代。躲在背后操控一切、让我们无能为力的就是基因,及其所具有的神秘作用。
这样的宣称确实吸引人。人类的所有行为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或至少可以纳入一个适合的范围内,真是太好了,不是吗?但也可能并非如此。某人觉得亲眼见证到的灵魂,很可能是别人眼中的鬼魅!如果一切全纳入自然科学的范围内,那人文科学和文化呢?爱情的哲学、心理学或社会学,这下子全都要束之高阁了吗?我们从中获得的智慧珍宝,真的是演化心理学所能取代的?
美国演化心理学家、同时也是爱情与伴侣关系专家的戴维·巴斯(David Buss)说过,演化心理学为「科学革命画下了完美的句点」,为「未来千年的心理学发展提供了稳固基础」。从前我们视之为文化的,例如魅力、忌妒、性、热情或结为伴侣等,原来都只是动物世界中诸多特殊行为的一种。尼日河里象鼻鱼的求偶秀和世界各大都会里年轻人的追逐异性,原来都该用同一种词汇和方式来描述。人类学家以民族学观点看到了民族与文化特色,而演化心理学家则是抬出戴维·巴斯,轻而易举打破了「多元文化的神话」,以证明全球人类的「性欲和爱情行为都是一样的」。
发明「演化心理学」一词的是,目前任职于美国加州科学院的生物学家麦可·季瑟林(Michael T. Ghiselin)。一九七三年,季瑟林在他发表于《科学》(Science)杂志上的一篇论文,首先使用了「演化心理学」的名称,当时他任教于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季瑟林坚信,用演化生物学的方法和工具,绝对可以解释整个人类心理,此想法承袭自达尔文。
现代演化论之父达尔文在他的第二本着作《人类起源》(The Descent of Man,一八七一)里,不仅以生物学角度解释了人类的起源,也解释了文化的起源。于是道德、美学、宗教和爱情有了大自然的根据与清楚的意义。许多与达尔文同时代的人以及后世的信徒,欣然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并且把演化论中的「适者生存」延伸到社会及政治领域。「社会达尔文主义」兴起并迅速窜红,尤其是在英国和德国。从生物学的「适者生存」到法律上的「强者权利」(Recht des St·rkeren),其实仅一步之遥。后来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这样的意识形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俨然成为「自然法」(Naturrecht),但大家似乎仍觉得不够,种族理论应运而生,出现了集中营与大屠杀,为贯彻纳粹的优生政策,「不值得活的人」全都得死。
这样的灾难当然会有后遗症。长达二十年以上的学术停滞;与文化有关的生物学论述,全然沉寂。直到一九六○年代中期,英国演化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注2才在一片死寂中,将英国人再度摇醒。至于德国和奥地利则以前种族主义理论家兼国家社会主义者康拉德·劳伦兹(Konrad Lorenz)注3为首,卷土重来。六○年代末,生物学终于等到了重新出发的最佳时机。到处可见认同过去以生物学观点解释社会现象的生物学家,只不过这次没人敢再碰敏感的种族议题。至于政治,在见证过战争的可耻暴行后,人人敬而远之。就在此时,季瑟林适时提出了「演化心理学」的名称。演化生物学家艾德华·威尔森(Edward O. Wilson)注4则喊出了「社会生物学」的讲法。威尔森的社会生物学风行于七○和八○年代。到了九○年代,便换成季瑟林那听起来比较不敏感且更为现代的「演化心理学」。
社会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的基本思想是:至今为止解释生存竞争与生物演化的最佳法则是「适者生存」,适者是最能适应环境变迁的生物。最能适应环境的物种将他们珍贵的生物特征遗传给下一代,藉此赢过其它适应力较差的物种,获得生存优势。
这样的论调,如今已被广泛接受且视为毫无争议,成为演化论的主流阐述。演化心理学据此更近一步的延伸出:所以人类身体的各项重要特征,过去一如现在,必能为我们带来演化优势。然而,不只身体特征如此,连心理特征也是。我们的心理之所以是目前这样,一定也是因为它能为我们带来生存优势。我们的知觉、记忆、解决问题的策略、学习方式,一定都能为我们带来生存优势,增加生存机会。若非如此,我们不会是现在这样,或早就灭亡了。既然情况不是那样,我们大可推出结论:目前我们所拥有的精神特征一定是最好的。我们的心理一定是最适合这个环境的。但「这个环境」,此处显然有点跳跃,可不是指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而是指现代人生物特征形成的时期,也就是:石器时代!
现代人的出现和我们目前所拥有的环境,形成时间都很短,还来不及影响人类的「心理生物发展」。我们脑中足以左右我们行为的「运作模式」(Module)存在已久,虽然古老,但它功能齐全。面对男女明显的差异,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会认为,这是学习所致,或文化造就,或社会化的结果。但演化心理学家认为,所有性别差异,连同思想上的,都是我们继承自人类祖先的演化遗产。他们会说,其实只要把形成于演化过程中的各种「思想机械配备」搞清楚,就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些基本差异(例如性观念的差异)。威廉·奥尔曼因此主张,两性差异就像车子,比方说「出租车和跑车」,只要「搞清楚这两款车的基本配备,如引擎和避震器」,就能理解它们为什么会有差异。
好吧,我们确实看到了好多款车,亦即出现在我们这个环境里形形色色的现代男女。但我们真的有办法搞清楚我们承袭自石器时代的古董配备──引擎和避震器吗?
人类动物学
马耳他(Malta)是地中海上一个很美但有点荒凉的岛。如果你到风景如画的丁格丽断崖(Dingli Cliff)健行,也许会在山顶上遇到一个八十几岁、光头上戴着一顶棕色帽子的老翁;他极可能是那个二十世纪时享誉全球,让许多人相信人类行为无异于动物的动物学大师。
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John Morris),一九二八年出生于英国。先后在伯明翰及牛津攻读动物学,他对于自己到底要成为动物学家还是艺术家,一直拿不定主意。他应该是想两者兼顾吧,不过结果或许是:样样通,样样松。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淡水刺鱼的求偶仪式,三十岁以黑猩猩为主题进行油画创作,并在伦敦当代美术馆展出,曾为电视节目制作过一系列有关动物行为的影片;一九五九年接下伦敦动物园哺乳动物馆馆长之职,并在任内写出了让他成为动物学权威的代表作。
《裸猿》(The Naked Ape)出版的正是时候。英文初版的封面先一步用了柏林K2公社(Kommune 2)那张知名照片,三个背部全裸的人:一男、一女和一个小孩。至于德国封面则增加了一只人猿。这种照片在一九六七年几乎算是色情照,无怪乎《裸猿》会迅速窜红,成为众人争相拜读的经典,尤其是当时的年轻人。理由很简单,诚如印在封面上的简介:「这本具革命意义的书籍,将彻底颠覆你的思想。读完这本书,你看所有人的方式将彻底改观,无论是邻居、朋友、女人、小孩或你自己。原本你习以为常或想不通的事,将因为这本书而顿时豁然开朗,且忍不住会心一笑。」
一夕之间,莫里斯和他那位时髦的妻子雷梦娜(Ramona)成了摇滚文化的天王巨星。我们这位以动物学享誉国际的艺术家,或说以艺术成就闻名当代的动物学家,他那本《裸猿》全球热卖超过一千万册,可谓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之一。莫里斯大肆鼓吹性解放,声望扶摇直上。一九六九年《人类动物园》(The Human Zoo)出版。莫里斯认为,人类被自己的文化所限,行为能力退化到像是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唯有挣脱枷锁,以充满创造性的方式回归生物本性,才能阻止人类文明的彻底凋零。
莫里斯给人的第一印象似乎是个新潮的革命家;《裸猿》一举推翻了一九六○年代保守的性道德。《人类动物园》堪称是绿色和平运动的先驱。但仔细探究,在开明作风与充满创意的形象下,隐藏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的意识形态:人类的生物本性乃天生的、既定的。你的确可以拿着莫里斯那些令人兴奋的书去对抗僵化的宗教规范,或推翻市民阶级的假道学。但是,人类的生物本性乃天生的、既定的,这种想法不仅不乐观,还可以说毫无进步。莫里斯认为,根据人的「本性」,人类充满野心、贪婪、好色、权力欲重、残酷、自私,且完全为本能所控制。
根据莫里斯的看法,所有人类的重要行为:一是天生的,二是一笔继承自石器时代的遗产。自此莫里斯成了极端生物学世界观的代言人。一九七三年,为找出行为天生的理论基础,莫里斯再次回到牛津从事研究。他的老师荷兰籍教授尼可拉斯·汀伯根(Nikolaas Tinbergen)注5是当时赫赫有名的行为学家。莫里斯回到牛津的这段期间,也是「动物行为学」(Ethology)最蓬勃发展的一段时期。一九七三年汀伯根获颁诺贝尔奖,共同获奖的还有康拉德·劳伦兹。一如莫里斯,劳伦兹也把自己的创见付诸文字,他所撰写的《镜子的反面》(Die Rückseite des Spiegels)同样企图以生物学观点,来说明和阐述人类文化。如果劳伦兹的观点没错,那么适用于生物学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文化。如此一来,所有人类的行为就可以用本能或生物学习过程来解释了。末了,劳伦兹还大胆但非常悲观的预言,人类文化势必遭逢新一波演化冲击(他这么说实无助于读者相信他那些既独断又大胆的论点)。莫里斯至少还对裸猿的命运充满信心,劳伦兹却认为人类文明终将走向灭亡──不会是因为太多女孩子穿了伤风败俗的迷你裙吧。
那些针对人类天性的分析,乍看之下超越时代限制又十分犀利,常是轰动一时却寿命极短。原因很简单,既然要论断人类的「天性」,就必须对人类天性有充分了解。但无论是劳伦兹或莫里斯,他们想掌握的那个人、那份人类天性,都不是奠基于现代,而是远古。他们认为,人类的许多特征都是源自于石器时代,性方面如此,社会方面亦如此。我们的攻击性、爱好、充满创造力的好奇心,我们的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甚至我们的宗教观,都是承袭自石器时代。但我们对石器时代的真实状况了解不多,于是各种艺术家的想象力与不切实际的穿凿附会,全都可以毫无节制的大肆发挥。莫里斯对更新世(Pleistocene)的勾勒,堪称是超现实主义的旷世杰作。
女性乳房绝对是人类演化史上的一大谜团。相较于其它哺乳动物和猿类,许多女人所拥有的乳房真是大得出奇,但未必有丰沛乳汁,甚至可以说乳房大小跟乳汁分泌并没有绝对关系,这一点莫里斯知之甚详。然而莫里斯发挥精湛想象力,勾勒出这样的观点:女性乳房和嘴唇负责从正面放送性感讯号!原先生活在森林里的人类祖先主要从背后接收性讯息,女人「半球形浑圆的屁股和两片红通通的阴唇」,让男人忍不住要扑上去。但是迁徙到草原之后,人类站了起来。莫里斯认为,直立让人类释放性讯息的最主要部位,从原本的背后转移到正面,并开启了正面交配的姿势。此推论铁证如山,因为女人所拥有的「乳房和嘴唇根本就是屁股和阴唇的复制品」,由正面释放性讯息的结果就是正面交配。莫里斯进一步推论出,正面交配让男女在心灵上更加亲近,因为望着彼此的眼睛,有助于「成为一对」,并从此结为一夫一妻。
这则有关石器时代的美好故事,当然是胡说八道。要质疑莫里斯这种「铁证如山」的动物学,我们甚至不必追问:为什么有些男人也有性感丰唇?我们只需问:为什么猿类里唯一行一夫一妻的长臂猿(约有十五个亚种),乳房都相当干瘪?还有,倭黑猩猩喜欢玩遍各种交配体位,包括男上女下且正面的「传教士体位」,为什么倭黑猩猩没有发展出一夫一妻制。牠们不但杂交,也没有所谓的伴侣关系,虽有正面交配,但母倭黑猩猩的乳房却不大。
莫里斯的乳房理论堪称趣味横生,乃演化心理学发展初期的一绝。当然这样的趣味如今更是随处可见。远古的不可考让演化生物学家得以尽情发挥精湛的想象力。美国科学新知记者威廉·奥尔曼,对莫里斯的乳房理论显然相当赞赏,他迫不及待的做出呼应:「大胸部的出现很可能是女性的一种战略,目的在于把性伴侣『留在身边』。隆起的乳房原本是怀孕的征兆,男人藉此得到讯息,这个女伴目前已无法再受孕,所以他该去找别的女人了,这时已经跟他『交配过』的女人只能孤零零、不受保护的退居一旁。于是女人干脆经年累月的让胸部显得很大,一直释放『我已怀孕』的讯息,即便没有怀孕也如此,久而久之,这项讯号便完全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结果就是,男人终于愿意为他的『繁殖协议』负责,留在女人身边,帮助她一起照顾下一代。」属于精神性的「战略」是怎么变成生理特征的?这项秘密大概只有奥尔曼才知道。根据目前的遗传知识,「战略」既无法遗传给下一代,也不可能变成生理特征。女性的大胸部能让男人变得忠实且乐于照顾小孩,这样的想法非常滑稽。
演化心理学家竞相昭告,石器时代的人类如何交配并加以阐释,这样的学术风气还真是独树一格。让我们先提出一点小小的质疑:请问,谁说所有生物特征一定具有功能?难道不可能是,这些特征刚好不会对拥有它的生物造成困扰,也不会威胁到牠的生存,所以这些特征就留下来了,并维持到现在?这样的想法后文还会再谈到。女人胸部之所以变大,其中一个原因会不会与食肉量增加有关?根据研究,食肉的确会提高某些荷尔蒙的分泌。况且就我们目前所知,以食肉为主的社会(比方说美国),妇女胸部的确明显大于以素食为主的文化(例如南亚)。女人的胸部大小应该与做爱体位、一夫一妻制,以及其它演化生物学的功能无关吧?
为了解释如今人类的状态,而把人类化约成某些「单纯的」形式,或依附在过去某一个时间点上,这样的作法至少会面临四大难题:首先,出现在大自然里的一切,包括人类,用生物逻辑真的就可以解释得通?生物学(一般的自然科学也是)总喜欢在大自然里寻找逻辑,但逻辑根本不是大自然的特色,而是人类的一种思考能力。在此我们忍不住要问:预设大自然背后一定隐藏着合乎逻辑的解释,这样的预设合乎逻辑吗?
第二大难题是:我们真的有办法搞清楚石器时代人类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吗?石器时代的整个环境真的到处一样?生活在雨林、草原或海边的原始人,他们面临的环境挑战一样吗?
第三个问题难度更高:人类的生物行为和文化行为真的可以分开来看吗?其所涉及的时代又是一个我们如今所知不多的远古。
第四大难题是:如今所有被我们视之为与生俱来的行为,真的像演化心理学家所言,是石器时代人类为适应环境而产生的结果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与本书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请问石器时代的爱情是什么模样?
爱情与更新世
与人类生物结构的形成密切相关的时间为更新世,亦即新生代的倒数第二个世。更新世的时间大约从距今一百八十万年前到距今一万一千五百年前。我们通常将它泛称为冰河时期,但更新世其实包含了许多冰河时期。
更新世前期,东非和南非出现了两种原始人:巧人(Homo habilis)和卢多尔夫人(Homo rudolfensis)。根据各种迹象,他们极可能是从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inen)演变而来,虽然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难以确认。尔后热带草原上的直立人(Homo erectus)从非洲出发到了欧洲和亚洲。欧洲的尼安德塔人很可能就是直立人的后代。尼安德塔人似乎是强壮而单纯的大个子,基于不明原因,尼安德塔人在距今约三万到四万年前完全灭绝。无论哪种原始人,人类似乎越来越懂得使用工具,例如使用石斧,后来更一步知道要利用火。
非洲的直立人在距今约三十万年前灭绝,现代人的祖先智人(Homo sapiens)出现在距今约十万年前,两者之间的空白后来由一九九七年在非洲衣索比亚发现的长者智人(Homo sapiens idaltu)填补,长者智人乃目前我们所知的人类最古老的直接祖先。人类祖先当时的总人数大概勉强上万。智人后来从非洲出发,逐渐遍及全世界。直立人的出现到底比智人早多久,近年来越来越莫衷一是,比较确定的只有他们生活在较寒冷的地区。他们既是猎人也是采集者,吃植物、水果、种子、根茎、菇类、蛋、昆虫、鱼和腐尸,他们到了很后期才真正变成狩猎高手。中欧的直立人,一如尼安德塔人,皆会猎杀野牛、新生代猛象和长毛犀。
随着猛象和长毛犀灭绝,中欧的原始人开始定居。最近的一个冰河时期结束,石器时代的人类慢慢出现了定居生活,并开始耕种、畜牧。但其它地区的人类祖先未必如此,因为各地的猎物和气候并不相同。有些人类祖先数千年皆以捕鱼为生,有些则继续狩猎和采集。
不同的生活方式,势必发展出不同的文化。原始人有的住在岩窝,有的住茅草屋,也有住在山洞里的。他们在草原、沙漠、纵谷、高山、海边、岛屿等地落脚,生活方式各自不同。演化心理学家不是说「存在决定意识」,如此殊异的存在方式,想必造就出截然不同的意识。雨林里的采集果实,和山涧小溪的捕鱼,及雪地上的猎杀猛象,应该不一样吧。对后者而言,最可怕的威胁来自酷寒气候;对前者而言,从来就没见识过天寒地冻。有些原始人住在四周都是猛兽的地方,有些原始人则在完全看不见猛兽的地方(以红毛猩猩为例,婆罗洲的红毛猩猩喜欢流连在森林的地面上,但苏门答腊的红毛猩猩就不敢,因为苏门答腊有老虎,婆罗洲没有)。有些原始人长期待在同一区域,有些会跟着动物长途迁徙。有些原始人是食人族,有些则会埋葬死人,甚至举行仪式。当某些原始人的大脑因应茂密的雨林生活而朝此方向发展时,另一些原始人的大脑面对的却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总而言之,更新世跨越的时间极长,当中所涉及的差异极大。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出现过许多不同的原始人,他们的生活环境几经更替,天差地别。就算他们跟大部分的猿猴一样过着团体生活或有家庭组织,有关原始人社会的游戏规则我们还是所知不多。如果事情真像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的演化心理学家勒达·康斯迈德(Leda Cosmides)和她的丈夫人类学家约翰·托比(John Tooby)注6教授所言:「我们的现代头颅里装的其实是石器时代的灵魂。」那真是叫人沮丧,因为要解开这个谜团还真是无望。诚如著名的肯亚古人类学家理查德·李基(Richard Leakey)注7所言:「人类学家所面临的严峻事实是,他永远无法为这些问题提供答案。要证明另外一个人跟我有相同的意识水平已经够困难了,更何况大部分的生物学家,至今还不敢去研究和确认动物所具有的意识程度。既然如此,那我们到底该怎么对我们自己所想象出来的、早就死亡的对象进行意识描述?在考古遗迹中,有关意识的证据,甚至比语言更不可得。」
对演化心理学家而言这真是一大恶耗。但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没有因此而收敛,反而继续阐述石器时代的人类行为。为何会有男女之别?性和厮守又有什么关系?演化心理学家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一切导因于「思考器官」之不同。威廉·奥尔曼说:「在原始人时代,男女双方对性这件事情看到的问题基本上完全不同。男女大脑因此有了不同的发展,这也就是两性后来在选择伴侣的标准上,对于不忠和性需求等问题的反应会如此不同的原因。」如果这段话没错,那么动物界的雄、雌大脑也应该要不同才对。从早到晚照顾幼狮的母狮子,牠的大脑肯定跟只要窝在一旁当老大、偶尔望一下小狮子的公狮大不相同。但我们从未听过有动物学家认为,雄性动物和雌性动物的大脑有明显差异。纵使没有明确的证据,还是有人坚信男女脑袋大不同,否则也不会有像威廉·奥尔曼这样的人,主张我们身上有「存在于脑中的性别器官」。他们还主张人类的繁殖本能,「爱和原欲」都源自于石器时代。面对以上这些义无反顾的说法,我们只能说他们勇气可嘉。
其实演化心理学家也很不爱谈「爱」。奥尔曼在《都会中的猛象猎人》里虽然用了一整章的篇幅探讨「爱情的演化」,但他谈的哪里是爱,根本是性。奥尔曼认为,性是石器时代人类最重要的一件事:「那些不这么做的原始人,例如把时间、精力全花在研究猎捕猛象的技巧,或把性欲全发泄在树干上的原始人,他们将无法获得后代。」
演化心理学家一方面把人类祖先的性事想得太简单,一方面又对爱支吾其词。根据他们的说法,如今设定在我们身上的生物程序,应该来自石器时代,我们脑子里装的「模式」也来自石器时代,所以我们的爱也是一种早就既定的「程序」?我们脑子里存在着既定的「爱情模式」?如果真是这样,其目的何在?
演化心理学家斩钉截铁的说,爱情模式的存在既是为了子女,也是为了两性。好吧,即便如此,这些程序和模式落实为具体行为时,内容为何?至今我们没有找到过一首尼安德塔人写的情诗,也没有挖掘到任何一对可供我们揣测其具体行为的化石情侣。
再说,我们真的拿得出证据证明人类祖先的性观念与性偏好吗?几具壮硕的新石器时代女性遗骸,一些用石头雕成、用陶土捏出的拥有丰乳阔肩的女性,它们一尊尊被赋予充满艺术气息的名字,比方说「维伦多尔夫的维纳斯」(Venus of Willendorf)注8,至于它们的真正功能,我们只能用猜的!相较于那些既细腻又美妙的古动物绘图,艺术家似乎不太知道要怎么画原始人。很少艺术家敢尝试或敢说,他画出来的女原始人跟实际出现在石器时代的女性非常像。刚才提到的那些古代雕塑源自于全新世(Holocene),距今一万多年前。根据演化心理学家的说法,我们如今的生物结构并非奠基于这个地质时代,所以它并不是很重要。
无论如何,要从石器时代的遗迹里找出关于人类祖先的性偏好、伴侣行为和爱情证据,确实很难。演化心理学家转而求助仅剩的唯一办法:在现代既存的文化里,找出跟远古狩猎社会或采集社会类似的生活方式。但如今要找未受外界污染的「原始部落」,谈何容易?遑论研究。纵使只跟一万年前的情况做比较,如今的狩猎社会和采集社会所拥有的生活条件,也跟那时候相去甚远。十九世纪末殖民主义横扫全球,不仅摧毁了各地原住民文化,还大肆散播传染病,奴役其它地区的民族,彻底毁坏他们原先的环境和生活条件。所谓的原住民,如今不是生活在保护区,就是住在观光客必游的人类动物园里,再不然就是依附在某些慈善机构的认养下。
如今的狩猎文化和采集文化几乎不具有真实的古人类学意义,但是演化心理学家还是以它们为根据大肆推论。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的人类学家海伦·费雪(Helen Fisher),她言之凿凿的宣称,狩猎社会和采集社会里行的是短期的一夫一妻制。她说原始部落的伴侣通常只在一起四到五年,也就是共同抚育幼儿的那段时间,之后他们就会分道扬镳,各自寻找下一个一起生活的对象。海伦·费雪说得如此理所当然,彷佛当日我们祖先也必定如此。所以根据人类天性,唯有「序列式一夫一妻制」(Serial monogamy,或译「系列式一夫一妻制」)才合乎人性。短期忠于伴侣才是最真实的人类行为;无论是孩子仍小就出轨,或一夫一妻一辈子,这些都是有违人性的。这么说来,「七年之痒」并不对,应该是「四年之痒」!不信的话你看,根据美国的离婚统计,大多数的夫妻果真在第四年离婚。如果这不是沿袭自石器时代的天性,那是什么?男人和女人后来之所以会一辈子绑在一起,原因是有了共同的耕地与牲畜,原本只能为期数年的互相「霸占」,逐渐转变成婚姻形态。刚刚提的这种生活形态一直到全新世才出现,但演化心理学家认为,这样的发展乃奠基于原本就存在于我们脑子里的「爱情模式」,换言之,我们的石器时代脑袋在全新世之前就完全定型了。无怪乎,人类的真实本性跟猿类的关系,远胜于新石器时代(隶属于更新世)对一夫一妻制的需求。既然只有在猿类的身上才能见到真实人性,那么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五大猿类,哪一种最值得我们取法?
迷雾中的一座桥
人类祖先的灵魂无法变成化石让我们挖出来当作证据,而人类演化过程中,活生生的「见证者」又不会说人话。牠们在数百万年前就跟我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演化之路了,牠们是:长臂猿(Gibbon)、红毛猩猩(Orang-Utan)、大猩猩(Gorilla)、黑猩猩(chimpanzee),和倭黑猩猩(Bonobo)。七百万年前,牠们曾和我们有过共同的祖先,但后来牠们继续留在原始森林里,我们人类逐渐往东非大地堑(也称「大裂谷」)另一边宽阔的草原移动了。即便如此,生物学家一如心理学家认为,人类可以从那些猿类的身上学到许多东西;研究猿类的家庭组织和互助行为,就可以找出人类道德的起源。「你帮我,有一天我也会帮你」,这种思维可以在猿类的身上找到最初的动物根据。一九七○年美国社会生物学家罗伯特·崔弗斯(Robert Trivers)注9称这种行为是「互惠利他行为」(reciprocal altruism),对此研究成果丰硕且著作等身的荷兰灵长类专家法兰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注10也表赞同。
向猿类学习,其实就是跟人类自己的起源学习。好极了。但我们的长毛表亲到底能为复杂的人类行为,比方说性行为,或者再复杂一点,比方说男女间的爱情,提供多少答案?
答案是:少得可怜!长臂猿、红毛猩猩、黑猩猩、倭黑猩猩和大猩猩,这些猿类的性欲行为与人类截然不同,就连牠们彼此之间也差异颇大!一说到性,大家的共同点就顿时瓦解。每种猿类都不同。长臂猿坚守一夫一妻制,地盘意识很强的长臂猿夫妻会在自己的地盘上厮守终生。长臂猿甚至会为了觅得合适伴侣,寻偶时间长达数年。
另外四种猿类就不具备这种新石器时代的专情了。红毛猩猩的行为弹性之大令人惊讶。母红毛猩猩会寻找栖地,公红毛猩猩则是到处游荡、散居。母红毛猩猩可能带着小猩猩单独找地方生活,也可能和其它母红毛猩猩形成小群居生活。红毛猩猩的行为似乎很有弹性空间,游戏规则也非常松散,所以至今为止,红毛猩猩的社会行为给我们留下很多谜团。
相反的,大猩猩的社会结构就非常稳定。一位雄性首领霸占着整个「后宫」,只有这只为首的大猩猩可以跟母猩猩交配。群居的大猩猩,族群成员从四到四十位不等。小猩猩长大后几乎一律离开团体,无论雌雄。
但黑猩猩的社会规范又没有这么严格了。虽然黑猩猩的团体也以一只雄性为首,但除了这只雄性首领,其它的公黑猩猩也都可以跟母猩猩交配,甚至是跟多位母猩猩交配。有时候,公猩猩会霸占着跟牠交配过的那只母猩猩,甚至会带着母猩猩离开大家,独自到林中生活一段时间。黑猩猩的社会里似乎没有很固定或严格的行为规范。黑猩猩的团体通常比长臂猿大,成员约为二十到八十位。
倭黑猩猩对性的态度又跟其它猩猩大相径庭。牠们非常喜欢团体生活,族群的成员数也比其它猩猩都多。性交是牠们最热爱的活动。牠们每天变换姿势,玩遍各种想得到、想不到的姿势。只要愿意就可以交配,完全不必管自己在族群里的地位。倭黑猩猩似乎是藉由这种方式释放压力;总之,跟黑猩猩比起来,倭黑猩猩的确比较爱好和平。
就基因而言,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跟人类的差异大约相同。我们跟牠们的基因差异大约为百分之一点六到一点一(不同的研究结果数据略有差别),但倭黑猩猩和黑猩猩之间的基因差异也大概如此。如果说基因是解开人类起源之谜的最可靠证据,那么这项证据显示,黑猩猩、倭黑猩猩和人类三者之间的差异大约相同。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到底该以谁为模板来追溯自己的性欲行为?法兰斯·德瓦尔认为,人类或许就界于「社会阶级分明的」黑猩猩和「社会阶级薄弱的」倭黑猩猩之间。德瓦尔说:「人类何其幸运,体内竟住着两种猿类。」
但威廉·奥尔曼在他那本《都会中的猛象猎人》里斩钉截铁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奥尔曼认为,人类毫无疑问的是先像大猩猩,后来又像黑猩猩,这一路的发展再清楚不过。他以目前为止出土最完整的阿法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afrarensis,又译「非洲南方古猿」)「露西」(Lucy)为证。露西生活在距今约三百万年前的非洲衣索比亚地区,大约九十公分高的露西相当瘦弱,体重可能不超过三十公斤。至于露西的男性族人,出土的只有一些不完整的化石,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应该比露西高大。但奥尔曼非常笃定的写道,他们是露西的「两倍大」。这样的「男女体型差异让我们推断出,露西和她的族人所形成的社会,应该类似今天的大猩猩」,而他们的「性生活」应该也符合今天的大猩猩。
我们真能全盘接受奥尔曼的看法吗?当然不能。首先,南方古猿的体型是不是真的男比女大两倍,无法证实。其次,红毛猩猩也跟大猩猩一样,雌雄体型大约差两倍,但两种猩猩的社会行为完全不同。人类起源既无法直接追溯到大猩猩,也无法牵连到红毛猩猩。
即便如此,奥尔曼还是认为一切再清楚不过了,我们先是「类大猩猩」,后来又变成「类黑猩猩」。奥尔曼最厉害的地方还在于论述一夫一妻制的起源。两性的体型大小越接近,越会发展出一夫一妻制。但他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倭黑猩猩和黑猩猩的情况!若说人类由于两性体型相近,所以天生行一夫一妻制,这哪里是什么天生,根本是美式清教徒的典型想象吧!德国哲学家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注11早就表示过,说人类天生是一夫一妻就好比说人类是由鸟类演变而来:「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乃美德之颠峰,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最感骄傲的当属条虫,因为条虫每五十到二百节或一定长度,就会完整的长出雄性性器和雌性性器,终其一生,牠的每一段身体都能自己与自己交配。」
藉由观察猿类来解释人类的性欲和厮守行为,这简直就像一场动物学式的算命。要算得准,诀窍就在于,你得尽量挑那种符合自然科学家对人类看法的猿类。很长一段时间,最受欢迎、最常拿来跟人类做比较的是黑猩猩。因为保守派生物学家,例如康拉德·劳伦兹喜欢援引黑猩猩来证明人类本性乃残暴、奸诈、狡猾,且充满权力欲望。到了一九八○年代,大家对倭黑猩猩的了解渐多,一群提倡「性与和平」(sex and peace)的人在一只嬉皮倭黑猩猩的带领下游行,这时候最符合人类天性的,当然就是倭黑猩猩了。
企图透过今天生活在雨林里的动物来厘清石器时代的迷雾,厘清人类最初的性欲和爱情行为,这种作法实在不可取。演化心理学家想藉此方法正确解读「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机制」,就像戴维·巴斯希望的那样,但这根本不可能。因为「有人就有文化,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不受文化影响的性是怎么一回事,」灵长类专家法兰斯·德瓦尔认为:「人类最初的本性就像圣杯一样,大家永远在找,但永远找不到。」
与本书关系密切的难题是:爱和性总是被混为一谈。戴维·巴斯在他那本长达六百页的经典大作与业界范本《演化心理学》(Evolutionary Psychology)里,整整花了一百八十页谈性,至于爱仅仅两页!「爱,」书上写道:「或许是表示厮守意愿的最重要证据。」
这样的定义还真是言简意赅。如此就能把我们称之为爱的「精神机制」解释清楚?爱,的确常跟厮守意愿发生关联。爱一个人会常想跟他在一起。纵使明知在一起无望,我们还是会爱一个人啊。比方说,虽然两人互有爱意,却很清楚彼此合不来;或两人虽然相爱,却因为各有牵绊不能在一起,只能等待感情慢慢变淡。戴维·巴斯接下来的这句话就比较无伤大雅,可能是对,也可能是错:「被视为爱情之基本成分的那些行为,事实上都是在对伴侣释放想与其性、经济、情绪或遗传资源,发生联结的一种讯号。」
这段话虽然解释了「爱了之后」会怎么样,却没有解释:爱这种感情到底从何而来?作为一门学问,既然连「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机制」都解释了,怎么不干脆把爱是什么也一次讲清楚?可惜,戴维·巴斯不打算这么做。他的原则似乎是:「爱是前提,没必要讲。」就这样?即便很少有其它感情或观念,能像爱这样对人类心理形成如此巨大的影响!
抑或,两性之爱根本是演化心理学特定的研究方法所无法掌握的?只要无法用我的渔网捞上岸的,就不是鱼!或许,人类的两性之爱真的不只跟「生物演化」有关,还跟「文化演化」有关,所以纯自然科学的方法才会永远捞不到爱情这条鱼。
人类的大脑演化绝大部分发生在远古,甚至远早于人类的出现,这样的看法即使是对的,少了对人类文化演化的了解,许多重要而根本的东西还是解不开。诚如「人道」演化心理学家的先驱,动物学家兼科学政治学家朱利安·赫胥黎,于一九六○年慷慨激昂的写道:「社会心理之发展,换言之,一个能主动演化的人出现后,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演化阶段,……这与原始人的生物演化完全不同,其差异就像从无机的和非生物的跨入生物演化一样。」
即使人类目前的精神状态,是人类祖先为了适应当时的生理及心理环境而产生的演化结果,发生在今天的某些现象,例如忌妒或伴侣选择,还是没有固定不变的成为人类的「常数」,而是很明显的会因文化而有差异。生活在极地的伊努特人(Inuits)跟住在非洲伊图里(Ituri)原始森林里的班图人(Bantus),他们的性道德并不一样。就像住在酷寒洞穴里的尼安德塔人和三万年前住在喀拉哈里(Kalahari)沙漠中的原始人,他们的伴侣关系也肯定不相同。哪些与爱或与性有关的行为是被允许或不被允许的,这其实不只涉及个人,还涉及个人所处的群体,群体又跟整个「大环境」息息相关,而大环境一直就是人类力求适应的目标。不仅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演化心理学家想在迷雾中为我们搭起一座通往光明的桥梁,却总是功败垂成。所有想藉由生物学把人类剖析个清楚的心理学家,都不喜欢「文化」这个词。因为文化让一切变得复杂。文化是模糊的,生物是明确的。但真是这样吗?这种看法实在值得怀疑,下一章我们将发现或许情况刚好相反;文化反而比较清楚,模糊的是生物。
根据演化心理学家的说法,两性关系一定是从「性」开始的。但这么多年了,演化心理学家始终还停留在这个开始。爱只存在于母亲与子女的关系中,两性之所以会在一起,只是基于「厮守意愿」;相对于我们性本能的力量,厮守意愿根本只是作用力薄弱到不行的接着剂。
但那个影响至巨、决定了许多事情的性本能,到底从何而来?为什么男女的性本能会天差地别(演化心理学家坚信,就性方面男女大不同)?此外,演化心理学家还主张,想了解人类、人类的性欲行为,就得先搞懂基因所具有的神奇作用。因为推动我们一切行为和告诉我们该怎么做的,全是内建在基因里的「程序」。
真的吗?隐藏在基因里的那些作用到底跟我们有什关系?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得先离开一下演化论,进入到基因的世界,一窥究竟。下一章的内容比较枯燥,都是些理论,几乎与本书的主题爱情无关。比较没有耐性的读者可能会觉得乏味,但这些问题对厘清人类本质的重要性就像国之宪法,我们怎么解读这部宪法,关系到许多最根本的东西──人类和人类心理的本质。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厘清一些影响重大的误解。觉得无聊的读者,建议迅速往后翻个二十页,直接跳到第三章。第三章要谈的是既具体、又实际的性欲行为和伴侣选择。至于不觉得无聊的读者,欢迎和我一起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