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他已经起来打字了。他大声说早上好,然后问我某个单词怎么拼。他经常问这个,因为我的拼写更好。于是我告诉了他拼法,然后我说如果他要当一个作家就应该学好拼写,他简直是没救了。但是那天晚些时候我洗碗时他走到我身后,我僵住了。他只是说:‘贝尔,对不起。’我想,哦,我希望他没那么说。这句话吓着我了。我知道他是真的感到抱歉,但是他就这么公开说了出来,让我无法不予理睬。我只是说:‘没关系。’但我无法让自己用从容的语气说出来,或者说得仿佛真的没有关系。
“我不能。我必须让他知道他改变了我们俩。我出去把洗碗水倒掉,然后回去做刚才在做的什么事,没再说一个字。后来我把午睡的妈妈叫醒,做了晚饭,又叫他来吃饭,但他没有来。我对妈妈说他一定是去散步了。他写作卡住时经常去散步。我帮妈妈切开食物,但我忍不住想到一些恶心的事。主要是想到我有时候听见的从他们的房里传来的声音,我把自己裹起来,这样就听不见了。我对正坐在那里吃晚饭的妈妈感到好奇,我不知道她怎么看待这件事,或者她究竟是否明白。
“我不知道他可能会去哪里。我照顾妈妈上了床,虽然那是他的事。后来我听见火车开过来,突然传来一阵喧闹,还有尖锐刺耳的声音,那是火车的刹车声,我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以前告诉过你。我告诉过你他被火车撞了。
“但现在我告诉了你这个。我告诉你不是为了让你苦恼。刚开始我受不了,有很长时间我实际上在强迫自己想,他沿着铁轨走的时候满脑子里都是工作的事,根本没有听见火车开过来。那是一个可以让人接受的故事。我不会觉得那和我有关,甚至不会去想那到底主要和什么有关。
“性。
“现在我明白了。现在我真正明白了这件事,那不是任何人的错。那是在悲剧的情境中人类性欲的错。我在那里渐渐长大,而母亲又是那个样子,父亲自然会那样。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
“我的意思是,应该感谢,那种如果人们陷入了某种境况就可以去的地方。不必感到羞耻或负疚。如果你认为我指的是妓院,没错。如果你认为我指的是妓女,还是没错。你明白吗?”
杰克逊将目光越过她的头顶,说明白。
“我感到如释重负。并不是我没有感受到这里的悲剧性,但我已经从悲剧中走了出来,我是这个意思。这就是人性的错。你一定不要因为我在笑就认为我没有怜悯之心。我很有怜悯心。但我得说我感到轻松了。我得说我感到有些高兴。你听我说这些没觉得尴尬吧?”
“没有。”
“你了解我的状态不正常。我知道。一切都很清楚。我非常感激。”
在她说这些的时候,隔壁床上那个女人有节奏的呻吟声一直没有减弱。杰克逊感到那种重复的声音已经刻入他的大脑。
他听见护士穿着松软的鞋在走廊上走过,他希望她走进这间病房。她进来了。
护士说她来给病人送睡前服用的药。他害怕护士会要他给贝尔一个晚安吻。他注意到医院里人们常常相互亲吻。他很高兴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护士没有这么说。
“明天见。”
他醒得很早,决定在早饭前散散步。他睡得不错,但告诉自己应该呼吸一些医院外面的空气。并不是他很担心贝尔的变化。他认为她可能,甚至很可能,恢复正常,不是在今天,就是在几天之后。她也许甚至不会记得她告诉他的事情。那会是件好事。
太阳已经升高了,这个季节就是如此,街上的公共汽车和有轨电车上已经挤了很多人。他朝南走了一会儿,然后向西,走上登打士街,过了一会儿就发现自己到了他听说过的唐人街。很多他认识的和不大认识的蔬菜正被推车推进店铺,显然是供食用的剥了皮的小动物已经被挂起来售卖。大街上挤满了非法停放的卡车,充斥着喧闹的、听上去令人绝望的一串串中文对话。中文。所有这些高音调的喧嚣听上去仿佛他们在论战一样,但也许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日常。不管怎样,他仍然想要离开这里,于是走进了一家中国人开的却宣称卖鸡蛋加培根的普通早餐的餐馆。从餐馆出来后,他打算转个方向,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
但实际上他却继续朝南走去。他走上一条居民街,街道两边林立着又高又窄的砖石房子。建这些房子的时候,住在这里的人们一定还没有意识到有留出车道的必要,或者很可能他们那时还没有车。那时汽车还没有出现。他一直走,直到看见皇后街的标识,他听说过这条街。他再次拐向西边,走了几个街区之后,他遇到了障碍。在一家卖炸面圈的店铺前,他遇到了一小群人。
他们被一辆救护车挡住了去路,救护车就停在人行道上,人们无法通过。有人在抱怨耽搁了时间,大声质疑把救护车停在人行道上是否合法,其他人看上去还算平静,相互间聊着可能出了什么事。有人提到可能死了人,有些旁观者说起死去的可能是什么人,另一些人说救护车停在这里的唯一合法理由就是有人死了。
终于有个人被抬出来了,固定在担架上,而那个人显然没有死,否则他们会把他的脸盖上的。但是他已经神志不清,皮肤变成像水泥一样的灰色。他不是从炸面圈店被抬出来的——有人开玩笑预测说人会从店里被抬出来,那可是对炸面圈品质的讽刺——而是从那幢楼的大门被抬出来。那是一栋看上去还不错的五层楼的砖砌楼房,底层有一家洗衣房和那家炸面圈店。大门上方镌刻的楼房名字说明了它过去的骄傲和某种愚蠢。
美丽邓迪。
一个没有穿救护人员制服的人最后走出来。他站在那里,恼怒地看着正打算散开的人群。现在只需要等救护车一边鸣叫一边开上大街,迅速开走。
有些人不急于走开,杰克逊就是其中之一。他不能说自己对此感到好奇,他更像是在等着他一直期待着的那个不可避免的转角,将他带回他出发的地方。那个从大楼里出来的人走过来,问他赶不赶时间。
不。不是特别赶。
这个人是大楼的主人。被救护车带走的那个是大楼的看门人和管理员。
“我得到医院去看看他是怎么回事。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呢。他从来不抱怨。据我所知,没有可以叫来的亲近的人。最糟糕的是,我找不到钥匙了。他身上没有,平常保管钥匙的地方也没有。所以我得回家去拿备用钥匙,我在想,这段时间你能不能帮我看着点儿?我得回趟家,还得去医院。我可以找房客帮我看着,但我宁愿不那么做,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不想让他们烦我,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知道得不比他们多。”
他又问了一遍杰克逊是否真的不介意,杰克逊说不介意,没问题。
“只要留心所有进来和出去的人,请他们出示钥匙。告诉他们这是紧急情况,时间不会长。”
他正准备离开,又转过身来。
“你还是坐下吧。”
杰克逊之前没看到那儿有一把椅子。椅子被折叠起来,放在一边,好让救护车停车。只是一把寻常的帆布椅,但很舒服,很结实。杰克逊谢了他,把椅子放在一个不会妨碍过路行人和楼里住户的地方。没人注意他。他正要提到医院,说自己很快也要回医院去。但是那个人匆匆忙忙,已经有太多事情要想,而且他强调了他会尽快办完事情。
杰克逊坐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多长时间。
那个人告诉他,如果需要,他可以在炸面圈店要一杯咖啡或一些吃的。
“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就行了。”
但杰克逊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大楼主人回来时,抱歉说自己回来迟了。事实是那个被救护车拉走的人死了。必须做一些安排。有必要再配一套钥匙。现在配好了。要举行葬礼,在这栋楼里住了很长时间的人都会去参加。报纸登出葬礼的消息后也许还会有更多人参加。将会有兵荒马乱的一阵子,直到事情安排妥当。
如果杰克逊可以的话,就将解决问题。暂时的。只是暂时的。
杰克逊听见自己说,可以,他没问题。
如果他需要一点时间,可以为此做出安排。他听见这个人——他的新老板——这么说。在葬礼结束和物品被处置之后。他可以有几天时间整理个人事务,再正式搬进来。
没有必要,杰克逊说。他的个人事务已经整理好,他的财产全都随身带着。
自然这引起了一点怀疑。几天后,杰克逊听说他的新雇主去了一趟警察局,他一点儿都不惊讶。但显然情况良好。他只是一个孤僻的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把自己深埋起来,但不曾触犯过任何法律。
不管怎样,似乎没有人在寻找他。
一般来说,杰克逊喜欢楼里住年纪大一些的人。一般来说,他更喜欢其中那些单身的人。不是那种你会称之为行尸走肉的人。而是那种有兴趣爱好的人。有时候也可以说是才能。那种才能曾经被注意过,或曾经被用来谋生,但还不足以一辈子紧抓不放。很多年前,在战争期间,一个播音员的声音曾经被听众所熟悉,但是后来他的声带坏了。大多数人也许相信他已经死了。但他却住在这里的单人套间里,及时跟进新闻,订阅《环球邮报》,他会把报纸拿给杰克逊看,认为也许报纸上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确实有过一次。
玛乔丽·伊莎贝拉·特里斯,《多伦多每晚电讯报》长期专栏撰稿人威拉德·特里斯和妻子海伦娜·特里斯(娘家姓氏艾博特)之女,罗宾·福特(娘家姓氏西林厄姆)之终身好友,在与癌症顽强斗争之后去世。奥里奥尔报纸请转载。一九六五年七月十八日。
没有提她去世之前住在哪里。也许在多伦多,因为罗宾占了很大篇幅。她拖了很长时间,也许比你大概以为的时间还要长,甚至可能身体和精神状况还不错,当然,那是在最后的时刻之前。她表现出了天生的适应环境的能力。也许比他适应环境的能力更强。
并不是说他花了时间去回想和她共同居住的那些房间或者在她那里干过的那些活。他不需要去想——他常常在梦中回忆起这些事情,在梦中他更多地感觉到恼怒,而不是渴望,仿佛他必须立刻去做一件没有做完的事情。
在美丽邓迪,房客通常对任何可能被称作装修的改变感到不安,认为这些改变可能会导致房租涨价。他劝说他们,举止恭恭敬敬,颇有财务头脑。大楼被装修一新,申请入住的人需要排队等候。大楼的主人抱怨说这里成了疯子的避难所。但杰克逊说他们通常比一般人更加整洁,而且年纪大了,不会有不良行为。有一个曾经在多伦多交响乐团演奏的女人,一个到目前为止一直错过了自己的发明但却充满希望的发明家,还有一个从匈牙利来避难的演员,他的口音泄露了他的来历,但他仍然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商业演出。他们全都举止得体,不知怎么总能凑够钱去饕餮之家餐馆,整个下午都在说自己的故事。而且他们有几个真正有名的朋友,没准就会在某个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日子来看望他们。不能小看的是,美丽邓迪内部住了一个牧师,他和教会——不管是什么教会——的关系很不稳固,但每次收到住客邀请时都会出来主持仪式。
人们的确养成了习惯,在这里一直住到举办最终仪式,但这总比不交房租就跑掉要好。
一对叫坎黛西和昆西的年轻人是个例外,他们一直没付房租,并在某天半夜悄悄地溜走了。他们来找房子时接待他们的是大楼主人,他为自己的错误选择找借口说这个地方需要新鲜的面孔。这指的是坎黛西的面孔,不是她男朋友的面孔。那个男朋友是个浑蛋。
一个炎热的夏日,杰克逊在给一张桌子上清漆的时候打开了双道后门和上下货的门,让外面的空气进来。这张桌子很漂亮,但因为漆都磨光了,所以他没花钱就弄到了。他想这张桌子可以放在大楼的入口通道,用来放邮件,一定很不错。
他得以离开办公室,因为大楼主人正在那里确认房租缴纳情况。
有人轻轻按了一下门铃。杰克逊还在清理刷子,他打算吃力地站起来,因为他想大楼主人正在看那些数字,可能不希望被打扰。但没事了,他听见门被打开,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个声音几乎在崩溃的边缘,却仍然保持着某种魅力,流露出十足的信心,仿佛无论她说什么,都会赢得声音所及范围内所有人的赞同。
很可能她是从传道士父亲那里遗传了这种本领。杰克逊这样想着,突然意识到了整件事的冲击力。
这是她女儿的最后一个地址,她说。她在寻找女儿。坎黛西,她女儿。她可能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她是坎黛西的妈妈,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来。她和女孩的爸爸住在基洛那市。
艾琳。毫无疑问是她的声音。那个女人是艾琳。
他听见她问能不能坐下来。接着大楼主人拖出了他——杰克逊——的椅子。
她没有想到多伦多这么热,虽然她了解安大略省,她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不知道能不能要一杯水。
她一定用双手捧住了头,因为她的声音变得低沉。大楼主人走到门厅,往一台自动售货机里丢了几枚硬币,买了一瓶七喜。他可能以为七喜比可乐更适合女士。
他看见杰克逊在拐角听他们说话,于是打手势让他——杰克逊——过来接替自己,因为他可能更习惯应付心烦意乱的房客。但杰克逊拼命摇头。
不。
她心烦意乱的时间不长。
她请大楼主人原谅,他说这可能是今天天气太热的缘故。
现在说说坎黛西。他们住了不到一个月就走了,可能是在三个星期之前。没有转递地址。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没有转递地址。”
她明白了这一暗示。
“哦当然我可以付——”
付钱时传来咕哝声和沙沙声。
然后,“我想你可能不会让我看看他们以前住过的——”
“房客现在不在家。但即使在,我想他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这样做很荒唐。”
“有什么你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吗?”
“哦没有。没有。你是个好人。我耽误你的时间了。”
现在她站了起来,他们在往外走。走出办公室,走下几级台阶,朝前门走去。接着门开了,大街上的喧闹声淹没了她最后的告别,如果她告别了的话。
无论多么失望,她都会心甘情愿地忍耐。
大楼主人回到办公室时杰克逊从躲藏的地方走了出来。
“意外之喜,”这是大楼主人唯一说的话,“我们拿到钱了。”
他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至少对别人的私事没有好奇心。杰克逊非常看重他的这个品质。
当然,杰克逊希望自己刚才见到了她。既然她现在已经离开,他几乎后悔自己没有抓住机会。他绝不会屈尊去问大楼主人她的头发颜色是不是仍然很深,几乎是黑色,她的身材是不是高挑苗条,胸部平平。他对那个女儿的印象不深。她的头发是金色的,但很可能是染过的。年龄不到二十岁,但现在有时候很难看出一个人的年龄。那女孩完全受制于男友。从家里逃出来,不付房租就跑掉,伤父母的心,所有这一切就为了像她男友那样懒散的讨厌家伙。
基洛那在哪里?在西部某个地方。埃尔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从那么远来到这里寻找女儿。当然,那位母亲是个锲而不舍的人。一个乐观主义者。也许现在仍然如此。她结婚了。除非那个女孩是非婚生,但他觉得不可能。她会确定,会自信在下一次,不成为悲剧人物。那个女孩也不会是。她受够了就会回家。也许带回家一个孩子,这是现在流行的做法。
一九四○年圣诞节前夕,学校里发生了骚乱。骚动声甚至传到了三楼,而通常那里打字机和算术计算机的嘈杂声会压过楼下所有的声音。学校最高年级的女生在三楼,她们去年学了拉丁语、生物和欧洲历史,现在正在学习打字。
其中一个女生就是艾琳·毕晓普。她是牧师的女儿,这够奇怪的,虽然她父亲的联合教会里并没有主教。她上九年级时和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出于按照姓名的字母顺序安排座位的习惯做法,五年来她一直坐在杰克逊·亚当斯后面。那时杰克逊的极度害羞与沉默已经为班上每个人所习惯,但对她来说却很新鲜,在之后的五年里,她一直无视他的特殊,从而使他的情况有所改善。她向他借橡皮、钢笔尖和画几何图形的工具,这样做并不完全是为了打破僵局,更多是因为她生来就丢三落四。他们交换题目答案,互相批改试卷。在大街上相遇时,他们互相问好,而在她看来,他的问候实际上只比一句咕哝好一点儿——有两个音节,还有一个重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不过两人会分享一些笑话。艾琳不是一个害羞的女孩,但她聪明,孤傲,不是特别受同学欢迎,这一点可能适合他。
每个人都出来看这场骚乱时,艾琳站在楼梯上,惊讶地发现造成骚乱的两个男生之一竟然是杰克逊。另一个是比利·沃茨。一年前这些男生还弓着背坐在那里看书,顺从地、拖拖沓沓地从一间教室走到另一间教室,现在却发生了转变。他们穿着军装,看上去比以前高大一倍,飞跑而过时靴子发出响亮的声音。他们正大声叫嚷,说今天不用上课,因为每个人都要去参战。他们四处散发香烟,并把烟扔在地上,好让那些甚至不用刮胡子的男生捡起来。
漫不经心的勇士,大叫大喊的入侵者。醉得无法控制自己。
“我不是胆小鬼。”这是他们叫出来的口号。
校长正试图命令他们出去。但是因为战争刚刚开始,人们对报名参军的年轻人仍然有一些敬畏和特别的尊敬,所以他不能表现得太不留情面——一年以后他会这么做。
“好了好了。”他说。
“我不是胆小鬼。”比利·沃茨对他说。
杰克逊张开嘴巴,也许要说同样的话,但就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遇到了艾琳·毕晓普的眼神,他们之间传递了某种信息。
艾琳·毕晓普明白,杰克逊确实喝醉了,但只是醉到让他可以假装醉了,因此表现出来的醉意是可以控制的。(而比利·沃茨就只是醉了,完全彻底地醉了。)明白了这一点,艾琳·毕晓普走下楼梯,面带微笑,接过一根香烟,夹在手指之间,但没有点燃。她挽起两位英雄,带他们走出学校。
一来到外面,他们就点燃了香烟。
后来在艾琳父亲的教堂会众之中出现了关于这件事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有些人说艾琳并没有真的抽烟,只是为了安抚那两个男生才假装抽,而另一些人则说她肯定抽了。抽烟。他们的牧师的女儿。抽烟。
比利的确搂住了艾琳,想要吻她,但他绊了一下,跌坐在学校的台阶上,像公鸡一样叫唤起来。
不到两年他就死了。
而当时,有人得把他送回家,于是杰克逊把他拉了起来,让他的两只胳膊分别搭在他们两人的肩膀上,他们拖着他往前走。幸运的是他家离学校不远。他醉倒在台阶上,他们把他丢在了那里。然后他们开始交谈。
杰克逊不想回家。为什么?因为他继母在家,他说。他讨厌继母。为什么?没有原因。
艾琳知道他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死于一场车祸,有时候这件事被用来解释他的害羞。她想也许酒精让他夸大其词了,但她没有怂恿他继续往下说。
“好吧,”她说,“你可以去我家。”
正巧艾琳的妈妈不在家,她去照顾艾琳生病的外婆了。当时艾琳正在以一种杂乱无章的方式打理家务,照顾父亲和两个弟弟。有人会说这是运气不好。倒不是说她母亲会为此大惊小怪,但她会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男孩是谁?至少她会让艾琳像往常一样去上学。
一个士兵和一个女孩,突然如此亲近。长久以来他们之间只有对数和变格。
艾琳的父亲没有注意他们。他对战争的兴趣超出了他的教区里有些居民认为牧师应该有的样子,这让他因为家里来了一位士兵而感到骄傲。他也因为不能送女儿去上大学而感到不快。他得存钱,将来有一天送她的两个弟弟去上大学,他们得谋生。出于这个原因,无论艾琳做什么他都对她很温和。
杰克逊和艾琳没有去看电影。没有去舞厅。他们去散步,通常在天黑之后,无论天气如何。有时候他们到餐馆去喝咖啡,但并不试图对任何人表示友好。他们怎么了,他们相爱了吗?散步时他们可能会轻轻碰到对方的手,他让自己对此变得习惯。后来她不再是凑巧碰到他的手了,而是故意去碰,他克服了一点点惊愕,发现自己也可以适应。
他变得更加平静,甚至做好了接吻的准备。
艾琳自己去杰克逊家拿来了他的旅行袋。他的继母对她露出白亮的假牙,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已经为某件趣事做好了准备。
她问他们要做什么。
“你最好留心那个玩意儿。”她说。
大家都知道她说话粗鄙。嘴巴不干不净。
“问问他还记不记得我给他洗过屁股。”她说。
艾琳回来后说起这些时,说她自己一直特别有礼有节,甚至有点傲慢,因为她受不了那个女人。
但是杰克逊红了脸,变得窘迫而绝望,以前他在学校被问到问题时就会这样。
“我不该提她的,”艾琳说,“住在一个牧师家里,会养成对人夸张嘲弄的习惯。”
他说没关系。
结果那成了杰克逊最后一次离营假期。他们互相通信。艾琳在信里写她完成了打字和速记课程,在镇政委员会办公室找到一份工作。她打定了主意嘲讽一切,比起在学校时更为变本加厉,也许她认为打仗的人需要玩笑。她坚持要了解一切内幕。当镇政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奉子成婚的婚礼时,她会用童贞新娘称呼女方。
她提到几位牧师来家里拜访并宿在客房时,说她想知道那张床垫会不会让他们做奇怪的梦。
他在信里描写法兰西岛上的人群和闪避德国潜艇的情形。到了英国之后,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写信告诉她骑车四处转悠时他看到的地方,如果那些地方不是禁区的话。
虽然他写的信比她的乏味,但每封信的末尾都签上了“爱你”。当盟军在诺曼底登陆的那一天终于到来时,他没有写信。用她的话说,那是一段令人痛苦难忍的沉默,但她理解其中的原因。当他再次写信时,说一切都很好,尽管他不可以描写任何细节。
在这封信里,他谈到了她一直在谈的话题,结婚。
欧洲胜利日终于到来,他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头顶上一阵阵夏夜的星星纷纷落下,他说。
艾琳学会了缝衣服。为了欢迎他归来,她正在缝一件夏天穿的新裙子,一条柠檬绿的人造丝长裙,宽下摆,盖肩袖,系一条金色仿皮的细腰带。她还打算在凉帽顶上系一只同花色和质地的蝴蝶结。
“我描述所有细节,就是为了让你能够注意到我,知道那是我,而不会和碰巧出现在火车站的另一个漂亮女人跑掉。”
他从哈利法克斯给她寄信,告诉她他会乘星期六傍晚的火车。他说完全记得她的模样,就算那天傍晚火车站碰巧挤满了别的女人,也不会有把她和她们弄混的危险。
在他出发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们在牧师家的厨房坐到很晚,厨房里挂着那一年随处可见的乔治六世国王的画像。画像下面写着字。
我对那个站在一年的开始的人说:
“给我一盏灯,让我可以安全地走进未知。”
他回答说:“到黑暗之中去吧,将你的手放在上帝的手中。那对你将比一盏灯更美妙,比熟悉的道路更安全。”
然后他们非常安静地上了楼,他去客房睡觉。而她来到他的房间,这一定是双方同意的,但也许他没太明白要做什么。
糟糕透了。但是从她的表现来看,她也许甚至不知道那很糟糕。越是糟糕,她越是疯狂地继续。他没有办法让她停止尝试,或者向她解释。一个女孩可能知道得这么少吗?他们最后分手时,仿佛一切都很好。第二天早晨,他们当着她父亲和弟弟的面道别。很快通信就开始了。
在南安普顿,他喝醉了酒,又试了一次。但是那个女人说:“好了,宝贝儿,你根本没戏。”
有件事他不喜欢,就是女人或女孩盛装打扮。手套,帽子,沙沙作响的裙子,全都使人疲劳,让人心烦。但是她怎么会知道呢?柠檬绿。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知道那是什么颜色。听上去像一种酸。
后来他非常自然地想到,他可以不出现。
她会不会告诉自己或者告诉别人,说她一定弄错了日子?他可以让自己相信,她一定能找到某种谎言。毕竟,她善于随机应变。
她已经走到外面的大街上,这时杰克逊真的感到自己想要见她。他绝不会问大楼主人她看上去怎么样,头发是黑色还是白色,身材仍然细瘦还是已经发福。即使在重压之下,她的声音仍然和从前一样,真是不可思议。将所有的重要性引向那个声音本身,引向其悦耳的音调,同时说真的对不起。
她从很远的地方来,但她本就是个锲而不舍的女人。你可以这么说。
女儿会回来的。她被宠坏了,不能离开家。只要是艾琳的女儿,就一定会被宠坏,将世界和事实安排得适合她自己,仿佛没有什么能长久地挫败她。
如果她看见了他,会认出他吗?他想会的。无论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她也会原谅他,是的,立即原谅他。为了保持她对自己的看法,总是这样。
第二天,对于艾琳从他的生活里经过的轻松感觉不见了。她知道这个地方,也许还会回来。她也许会搬进来住一段时间,在附近的大街上走来走去,试图找到仍然有迹可循的线索。谦卑地,但并不是真的谦卑地,向人们打听,用充满恳求却被宠坏了的声音。有可能他会在门外直接撞见她。惊讶只会持续一小会儿,仿佛她一直在期待着见到他。坚持等待生活的可能性,用她以为自己能够做到的方式。
东西可以锁好藏起来,只需要下定决心。他六七岁的时候就曾经将继母的戏谑,她所谓的戏谑或戏弄,锁好藏起来。天黑后他跑到了大街上,而她把他找了回来,但她明白如果她不停止的话,他会真的离家出走,于是她停止了。说他没意思,因为她从不认为会有任何人恨她。
他在那座叫美丽邓迪的大楼又待了三个晚上。他给大楼主人写了一份每套公寓房的账目单,还写了什么时候应该做检修,检修项目包括哪些。他说他被叫走了,但没说为什么或去哪里。他取光了账户上的所有钱,把极少的几件属于他的东西打好包。晚上,深夜,他上了火车。
夜里,他时睡时醒,有一段时间,他看见门诺派小男孩乘着马车经过。他听见他们在小声地歌唱。
早晨,他在卡普斯卡辛下了车。他能闻到磨坊厂的味道,更加凉爽的空气给了他希望。那里有工作,在主营伐木业的小镇一定能找到工作。
湖景在望
一个女人去医生那里续开处方。但医生不在。她那天休息。实际上,这个女人弄错了日子,把星期一和星期二弄混了。
而这正是她想和医生谈的事,除了续开处方之外。她想知道她的大脑是不是出了点问题。
“真好笑,”她猜医生会说,“你的大脑。偏偏是你。”
(倒不是医生对她非常了解,但她们的确有几个共同的朋友。)
然而一天后,医生的助理打电话来说处方开好了,还为她——她叫南希——约了专科医生,检查大脑的问题。
不是大脑。只是记性。
不管是什么。这位专科医生专看老年病人。
确实。大脑糊涂的老年病人。
姑娘笑起来。终于,有人笑了。
她说专科医生的诊所在一座叫许门的村子里,离南希的住处大约有二十英里。
“哦天啊,是个婚姻专家啊。”南希说。
姑娘没听懂,请她再说一遍。
“没什么,我会去的。”
过去几年间发生的变化是,专科医生的诊所散布在各地。你在这座镇子做CAT扫描,在另一座镇子治疗癌症,在第三座镇子看肺病,等等。这样你确实就不必到城里的医院去了,但花的时间却可能一样多,因为不是所有的镇子都有医院,而且你去了之后还得费神去找医生在哪儿。
出于这个原因,南希决定在约见的头一天晚上就开车到那个老年人专家——她决定这样称呼他——所在的村子去。那样她应该会有充足的时间去找他在哪里,也就不会慌慌张张地赶到,甚至有些迟到,一去就造成坏印象。
她丈夫可以陪她一起,但她知道他想看电视转播的一场足球赛。他是个经济学家,晚上的一半时间花在看体育节目上,另一半则用来写书,虽然他让她宣称他已经退休了。
她说她想自己去找那个地方。医生诊所的那个姑娘告诉了她路线。
傍晚很美。但是当她下了高速公路,向西开的时候,发现太阳落下的高度恰好让阳光直射在她脸上。不过,如果她坐得笔直,抬起下巴,就可以让眼睛处在阴影里。而且她还有很好的墨镜。她可以看到路边的标志,上面说还有八英里就到徐门了。
徐门。原来是这个,不是什么好玩的名字。人口1553。
为什么他们要费神写上那个3?
一个也不能少。
她有一个习惯,喜欢探查一些小地方,看看自己能不能住在那里,只是为了好玩。这个地方似乎符合要求。一个大小合适的市场,可以买到相当新鲜的蔬菜,尽管这些菜可能不是附近的田里种的,还有不错的咖啡。有一家洗衣房,一家药店,可以在那里按处方拿药,尽管他们没有更好一些的杂志。
当然,有迹象表明这个地方曾经历过更好的年代。一口钟挂在一扇橱窗上,那橱窗让人指望店铺里会有精美的珠宝首饰,但现在钟已经停摆了,店里面似乎堆满了普普通通的旧瓷器,各种坛子,桶,金属丝编的花环。
她开始看这堆废物,因为她选择把车停在陈列这些物品的店铺前面。她想她不妨步行寻找医生的诊所。但她几乎太快就找到了符合要求的地方,她看见一座上世纪实用主义风格的、深色砖砌单层楼房,她敢打赌诊所就在里面。小镇的医生过去常把住房分出一部分来作为工作区,但后来他们得为病人提供停车位,于是建了像这样的房子。红棕色的砖头,当然还有招牌,内科/牙科。停车场在房子后面。
她口袋里有医生的名字,于是拿出纸片来核对。磨砂玻璃门上写的是牙医H.W.福赛思和医生唐纳德·麦克米伦。
两个名字都不在南希手中的那张纸上。不奇怪,因为纸上只写了一个数字,其他什么都没有。那是她丈夫已过世的姐姐的鞋码。O 7 。她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明白,O代表的是奥利维亚,但写得匆忙潦草。她只能模糊地记起奥利维亚住院时为她买拖鞋的事。
不管怎样,这对她没用。
一个答案可能是她要见的那个医生刚刚搬进这座房子,门上的名牌还没有换好。她应该问问人。首先她应该按门铃,也许有一线渺茫的希望发现有人在里面,工作到很晚。她这么做了,但没有人应门,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件好事,因为有一瞬间她要找的那个医生的名字又溜到了大脑皮层之下。
又有了一个想法。是不是极有可能这个人——这个疯病医生,她在脑子里决定这么称呼他——是不是极有可能他(或者她——像她这个年龄的大多数人一样,她不会自觉地认为医生可能是个女人),他或者她,是个出诊大夫?那样合乎情理,而且更便宜。给疯子治疗不需要很多医疗器械。
于是她继续朝远离大街的方向走。她想起了自己要找的那个医生的名字,紧要关头过去之后,往往就能想起来了。她路过的那些房子大多建于十九世纪。有些是木头的,有些是砖石的。砖石房子通常是标准两层楼,木头房子则要小一些,一层半,楼上的天花板是倾斜的。有些房子的前门就开在距离人行道几英尺的地方。其他房子的前门外则是宽敞的游廊,偶尔有几家的游廊用玻璃封上了。一个世纪之前,在这样的傍晚,人们会坐在游廊上,又或者坐在前门台阶上。洗完了碗也在一天中最后一次打扫干净了厨房的主妇们,给草坪浇透了水然后把水管卷好的男人们。没有现在那些空放在那里用来炫耀的庭院家具。只有木头台阶或从家里拖出来的厨房椅子。谈论天气、跑掉的马或者某个生病卧床却没有康复希望的人。当她走到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地方时,还有对于她这个人的猜测。
但是这次她是不是让他们放松了警惕?她停下来问他们:请问,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医生的家在哪里?
新的话题。她为什么要找医生?
(这一次她让自己走到了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地方。)
现在每个人都待在家里,开着电风扇或者空调。房子上开始有了门牌号码,就像在城里一样。没有医生的标识。
人行道尽头有一座高大的带山墙和钟塔的砖石建筑。也许是所学校,孩子们在被车送到更大更沉闷的学习中心去之前就在这里上学。指针停在十二点,可能指正午,可能指午夜,但肯定不是正确的时间。怒放的夏日花朵似乎经过专业打理——有些花簇是从一辆独轮车里满溢泼洒出来的,更多的花从旁边的一只牛奶桶里倾泻出来。有一块牌子,她看不见上面的字,因为阳光直射在上面。她沿着草坪爬了上去,换了另一个角度去看。
殡仪馆。现在她看见了增建的车库,很可能是停灵车的。
不管它。她最好继续做自己的事。
她拐上一条小路,路边有几处养护得很好的住宅,证明甚至这么小的镇子也有自己的郊区。每座房子都有所不同,但不知怎么看上去又全都一样。色彩柔和的石块或浅色的砖块,尖形或圆形的窗户,表明了对实用主义样式的拒绝,是最近几十年流行的牧场住宅风格。
这里有人。不是所有人都把自己关在了开空调的房间里。一个男孩正在骑自行车,沿对角线穿过人行道。他骑车的样子有点怪,她一开始还看不出来怪在哪里。
他在倒着骑车。这就是奇怪之处。夹克衫在身上飞扬的样子让你看不出——或者说让她看不出——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一个看年纪做他妈妈可能太老的女人——但她看上去仍然非常苗条,充满活力——正站在街上看着他。她抓着一根跳绳,正和一个不可能是她丈夫的男人说话——他们待彼此都太热诚了。
街道尽头是弯曲成弧形的死胡同。前面没有路了。
南希打断了两个成年人,请他们原谅。她说她在找一个医生。
“不,不,”她说,“别担心。我只是想知道他的地址。我想你们有可能知道。”
接着出现了问题,她意识到自己仍然不知道医生叫什么名字。他们很有礼貌,没有对此表现出惊讶,但是他们帮不了她。
正在不合常理地骑行的男孩突然转弯,差点儿撞上他们三个。
大笑。没有训斥。一个十足的小野人,而他们却似乎很欣赏他。他们都赞叹傍晚很美,南希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不过她没有一直走回去,还没走到殡仪馆。有一条她刚才没有注意到的小路,也许因为路面未经铺砌,她没有想过医生会住在这样的环境里。
小路没有人行道,房子周围堆满了垃圾。几个男人正在一辆卡车的发动机罩下面忙碌着,她猜想打扰他们是不行的。况且,她瞥见了前面有趣的东西。
有一道树篱径直伸到了街道上。树篱很高,她并不指望能越过树篱看到里面,但她想也许可以透过枝叶的缝隙往里瞥一眼。
那没有必要。走过树篱,她发现院子——大约有镇上院子的四倍那么大——无遮无拦地正对着她脚下的路。看上去像是公园,几条石板路斜斜地穿过修剪过的茂盛草坪,草坪上开着花。她认识其中几种,比如深金色和浅黄色的雏菊,粉红色、玫瑰色和有着红色花蕊的白色绣球花,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园丁,这里有一簇簇一片片各种颜色的花,她都叫不出名字。有些花爬在棚架上,有些花自由自在地伸展蔓延。一切都是巧匠的杰作,但没有一丝生硬牵强,甚至每隔约七英尺就喷水、再落回岩石镶边的水池里的喷泉也是如此。她离开街道,走了进去,享受水花带来的些许清凉。她在那里发现一条铸铁长凳,坐了下来。
一个男人沿着一条小路走来,手里拿着一把大剪刀。显然这里的园丁工作到很晚。尽管,说实话,他看上去不像一个受雇的工人。他个子很高,身材很瘦,穿着非常合身的黑色衬衫和长裤。
她没能想到,这里不可能是镇上的公园。
“这里真的太漂亮了,”她用确信和赞许的声音大声对他说,“你把这里养护得很好。”
“谢谢,”他说,“欢迎你在这里休息。”
他开始用干巴巴的声音告诉她这里不是公园,而是私人物业,他本人也不是村里的雇工,而是这片物业的主人。
“我应该请求你的允许的。”
“没关系。”
他全神贯注,弯腰修剪一株长到了小路上的植物。
“这儿是你的,是吗?这整个地方?”
忙碌了一会儿之后,“这整个地方。”
“我早该知道的。这里太富有想象力了,不可能是公共场所。太不同寻常了。”
没有回答。她打算问他是不是喜欢傍晚时分独自坐在这里。但最好还是别问。他似乎并不是一个随和好相处的人。很可能他是那种自命不凡的人。再过一会儿她就会谢谢他,然后站起来。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说的话好像有谁问了他一个问题一样。
“实际上,我只有在做需要专注的事情时,才觉得自在,”他说,“如果我坐下来,就必须什么都不看,否则我只会看见更多需要干的活。”
她应该立刻明白他是个不喜欢说笑的人。但她仍然感到好奇。
这里以前是什么?
在他建成这座花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