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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知道了形式逻辑的谬误,以及破坏修辞争论的做法。我提出了逻辑七宗罪(最后还外加了一项)。
但这些修辞犯规并不是“错”,因为修辞没有真正的规则。它们只是无助于展开审议性争论,这就是为什么我把它们叫作犯规——因为它们“出了界”。除非你回到界内,否则比赛无法继续进行。(请原谅我使用了讨厌的体育比喻,我好长时间都没用过了。)修辞允许偶尔依靠谬误来对抗逻辑,但不能争论无可争辩的事情。
修辞的8种“出界”分别是:
●转换时态,远离将来。
●固执地坚守规则——使用上帝的声音,牢牢举着枪,拒绝倾听另一方的立场。
●羞辱——一种意在贬低某人的争论,为了做出选择。
●暗讽。
●威胁。
●下流语言或手势,如竖中指等。
●彻底的愚蠢。
●感实性——拒绝相信任何与自己观点不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