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给水的工作又更复杂了,饮水槽下需要安装加温座,还会制造出你毕生所见过最光滑的薄冰,正是那些鸭子(全世界喝水和游泳起来最邋遢的家伙)把水溅得满地都是结出来的。或许你以为,下雨的时候就不必那么辛苦扛水了?但雨水哪里都下,偏偏好像就是不落进有用的地方。不但如此,雨滴还会把泥沙碎石喷溅到饮水槽里,我反而还得冒雨把脏水倒掉,重新注入干净的水。
有个思想门派认为,我们现代世界的人,身体劳动普遍不足。(马修.克劳佛〔Matthew B. Crawford〕写的《摩托车修理店的未来工作哲学》〔Shop Class as Soulcraft: An Inquiry into the Value of Work〕,从很好的观点切入讨论这个主题。)我则从我非常不正式的家禽导向观点出发,逐渐认同了这个想法。鸡舍的杂活儿再麻烦、再繁重,我都做得满心欢喜。因为需求很具体──给我水!──而我也能具体响应──来了,笨鸟,水在这里!──到此一个循环便完满了(当然了,只完满到鸡下一次需要喝水之前)。
我想,包括写作在内,有太多事你就算努力做了,也永远不会真正有个完结,怎么做都不会是完美的。你永远会反复烦恼当初是不是能做得更多、做到更好。因此,有一件活儿可以从头做到尾,而且知道你做的已经充分足够,有时真是令人宽慰。
野鹿记事
很快雪就会融化,草会长出绿芽,田野间会再度充满太妃糖色的野鹿──或者,我们都无限柔情地称牠们为「传播病媒的偶蹄动物」。从远处很难看见在鹿身上搭便车的细小虱子,这些鹿虱会中途下车,掉落在草地上,然后想办法抓住下一班进站列车,可能是人的脚踝,或是动物的肚皮。这些虱子身上往往带有病菌。单单在我家,我们就发生过两次莱姆病(我)、一次艾利希氏体症(我老公),还有一个慢性莱姆病例(我的狗)。我甚至还没细数周围有多少邻居朋友患过其中一种或两种疾病,有些人的症状严重到天堂门前走了一遭。
莱姆病尤其令人伤脑筋,因为症状非常隐晦又很容易扩散。我第一次患病时,刚开始还被诊断(误诊)成痛风、糖尿病、金黄葡萄球菌感染、心律不整和脚趾骨折。第二次是我自己主动去看医生,因为我的腕隧道症候群剧烈发作,看诊时我突发奇想,问医生我的手臂疼痛有没有可能其实又是莱姆病造成的──结果真的是。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血检结果指明我又感染了莱姆病,我的腕隧道肌群疼痛不确定是不是莱姆病引起的,但因为我有腕隧道症候群的病史,我还是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吃多西环素(doxycycline)治疗莱姆病,消炎药治疗腕隧道症候群。
对于鹿虱,实在也无可奈何。你可以在草坪上喷洒一些恐怖的药剂,但并不是很有效,何况带病原的鹿虱在我所居住的哈德逊河谷到处都是,我只要出门就不安全。
去年,我还上了珠鸡的当。谣传这种奇形怪状又聒噪的鸟会大举吞吃虱子,于是我买了九只回来,在鸡舍里关了几天提升忠诚度,才放牠们到院子里自由走动,替我消灭虱子。没想到一天之内,珠鸡全都不见了(我猜狐狸是珠鸡的克星,一如珠鸡是虱子的克星,大概吧。)
这也算不上疾病防治灾害,我的情感损失可能还比较大,因为我在鸟跑光以后读到的信息都说,珠鸡什么虫都吃,虽然广告大力推销牠们是害虫克星,但并无证据显示珠鸡会情愿放过其它更肥美多汁的虫子,专挑小小的鹿虱来吃。反正,我后来也体认到,院子里虱子那么多,九只珠鸡根本不够,我会需要更多只,才可能见到任何成效。
珠鸡计划大告失败的几个月后,有一天早上我走进院子,发现失踪鸟群里的公珠鸡查尔斯王子自己回到鸡舍来了。我买了一只母珠鸡与他作伴,取名叫卡米拉,他们俩现在和我的鸡群一起住在围了篱笆的鸡圈里,吃的是谷子和蛋鸡饲料。现在就算被虱子咬了,他们大概也认不出虱子来了。我不确定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可抵对抗鹿虱,所以我们全家只是胡乱应付。每次出现类似莱姆病的症状(列出来又多又笼统,简直很难说是一份列表),就去抽血检查。每年春天到来,也是鹿虱重出江湖的时候,我们迎春的喜悦中总是混杂着惶恐。
说也奇怪,野鹿虽然是带来这一团混乱的动物,我却还是喜欢见到牠们在周围漫步。野鹿真的是捣蛋鬼,气死人了;不只为鹿虱提供避风港,还会专挑我菜园里最漂亮的作物吃,又特别爱走某几条路,把草都践踏光了,而且到处遗留粪便。不光是这些,野鹿硬是跟我的车撞上过两次,逼我花了上千美元修车就算了,还把我给吓得半死。可是,我还是很喜欢野鹿。明明一天到晚都能看到,但每次瞥见一只,我还是兴奋不已。野鹿天生拥有一副纤细善感的脸孔和芭蕾舞者的优雅姿态,让你一见到就几乎什么都忘了追究。
鸡上电视
明天我得带家里的一只鸡去曼哈顿,上《马莎.史都华秀》这个节目接受专访。马莎本身也是知名的养鸡人,她希望用一集节目来讨论后院养鸡的主题。我家的鸡对长途旅行不是很熟(谜之音:我是不是最好别用「熟」这个字讨论宠物鸡?)所以这件事令我发愁。从我家到纽约市,开车要两个小时,到了摄影棚还得坐上几个小时录制节目。
一个多星期以来,我一直在试镜选角,看看我家的七只鸡当中谁最不怕镜头,也最耐得住长途移动。我最漂亮的母鸡是一只银羽怀特多恩鸡(Silver Laced Wyandotte),名字叫旋转木马。她胸大丰满,全身覆盖着一层黑白条纹的斑斓羽毛,长有鲜艳多皱褶的鸡冠。她上电视绝对上相,但她蛮横又聒噪,动辄会为了一点小事发脾气;不行,过。
我的两只阿拉卡那鸡(Araucana)翠儿和黑标梅宝,则是有点反社会化。每次随便抓起哪一只,她们都会用深切怀疑的眼神看我,连我都忍不住怀疑,她们是不是能从我的口气闻出我早上吃了奥姆蛋。所以,她们八成不是上电视的合适鸡选。我的小矮脚鸡蒂娜路易丝,个性狂躁,脚程又快,我连能不能把她抓上车都没把握。海伦芮迪,我的罗得岛红鸡(Rhode Island Red),是很可爱讨喜,但她在鸡舍里的社会位阶最低,我怕把她带走一天,回来以后她可能会彻底失去地位。
我的大公鸡劳拉气宇轩昂,我很想拿他去现一现,所以一度考虑就由他当电视明星好了。我自己也有点虚荣心作祟。多数理智的人都有点怕大公鸡,他虽然其实也没想象中大,但一巴掌挥来还是不得了。我经常得费心照顾劳拉(例如今年冬天,我一连数晚用凡士林替他按摩鸡冠,以防冻伤),久了也难免幻想自己和公鸡好像心灵相通,因为劳拉常常任由我抓他抱他,也没表示抗议。
前几天,我把劳拉抱进怀里,跟他说明旅行计划,他就像趴在主人腿上的狗儿一样放松。之后我进屋里去忙别的事,几分钟后再回到鸡舍,劳拉竟然一路把我追逼到角落,猛挥翅膀搧打我,差点没把我杀了。作为处罚,我只能从名单上划掉牠了。最后,我决定带上我温柔的老母鸡多琪,鸡群当中最年老的一只鸡,也是我最早养的四只鸡里唯一健在的一只。她会获得一袋玉米奖励──剩菜就不用说了,当然会有的。
鸡录节目
我很开心能向各位报告,我和多琪远赴曼哈顿上《马莎.史都华秀》,一路平安无恙地落幕了。过程的每一步我都很担心,我担心多琪喜不喜欢搭车,担心她能不能安分待在电视摄影棚里,担心她在镜头前会做出鸡的狂野之举。我甚至还担心她回家以后,其它的鸡会不会察觉她有某些根本上的改变(置身于纽约的镁光灯下,身上多了电视名气以后,人是有可能改变的),因而在满心怀疑之下群起攻击她──像电影《情贼》(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的母鸡版本。
没想到多琪就像个老艺人一样稳重。开车南下的一路上,她都安安静静坐在笼里,到了马莎.史都华陈设温馨的餐室,她也乖巧听话,开心地啄着冷冻玉米粒。每当制作助理挥舞着麦克风、头戴耳机和节目分镜单冲进来,她也只是好奇地东张西望。
只有一刻真的让我冒了一身冷汗,我当时走进布景摄影棚,才发现现场有几十只鸡到处跑,或者坐在观众的腿上。鸡一般来说,和高中女生一样爱搞小团体,乐于把新来的陌生鸡撕成碎片。我第一次带新的鸡回家加入鸡群的时候,多琪其实是使坏姊妹帮中最凶的一个,不停气愤怒地咯咯叫,作势威胁人家,动不动就用尖喙招呼过去。
录制我的节目片段时,我坐在椅子上,多琪坐在我腿上,其它一大群鸡就在我们近旁边东抓西啄、南北闲聊、小题大作。此外,在近到不行的距离内,还有一只羽毛丰厚、身型硕大的阿拉卡那鸡懒懒地坐史都华腿上。我简直不敢呼吸,深怕多琪会蓬起羽毛,扑过去啄那只阿拉卡那鸡,万一还去啄马莎.史都华就更惨了。但神奇的是,多琪从头到尾都尊贵沉稳地坐着。更棒的是,她此刻已经到家了,而且一下子又与同伴们相处融洽,同伴对她也是,彷佛她根本不曾上过电视。
湿了羽毛
我确定「落汤鸡」这个形容,绝对是为了热带风暴下的鸡、火鸡和珠鸡而发明的。它不光是形容羽毛濡湿而已,还形容出只有家禽能传达的那副彻头彻尾狼狈湿透的样子。前些天,飓风即将通过我们所在的区域,我很担心我的鸡鸭不知道受不受得了,所以一早开始下雨的时候,我先去看了看。鸡大多数都待在鸡舍里相互依偎取暖。意外的是,鸭子也进来了。(我以为鸭子喜欢水嘛!怎么了吗?)我的母鸭对整件事漠不关心,甚至在暴风圈进来的时候,还悠悠地下了颗蛋。珠鸡待在户外,一副浑身湿透的落魄样,但看上去没事,歇斯底里到处乱跑的样子跟平常差不多,我把那当成牠们健康的征兆。
我比较担心我的火鸡。火鸡的体型太大,住不进鸡舍,所以在去年,我用条件和邻居换来她弃置不用的大型狗屋。(我答应帮她照顾鸭子过冬,但这些鸭子住得太安适,邻居后来干脆把鸭子留在我这里了,所以我既得到了狗屋又得到鸭子。)我花了好大一番工夫把一块地整平,铺上排水砾石,架起了狗屋,最后却发现火鸡对新屋子没有半点兴趣。就我所知,牠们一次都没踏进去过。即使今年冬天有几个晚上严寒刺骨,牠们依然坚持睡在户外的窝里,缩成一团但顽强不屈。我不停安慰自己,火鸡一定懂得照顾自己,不然这个物种也不会存活数十亿年,可是……万一火鸡不知道屋子是给牠们的,以为是给狗的呢?
我听过一个故事,我自己认为只是乡野传说,内容是说火鸡会在暴风雨里死掉,因为牠们会在户外抬头看雨水,最后被雨水呛死。我不想看到这种景象。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对火鸡产生感情,但我爱牠们。火鸡会像小狗狗一样当我的跟屁虫,我说「咕噜噜」,牠们就会全体一致开始咕噜咕噜叫。偶尔牠们还会出现在我的书房外,用嘴轻敲窗户,直到我抬起头来,之后牠们会一直等在那里,彷佛有无穷尽的耐心,直到我走出去问候牠们。
我最后一次确认时,我的火鸡还在院子里,没有像个笨蛋抬头看雨,而是像巴顿将军一样发挥坚忍的毅力等待风雨过去,全身有一点泥泞湿透,但无损平常严肃庄重的样子,令我肃然起敬。
夏日风景
七月在农场可以看见:
·一头豪猪,毛刺倒竖,拖着脚步走在小径上,四条腿张得老开,好像穿了一条太紧的裤子。
·上个季节的幼鹿,现在吹气球似地长大了,身上的宝宝绒毛褪去,露出了古铜色光泽。
·拟鳄龟,体型约汽车轮圈盖的大小。
·春天的蝌蚪,七月都长成了牛蛙,长得和男人的手掌一样宽,特爱熬夜,大半夜呱呱嘓嘓地叫。
·燕子喝多了似地,时而向下直坠,时而左右侧翻。
·松鼠胖到隐约出现了双下巴,却仍有办法用屈体姿势前空翻──而且稳稳落地!──降落在鸟桌上,快乐地享用午餐,顺便嘲笑防松鼠装置。
雄鸡报晓
公鸡问题短时间内还不会消失。母鸡与公鸡的(出生)比例,大概是一比一(如果我的数学能力还堪用),但若说到需求比的话,母鸡比公鸡大概是两千万比一。多数人养鸡都想要母鸡,因为母鸡能下蛋。也因此,这个世界充满了冗余的公鸡。
母鸡不需要公鸡也能下蛋。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但就连很多高中生物成绩优秀的人也会问我,母鸡生蛋需不需要公鸡,这就像是问女人排卵需不需要有男朋友。如果你希望蛋能孵出小鸡,那就需要公鸡,但这你早就知道了。你的鸡群里如果确实有一只公鸡,他会当起委员会主席的角色,还会向遇见的每只母鸡求爱,从不觉得累;他可能还会小小扮演起母鸡的保护者和救星,如果能这样形容的话。他也会啼叫报晓,有的人觉得很有乐趣(我是其中之一),其它人(可能是大多数人)则不这么觉得。
那些不觉得有乐趣的人,在很多允许养鸡的行政区立法禁止饲养公鸡。例如纽约市和洛杉矶的法规,在市界内允许饲养母鸡,若是公鸡就不行。公鸡如果认为有母鸡以外的东西闯入他的个人空间,他也会抓狂──比方说闯入另一只公鸡,或者闯入的是人类,麻烦又更大了。抓狂的公鸡威力不容小觑,牠们的足踝上有棘手的足距,嘴喙利如刀锋,胆子更是刚强。
倒霉的是,你常常会出乎意料地养到公鸡,因为小鸡还没长到相当成熟前,实在很难分辨性别。我从来就不想养公鸡。我最初买的一批小鸡来自一间大型孵育场,保证全都是女生。后来我开始在不同地方买小鸡,卖家一般没有小鸡性别鉴定师的执照。比方说,我在网络养鸡社团里跟一个认识的人买了四只小母鸡。去年,其中一只小母鸡──娴静娇弱的劳拉,忽然以惊人速度暴风般的成长,接连长出肉垂、足距和一副坏脾气,很快就摆明了自己是一只公鸡。他美得引人注目,有蓝黑相间的羽毛和一张杀手似的脸。我们重新给他取名叫劳伦斯,但老是忍不住还是叫他劳拉──名字就是这样,取了就跟着他了。
我敢说,只要看到我缩在鸡舍角落猛打哆嗦,对着一只向我愤怒飞踢的公鸡大喊:「劳拉,不行!不可以,劳拉!」谁都会被逗得乐不可支。劳拉长得愈大,脾气愈凶悍,我们想不出该拿他怎么办。我想过把他送养给网络社团里的人,但社团里早就几乎每天都有多的公鸡等待认养,所以想替他找个新家,八成也希望渺茫。有几个朋友建议我宰来吃,但我实在做不到。算了吧,他脾气那么坏,我看肉也一定很硬。
没想到,劳拉的美貌弥补了他的缺点。有一天,我一个家里也养鸡的邻居顺道来访。听到他赞美劳拉丰美的羽毛和粉嫩的肉垂,我趁机顺水推舟,说劳拉如果能跟他回家,在他家伸展漂亮又丰美的羽毛,一定也会很开心。我其实没预期能顺利成交,但我这位邻居真的被劳拉煞到了。他提议我们来交换一只公鸡──我当时还不知道乡村生活有这个习俗,原来公鸡是可以交换的,通常是因为有的人想要与现有不同的品种或羽色。
我本来希望送走劳拉以后,我就能彻底摆脱公鸡了,但我的邻居不想要两只公鸡。他也向我保证,他的公鸡──应该说,我即将拥有的新公鸡──个性圆融谦让,只是没有劳拉这么的雄壮又华丽。为了美貌,为了能养育一代又一代漂亮的小鸡,我的邻居甘愿接受这只坏脾气公鸡的所有缺点。这就是我后来与劳拉分道扬镳,然后得到一只公罗得岛红鸡的过程。
我儿子替新公鸡取名叫自由女神像。结果,自由女神像确实就和我的邻居说的一样谦和低调,喜欢被人抱在怀里轻抚。劳拉在他的新后宫过着舒适尽兴的生活,而我的邻居觉得自己在这一手交易中占得了便宜,对于劳拉好斗的个性所惹出的麻烦,他似乎乐在其中。
不得擅闯
猎鹿季又快到了。我和老公不是猎人,一点都沾不上边。但我们有一大片土地,猎鹿人来到这里会战果丰硕,所以我们每年都得考虑怎么做才好。我们大可禁止任何人进入我们家的土地狩猎,但也可以给予一些人特准。我的第一冲动是钉几张「不得擅闯」的警告牌,剩下就不管了。但后来我们改变了心意,近几年来,我们都特准一位邻居来打猎。改变的原因之一,是我们体认到土地里的鹿多到不行,恐怕超出了环境的容纳量,万一冬天寒冷,食物稀少,鹿的数量绝对太多了。靠狩猎减少鹿只数量,似乎比较人道──我指的是能一枪命中的好猎人,不是迪克.钱尼[3]那样的猎人──总好过于让鹿群苦捱严冬,饿得发狂。
不过,邻里关系才是说服我们的最大理由。上州居民与我们这种从曼哈顿北迁上来的住户之间有很多难以抹消的界线,狩不狩猎是其中之一。即便我们自己并不打猎,能够开放自家土地供人狩猎,似乎是跨越那条界线的难得机会。在我们家土地打猎的那名邻居,一季只会猎一两头鹿,屠宰取肉食用。我能理解他的狩猎目的和用途,虽然狩猎的魅力于我全然陌生。我最能想象狩猎快感的一次,是几年前在雪地里发现了一对鹿角,我兴奋到足足尖叫了五分钟。
我还是觉得「大猎物狩猎」(big-game hunting)很可怕。狩猎保留区里,向导把动物推进视野内,供那些懒惰又想追求快感的游客射杀,实在是一种末日到来的先兆。更不堪的是远程狩猎(hunting setups),我最近才知道有这种事,猎人远在千里之外,甚至身在不同的大陆,坐在计算机前看着狩猎地区的串流直播。一旦动物走进镜头范围,猎人只要点击游戏杆按钮就能开枪。这简直像是电玩游戏,或某个类型的残忍虐杀电影,只要升级就能得到一个活体战利品作为奖励。我想,住在乡间让我学到,这也是狩猎,那也是狩猎,但尝试区分其中的差异,不是没有意义的。
* * *
咕噜下肚
家里养了火鸡,每逢一年的这个时节──对,感恩节──代表准备要回答很多人的疑问。你先会看到惊慌中微带恐惧的表情,然后听到:「你家……养了火鸡?」标准的场景开头。「你们打算……就是……你知道的……杀来吃吗?」
我并不打算吃牠们。我家的火鸡来自一次冲动购物。假如我还住在都市,冲动购物会换来一双不切实际的洋装鞋,但住在乡下,则代表我会收到一株根本没地方栽种的植物,或是养来也不知道能干嘛的家禽。
我其实从来没想过要养火鸡。鸡不一样,还没养鸡以前,我就觉得鸡很实用又逗趣了,可是火鸡对我毫无吸引力。我和多数人一样对火鸡有成见,认为牠们笨得超乎想象,笨到令人刮目相看。火鸡蛋吗?没听谁说过什么好话。虽然火鸡的羽毛很漂亮,站姿直挺又威严,看起来活像个乡下律师,但是火鸡的脸肉呼呼的,长满红色的痈和肉垂,长相简直粗鄙,很难觉得迷人。
但是,有天我去朋友家拜访,她家养了皇家棕榈火鸡(Royal Palm turkey)。这是一个特殊培育的品种,体型太小没有商业繁殖价值,目前几乎绝种。皇家棕榈火鸡相貌出众,白色的羽毛滚着黑边。一般商业火鸡经过人工的育种,胸肌大得不成比例,长大以后靠自己站不直;而相较之下,皇家棕榈火鸡行动敏捷、精神奕奕、充满好奇心。我在朋友家时,她的皇家棕榈火鸡像商店纠察员一样,老跟在我们后头,而且每当觉得别人在对牠们说话,也会叽哩咕噜回答。对了,火鸡真的会说「咕噜咕噜」。真的太好笑了,而且会想一听再听。
朋友家的几颗火鸡蛋孵化后,我带了四只宝宝回家,扔进鸡群里一起养。看着牠们一天天长大,我也渐渐变成火鸡的辩护士。每当有人问起火鸡是不是蠢到会被雨水呛死(就我观察,完全是无稽之谈)等等问题,我总是替他们说话。当然,我说火鸡很有趣的时候,谁也不相信我。
今年感恩节我会吃火鸡,但不会是我家的火鸡。我那四只小伙子(没错,从朋友家带回来的四只幼鸡,结果全是公的)不完全是宠物,但我想不出其它更贴切的称呼。我老公说是「景观动物」,很接近,但还是不太对。屋外的朋友?看家鸡?认识的火鸡?至少在今年这个时候,不是晚餐就对了。
养牛之乱
住在乡下的人聊到农业税减免时,那种热切又疑惑的语气,跟曼哈顿居民聊到租金管制公寓是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人人都想要,但谁也不清楚该怎么入手。农业税减免,是指地主若将土地用于农业用途,就可以折扣土地税。农产总收入五万美元以上才符合资格,所以只是从牵牛花圃里采一束花卖出去并不算数。
因为至少目前我们决定长久定居在动物农庄,所以我一直在四处寻找可行的减免计划。我的鸡不愧是鸡,还挺会生蛋的,我如果每颗蛋要价五千美元,我们就能符合资格,但我有预感,国税局会对我的算术不以为然。小狗狗最近一只能卖到好几千美元,我还特意去查了小狗算不算牲口。我推算,假如我有五窝小狗,每窝约五只,每只小狗卖两千美元,那我就赚到五万美元了,而且还很好玩。唉,可惜呀,我跟我的会计师说了这件事,他差点心肌梗塞发作。
有一天,我们的邻居提到他刚入手六头安格斯阉牛,是所谓的「饲养牛」(feeder cattle)。牛只会在他的土地里吃草,到了秋天再转卖给另一座农场,在那里吃谷物增肥。我们也可以养饲养牛,需要的只有水源和篱笆而已(篱笆可不是小事,因为牛有办法直接穿越多数的篱笆,你可不想看到你的减免税在大街上游荡)。牛欸!对一个在郊区出生长大、又在曼哈顿住了二十年的女生来说,想到要养牛简直太刺激了。往后几天,我要问问看篱笆师傅和牛只卖家能不能配合──对了,还得问问会计师。总是会牵扯到会计师。
于是,篱笆师傅来了,我们预计会养小小一群安格斯黑牛,师傅向我们报了加固周围篱笆的价格。这下子对于乡村地区衡量财富的多种方式,我又多了新的认识。家里房子大不大、停在家门口的车子是什么牌子、存放在地窖里的起司是哪一种,只看这些不够;还要看土地周围的篱笆延伸多远、用的是哪个款式。每一种篱笆价格都贵得像金子──从最粗糙的双横条木篱笆、最不花俏的三股电围篱,到双横条叉字篱笆,配上用新锯橡木做的六乘六法式哥德风立柱,贵到干脆用钻石来做算了。照我估算,吃一客牛排的钱大概有三成是付给篱笆。
狗的往事
我最明显注意到的是声音,应该说,是声音不在了。我想念库伯的趾甲在木头地板上喀哒作声,想念他的狗牌叮叮当当响(有几次我们听到烦了,几度考虑去买那种橡胶铃铛塞)。因为他是一只浑身都痒的狗,以前经常能听到他举起后腿大力搔抓耳后,像军乐队指挥那样敲击仪仗锤发出咚、咚、咚的声响。我知道将有好一阵子,我会继续幻听到狗儿的声音。
库伯,我家九岁大的韦尔斯史宾格猎犬,上周末意外去世了。事发时我们不在家,所以直到昨晚回家以前,感觉都很不真实。今早我还以为听到他在钻狗窝,结果只是窗帘在风中轻轻晃动。
如果心理谘商师不收取费用,而且愿意捡棍子回来,那就可以说他们和狗很像。友善接纳的沉默、对秘密表示尊重、无穷尽地给予关注──这些是一只狗最好的特质,也是谘商师的。不过,狗又比谘商师更好玩、更温柔、更亲人,而且绝对也更仰慕你。
过去这九年来,我写过好多关于动物的故事,甚至还出了一本书。世界上有趣的故事何其多,有时候我也纳闷,我为什么会特别往这一条路走呢?没错,我向来喜欢动物,动物不仅有趣,也是反省人类自身处境的绝佳对照。但若真要说,这一切都始于九年前,经历了没有狗的十年后,我养了库伯。我在大学时养了人生第一只狗,狗儿十三年后过世,死前痛苦了很长一段时间,非常令人难过。我不觉得自己有办法再承受一次养了以后又失去。
但我心里当然是想养狗的,等我终于又养了库伯这只雀斑脸的可爱生物,关于动物的事──与动物共同生活、疼爱动物、囤积动物、役使动物、与动物的关系如何透露我们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些主题一次又一次在我心中激起涟漪。我很高兴。我一点也不想再度过没有狗的十年了,因为我现在知道,狗儿虽然会令你心碎,但也会把你的心填满,就算牠以后不在了也一样。
我们决定振作起来:屋里静悄悄得令人伤感,我们度过了一星期,发现简直太难忍受,于是就在这个周末带回了一只新的小狗。
这只小狗的故事是个残酷的实例,体现了为求安然度过经济大衰退的漫长影响,代表了什么的事实。我们将这只小狗取名为艾薇,牠是一只华而不实的纯种狗,两个月前被一个家庭买下,这家人显然当时手边颇有闲钱,能买得起一只名贵的狗。谁知家中的经济支柱忽然失业,一夕之间,先是房子被银行征收,所有负担不起的物品也都必须出售或送人──其中也包括他们漂亮的小狗。他们本来有一只名贵的猫也送人养了。我听说,这家人不确定之后会流落何方,也负担不起饲养宠物的开销,所以留下宠物就不用想了。
去年,我为了写军中骡子的故事,去了田纳西州的一场骡子拍卖会,也听到很多饲主告诉我,他们要把牲口卖掉,因为已经养不起了。登入宠物领养网站PetFinder.com看看,你不只会如常看到很多斗鸡眼的杂种狗和流浪猫,现在还会讶异地看到纯种动物的比例大增。我猜很多都和我们家新来的小狗一样,那些狠下心送走牠们的主人,是在世界还充满光明希望的时候养了牠们。
不得不把宠物送走,虽然不如失去养老金、健保或房子那么前景堪忧,但是在现实或象征层面,都代表失去了安慰和陪伴,更失去了幸福感和正常感──锅锅能煮鸡,家家能养狗──是的,这是很多人对正常生活的想象。我很高兴我们养了这只小狗,也很高兴能帮到别人,但思及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也令我不敢忘形。
四季更迭
每一个关于活得自然的老套说法,比如与泥土和谐共存、感受四季循环,确实都是真的。在这里无可避免会注意到冬天的来临。母鸡一周前就停止下蛋,院子染上了褐色,风来便沙沙作响。前几个星期还毛呼呼像泰迪熊的牛儿,已经全都躲进了冬天避风的角落。就连我的猫儿也被季节氛围感染,我心不在焉给了多少饲料,猫儿都拚了命地往肚里塞。前几天我才发觉,我好几个星期没见到牠们的肋骨了。老鼠国派出先遣部队到院子里的小屋打探以后,好像认定贮放在那里的鸡饲料是牠们春天就预订的老鼠粮草。瓢虫凭空出现在我的窗户和纱窗之间,不知道是想进来,还是想出去,但不论是何者,牠们都在尝试的过程中慢慢死去。
平日在远处啃啃草和树丛就已满足的野鹿,现在开始蹑手蹑脚接近房子,把我今年春天种下的玉簪花当成开胃菜,偷尝味道。劈柴或铲雪服务的广告单,每天都出现在信箱里,或者不论我把车停在哪里,都会夹在挡风玻璃的雨刷下,彷佛是一封来自冬季的情书。我从来不擅长记日子,但现在几乎不用特别去记。当第一本球茎植物型录寄达家里、母鸡又恢复下蛋,我只需要这些通知,就知道冬天已然过去。
猫咪大战
这半年来,我一直努力扮演中间人,促成我的猫儿嘉莉和一只流浪猫之间的单向和平协议。这只漂亮的流浪猫夏天时出现在我家的土地里,此后凭着魅力和哄骗人的功夫步步进犯,终至住进了我家。我家还养了另一只猫叫李奥,是只太妃糖色的大胖猫。他倒是大方接受了家里新来的猫,只表现出猫典型的冷眼观察和慵懒冷淡的态度。但嘉莉不一样。她极度在意新来的母猫,会从房间另一头死死盯着对方,彷佛对方是一具出色的活体雕塑,或者更惨,是一个恶意闯入的间谍。
我们替这只流浪猫取名米甜,睡觉似乎是她的人生头号兴趣,即使有嘉莉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她瞧,她还是照睡不误。起初还没什么事情发生,意思是,只有空气里充斥着不自在的压迫感而已。不久后,传来了猫厉声对吼的声音──那能不能形容成通过坏掉的喇叭所传出的电子爆音?在引擎尚在运转下启动点火装置,发出那摩擦爆炸似的可怕枪鸣?──从此战斗就开始了。
我看得是津津有味,因为这两只猫并没有理由争吵。屋里有充裕的空间供她们拉开距离,户外也一样空间广大,食物更是绰绰有余。而且就我观察,也没有什么错综复杂的三角恋情,猫狗在家中的地位也明明早就确立。米甜已经和和气气向嘉莉表示顺从,李奥根本不关心权力地位,至于狗儿只觉得整件事刺激好玩,老实说不管什么事,狗都觉得刺激好玩。
所以,这两只动物究竟在吵什么?我向来相信动物的内心纯真,任何情绪都有目的。我欣赏动物不会平白无故互相憎恨,除非有个特定原因。食物、地盘、地位、恋爱,似乎就是动物眼里最重要的事,既然这些事情都解决了,还有什么好吵的呢?难道只是因为个性不合?嘉莉看米甜就是碍眼?真是这样的话,还真教人失望,因为这代表动物也无非和人一样,生来就不完美,遇到不满就爱发牢骚,无缘无故纷争对立,而且明明没什么话好说,却还是有办法互相叫嚣。
流浪之歌
猫痴是个深之又深的大坑,冒着入坑的风险,我要告诉你米甜后续故事的下一章。米甜是几个月前现身在我家的流浪猫。有好一阵子,我们对她视若无睹。她自从某一天冒出来以后,就径自藏身在后院,偷偷摸摸地像个偷车贼,顶多偶尔会和我家强势的领头母猫嘉莉对峙号叫。持续了几周以后,被我儿子赐名米甜的这只猫,开始慢慢往后门挨近。虽然大家不停地警告我,一旦喂了就摆脱不掉了,但我还是开始喂她吃东西,还在后门台阶上弄了个舒服的窝供她打盹儿。冬天来临后,米甜还在附近逗留,我开门让她进屋。因为隔着一帘雪花看她,我发现心底很难不涌起一股担心和罪恶感。不出所料,米甜扰乱了我家的动物彼此巧妙维持的均势,但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对的。
这段期间里,我经常留意寻猫启事上是不是印着米甜锐利的目光和蓬松的黑脸,但都一无所获。
米甜融入我家的方式,就像一个失业的表哥突然来借住个几天,却不确定何时会走──好像不怎么有存在感,但有天你才惊觉,表哥已经在衣橱里挂起他的衣服,还开始用你家地址收信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米甜就像个外来居民一样住下来了。我这也才下定决心,既然她要住下来,我应该带她去给兽医检查检查。
我私自也有点担心她会不会是怀孕的青少年,她的肚子又圆又大,而且整天睡觉,我怕这暗示未来会再多出几只米甜宝宝。趁着看诊,我会顺便请医生扫瞄她有没有身分芯片。我是觉得机率不大,因为她刚出现时连飞蛾也吃,我猜她是谷仓里的猫,半野生半驯养,而不是那种受尽宠爱的宠物,否则,有个操心过头的主人,何必那么麻烦自己捕食。
兽医惊讶万分。
「你的猫是男生。」她说。
「所以,没有怀孕对吧。」我回答得不胜欢喜。
「没有。」
「她,呃,他几岁了?一岁?还是两岁?」我问。
「十岁。」兽医说。「最少。」
米甜──我忽然怀疑,这个名字是不是太不阳刚了?他接着被送去量体重及扫瞄芯片。
「他有芯片。」兽医在诊疗台放下我那只体重过胖的老公猫。芯片显示的地址距离我家有八十公里远。米甜,这只地球上最爱睡觉、最懒散的猫,居然跋涉了八十公里来到我家门前?太难以置信了。我怕自己承受不了更多惊吓,这便带着猫打道回府。
当晚,我拨了芯片上登记的电话号码。怪我心烦意乱,第一次我还拨错号码,结果联络到一位住在西纽约州的女性,她说很遗憾米甜不是她的猫,但是米甜如果需要一个新家,她愿意开三百二十公里的车来接他回去。「我老公会过敏,」她补充说,「但他说不定可以学会与猫共存。」
谢过她以后,我重新拨了电话,这次可没拨错了。接起电话的女性名字叫琳达,我说我是从猫的皮下芯片拿到她的号码的,她耐心听完我解释。「哇!」琳达说。「你找到戈梅兹了?我的天啊!戈梅兹好吗?」
「他很好。」我说。「他在我家。真不敢相信他一路走了这么远。」结果,原来他并没有走。琳达说,她在三、四年前向收容所领养了这只猫,回家养了一阵子,但他到处撒尿,跟家里其它猫也处不来,所以她最后又把猫送回收容所。琳达一个朋友听了非常气愤,跑回收容所把戈梅兹保出来。但不知何故,这个朋友也没能养他,后来又把猫送给了住在距离我不远的一名妇女。
我担心再听下去没了头绪,追问道:「所以他现在属于谁?」
这就难说了,琳达说她会联络那个把猫带出收容所的朋友。
隔天早上,我的电话早餐前就响了。
「你对戈梅兹做了什么好事?」我才刚接起来说喂,一个声音粗哑的女人劈头就朝我大骂。「你怎么可以抛弃他?」
「你在说什么啊?」我吼回去。「我哪里抛弃他了!这几个月我把猫照顾得可好了!我只是想搞清楚,他是不是另有主人!」
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唉,琳达把他丢回收容所,我气愤不过,非回去带他出来不可。可是我不能再养猫了!我有几十只猫了!」
「我懂。」我说,虽然我不确定我真的懂。
「所以我带着戈梅兹,」女人接着说。「找到一个女的,她……算是爱猫人吧,她有几百万只猫,狗也有,说不定还有猪。我给了她一笔不小的钱,把戈梅兹交给她。但那女的好像把猫关在地下室,每隔一阵子才扔点食物下去。」
「说不定就是这样,他才想逃走。」我说。
「我要是你就不会打给那女的。她收了大一笔钱可以好好照顾戈梅兹,却把他扔进地下室。」她点了根烟稍歇片刻,随后又回头苛责起琳达。最后她问我:「你会把猫留下来养吗?」
我告诉她,我真的愈养愈爱这只猫。他是我众多动物里最亲人的一个,也许是因为他最懂得感激,他年事已高,也让我觉得对他格外温柔。他被踢皮球踢了这么多次,我不忍心再踢他走──何况我们还没探究他流落收容所被琳达发现之前那六年,过着怎样的生活。
跟琳达通电话的时候,我给了她我家的地址,因为她说她有戈梅兹的兽医就诊纪录。电话后的几天,档案就寄来了。虽然琳达领养后又把猫送回收容所,但她是个尽责的饲主,除了植芯片,也花了两百多美元替猫做了身体检查、驱虫、施打疫苗。根据兽医就诊档案,琳达的信寄达那一天,正好是猫的十一岁生日。
众鸡迎春
终于熬过严寒的冬天。虽然外头仍冷飕飕的,阳光苍白微弱,但鸡和火鸡、珠鸡和鸭子都已经兴高采烈起来。下蛋恢复了。到处是湿软的泥巴。冬天里,鸡舍周围积了好厚的雪,架在水泥砖上的喂食器都被埋了。天气最坏的那阵子,鸡完全拒绝走出鸡舍。「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呀!」我轻轻推着牠们说,感觉自己像个幼儿园老师。这些鸡如果有嘴唇,肯定会噘起下唇生闷气。无论如何,鸡终究也没走出去。
反观我的火鸡,牠们一定往静脉灌了防冻剂。因为我为了牠们的舒适愉悦着想,花了大把时间研究适合火鸡的住屋,又花了更多时间订购一间有点难看的巨大火鸡屋,然后再花了不少钱把这间巨大、难看、查了很久的火鸡屋架设起来,安上合适的基座。结果,我那四只怪里怪气的公皇家棕榈火鸡,表明了自己毫不在乎天气,对屋子却讨厌得紧,即使是最黑暗、最寒冷的几个晚上,牠们依然选择睡在户外一段木头上。真是谢啦,火鸡。
珠鸡大概察觉到我的不悦,决定把火鸡的屋子据为己用。随你们去吧。不管对火鸡或珠鸡,讲道理都是没用的。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两只鸭子,大唐老鸭和小唐老鸭,因为牠们不是我的,是邻居寄宿在这里的。我以为鸭子没有池塘会发疯,特地准备了一个儿童充气泳池装水,没想到水全被冻得硬梆梆,我用铁锤都敲不下来。鸭子虽然没有池塘,看起来也好端端的,虽然我总觉得牠们就算休息,也一直处于忙碌不安的焦虑状态,活像是酬劳偏低的活动筹办人。
我在这个冬天失去了两只鸡:母鸡多琪,跟我的好公鸡自由女神像。我前面提过,约一年前,我把我反社会的公鸡劳拉送给一名勇敢的邻居,换得了自由女神像。多琪和自由女神像年纪都大了(多琪快满四岁,自由女神像六岁了),可能只是单纯熬不过酷寒严冬。我以前失去的鸡全都丧命于掠食者,只有母鸡奥良,她患了诊断不出的病毒性疾病,不得不被安乐死。冬天地面冻得坚硬,我后来也没能埋葬这两只鸡。抱歉了,多琪、自由女神像。我很庆幸春天终于来了。
蜱虫与虱子
春天将恐惧降临于我们。没错,蓓蕾初绽何其可爱,天空照下的首束阳光、泥土温暖的芬芳、初生未干的动物宝宝,诸如此类等等也都迷人。但更重要的是,春天温柔的怀里还带来了大量的蜱虱,这些卑贱、罪恶、一无是处却死不了的寄生虫,把乡间的春天变成一出血腥又恐怖的残杀电影。当我看到狗狗从外头尽兴玩耍回来,二十只蜱虫也搭着便车进屋,让我春天的乐趣在那一瞬间悉数消散。(我可没夸张,甚至为了别令读者觉得恶心,我特意用了比较小的数字,平常找到的量可不只这些。)
我最沮丧的一刻发生在上个星期,我帮儿子洗澡时,发现一只蜱虫埋在他的头皮里──这是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爱生物如我,也顿时化身女武神,怀着复仇的狂热对蜱虫大开杀戒,不光是压扁它,还要尖叫着踩踏它、切成两半,再冲进马桶。不管谁说蜱虫不光只有恶心,还有其它弥补功能、对总体生态循环自有作用,我一概不认同。没有,蜱虫没有功用。凡是会吃蜱的生物,也都能吃别的东西。蜱长得丑,还会吸血,这打从根本就是错的。
对付这些可怕的蜱虫没有太多办法,你只能割光院子里的草(我们做了),然后每天晚上像猴子一样与家人互相理毛(对增进家人互动其实挺好的)。先前说过,珠鸡能一劳永逸消灭蜱虫只是个迷思,八成是珠鸡产业游说团体发起的宣传策略,因为那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我们储备了一整柜的多西环素,出外必穿高筒白袜,剩下就只能尽量往好处想了。
上个星期在温暖天气的催化下,肯定有那里孵化了一窝新的蜱虫,因为猫猫狗狗挂了满身都是,我们还在地板上找到十几来只。我不得不进城过夜,但老实说我反而开心;蜱虫把我烦得要命,想到能在全钢筋水泥的环境过夜,感觉就像难得忙里偷闲。我打算去继子的公寓借住一晚,不料,才正准备出门,他就打来跟我说,我可能要考虑找别的地方住,因为他那栋楼刚刚确定有一件床虱案例。
我放弃了。
动物点点名
夏天来了,借用餐厅订位的行话,动物方面,「我们家已经客满了」。我们的夏日访客于几天前抵达,十二头安格斯黑牛看到我们的牧草地,想必兴奋得只差没昏倒。大片苜蓿长到及臀高。新来的牛只年纪小,体型也小,低头吃草时几乎消失在长草间,只剩下在绿影中飘忽闪现的黑色轮廓,像天空飘过的片片乌云。牠们如果每天吃掉十几平方英尺的草料,每二十四小时就能增加近一公斤,这代表用不了多久,草就会被啃光,而牛会肥壮起来。我们没替牛取名字,但每次去喂点心,我们都会满怀爱意地叫唤每只牛耳牌上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