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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作者:莫子乔 当前章节:72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3:37

宫九倒不觉得可惜:

“蠢一点怕什么?

天下原就是愚人者众, 智者寥寥。

若只与智者共事, 这朝堂也该空了……

关键还是要看用人者怎么用。”

宫九除了路痴、不太擅长算数之外,

几乎就没有学不会的、学了就没有不擅长的。

权术智谋, 识人用人, 也是宫九众多擅长之一。

虽然,他大多数时候都更喜欢用武力碾压。

可偶尔玩一玩权谋,将除了生命的价值彻底压榨干净,也是挺有趣的。

如今, 他就正准备将红鞋子的利用价值彻底压榨干净。

红鞋子的蛇蝎都有些肆意妄为的毛病,

但要说罪恶滔天、必死无疑的, 其实只有一个公孙兰。

——若红鞋底下有一千尸骸, 其中超过九百五十具是出自公孙兰之手。

——剩下的那五十具,还有至少一半严格说来不那么符合律法、却在江湖规矩之内的死有余辜。

——下剩的还要再分一分, 里头居然超过一半是要归罪于那位一心相当名正言顺金夫人的二娘的。

——因为她掌管红鞋子杂务, 也就是说,赌坊青楼小倌馆……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而那些个地方,造孽是一定的,直接、间接祸害的人命也不少。

又,向晓久之前对薛冰也毫不容情,是坚持犯罪集团共犯原则;

三娘却在自投罗网之前就打听清楚, 又安排好二娘那边,

竟是列出了如“熊姥姥等化名行为, 纯属公孙兰个人所为, 与红鞋子无关, 自然也无所谓共犯”,

又如“二娘掌管的产业,虽说也算红鞋子名下,但除了公孙兰和二娘的其他姐妹,红鞋子有什么产业都闹不清楚,哪怕共犯也当从轻发落”……

如此种种,竟是将其他人都尽量开脱了去。

这么一算,红鞋子除了一二两个,

剩下的,也就是欧阳情要麻烦一点,

其他居然都是不需要特别运转,依律判罚就都不至于致死的。

当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除了向晓久对那几个杀过人却因为人手紧缺躲过肉体毁灭者的药蛊噩梦套餐之外,流放服刑也都是免不了的。

但流放去哪里不是流放?

劳作服刑,也有的是比城旦舂更有价值的劳役。

“就是这话!如今女权觉醒者多难的啊?”

向晓久听得连连点头。

薛冰和欧阳情虽说就是一对没头脑和不高兴,

只说这自我意识觉醒方面委实难得。

不过薛冰倒还罢了,那姑娘原先也就是天生任性了点,

但大龄熊孩子嘛,没有一家子熊家长也惯不出来。

如今熊家长们经过那么一番摆不平的危机,也不敢再宠着纵着家里的超龄孩子了,据说连真儿童教养上都严了许多。

至于薛冰自己,

看过老婆子其他儿孙为五丫流的泪,

看过苦主们相互搀扶着守在向晓久的必经之路上等待、而后尽情倾倒在公孙兰身上的“热情招待”……

听过那许多人对公孙兰的咒骂,听过二娘平静说着红鞋子旗下那许多号称给落难女子一个随心所欲之所、其实也没少干逼良为娼勾当的所谓产业……

薛冰也沉静了很多。

她依然变不成那种出嫁前倚父兄为靠、出嫁后以夫为天的传统女子,

却开始懂得去思考,如何才能让女人真的“被看到”。

当然,以薛冰的脑子,至今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可若官府安排她服役,想来也能给那些或者真的还在昏睡中、或者闭着眼装睡的女人们,一些刺激和引导。

倒是欧阳情那样的,仿佛比薛冰聪明些许,用起来却还要防着她把自己的偏激性子影响了别人。

可别闹得到时候没引导出新的觉醒者,

倒弄出些青楼妓子一愿意嫁、人家老实人不娶就是该死的混账事来——

别误会,向晓久从来不搞职业歧视那一套。

不管是什么职业,没偷没抢凭实力挣钱,

哪怕是欧阳情之前放在红鞋子之外的那个只认钱财不看颜的人设,

向晓久说不定还要夸一夸她的职业素养。

可嫁娶这事儿吧,公主敢闹出“非要嫁”,(大唐新秩序下的)监察部门就敢针对她提出公诉的……

不歧视妓子,只不过总要讲究个你情我愿不是?

宫九点头:

“欧阳情确实稍微麻烦了一点,又还不像二三五六七那样还各有可拿捏处……

但真要用也不难,回头只叫那三娘看着她。”

三娘自从阴差阳错查明白自家父兄之死和“大姐”公孙兰的关系之后,堪称性格大变。

日常还是连喝口水都慢吞吞的超级慢性子,触及到敏感点的时候却很积极。

其中一个敏感点,公孙兰已经死了。

话说三娘对这位“大姐”也是着实的情深义重,

不只在她生前拼着一起坐囚车、一起享受“热情”也要给她“周到照顾”,

就是在最后的最后,公孙兰斩首示众只有,三娘也给了这位“大姐”最有的体贴。

“虽说是冒认,并非真正公孙氏后人,可我这姐姐那么个性子,竟肯为了冒认这么位祖宗,衣着武器都要照着正史野史里头的公孙大娘模样来,也着实是仰慕得很了……”

三娘叹息着轻轻抹去眼角一滴泪的模样,

据说也是引发百姓从怒斥“红鞋子都是群该死的毒妇”

向“公孙兰不是好人,但红鞋子其他女子都不知道她那许多化名,好像也就只是抱团取暖煤抱对人,实在倒霉了点”

的转变。

然后似乎谁也没有觉得三娘关于将公孙兰的尸首活化,并且将无头尸骨烧成的骨灰洒在小金山、唯有首级烧出的是埋入敕造公孙氏故居门前路基之下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

三娘也就在达成叫公孙兰尸首永分离+挫骨扬灰的成就之后,将这个敏感点彻底放开。

但三娘还有另一个执念。

公孙兰死了,她的父兄却依然是香火断绝的命。

三娘原本从来没想过要嫁人,也没想过要孩子。

她现在也并没有想着嫁人,却开始想要个孩子了。

“她原本想用除了红鞋子之外的其他消息,换我允她缓死两年,就是想要生下个孩子、继承她父兄的姓氏……

不过她原就罪不至死。”

宫九说到这里,忽见向晓久不小心在嘴角沾了些许点心屑。

心跳得其实有点快,面上却学着向晓久之前的自然而然,伸出手抹下那点碎屑,然后往自己嘴里一抿。

红豆糕的一点点碎屑,滋味自然和柚子汁大不相同。

却又是一样的甜。

宫九的动作让向晓久顿了一下,又拿起一块红豆糕。

没特意在嘴角留碎屑,他只是咬了半块之后,将剩下的半块喂到宫九嘴边,又不小心将手指伸得长了点、叫宫九一并含进去罢了。

这两人在还没捅破窗户纸的时候就酷爱在互聊的时候互撩,但互撩却从不会影响他们互聊。

如今不只捅破窗户纸,连纳采问名等等都跟着向晓久的下聘一并算是走完程序了。

自然更加不会有什么影响。

向晓久将指尖从宫九嘴里抽出来的动作特别慢,说话的语速却和平常无异:

“那三娘不在乎什么女子权力,只要没冒犯到她头上。

要是她父兄还在的话,她绝对又是一个要求嫂子三从四德以夫为天,还顺带教着侄女在家从父、就是嫁出去了没有父亲撑腰就什么也不是的货……

哦,也许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太符合女子传统美德真理的,她绝对还要教侄女遵循‘人尽可夫而父仅一人’、而十足唾弃‘出嫁从夫’的……”

说起来,在此间这般世道、如此风俗之下,三娘能有那样的父兄确实极有福气。

要不是公孙兰非要将人家的好心安慰听成唱反调的嘲讽,还非要拿那十多条人命去换自己一份得意一份开心,

三娘有那样父兄护持,只怕一辈子都只是一位有福气的乡野妇人。

可惜偏又那么巧,撞上公孙兰。

更可惜的是,这种太有父兄缘福的,要叫她决心反抗父权的意识,也实在太难了。

尤其是在她父亲已死的情况下。

活人很难争得过死人这一定律,并不只存在于男女情爱关系之中。

向晓久琢磨着要怎么让三娘觉醒起来,也能更好得去引导别人。

宫九却完全不认为还需要费这个心:

“她自己怎么想的有什么关系?

只要她对着需要引导的人时,能做出合适的样子就足够了。”

三娘极擅演戏,哪怕在影后充盈的红鞋子里头,她在公孙兰事件中,爆发出来的演技也是极其难得的。

宫九要的也是她的演技。

无所谓她心里到底怎么想。

只要看起来是那么回事,并且能演出足够的感染力就行。

“如果可能,我也想要精益求精。奈何人才难寻,也只好将就些了。”

宫九对此倒是习以为常了。

毕竟他手底下人,就没有一个是真的达到标准线以上的。

不也一样将就着建立起那么一股势力了吗?

所谓知人善任,就在乎能将原本不怎样样的人,放到最合适的位置上,叫他发挥出连他自己都不敢想的效果。

向晓久点点头,

他没宫九那份知人善任的本事,却比宫九更多几分期待:

“她先用演技引导别人,别人的觉醒也很可能反过来影响她,让她最终将演戏变成真正的觉醒。”

“人未必都以群分,可群体思维确实是会影响个体习性的。”

向晓久对此可谓深有体会。

原先的向晓久是个怎样的人呢?

哪怕没有任何记忆,但刚给曹将军救起来的那两年,

向晓久就是个习惯于路见不平时每每心有戚戚、却甚少有所行动的人。

无论遇上的是抢劫、还是杀人,向晓久更习惯找衙役处理。

哦,当然,如果遇上的是小孩儿走失、老人跌倒之类的,向晓久倒是能毫不迟疑地将善心化作行动。

但早在遇上宫九之前,向晓久就已经成了一个即使被自己救下来的人坑了很多次、其中甚至还有牡丹那样的奇葩,却也还是坚持该报复的报复回去、该收拾的收拾干净之后,下次遇上需要帮助的人,依然伸出手去的“傻子”了。

虽然这个“傻子”在救人方面,甚至比严守纪律的天策将士还要更加不羁一些。

向晓久甚至干过在征伐回收各都护府辖区时,救治一看就不是唐人的妇幼,结果给人洒了一把毒的蠢事。

更蠢的是,下一回,只要救助不予任务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他还是继续救下去。

哪怕被继续撒毒粉、插匕首。

算起来,不过十来年功夫,向晓久为什么能变化如此之大?

大到甚至能改变他纵使失忆后,也依然铭刻于心的行为方式的地步?

因为他有幸被收留在天策府。

因为他练武的天赋不算绝佳、却也挺好,

慢慢地就从只能在扶老婆婆之类的小事上保证自身安全,

发展到即使去阻止抢劫的歹徒也不会伤害到自己的程度。

因为那十来年间,

他身边来来去去的,

哪怕并不都是天策将士,

可除开天策将士之外的那两成,

或者如瞎眼鸡、七秀弟子那样,平时不管多纨绔多矫情,关键时刻还是能举家举族全门派奔赴国难的人;

或者如牡丹那样,奇葩也奇葩得光明正大,日常行为除了信仰问题之外,也并不吝啬救助某些弱小的家伙。

耳濡目染。

那个善良柔软,却也只敢在明哲保身之后、才对落难者伸出手去的家伙,依然住在向晓久的心里。

潼关之战,乃至于潼关之后的每一次战役,那家伙都在厮声叫嚣着诸如:

“既然已经尽力去改变了却仍无法更改必定的轨迹,那就该是‘穷则独善其身’的时候了”、

“大唐将士千千万,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左右不是战局的关键,何妨为天策留一火种”

……等等诸般言论,向晓久却仍努力活成一个重伤将死也绝不后退的向晓久。

能毫不犹豫地对宫九伸出手去的向晓久。

且还能影响宫九的向晓久。

——向晓久真的不知道宫九最初的时候,对追捕公孙兰的不以为然吗?

——不,只是知道不知道都没有关系了而已。

宫九也在慢慢改变着,

在向晓久慢慢放开了对栗子的执念,觉得瓜子甚至柚子都一样可爱的同时。

“人是真的会互相影响的。”

“重视之人的影响力当然会更大一些,但哪怕其实并不怎么重视的,只凭借演技去糊弄的任务对象,时长日久,量变也总能引发质变。”

剩余的红鞋子之中,向晓久最期待的是薛冰和三娘。

不过最先做出成绩的,却不是薛冰和三娘,甚至不是皇后这位独自一人就形成一股势的。

——居然是“老板”。

——“妙手老板”朱停。

——那个倒霉催的,被宫九的手下关了小黑屋,日以继夜研究向晓久拿出去的那些小玩意的朱停。

筒状连发火弩的大规模生产研究很不顺利,可朱停好歹凭自己的一双手,做出了一套改版成品来。

威力比向晓久拿出来的那个要小很多,体积却同样小了很多,只能连发三下的甚至是一只耳坠子,能连发十二发的则是一只发簪。

这是朱停在完全复制了结构、并使用了珍稀的天外铁之后依然威力不足原品三成的情况下,索性另辟蹊径做出来的。

一个发簪,一对耳坠。

发簪线条流畅大方,男女皆可用;

耳坠精致贵气正好给皇后。

离过年还有几个月,太平王世子进上的年礼却已经有了足够压轴的两样。

作为功臣,朱停也终于得以和老板娘团聚。

并且走出了小黑屋。

虽说依然在宫九的控制之下,好歹活动范围已经有两进院子,还带了半亩花园的那种。

于是老板摆弄那些小玩意儿的时候,老板娘也在一边,嗯,也算红袖添香了。

虽说平时只会给老板的研发增加工作量,这一回却特别巧。

看起来美艳得很不良家的老板娘,竟也是个会织布的女人哪!

所以他们夫妻团聚不足一旬,工作效率有原先常见机型两到三倍的朱氏织布机1.0版就出来了。

织布机的改良,能有什么用呢?

如果单纯只有织布机,确实顶不上大用。

毕竟如今的占据主导的生产关系,还是小农经济。

平民百姓男耕女织,真正大富大贵的也养有自家的匠人、自产自用。

中间那个阶层的,确实存在买卖需要,却也着实有限。

至少目前的织布机生产出来的,就已经够用。

非要换上效率更高的织布机,说不定反而会如“谷贱伤农”故事,趁机获利的人有,底层百姓却反而伤了。

那可不是向晓久的本意。

——可,要是织布机之外,还有开发了的海道商路呢?

在那些遥远的国度,普通乡绅家就能随意拿出来待客的瓷器,是贵族乃至皇室才可能收藏的珍贵摆件。

在那些遥远的国度,富裕些的商户都能穿得起的布料,就是他们的贵族男女争相追捧的珍品。

如果能有效率更高的织布机,

如果在效率更高的同时还能织出更好的布料来……

宫九随意把掌心把玩的那个朱氏织布机1.0版的小模型抛给皇帝:

“织布机可以卖给商人,但买了新型织布机的商人所雇佣的织布工人,只能是女人。

工作场所要严格管理,不能叫男人随意出入。

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七个时辰。

收入不能比当地城镇更夫更低。”

皇帝手忙脚乱地接住那小模型,除了交待宫九务必尽一切可能保证海路中的人员安全问题,就只管和皇后凑到一起看稀奇去了。

虽说向晓久的那个更精致,这个毕竟是自己治下百姓做出来的东西,骄傲.JPG。

新年快乐,天天快乐呀诸位

经过提醒,才发现红鞋子那部分写少了两句话,欧阳情等人死罪免了,活罪却不都只是流放服刑哦!还有药蛊保证的一入睡就是作为受害者经受她们曾经加害过的那些。虽说噩梦而已,远不足以偿命,但先醒者难得,向晓久也不是那种绝对风光霁月的正人君子。他是会为了叫天下女子早醒一天就不从肉体毁灭某些杀人犯的混蛋。虽然他个人更倾向于除了受害人,谁都没有资格对加害者说原谅——哪怕是受害人最亲密的家人亲属也没资格,可真正操作却又会有所妥协。

另外官方规定的十四个小时工作制也是差不多的理由。向晓久自然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朝九晚五双休制自然最好,然而为了促使更多的资本家选择雇佣女工而不是使用各种合法的非法的手段去弄一些免费劳力,他也暂时妥协啦!

总要争取到足够的工作机会,保证女性的经济独立之后,等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要求保护工人权益呀!

要知道那原本是个一年工钱,说不定都足够买一个女人的时代。虽说官方会禁止民间私自人口买卖,可难道我们现在就允许人口买卖了吗?然而人贩子何曾少过?

而且那个时代的女人,至少在变革之初就走出来工作的女人,是不会以十四小时工作为苦的。她们在家庭之中,别说十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很多连六个小时都是奢望。更可悲的是家庭劳作所得还不归她们所有。十四小时的工作,至少能保证她们一定的合法收入不被父兄夫家剥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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