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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夏乔 当前章节:1540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23

梅兰芳、二太太福芝芳、梅兰芳偷偷娶进门的孟小冬,三个人终于因为这桩丧事而碰面了。但孟小冬却处于绝对的弱势:当时,福芝芳怀孕已快足月,她以孩子为要挟,坚决不让孟小冬进门。

梅兰芳性格柔和甚至带着几分懦弱,再加上福芝芳有孩子做杀手锏,劝福芝芳不成,自然只能劝孟小冬先回去。

自从嫁给梅兰芳,三年有余,以前不得进梅家的门,但心想好歹是明媒正娶的,但那日之事,让她终于意识到,原来连这名分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孟小冬刚烈,她站在挂满白帐与挽联的梅宅门外,对梅兰芳的爱化成白茫茫一片雪后荒原,与他相守白头的心,死了。

孟小冬哭着跑回去,自此大病不起。虽然后来在梅兰芳的苦苦哀求下,在亲朋好友的苦劝下,孟小冬原谅了梅兰芳,但两个人的感情,已是如履薄冰了。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梅党帮梅兰芳在福孟二人之间做抉择的话,传到了孟小冬的耳朵里:福芝芳是可以服侍人的,孟小冬是需要人服侍的。为了梅兰芳的幸福计,还是建议“舍孟留福”。

孟小冬撂下一句“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之后,与梅兰芳分道扬镳。

一对梨园佳偶,便如此散了。

多年以后,梅兰芳与孟小冬,彼此连对方的名字都绝口不再提起。

于孟小冬来说,与梅兰芳爱情中最美的部分,大概还是那场乍见之欢。她在剧院里喊出“梅大爷”的那个瞬间,他们在演对手戏时你来我往你追我赶的那份默契,都太美好,以至于相遇之前的所有时间,练功夫、吊嗓子、跟着戏班走南闯北的日子,成为记忆中的黑洞,被打入了冷宫。那段日子存在的所有意义,都是为了等梅兰芳的出现。

毕竟深爱过,孟小冬晚年避居台北。她家里常年供着两个牌位,一个是恩师余叔岩的,另外一个,便是梅兰芳的。

余门立雪终出师

电影《梅兰芳》里有一句台词,是福芝芳说的:“梅兰芳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是座儿的。”

梅兰芳是座儿的,孟小冬又何尝不是座儿的呢?

只是梅兰芳的出现,像个美丽的意外,让她几乎忘了自己当初执意北上的初衷,是为了唱得更好。

孟小冬耗去巨大的心力,收拾好感情的残局,然后茫茫四顾,自己唯一剩下的,只有孑然这一身,还有唱念做打的功夫。她终于下定决心,拜余叔岩为师,从此悉心钻研京戏尤其是余派老生的表演艺术。

余叔岩一直对孟小冬颇为欣赏。不知有多少京剧票友,以及入了梨园却未窥京戏堂奥的唱家子想拜余叔岩为师,均被一口回绝。余叔岩却独独表示孟小冬的戏路与自己最为接近,孟小冬本人,亦是可堪造就的人才。

但从孟小冬立志拜入余门下,到余叔岩终于肯正式收孟小冬为徒,这中间隔了漫长的五年时间。说来说去,余叔岩最大的两个顾虑,一个是避嫌,另外一个还是避嫌。他早年与梅兰芳渊源甚深,孟小冬与梅兰芳的爱恨纠葛他多多少少有所耳闻,收了这个徒弟,恐怕要夹在两个人中间不好做人;那时候余叔岩夫人新逝,孟小冬也不过是二十几岁的年纪,生得十分标志,收来为徒日日授课,难免惹起坊间的闲言碎语。

于是,余叔岩推说身体不适,几度拒绝了孟小冬拜师的请求。

既然认定了要拜余叔岩为师,精进研习余派老生的表演艺术,在被余叔岩拒绝后,孟小冬并未灰心,她开始学习谭派(余叔岩开创的余派,便是经过谭鑫培悉心培养之后,在谭派的基础上创立出来的),先是请教于著名琴师、人称“陈十二爷”的陈彦衡。陈彦衡与谭派创始人谭鑫培交往极深,常常担任谭鑫培的伴奏,并与之谈音论律,深得谭派精髓;孟小冬还得到了谭余派教师陈秀华的指点。陈秀华早年间也是谭派著名老生,后来由于嗓子出了问题退出舞台,开始专心教戏。除了这两位而外,孟小冬还请来了与余叔岩搭戏多年因而成为余叔岩最重要搭档之一的鲍吉祥为她排戏,拜了师出于陈彦衡的言菊朋为师……

孟小冬请教的这些著名老生,要么与余叔岩的老师谭鑫培过从甚密,要么与余叔岩有过多年的舞台合作经验,总之,他们都对谭派表演有很深的了解。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孟小冬深深体会到余派老生的精妙之所在:虽是老生唱腔,但在音域宽广、嗓音洪亮而外,更加追求声音的厚度与底蕴,更加强调声线边界处的细腻处理,更加注重音调转换之间的流畅婉转。如果说谭派的震撼力犹如遇上猛虎下山,那么,余派的感染力则犹如乍见猛虎细嗅蔷薇,于刚毅里又多了一丝恰到好处的柔情。

这也使得孟小冬学习余派的决心更加坚定。

转眼间,时间到了1938年10月,余叔岩经不住以“小达子”之名在梨园界颇有声望的老武生演员李桂春的再三请托,收了他的儿子李少春为徒。

当初余叔岩拒收孟小冬的理由是身体状况不允许,现在既然已经收了一个徒弟,自然再没有理由将孟小冬拒之门外。于是,与李少春的拜师仪式相隔一天,1938年10月21日,孟小冬“立雪余门”五载之后,终于正式拜入余叔岩门下,从此,直至她远走香港、余叔岩逝世,孟小冬每日前往余家,风雨无阻。

余叔岩性格乖僻,尤其是在调教徒弟这件事情上。白天他往往卧于病榻,久睡不起,于是,孟小冬也随着老师的作息表,黄昏时上门,等余叔岩起了,精心侍候在侧,待他吸完大烟,来了劲头,这才开始说戏。孟小冬每每待至午夜之后,方才能够回来。遇上余叔岩没有兴致,孟小冬也不恼,端茶倒水,尽了做学生的孝心再回去。

孟小冬对余叔岩如此,对余叔岩的续弦,对余叔岩的女儿,对余家的佣人们,个个待之以诚、以礼。余家上下,对孟小冬赞不绝口。

余叔岩看在眼里,时日久了,对这位徒弟也喜欢得不得了,在这种情况下,当老师的唯有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了。

孟小冬在学戏时,不属于那种最机灵的学生,她学得慢,但稳;余叔岩对待艺术,属于较真的性子,一字一句,从唱腔、表演、架势上挨个指点,孟小冬有一点没学到位,教课便不往下进行,直到她的表演无可挑剔为止。于是,那几年里,凡经余叔岩指导过的戏,孟小冬都已经掌握得十分扎实了。

在余家求教的日子里,孟小冬基本上处于息演的状态。只有从余叔岩那里学成一出,公演一出,余叔岩往往亲自帮她把场。余叔岩教给孟小冬的第一出戏是《洪羊洞》,公演是在西长安街的新新大戏院,排的大轴。余叔岩帮她化的妆,余叔岩一帮老友、同样是些梨园的杠把子担当配角。

孟小冬演杨六郎杨延昭,情节大体是杨延昭因痛失焦赞与孟良二位爱将,三度呕血而亡的故事。

“为国家哪何曾半日闲空,我也曾征过了塞北西东。官封我节度使皇王恩重,霎时间身不爽瞌睡朦胧。”杨六郎杨延昭声起,如惊雷平地,观众中间炸开了锅,叫好声连连。及至唱到“老爹爹在阴曹慢慢相等,等候了你六郎儿一路同行”,余派特有的沙嗓唱腔把一代名将殒命前刹那的悲壮诠释得丝丝入扣,而听戏的人们心下竟都惊痛不已。

《洪羊洞》一出,震动京城。当观众们还没从孟小冬拜入余门后的首次表演中回过神来,未购得票而无法一睹孟小冬风采的人们还在拣拾那日盛事的道听途说时,孟小冬早已恢复了向余叔岩求教的日常。一晃五载,孟小冬在余叔岩那里重学了《御碑亭》《乌盆记》等几十出戏。经过余叔岩一句一句调教过来的这些戏,仿佛刻在了孟小冬的记忆里,每每登台表演,气势、声口,总让观众恍然以为那是余派宗师余叔岩亲自登台了。

1943年,余叔岩因病逝世,孟小冬远在香港,没能见上恩师最后一面。她奉上了挽联,字字惜痛:

清才承世业,上苑知名,自从艺术寝衰,耳食孰能传曲韵;

弱质感飘零,程门执辔,独惜薪传未了,心丧无以报恩师。

冬皇情归杜月笙

当年与梅兰芳分手时,孟小冬对梅兰芳说:“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孟小冬嫁的第二个男人,比之梅兰芳谁优谁劣,每个人心中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但那人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人物则是肯定的。他就是跺跺脚上海滩便要颤三颤的黑帮老大杜月笙。

虽然孟小冬是在与梅兰芳分手后跟的杜月笙,但其实,杜月笙对孟小冬的情愫,早在孟小冬刚刚成名时就有了,只不过一直以来仅仅停留在单相思的阶段。

不知是因为杜月笙本身就是戏迷,还是因了对孟小冬的爱屋及乌,1929年,杜月笙娶了孟小冬早年的师姐,同时也是她结拜姐妹的女须生姚玉兰,做了第四房太太。

最终,杜月笙能够抱得美人归,得到孟小冬的芳心,姚玉兰从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孟小冬已与梅兰芳分手、余叔岩尚未答应收孟小冬为徒的那几年,孟小冬悉心钻研谭派艺术的同时,也常常进行公开演出。1936年,上海黄金大戏院由电影院改而成为戏院之后,杜月笙邀请孟小冬进行揭幕剪彩,同时进行长达半个多月的开幕演出。

孟小冬与姚玉兰交好,在上海期间,自然就下榻于姚玉兰的住处。杜月笙这才有了与自己朝思暮想的女神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既然好歹算是熟人了,杜月笙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生活中,都竭尽所能给予了孟小冬极大的帮助。他动用了自己能够动用的一切关系,为孟小冬的表演与求艺之途铺路。尤其是1938年,余叔岩正式收孟小冬为徒,孟小冬基本停止了一切演出,失去收入来源之后,杜月笙更是出手阔绰,不仅保证孟小冬的一应起居用度,孟小冬隔三岔五给余家不分主仆都送去的昂贵礼物,以及余叔岩二位女儿出嫁时的全套嫁妆,均是来自于杜月笙的资助。

此后几年,世事离乱,杜月笙远走香港避祸,孟小冬则坚持留在北平,每日里不理红尘,专注于学艺,终于得余叔岩真传,成为执余派牛耳的人物。

1946年,杜月笙由香港回到上海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写信催孟小冬南下。孟小冬去了。

在上海,姚玉兰整日陪伴在侧,温言软语;杜月笙关怀备至,体恤非常。孟小冬恍惚间有了家的感觉,再加上这些年在北平,杜月笙对自己的确是情深义重,自己孤孑一身,心底也确实渴望爱人的陪伴与家的温暖。终于,这次,她下定决心对他以身相许了。

杜月笙爱上孟小冬的时候还是盛年,十多年后,终于得到孟小冬时,杜月笙已然是一个老头子了。孟小冬跟了杜月笙,自然也挑起了侍奉杜月笙的重担。

写到此处,想起当初“梅党”因“孟小冬是需要人伺候的”而替梅兰芳在两位太太里做取舍的时候,不胜唏嘘,孟小冬刚烈高傲,但也是会放下身段,去体恤与照顾身边人的女人。只是当初的梅党并未给她机会罢了。

1949年,杜月笙举家迁往香港。1950年,杜月笙又决定携眷远赴欧洲,一家人开始点数出国人数。数到孟小冬时,她幽幽地说了一句:“我跟着去,算丫头呢,还是算女朋友呀?”

一句话点醒了杜月笙。这些年,孟小冬一直守在身体每况愈下的自己身边,自己却一直没给她一个名分。虽然比之于爱,名分毕竟是太过虚无,但那是梅兰芳自始至终未能给孟小冬的,也是孟小冬此后耿介于心始终无法释怀的。杜月笙怜惜孟小冬,也知道她半生的心结,于是,他当即决定为孟小冬补办一场婚礼。

那天,杜月笙由人搀着下了病榻,以龙钟老态,做了最后一次新郎官,孟小冬呢,正式成为杜月笙的第五房太太,虽然不过是侧室,但她多年来淡淡的眉目间难得地有了笑容。

“名分”二字,于许多人而言是多么轻易的东西,于孟小冬而言,却是她耗去近二十年光阴,辗转流离于两个男人之后,才能得到的珍贵之物。

那一年,孟小冬42岁,杜月笙63岁。

杜月笙是一代枭雄,上海滩的传奇人物,但有人说,杜月笙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人是孟小冬。其实杜月笙怕孟小冬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源于一个“爱”字。

即便人们对像杜月笙这样的黑帮大佬向来褒贬不一,他得到女人的手段,也往往是强行据为己有,却几乎无人怀疑他对孟小冬的真心。孟小冬自己大概也知道,即便他没有梅兰芳儒雅,没有梅兰芳的才学,没有梅兰芳的品貌,没有梅兰芳的好名声,但他比梅兰芳多了一样至关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用在她身上的、因为深爱而起的慈悲心。她终于得偿所愿拜入余门下,即便息影也在所不惜时,他怜她清贫;她得余叔岩指点声名如日中天之时,所有人仰慕罩在她身上的大明星的光环时,他怜她孤苦。

如果说梅兰芳给了孟小冬爱,那么,杜月笙则给了孟小冬一个家。

所以,杜月笙的儿子杜维善在多年之后谈起孟小冬时,才能说出“她对我父亲是有感情的”这样的话。

张爱玲曾经在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做了这样一个比喻:“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女人何尝不是?大多数女人的一生里,也都会如孟小冬一样,遇到一个梅兰芳,一个杜月笙。梅兰芳是要她来爱的,杜月笙是来爱她的。她爱的那个埋葬的是她的青春,爱她的那个承担的是她的命运。

与孟小冬结婚第二年,杜月笙就去世了。

晚年的孟小冬,遵守了杜月笙的遗言,不再唱戏。非但不在舞台上唱,连吊嗓都不吊了。她的性格愈发沉静孤僻,深居简出,每日里就只遛狗、拜佛、练太极、打麻将、看电视。那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平静的时日了吧?不用谋生,不再谋爱,只是把日子当成普普通通的日子来过,把生活当成普通人的生活来过。这样,于京剧艺术而言,于京剧戏迷而言,是莫大的损失,但对于孟小冬自己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1977年,孟小冬在台湾辞世,一代“冬皇”的传奇就此落幕。

唐瑛: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以花喻美人,大抵是世人都爱做的事。白居易写杨贵妃,说她“梨花一枝春带雨”;唐伯虎写闺怨,说“多少好花空落尽,不曾遇着赏花人”;李清照更是以花自况,道是“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民国盛产美人——不是“养在深闺无人识”的那种,每天要么针线女红不离手,要么《女德》《孝经》不离口,在尚且懵懂的年纪,便奉父母之命、从媒妁之言,嫁给门当户对人家的公子,从此成为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儿,再不知世上除了“相夫教子”而外,还有什么样的活法。民国的美人,是骄傲的,自信的,抬头挺胸的,她们几千年来头一次走出深墙大院,与男人一样站在太阳底下、人群之间,开始主宰自己的命运,追逐自己的幸福,并最终谱写出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传奇。

若是把民国的每个美人都比喻成一种花,那么,宋庆龄应当是牡丹,国色天香,雍容典雅;写了《倾城之恋》的张爱玲则是腊梅,面对冷冽世事时骨子里有凛然傲气,面对爱情时又能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林徽因是芙蓉,她的美是浑然天成的,未经修饰与雕琢的;陆小曼呢,则是杏花,不加掩饰的美好,不加克制的喧闹;一辈子深陷情感囹圄的萧红是凌霄花,美则是美,却始终摆脱不了、也不愿意摆脱依附于男人的命运;盛爱颐呢,娇俏、可爱的同时,又独立,有主见,应当是海棠花……那么,有民国“首席名媛”之称的唐瑛是什么花呢?我以为是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都说乱世出英雄,但在那个风谲云诡的时代,男人们却仿佛统统成为花间的绿叶,最能解得花语,还能心甘情愿地做一回陪衬,成就她们的美。也正因为如此,后世的我们才能做个赏花人,访幽,觅迹,寻芳,流连其间乐此不疲。那么,接下来,不妨随我一起,拨开历史的迷雾,欣赏“民国交际花第一人”唐瑛,如何从小小的花骨朵最终绽放出十里芳华吧!

沪上名门

时间退回到二十世纪初,彼时的中国正值风雨飘摇。在北平,大清皇廷已是名存实亡苟延残喘;在上海,人们自我放逐于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里,大概都想着逢于乱世,能多活一日便再偷欢一日吧!

上海租界一条寻常巷弄里,有一户家境颇为殷实的唐姓人家。

一家之主叫唐乃安,开着一个西医诊所,同时还经营着自己的药厂和药房。唐乃安出生于浙江金华,年幼时便随着北上做官的家人一起去了北平,亦是在北平接受了最初的启蒙教育。唐乃安于1894年毕业于北洋医学堂,后来“公费”去了德国深造(据说是获得清政府“庚子赔款”资助的第一批留洋学生),获得医学博士后归来,短暂效力于北洋海军,旋即南下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创业生涯”。

唐乃安医术高明,很快便在上海站稳了脚跟。虽然当时的国人对于西医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但他的西医诊所里,前来问诊的病人也是络绎不绝;他还常常被上海的富商及高官邀至家中,帮他们诊治疾患,一来二去之间,与不少权贵建立了交情。

治病救人、创立家业、拓展交际圈的同时,唐乃安还积极地投入到社会活动之中:1915年,他与当时上海西医学界的杠鼎人物伍联德、颜福庆、刁信德、俞凤宾、丁福宝等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华医学会,而医学会募集到的启动经费里,有三分之一(100美元)来自于唐乃安的捐赠。1917年,唐乃安出任中华医学会上海支会第一任会长。

如果说唐乃安是上海的新贵,那么,她的发妻徐箴则是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徐小姐出身于江苏昆山基督教大姓人家,毕业于上海圣玛利亚女中,人漂亮,家教好,学识高。世族大家十分注重子女传统文化的养成,家庭教师里甚至不乏清朝遗老,她因而熟读《诗经》,深解庄老哲学,对传统技艺诸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基督教家庭又十分西化,对她进行了西洋知识的系统培养,徐小姐不仅能够说一口流利的英文,还有着普通大户人家小姐不具备的开阔视野和人生格局。

唐乃安与徐箴的结合,算得上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二人也一定有过几年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的日子,他们的儿子唐腴胪、女儿唐瑛都诞生在那时候。但好景不长,唐乃安既是海归,复又多金,还颇有社会地位,加上彼时的社会风气,男人流连于风月场所或背着发妻另立侧室太常见了,唐乃安自然不能免俗。

唐夫人虽然受的是中西合璧的教育,但骨子里仍然是传统的,尤其是面对着丈夫婚后不几年便风流成性这个事实时,表现出了一个女人最大限度的包容与隐忍。当年上海滩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八卦,虽不知真伪,但大抵能够佐证唐乃安的倜傥。八卦说的是:某一年唐太太生日之时,唐先生说要送给太太一个礼物,于是带着她出门,车子一路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地方,唐先生故作神秘地说,你在这里等我,自己则不知飞奔去了哪里。等他再回来,手上居然抱着一个孩子!很显然,孩子是他与别个女人生的。面对这样一个“礼物”,不知唐太太当时作何反应,想来,正常的反应,应该是可笑可气又可悲的吧。

唐乃安多才、多金,可惜盛年早逝。据说,在他的葬礼上,有好几个女人带着孩子前来奔丧。而唐太太呢,对于这些并非己出的孩子,也尽了唐家“主母”抚养的职责,但有一个原则从未打破,那就是:坚决不让那些孩子的母亲们进唐家的门,她给了她们抚恤金,但有一个条件,从此与孩子再无任何瓜葛。

唐家长子唐腴胪也算是中国近代史上小有名气的人物。他毕业于哈佛大学,与宋子文同是留美同学,二人私交甚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宋子文出任财政部长。在选任机要秘书时,宋子文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唐腴胪,唐腴胪也没有推辞,顺利出任,与宋子文由同学变成了同事。

于公,两个人一起共事;于私,他们工作之余经常结伴由南京回上海,宋子文成了唐家的座中常客。这两层关系下来,唐腴胪与宋子文之间用“形影不离”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当然,也正是因了这形影不离,唐腴胪年纪轻轻便因为宋子文而死于非命。

1931年,宋唐二人一同乘火车回上海,刚下火车,便遭遇了“民国第一杀手”王亚樵的袭击。由于时局混乱,再加上身居高位,宋子文自知平日明里暗里的政敌颇多,自然比唐腴胪机警一些,听到第一声枪响立马伏地躺倒,算是躲过了一劫,唐腴胪呢,不明就里,枪响半晌还呆立在原地东张西望,再加上他当天的打扮与宋子文又颇为相像,杀手误以为他就是宋子文,把枪口对准了他一阵狂扫。唐腴胪身中数弹,不治身亡。虽然唐腴胪并非自愿替宋子文挡枪,但他的死却也与宋子文有很大关系,不管唐家因此事对宋子文抱持什么样的看法,宋子文心怀歉疚,从此对唐家关照有加。

在上海,唐家的确算不上根基深厚,但也算得上是有一定名望与地位了。唐瑛,就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父亲唐乃安视她如掌上明珠;生母徐箴看到女儿如同看到当年的自己;亲哥哥唐腴胪在世时,对她更是疼爱有加——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

唐瑛出生那一年,是1903年(也有1910年的说法)。

唐家有女初长成

唐瑛的确是幸运的,用一句俗话叫“会投胎”。

生在上海,长于名门。唐家父母本就都接受过西方教育,对于生活品质有颇高的要求,家庭物质条件又允许,一应的吃穿用度自然都十分讲究:他们请了专门的厨子料理全家人的一日三餐,厨子每天所要考虑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变着花样地满足一家人的口腹之欲;唐家还有专门的裁缝缝制衣服,唐家的女人们的衣柜里,最不缺的便是布料精细做工考究式样新潮的各类旗袍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唐瑛,终其一生都保持着极高的品位。甚至可以说,唐瑛用一生向我们诠释了什么叫“精致”的生活:她在饮食上十分注意色泽、口味、营养、荤素的搭配,什么时候吃早餐,什么时候喝下午茶,从来都坚持得一丝不苟;唐瑛的衣着考究而时尚,她喜欢上一件衣服,并不像其他的女人一样,马上买下它。而是记住衣服的式样,回家之后告诉裁缝,裁缝再根据她的体型、曲线,专门为她缝制出来。虽然颇费工夫,但经过这样一番周折,等衣服做出来,穿在唐瑛的身上,那种美,早已非她原本看中的那件衣服所能够带来的了。唐瑛本就生得十分标志,再加上卓越的审美,因而一度成为上海时尚潮流的风向标,那时候,只要唐瑛穿了一件新衣服出门,不出几天,全上海的女人们都会跟风般将那个式样穿在身上。

当然,唐瑛的幸运不仅仅在于她的家境优渥。唐瑛最大的幸运在于,与中国传统家庭的重男轻女恰恰相反,唐家是重女轻男的。开明而睿智的唐氏夫妇给了这个女儿十二分的关爱,在她的养成、教育上花的心思,也远远多于花在儿子唐腴胪身上的。

这个家庭教会唐瑛最重要的是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爱,那种爱,不是纵容无度的爱,不是你要天上的星星月亮我也摘给你的那种爱,而是不遗余力地去塑造与成就,让她以更好的姿态,与世界融洽地相处。在这种氛围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加自信,更加懂得爱的真谛,也能活得更加从容自在。第二件事情是礼,这主要得益于唐瑛母亲的言传身教。母亲出身名门,即便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孩子们也决然见不到她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样子,她永远那么得体、优雅、端方。是她教会了唐瑛,在饭桌上就该有在饭桌上的样子,接人待物就该有接人待物的样子。

到了适龄,唐瑛的父母送她去了中西女塾。中西女塾在当时算是名校了,宋氏三姐妹宋霭龄、宋庆龄、宋美龄均曾就读于这所学校;当时上海富庶一些且比较重视女子培养的家庭,都会将女儿送到这所学校。

中西女塾是教会创办的学校,教育理念更加开放,这里注重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并能够鼓励女学生们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发挥自己的喜好与特长。把唐瑛送到这所学校,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了:她在这里学会了一口纯正、流利的英文;她的舞台表演天分便是在这所学校里展现出来的。在学校里,她抓住一切机会表演,哪怕刚开始的观众只是同学校的女同学们。唐瑛最早的公开演出之一,应当是参加学校的话剧社团,排演当时的名剧《少奶奶的扇子》。

唐瑛真正开始进行社交、体验到社交的乐趣、并且在社交的过程中大放异彩,也是从中西女塾开始的。那时候,哥哥唐腴胪与宋子文交好,宋子文自然是唐家的常客,唐瑛自然也与宋子文相熟了。那时候,女子进入社交圈子是要有契机的,要么已婚,与几位地位相当都有些家世背景的少妇们搭伴进入社交圈子,要么是有人引荐。唐瑛进入社交圈,便是宋子文的缘故。那时候宋子文已身居高位,日常出入的场合,汇聚的自然都是时下名流,唐瑛时常随同宋子文出入其中。别看初来乍到,唐瑛漂亮、自信、拥有远超于同龄女孩子的得体,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几乎可以说,没有在中西女塾的时光,就没有后来的交际花唐瑛。

二十世纪初年,世事于大部分人来说是风暴欲来,是海啸将至,而唐瑛却如花蕾般,静静伏在枝头,受了充足阳光、水分的滋养后日益饱满,就等着绽放的那一天了。

歌尽桃花扇底风

中西女塾毕业后的唐瑛,没有像大部分的女孩子一样,糊里糊涂地听从父母的安排,立马嫁给一个自己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从此生活中再也没有了自我。

唐瑛的选择是,走出学校,告别学生时代的“见习社交”与“业余表演”,用她独一无二的美,用她的才华征服更多的人,成为真正的“社交女王”。唐瑛有这个天分,唐瑛也知道自己有这个天分,她更加知道该如何运用自己的天分。没过多久,唐瑛就已经在社交圈大放异彩,甚至与身在北平的交际花陆小曼合称为“南唐北陆”。

一南一北两大社交名媛后来还成了好朋友。也正因为如此,1927年的上海,才有了那一场由唐陆联袂带来的、万人空巷的表演。

夏秋之交。

戏院外面提早几天就已经张贴好了大幅宣传画报。画面中央是两个美丽的女子画像,一位坐着,一位站着,均是美到不可方物。画报底部有这样两行字:

昆曲《牡丹亭》之《拾画叫画》

唐瑛乃柳梦梅,陆小曼乃杜丽娘

那几天,报童们背着帆布包走街串巷,嘴巴里念念有词:“号外!号外!‘南唐北陆’即将联袂出演《牡丹亭》咯!号外!号外!……”

正式演出那天,上海中央大戏院外人潮汹涌。侥幸得到门票的人们,早早来到戏院门口。一对一对温柔相向的,是正在谈恋爱的小年轻;一堆一堆叽叽喳喳嬉笑打闹的,是慕名而来的女校后辈;三五成群一会儿议论时事一会儿家长里短的,是从各个地方赶来的市民们,而在演出即将开始时,被一群西装革履的人簇拥着进入剧院前排的,则是非富即贵的头面人物。

舞台上,唐瑛女扮男装,头戴书生帽,眉梢吊起,宽袍广袖,轻踱方步,仪态风流;陆小曼折扇掩面,穿着旗袍,身姿玲珑曼妙。二人生活中本就已经惺惺相惜,又都极有才华与灵气,在舞台上,一唱一和,一应一答,往来之间自然都是默契。

唐瑛另一次名动上海滩,是在1935年。那一年,唐瑛在上海卡尔登大戏院,用地地道道的英文,完整演绎了经典剧目《王宝钏》。在那一次演出里,与她搭戏的,不是名媛,也不是戏角儿,跑马厅秘书长、上海《文汇报》创始人之一的方伯奋先生扮演王允,后来成为沪江大学校长的凌宪扬先生扮演薛平贵。唐瑛未曾留过洋,但与两位均是留洋归来的男士同台,用英文献唱,竟至能够与那二人三分秋色。

旧上海的那些年,唐瑛的名头用“风光无两”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民国期间海上名家陈定山写过一本时文随笔集《春申旧闻》,之中有道:“上海名媛以交际著称者,自陆小曼、唐瑛始。”后来唐瑛嫁给第二任丈夫,移民美国后,上海再没有出过能与唐瑛媲美的交际花了。

一个女人的美,是有保质期的,更何况那是在美女如云的上海,可唐瑛就是有本事,让“首席名媛”的名号,稳稳地随了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即便她后来离开了上海,也能够让人生生挂念着她,再无法将目光移向别的女子身上。

仅仅是因为她的好出身吗?十里洋场,政、商、军三界随便一个扛把子的妻女,家世地位都远远超过唐瑛;还是因为她特别懂人心,知道该怎么样讨别人的喜欢?但唐瑛偏偏又是个爽朗、不做作、爱出风头因而也特别容易招致非议的性格。

而上海人对唐瑛,喜欢得那么持久,爱得那么浓烈,一定是因了她身上某些真正能够触动人心的东西,除了她在表演上过人的天赋以及对于唱戏近乎痴迷的热爱而外,我再也想不到别的原因。

唐瑛对于唱戏的爱,甚至早已超越了社交表现的单纯欲望。她唱昆曲,唱京剧;唱小生,唱花旦;未嫁时唱,结婚后唱;当交际花时在众人面前唱,退隐“江湖”后在自己家里唱……只是我们再也不知道,后来她离开上海离开中国,坐在异国的音乐厅里听着西洋音乐会时,有没有怀念百乐门舞厅和卡尔登大戏院,想起她与陆小曼合演的那出《牡丹亭》?后来她慢慢地老了,她为家人做她拿手的芹菜烧牛肉时,有没有再轻声哼起曾经唱了百遍千遍的唱段?她含饴弄孙的时候有没有突然被某句童真的戏言戳中了心事,有那么一刹那,也想回到自己最风光的前半生?

之子于归

美人的标配总是男人与爱情。褒姒得以烽火戏诸侯,缘于周幽王欲博美人一笑;赵飞燕能够跋扈后宫,因为有汉成帝万般宠爱。而与唐瑛同时代,就连与自己惺惺相惜着的陆小曼,也因为与徐志摩这个浪荡才子的情感纠葛而成了一代传奇。

与当交际花的劲健风头相比,唐瑛的爱情似乎有些平淡。

她的生命中,除了父亲和哥哥,出现过三个男人。

一个曾令她春心萌动,却也落得个无疾而终,这个男人是宋子文。

一个与她有过短暂姻缘,却最终分道扬镳,这个男人是李祖法。

一个是她最终的归宿,我们却无缘得知她对这个男人有没有过爱情,这个男人是容显麟。

唐瑛与宋子文的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因为什么结束的,两个人之间是怎么样相处的,早已无人知晓了,或者知晓的人也早已不愿意再提起这段旧事了,以至于我们都开始怀疑这段感情是不是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人们为了成全自己心底对于爱情的那份期盼才无中生有了而已。幸好有唐瑛的妹妹唐薇红,她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宋子文“差一点就成了姐夫”。我们这才能够放心,这才能够确认,唐瑛与宋子文两个人之间确实有过一段情愫。至于那一点究竟差在哪里,也早已经没有了答案。是唐乃安不愿意女儿与政治沾边所以提出了反对?还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本身出了问题?

但唐瑛对宋子文,大概是爱过的。据说,她将宋子文写给自己的情书保存了很多年,大概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翻出来看看吧。

唐瑛嫁给第一任丈夫李祖法,算是标准的旧式“包办婚姻”:有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李祖法的父亲是富商李云书,唐李两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李祖法本人亦是从耶鲁留学归来,见识与学养方面,与唐瑛也算契合。二人应当有过一段琴瑟合鸣、相敬如宾的日子。

但毕竟,唐瑛性格外放开朗,酷爱社交,而李祖法性格沉静内敛,闷葫芦一个,久而久之,渐渐地生出了嫌隙。

男人大都是占有欲旺盛的,喜欢别的女人风情万种,但自己的女人最好藏在深闺无人知晓;与别人的女人逢场作戏百般调情,自己的女人最好只在家里相夫教子。而婚后的唐瑛,依然保持着社交名媛的排场,香水、包包、帽子、鞋子依然是名牌,去百乐门跳舞的次数并没有减少,走到哪里身边都蜂蝶环绕,还时不时登台演出,轻轻松松占据各大报纸头版头条。

在李祖法看来,自己并不是她婚后生活的唯一重心,而且,他极度反感自己妻子的巨幅照片登在报纸上。男人希望妻子的眼里只有自己不是很正常吗?可唐瑛这样“只应天上有”的尤物,又怎么可能甘于被锁在高墙深院里呢?

后来,他们的儿子李名觉出生了,两人的关系,却并没有因为儿子的降生而有丝毫的改善,反而又开始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出现分歧。唐瑛注意到儿子似乎对画画有着不一般的热情。于是不仅鼓励儿子自己涂涂画画,还打算给儿子请一位国画老师,教他系统地学习绘画技法。对于李祖法来说,男人治国齐家平天下,走“科考”的路子才是正道,从事艺术,基本与邪门歪道没有两样。

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唐瑛是正确的。他们的儿子李名觉最终成为首屈一指的舞台造型大师,与唐瑛的鼓励和教育是分不开的。

摊牌分手,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正因为在意料之中,夫妻二人都平静到就像是两个普通朋友见面后的分别。

与李祖法离婚后,唐瑛当然没有如弃妇一般幽怨自艾,仍然潇洒、快乐、理直气壮。迅速走出离婚的阴影,倒也并非因为唐瑛从来没有对李祖法动过真心,而是,在感情里,她本来就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而打小就拥有独立主见的她,更不会把自己的情绪交由另外一个人左右。

一个女人的自爱,并不是她在遇到爱情时畏首畏尾或者故作矜持,而是,爱情来了,能够勇敢地抓住那份美好,当爱情不在了,能够体面、坦然地放手。

然后,仿佛命中注定一般,她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容显麟。与呆板无趣的李祖法相比,唐瑛在容氏的身上,更多看到的是另一个自己:潇洒、不羁、有幽默感,并且会很多东西:骑马、钓鱼、跳舞、打球。和这样的男人谈恋爱,在一起不会腻,小别也不会过于紧张对方,这应当是唐瑛最想要的相处方式了。

唐瑛带着儿子李名觉,容显麟带着他自己的4个孩子,他们于1937年结合,并在新加坡举办了婚礼。唐瑛慢慢开始不再那么渴望登台、渴望表演,而是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丈夫上班期间,她负责照顾5个孩子的生活起居,承担起他们学校教育而外的家庭教育部分。对于丈夫的4个孩子,唐瑛也如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李名觉一般,顺着他们的天性,让他们自由成长。

如果我们以为,不再是“交际花”的唐瑛,沦为了“家庭主妇”的唐瑛,再也与普通人没有两样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被孩子们围绕着的她依然是她,优雅、美丽,一如她的母亲曾经在他们面前一样;并且有意无意地,培养与塑造孩子们的审美与品味。周末,夫妻俩雷打不动地带孩子们去听戏、听音乐会、看电影、参观画展,不去看演出或展览的时候,也要去公园野餐,总之,一家人团聚,是大人和孩子们最惬意的时光了。

就是这样,两个在别人看来都有些“不靠谱”的人,却能够结合在一起,彼此成了对方最终的归宿,可见人世间一切际遇,冥冥之中,都是最好的安排。

有人说,唐瑛什么都有了,唯独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是,她没有浪漫的爱情,或者她曾经也感受到过浪漫,只是不为人道而已。

可反过来想想,正因为大部分女人的名气,都是来自于一个男人或者一段爱情,没有浪漫爱情故事加分的唐瑛,还能够为后世的我们念念不忘,难道不正是因为这个人本身拥有让人念念不忘的魅力吗?

我们总爱将女人比作花,但女人不能只做一朵花,开过了就开过了,花期一过凋落枝头,从此尘归尘土归土,世间再无半点曾经的痕迹,那是最悲哀的事情。

女人就该像唐瑛一样,在最好的年纪繁盛地开过,艳丽夺目;哪怕经历婚变,也不自怜,不自弃,所到之处,仍然是目光焦点;及至年华老去,即便自甘于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也依然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形容举止。

唐瑛晚年回国探亲。老太太已过花甲之年,但在她身上却看不到丝毫龙钟老态,她仍像当年在上海时一样,穿着一袭合身的旗袍,那么自信,那么骄傲。岁月改变了她的样貌,却改变不了那颗名媛的心……

花开花谢有其期,而传奇没有。1986年,唐瑛在美国逝世。当《夜上海》的旋律只能响在老电影中,当百乐门里再也没有了穿旗袍的舞者,唐瑛的故事,却不会落幕,仅仅是因为,她倾尽一生为自己谱写的传奇足够精彩。

萧红:

苦难中开出的花朵

民国的女人中,萧红是最令人唏嘘的一位。

她生在地主之家,却没享受到富家小姐本该享有的半点呵护与宠爱。

她明明拥有咏絮之才,却偏偏半生飘零愁苦潦倒,饱尝饥馑贫困之虞。

她奉爱情为至上,终其一生都在苦苦寻觅知己,可爱情却终究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萧红一生都在与命运抗争,可命运于她,却是《呼兰河传》里,呼兰河城东二道街上的那个大泥坑,人畜鸟兽冷不丁陷入其中,越挣扎,沦陷越快。以至于她短短31年的人生,竟没有享受过多少真正的欢愉。

她是民国女人们用饱满的生命与传奇故事共同织就的光鲜旗袍上,一不小心被撕出的口子,或是被掉落烟灰烫出的洞孔,那么触目,那么凄怆,惹得很多人怜惜不已,也让不少人咬牙切齿。

可是,即便如此,也请你不要叹息,不要厌弃,权且让我们一起回到那个时代,沿着萧红的生命轨迹,拣拾起她的人生碎片,重新拼起一个全新的她——一个值得被怜惜、可以被原谅、应当被善待的萧红。

大花园里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大概唯有童年是真正地快乐过的。当然,就连这份快乐,也是建立在她不谙世事的基础之上,因为,打从降生的那一刻起,偌大的家庭里,真正因为这个小生命的到来而开心的,只有祖父张维祯。

那是1911年,农历五月初六,端午节的第二天,萧红降生了。从得知是女儿的那一刻起,父母便再也开心不起来了。父亲张廷举是个冷酷的官吏,多年混迹于官场,很是变通逢迎,但对家人却严苛到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母亲姜玉兰也是出生于士绅之家,“重男轻女”的老旧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一心想生儿子的他们心里自然满是失望。

唯有张维祯,这个六十多岁、淡泊自甘的老人,对于萧红的出生,是打心底里升腾起的、结结实实的欢喜。自从十九世纪末,他扶老携幼举家从阿城迁到呼兰县定居下来,几十年里,他经历的,只有老人去世时的悲痛,只有女儿出嫁时的忧伤,却从未再迎接过新生命的诞生。

张维祯又正正是旁人口中“百无一用”的书生,空有满腹诗书,且只有满腹诗书,却无用武之地。他完全不懂得经营持家,更不懂得圆滑世故,一直是大家眼中的一个“闲人”,妻子范氏精明能干,把一家上下打理得妥妥当当井井有条。想来,儿子与儿媳对于母亲的敬重自然是远远多过父亲的。萧红是祖父莫大的心灵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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