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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作者:英-伯特兰·罗素/译者:左安浦 当前章节:77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8:24

浪漫爱情

译者注:黑暗时代,指欧洲历史上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到文艺复兴开始的这一时期。原书注:参阅亨利·查尔斯·李(Henry Charles Lea),《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历史》(A 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in the Middle Ages),第一卷,第9页、第14页。译者注:圣额我略七世(Gregorius Ⅶ,约1021—1085),罗马主教,天主教历史上最重要的改革者之一。阿伯拉尔,指皮埃尔·阿伯拉尔(Pierre Abélard,1079—1142),法国神学家、经院哲学家,他与十七岁的学生爱洛绮丝相恋,秘密结婚并生有一子。由于结了婚的人无法担任神学院的院长,爱洛绮丝为了阿伯拉尔的前途而否认了这段婚姻,后因为误会导致阿伯拉尔被施以宫刑。最终,阿伯拉尔劝爱洛绮丝在一家修道院当修女,他则在另一家修道院当修士,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交流,死后葬在了一起。

随着基督教和野蛮人的胜利,男女之间的关系陷入了一种几千年未有的残酷状态。古代世界是险恶的,但并不残酷。在黑暗时代 ,宗教与野蛮的结合贬低了生活中的性。在婚姻之内,妻子没有任何权利;在婚姻之外,既然一切都是罪恶,也就没有必要去约束野蛮男人身上的自然兽性。中世纪充斥着令人厌恶的不道德行为:主教和自己的女儿过着姘居的生活,大主教把他们的男宠提拔到邻近的教区。 人们越来越相信神职人员的确是独身,但实际情况和道德戒律并不保持同步。教宗圣额我略七世极力地让牧师们远离他们自己的情妇,但迟至阿伯拉尔时代,我们发现阿伯拉尔依然认为自己可以与爱洛绮丝结婚,尽管这件事在当时是一桩丑闻。 直到13世纪末,神职人员才被严格要求保持独身状态。当然,神职人员仍在与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他们自己知道这种关系是不道德和不纯洁的,无法用任何体面的或漂亮的词语来修饰。基于对性的禁欲主义观点,教会也做不了什么美化爱情的事。那是俗人的工作。

不足为奇的是,一旦违背誓言,过上他们通常认为的那种罪恶生活,神职人员很快就会堕落到远低于俗人的水平。我们可能不会过多地强调下面这些孤立的堕落案例:教宗圣若望二十三世,他被判乱伦、通奸等罪行;或者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的一位候选院长,1171年的调查发现,他仅在一个村庄里就有十七个私生子;或者西班牙的一位修道院院长圣佩拉约,他在1130年被证明拥有不少于七十个情妇;或者列日主教亨利三世,他因为有六十五个私生子而在1274年被废黜。我们无法忽视一长串的会议和教会作家提供的证据,他们共同描述了比单单包养情妇严重得多的罪恶。人们观察到,当牧师真正娶妻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这种关系是非法的,这会极大地削弱他们的忠诚,重婚和见异思迁

原书注:莱基,《欧洲道德史》,第二卷,第350—351页。

在他们中间尤为普遍。中世纪的作家写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女修道院发生过大量的杀婴事件,神职人员中的乱伦现象比比皆是。这使得教会有必要一次又一次地颁布最严格的法令,禁止牧师和母亲或姐妹住在一起。基督教几乎消灭了非自然的爱情,这是它最伟大的贡献之一,但人们多次发现修道院内还有这种非自然的爱情。在宗教改革之前不久,人们还在强烈地控诉神职人员在忏悔室中满足自身淫欲的行为。

在整个中世纪,教会的希腊-罗马传统和贵族的日耳曼传统之间存在着最奇怪的分歧。这两者都对文明有贡献,但贡献是完全不同的。教会贡献了知识、哲学、教会法、基督教世界的统一概念——所有这些都是源自地中海古代文明流传下来的传统。俗人贡献了习惯法、世俗政府的形式、骑士精神、诗歌和浪漫。我们特别关心的是浪漫爱情。

译者注:但丁(Dante Alighieri,1265—1321),中世纪意大利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开拓人物。据说贝雅特丽齐是但丁的爱人,她是《新生》(Vita Nuova)的主要创作灵感,后来也出现在但丁的代表作《神曲》中。译者注: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Ⅱ,1194—1250),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对科学有极大的兴趣,据说曾经做过一些残忍的人体实验。

我们不能说浪漫爱情在中世纪之前是不为人知的,但直到中世纪,它才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情感。浪漫爱情的本质在于,它认为心爱之人是很难拥有且非常珍贵的。因此,为了获得心爱之人的爱情,男人需要付出各种各样的努力,通过诗歌、音乐、战斗等多种方式取悦某位女士。如果很难得到一位女士,就会导致一种心理效应,即相信她有巨大的价值。我认为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男人毫不费力地得到一个女人,他对她的感情就不会是浪漫爱情。浪漫爱情在中世纪刚刚出现的时候,它的对象不是那些可以与之发生合法或非法性关系的女人,它的对象是最体面的女人,道德和传统的巨大鸿沟使她们与浪漫的情人分隔开。教会非常彻底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使男人相信性在本质上是不纯洁的,若要对一位女士产生任何诗意的感情,就必须把她视为高不可攀的。因此,只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才是美的爱情。现代人很难体会中世纪的诗人作为情人时的心理。诗人表达了热烈的爱情,却没有亲密接触的欲望——现代人可能觉得这是很奇怪的,以至于认为这些诗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文学手法。毫无疑问,有时候的确如此,而且,文学手法主导了爱情的文学表达。可是,但丁在《新生》中表达对贝雅特丽齐的爱,不仅仅是一种文学手法; 相反,我认为这种感情比大多数现代人所知的更加热诚。中世纪的“精神高贵者”看不起这种世俗的生活,他们认为人类的本能是堕落和原罪的产物,他们憎恨肉体和肉欲,只有不包含性元素的醉心的沉思能够给他们带来纯粹的快乐。在爱情的领域,这种观点只能产生我们在但丁身上发现的那种态度。一个深爱并尊重某位女士的男人,不可能产生跟她性交的想法,因为所有的性交在他看来或多或少都是不纯洁的。因此,他用诗歌和想象的形式表现爱,他的爱自然而然地充满了象征主义。这一切对文学产生了卓越的影响,并反映在爱情诗的发展中:它始于弗里德里希二世 的宫廷,繁盛于文艺复兴时期。

关于中世纪后期的爱情,我所知道的最好的描写之一是约翰·赫伊津哈的《中世纪的衰落》(The?Waning?of?the?Middle?Ages,1924)。

译者注:皮拉摩斯和提斯柏(Pyramus and Thisbe),刻法罗斯和普罗克里斯(Cephalus and Procris),都是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在《变形记》中记录的故事。他们都是忠实、苦命的恋人,但都以悲剧结尾。译者注:清新体(dolce stil nuovo),指发生于13至14世纪的意大利文学运动,其主题是“情爱”或“神圣”的爱。“清新体”这个名字首次使用是在但丁的《神曲·炼狱篇》中。

(他写道,)在12世纪,当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把未满足的欲望置于爱情的诗意概念的中心时,文明史发生了一个重要的转折。古代人也歌颂爱情的苦涩,但从来没有把这种苦涩想象成令人期待的幸福或者令人同情的挫败。皮拉摩斯和提斯柏、刻法罗斯和普罗克里斯 ,他们的伤感之处在于他们的悲剧结局,在于他们令人心碎地失去了已经享有的幸福。另外,宫廷诗歌以欲望本身为基本主题,创造了一种带有消极基调的爱的概念。新的诗学理想没有放弃与感官之爱的所有联系,能够包容各种道德愿景。道德和文化的完美之花,如今在爱情这片田地盛开。宫廷恋人因为爱情而变得纯洁和高尚。精神因素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直到13世纪末,但丁及其友人的清新体 ,最终使爱情拥有了一种带来虔诚和神

译者注:指弗朗切斯科·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1304—1374),意大利学者、诗人。

圣直觉的天赋。这里到达了一个极端。意大利诗歌逐渐回到了不那么崇高的情欲表达。彼特拉克 介于两派之间:一派是具有精深意义的爱情理想,另一派是更具自然魅力的过时模型。当文艺复兴时期的柏拉图主义潜藏在宫廷概念之中,产生了具有精神倾向情诗的新形式时,宫廷爱情的人为体系很快就被抛弃了,其中的微妙区别也不复存在。

译者注:《玫瑰传奇》(The Romaunt of the Rose),13世纪法国的一部长篇叙事诗,被认为是关于爱情的寓言。

然而,法国勃艮第的情况与意大利并不完全相同,因为《玫瑰传奇》 主导着法国贵族的爱情观——《玫瑰传奇》涉及骑士之爱,但不坚持认为这是一种无法满足的爱。事实上,它代表了对教会教义的极端厌恶,是一种近乎异教的断言,主张爱情在生活中的应有地位。

在《爱的艺术》中,上层阶级的知识和道德观念被奉为神圣——上层阶级的存在仍然是历史上一个相当特殊的事实。文明的理想和爱的理想在这个时代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经院哲学代表了中世纪精神的宏大成就,它把所有的哲学思想统一在一个中心。同样,宫廷爱情的理论在一个不那么崇高的领域中,倾向于包含一切属于高尚生活的东西。

原书注:赫伊津哈,《中世纪的衰落》,第95—96页。

《玫瑰传奇》并没有摧毁这个体系,只是改变了它的倾向,丰富了它的内容。

那是一个非常粗鄙的时代,但《玫瑰传奇》提倡的爱情,是优雅、勇敢、温柔的爱情,是那种在牧师看来并不高贵的爱情。当然,这种观念只存在于贵族阶级,他们不仅有闲暇的时光,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教会的控制。教会憎恶以爱情为主要动机的骑士比武大会,却又无力阻止这样的比赛。同样,它也无法压制骑士之爱的制度。在这个民主时代,我们很容易忘记各个时代的贵族所做的贡献。当然,在爱情复兴的问题上,如果没有骑士浪漫史的铺垫,文艺复兴不可能有如此高的成就。

译者注:堂吉诃德与杜尔西内亚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1547—1616)的小说《堂吉诃德》中的主角。《爱星者和星星》(Astrophil and Stella)是英国诗人菲利普·锡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的一首十四行诗,灵感来自他对姑姑已婚女仆的激情。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献给“W.H.先生”的,但“W.H.先生”的身份仍然存在争议。

在文艺复兴时期,由于对异教的反感,爱情通常不再是柏拉图式的,尽管它仍然是诗意的。文艺复兴对中世纪传统的看法,可以参考对堂吉诃德与杜尔西内亚的刻画。尽管如此,中世纪传统仍然有影响,锡德尼的《爱星者和星星》充满了这种思想,莎士比亚写给W.?H.?先生的十四行诗也深受影响。 但总的来说,文艺复兴时期的爱情诗以欢快和直率为主要特征。

不要讥笑我躺在你的床上,

这冰冷的寒夜快要把我冻僵。

译者注:通常是指闺怨诗。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的许多闺怨诗并不是女人表达对丈夫的思念,而是男人表达自己的郁郁不得志,所以严格来说并不是爱情诗。

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位诗人如是说。必须承认,这是一种直率不羁的感情,绝对不是柏拉图式的。然而,文艺复兴时期借鉴了中世纪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将诗歌作为求爱的手段。《辛白林》(Cymbeline)中的克洛顿,因为写不出自己的情诗而被嘲笑,不得不雇了一位穷文人,后者写出了“听啊!听啊!云雀”这样的句子——有人会说,这是值得称道的成就。奇怪的是,在中世纪之前,虽然有大量的关于爱情的诗歌,但几乎没有直接与求爱相关的诗歌。有些中国诗歌表现了女人因为丈夫不在而悲伤; 在神秘的印度诗歌中,灵魂被描述为新娘渴望新郎的到来,而这里的新郎就是上帝。但人们可以推断,如果男人几乎毫不费力就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女人,那就几乎没有必要用音乐和诗歌向她们求爱了。从艺术的角度看,如果女人太容易得到,就必然会带来遗憾,最理想的情况是,很难得到她们,但并非不可能。文艺复兴之后,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已经存在。困难部分来自外部,部分来自内部,内部的困难主要源于对传统教义的顾虑。

译者注:雪莱,指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1792—1822),英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

浪漫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顶峰,人们也许会把雪莱 视为浪漫主义的主要倡导者。在坠入爱河的时候,雪莱充满了细腻的情感和富于想象力的思想,所有这些都适合用诗歌来表达。很自然地,他认为产生这些结果的情感是完美无瑕的,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需要克制爱情。然而,他的论据建立在错误的心理之上。正是那些遏制他欲望的障碍促使他写诗。如果那位高贵而悲惨的艾米莉亚·维维亚尼(Emilia?Viviani)女士没被送进修道院,他就没有必要写《心之灵》(Epipsychidion);如果简·威廉姆斯(Jane?Williams)不是一位贤惠的妻子,他永远都不会写《回忆》(The?Recollection?)。他所抨击的社会壁垒,刺激他完成了最重要的佳作。雪莱笔下的浪漫爱情依赖于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传统的壁垒仍然存在,但并非不可逾越;如果壁垒过于森严,或者完全没有壁垒,浪漫爱情就不可能蓬勃发展。中国古代的婚姻原则就是一个极端。在这种原则下,男人除了自己的妻子,永远不会遇到除母亲外任何值得尊敬的女人,当他觉得妻子不能满足他时,他就会去妓院;他的妻子是别人为他挑选的,可能直到婚礼当天才相识。因此,他所有的性关系都完全脱离了浪漫意义上的爱情,他也不需要求爱—求爱是爱情诗的源泉。另外,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一个有能力写出伟大爱情诗的男人很有可能通过他的魅力获得巨大的成功,以至于他很少需要用丰富的想象力来征服一个女人。因此,爱情诗依赖于传统和自由之间的某种微妙平衡,无论哪一方失衡,爱情诗都不能以最好的形式存在。

然而,爱情诗并不是爱情的唯一目的。即使在没有产生艺术表达的地方,浪漫爱情也可以蓬勃发展。我个人相信,浪漫爱情是生活所能提供的最强烈快乐的源泉。如果爱情中存在激情、想象和温柔,那么这种男女关系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对任何人来说,不了解这种价值都是极大的不幸。我认为重要的是,一个社会制度应该允许这种快乐,尽管它只是生活的调剂品,而不是生活的主要目的。

译者注:马拉普洛普夫人,理查德·布林斯利·谢里丹(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的戏剧《情敌》(The Rivals)中的角色。

在现代,也就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婚姻应该是浪漫爱情的结果。大多数现代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至少在讲英语的国家是这样),他们不知道不久之前这是一项革命性的创新。一百年前的小说和戏剧主要讲述的是年轻一代的抗争,他们想要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反对家长选择的传统婚姻。抗争的效果是否让革新者满意,这或许值得怀疑。在这里有必要提及马拉普洛普夫人 的原则:爱和厌恶都会在婚姻中逐渐消失,所以刚开始时最好先有一点厌恶。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没有任何性知识,那么在浪漫爱情的影响下,每个人都会对对方有超越完美的想象,并认为婚姻将是一场幸福的长梦。如果女性在纯洁无知的环境中长大,无法区分“性饥渴”与“情投意合”,那么就特别容易发生这种情况。美国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视浪漫的婚姻观,美国的法律和习俗都是建立在未婚女人的梦想之上,然而,其实际结果却是离婚极其普遍,幸福婚姻极其少见。相较于两个人相互陪伴的快乐,婚姻是更加严肃的事情。它是一种制度,通过生育后代,它成为各部分紧密交织的社会的一部分,它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丈夫和妻子的个人感情。浪漫爱情应该成为婚姻的动机,这也许是好的——我认为这是好的,但应该理解的是,使婚姻幸福并实现社会目的的爱情,并不是浪漫爱情,而是更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东西。在浪漫爱情中,人们无法清晰地看到心爱之人,中间隔着一层迷雾。毫无疑问,某种类型的女人即使在结婚后仍然被这种迷雾笼罩,前提是她拥有特定类型的丈夫。但要实现这一点,她必须避免与丈夫发生真正的亲密关系,像斯芬克司一样隐藏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和感受,以及保持一定程度的身体隐私。然而,这些花招会妨碍婚姻实现最好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依赖于一种完全不掺杂幻想的深情亲密。此外,“浪漫爱情对婚姻至关重要”的观点过于混沌,就像圣保罗的观点在相反意义上的表达,忘记了正是孩子才使婚姻变得重要。如果没有孩子,就不需要任何关于性的制度;可一旦有了孩子,丈夫和妻子就必须意识到,他们对彼此的感情不再是最重要的。

三个圈专家伴读

为什么“贞洁”对女性来说是一种道德绑架?

【三个圈专家伴读】

为什么“贞洁”对女性来说是一种道德绑架?

杜素娟

英国作家哈代曾经写过一部作品《德伯家的苔丝》,讲了一个失贞女性的故事:苔丝被富家子弟强暴并生下了私生子,后来苔丝与安玑·克莱相爱,安玑·克莱被苔丝的真诚善良所吸引,但在知晓苔丝曾经失贞生育之后,就离开了苔丝,导致了苔丝悲惨的命运。哈代在讲述苔丝这个失贞女性故事的同时,却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

苔丝的故事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困扰东西方女性的共同的道德束缚:贞洁观念。突破这个观念,成为女性获得自身解放的一个最大障碍。本章集中讨论了贞洁观念的荒诞与不合理,并把这种突破视为女性解放的重要一步。

法国大革命之后,女权意识日渐觉醒,女性努力追求跟男性的“道德平等”。但早期女性对男女“道德平等”的理解比较狭隘,她们主要要求男女都应该接受同样的道德束缚。比如,如果要求女性贞洁,那么也应该同样要求男性贞洁。当女性这样理解“道德平等”的时候,她们其实依然立足于陈旧的道德立场,因为她们反对的不是道德本身,而是道德只约束女性这件事,因此要求道德的枷锁不仅要套在女性身上,也要套在男性身上。

罗素认为这种要求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男性可以轻松地秘密犯罪”:一方面他们不会因为怀孕而败露;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被父母看管,约束在四堵院墙里面,更何况社会上还有娼妓的存在。

但1914年以后,也就是一战以后,女性的“道德平等”要求开始发生本质的改变,她们提出了全新的道德观念,那就是要求破除贞洁观念。她们的要求不再是让男性跟自己一样守贞,而是要求女性跟男性一样不受贞洁观念的束缚。这种新道德观念在当时受到极大的阻碍,但是这代表着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

我们从这段历史中,最重要的是要看到为何会取得这种进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生产方式的改变。一战以后,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很多女性都可以独立谋生,战争期间甚至从事着很多原来由男性承担的职业。女性已经走出了家庭,进入了社会。在这种社会条件下,要把她们重新赶回家中并禁止外出是不可能的。

因此,罗素坚信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和苦难,人类都必须让世界继续前行而不是后退。所以,讨论如何回到旧道德是违背人性的,只有讨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道德,才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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