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离别的日子。索非亚把一枝董衣草别在他的上衣口袋上,微笑着望着他:“其实,爱一个人不必要朝朝暮暮;喜欢普罗旺斯也不见得一定要日日赤着脚徜徉在薰衣草的花海中。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偶然看见一缕阳光,闻到一丝芬芳,就能在心中漾开一片紫色的田野。”
安迪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离开普罗旺斯已经十年了。商海中的打拼让他变得心高气傲,但同时也觉得疲惫不堪。曾几何时,那个穿着紫色的裙子、有着董衣草的芳香的姑娘已经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圈。
他的父母开始为他的终身大事操心了,他与那些名门闺秀调情,但是他不想结婚,因为每次应酬过后,他都会感到一阵莫名的空虚。他有时候遇见那些香气迷人的小姐,会忽然停下来闻闻她们身上的味道。她们洒着紫罗兰和红玫瑰气味的香水,可是他常常会因为找不到那股薰衣草的清香而烦躁。
安迪34岁的时候,已经成为巴黎一家大型公司的总裁,他准备在普罗旺斯投资一个香精生产基地。同时他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找到索非亚,不管她是否已经结婚生子,他都要告诉她,这么多年来,他最爱的花只有薰衣草。
光阴似箭,足以让很多东西物是人非。当他匆匆赶到那里的时候,那座路边的小旅馆早已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现代化的农场。安迪四处询问索非亚的下落,得知他们已经搬走了。
回到工厂,他的人事部经理向他汇报:“我们决定聘请一位当地的香草顾问,但是需要征求您的意见,因为她……”安迪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这些人事聘任的事情不要来报告我,你们全权负责好了。”
一连几天,他都是一个人来到那片薰衣草的海洋中,失落地抽着雪茄。往日的情景一幕幕浮现,他痛恨自己的自私和懦弱。如今这片薰衣草田野都被他买下来了,可是他却永远地失去了那个让这片花海生动起来的天使。
正在这时,他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过来:“原生薰衣草,又称英国薰衣草,品质最佳,叶子较细,花穗较短;还有长穗薰衣草,叶子较宽,花茎及花穗较长。不过现在普罗旺斯花田内的薰衣草大多是这两种的混种……”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她依然坐在轮椅上,比起往日的清秀又多了几分成熟的气质。此刻,她正在细心地教安迪的员工识别薰衣草的种类。是索非亚!
安迪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激动地走到她的面前,喃喃地说:“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偶然看见一缕阳光,闻到一丝芬芳,就会想起普罗旺斯有一片紫色的田野。我希望爱一个人就能和她朝朝暮暮,背着她日日徜徉在薰衣草的花海中,一直到老。你说呢……”
从这以后,普罗旺斯的居民常常看见一个中年的男子背着一个穿紫色亚麻裙子的女子,慢慢地行走在开满薰衣草的山冈上,他们有说有笑,与这片紫色的花海融为一体,仿佛从来不曾分离。
鱼香茄子的爱情味道
爸爸不经常下厨,下厨必做一道菜——鱼香茄子。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那么喜欢,每次都要吃个底朝天。
不过,爸爸做这道菜确实拿手。一整个的茄子不切开,把它蒸过然后在碳火上烧熟,直到茄子皮焦黄焦黄的煞是好看。接着,把茄子碎成很多小块,但刀不能切到底,要保持茄子整个的形状放在盘子里。最后,把事先调好的汁,滚烫的,浇到茄子上。一眼看过去,红红绿绿间好象卧着一条美丽的鱼。不但好看,而且好吃,入口就是松软,唇齿流香,真是象鱼肉的味道。
我知道好吃,但我绝对不会去学,爸爸做的时候我也就探探头,根本不想挨近看有没有什么秘诀。我甚至奇怪,为什么爸爸有心情做这样麻烦的菜。我是现代女性,信奉的是男女平等,最讨厌人家把女人和厨房拉在一起。我视做饭为洪水猛兽,宁肯不吃也不做。因为这些,我被大家怒斥为女权主义者。而男友和我,也经常因意见观点相左闹别扭。
那一天,我们又吵架了。起因就是做饭问题。我懒散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不停眨眼示意我去帮帮厨房里的妈妈。我故意视而不见。几个回合后,他忍无可忍,大声责备我:“从没见过象你这么懒的人!”我也火冒三丈。但我还是很沉静,一字一顿地回击他:“现在你看见了。你后悔还来得及。我告诉你,我就是不做饭,现在不做,以后也不做!”
他正准备拂袖而去,被刚听到动静从厨房里出来的妈妈拉住。
妈妈让我们坐下,清清嗓子,给我们讲了关于鱼香茄子的故事。
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妈妈和爸爸刚刚结婚。妈妈是个很能干的女人,风风火火,不但工作上干得有声有色,常常拿先进,而且家务事也样样来得,尤其烧得一手好菜。爸爸简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生活。所有人都羡慕爸爸,说娶到妈妈真是一生的福气。
有个周末,家里要来客,妈妈忙不过来,就叫爸爸帮忙递递菜递递碗什么的。千呼万唤,爸爸却只应着不挪步,眼光都不肯从书本上移开一下。油锅“呼”一下着了火,妈妈又气又急,手忙脚乱间还把锅打翻了。还好避得及时,但也烫伤了脚。
爸爸当时肠子都悔绿了。
妈妈卧床那些日子,突然变得很爱吃鱼。那时,生活水平那么低,鱼肉都是限量供应的。而且,大家工资都少得可怜,吃鱼吃肉一般是过年过节才有的奢侈举动。妈*的伤,其实已经花了很多钱,几个朋友那里都已经借遍。所以,给妈妈买过两次鱼以后,捉襟见肘的爸爸就只能够愧疚和无奈了。
妈妈一向都很善解人意,提过这样的话题后就一直自责。她不停地劝阻愁眉苦脸的爸爸:“够了够了,都已经吃过两次了。现在我也不想吃,觉得腻了。”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爸爸在晚饭时间兴冲冲端了一盘菜放到妈妈面前。浇汁的鱼,满屋子的芳香。妈妈吃了一口,说不出是什么鱼,细细咀嚼,发现不是鱼肉,却有鱼的鲜香滋味。爸爸得意洋洋地笑:“这叫鱼香茄子,味道好吧?”
原来,爸爸托朋友找了一个食堂大厨拜师学艺。人家本来不肯教的,但他好说歹说,大厨师感动了,才把这门绝活教给他。家常菜其实是很难做的,考手艺。爸爸学了一个星期,才有点眉目。他象献宝一样,不停问妈妈:“好吃吗?”还说,以后再不袖手旁观了,一定会帮妈妈一起做家务活的。妈妈呢,一边吃,一边掉眼泪。眼泪和着菜,全都是幸福的滋味。
故事讲完,妈妈擦擦眼角,轻叹一声:“一晃,也吃了那么多年了。好象还有很多滋味呢。”刚下班进门的爸爸也语重心长地接口:“为一个关心的人做饭,其实有时候就是一种乐趣。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应该互相体谅和包容。”
他们相视着微笑。而男友也紧紧握住我的手。我抬头看他,他正冲我深情地满脸歉意地看过来。我悄悄决定了,明天就开始向爸爸学艺,也学这个拿手的鱼香茄子。
SUN的故事:十二月花开
作者:~蝶恋花~
引言
传说有一种奇异的花,她只会盛开在寒冷的十二月;
传说有一种奇异的花,只有被真情打动她才会怒放;
传说有一种奇异的花,很美很美很难找到更难开花;
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所以所有人都叫她十二月花。
为了一段凄楚的爱情,据说很久前她曾盛开过一次,
可自从那次盛开之后,再没有十二月花的任何消息。
一切都只是一个传说,关于十二月花一直就是个谜。
序:那个关于十二月花开的传说
【传说来源于冰风谷的守卫】
很久以前,还是那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魔族正蠢蠢欲动对人类发起进攻。在一块名叫勇者大陆的土地上,勇者都生活在那里,做着最后的抵抗。魔族势力强大,勇者大陆整日整夜的被笼罩在黑暗的阴影下,终日不见阳光。城门口有一个没有名字的战士,大家都叫他“勇着大陆的守卫”,保卫着人类的安全和大陆的和平。每天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其中一个小战士给守卫留下很深的印象。
那是他们初次遇见时的情景。。。。。。
小战士:为什么她们都不理我?(指的是美眉)
守卫: 也许她们都很忙吧。
小战士:可是她们只是忙着在叫“哪个好心的哥哥带带我”
守卫: 也许她们没注意到你。
小战士:可是我走到她们面前告诉她们说“我”
守卫: 她们怎么说?
小战士:她们说我太垃圾了。
守卫第一次仔细地去打量眼前这个小战士,一身皮装备。
守卫只能告诉小战士“她们说的对。”
小战士沮丧极了。
守卫:没关系,你可以努力奋斗,你一定会有钱买好的武器,穿好的装备,她们也一定会来重新审视你的。
小战士重新抬起了头,谢谢你,我会的。
守卫:加油!。
勇者大陆每天都在下雨,真希望哪一天能够天晴。忽然守卫发现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那个小战士了,他想他一定在努力、奋斗。
那天,守卫正在巡逻,突然听到前面有人呼救,于是冲了过去,树林中,一名小精灵正在被两个魔族围攻。迟疑间,一道红光从眼前划过,随着惨叫声倒地时,一位白衣人已经恍然站在守卫的面前,一套透着金光的白金装备。
小战士:怎么样?
守卫: 比我帅啊。
小战士:看你穿得挺帅所以我也去买了套。
守卫: 那是什么?
小战士:巴迪之矛。
守卫: 也比我酷啊。
小战士:就是看着你拿着挺酷所以我也搞了一把。
守卫: 你长大了。
小战士:是你的功劳,是你给了我最大的信心。
受伤的小精灵在一边眨巴着眼睛。
她望向守卫:哥哥能带带我吗?
守卫笑着指了指他。
守卫:我是守卫,不能滥用武力,不得擅离职守,找他啊。
小战士笑了。
当守卫走出几步回头望去。
小战士的背影高大了许多,他正用他魁梧的身躯来保护着身边那娇小的精灵。
从那以后,小战士每天都和那个小精灵在一起,小战士对守卫说,他们要永远在一起。
小战士也会经常去勇者大陆看望守卫。
守卫: 你终于找到了属于你的精灵了。
小战士:是的,我会用心去照顾她,爱护他,尽我所能。
守卫: 看你那么开心我也好想去找个精灵啊。
小战士:哈哈,可惜你不能擅离职守。
守卫: 是啊,所以以后我一定不做守卫了,也要像你一样做一个普通的战士。
小战士:好啊!到时候我就来带你到处看看。
守卫: 一言为定。
几个过路的人都十分惊奇地看着一个守卫和一个像极了守卫的人在那里开心的聊天。
是的,守卫也很开心,因为小战士的开心感染了他。他为他开心。
那天,魔族的火龙王攻击勇者大陆。
许多战士都带着自己的精灵去阻击火龙王的攻击。
守卫想,他也一定带着自己的精灵在那阻击火龙王。
虽然守卫不能擅离职守,不能滥用武力,但想像着他们并肩作战的情形,他也不由微微作笑。
守卫: 喂,是不是火龙王把你衣服都烧了?
小战士:呵呵,不是。
守卫: 那怎么又穿回这套皮装备了?
小战士:呵呵,这个…………
守卫: 什么这个啊?
小战士:我把那套白金卖了。
守卫: 你很穷吗?
小战士:我买了套海蓝色的风装给她了。
守卫: 啊!
小战士:我想她应该比我更需要吧。
守卫: 你好伟大!
小战士:把最好的留给最爱的人,不是吗?
守卫: 呵呵,我只是一名守卫,哪懂啊。
小战士:少来了。
守卫: 那样你不太危险了吗?
小战士:有她哪,我不怕!
。。。。。。
大陆的雨越下越大,不知是魔族势力越来越强大还是有什么不幸正在发生着。
终于在一个寒冷的十二月的一天夜晚,守卫看见小战士一个人走了回来。
小战士:她走了。
守卫: 谁?
小战士:她。
守卫: 怎么会?
小战士:一个穿着顶级传说的法师带走了她。她说跟着我太辛苦了,那法师不会让她那么辛苦,她说她想早日去塔向魔王巴络克要宝石,她说法师给她的装备更好,她说谢谢我给她那么多,她说要我原谅她。
守卫沉默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
那晚他们在城里的酒吧喝了通宵,小战士喝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那天守卫也因为第一次擅离职守被警告处分一次。
小战士:如果我死了会怎么样?
守卫: 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你这个人了。
小战士:那是不是就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
守卫: 大概是吧。
小战士:她说明天传说法师就会带她去找巴络克了。
守卫: 哦,是吗?
小战士:我是不是该重新去找一个我的精灵哪?
守卫: 也许吧。
小战士: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这样以貌取人?
守卫: 有的人是这样的吧。
小战士:如果我也只是一个守卫就好了。就不会这么烦恼了。
守卫: 可能吧。
整个晚上小战士都在词不达意地说着。他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他只是在说,一直说到天亮。
守卫想安慰他,但一向能侃的他无从说起。
我们还会见面的。
这是小战士和守卫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从我身边走过,离开了酒吧,然后开始奔跑。
守卫看到他奔跑的方向就是失落之塔。
守卫想起了昨晚他所说的话。
守卫刹那间明白了他想做什么了。
守卫也开始奔跑,开始狂奔,沿着他的足印。
守卫穿过了勇者大陆。
守卫仍然狂奔。
又穿过了冰风谷。
守卫还是狂奔。
直到奔进了那座传说中的失落之塔。
守卫举起了自己的巴迪之矛,开始出手。
怪物根本栏不住他。
它们的鲜血染红了他的铠甲。
他一直从一楼杀到了八楼。
他终于在八楼的角落里找到了小战士。
小战士身上满是巴络克的死神镰刀划过的伤口。
小战士已经闭上了眼睛。
守卫知道小战士要证明什么。
能跑到八楼他已证明了一切。
守卫感觉到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
一直流到了小战士的皮凯上…………
刹那间,恍惚中有一朵很美很美的花怒放在眼前,奇丽无比;接着就是一道金黄色光芒,守卫失去了意识。
守卫再一次因擅离职守和违反了不得滥用武力这两条规定,被记大过一次,并调离了勇者大陆。调到了冰风谷。他的巴迪之矛也由于染了太多的鲜血而换成了巨人弩。他再一次被警告不准擅离职守,不得滥用武力,又加了一条:不得与人聊天。所以之后的守卫已经不会再与你聊天了。
冰风谷一直下着雪,就像勇者大陆一直下着雨一样。
但一点都无所谓。因为对于这,守卫已习惯了。
这天,冰风谷一下子热闹了起来。人们都在纷纷传说着有个精灵带着一个高大魁梧的黄金斗士已经打败了魔王巴络克。听说他们将会经过这里。大家从没见过黄金斗士,自然十分好奇。
在大家的簇拥下,精灵和她的斗士走来了。
当那个黄金斗士走过守卫的面前时,突然转过头,朝守卫诡密的一笑。
守卫顿时明白了,也笑了。
不是吗?他们又见面了......
就是关于那个十二月花的那个古老的传说,而关于十二月花的故事目前还是个迷。
十二月花开
梨花烙
明个日子就是冬至,它悄悄地来,无语,只有飒飒的西风刺骨,以提醒人们忆起它的存在。
而今晚且让我深深地体会下秋的存在。
听,那秋的微语,风的声音是否轻了,雨的神色是否忧郁。家园的繁花寂寞得太久?母亲的梦境,是不是已有了一丝凉意?
它的微语,来自那羞涩的女子——她渴望用深紫和浅黄的树叶打扮自己,她接受了什么又改变了什么?创造了什么又期待着什么?
我们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里,淡淡的伤疤也会成为心中难解的结,因为太在乎爱,又太在乎被爱,所以才会对细微的瑕疵耿耿于怀。回首那段诙谐的岁月,也是种甜蜜的幸福。
听,这宁静的秋,请你看看我的眼睛……四季相依相伴,它醇厚如美酒,漂渺如音乐,我的心在秋季醒来,那少年时期没有着落的爱情如一枚暗红的果子,在远方的山头上沉思。如今,它在秋风的耳语中滋长,又在午后的梦乡里苏醒。
生活在大都市的人们渴望那生机盎然的绿、澄净空灵的蓝、万木凋谢的黄、自然的美总是人们所追求的,那是竞争、烦燥、寂寞、空虚之后的精神家园。
十二月,那田野黄金一样的颜色,丝绸一样的微风将要逝去。
看呵,那秋之路,金黄的落叶将道路铺得厚实,两旁的树色彩斑凝重,碧空里的枝桠清瘦如诗。
听,那十二月的微语,那些微小的声音……
我们总是在理想与现实的漩涡里挣扎,割舍了许多同生命一样值得珍爱的东西,只有遭遇变故时,才会冷静下来倾听灵魂和理智的呼唤——惟愿还有岁月,可让我们再回头……
最美的谎言,为脆弱的心灵插上了天使的翅膀,心学会了飞翔,飞抵神圣的天堂,却发现圣殿里上帝,正是那个编织童话般的美丽的谎言人。
凉风阵阵,吹开的是伤口,吹不开的是缘分的天窗。
秋,带着得意的词,好美,有多少的花在它的容颜里为她倾倒。
秋末的茶是甘醇的,秋末的话是投缘的,在秋末的夜晚,意识,也慢慢地走散……
平凡人的真诚,平凡人的善良,在生活淡淡的流转中散发着朴素的芬香,就像秋日黄昏的落英。
有时候,让人感动的记忆不是震憾天地的壮举和口号,而是生活中的那些点点滴滴的美好温馨。
我为秋天的素而感动,为其静而震憾。
校园的路只是慢慢幽幽的伸向远方,上面层层叠叠的树叶很淡……
带刺的玫瑰默默地绽放,一簇红,但并不显眼,只为等待远方的人。
有些人说:上帝是吝惜玫瑰的美,而给她镶上尖利的刺!
有些代价是必然的,就像时间和生命都是无法逃避的东西,爱和痛一起,终把我们堆在掌心。或许,这年龄本是有许多烦恼的吧。
而今,在众心泯默的季节里,我心中惟有一个理想:
找到自己的人生的坐标,为之奋斗,哪怕沥血,也不涕泪。
想想许多年后的一天,洗过热水澡的我,穿上宽大舒服的衣服,坐进藤椅、烤着火、品着香茶,望着窗外秋末的花园,慢慢回味自己人生的每一步,无论好坏,但求无悔,飞扬起秋的思绪,在心田里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微微上扬的嘴角和那沐浴在斜阳中的笑容,伴我一直走向十二月的更深处……
2004·12·20
一个16岁的高一学生
十二月花开
幸福的底线
那时,她是那么漂亮,鲜嫩的肌肤,白里透红的脸蛋,说话的声音像风吹响了窗前的风铃,很多人都喜欢她。直到办公室里小赵从外地出差回来,看到她,大呼小叫,有些戏谑地说道:“怎么几天没见你就长胖了?”从那以后,她沉默了很多,再也听不到她的欢声笑语,天天忙着吃减肥药、节食,中午别人去餐厅吃饭,她躲在一边咽口水。
说句良心话,她真的不胖,匀称的体形,健康的身体,花朵一样的年纪,可是小赵的一句话,从此把她推上了减肥的征途。她每次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看我最近有没有瘦些?我只能实话告诉她,你真的不胖。可惜她并不相信,老是疑神疑鬼,觉得自己又长胖了。一次她竟然饿得在办公室里晕倒,我给她一块巧克力,她死也不肯吃还背后跟人抱怨:“她怎么那样,亏我对她那么好,给我吃巧克力,不是害我吗?”
一年之后再见到她,她已经瘦得像一根鱼刺,脸色苍白晦暗,连走路都有些打晃。看见我,第一句话仍然是,你看我最近有没有瘦些?
看着她的背影,我不由得叹气。她得了厌食症,走入了一个心理怪圈,又不肯去看医生。花朵一样的年纪,就那样一点一点地凋谢了。
想起作家史铁生说过的一段话:生病的时候,怀念那些不生病的日子;病重了时,又怀想病轻的时光。人总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漂亮了还想更漂亮,钱多了还想更多些。我们都没有自己的底线,得到了还想得到更多;失去时,却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比失去更糟糕的事情。心中的沟壑不断地被各种欲望填满,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停不下脚步,看一下周围的风景。
想要很多很多幸福的时候,幸福是一个魔鬼;当我们不那么贪得无厌的时候,幸福就是一个天使。
如果给幸福划一道浅浅的底线,那就是拥有健康的身心。常常心存感激,感激那些带给我们快乐的人,哪怕那种快乐只有一丁点,只是极短暂的一瞬。
石头和布的爱情
那年夏天,他们大学毕业。虽然深深相爱,但同样倔强。最终她留在了省城,而他则去西藏当了名排长,实现自己的梦想。
军列徐徐开动了,女孩疯狂地追着火车,流着泪大喊:“我爱你,我会等你!”他把脸贴在玻璃上,看着她被抛得越来越远,不禁也红了眼眶。
在那个繁华而寂寞的都市,她渐渐感到了亲人们担忧的眼神,和心底深深的孤独——她多么想要他回来!而他总是回信说,现在哨所缺人,我不能走!三年后就能复员回家了!
她继续等下去。亲戚朋友给她介绍男友,她一概推辞,初恋的他,在她心中岿然不动。在雪山哨所,他的情书比战友们的书籍还要厚,这个野兽都不曾出没的地方,战士们常常因调侃排长的情书而一派热闹。
终于等到了第三年。那年夏天,她收到他的信,信末却写道:忘了我,别耽误了青春。
女孩急了,不顾他的坚决反对,准备去雪山一趟。
战士们打算大张旗鼓地迎接“嫂子”,他却锁着眉说,免了,我一个人下山去。
山下的戈壁荒滩,两座毡棚连成了一个简易饭店,店主的伢子正光着腚和牦牛嬉闹。
她来了,看见昔日白净的他已经成了活脱脱的黑红藏民,不由心疼万分。来不及接店主送来的哈达,她扑到他的怀里:“别再拖了,回去结婚好吗?”女孩的脸如此楚楚动人,他却欲言又止,终归沉默。
她去拉他的手,他闪电般地躲开了。
“怎么,夏天还戴着棉手套?”她惊奇地问。“山上冷,养成了习惯。”他回答。久别重逢的甜蜜,初到西藏的兴奋,使她很快疏忽了他那只始终蜷缩的右手。
两个小时过去了。
“三年了,你到底跟我回不回去?”女孩问。他说话从来斩钉截铁,此时竟支支吾吾。好强的女孩咬住嘴唇,伸出手:“玩老游戏,剪刀——石头——布,你赢了,就回家娶我!”
这个老游戏让他回忆起大学的美好时光。那时他们的争执都靠这“剪刀——石头——布”来裁决,多半都是他赢。
“我出布!”女孩摊开手。这是她惯常的第一招。他的右手却绻成“拳头”——他输了。
“布!”“石头。”
他又输了。
第三局已没意义,她掩住脸哭着跑了出去,他呆坐着,泪光闪动,半天才拨通电话:“刘志高,带车来,护送客人到拉萨机场……别问原因,这是命令!”
又在西藏待了三年,他再也没有收到她的情书。转业回了省城后,他没有和她联系。他知道她已是知名的女企业家,丈夫也在省委任高职——她幸福,他就快乐了。
省城的同学聚会他去了。她也去了,透过奔驰的车窗,她一眼就看见那个伟岸的军人。
再次相对而坐,他们竟良久无语。她漫不经心地搅拌着咖啡,发现他居然用左手握匙。
“你的右手怎么了?”她心中电光石火般一闪念。“没什么,都习惯了。”他犹豫着把右手从兜里拿了出来:食指和中指已经齐根断掉,仅剩的三个手指像只鹰爪痉挛着。
她不是没有见过风浪的人,却仍然惊呼出声:“怎么会这样?”
“你的照片放在兜里,不小心掉进了货车门缝,我一急,就用食指中指去夹,刚好车门重重掉了下来……”他说得很平静:“就在你去西藏的前两个星期。”
她怔住了,突然想起当年那个破旧的毡房,他的棉手套,他一直出的“石头”……
“你怎么不早说呢?”她的眼睛有什么在闪动。
他低下头:“当时觉得残疾了,配不上你……现在我也结婚了,妻子是部队的,挺好。”
她喝着咖啡,把眼泪一并咽下,然后一字一顿地说:“你以为这样就高尚了?感情是分享,更是承担,两人一起分担挫折磨难,也是幸福!”
她匆匆离去了。
当初因小小残疾,他万分痛苦地用“石头”砸破了她的爱情“布”,现在才发现,伤害她最深的恰是这种“高尚”。真爱分享激情,更应承担厄运……而他,明白得太迟。
一个瞬间
作者:刘荒田
正在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我是链条上的一环。
本来是各各不相干的,人怀着不同的目的和心情,车拥有不同的型号、年份、保险和安全系数。如果一路平安,人和车仍旧各各不相干,万一出事,则在瞬间共患难起来。
我刚刚路过的路段,一辆车烧成了废铁,另外两辆横在路上,迫得车流改道。上路前心情就坏掉了,原因不必道出,因为它并不重要,一如野营地旁边被风吹走的一片燃烧的叶子,它可能自行熄灭,也可能烧掉成千上万亩树林。
总而言之,我的肺几乎要爆炸,憋得那么难受,把夹克上的钮扣都解开了,还是受不了。把侧窗摇下来,风带着荷荷的车声涌入。我想大哭,反正旁边没熟人,又想大笑。如果不必握着方向盘,我想狠狠地捶打胸膛,把里头的窝囊气压出来。
沙特说,“他人是地狱”,此刻我是自己的地狱。
我把手机狠狠地甩掉,为了找不到一个我愿意向之倾吐怒火的人。再想,朋友再知心也不愿意当出气筒啊,除非是雇来的按钟点收费的心理医生。
我害怕起来,再失控下去,可能制造一起车祸,在环环项扣的车链上,同路人何辜,挨我的暗算?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我绝望地凝视着前方,要找一个最近的出口。出口在后面。前面最近的一个还有三英里左右,好长的路!
就在这瞬间,我插上一块cd,喇叭悠然播出一阙钢琴协奏曲。我是乐盲,分不清斯特劳斯和巴哈,辨不出贝多芬和老柴的第五交响乐有何差异。既不懂,只好乱点一阕。
钢琴声自自在在地响起来,如此纯净的灵性之流啊,在这一瞬间淙淙灌入心里,把火浇灭了,甚至发出水火搏斗的吱吱声,让我晓得心曾是何等恐怖的灾区。愤怒就这般被钢琴声征服了。阳光,鸟叫,云影回来了。喉咙冒出凉意来。我嘻嘻地笑了,笑自己孩子气的愤怒,更笑火气这富于戏剧性的骤然冷却。
一念之差,音乐拯救了我。也许,因为这样的机缘,我将成为乐迷。这就是上苍的好生之德了。
30多年前,我在乡村当知青,头一次进深山打柴。在谷底挑起近百斤的柴草,一步步地爬陡峭的坡,汗飞如瀑,气喘似牛,一生中的体力拼搏,最艰难莫过于此。就在我停下步子,把扁担从右肩转到左肩的瞬间,低头看一眼,一步之前,悠悠然滑过一条翠绿得可爱的青竹蛇。
这种蛇有剧毒,我多跨一步,必遭一噬。然后,即便不死也要劳动四位伙伴抬下山去。命运就这般神奇地救了我。这一回是以一阙钢琴曲。停车后,我查看cd目录,刚才所放,是萧邦的《梦幻即兴》。
鱼眼里的爱情
摘自于《读者》2004年第4期
第一次与男友吃饭——哦,不,是前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又低着头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惟一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搛起鱼眼放到她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她也从来不吃鱼眼,却不忍拒绝,羞涩地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搛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他了。
其实想想,鱼眼也并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娇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地凝视着她。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会把鱼眼搛给她,再无限怜爱地看着她吃。
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娇娇地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搛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了一套房子打算结婚了。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美貌,因为她富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待一辈子,做个小小的公务员。她要如男人一样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她年少时的梦想。
他送她走时,她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走得很坚决。
在外面拼搏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已经拥有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了,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席必有鱼,可再也没人把鱼眼搛给她了。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藉,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了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城。昔日的男友已经为人夫了,她应邀去那所本该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搛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到她的碟子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她,忽然就哭了。
【版本2】鱼眼里的爱情
她第一次与男友吃饭,哦。应该说是前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也很羞涩,话很少总是底着头笑。
一条鱼,一条她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唯一的一道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夹起鱼眼放到她的面前∶“你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可是又不忍心拒绝。那是她第一次吃鱼眼。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因为小时候奶奶总是把鱼眼第一个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亮,可是奶奶死后他再也没吃过鱼眼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其实鱼眼也没什么好吃的,只是他从小被奶奶宠着,每次吃鱼他总是吃鱼眼,“以后鱼眼归你!让我也宠着你,男友深深的凝视着她”。
以后的每次吃鱼,男友中是把鱼眼夹给她,然后怜爱的看着她吃。
慢慢的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前都娇娇地翘起小嘴巴等着男友把鱼眼夹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男友已经在市区买了一坐房子和她结婚,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留在这个小的城市里,她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因为她漂亮,她有才华,她要和男人一样的成功。
他送她走时,她很坚决,头也没回就走了。
在外面拼搏了很多年以后,她成功了,拥有了一个不大不少的公司,可是爱情始终是以寂寞的姿态出现,她发现她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会必有鱼,可是没人在把鱼眼第一个夹给她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又回到那个小城市里,她应邀请去本该属于她的那个小家吃饭,昔日的男友已为人夫了,而且也成了小城市里一个小领导,他的妻子又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夹起一块又白又大的鱼肉放到她的碟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还是那副怜爱的眼神……
这么多年不管多苦,她没有哭过,可是这一刻她再也忍不住了……
记得有一个走过生死线的人,在他从死亡中摆脱出来,他见到所有的朋友所说的一句话是∶“我爱你们!!”
他说他醒来的明白的一件事就是,他懂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重要,只有两件事是一个人在一生中最重要的,那就是爱和被爱!!!!!!
即使你拥有世界上整个的财富可是你没有爱,没有爱你的人,没有真心疼爱你的人,那你在你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你能带走什么呢?你又拥有什么呢????
《最后一次爱你》
这是发生在一对夫妻身上的一个真实的悲凉的爱情故事。
他原本是一家油漆店的小老板,与妻子结婚三年了,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很幸福。
没想到,在一次意外中他的油漆店着火了,顷刻之间,店内价值10万元的油漆和近万元的现金化为灰烬。当他和妻子挣扎着从火海中跑出来后,均已被严重烧伤。所幸的是,他们一岁多的女儿在店着火前被邻居抱出去玩了,无意中躲过了一劫。他全身烧伤面积高达90%,只有两只脚上的皮肤是完好的,妻子浑身烧伤面积也达60%。
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房里,他心如刀绞。住院才5天,就花去了6万元。而这些钱,都是家人向亲戚朋友借遍了,才筹到的。尽管社会上一些知情的好心人也多少不等地捐了一些钱,可这与夫妇俩治疗烧伤所需要的几十万元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
他的家在农村,家里最值钱的那个小店已被大火吞没了。而他疗伤需要的金额实在太大了,是任何一个农村家庭都难以承受的。
他意识到,是该自己做出抉择的时候了,与其两个人一起死,不如集中钱款救一个。他想,女儿还小,不能没有妈……
于是,他开始请求医生,停止对他用药,让他回家,而且事情的真相不能让他的妻子知道。家人在一次次地努力筹钱失败后,不得不含泪答应了,医生也流下了无奈的眼泪。
就这样,年轻的他突然要面对死亡,要永远离开他深爱的妻子和女儿,他从大吃一惊到于心不忍,但又毫无办法!他觉得自己被烧伤的不是肌肤而是心脏。但他又为用这样的方式换回妻子的生命而感到欣慰,毕竟这是自己惟一能为她做的事情啊!
临走之前,他向家人和医院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再见自己心爱的妻子一面,再触摸她一下,就一下。
重度烧伤的他躺在担架上颤抖着伸出手——那只烧伤的手,仿佛穿越了几个世纪,终于放到妻子同样伤痛的腿上。咫尺天涯,这感人而揪心的一幕让在场的人不忍看下去。
在他事先的精心安排下,妻子以为他只是需要转院治疗,而这只是一个短暂的分别。尽管如此,她还是止不住地失声痛哭起来,在场的人全都掩面而泣,只有他异常平静地安慰着妻子:“不要哭,我会好的,你也会好的,我们都好了,再去开店,过日子……”
他的哭泣是在离开医院回家的那一刻开始的,一路上,泪水就着血水,淋湿了整个枕头。
四天后,他匆匆而去,年仅28岁。
他的妻子那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她不知道丈夫已经去世,而以为他“正在好转之中”,她仍然期待着与他重新开始新生活的那一天。
爱情等于五百棵树
她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50岁了,一个50岁的男人还不结婚是很不正常的。她比他小20岁,30岁的她花一样,虽说要开败了,可还美丽着.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了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黑,丑,一口的黄牙,媒人当初说的时候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就因为当年成分高被耽搁了,一直没有找上媳妇,那阵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找,有四川的,有承德的,有湖南的......几千块钱就带个媳妇来。男人也托人带媳妇来,就是那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媒人说男人富着呢,改革开放后靠手艺吃饭,小日子殷实着呢。女人因为当时想急切地逃离那个家庭,她问都没问是什么手艺就过来了,过来才知道原来他的手艺是在外面风吹雨淋的修鞋,再加上男人长的困难些,这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回去,已经没有退路了,婆家的人叫她丧门星,说是她克死了丈夫。其实不是,是她丈夫喝多了酒和人赌博打架被打死了。从结婚那天起她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前夫喝醉了就打他,她生了女儿婆婆要骂他,在贫困山区她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她在又嫁之后才知道男女之间居然还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