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解放
目前的性道德处于过渡状态,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避孕用品的发明,二是女性的解放。我将在后面讨论第一个原因,本章的主题是女性解放。
女性解放是民主运动的一部分,它始于法国大革命,我们已经看到,法国大革命使继承法朝着对女儿有利的方向修改。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Wollstonecraft)的《为女权辩护》(A?Vindication?of?the?Rights?of?Women?,1792)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产物,同时也激发了法国大革命。从她的时代一直到今天,主张男女平等的呼声不断高涨,也不断取得成功。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Stuart?Mill)的《妇女的屈从地位》(The?Subjection?of?Women?)是一本有理有据、说服力强的书,对他之后的更有思想的一代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穆勒的弟子。早在19世纪60年代,我的母亲就曾发表演讲支持妇女的投票权。她非常热衷于女权主义,以至于接生我的医生是第一位女医生加勒特·安德森(Garrett?Anderson)——当时她还不被允许成为合格的医师,只是一名有证书的助产士。早期的女权主义运动局限于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因此没有太强的政治力量。每年都会有赋予女性投票权的法案提交给议会,但总是由某某先生提出,某某先生附议,这在当时绝不可能通过。然而,中产阶级的女权主义者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即通过了《已婚妇女财产法》(Married?Women’s?Property?Act,1882)。在该法案通过之前,已婚妇女可能拥有的所有财产都在她丈夫的控制之下,当然,如果是在有信托制度的地方,丈夫不能够动用这些资本。政治领域女权运动的后续是近期发生的事情,广为人知,这里就不再赘述。但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该问题所涉及的观念上的巨大改变,大多数文明国家的妇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获得政治权利。奴隶制的废除或多或少有些类似,但毕竟奴隶制不存在于近代的欧洲国家中,也不涉及男女关系这样的亲密之事。
译者注:指第一次世界大战。
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突然的变化:一方面是民主理论的直接影响,它导致人们无法为女性的诉求找到任何合乎逻辑的答案;另一方面是基于一个事实,即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家庭之外独自谋生,她们日常生活的舒适并不依赖于父亲或丈夫的恩惠。这种情况在战争 期间达到了顶峰,当时通常由男性承担的大部分工作不得不由女性承担。在战争之前,人们普遍反对妇女投票权的一个理由是,妇女往往是和平主义者。而在战争期间,女性有力地反驳了这一指控,她们因为参与了流血的工作而获得投票权。那些理想主义的先驱者曾经设想女性会抬高政治的道德基调,她们可能会对这个结果感到失望,但这似乎就是理想主义者的命运:以一种破坏理想的形式获得她们为之奋斗的东西。当然,女性的权利并不是基于女性在道德上或在任何其他方面都优于男性的信念,这完全取决于她们作为人的权利,或者取决于支持民主的一般论据。倡导者试图用这样一种观点加强一般论据,即女性具有特殊的优点,这些优点通常被认为属于道德秩序的范畴——这种情况在被压迫的阶级或民族争取自己的权利时经常发生。
译者注:监护人(chaperon),指陪同未成年人或年轻人参加社交活动或旅行的成年人。
然而,政治上的女性解放与我们的主题没有直接的关联,在婚姻和道德方面,重要的是社会意义上的女性解放。在早期的西方,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的东方,确保女性忠贞的方法是隔离她们。社会并没有试图让她们进行内在的自我控制,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让她们没有犯罪的机会。西方社会从来没有全心全意地采纳这种方法,但体面的女性自幼接受的教育使她们对婚外性行为产生恐惧。随着这种教育方法越来越完善,外在的壁垒也逐渐消除。那些竭力消除外在壁垒的人相信,内在壁垒就已经足够了。例如,人们认为监护人 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无论有什么样的机会,受过良好教育的好女孩绝不会屈服于年轻男子的追求。在我年轻的时候,体面的女性普遍认为,绝大多数女性不喜欢性交,只是出于责任感才会忍受性交,基于这种观点,她们并非不愿意冒险让自己的女儿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只是这种自由在更现实的时代似乎是不明智的。结果可能和预期不一样,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妻子身上,也体现在未婚女性身上。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以及现代的许多女性,都被关在精神的牢笼之中。潜意识中的压抑构成了这个牢笼,使她们很难意识到牢笼的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身上,这种压抑已经开始松动,并导致隐藏在假正经之下的本能欲望再次出现在意识之中。这对性道德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范围不只是一个国家或一个阶级,而是所有的文明国家和所有的阶级。
男女平等的诉求从一开始就不仅涉及政治问题,而且涉及性道德。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观点是完全现代的,但后来的女权先驱在这方面并没有模仿她。相反,这些女权先驱大多是刻板的道德家,希望把迄今为止只有女性忍受的道德枷锁也强加给男性。然而,1914年以来,年轻女性在没有太多理论支持的情况下,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战争带来的情绪激动无疑是造成这种背离的直接原因,但无论如何,这种背离迟早会发生。在过去,女性忠贞的动机主要是对地狱之火和怀孕的恐惧,神学正统的衰落消除了前者,而避孕用品消除了后者。在一段时间内,习俗和心理惯性的力量继续维持着传统道德,但战争的冲击摧毁了这些壁垒。现代的女权主义者不再像三十年前的女权主义者那样急于减少男人的“罪行”,她们的要求是,允许男人做的事情也应该允许女人做。她们的前辈在道德奴役中寻求平等,而她们在道德自由中寻求平等。
译者注:林赛法官,指本·林赛(Ben B. Lindsey,1869—1943),美国法官、社会改革者。林赛法官的更多观点,可以参阅本书的第十二章。
这场运动才刚刚开始,我们无法判断它将如何发展。到目前为止,它的大部分拥护者和实践者都很年轻,其中很少有德高望重的人。警察、法律、教会和年轻人的父母会阻止他们了解关于权力来源的事实。但总的来说,年轻人非常善良,如果事实会给某些人带来痛苦,年轻人就会隐瞒这些事实。比如林赛法官 这样宣扬事实的作家,老年人认为他们是在诽谤年轻人,尽管年轻人完全不觉得自己被诽谤了。
当然,这种状况不会持续太久。我们还不确定下面哪一件事会先发生:要么是老年人意识到这些事实,并着手剥夺年轻人刚刚获得的自由;要么是正在成长的年轻人自己获得了地位和名望,从而使权威有可能认可新的道德。我们可以推测,一些国家会是其中一种情形,另一些国家会是另一种情形。在意大利,不道德的事情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都是政府的特权,是为了加强“美德”而进行的努力尝试。俄罗斯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政府站在新道德的一边。在德国的新教地区,自由有望获胜;而在天主教地区,这个问题充满了不确定性。法国几乎不可能动摇历史悠久的传统,即人们可以容忍一定程度的道德败坏,但必须在确定的界限之内。英国和美国将发生什么,我不敢预言。
然而,让我们暂停片刻,考虑一下男女平等诉求的逻辑含义。从远古时代开始,男性就被允许沉溺于不正当性关系——即便理论上不是这样,但实践中如此。男性在结婚之前不必保持童贞;即使在结婚后,如果能够瞒着妻子和邻居,通奸也不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可能是卖淫导致了这种制度。然而,一个现代人很难为这种制度辩解,也很少有人会提议女性应该获得和男性同样的权利:建立一个男妓阶层,满足那些希望和丈夫一样,虽然行为并不高尚,但看起来很高尚的女性。可以肯定的是,在晚婚盛行的今天,很少有男性会保持禁欲,除非他们有能力与同阶层的女性建立家庭。如果未婚男性不打算禁欲,那么基于平等权利的理由,未婚女性也会主张她们不必禁欲。道德家肯定会对这种情况感到遗憾。任何一位传统道德家如果费心思考过这个问题,都会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在奉行所谓的“双重标准”,也就是说,他认为女人的忠贞比男人的忠贞更重要。我们可以认为,他的理论道德也应该要求男人禁欲。对此,一个明显的反驳说,这种要求不能强加给男人,因为他们很容易偷偷犯罪。所以,传统道德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不仅致力于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而且认为年轻男子与妓女交往胜过与同阶层的女孩交往,尽管他与妓女的关系是基于钱财,而与同阶层的女孩的关系可能是深情的和愉悦的。当然,道德家不会考虑鼓吹一种明知不会被遵守的道德有什么后果。他们认为,只要他们不提倡卖淫,他们就不必为下面这个事实负责:卖淫是他们的说教所不能阻止的必然结果。然而,这恰恰证明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这个时代的职业道德家是智力低于平均水平的人。
鉴于上述情况,很明显,只要许多男性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早婚,同时许多女性根本不可能结婚,那么男女平等就需要降低对女性忠贞的传统标准。如果男性可以有婚前性行为(事实的确如此),那么必须允许女性也可以这么做。在女性多于男性的国家,必然有部分女性由于统计学上的原因而保持独身,完全禁止她们发生性行为显然是不公平的。毫无疑问,女权运动的先驱者没有考虑这样的后果,但她们的现代追随者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任何反对这些推论的人都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他(她)不支持女性的性正义。
新道德与旧道德的对立凸显出一个非常鲜明的议题。如果不再要求女孩的贞操和妻子的忠诚,那么结果将是:要么采取新的方法保护家庭,要么默许家庭的破裂。也许有人会提议,生育后代只能发生在婚姻之内,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必须使用避孕用品。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可能学会宽容妻子的情人。眼下这种方案的困难在于,它要求我们更多地依赖避孕用品的功效和妻子的忠诚,而不是依赖理性。然而,这种困难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符合新道德的另一种选项是父职(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的衰落,并由国家接管父亲的职责。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一个男人确定了自己的父亲身份,并且喜欢他的孩子,那么他当然自愿承担目前的父职,为孩子的母亲和孩子提供经济支持,但法律并不强迫他这么做。事实上,所有的孩子都会像现在的私生子一样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只不过国家把这种情况视为正常,相比于现在,国家会在养育孩子方面花费更多的心力。
原书注:在读了Elmer Gantry之后,我开始觉得这种例外或许也不太明智。(译者注:这本书有中文版,即辛克莱·刘易斯的《灵与欲》,这部小说后来被拍成了电影《孽海痴魂》。)
另外,如果要重建旧道德,有些事情是必不可少的,其中的一些措施已经实践,但经验表明,仅靠这些措施并不有效。第一件事情是,对女孩的教育应该使她们变得愚蠢、迷信和无知,在教会管理的学校,这一点已经满足了。第二件事情是,严格地审查所有涉及性的书籍,这个条件即将在英国和美国实现,因为在不改变法律的情况下,审查制度由于警察日益高涨的热情而变得更加严格。这些条件是已经存在的,所以它们显然还不够。唯一能够满足条件的事情,就是剥夺年轻女性与男性单独相处的机会:必须禁止女孩在家庭之外谋生;外出必须有母亲或姑婶的陪同;不带监护人参加舞会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必须严格禁止;五十岁以下的未婚女性拥有汽车是违法的。也许明智的做法是,让所有的未婚女性每月接受一次警医的体检,然后把所有不是处女的人关进监狱。当然,必须杜绝避孕用品的使用;在与未婚女性的谈话中,必须禁止质疑“永恒诅咒”的教条。如果贯彻这些措施长达一百年或者更久,也许会阻止一些不道德行为的增加。但我认为,为了避免某些虐待的风险,所有的警察和医务人员都应该被阉割。考虑到男人个性中固有的堕落,也许进一步推行这项政策是明智的。我倾向于认为,道德家应该提倡阉割除了牧师之外的所有人。
可以看出,无论采取何种做法,我们都会遇到困难和阻碍。如果我们对这种新道德听之任之,它必然会比现在走得更远,并引发人们迄今几乎未预料到的困难。另外,如果我们试图在现代世界实施过去时代的限制,就会被引入一种不可能实行的严格规定——人类的本性很快就会反抗这种规定。很明显,无论有什么危险或困难,我们都必须心甘情愿让世界前进,而不是后退。为此目的,我们需要一种真正的新道德。我的意思是,人们会承认新的义务和责任,虽然它们可能完全不同于过去的义务和责任。只要所有的道德家仍然满足于鼓吹退回到一个像渡渡鸟那样已经灭绝的制度中去,他们就无法从道德的角度解释新自由,也无法解释新自由带来的新责任。我不认为新制度比旧制度更应该容纳对冲动的无节制的屈服,但我认为,限制冲动的场合与时机必须跟过去不同。事实上,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性道德的所有问题。后面的这些章节会对这个话题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三个圈专家伴读
保持社会的道德水平,就是要禁止性教育吗?
【三个圈专家伴读】
保持社会的道德水平,就是要禁止性教育吗?
杜素娟
1929年,社会工作者丹尼特夫人被送上了法庭,原因是她曾写过一本介绍性知识的小册子,对儿童进行性知识教育。可见面对性知识教育问题,当时的社会舆论是如何噤若寒蝉的。
罗素在这一章就围绕该现象展开了论证。
当时的很多保守者都主张不向下一代传递性知识,以此来预防社会中出现不良的风气。罗素举了个例子:很多孩子都好奇自己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家长们往往会回避这个问题,不传递相关的知识,甚至使用各种谎言的方式来应答。
这样做有什么结果呢?
罗素认为只有两种:要么是造成性羞耻,要么是造成性好奇。在前一种情况里,成年男女既不会尊重性,也不会尊重婚姻,性关系更是令他们感到恶心。这会直接影响他们在婚姻中与伴侣的关系,因为两性行为虽然会带给他们欢愉的生理体验,但也会以道德上的耻辱感惩罚他们。很多人甚至因此发生性心理的压抑、扭曲和变态。在后一种情况里,性问题被搞得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罗素认为越是这么做,越会激发孩子们盲目的好奇心。罗素举例说,在裸体是一种禁忌、人们连父母的身体都看不到的时代里,露出脚踝都会激发情欲。但如果人们坦然地裸露皮肤,当裸体不再是秘密,而是随处可见时,裸体也就失去了激发狂乱情欲的神秘吸引力。
还有很多保守者主张在社会文化中屏蔽一切与性有关的话题,人为制造相关的敏感词汇,然后严防死守,不许这些词汇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罗素认为这些做法不但徒劳无功,根本起不到肃清道德风气的作用,相反只是暴露了自身的愚蠢。
比如,在欧美一度盛行的出版物审查制度中,规定讨论性话题时只能使用大众看不懂的技术性词汇,而不许使用任何大众看得懂的词汇。所以一本写给底层劳动妇女看的节育小册子被定为淫秽的,但如果用高深的、只有受过上层教育的人才能看懂的医学词汇来写节育问题,就是合法的。罗素讽刺地说,这意味着一个事实:教上层人节育是合法的,教底层人节育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