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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达尔文的疑虑

作者:德-理察·戴维·普列希特/译者:阙旭玲 当前章节:156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30

是什么将爱与性分开?

为什么有男人与女人?

海马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圆滚滚的眼睛、喇叭嘴、卷曲的尾巴。这种海龙科的滑稽小鱼,不仅「看起来」像大自然里的一首狂想曲,连行为也跟外表一样,很诡异。绝大多数的海马分布在热带或温带海洋里,牠们既安静又善于伪装。但每一年,牠们总会为动物观察家提供好几次独特、令人大开眼界的交配秀。交配季,公海马和母海马会一大早就聚集在海草丛生的地方。选定伴侣后,海马会互相勾住对方的尾巴,展开一场水中共舞。接着,母海马开始在公海马面前呈螺旋状的上下舞动。最后则将产卵器插进公海马腹部的育儿袋内,将卵产在里面。这时,育儿袋内的组织会迅速的与受精卵产生联结,并提供受精卵氧气。经过十到十二天的孵育,公海马会再次潜回海草中,诞出小海马。

海马真的很不一样,非常的不一样。海马的演化重点似乎在于:牠刚好具备了跟其它动物完全相反的性别角色。虽然产卵的是母海马,但育儿的工作却交给了公海马。喜欢太快下结论的人或许要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在海马身上,一切刚好相反就对了。母海马「专攻」求偶,公海马「专攻」育幼。的确,有些海马的近亲,例如海龙,牠们确实如此。母海龙为了争取到将卵产在公海龙腹中,的确使出浑身解数、争奇斗艳。但海马不是这样:母海马根本无须为了求偶而竞争。这一点真教人跌破眼镜,因为根据演化生物学的原则:孵化过程越艰辛,求偶竞争就应该越激烈。相较于海龙,公海马孵育小海马的过程倍加艰辛,牺牲也更大。既然如此,母海马的求偶竞争应该也要比母海龙更激烈才对!关于这一点,就连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的演化生物学家,同时也是全球知名的海马专家阿克瑟·迈雅(Axel Meyer)教授都不得不说:「『父母的职责』与『角色扮演』的关系,显然比我们之前假设的还要复杂许多。」

海马的确很不一样。无论是哪种海马,绝大多数的海马都是一夫一妻制,牠们厮守终身,唯有对方死了,海马夫妻才会分开。而且,只要伴侣一死,另一方就会完全失去「性」致。对鱼类而言,这样的行为非常罕见。专家们观察西澳洲的海马发现,那里的海马夫妻通常体型相似。也就是说,海马不太会去找体型比自己大或「更具生存优势」的伴侣来交配,牠们几乎全都倾向于追求体型跟自己差不多的伴侣;换句话说,体型类似的海马比较容易结成夫妻。

我们从海马身上学到,生物的「性别行为」不一定跟牠的「性别」有关。真正的关键在于角色;也就是说,无论雌雄,生物在交配、生殖及孵育下一代的过程中,牠所扮演的「角色」才是真正决定其「性别行为」的关键。性别行为似乎有了各种可能,一条规范着「什么情况下,什么条件下,雄性必然会如何,雌性必然会如何」的生物学基本法则,似乎不存在。其实海马并非特例,跟海马一样,性别角色与一般动物相反的,还有巴拿马箭毒蛙和摩门蟋蟀。若以这样的观点看来,所有的性别行为,事实上都只是角色扮演,而非单纯的生物天性。不过,另一个范围较小的事实却指出,就五千五百多种哺乳类动物,尤其是当中两百多种较高等的哺乳类动物而言,负责受孕和孵育下一代的清一色都是雌性,无一例外。

人类在繁殖下一代时,性别角色似乎固定,至少在自然受孕的情况下如此。即使藉用人工,例如人工受孕或将胚胎植入代理孕母体内,人类所遵循的生物法则基本上没变,只是多了其它新的受孕方式。

但是,人类越将自己的性别角色视为理所当然,就越难掌握住其中的生物学要义。为什么会有「两」性?这简直是个谜。直到今天都没有一个好答案。一个生物学家,如果他够诚实的话,就不得不承认:「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会有爱?关于这问题我知道些什么?那么我告诉你,我甚至于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男人跟女人?」如果生物学家不先解决后面那个问题,就请他不要再动不动就拿「性」去解释爱,或拿「性」去代替爱。

在还没有解释清楚「男人和女人」的问题之前,生物学界倒是先提出了两个令人气馁且不完整的理论。这两种理论各有充满想象力的名称:一是「河岸灌木丛理论」(Tangled Bank Hypothesis,也称「灌木丛理论」或「茂密河岸假说」),一是「红皇后理论」(Red Queen Hypothesis,也称「红皇后效应」或「红皇后假说」)。在介绍这两种理论前,我想先说明的是,这两种理论试图要解决的都是极重要的问题。如果人类的基因也像其它生物的基因一样,目标都在于尽可能的让自己繁衍下去,那么单性生殖应该才是最佳的繁殖途径!因为,唯有单性生殖,后代所遗传到的基因才会百分之百与上一代相同。事实证明,许多动物的确是进行无性生殖。牠们像植物一样,透过分裂、出芽或增生来繁殖。螨、水蚤、小水熊虫和轮虫都属于无性生殖。象鼻虫、竹节虫、头虱,和某些蝎子类、甲壳类、贝类也可以行无性生殖。另外像蜥蜴类,例如澳洲的壁虎,或巨大的科莫多龙、窄头双髻鲨,牠们也可以透过无性生殖来产生下一代。犹如耶稣的诞生,牠们可以行「处女生子」(单性生殖):在荷尔蒙的作用下,未受孕的雌性或雄性会进入生育状态,也就是在体内产生能逐渐成熟为另一个完整个体的下一代。

无庸置疑,无性生殖确实是一种成功的演化模式。相反的,有性生殖就各方面来看,尤其是某些极关键处,实在缺点多多。有性生殖只能让一半的基因遗传下去,而且是雄性和雌性各取一半。对基因而言,这根本是场大灾难!更别提交配过程的艰辛,以及找不到适合的交配对象,或最后落得一场空的风险!套句汉弥尔顿学派的经济学用语,这种繁殖方式:「不但提高了风险,还让成本暴增。」

为什么还要行有性生殖?意义何在?第一个试图为此做出解释的是「河岸灌木丛理论」。提出者是美国演化生物学家罗伯特·崔弗斯和他的同事乔治·威廉斯(George Christopher Williams)注56,他们以达尔文的一项观察为出发点。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故居位于伦敦南方的唐屋(Down House)。闲来无事时,达尔文喜欢在「兰花岸」(Orchis Bank)注57的丘陵地散步。他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提到:「观察河边的灌木丛实在有趣,这里生长着各式各样的植物,树丛里有鸣唱的小鸟,各种昆虫在四周嗡嗡乱飞,地上还爬着蠕虫,此情此景,你不禁要想,牠们各自具备的形式何等缜密,彼此间既有差异,又能以如此不同的方式互相依存,一切都遵循着法则,而这些法则同样也作用在我们身上。」

根据崔弗斯和威廉斯的推论,如果演化的秘密在于,每种生物在生命的河岸拥有自己的生存利基,那么拥有最大利基的生物,生存的时间一定最长。而且,任何生物后代之间的差异如果越大,就越能适应不同的环境与变迁。在这层意义下导出的想法就是:有性生殖是有利的,因为这种繁殖方式所产生的后代,比较能适应环境变迁,并赢得新的生存空间。

如果上面的推论没错,有性生殖果真是一大优势!不过,事情没这么简单,有性生殖被过度美化了。事实上,任何生物的后代若是大幅偏离亲代的特征,几乎都只有一种下场:死亡。基因变异是非常危险的事,绝大多数的生物之所以是目前的样子,正因为这样能让牠成功的活下来。偏离或变异带来生存优势的机率微乎其微。所以,为什么要行有性生殖,让下一代承担巨大的生存风险?既然手上已握有一副好牌,为什么不善用它,而要浪费它?

第二个试图提出解释的是「红皇后理论」。这项理论源自威廉·汉弥尔顿,先前已提过他并介绍他的解释模型:寄生虫!「红皇后」这么富文学气息的名称,并非大师汉弥尔顿自己想出来的,而是他的同事芝加哥大学的凡威伦(Leigh Van Valen)注58教授所提出。但也不是他自创的,而是引自刘易斯·卡洛尔(Lewis Carroll)小说《艾丽斯镜中奇缘》(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的典故。

在一段深具哲理的谈话中,红皇后告诉困惑的艾丽斯:「在这个国度里,尽全力跑,也只不过是为了要维持留在原地而已。」对汉弥尔顿及凡威伦而言,这段话同样适用于生物的处境。对生物,尤其是寿命较长的生物而言,寄生虫一直是他们难以克服的问题。寄生虫的繁殖速度极快,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繁殖数百万代。各宿主之间的差异越小,相似性越大,越有利于寄生虫的生存,牠可以很轻易的转换宿主,并且一下子就能适应。所以行无性生殖的动物在面对寄生虫时,似乎屈居劣势,毫无反抗能力,因为牠们的同伴或后代跟牠们一模一样,面对寄生虫时将束手无策。最惨的情况下,整个物种会因寄生虫而灭绝。但行有性生殖的生物就没有这种问题。因为牠们的后代彼此间有一定的差异,这样的生存环境对寄生虫相当不利。就在寄生虫努力适应的同时,宿主很可能已经透过有性生殖而让「敌人」(寄生虫)的生存条件变得更加严苛。宿主和寄生虫之间的战争,有些生物学家喜欢称之为「军备竞赛」。

根据红皇后理论,物种的存续有赖于牠的「多变」:唯有改变,才能让自己保持不变。这样的推论到底对不对,见仁见智。但不容置疑的,许多行无性生殖的动物,或可以行无性生殖的动物,虽然也被寄生虫寄生,但后来还是生存了下来,并且活得又久又好,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后遗症。所以,接下来要问:世代循环周期较慢的动物,例如人类、鲸鱼和大象,是不是真的比较有能力对抗寄生虫?有一点是确定的:寄生虫要从一个宿主过度到另一个宿主身上,的确比较困难。既然两种生殖方式各有优势,那么,最后该质疑的对象显然是「大自然」。为什么大自然只让极少数的生物同时拥有两种生殖方式?让牠们「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例如前面提到的科莫多龙。正常情况下,牠们行有性生殖,但在没有雄性的情况下,例如在动物园里,必要时牠们也可以行「处女生子」。这种极罕见的混合模式,难道不最具优势?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回答,无论是「河岸灌木丛理论」或「红皇后理论」,这两种生殖理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在达尔文天择理论里就已经存在的:「最适者」生存的错误。大自然跟那些专门打造城市地标的建筑大师不一样,建筑大师追求的是最优化,亦即「最佳」答案。但大自然的现象,例如有性生殖,它之所以存在,并不是因为它能提供最有利的生存优势,或它的好处远多于坏处。雄性不能怀孕(或者海马的例子是雌性不能怀孕)可能只是一种偶然,不至于让此物种因威胁而导致灭绝的偶然。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更高深的道理了。许多人执意要找出一个生物学的真谛,如前所述,这是一种神学传统,标榜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唯有如此才能主张:全能的上帝不会创造出瑕疵品!除了神学,不少被扭曲或穿凿附会的经济学观点,也发挥推波助澜的效果。

支持有性生殖的论点中,最可笑的莫过于:无性生殖的生物一直还停留在原始状态,没有发展出更新、令人赞赏的生物形态。套句那些人的话:此乃三十三亿年的演化停顿!或许真是这样,甚至一点也没错,但这又有什么不好?我们从什么立场出发,断定这样就是不好?为什么多样性就是一种更高的价值?在以快刀斩断单性生殖的「戈尔迪死结」之前,凭什么认定多乱如麻的新形态就是比较好?

无庸置疑,无性生殖是自私基因的乐园。「自私的基因」向来声势凌人,操控一切,影响层面广泛,为什么在此反遭到排斥?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释。就生殖而言,基本上,「性」并不是必要的。那么「性」为什么会出现在世界上?目的何在?同样是没有答案。我们大可以假设,这里面根本不存在什么高深的道理。到今日,性和生殖二者的关系在许多生物身上,还是有极大的差异。蜗牛虽然行有性生殖,却是雌雄同体,同一只蜗牛既是母的也是公的;丽鱼科的拉氏彩蝶鲷甚至能改变性别,一下子公,一下子母。另外有些昆虫在生物学上根本没有性别,牠们会根据后天的环境条件自行选择。

就生物学观点而言,世上之所以有男女,不是因为在性或性欲上非如此不可,性别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生殖。性别认同、性行为和生殖是三码子的事,它们之间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关系。基本上,求偶时可以男追女,也可以女追男,但不必然是这样;性行为的目的可以是为了生殖,但不必然是这样;两性交往可以发展出恋情,并(或)产生爱,但不必然是这样。男人可以爱男人,女人也可以爱女人。恋爱与爱情可以跟结为伴侣有关,但也可以无关。

企图把性别、性行为、生殖、恋爱和爱情等通通放在一起,并排出一个逻辑顺序的作法,并不符合自然。哲学家叔本华,同时也是演化心理学的老祖先,在一八二一年提出一项错得离谱的观点,他倒果为因的说:「各种与爱情有关的人类行为,因其最终目的……比人类生活中所有其它行为的目的更重要,而具有严肃的意义。每个从事这项行为的人,都在做一件极有价值的事,亦即藉此繁衍出下一代。」根据他的看法,性行为当然只能发生在两性之间,目的是为了繁衍出下一代;至于爱情,则是两性有了「关系」后才慢慢产生的东西。这样的看法是错的。

达尔文谈情说「爱」

概念的原创者达尔文似乎已经预见,若要把「适者生存」套用到人类身上,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无论是交配或择偶,细菌的情况和人类肯定有所差别。在那些区分雌雄、并透过竞争才能赢得性伴侣的动物身上,「天择」(自然选择)有自己的一套运作法则。因此,一八七一年达尔文在另一本着作《人类起源》中,提出了「性择」的概念以取代「天择」。

这本众所期待的大作是本「奇特」的书,它让达尔文的追随者陷入挑拨者的尴尬处境,到今天还是如此。大师原本的用意是想要达成和解,消弭分歧。这本书写得不愠不火,和蔼可亲,「就像一位慈祥的大叔,完全没有考验他人容忍度的意思」,传记作者戴斯蒙德(Adrian Desmond)与摩尔(James Moore)形容:「彷佛坐在高靠背椅上讲述一则精采的冒险故事,关于英国人和他们的发展历程;他们如何努力向上,脱离猿猴阶段,如何再接再厉摆脱野蛮状态,接着又是如何繁衍后代,让子嗣遍布全球。」这真是一则美好的维多利亚式长篇故事,还有幸福快乐的结局。演化到最后,人类成为具有完美情操的道德者。座椅中的达尔文甚至预言:有朝一日,人类还会更好!

在《人类起源》中,出现了前作《物种起源》未曾提及的概念──道德。先前与道德全然无涉的事,现在开始与风俗、礼节与细腻的行为方式有关。简言之,天择下的动物只知道要自私,但性择下的高等动物,像人类,便知道要利他了,并有同情心、道德感,而且懂得──爱。达尔文若是听到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肯定会以为那指的全是低等动物。达尔文认为,人类的激情在没有失控的情况下,是受道德强烈约束的。

达尔文对道德的看法,并无任何新颖之处。苏格兰道德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注59已谈过人类的道德感。达尔文一向对亚当·斯密推崇备至,这位知名的经济学家、资本主义理论奠基者,对人类的美好看法,符合达尔文的脾胃。一七五七年达尔文曾写道:「无论人类看起来多么自私自利,但在他的天性中明显存在特定的基本潜质,让他自觉别人的命运与他有关,参与别人的幸福快乐乃是必要的,即便他无法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除了见证者的快乐。」

如果达尔文还活着,必会对那些打着他旗帜的演化心理学家充满质疑。虽然,达尔文想以演化的观点来解读人类心灵,但没有迹象显示,他想如汉弥尔顿那般用数学公式来说明它,或像崔弗斯或道金斯将遗传因素神秘化。他的论点绝不会变得这么唯物。达尔文认为,心理和精神现象各有独立的运作法则,不受制于生物学中较低阶的层面。很明显,人类身上的某些机制无法用「自然」的观点来解释。达尔文认为,这一方面与感受,也就是各种感情有关,另一方面跟文化有关:「为生存而奋斗是何等重要,但在观察了人类绝大部分的本质后,必须承认还有其它的力量更重要;因为道德特性会直接或间接的透过习惯、思考力量、教育和信仰等因素,发挥作用,让我们比透过天择还更进步。」

爱便属于最重要的「道德特性」。达尔文真的用了「爱」(Love)这个字,而非「性」(Sex),尽管阴错阳差,「爱」在书中的索引只出现一次。根据达尔文的说法,爱是一种道德特性,只有高等动物才具备,并在人类身上得到全面的发展。相较于低等动物不带感情、全凭直觉寻找交配对象,爱在人类的演化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直觉来自复杂的本能,它引发低等动物对特定的行为产生特殊偏好;但对于我们而言,爱和它所唤起的各种感情,才是更重要的因素。」

对人类的有性繁衍具影响力的,不是纯生物学上的优势,而是诸多强烈的感情。这也是我们与低等动物不同之处:「藉由爱和忌妒的影响,藉由认同其声音之美、色泽之美,或形态之美,然后做出选择。」爱让这个世界有了一种全新的质量;爱是人类没有遵照养牛场老板的育种逻辑,进行交配的最主要原因。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援引「达尔文」来反驳「达尔文主义者」。因为这些人以及深受他们影响的演化心理学家竟然把「爱」扭转为「性」,结果变成:最棒的男人征服最棒的女人。他们敢这么说,因为没有人知道更新世到底有没有爱,又是怎么一回事。对于直立人和巧人的爱的感受,我们一无所知。同样的,我们也不知道,爱是从何时开始成为择偶的重要因素。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说:没见过就等于不存在,现代人的出现除了性偏好,其它一概不算数!

由于无知,我们单方面高估了生物因素在演化上的意义,而忽略了文化因素,也抹煞了人类祖先情感与表达方式的可能面貌。演化心理学家善于操弄这种简化主义,不是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而是因为不知道。就这点而言,演化心理学家算不上是心理学家,因为对于我们的祖先、人类的始祖,我们了解最少的就是心理!既然所知极有限,从何掌握自己哪里跟他们一样?哪里又不一样?难道说他们只是「建构的产物」,把「现代人」减去「现代」,或以此类推,再减去理性、语言、文化等等,剩下的就是他们了。但情感呢?或许我们的祖先在情感方面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并有许多进步的想法。他们应该也有自己的个性、喜好或弱点。如果不是那些积极研究黑猩猩、倭黑猩猩、大猩猩、红毛猩猩的灵长类学者,这些动物的许多特性大概也会被全盘否定吧!

视「爱」为「性」的衍生物,这并非演化心理学家的独到见解。除了叔本华,尼采也抱持相同看法。佛洛伊德更进一步主张,人类所有的社会关系全归因于潜意识的性欲。根据前述说明可知:爱不只具有生物学上的功能,即让两性为了抚育下一代而能长时间生活在一起。事实上,许多长期相守的动物,例如某些鸟类或海马,并不会让我们想到牠们之间有爱。相反的,在人类生活的许多情况下,当我们谈及爱时,也没有想到男女双方必须长相厮守,更遑论共同抚养下一代。

爱是从「性」或「抚育下一代」中衍生出来的,这个结论下得太草率。基本上,「爱」并不像美国演化心理学家戴维·巴斯所说的,是「厮守意愿最重要的指标」。人真的可以爱某个人却不想跟他在一起,因为对他尽管有强烈的情感,但很清楚彼此合不来。主张「相守和相爱」两者息息相关,并以此为立论基础建构出一整套观念,是大有问题的。「与厮守意愿有关的表现还包括,」巴斯进一步说:「将资源用在所爱的伴侣身上,例如馈赠昂贵的礼物。这类行为表达了与伴侣长相厮守的意图。」不是,不是这样的!人类不同于雨蛙或丽鱼,动物求偶行为中的特定讯号确实具有某种意义,但人类并非如此。许多有钱男人喜欢送昂贵礼物给性玩伴,却毫无与她们长相厮守的意图。「女性所处的情况是,她们可根据演化所产生的偏好去选择拥有较多资源的男性,她们的确也这么做了。」这样的看法不该接受检验和批评吗?女人当真无一例外偏好有钱的男人而不爱贫穷男?这些研究爱情的学者,到底活在哪个世界?

至于达尔文自己,如我们所见的,他对这个问题已有相当精辟的看法。对他而言,爱是将性和道德联结在一起的桥梁,建造这座桥梁的砖石就是「美感」与「感情」。许多人非但没把目光集中在「最优秀」(最适者)的对象身上,还常会爱上条件并不好的男人或女人。甚至可以说:「爱」经常是我们选择「理想」伴侣的绊脚石!从遗传上「最优化」的观点来看,爱反而无法帮助人类「进化」,这是纯就交配与生物学而言。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爱」呢?

「爱」是为了利己?

让我们先来看两段文章。

第一段:「自然所遵循的经济法则,自始至终,都是以竞争为导向。一旦了解此经济法则是怎么运作,为什么这样运作,就能知道各种社会现象所依据的基石。那就是生物利用其它生物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方法与途径。只要放下浪漫情怀,我们就会发现,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或团体具有博爱情操。所谓的合作,只是一种投机行为兼互相利用。促使动物自我牺牲的动力,最终还是利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就算是间接也无妨。所谓的追求社会『福祉』,其实无异于增加有能力者的负担。所以只要对自己有利,任何一种生物,你都会看到他乐于帮助同类或伙伴。只有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才会致力于社群福祉。一旦他有机会完全依据自己的利益行事,他会满脑子充斥着自私的想法,不管是兄弟、伴侣、父母,还是孩子,他都能残忍以对,伤害他们,甚至置他们于死地。利他主义者的脸一旦被抓破,你会发现藏在底下是一张伪君子、流着血的脸。」

第二段:「如果母亲死亡时,幼儿小于三岁,还非常依赖母乳,自然无法存活。即使进入青少年时期,不再仰赖母亲提供食物,孩子仍然有可能因母亲死亡深受打击,而丧失活下去的力量,终至死亡。以菲林特(Flint)为例,母亲菲萝(Flo)死亡时,牠已经八岁半,具备自我照顾的能力。……但一直以来,牠的世界都以菲萝为中心,失去了母亲,牠的生活变得空虚且毫无意义。我永远不会忘记,菲萝死后三天,我在菲林特身上看见的一切。那天,牠爬上河边的一棵大树,沿着树干往前,然后停住,文风不动的站在那里,望着一个空荡荡的鸟巢发呆。两分钟后牠转身,爬下来,动作像极了年迈的老头。之后,牠走了几步,躺下来,睁大眼睛,空洞的望着前方。那个鸟巢是菲萝死前,牠跟菲萝一起发现的……。菲林特的活动力越来越差,且毫无胃口,牠的免疫力严重下降,然后便生病了。我最后一次见到牠,牠眼窝凹陷,瘦得皮包骨,非常沮丧。牠蹲在离菲萝死处不远的地方。……牠即将走完此生的最后一段路,每走几步就停下来喘一口气。最后,牠来到菲萝死去的地点。牠在那里逗留了好几个钟头,一再望向水面。然后牠拖着虚弱的身躯往前走了一小段,最后整个身体缩成一团──再也没有动过。」

第一段文章出自麦可·季瑟林之手,他是「演化心理学」一词的创始者,这个词最早出现在他的著作《自然经济学与性的演化》(The Economy of Nature and the Evolution of Sex)中。第二段文字节录自珍·古德(Jane Goodall)《大地的窗口:珍爱猩猩三十年》(Through a Window: My thirty years with the chimpanzees of Gombe)。以研究黑猩猩闻名全球的英国女学者在她的书里,以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谈「爱」,特别是描述小黑猩猩在母猩猩或亲爱的兄弟姊妹死后,所承受的痛苦。季瑟林所谓的自身经济利益,在珍·古德观察到的黑猩猩身上却是再真实不过的感情。珍·古德记录下许多「感人肺腑的故事」,描写的全是黑猩猩「充满爱和关怀的个性」,牠们流露的真情绝不可能只是因利己而形成的生物联结。小黑猩猩菲林特,就生物学观点而言,没有母亲也完全能够生存。在生物学上,牠已是独立的个体──但感情上并不是。

上面两段文章,哪一段比较合理?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至于我个人的看法是,珍·古德不仅叙述比较动人,观察也比较深入。与其它的生物产生情感上的联系,或许跟自身利益不无关系,但若说这只跟自身利益有关,未免太牵强了。如果像季瑟林那样,全然以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生命,那么「爱」将变得无法解释,甚至根本不存在。

但如果没有爱,如何理解人类的行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想象一下:如果季瑟林的观点没错,人类会怎么做?那个总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人,似乎得先想清楚:什么对他有利?什么对他不利?这可是个大哉问,难度之高,远超乎我们的想象。若要时时刻刻依据自己的利益行事,我们得先清楚知道自己关心什么。谁能万般笃定的回答这个问题?我所关心、在乎的,是那些我会时时估算的事情。然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大部分都不会花时间做这种事。吃早餐、上班、购物、照顾小孩,广义而言,或许都属于利己行为。但在做这些事情时,几乎没有人会去想,自己关心在意的是什么?又能从中获得什么具体的好处?简而言之,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认真的去计较利害得失。

季瑟林的错误或许在于,他认为人不断努力的目的是想拥有,或想从别人那里获得什么。但我们同样关心的事情至少还有:去做特定的事,成为某种人。我们无时无刻在乎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关心自己的形象,并透过与他人的关系打造自我形象。我们透过「知道自己不是怎样的人」来确认「自己是怎样的人」。自我的形象的重要性,几乎超越了任何我们想要拥有的具体东西。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行为中,利己并不是什么黑暗阴险的本能,反而是与他人的福祉密不可分。或者就像哈佛大学哲学家科斯嘉(Christine Korsgaard)注60教授说的:「道德的产生不该只归因于诸多阻挠我们利益的障碍。……想象世上有某个人从不把别人当作成就自己的工具,并且从不认为别人有可能这么对待他,这比想象有人老是在算计别人,更站不住脚。因此,我们会想象有某个人,他将所有人当作利己的工具,或视为必须排除的障碍,而他自己也预设别人会这样对待他。我们会想象有某个人,他在日常交谈中,从不会率直或不假思索的说出真话,而总是在盘算,如何对别人讲话以达到自己的意图。我们会想象有某个人,当他遭到蒙骗、欺凌、鄙视,也不会恚恨(尽管他很不高兴),因为他深知这一切都是身为人合乎常理、想象得到,被他人对待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们想象了一个活在内心深处、极孤单的人。」

谁能真实的观察人类,就不会把人看成自身利益的俘虏。我们应该避免把自己描述成伪装功力很差的野兽,将心理变态说成常态。道德并非人类万恶本性的掩饰。试问:这种违反本性的掩饰,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

同情、喜欢、牺牲奉献、责任感,这些都是我们遗传自人类祖先的天性,而人猿也具有这些特质。珍·古德在这方面有很多的观察。在较高等的脊椎动物身上,母亲与孩子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强烈的,强烈到超过利己的要求。即便母子之间的联系原本是为了基因利己的需求,但是当母黑猩猩与小黑猩猩之间的关系深刻到远超过必要性时,生物上的利己需求在哪里?这时若像季瑟林那般,硬给他们冠上一顶「机会主义」或「剥削」的大帽子,不是有些可笑吗?儿子菲林特没有剥削母亲,母亲菲萝也没有剥削儿子。如果他们的母子关系仅奠基于机会主义,那么菲萝在菲林特长到够大,可以不需要她时,就应该把他从身边赶走,这样才符合自私基因的要求,她的自私基因才能获得安全保障!

根据各种迹象显示,就人类而言,这种原本存在于母子之间的联系,至少扩大到某些近亲,并达到相当的强度,让人以另一个字来称呼它,那就是「爱」!这是伟大情感的源头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不就代表了,爱最初根本不是为了让两性一起生活「设想」出来的,而是为了某种截然不同的东西?

爱情的诞生

有一则关于人类爱情起源的故事,在生物学家之间广为流传。美国人类学家海伦·费雪在她一九九二年出版的《爱欲──婚姻、外遇与离婚的自然史》(The Anatomy of Love: A Natural History of Mating,Marriage, and Why We Stray)中提过。

故事的内容是:约四百万年前,人猿离开了森林,至少是部分的人猿。因剧烈的地壳活动在平坦的东非制造了一条巨大的裂缝,我们今天称之为东非大地堑。当黑猩猩、倭黑猩猩和大猩猩的祖先们,继续在面积越来越小的森林力求生存时,人类的祖先已朝着热带草原出发。辽阔的草原跟以往的生活环境大不相同。虽然人类的祖先还是会攀、会爬,但草原上的生活让他们越来越倚重后面的两条腿,这种姿势的好处是,能在草原上抬起头来观望,但这对母人猿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从前在森林里,母人猿通常把孩子舒舒服服的背在背上。双腿站立后,母人猿既要用手捡树枝、石头,又要抱孩子,这该怎么办?总之,草原上的生活让母人猿手忙脚乱,难以负荷。于是她改变了择偶策略。现在起,我们的女祖先要找的是情感丰富,雄性荷尔蒙较弱的对象,他们或许不够男性化,但温柔体贴,善于与人互动,对这阶段的她们来说是最有利的伴侣。女人由此开始追求一夫一妻制。宇宙中最奇妙的现象于焉产生:人类的大脑突然长出了爱情回路。它先以女性需求及精神状态为基础发展出来,然后以极晦暗不明的方式过渡到了男性身上。让我们引述一段海伦·费雪的话:「当时伴侣关系对女人产生了关键性的意义,对男人而言也非常有利。男人要独力保护及照顾一群女伴,其实非常吃力。天择的结果就是,随着时间的演变,情况较有利于遗传上倾向一夫一妻的男女。接下来,人类大脑也发展出相应的化学变化。」

多迷人的故事啊,或许可以称之为「爱情起源的生物学神话」。当然,愿意的人尽管可以相信。这是一个相信与否的问题,因为没有时代的目击者可以向我们透露它的真实性。手忙脚乱的夏娃,乐于助她一臂之力的亚当,当时的情况真是这样吗?实在令人怀疑。

在这么浪漫、斩钉截铁的演化描述中,有一点颇令人费解,那就是亚当也获得了好处。海伦·费雪认为,夫妻关系对男人相当「有利」。因为他不必再去保护一群女人,而只需要保护一个女人。举着达尔文旗帜说这种话的人,从何认定四百万年前我们的祖先一定像大猩猩一样,拥有成群的母猩猩?而不是像与我们血缘更近的倭黑猩猩一样,一起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群体里?或者,如同大部分猴子的行为,是所有男人共同来保护女人?一个女人的男人,身兼她的「保护者」与「供给者」,这似乎是基督宗教的想法,而非生物学的。

在这则神话中,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大脑的变化。海伦·费雪认为,这种演化有利于「遗传上倾向一夫一妻的男女」,而人类的大脑也发展出相应的化学变化。最迟读到这里,不得不让人惊叹这简直是中世纪的炼金术。爱涵盖了细腻的心理现象和复杂的社会行为,在此被概括为遗传上的先天倾向,我们可以毫无遗憾的抛开这则神话了。事实上,唯一可能出现的化学变化,是因母子关系或亲子关系而产生的联结荷尔蒙(Bindungshormone,或「关系激素」)。根据各种迹象来看,这种脑部的化学变化,应该不是四百万年前才开始,而是更早就发生了;所有的猴子都会分泌这种联结荷尔蒙。它的出现应该比两性之爱来得更早。

基于上述观点,奥地利生物学家及行为科学家艾柏·亚贝费特(Iren·us Eibl-Eibesfeldt)于一九七○年提出了另一项看法。爱最初根本不是发生在男女之间,亚贝费特认为,爱最初应该是源自于母亲和孩子的关系。爱产生于哺育下一代的过程,而非来自性欲:「性欲极少是建立联结的有利途径,但对人类而言,它却在这方面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虽然性欲是最古老的欲望之一,但有趣的是,对于个体之间发展长期关系的联结,并无什么帮助,除了少数的例外。爱并不源于性欲,但爱能藉由性欲短暂强化关系的联结。」

亚贝费特的导师是康拉德·劳伦兹,对此他持相反的看法。劳伦兹认为,爱是群体攻击行为的副产品,而亚贝费特在人身上并没有看到那么强烈的动物性,他是一个具有同情心的人道主义者,而劳伦兹不属于这类型。不过亚贝费特的解释模型并没有获得支持。相反的,费雪的却大行其道。乍听之下,费雪的模型似乎合情合理,也合逻辑,但仅止于乍听之下。因为大自然遵循的不是人类的逻辑,一切并非按部就班进行的:先有欲望,接着坠入爱河,最后就一定有爱。一个对我们来说环环相扣、有意义的故事,未必就是真实的。大自然可不懂人类大师「从欲望到爱」的精心规画,那比较像是人为的事后推论与建构,基于一种需求,要把自然与文化中混乱的事物,整理得有条不紊、清楚明白。

根据亚贝费特的假设,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才是动物界中最强的联系,至少在行孵育或哺育的动物身上是如此。众所周知,母狮子可以为了保护小狮子奋不顾身,牺牲自我,所有母狮子皆如此,无一例外。如果爱是诞生于「巢穴」,而非在那数周之前,这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人类社会里,一般而言,孩子与母亲的关系都比男女关系更为稳固与可以信赖。

持类似看法的还有德国汉堡的心理治疗师米歇尔·马利(Michael Mary),他也认为母子关系才是爱最初的发源地:「母亲(或某个跟孩子关系最亲密的人)为孩子提供了最初的环境,让孩子感觉自己受到重视与保护。我们甚至可以说,所有想象得到的人类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经验,都溯源自我们与母亲的关系。这种亲密联结的经验,透过同时是身体、情感和心理上的亲近而形成。藉由这最初、深深烙印下的经验,此亲密关系成为一种关系模式,绝大多数的联结都以它为基础。我们会在往后的人生中追求类似的亲密关系,涵盖心理、情感和身体的层面,如情侣的亲密关系,也就不足为奇了。」

各种迹象显示,母亲的照顾(有些动物是双亲)是「爱」的发源地。一个全心全意照顾下一代的动物,要能设身处地去揣摩受照顾者的需求与感受。根据观察,许多动物都具备这种能力。照顾下一代很可能随着时间,逐渐演变成对族群中其它弱势或受伤伙伴的保护,直到扩及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年动物之间。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儿童心理学家史丹利·葛林斯班(Stanley Greenspan)教授和纽约大学的哲学教授史都华·尚克尔(Stuart Shanker),在两人合写的书里甚至认为,母亲和孩子的关系是孕育语言、发展文化的摇篮。他们一同撰写的《第一个想法》(The first Idea)是一本非常吸引人的杰作,书中提到人类文化起源于母亲与孩子之间最直接的肢体语言与符号语言。

不管过程如何,原本只存在于母亲和孩子之间的感同身受与细腻情感,后来明显的扩展至族群的其它伙伴。母子关系中的爱,作用范围扩大后,演变出了两性之爱。至于这种演变是否「必然」,实在很难讲。可以确定的是,如此有助于减轻抚育后代的负担。但话说回来,就算没有男女长期的爱情关系,仍会出现其它可能的替代作法,例如由姑姑、阿姨或更上一辈的女性来照顾孩子;这样的社会行为,不只出现在猴子,也出现在大象和驯鹿的群体中,以及十九世纪人类的市民家庭。

还有一点也是相当明确的,两性之爱没有威力强大到足以让我们的祖先精神崩溃而灭绝。对石器时代的恋人而言,失恋绝不至于教人寻死寻活。

两性之爱很有可能从母子关系,或其它类型的养育模式(如亲子关系)中衍生而来。不过除了男女之爱,我们还有手足之爱、亲戚之爱,更重要的是朋友之爱。有些学者主张,人类不得不跟有血缘关系的人较亲密。但观察人类的感情表现,我们实在无法苟同。如果汉弥尔顿的「总体适应度」理论成立,那么我们与亲戚的关系都应该要牢不可破才对,而且不只兄弟姊妹,就连堂、表兄弟姊妹都是如此。在家族中有时是这样,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就感情而言,亲戚在我们的生命中并没有举足轻重的角色,取而代之的是朋友,我们对朋友的爱甚至会胜于兄弟姊妹。也许根据汉弥尔顿的理论,基因并不赞同此点,但在心灵上跟谁比较亲近,血缘并非测量的绝对标准。

「基因决定一切!」此一法则显然不是何时、何地都适用。人类有可能爱基因跟自己相差甚远的人,只要对方在感情或思想上正面响应他,提供信赖感,给予生活或精神的支持。所以,我倾向这样的假设:我们对「联结」和「亲密感」的需求,源自儿时与父母的关系。儿时或日后,这种需求会在我们与所遇到的其它人身上,寻找符合相应的关系。这才是爱在生物学上的源由,至于遗传、宗教意义上的繁殖任务,并不能解释爱。

浪漫的三角地带

威尼斯的圣马可大教堂是全球知名的景点,建于十三、十四世纪,是拜占廷风格的建筑,五座宏伟的拱顶远远高出后来建的威尼斯总督府。教堂内外有超过五百根分别以大理石、花岗岩、铁石英、蛇纹石,或汉白玉,建造而成的古罗马圆柱。最具特色的则是那些金黄色的马赛克装饰,让圣马可大教堂赢得了「金色圣殿」的美名,每年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前来。

不过,一九七八年来了两位非常特殊的游客,美国演化生物学家理查德·路翁亭和史蒂芬·杰·古尔德。他们对教堂里无数的柱拱产生了兴趣。不过真正吸引他们的不是柱拱本身,而是界于它们之间的地带,即两个拱顶的联接处,各端点联接起来所形成的三角形地带,艺术史学家称之为「拱肩」(Spandrel)。就建筑学的观点来说,拱肩是建造拱形建物时,并非刻意,但必然会出现的「副产品」。圣马可大教堂里的拱肩都用马赛克装饰得美轮美奂,因为既然无可避免,那就在装饰上多加利用。

古尔德和路翁亭看到拱肩时,突然想到,在建筑界出现这种非刻意,但无可避免的事物,在生物界会不会也有相同的现象?这会不会就是解答之钥,说明自然界为何会有如此多样不可思议的生物形态?是否基因除了传递有用的主讯息(如拱顶),也会连带的传递一个或多个附加讯息(如拱肩)?于是,两位生物学家开始连手打造新的生物学概念,称那些对生存非必要的生物特性、能力或特征为「拱肩」。

路翁亭和古尔德不只将这个概念应用到自然界中非必要的生物器官,以及没什么功能的装饰组织,还把它引申到人类身上。其中最重要的例子是宗教。就演化的观点而言,信仰上帝对人类似乎没什么帮助,但在具备一定程度的智能和感性之后,人类发展出诸多或许不需要的能力。人类创造无数的「拱肩」,就像是必要适应能力之外的副产品。由此推测,探索死亡的知识和对于死亡的恐惧,也都是一种「拱肩」,其形成是人类自我反思带来的结果;而自我反思的能力,也有可能只是一种「拱肩」,衍生自人类在群体中为了求生存,所必须具备的社会智能。这意味着,当人类祖先理解的事物越来越多,有一天突然领悟到,人是会死的。这种不适感必须克服,于是产生了宗教。换句话说,圣马可大教堂与众多拱肩所代表的「信仰」,本身也都只是「拱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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