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在人类生活中的位置
奇怪的是,大多数社会对爱情的普遍态度是双重的:一方面,爱情是大多数诗歌、小说和戏剧的主题;另一方面,爱情被最严肃的社会学家完全忽视,也不被认为是经济或政治改革计划的重心。我认为这种态度是不合理的。爱情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任何制度都不应该、不必要干涉爱情的自由发展。
译者注:《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Tristan und Isolde)是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的一部歌剧。译者注:安妮女王,在位时间是1702—1714年,她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三国的女王,也是第一任大不列颠女王。
准确地说,“爱情”这个词并不是指两性之间的任何关系,而是指一种包含了大量情感的关系,既是心理上的关系,也是生理上的关系。爱情的强烈可以达到任意程度。《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中表达的情感和无数男女的经历是一致的。用艺术的形式表现爱情是一种罕见的能力,但爱情本身并不罕见,至少在欧洲如此。爱情在有些社会中更为普遍,我认为这并不取决于所涉民族的本性,而是取决于他们的传统和制度。爱情在中国古代非常少见,人们认为爱情具有历史上那些被邪恶妃嫔误导的昏君的特征:中国的传统文化反对所有的强烈情感,认为男人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理性。这一点类似于18世纪早期出现过的情况。如今我们已经经历过浪漫主义运动、法国大革命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我们意识到,人类生活中的理性并不像安妮女王 统治时期所希望的那样占主导地位。在创建精神分析学说的过程中,理性本身也成了叛徒。现代生活中的三种主要的超理性活动是宗教、战争和爱情,这三者都是超理性的,但爱情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理性的人也可以合理地为爱情的存在而高兴。由于我们在前面几章考虑过的原因,现代世界的宗教和爱情之间存在着某种敌意。我认为这种敌意并非不可避免,之所以产生这种敌意,仅仅是因为基督教根植于禁欲主义——这一点与其他宗教不同。
然而在现代世界,爱情还有一个比宗教更危险的敌人,那就是工作和经济成功的信条。人们普遍认为,男人不应该让爱情干扰他的事业,否则他就是愚蠢的——这种观念在美国尤为普遍。但就像所有的人类事务,爱情和事业的平衡非常必要。为了爱情而完全牺牲事业是愚蠢的,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悲剧性的英雄行为;但为了事业而完全牺牲爱情也是愚蠢的,毫无英雄主义可言。然而,在这个普遍以争利为基础的社会中,这种情况是会发生的,而且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想一下当今典型商人的生活,特别是美国的商人:从刚长大的时候起,他就把所有最好的思想和精力都投入经济成功中去,其他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消遣。在年轻的时候,他偶尔找妓女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现在他结婚了,但他的兴趣和妻子完全不同,他们之间也没有过真正的亲密。他每天很晚才疲惫不堪地下班回家;早晨在妻子醒来之前,他就已经起床了;他在星期天去打高尔夫球,因为必须锻炼才能保持身体健康,从而努力赚钱。他认为妻子的兴趣在本质上是女性化的,虽然他也支持,但不愿意尝试。他没有时间体验不正当的恋情,正如他没有时间体验婚姻中的爱情。当然,他出差在外的时候,偶尔也会去找妓女。他的妻子可能对他保持性冷淡,这不足为奇,因为他从来没有时间向她求爱。他在潜意识里感到不满足,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发泄不满足的主要方式是工作,但也有其他不那么理想的方式,例如,通过观看拳击比赛或者迫害激进分子获得施虐的快感。他的妻子也同样不满足,就在平庸的文化作品中找到了宣泄的出口,通过贬损那些率性自由的人来维护美德。于是,夫妻双方对性生活的不满足就变成了一种对人类的仇恨,只不过这种仇恨被伪装成了公共精神和高尚道德。这种不幸的事态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对性需求的错误观念。圣保罗认为,婚姻中只有一件事情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为性交提供机会。总的来说,基督教道德家的教义赞同这种观点。他们对性的厌恶使他们看不见性生活的任何美好方面,结果,那些在年轻时忍受着这些教义的人,看不见自己的最大潜力。爱情远远不只是性欲,它还是摆脱孤独的主要手段,在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孤独折磨着大多数男人和女人。对于这个冰冷的世界和群体中可能存在的残忍,大多数人怀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男人的粗暴、粗鲁和霸道,女人的唠叨和责骂,往往遮蔽了人们对爱情的渴望。热烈而持久的相互之爱会终结这种感觉,它打破了自我的铜墙铁壁,产生了合二为一的新的存在。大自然创造的人类并不是孤立的,因为人类只有在他人的帮助下才能达到自己的生物目的。没有爱情,文明人就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性本能。要想完全地满足这种本能,人的整个存在,包括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存在,必须进入这种关系。有些人从未体会过幸福的相互之爱带来的亲密和陪伴,他们错过了生命所能给予的最美好的东西,他们会无意识地,甚至有意识地感受到这一点,由此产生的失望使他们倾向于做出嫉妒、压迫和残忍的行为。因此,社会学家应该要关心如何给热烈的爱情以应有的地位,原因是,如果男人和女人没有这种体验,他们就不能实现全面成长,也不能对世界其他地方感到那种慷慨无私的温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社会生活肯定是有害的。
译者注:查尔斯·斯图尔特·巴涅尔(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19世纪爱尔兰自治运动的领导者,英国下议院议员。他后来改组议会党,并担任党魁。最后,他因婚外情导致议会党分裂,也被迫下台。
只要有合适的条件,大多数男人和女人都会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感受到热烈的爱情。然而,缺乏经验的人很难区分热烈的爱情和单纯的吸引,特别是有教养的女孩,她们接受的教育使她们不可能喜欢亲吻男人,除非是她们爱的男人。如果人们希望女孩在结婚时是处女,那么她通常会深陷于一种短暂而平凡的性吸引之中,有性经验的女人则很容易将其与爱情区分开。这无疑是婚姻不幸福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即使婚姻中存在相互之爱,如果某一方认为性是罪恶的,爱情就会被这种信念毒害。当然,这种信念可能有充分的根据。以巴涅尔 为例,他犯了通奸罪,毫无疑问是有罪的,因此,爱尔兰人的希望被推迟了许多年才实现。但是,即使婚姻中没有罪恶感,这种信念也会毒害爱情。能够带来全部好处的爱情,必须是自由的、率性的、不受约束的、全心全意的。
传统教育附加在爱情之上,甚至婚内爱情之上的罪恶感,常常在潜意识中作用于男人和女人,作用于意识观念得到解放的人,也作用于坚持旧传统的人。这种态度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它常常使男人在做爱时变得粗暴、笨拙,缺乏同情心,因为他无法通过谈论性爱来了解女人的感受,也无法充分重视通向“最后一幕”的渐进方法——大多数女性必须有“最后一幕”才能获得享受。事实上,男人经常没有意识到女人应该获得享受,如果女人没有获得享受,这完全是她恋人的错。受过传统教育的女性往往对自身的冷漠有种自豪感,她们在身体方面非常矜持,不肯轻易地发生亲密关系。经验丰富的求爱者也许能克服这种羞怯带来的不便,但如果一个男人把羞怯视为女性忠贞的标志,他就不太可能去克服,其结果是,即使在婚后很多年,夫妻关系仍然受到约束,或多或少地保持拘谨。在我们祖辈那一代,丈夫从不期望看到妻子的裸体,妻子也会被这样的提议吓坏。这种态度比人们想象的要普遍得多,甚至在那些已经摆脱了这一观念的人中间,许多旧有的拘束依然存在。
在现代世界,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更大的心理障碍,那就是许多人担心无法保留自己完整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想法,但它代表了一种现代的恐惧。保持个性本身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当我们与世界建立卓有成效的联系时,个性必须融入其中,它必定会失去独立性。保存在玻璃柜中的个性会枯萎,但人际交往中自由发挥的个性会变得丰富。在个人与世界其他部分的联系中,爱情、孩子和工作是最重要的来源。按时间顺序,爱情通常排在第一位,并且它是亲子之爱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因为孩子很容易复制父母双方的个性。如果父母不爱彼此,当这些特征出现在孩子身上时,父母中的一方就只会欣赏孩子身上自己的特征,同时因为孩子身上具备另一方的特征而感到痛苦。工作有时候无法使人与外部世界产生卓有成效的联系。是否产生联系,取决于采取这种行动的精神。仅仅以金钱为动机的工作不可能具有这种价值,只有体现了某种奉献精神的工作才具有这种价值,无论奉献的对象是人是物,还是某种愿景。如果爱情只是占有,那么它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它与只是为了金钱的工作没有高下之分。为了拥有我们所说的价值,爱情必须感受到被爱之人的自我,就像感受自己的自我;必须意识到对方的感觉和愿望,就好像那是自己的感觉和愿望。也就是说,要接纳他人,不仅需要有意识地扩展自我情感,还需要本能地这么做。我们这个好斗的、竞争的社会,以及部分源于新教和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人崇拜,使这一切变得困难。
译者注: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代表作是《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
在获得自由的现代人中间,我们所说的严肃意义上的爱情正面临着一种新的危险。当每一次产生性冲动都会导致性交,当人们不再感觉到关于性交的道德壁垒时,他们就会养成习惯,区分性和严肃的情感,以及区分性和爱情,他们甚至会把性和仇恨联系起来。在这方面,奥尔德斯·赫胥黎 的小说提供了最好的例证。他笔下的人物就像圣保罗一样,仅仅把性交看成一种生理上的发泄,这些人似乎并不知道与之相关的更高价值。从这种态度出发,禁欲主义的复兴就只有一步之遥。爱情有其固有的理想和内在的道德标准。无论是基督教教义,还是年轻一代中大量涌现的对所有性道德不分青红皂白的反叛,爱情的这些特征都是模糊不清的。脱离了爱情的性交无法带来任何深刻的本能满足。我并不是说这种满足完全不可能发生,但前提是,我们应该设置严格的障碍,这可能也会使爱情的发生变得非常困难。我要说的是,脱离爱情的性交并没有什么价值,我们应该把它视作为了爱情而进行的实验。
我们已经看到,爱情希望在人类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诉求十分强大。但爱情是一种不受控制的力量,如果听之任之,它将不受法律或习俗的约束。只要不涉及孩子,这或许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一旦有了孩子,我们就处在一个不同的区域,在这个区域中,爱情不再是由双方决定的,而是服务于人种的生物学目的。必须存在一种与儿童有关的社会伦理,在发生冲突的地方,这种伦理可能凌驾于热烈爱情的诉求之上。然而,有智慧的道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这不仅仅是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也是因为当父母彼此相爱时,孩子也可以享用爱的筵席。明智的性道德的主要目的之一,应该是在符合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爱情的干扰。然而,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考虑家庭。
三个圈专家伴读
如何才能让婚姻变得幸福?
【三个圈专家伴读】
如何才能让婚姻变得幸福?
杜素娟
这一章比较有意思,罗素不但谈到了婚姻从一夫一妻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制的历史演变,更谈到了“婚姻如何才能幸福”的问题。
从婚姻发展的整个历史来看,想要使婚姻保持稳定,得有这么几个条件: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很小,跟A结婚与跟B结婚没有太大差别;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已婚以后就不再有机会碰到其他异性;严禁离婚,一旦结婚就不要再指望跟任何异性有再婚的可能。
这并非罗素的调侃。劳伦斯在《虹》中就写了三代女性的婚恋,第一代女性的夫妻关系最和谐,就因为他们生活在落后的乡村,乡民们大多既没文化也没个性,人与人之间没有差异,都以接近动物本能的方式生活着,在这样的状态下夫妻关系就很稳定。第二代女性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妻子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个性,人们的认知水平和精神要求都提高了,但夫妻关系开始矛盾冲突不断。第三代女性不但有了个性,还有了更复杂的精神情趣的要求,甚至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于是连择偶都变得困难起来,结婚更是可遇不可求。
《虹》里透露出的看法与罗素不谋而合:在文化落后时期,离婚率很低,但前提是人们个性意识欠缺、情感质量要求低下、生活空间狭小,以及道德禁锢严苛。显然,通过扼杀人的个性、剥夺人的自由、降低人的情感质量求得的这种低离婚率,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那么,求得婚姻的幸福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罗素认为首先要搞清楚现代社会妨碍婚姻幸福的几个要素。首先,不良的性知识造成了人们的性羞耻和性冷淡,这种羞耻感是很难让夫妻建立亲密关系的。其次,女性解放让女性对于婚姻中的自由、独立、尊重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男性不能改变传统的男权意识,夫妻关系就会搁浅。再次,人们对于用道德和法律捆绑而不是用情感缔结的婚姻,越来越不愿意忍耐和服从。
面对现代社会中婚姻幸福指数日渐走低的趋势,只赋予人们离婚自由的权利是不够的,而应引导人们知晓促进婚姻幸福的方法。罗素提了以下几点:
在婚姻中懂得平等地对待对方,也平等地对待自己。如果试图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奴仆,不管对方有多少爱意,都会因为潜在的怨言而消磨殆尽;如果跪着爱对方,则更容易把对方纵容成奴役自己的暴君,培养出“渣男”和“渣女”。
在婚姻中要懂得赋予对方自由,而不是放纵占有欲和控制欲。如果肆意干涉对方的自由,用各种方式全天候控制对方的行踪,不给予对方独立的空间和时间,就会让对方感到婚姻是一种牢笼。
罗素还提到夫妻双方“必须有充分的身心亲密,必须有共通的价值标准”,身心和谐,三观一致,婚姻才有可能幸福。
罗素并不反对婚姻,但他认为好的婚姻里,夫妻必须学会互相理解、平等对待,并且尊重彼此的边界。罗素指出,如果夫妻都想做对方生活里的“警察”,即带给对方的永远是牵制、监控、制约和惩罚,那这样的婚姻跟幸福一定是绝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