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落下风的?
——约翰·米尔顿
霍默:丽莎,你想要一块甜甜圈吗?
丽莎:不,谢谢。你有水果吗?
霍默:这块带紫色,紫色是水果。
——《辛普森一家》
逻辑七宗罪
怎样以逻辑为盾牌
并非所有的谬误都难以发现。霍默的错误显而易见——错把水果的颜色当成了水果。它与以下谬误相同:
大象是动物,你是一种动物,所以你就是大象。
毫无疑问,这太愚蠢了,没有人会上它的当。但反过来说,最阴险的谬误似乎能让人上当,除非你把它们揪出来。
逻辑谬误有数十种,我收集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些,以逻辑七宗罪的形式加以分类。不过,这些罪虽然能帮助你理解我们在讨论的内容,但你不必记住它们(谬误的正式名称也用不着记)——除非,你想在朋友面前露一手(或者烦死他们)。
所有逻辑谬误都可归结为……坏逻辑。在审议性争论的逻辑中,你有证据和选择。我们在第13章中看到了演绎逻辑怎样运作,它从观众知道或相信的东西(共同点)着手,将之应用到特定的环境中以证明结论。在演绎逻辑中,共同点充当你的证据。归纳逻辑里的证据是一组例子。
所以,要判断论证中是否隐藏着谬误,就问自己3个问题:
●证据成立吗?
●我给出的选择数量正确吗?
●证据能否带出结论?
我想我应该增加第4个问题:
●什么人会在乎?
说服警报
我说“所有的逻辑谬误都可归结为坏逻辑”,这句话其实就犯了一个谬误。如今所见,这构成了“同义反复”(tautology)——也即重复同样的东西,假装在证明。政客们喜欢这个伎俩。
老实说,如果你自己永远不会落入谬误的陷阱,那就没必要在乎。事实上,形式逻辑与说服艺术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们对待规则的态度。逻辑谬误在逻辑中受到禁止。一旦犯了逻辑谬误,逻辑听起来就破了音,你就被踢下舞台。(放心啦,形式逻辑没有舞台,它只存在于理论上。)
反过来说,修辞几乎没有规则。只要你能蒙混过关,你的核心内容存在谬误也没关系。洞察谬误是受众的责任,如果受众确然察觉了谬误,那么他们会将之归咎于你的性格,认为你不是骗子就是傻瓜。因此,在犯谬误之前,你肯定想要知道自己的谬误。
此外,假设你和我们其他人一样落入了逻辑诡计之手,本章可方便地作为防御工具派上用场。(在第15章中,我们将介绍更高级的逻辑防御。)辨识谬误的能力有助于保护自己——防政客、防推销、防节食、防医生,甚至防你自己的孩子。你只需要寻找不好的证据、错误的选择数量,或者证据与结论之间的脱节。
不好的证据包含了三宗罪:错误的比较(把例子放到错误的类别里)、糟糕的例子,以及对证据的无知(断言没有例子可以证明某事)。
选择数量错误涉及一宗基本的罪,也即错误的选择:明明实际上有更多的选择,却只给出两个选择,或是把两三个议题合并为一。
证据与结论脱节带来了同义反复(证据和结论相同)、障眼法(偷偷摸摸地转移注意力)、错误的收尾(证据未能导向结论)。
我会在整个过程中时不时地抛出一些谬误,好让你知道我在说些什么。这七宗罪揭示了人们欺骗、撒谎和作弊的种种方式。请记住,它们都可归结为三种情况:证据错误、选择数量错误,或者证据和结论脱节。
第一宗死罪:错误的比较
李子和葡萄是紫色的,但它们的颜色并不意味着紫色就是水果。对于这个问题,就算你不是亚里士多德也能理解。但有多少消费者曾因为同样的谬误上了当呢?
采用全天然成分制成。
看起来虽然不像,但“全天然”的宣传噱头犯下了和“紫色是水果”一样的错误:因为一种成分与对你有益的东西属于相同类别(天然物质、紫色水果),所以该成分也一定对你有好处。但腐肉中毒同样是天然的,对你却完全没好处。(还有一种做法是在“全”和“天然”之间偷偷摸摸地加个连字符,像这样:all-natural。把1克葡萄果肉和1克小麦胚芽加入甜甜圈的化合物配方!瞧啊!全-天然成分。确切地说,两种全-天然成分。[1])
你可以通过将整句话分成两半,识别出“全天然”谬误。“这个甜甜圈带有紫色,紫色是水果,所以你应该吃这个甜甜圈。”紫色的“水果气质”构成了“理由”。
但紫色并不是一种水果,这意味着证据站不住脚,论证自然无法成立。如果我说,“这块甜甜圈有葡萄果冻馅,葡萄是水果,所以这个甜甜圈是水果”,证据(葡萄果冻、葡萄)就合理了。但这种说法仍然是谬误。证据,即使是正确的证据,也必须要能推导出结论。光是因为甜甜圈里有水果,并不会让甜甜圈变成水果。这是个错误的比较。
这为什么是一宗罪
例子站不住脚。为什么呢?因为它们被放进了错误的类别里。想一想前面提到的维恩图。紫色是一个大圆圈,水果是另一个大圆圈,葡萄落在两者交叠的位置。但紫色并不完全落在水果圆圈里。我在这宗罪下列举的所有谬误,都存在同样的“弄错了圆圈”问题。
从小孩子超级热爱问“为什么”来看,他们似乎对证据充满热情。
家长:别进起居室。
孩子:为什么?
家长:因为狗生病了。
孩子:为什么?
家长:因为你爸从餐桌上拿了热狗喂它。
孩子:为什么?
家长:自己去问你爸。
释义
有一类谬误我并未涉及,那就是“模棱两可”,也就是逻辑版的“Eats shoots and leaves”[2]。“全天然成分”(all-natural ingredients)里的连字符,就属于此种谬误。
常见谬误
“全天然”谬误:它假设同一家族的成员都有着相同的特点。
在学校里试试这一招
大学的行政管理人员喜欢说,每一所学校都独一无二,但他们会尽其所能地互相模仿。20世纪80年代,常春藤联盟学校开始偏爱在某一件事情上有特长的学生,而不再是传统中全面发展的学生,这股时尚流行开来。如果有哪位校友反对这一政策,不妨问问官员其他学校奉行这一政策的情况,如果官员用自鸣得意的语气报上了其他也这么做的学校名单,校友可以反驳道:“要是我的孩子对我说,‘其他人都这么做。’我会告诉他,‘难道你不想从人群里脱颖而出吗?’”
这兴许可以解释孩子们对谬误推理的同等热爱。
孩子:你为什么不开车送我上学?其他所有家长都开车送孩子上学。
其他家长开车送孩子上学,所以你应该开车送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错误地把自己的家长和其他家长做了比较。错在哪儿呢?首先,不是所有家长都是司机,显然有家长会让孩子搭乘公交车。另外,这个孩子的家长并不是其他同学的家长,对别人有益的事情,对他兴许没什么好处。应该怎么回应呢?首先,你应该提高孩子的自尊心。
家长:哎哟,宝贝儿,你学会用亚里士多德的省略三段论了!
现在反驳她。
家长:但我每天早上都在公交车站看到何文。再说了,就算其他所有家长都开车送孩子,你的证据也不支持你的选择。
孩子可能听不懂你所说的哪怕一个字,但总有一天,他会懂的,等他懂了,你就得当心了。你恐怕会再也赢不了争论。与此同时,如果你觉得特别不愉快,就请把谬误的名字说出来,这叫作“诉诸人气”(appeal to popularity)——通过宣称别人选择了某事,来将自己的选择合理化。我的孩子宁愿忍受传统的提法,也不愿听到我一针见血地说出他们所犯的谬误的名字。
如果你不运用逻辑,光是像其他家长一样说老一套,那么你自己也会犯类似的谬误。
家长:如果其他孩子的家长要他们跳崖,那会怎么样?你会跟着跳吗?
常见谬误
诉诸人气:“因为其他所有孩子都去了,所以我也应该去。”前提未能证明结论。
说服警报
靠性格说服怎么样?诉诸性格不就是诉诸人气吗?的确如此。这其实是修辞所鼓励的一种逻辑谬误,各位读者将在下一章中看到。
常见谬误
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将论点归纳至荒唐的地步,使前提变得不可信。
哲学家(以及修辞学教授!)约翰·洛克(John Locke)描述过18世纪初出现的诸多逻辑谬误,他会把上面那句话称为犯规。整个学校的家长集体极不可能提出大规模自杀,这令你犯下了归谬法谬误,将论点归纳到了荒唐的地步。你错误地对比了开车送孩子上学和跳崖,证据崩溃,结论垮塌。
逻辑不光能帮你省下开车送孩子上学的麻烦,还可以救你一命。
司机:我不需要放慢速度,我还没出过车祸呢。
既然这里没有例子,只有一个肾上腺素喷涌的司机,你就知道要找个理由。司机认为自己超速也安全,因为他有着良好的驾驶记录。他的证据是否能带来这样的结论呢?他完美的驾驶记录能保证你的安全吗?它可能会提高这趟行程不出车祸的概率,但与这个爱开快车的家伙比起来,我个人还是宁肯搭乘公交车。他的主张是错误比较的一种形式:因为他过去的驾驶记录完美,所以他未来的驾驶记录也必然完美。这一逻辑错误的正式名称叫作“前因谬误”,但在140千米/小时的速度下,你大概没心思想这个。相反,先让步试试看。
常见谬误
前因谬误(the fallacy of antecedent):因为之前从未发生过,所以之后也永远不会发生。又或者,它从前发生过,所以还将再次发生。对前因谬误的另一种回答是:“你倒是对命运嘲笑了很久。”或者,针对具体的受众:“你的业力一定很可怕。”
你:我知道你是个很棒的车手了,但开这么快我害怕。我知道这不理性,笑我好了。
如果你觉得,和危险驾驶比起来,你不介意惹得司机发“路怒症”,则可以还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