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会
婚姻习俗一直是三种因素的结合,大致可以分为本能、经济和宗教。我并不是说它们可以被明确地区分,正如它们在其他领域也无法被明确地区分一样。商店在星期天停业是一个起源于宗教的事实,但现在它也是一个经济事实,许多涉及性的法律和习俗都是如此。一种起源于宗教的有用习俗,在其宗教基础被破坏后,往往会因为实用性而得以保留。我们也很难区分宗教因素和本能因素。那些深刻影响人类行为的宗教通常都具有一些本能的基础。然而,我们可以根据传统的重要性,以及下面这个事实对它们进行区分:对于本能上有可能的各种行为,宗教偏爱其中的某些。例如,爱和嫉妒都是本能的情感,但宗教规定嫉妒是一种社会应该予以支持的高尚情感,而爱顶多是一种可容许的情感。
译者注:李安宅先生在翻译《蛮野社会中的性与压抑》(本书的正式出版名为《两性社会学》)时将“savage”一词翻译成“蛮野”而非“野蛮”,因为他认为后者有明显的贬义,本书译文沿用了这个译法。相应地,“barbarian”一词在本书中翻译为“野蛮人”。
两性关系中的本能因素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少得多。我不打算在本书中深入地探究人类学,除非我必须用它解释现今的问题。但在其中一个方面,人类学对于明确本书主旨是必不可少的,即解释那些按理说违背我们本能的做法,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且没有引起严重或明显的本能冲突。例如,牧师有权(有时是公开)夺取处女的初夜,这种做法不仅在蛮野人 中,而且在一些相对文明的种族中都很普遍。在基督教国家,人们认为初夜权是新郎的特权,至少在近代以前,大多数基督徒对宗教中的初夜权习俗有一种本能的厌恶。现代欧洲人似乎本能地反感那种用妻子“款待”客人的做法,但这种做法非常普遍。即便是不识字的白人,也会觉得多配偶制是一种违背人性的习俗。杀婴的行为似乎更加违背人性,但事实表明,只要在经济上有利,人们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人类的本能非常模糊,很容易偏离自然的轨迹。蛮野人和文明人都是如此。人类有关性的行为非常灵活,其实不太适合用“本能”这个词来形容。从严格的心理学意义上讲,在这个领域中唯一能称为本能的行为,是婴儿的吮吸动作。我不知道蛮野人的情况如何,但文明人必须学习如何完成性行为。结婚多年的夫妻向医生求教如何怀孕,检查时却发现这些夫妻根本不知道如何性交——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因此,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性行为并不是出于本能的,尽管存在一种要发生性行为的自然趋势,以及一种没有性行为就很难满足的欲望。的确,在其他动物身上发现的那种精确的行为模式并没有出现在人类身上,某种相当不同的东西取代了那种意义上的本能。人类首先产生了一种不满足,这种不满足导致了多少有些随意和缺憾的活动,但这些活动逐渐地,往往是意外地转变成一种带来满足的活动,人类因此不断地重复这种活动。所谓的“本能”,与其说是一种生来就会的活动,不如说是一种想要学习这种活动的冲动,而且一般来说,这种带来满足的活动绝不是天生就决定的。但通常情况下,在生理上最有利的活动就会带来最大的满足,只要这种活动在养成相反的习惯之前就已经掌握。
译者注: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波兰裔英国人类学家。特罗布里恩群岛,太平洋上的群岛,位于今天的巴布亚新几内亚。译者注:这三个书名都是根据英文书名直译,与已出版的中文著作不完全相同。
既然所有的现代文明社会都是基于父权制家庭,既然女性忠贞的整体概念是为了实现父权制家庭而确立,那么我们就很有必要探究产生父爱的自然冲动是什么。没有深思熟虑过的人,很容易把这个问题想得过于简单。母亲对孩子的感情很容易理解,因为至少在断奶前他们有一种亲密的身体联系。但父亲与孩子的关系是间接的、假定的和推论出来的:它离不开对妻子忠贞的信任,由于过于理性而不能被视为本能。若要用本能来解释,除非人们认为男性只对自己的亲生孩子有父爱。但事实并非如此。美拉尼西亚人不知道自己有父亲,但在他们中间,父亲对孩子的喜爱程度,并不亚于那些知道谁是自己亲生孩子的父亲。马林诺夫斯基关于特罗布里恩群岛岛民的书给父权心理学带来了巨大的启示。 要理解我们称之为“父系”的复杂情感,他的这三本书是必不可少的:《蛮野社会中的性与压抑》(Sex?and?Repression?in?Savage?Society)、《原始心理学中的父亲》(The?Father?in?Primitive?Psychology)和《美拉尼西亚西北部蛮野人的性生活》(The?Sexual?Life?of?Savages?in?North?-West?Melanesia)。 事实上,一个男人对孩子感兴趣,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因:他相信这是他自己的孩子,或者他知道这是他妻子的孩子。第二种动机只有在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的地方才会起作用。
马林诺夫斯基无可争辩地证明了一个事实:特罗布里恩群岛岛民不知道父亲的存在。例如,马林诺夫斯基发现,当一个男人出海一年以上,回来时发现自己的妻子有了一个刚出世的孩子,他会非常高兴,他完全无法理解欧洲人暗示说他的妻子对他不忠。也许更有说服力的是,马林诺夫斯基发现拥有优良猪种的人会阉割所有的公猪,他们无法理解这意味着猪种的劣化。他们以为是神灵把孩子放在母亲体内。他们知道处女不可能怀孕,但认为原因是处女膜作为物理屏障阻碍了神灵的活动。未婚男女过着完全自由恋爱的生活,但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未婚女性很少怀孕。怪异的是,他们认为未婚女性怀孕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尽管在当地人看来,这些女性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她们怀孕的原因。女孩迟早会厌倦多个男人,并选择与一个男人结婚。她搬到丈夫的村子,但她和她的孩子仍然被认为属于她原来的那个村子。他们不认为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有血缘关系,血统只能通过母系来追溯。在其他地方,由父亲行使管教孩子的权力,而在特罗布里恩群岛,这项权力属于舅舅。然而,此处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复杂现象。兄妹或姐弟之间的禁忌非常严格,以至于长大之后,他们绝不能在一起谈论哪怕与性关联很小的话题。因此,虽然舅舅有管教孩子的权力,但他很少见到他们,除非孩子离开母亲和家。这种令人羡慕的制度确保孩子可以获得一种绝无仅有的自由之爱。父亲与孩子玩耍,对孩子友善,却无权命令他们;舅舅有权命令他们,却无权在场。
译者注:俄狄浦斯情结,源自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的故事,弗洛伊德将其总结为“恋母情结”。但本文中更强调“弑父”的层面。
奇怪的是,虽然他们相信孩子和母亲的丈夫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却认为孩子更像母亲的丈夫,而不是像母亲或者像母亲的兄弟姐妹。事实上,指出兄妹或姐弟之间,或者母子或母女之间的相似性是非常不礼貌的,即便是最明显的相似之处也会遭到强烈否认。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正是这种“孩子像父亲而不是像母亲”的信念激发了父亲对孩子的爱。马林诺夫斯基发现,这种父子关系比文明人之间的父子关系更加和睦、更加深情,而且理所当然地,他没有发现俄狄浦斯情结 的痕迹。
马林诺夫斯基发现,即使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也无法说服岛上的朋友相信“父系”这种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传教士编造的愚蠢故事。基督教是一种父权制宗教,那些不认可父职的人无论在情感上还是理智上都无法理解基督教。“圣父”应该被称为“圣舅”,但即使这样也没有表达出正确的含义,因为父职意味着权力和爱,而在美拉尼西亚,舅舅拥有权力,父亲拥有爱。特罗布里恩群岛岛民也无法接受“男人是上帝之子”这一观念,因为他们认为所有人都是女性的孩子。因此,传教士必须先处理这些生理学的事实,然后才能继续传教。从马林诺夫斯基的例子可以推断出,传教士没有完成前一个任务,所以无法继续传播福音。
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我相信这个观点一定是对的——如果一个男人在妻子怀孕和分娩时陪伴左右,那么当孩子出生时,他会本能地倾向于喜欢那个孩子,这是父爱的基础。他写道:“人类的父系乍一看似乎完全没有生物学基础,但我们可以证明,它深深地根植于先天禀赋和生物需求之中。”相反,如果妻子怀孕时丈夫不在身边,他最开始不会本能地喜欢那个孩子,但是,如果习俗和部落伦理把他和妻子、孩子联系起来,他就会产生感情,就像他始终陪伴在妻子身边时一样。对于所有重要的人际关系,社会认可的某些行为仅靠本能的力量不足以持续推动,还需要通过社会道德强制执行,蛮野人之间也是如此。习俗要求母亲的丈夫在孩子年幼时照顾和保护他们,这一习俗不难执行,因为它通常是符合本能的。
马林诺夫斯基用“本能”解释美拉尼西亚人中父亲对孩子的态度;我认为,这种本能比他在书中表现得更为普遍。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倾向于喜欢必须亲自照顾的孩子。即使一个成年人最开始是出于习俗、传统或者为了工资而照顾一个孩子,在大多数情况下,照顾行为本身就有可能产生感情。毫无疑问,如果孩子的母亲是他心爱的女人,这种感情会得到加强。因此,我们可以理解这些蛮野人对妻子的孩子表现出的深情。可以肯定的是,在文明人对他们的孩子的爱中,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马林诺夫斯基认为——他的这个观点很难反驳——全世界的人类一定都经历过特罗布里恩群岛岛民现在所处的阶段,因为曾经有一个时期,父权在任何地方都不被承认。包含父亲的动物家庭一定有相似的基础,因为它们不可能有其他的基础。只有在人类了解父职的事实之后,父爱才成为我们现在熟知的形式。
三个圈专家伴读
父权制下,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三个圈专家伴读】
父权制下,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杜素娟
在母系社会中,由于男性不知道自己和后代之间的生物学关系,没有“父亲”的概念,因此男性并没有对后代产生渴望和占有欲,不存在对于女性“贞洁”“服从”的道德要求。在两性关系中,女性和男性一样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更换配偶。
但这一切都随着“父亲的生物学事实被认定”而结束了。在希腊神话的旧神谱中,我们可以读到克洛诺斯在母亲的帮助下打败父亲乌拉诺斯,宙斯又在母亲的帮助下打败父亲克洛诺斯的故事,背后都有母权和父权之争的影子。但最终宙斯稳坐奥林匹斯山巅,昭示着父系社会的形成。认定后代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按照母系认定后代,变为按照父系认定后代。“后代”的发现对于父亲意义重大,子孙的存在,让一个男人的生命无限延续,满足了他“超越死亡的渴望”。
子孙的重要性引发了道德观念的变化,子孙的数量变得无比重要,血缘的纯正性也变得无比重要。于是,“一夫多妻”自然被赋予道德层面的合理性。同样,“贞洁”也带着道德的光辉出现了,因为男性需要用它来保证女性为特定男性生出血缘纯正的后代。为了提升女性的贞洁度,于是社会开始要求女性服从自己的丈夫,并限制她的生活范围和认知范围。正如罗素所言,“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女性几乎完全无法接触社会和公共事务。人们有意地愚化她们,从而使她们保持无趣”。一个自愿封闭在闺房之中的女性,被美化为“淑女”;一个只懂得服务于丈夫的生活需要和后代需要的女性,也被美化为“贤妻良母”。隐藏在这些道德规训背后的,正是根源性的、对于男性后代血缘纯正的需求。同理,一个能够生育男性后代的女性会格外受人尊重;而不能生育男性后代,甚至不能生育后代的女人,直到今天还可能会受到歧视,包括来自同性的歧视。如果我们能够看到这些婚姻道德对女性限制的根源,也许可以更通透地看清那些所谓“美德”“妇德”背后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