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爱情不是情绪?
一种什么也保证不了,却一点也不假的感觉。这种感觉除了对「能感受到它的心灵」具有真实性之外,不具任何其它的真实性。它是一种结果,不是一种东西。它根植于自身。所以,它既像夜蛾般易逝,又像上帝般不朽。
──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培(Karl Jaspers)注61
性欲、恋爱和爱
爱并不是生命的全部,但没有了爱,一切了无意义。对人类而言,没有任何东西像爱这么重要。爱是人类世界的中央暖炉,是珍贵的情感,让我们的行为产生动机,并赋予其意义。爱影响我们的社会行为,爱激励我们、鼓舞我们,但爱也让我们变得忌妒,充满恨意,甚至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在Google上搜寻英文love,可以找到超过二十亿笔的数据,搜寻德文Liebe或法文amour都可以找到超过一亿笔的数据。成千上万的书籍和电影探讨描写的,除了男女之爱,还是男女之爱。「爱」这个字的威力无远弗届。我们可以爱工作、爱祖国、爱上帝、爱亲人、爱车子、爱宠物、爱音乐、爱巧克力,还可以根据字义分析出哲学家爱智能,语言学家爱语言,集邮者爱邮票,腓力普注62爱马。甚至有德国电视台制作了一首〈就是爱娱乐你!〉(We love to entertain you)的歌作为镇台主题曲。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CDU)更喊出要选民基于「爱德国!」投他们一票。美国流行乐天王麦可·杰克森也共襄盛举,生前受邀上德国现场直播节目《想打赌吗?》(Wetten, dass...),主持人问他对德国的看法时,他回答:I love it!
「爱」这个字还真是随兴所至,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不过,早在美国流行语入侵前,「爱」就已经被用得非常浮滥了。如今西方人开口闭口都是爱,人类能「爱」到这种程度大概是前所未见。爱动物、爱朋友、爱上帝、爱东西、男女之爱,全都归在相同的概念下。不管是爱动物、爱朋友、爱上帝、爱东西,它们与男女之爱有一个共通点,即与所爱对象的强烈联结。而男女之爱其实也分好几种,性冲动、相恋、爱(非广义的爱)及伴侣关系,现在所有情况全因「爱」而彼此环环相扣,成为一个整体。于是,「爱」一下子当作概括的观念,一下子又单指某种特定情况。这种融为一炉的情况,是浪漫主义的杰作与遗毒。放眼欧洲其它国家的语言,情况也没好多少。英文里没有专指「恋爱」的字眼,而是「一头栽进爱情里」:to fall in love。
若想了解爱,而且是聪明的去了解,就得先区分爱情各种不同的状态。它们的共通性不多,差异性却不小,一点也不像「爱」这个大标题所透露的概括性。前一章提到的人类学家海伦·费雪曾试图剖析爱,她将爱情分为三部分:性欲、吸引和结合。先不讨论这三者能否把爱说清楚,有意思的是费雪的观点:「我们可以将『爱』视为脑中三个相互区别,但彼此相关的基本情绪系统。每个系统有特殊的神经传导构造与联结,通常称为脑神经系统或脑神经回路。每个系统负责指挥特定的行为,并有各自不同的发展,以便在鸟类和哺乳类身上操控专属的繁殖方式。」
前面已详细讨论过,从各种可能性来看,爱并不源自于性,而繁殖不过是次要的。我们唯一能认同费雪的是,「性欲」可藉由大脑的情绪系统来解释。至于费雪的「吸引」在人类身上应该是「恋爱」,费雪的「结合」在两性之爱中则是「伴侣关系」。但「爱」呢?怎么都没提到「爱」?那三部分(性欲、吸引和结合)加总起来就是「爱」吗?或者,如我推测的,爱是其它的东西,费雪在人类身上完全漏掉它了,因为爱不是藉由脑内相对应的化学作用就能解释清楚的情绪系统。(否则以我选择的居住地卢森堡为例,当地人显然对神经生物学了如指掌,他们从不说「我爱你」,只会平淡的说「我喜欢你」或「我很高兴跟你在一起」之类的话。)
先来谈谈什么是性欲,马上就遇到第一个大问题。尽管科学记者提出过无数的解释,好让我们了解,「为什么我们会飘飘欲仙」、「激情从何产生」,事实上我们对于性欲所知非常有限。没有一个大脑科学家或生物化学家敢斩钉截铁的说,性欲是怎么形成的。即便知道人的脑子里有各种荷尔蒙、受体和传讯物质,但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或共同作用的,至今仍是一团谜。倘若真如某些畅销书所宣称的,医药工业肯定早就开始量产能瞬间唤起性欲的仙丹妙药了。但不管全球的生物实验室如何致力于研究,目前的成果仍微不足道,定义人类性欲的化学公式尚未问世。我们知道材料与元素,但不知道配方。其实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欲望的产生得靠多重感官。我们受到某人的吸引,可能是因为对方身材迷人,举止优雅灵巧,或是声音悦耳,散发诱人的气味。不过,也可能是其它因素,如位高权重,知名度高,受到很多人的崇拜。不同刺激在大脑中的接收和处理部位不同。除了吸引力,性欲也视情况而定,面对不同异性时荷尔蒙的分泌量和个人专注的程度都不尽相同。
就目前所知,位于间脑的下视丘对性欲的产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控制女人性欲的是下视丘的腹内侧核,控制男人性欲的是下视丘的内侧视前核。最近藉助核磁共振成像技术,可以清楚的观察到,这两种神经核也和恋爱的感觉有关。性欲和恋爱之间似乎有了生物化学上的关联,不过面对这种结论仍须谨慎。因为在核磁共振成像仪器外的现实生活中,性欲和恋爱经常是分开发生的。就算恋爱的感觉常伴随着性欲,但性欲出现时不一定就是恋爱了,否则情色影像的消费者岂不持续处于恋爱状态中?
再者我们已知,当一个充满性魅力的人跟我们讲话时,我们脑内的传讯物质多巴胺(Dopamin)会大量分泌,接下来的变化是感觉得到的。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提高时,我们对「目标」的注意力也会提高,心跳加速、一股慌乱不安袭来,感觉就像整个人突然「热」了起来。即便如此,我们仍不能像某些爱情专家那样突发奇想的下此结论:多巴胺是「在我们脑中唤起性欲」的「分子引爆剂」(der molekulare Initialfunke)。脑中的性欲是透过心理被唤起的,例如在看见带来诱因与刺激的人时。多巴胺只是忠实的仆人,负责将我们的心理反应转化成化学反应,并让所有相关的执勤者都动员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是男人的睪丸酮和女人的动情激素(Estrogen),它们会引起身体一连串的反应,让我们的触觉变得敏锐,神经变得亢奋,接着传讯物质一氧化二氮(nitrogen monoxide)发挥作用,使男性的阴茎和女性的阴蒂开始充血。
近年来许多专家致力于性感气味的研究。人类的嗅觉是个谜,跟其它感官相比,它的简单与未进化教人不可置信,但是它对我们的心理又有巨大的影响力。关于嗅觉,费洛蒙(Pheromone)是个神奇字眼,一种可吸引异性的信息素,诸多研究证实费洛蒙对昆虫世界影响至巨。人类也会释放费洛蒙,例如雄甾烯酮(Androstenone,或男性酯酮),一种由男性睪丸酮所衍生、藉汗腺释放的性费洛蒙。某些研究显示,女性对雄甾烯酮很敏感,不过只能在不过量的情况下。
过去几年,德国波鸿鲁尔大学细胞生理学家汉斯·哈特(Hanns Hatt)教授的发现备受瞩目。哈特利用各种方式测试人类鼻子,除了确认并描述嗅觉受体,对它的基因进行译码。他还发现,人类不只鼻子有嗅觉,皮肤也有嗅觉。后来他发现卵子会释放引导精子准确前进的费洛蒙,此研究成果让他达到学术生涯的巅峰。这种名为「叔丁基苯丙醛」(Bourgeonal,或二甲基乙基苯丙醛)的费洛蒙具有诱人香气,闻起来像铃兰!不只是恋爱中的人,连精子也无法抗拒它的吸引力。
生物化学原料对性欲的影响因人而异。首先是特定的感官刺激引发个人的心理反应,透过心理反应,下视丘开始施展一连串神奇的性欲魔法。下视丘会释放传讯物质多巴胺和微量的血清素(Serotonin),以分泌睪丸酮和动情激素。尽管在这一连串的化学作用中许多细节仍有待厘清,对于副作用的研究也仍显不足,但我们还是可以用海伦·费雪的「脑中的情绪系统」来描述它。对于这个系统的关联运作,目前我们已知其梗概。
说到恋爱,问题就复杂许多。「全都是化学作用!」乍听之下似乎没错,人体的种种反应似乎都跟生物化学作用脱不了关系,连恋爱也是。即便一切都是化学作用,不代表化学作用就是一切。我会爱上谁,这肯定不是生物化学家能够预测的,我的欲望的诱因也同样不可知。
一般而言,恋爱的状态比性欲持久。性欲来了又走,恋爱平均而言至少持续数星期或数个月。不同于性欲,一旦恋爱,我们会觉得整个世界不一样了。我们的感官、想法、身体感觉都发生变化,自我关系与世界关系也变了。我们会做以往未必会做的事,我们会因为得到对方的响应而狂喜,因受到拒绝而失魂落魄。
要进入这种令人赞叹的状态,必须有强大的作用力。没错!恋爱时我们满脑子充斥着爱,主要参与作用的有:与注意力相关的扣带脑皮质(cingulate cortex),和扮演报偿中心的中脑边缘系统(limbic system),不可获缺的当然还有各种化学传讯物质。当我遇到一个深受吸引的人,体内就会释放出一种苯乙胺(Phenylethylamin, PEA)的荷尔蒙到血液中。让我觉得那个人非常吸引我的绝非苯乙胺,而是我的心理。能告诉我谁吸引我、谁不吸引我的,其实是我们的潜意识,意识应该也参与了部分作用。荷尔蒙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执行者,荷尔蒙负责启动相应的(但有时候也可能是相反的)身体反应。这一点后面还会仔细谈到。
辅助苯乙胺并与它共同作用的可能还有:使人激动的正肾上腺素(Noradrenalin),让人兴奋的多巴胺,这些荷尔蒙的分泌量会上升,但有助于入睡的血清素则会下降,于是出现一股难以自持、有点神智不清的冲动,再加上一定份量、具麻醉效果的脑内啡(Endorphine)和可体松(Cortisol),飘飘然的陶醉感油然而生。结果就是:我觉得自己精力旺盛,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对象身上,情绪高亢陶然。
恋爱真是一种美好的状态,也许是世间最美的,至少对幸福的恋人而言是如此。我们知道人类会恋爱,但不清楚人类为什么要恋爱?海伦·费雪提供的答案,并没有正中红心,她认为:「吸引力的出现和发展,是为了让个体在面对诸多不同潜在的交配对象时,能进行选择,同时储备交配能量,并将注意力集中在追求基因优秀的个体上。」然而看看实际生活,我们既不会找基因优秀的人交配,也不是为了繁衍而去恋爱。所以上述说法似是而非,解释不通。
如果海伦·费雪的说法成立,那么世上的社群动物也会藉由恋爱来选种,而非只有人类才恋爱。这一点难道不必加以说明?况且,正是因为恋爱,人类才会舍弃遗传条件最优的对象,而选择心仪的对象。这与海沦·费雪的说法恰好背道而驰。而且,也有男人爱上无法生育的女人,有女人爱上没有生育能力的男人。此外,如果恋爱是为了选种,为什么年事已高的人还会想谈恋爱?到了老年,就遗传角度来看,已经没什么选的必要了。
恋爱不是为了遗传的选种。恋爱这种能力,就我个人看来,简直是演化上最伟大和最美的谜。恋爱除了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心理压力也不小,所以恋爱状态不可能永远持续。一般认为三年是维持恋爱感受的上限,三到十二个月是平均值。根据国际统计数字,分手或离婚平均发生在固定关系的第四年,如蝴蝶般飘飘然的恋爱又退化成毛虫的丑陋模样。恋爱时,只看得见爱人的笑靥,看不见缺牙,现在起再明显不过的就是缺牙。
要解释性欲与恋爱并不困难,但要解释什么是「爱」,就没这么简单了?以往演化理论和生物学并不重视爱。若问诚实一点的生物学家:「什么是爱?」答案肯定是耸耸肩或翻白眼。事实上,生物学从没给过「爱」一个明确的定义,生物学谈的大多是爱情减弱后的「伴侣关系」。那么大脑科学家和生物化学家呢?对他们而言,爱当真只是大脑里的内分泌作用?是一种可以用神经化学作用描述得清楚的状态?像性欲和恋爱一样,单凭荷尔蒙分析就能解释爱?
只要追随科学记者或爱情专家的脚步,并相信他们的说法,上述都是有可能的。不过这次的答案竟出奇的简单,关键就在于──催产素(Oxytocin)。
田鼠教我们的一课
体型娇小的平原田鼠(Microtus ochrogaster)呈棕色,外型并不起眼。美国中西部草原上住着数以亿计的平原田鼠。牠们白天躲在洞穴里,夜晚才出来吃田里的谷类,不过没有造成巨大的农产损失,所以一般人并不认识牠们。
大约十年前开始,平原田鼠一跃成为爱情领域的大明星。原来这种棕色的小田鼠有罕见的特性:牠们忠于伴侣!平原田鼠行一夫一妻制,而且厮守终身。田鼠爸妈会一起抚育幼鼠。这种娇小的啮齿动物成了天主教性道德标准的典范。一旦交配,公田鼠和母田鼠便进入厮守终身的伴侣关系。在相遇的第一晚,牠们会一头栽进疯狂的生物化学状态中,一晚交配超过二十次。然后一起筑巢,每晚紧紧依偎着睡觉,终日形影不离──能教牠们分开的只有死亡。
这不是典型的田鼠行为。平原田鼠的近亲高山田鼠(Microtus pennsylvanicus)就非如此。牠们的外表跟平原田鼠几乎一样,却是田鼠界的唐璜,没有固定伴侣;遇上了,只要喜欢就能交配。
这种差异从何而来?为什么平原田鼠会如此专一?高山田鼠会如此风流?提出这个问题的是脑神经学家托玛斯·因塞尔(Thomas Insel),和他所主持的亚特兰大埃默里大学的约克斯灵长类研究中心(Yerkes Regional Primate Research Center)。没想到答案竟出奇的简单,关键就在两种荷尔蒙: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Vasopressin)。不管这两种田鼠看起来有多么像,牠们脑中的内分泌作用却大不相同。平原田鼠的脑内有丰富的催产素受体(感受器)和抗利尿激素受体(感受器),但高山田鼠却很少。结果导致截然不同的行为。平原田鼠交配时,催产素会对母田鼠产生强烈作用,抗利尿激素会对公田鼠产生强烈作用。但这两种荷尔蒙对高山田鼠的影响却非常轻微。
为了厘清真相,因塞尔和他的团队进行实验:他们以人为方式控制田鼠脑内的化学作用。他们先摘除平原田鼠脑内控制抗利尿激素受体的基因,再将此基因植入公高山田鼠的前脑。果然,原本到处捻花惹草的高山田鼠变成了专情的居家好男鼠。接着因塞尔和他的团队又反过来拆散一对对幸福恩爱的平原田鼠。他们替母田鼠注射催产素阻断剂,替公田鼠注射抗利尿激素阻断剂,平原田鼠原本的专情行为立刻消失,牠们变得跟高山田鼠一样「毫无选择性的进行杂交」。
这真是一项惊人的发现,这对人类的爱情有何启发?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根据科学记者们的著作,我们能学到的可多了。不少人就认为,我们终于找到了「专情荷尔蒙」。德国作家及科技类新闻记者巴斯·卡斯特甚至主张,催产素是「爱情荷尔蒙」。所以,作用在田鼠身上的化学物质一定能为人类的爱情辟出一条康庄大道。
真的吗?没错,人类的确也会分泌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它们早在二十世纪初就被发现了,不过当时的研究重点在于人体内的水分含量和其排泄。根据演化史,催产素应该是一种存在人体内很久的古老激素。它由九种胺基酸组成,连蚯蚓也会分泌。催产素由下视丘制造,再送到脑下垂体后叶,作用类似麻醉剂,会让人感觉兴奋、飘飘然,并具有一定的镇静、舒缓效果。
今天一般都认为,催产素受体对人类结合的欲望和能力起着关键的影响。蒙特雷加州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赛特·波拉克(Seth Pollak)指出,孤儿体内的催产素低于双亲关系密切的孩子。催产素就像一种长效接着剂,不但会启动产妇的分娩阵痛、乳汁的供给,还能强化母子关系。对两性而言,它能让一开始的性爱关系,延续为长久的伴侣关系。
这些讲法乍听之下似乎很合理,却经不起进一步的检验。没错,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让人类产生兴奋、陶醉的感觉。性交时,男性会释放大量的抗利尿激素和催产素,女性主要释放催产素。这两种荷尔蒙的分泌量越大,我们就越觉得陶醉。连性交中的阴茎勃起、子宫或阴道的肌肉强烈收缩,都得归功于催产素。只可惜这不足以推出结论:人类跟田鼠一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连那些田鼠专家也强调,他们的研究结果不能任意套用在人类身上。因为人类脑中催产素受体和抗利尿激素受体的作用方式,跟田鼠的大相径庭。
催产素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仅限于性。几十年来畜牧业的饲主为了让动物交配,会为牲畜施打荷尔蒙。鸽子和鸡在施打催产素后几分钟,就会产生交配冲动。至于人类,两个曾经发生过美好性关系的人,只要彼此看一眼,就会分泌催产素了。由性产生的联结多少与催产素有关。就像它的大量分泌能强化哺乳时母亲和婴儿的关系,这种荷尔蒙也会让我们想与渴望的对象,有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但是我们会为此而坠入情网,或去爱人吗?许多实验证明,光是拥抱、触摸或抚摩,就能让身体分泌催产素。这种荷尔蒙不仅能引起兴奋,还会带来满足和安定感。有一项差别值得注意,性交和自慰所产生的生理反应不同。手淫只能引发分泌少量的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但一次美好的性经验,纵使高潮过了很久仍能让我们感觉到「好棒!」就像许多美好的事物一样,这种感觉会让人上瘾,使人沉迷于性爱,或产生病态的忌妒心。
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可以让我们快乐得像只小田鼠,但我们与田鼠的明显差别在于:这两种荷尔蒙无法让我们忠于伴侣!不管催产素是一种「愉悦荷尔蒙」,或许也是一种「联结荷尔蒙」,它都绝对不是「专情荷尔蒙」或「爱情荷尔蒙」。如果它真是爱情荷尔蒙,那么平原田鼠就是世上最能爱、最懂得爱,一辈子都活在爱情里的动物了。如此草率的结论,我想连最固执的生物化学家也无法苟同。
就算有些多此一举,瑞士伯恩大学动物研究中心的群体遗传学(Population Genetics)注63学者格拉德·赫克尔(Gerald Heckel),仍以实验破除了「忠诚基因密码」的美丽传说。赫克尔对二十五种田鼠进行研究,他发现所有田鼠都杂交,只有平原田鼠例外。这项研究还有更惊人的发现,平原田鼠身上的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受体并非特例,而是常态,其它田鼠也大多这样。就基因的角度来看,所有田鼠都要忠于伴侣才对,除了两种的受体较少,其中之一就是高山田鼠。但应然不等于实然,田鼠的实际行为并非如此。如果一切都由控制了荷尔蒙受体的基因来决定,那么应该有二十三种田鼠很专情,只有两种很风流。但事实是(无视于基因的既定情况)二十四种田鼠很风流,只有一种很专情。即使是忠诚的平原田鼠,一辈子与伴侣长相厮守,也偶尔会有出轨的行为。
在田鼠身上我们了解到什么?不像许多专家学者或科学记者以为的,化学作用对人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企图在基因上寻找专情和风流密码的人,可以省省力气了。赫克尔证明了,在田鼠身上找不到遗传基因和社会行为之间的必然联系。更可以确定的是:「某些哺乳动物只有单一伴侣,这与基因上的细微差异无关。要说如此复杂且重要的行为,例如交配行为,单纯取决于基因,可能性实在非常低。」
另有一派说法主张,催产素可以像接着剂一样,延续性爱关系成为长久的伴侣关系,这结论下得太草率了。爱情多少与催产素有关,这点已无须争辩。但两者的关系就像咖哩之于印度菜,没有咖哩,印度菜就少了应有的滋味;但光以咖哩这个材料还不足以判断是一道印度菜。
为什么会这样?理由一,两个人之间有联系感并不代表就有爱。例如我很尊敬某个人,自觉情感上跟他有所联系,但这不代表我爱他,更别说爱得轰轰烈烈、激情或浪漫了。在海伦·费雪的理论中,结合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一种联系感,单靠催产素或抗利尿激素就足以把双方拴在一起了。费雪认为:「这种情绪系统的出现是为了促进个人有正面的社会行为,并且/或是维系长期的亲属关系,以便履行身为父母的义务。」
不用追问是什么具有如此神奇魔力,能驱动并操控整个复杂的过程,光是指出:人类在履行「父母义务」时既不需要爱,也不需要男人,就足以推翻海伦·费雪的说法了。事实上,不只现代人在履行父母义务时不需要爱,也不需要男人,古代人如此,甚至连人猿亦然。市民阶级理想中的家庭并非生物演化遵循的标准,那只是诸多家庭模式中的一种,而它的未来前景已令人堪忧。
「相守」跟「相爱」不一样,所以「费雪模型」很难自圆其说(容我称费雪为催产素主义者)。只要稍微观察一下恋人对爱情的期待,就能知道两者迥然有别。对某些恋人而言,「相守」是恋情消失后还能为对方做的事,因为多少还有感情。若说相守是两性之爱唯一且真正的目标,难以获得支持。
理由二,单靠催产素并没有办法制造出「爱」,这比理由一更加重要。当我们跟自己心爱的人做爱,被对方抚摸、拥抱或凝视,大脑会分泌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这是身体的生物化学反应。不过这些反应尚未诉诸语言文字,还没有自己的名称,我们必须藉由语言文字去表达和诠释它。我们会自言自语的说:「天啊,这次我真的完蛋了!」或更确切的说:「我想,我恋爱了!」「我相信,我爱上他(她)了!」「天啊,我爱死他那种笑容了!」
我们一旦开始描述和诠释反应,便与自己形成某种关系。我们赋予它名称、说法和意义,生物化学反应变成:我晕了、完了、恋爱了、陷入爱河等等。个中奥妙绝不是催产素主义者的「荷尔蒙分泌=感情」解释得清楚。再举个例子,当我说:「我还以为自己爱上他(她)了,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根本不爱他(她)。」难道说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会搞错?当然不是,荷尔蒙既不会思考,也不能主宰我们的想法。我们怎么选择伴侣不是由荷尔蒙决定,它也无法控制我们要不要跟某人厮守终身或是在一起多久。简而言之,荷尔蒙只是咖哩,不是印度菜。
催产素的分泌会影响我,甚至让我变了个人似的。可是当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段关系不能继续时,我还是可以结束它。我会努力说服自己: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直到荷尔蒙分泌不再旺盛并渐趋缓和。反过来说,人类同样可以在情欲不高涨、荷尔蒙分泌不旺盛的情况下,长时间相守在一起。即便遇到让我们荷尔蒙分泌旺盛的人,自己还是能选择并决定,要不要跟对方在一起。从平原田鼠到人类复杂的爱情,是一段漫长的道路。
催产素和抗利尿激素是唤起爱情反应的两个重要因素,但光靠它们绝对无法造就我们称之为爱情的复杂状态。爱情不是一杯用荷尔蒙调成的鸡尾酒,也没有「爱情荷尔蒙」这种东西。到底爱情是什么形态?如果它不是大脑里的内分泌作用,那么这个不只是性欲、恋爱与相守的古怪玩意,究竟是什么?爱情似乎能让我们的情绪剧烈起伏,难道它一种情绪吗?
情绪和感情
好攻击挑衅的狼遇到了温柔又有同情心的长颈鹿,狼问长颈鹿:「你爱我吗?」长颈鹿有些犹豫的回答:「不爱,我想我不爱你。」狼很惊讶:「什么──你竟然不爱我?」长颈鹿吸了一大口气,接着叹道:「现在我的确不爱你。不过等一下也许会改变。五分钟后你再问我一次吧!」
这是马歇尔·卢森堡(Marshall Rosenberg)注64笔下的小故事。卢森堡是临床心理学家,提出了「非暴力沟通」(Nonviolent Communication, NVC)的观念而闻名国际。他以动物为主角写下诸多倡导非暴力沟通的故事。这里的重点不是非暴力沟通,而是要区分「情绪」与「感情」。
如果爱情真像许多人不假思索以为的那样,只是种情绪,那么长颈鹿的回答就平凡无奇,没什么好笑的了。情绪来来去去,会在短时间内起伏变化。球迷在观看自己支持的足球队比赛时,情绪变化多端,谷底和高峰的转换只有瞬间。就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起起伏伏,充满速度感。另外,十分钟前饥肠辘辘对着披萨垂涎三尺的人,十分钟后可能就饱到吃不下了,也是类似的情况。
情绪emotion源自拉丁文的ex motio,原意是经由运动或刺激而产生的反应。就人类演化史来看,情绪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现象。许多动物跟人类一样也会有情绪,例如狮子会疲惫,蜥蜴会表现出冷,鲤鱼会感到饿,蟾蜍渴望交配。这些都是刺激的反应。情绪产生于小脑与间脑。少了情绪,人类将无所适从,我们会不知道冷,不知道饿,失去生命的活力,凡事不感兴趣。情绪的产生不是能控制的,我们会不想表现出来,但隐藏情绪并不容易。重点是:情绪是不能让它失望的!饿了没有东西吃会很难受,困了不能睡觉会很疲倦。饥饿或疲倦都是因为没有获得满足而失望。但就我们所知,「爱」不是这样,原因很简单:爱不是情绪,它复杂多了,爱是一种感情!
感情是什么?美国南加州大学葡萄牙裔大脑科学家安东尼欧·达玛西欧(Antonio Damasio)注65教授是这方面的权威。他对感情的定义是:「综括来说,感情是由或简单或复杂的精神评价过程,以及个人素质对此过程的反应而组成。」简而言之,当情绪诱发想法时,感情就产生了。这整个过程非常复杂,复杂到大脑科学家的看法也莫衷一是。我们只知道,如果继续坚持感情只是由荷尔蒙分泌和神经传导物质(Neurotransmitters)形成,那么将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答案。利用核磁共振成像来观察病人可以发现,给病人听美好的音乐时,某些大脑区域的血液流量会增加。实验主持者可以从屏幕上清楚看见大脑的影像,并测得明确的数据。至于这段音乐诱发了何种性质的感情,恐怕连病人自己都不是很清楚。感情越复杂,越难用化学方式来解释。
感情不只是情绪,不只是一时的「心理状态」。忌妒、悲伤、思念家乡,这些都不是核磁共振成像技术照得出来的。海伦·费雪主张爱情是大脑内分泌传导作用的产物,这是错误的。能将性欲这种「情绪」剖析得一清二楚的理论,碰上了爱情这种「感情」就没辙了。如果爱情真是一时的心理状态,那它就会像卢森堡故事里的长颈鹿一样,五分钟变一次。
情绪来来去去,但感情稳定许多。感情较普遍、较持续,而且仰赖一定程度的想象。我不需要想象食物就能感到饿,不需要想象床就知道自己很疲倦。但感情不一样,我得先想到某个人才能为他哀悼、产生悲伤的感情,此时我在脑海里想象那个人。羡慕和忌妒也是要想到某个或某些令人羡慕或忌妒的对象,才会产生。爱尤其需要对象。当我说我恋爱了,我一定是爱上某个人。我在他身上投射了某些东西,我的愿望、梦想与期待,有了特定的对象和目标。
感情(例如爱)也有别于心情。不同于卢森堡故事里的长颈鹿,爱不视心情而定。心情是易逝的,半是情绪、半是感情。心情和情绪的共通点是不需要对象或具体的想象;心情和感情的共通点是持续的时间比情绪久。例如,我可以一整天都心情很好,或是很长一段时间心情低落,觉得人生一片灰暗。有时候我们很清楚影响心情的原因是什么,有时候完全摸不着头绪,连自己也奇怪,心情怎么这么好或差。
姑且这么说,如果心情看起来是一体的,那么情绪和感情就是一体的两面,情绪形诸外,重点在于身体的感觉(冷、饿、累、性冲动等);感情刚好相反,主要是内在的精神和想法。不可否认的,感情出现时常会伴随强烈的身体反应,但感情中的想法不像身体反应那么单纯,而是非常复杂的。情绪出现时很容易判断,例如我好冷或好热,我觉得好吃或不好吃,我对眼前这个女人感兴趣或不感兴趣。但感情就不同了,我很难立刻评判自己有多想家或有多平静。一旦涉及感情,就没有单纯的「是」或「不是」,也不可能翻来覆去。
人类的情绪大同小异,感情却有着天壤之别,因为每个人的想法明显不同。从情感到聪明的想法,有很大自由发挥的空间。感情可以摆脱纯粹的情绪刺激,想法可以无涉感情而独立自主。一切看似没有什么问题,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绝大多数的人在感情和想法上都表现得一成不变。我们惯于把时间花在相同重复的感情和想法上,而不是去尝试新的事物。德国知名导演亚历山大·克鲁格(Alexander Kluge)注66说得没错:「感情是人类生命中真正的居民。」他们还是一群顽固的保守分子。这或许就是人类的改变如此微小的原因。
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太少对自己的感情进行思考。我们为什么会有这些感情?为什么会对特定的事物产生某些感觉?对待感情,我们今天仍是强烈的市民阶级心态:感情就像金钱一样,可以「有」但不可以「说」。「对于这件事……您的感觉是……」这是谈话性节目主持人最喜欢的提问方式,恰好印证了这个情况,假如我们能理所当然的谈起自己的感觉与感情,我们就不会对这类问题的答案如此好奇了。感情可说是人类自我探索中最后一块有待开发的领域。可惜,我们在这方面的想法相当有限,了无新意。
感情就像接着剂,把你我黏在一起。感情决定了什么与我们有关,我们会在乎什么。如果没有感情,一切都无所谓了。如果没有令人激动的感情,就算是最振奋人心的想法也一无是处。如果人类没有了感情,人生还值得过吗?会有人希望像《星际争霸战》里的史巴克(Mr. Spock)那样不带感情吗?那一定活得有如行尸走肉。
愿望是最吸引人的感情之一。说到这里,又回到我们的主题「爱」。人活着不能没有愿望,尤其是某个特定的愿望──爱人与被爱。这个愿望一开始受到情绪的推动,身为人,我们有种种需求,想与人亲近、受到呵护、得到关爱、感受刺激,这都是很情绪的。但爱不是情绪,而是一种感情,并涉及想象、想法、观念等。它如何从简单的情绪需求变成复杂的爱情观?两者之间有没有明确固定的联结?在动物的世界中,联结欲望和行为的桥梁称为本能,人类的爱也是如此吗?它是一种本能吗?
爱是一种本能?
出生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沙科拉瓦镇的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注67堪称现代本能学说之父。任教于哈佛大学的詹姆斯不仅对哲学,也对心理学有浓厚的兴趣。十九世纪末的心理学尚处于草创阶段,虽然以人类经验为研究目标,但当时的立论基础仍薄弱,被视为半科学。德国生物学家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注68在德国建立了第一个实验心理学的研究中心,企图为心理学奠下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之前心理学被讥为「经验心灵学」(Erfahrungsseelenkunde),自此始成为一门研究学科。
一八九○年詹姆斯出版厚达千页的《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书中的第一个重点是:人类经验到的一切心理,都是生理刺激的结果。就像今天催产素主义者视爱情为全然的生物化学反应一样,詹姆斯也认为人类的所有感情都可归因于生理。对詹姆士而言,无论是情绪或感情,都是生理变化引起的。换句话说,我们不会因为难过而哭,只会因为哭了才难过;我们不会因为某人的吸引而产生生理反应,只会因为出现了生理反应,才觉得受到吸引。
那些主张用生化「公式」破解爱情的大脑科学家与科学记者,遵循的正是詹姆斯的传统。但睿智如詹姆斯,生活在一百年前,思想却比今天的许多生物化学家及演化心理学家进步。詹姆斯提出了第二个重点。他认为身体虽然订下各种感觉的游戏规则,但它发出的命令并非总是明确的。詹姆斯说,在真实生活中,我们会同时产生多种本能反应,有些甚至相互矛盾。例如,出现性冲动的同时,感到羞怯;出现好奇心的同时,感到恐惧;看到有人滑倒虽然感同身受,却忍不住想笑。所以,我们的感觉一如我们的本能,形形色色。不同的情绪虽可归因于神经传导,它们还会在我们的脑中形成「混杂感」。
心理学若只是研究感官刺激与反应机制,并无法完整解释人类的行为。诚如詹姆斯所言,从科学验证的反应机制到复杂且全面的人类行为,是条漫长的路,对经验心理学而言甚至遥不可及。詹姆斯认为,人类很可能是唯一会与自己对话的动物。我们的宾我(Me),即自我,与主我(I),即意识流,日日夜夜、每分每秒都在窸窸窣窣的评论个不停,甚至能让原本目标明确的本能招架不住。詹姆斯认为,就在情绪与想法擦出激烈火花的地方,就在刺激与反应模式因经验而发生变化,本能受到个人模式影响的地方,自然科学一门的心理学便遇到它的瓶颈。因为,在没有明确自然法则的地方,人类也无法订下什么规则。
本能是人类无法操控的驱动力(Antrieb)。它让我们活得有目标,但仅止于生物层面。就社会和文化层面而言,本能还需要其它的辅助与修正。比方说,身而为人,我必须学习控制自己的攻击性、克制欲望、安抚恐惧。或许,真实世界就存在于本能与行为的拉距中。爱最美好、最抚慰人心的地方就在于,它不只是一种本能,它远远超越了本能。爱是一种需求,同时也是各种想法的汇集;它是人类天生的需求,同时也是靠经验累积逐渐形成的能力。
所以,浪漫爱情的「爱的本能」(Liebestrieb)大概只存在海伦·费雪这些自恃甚高学者的幻想中吧。他们顽强的想以计算机仪器来证明所谓的「爱的本能」,然而这种作法并没有找到真相,只显得荒谬。海伦·费雪以核磁共振成像为四十个受测者做了「爱情速配指数」(Love-o-Meters)分析。她让受测者看情人的相片,同时观察他们的脑波变化。根据费雪的说法,「爱情映像管」呈现出「『坠入爱河的大脑』的神奇影像」。以客观的讲法,那不过是间脑里主司感觉和情绪的中脑边缘系统注69血流量突然增加了而已。事实上,当我们闻到爱吃的料理或听到爱听的音乐时,脑子也会出现相同的反应。
藉由计算机屏幕的影像来说明「爱」,这种作法无异于指着「开关」解释「光」。事实上,「爱」这个过程涉及好几个层面:某人对我造成强烈的感官刺激(不一定是性方面),我被那刺激「煞到」,这是一种情绪。接着,我察觉到自己的内在变化,于是进入感情的层面。我不只对那个人发出的讯号有反应,我还会思考让我产生反应的原因。我可以清楚分辨自己的状态,是坠入情网就是坠入情网,若是深爱就是深爱。在第三个阶段,我会根据对方的期望和需求,有意识的与对方互动,这是经过反思的行为。
这个过程不只在刚坠入爱河时发生一次,它会反复出现在我们的爱情关系中,前提是真的发展成爱情。我们会持续受到对方的牵制,虽然未必像邂逅时那么震撼。我们会以对方的需求为依归,调整自己的行为,即使不是全然的顺应。我们会为对方设想,至少相信那是对彼此都好。情绪、感情和行为,三者共同作用,便形成我们称之为「爱」的东西。三者缺一不可,少了其中任何一项,我们就会觉得这份爱没有实现、不完整,或有残缺。
想了解爱,除了探讨生物化学、本能学说,还得进一步认识人类的心理和文化。二百万或四百万年前的人类祖先,在遇到心仪的对象时,他们的内在感受肯定有别于今天西方文化对「爱」的理解。我们现在具备的情绪反应,就人类历史而言已经存在很久了,但我们的观念和想法并非如此,而是属于这个时代的。若真想了解爱,就不能把爱只当作一种生理反应,必须考虑其它层面,并把爱视为一种要求的态度,对别人,也对自己。在这点上人类或许不同于黑猩猩,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正在爱,行为举止也会有意识的像恋爱中的人。
我们会美化、抬高对方和自己,携手演出一部冒险电影,而且彼此都心知肚明,剧情由我们来主导。两人秉持的信念是:「爱」确实存在,彷佛它是具体、真实不虚的东西,可以拥有,也会失去;它就像虚无飘缈的一片雾,笼罩着漫游其中的恋人。
话说「爱」和「桌子」
语言很奇怪。它不是很合逻辑,也不特别有条理。为了探究真理一心想厘清语言的哲学家,大多徒劳无功。理由很简单,语言最初的目的不是当作一种认知工具,而是为了沟通。
举个例子来说:「她来自爱与卢森堡。」这句话的文法没有问题,但意思很奇怪。英国学者吉尔伯特·莱尔(Gilbert Ryle)注70毕生致力于研究语言的怪异现象。他就读于牛津大学时,从偶像维根斯坦(Wittgenstein)的例子中学到,即便是「理想语言」也不可能没有歧意和误解。莱尔于是放弃追求绝对正确的乌托邦式语言,转而寻找符合日常语言应用的聪明规则。
莱尔只有一本真正重要的著作《心的概念》(The Concept of Mind)。一九四九年,这本书一出版,旋即造成轰动。莱尔以充满热情的笔调和丰富的举例,说明人类精神并非独立的存在,而是逐渐受到身体和大脑生物条件的影响。这似乎不是什么新观点,亚里士多德、启蒙时代的唯物论者、十九世纪许多哲学家,或威廉·詹姆斯,都有类似看法。然而其革命性意义在于,提出这项观点的是一位语言哲学家,他源自一个截然不同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哲学家只用逻辑,而非生物学的角度去理解世界。
在一九四○到五○年代,大脑科学试图测量脑内最简单的电流活动状态,莱尔便将希望寄托在行为研究上。他很快就了解到,大脑的运作方式和我们用来描述人类精神状态的概念,有着很大的差距。「精神」(Geist)这个词存在超过二千年,但它显然无法对大脑状态做一对一的说明。同样的困境也出现在心灵、意识、自我意识、专心等词汇上。这些用语全都不适合描述脑内的电生理变化,也无法像钥匙一般开启大脑这把锁。他们只是停机坪上到处乱窜的行李车。
莱尔孜孜不倦的从语言中过滤出不合适的情况,并称之为「范畴错误」(category mistakes)。他发现语言中充斥着荒谬的归类。例如我们会说:「球队正进入球场。」但事实上进入球场的不是球队,而是个别的球员。莱尔认为这是典型的「范畴错误」,因为球队并不会跑,球队和球员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不能互相替换。在莱尔看来,大脑状态和精神概念的关系也属于这类错误,一个好比是球员,另一个是球队。若想在脑中寻找「精神」,无异是缘木求鱼,就像我们无视球场上的队员,却要找出一个叫球队的东西。
引申到爱情上,莱尔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我们脑子里并没有「爱情」这种东西,只有生化反应;第二、我们应该避免用单一名词,例如「爱」,去涵括各种情绪与精神状态。莱尔认为,这种混用实在有欠思考,会误导我们产生奇怪的看法,以为「爱情」真有其物,就像桌子一样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