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的家庭
读者此时或许已经忘了,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我们探讨过母系的家庭和父系的家庭,以及它们对原始性道德观的影响。家庭是限制性自由的唯一合理的依据,现在是时候继续讨论家庭的问题了。我们已经结束了关于性和罪的长篇大论,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不是早期基督徒发明的,他们只是将这种联系运用到了极致,并使其体现在大多数人自发的道德判断中。一些神学观点认为,性本身具有某种邪恶的东西,只有通过婚姻加上繁衍后代的愿望才能将其消除,这种观点我不再赘述。我们现在必须考虑的问题是,两性关系的稳定达到何种程度才是对孩子有利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家庭当作婚姻稳定的理由。这个问题一点也不简单。很明显,作为家庭成员的孩子所获得的利益,取决于家庭之外的其他选项如何:可能有一些非常好的弃婴收养机构,甚至比大多数家庭更合适。我们也必须考虑父亲在家庭生活中是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是他们的缘故,人们才认为女性的忠贞对家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研究家庭对儿童个体心理的影响——弗洛伊德以一种颇为险恶的态度处理了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考虑经济制度如何提高或降低父亲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是否希望看到国家取代父亲的位置,或者甚至如柏拉图所言,取代父亲和母亲的位置。即使我们认为父母为孩子提供了最好的环境,但我们必须考虑许多情况,比如其中一方不适合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或者双方无法和谐相处,以至于他们应该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分开。
那些基于神学而反对性自由的人,通常也会反对离婚,原因是离婚损害了孩子的利益。不过,当具有神学思维的人使用这种论据时,它并不是真诚的论据,这一点体现在下面这个事实中:他们既不能容忍离婚,也不能容忍避孕,哪怕患有梅毒的父母很可能会生出患有梅毒的孩子。这类案例表明,为小孩子的利益而发出的恳切呼吁,如果被推向极端,只不过是残忍的借口罢了。我们需要不带偏见地考虑婚姻和孩子利益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认识到答案从一开始就不是显而易见的。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做一些简要的概括。
家庭这种制度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它的生物学依据是,父亲在母亲孕期和哺乳期的帮助往往有助于孩子的生存。但是,特罗布里恩群岛的例子已经表明,在原始条件下给予这种帮助的原因,完全不同于文明社会中驱使一名父亲这么做的原因——我们也可以从类人猿的例子中有把握地推断出这一点。原始社会的父亲并不知道孩子和自己有生物学联系。这个孩子是他心爱的女人的后代。他见证了孩子的诞生,所以他知道这个事实,正是这个事实产生了他与孩子之间的本能联系。在这个时期,他不认为保护妻子的忠贞有什么生物学上的重要性,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妻子的不忠引起他的注意,他就会本能地感到嫉妒。在这个时期,他对孩子也没有任何财产意识。孩子是母亲和舅舅的财产,父亲和孩子的关系仅仅是一种爱。
译者注:知善恶树(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圣经》中伊甸园内的一棵树,吃掉这棵树的果实就可以分辨善恶。亚当和夏娃不听上帝的吩咐,在蛇的诱骗下吃了果实,因此被上帝驱逐。译者注:此处对应的《圣经》原文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十二节)。这也是“摩西十诫”中第五诫的内容。
但随着智力的发展,男人注定会吃下知善恶树 的果实。他开始意识到孩子源自他的种子,因此他必须确保妻子的忠贞。妻子和孩子成了他的财产,而且在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他们可能是非常宝贵的财产。他利用宗教信仰,让妻子和孩子对他产生责任感。这一点对孩子来说尤其重要,因为尽管当孩子年幼时父亲比他们强壮,但总有一天父亲会衰老,而那时孩子正值壮年。在这个阶段,对于父亲的幸福来说,孩子的尊重是至关重要的。关于这个问题,戒律的措辞具有欺骗性。它应该这样写:“当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 从早期文明中发现的对弑父和弑母的恐惧,表明这种需要克服的诱惑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因为我们无法想象的某些罪行(比如同类相食)并不能激起我们真正的恐惧。
早期畜牧社会和农业社会的经济条件促使家庭达到它的全盛状态。大多数人无法获得奴隶劳工,因此获得劳动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繁殖。为了确保孩子为父亲工作,必须通过宗教和道德的全部力量将家庭制度神圣化。逐渐地,长子继承制将家族的整体扩展到附属分支,并增强了家长的权力。在本质上,王权和贵族制度取决于这种观念秩序,甚至取决于神性,因为宙斯是众神和人类的父亲。
译者注:蒙太古(Montague)和凯普莱特(Capulet)是莎士比亚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个敌对的家族。
到目前为止,文明的发展已经增强了家庭的力量。但此后发生了一场相反的运动,最终导致西方世界,家庭仅仅变成了过去家庭的影子而已。家庭之所以衰败,部分是因为经济,部分是因为文化。在家庭最充分发展的状态下,它既不适合城市人口,也不适合航海民族。除了我们所处的时代,历史上文化发展的主要原因一直是商业,因为它使人们与其他习俗互动,从而摆脱自己的部落偏见。因此我们发现,相比于同时代的其他人,航海的希腊人具有更少的家庭奴隶制。在意大利威尼斯、荷兰以及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还有一些例子证明了海洋的解放性作用。然而,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我们关心的重点是,当某个家庭成员出海远航,其他成员都待在家里的时候,他必然就摆脱了家庭的控制,家庭的力量也相应地被削弱了。农村人口涌入城镇,是所有文明崛起时期的特征,它在削弱家庭方面与海上贸易是一样的。对社会底层或许更重要的另一个影响是奴隶制。主人不尊重奴隶的家庭关系。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把丈夫和妻子分开,当然,他也可以与自己喜欢的任何女奴发生性关系。的确,这些影响并没有削弱贵族家庭的力量,因为这些家庭的维系是通过渴望名声,以及渴望赢得家族斗争——那种蒙太古与凯普莱特式的斗争 是古代城市生活的特征,也是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城市生活的特征。然而,在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百年,贵族制度失去了它的重要性,最终获胜的基督教刚开始只是奴隶和无产者的宗教。这些社会阶层中的家庭在先前就已经被削弱,这个事实说明了早期基督教对家庭的敌意,并且已经形成了一种伦理,该伦理导致家庭地位下降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从前除佛教以外任何宗教的伦理。在基督教伦理中,重要的是灵魂与上帝的关系,而不是人类与同胞的关系。
译者注:引自《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七节。译者注:休·塞西尔勋爵(Lord Hugh Cecil)在战争期间对良心拒服兵役者(指由于思想自由、个人良心或者宗教信仰等道义理由,而要求拒绝服兵役的个人)的宽大处理可以作为一个例证。
但佛教的例子应该提醒我们,不要过分地强调宗教的纯经济原因。佛教在印度的传播一度使人们用经济原因解释佛教对个体灵魂的重视,我并不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也很怀疑是否存在这样的原因。佛教在印度盛行的整个时期,它似乎主要是王子们信奉的宗教,人们可以预料,在所有的阶层中,与家庭有关的思想对王子的影响最大。然而,由于普遍存在的蔑视世界和寻求救赎,家庭在佛教伦理中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除了穆罕默德和孔子(如果他也算是宗教领袖的话),伟大的宗教领袖一般都不会考虑社会和政治,而宁愿通过沉思、自律和克己寻求灵魂的完善。与那些早于历史记录的宗教相反,在人类历史上兴起的宗教总体上来说是个人主义的,倾向于假设一个人可以在孤独中完成他的全部职责。他们坚持认为,如果一个人拥有社会关系,他就必须履行这种关系的公认职责,但他们通常不认为人们有责任构建这种关系。基督教尤其如此,它对家庭的态度一直很矛盾。福音书中写道:“爱父母甚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 这实际上意味着,人应该做他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即便他的父母认为是错的——古罗马人或传统的中国人不会赞同这样的观点。基督教中的个人主义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发酵,却逐渐削弱了所有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在那些最虔诚的人中间。这种影响在新教中比在天主教中更常见,因为新教中有非常突出的无政府主义元素,这些元素包含在“应当服从上帝而非服从人”的原则中。服从上帝,实际上就是服从自己的良心,而人的良心可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良心和法律之间必定会偶尔发生冲突,对于那些遵从良心胜过遵从法令的人,真正的基督徒会觉得有义务尊重他们。 在早期文明中,父亲是神;在基督教中,上帝是父,其结果是,只有人类父母的权威被削弱了。
毫无疑问,工业革命是近代家庭衰败的主要原因,但在此之前,个人主义理论实际上已经催动了这种衰败。年轻人主张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而非父母的命令结婚。已婚的儿子不会继续住在父亲的房子里,新的习惯是,儿子一完成学业就会离家谋生。只要小孩子可以在工厂里工作,他们就一直是父母的生计来源,直到他们因过度劳累而去世。但《工厂法》结束了这种形式的剥削——尽管以此为生的人提出了抗议。孩子从一种生活来源变成了一种经济负担。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了解避孕用品,出生率开始下降。有很多人持这样的观点:在所有时代,人们生育孩子的平均数量正好等于他们所能负担得起的孩子数量,不多也不少。对于澳大利亚的土著、兰开夏郡的棉花工人以及英国的贵族,这种说法似乎都是对的。我不知道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多么正确,但它确实非常接近人们推测出的可能真相。
国家的作用大大削弱了现代家庭的地位,甚至最牢固的家庭也不例外。在鼎盛时期,家庭的组成包括一位年迈的家长、一大批成年的儿子,以及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也许还包括孩子的孩子。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参与同一个经济单位,像现代军国主义国家的公民一样严格地联合起来对抗外部世界。如今的家庭只剩下父亲、母亲和年幼的孩子,根据国家的法令,孩子在学校里度过大部分时间,他们学习的内容是国家认为对他们有益的,而不是父母所希望的。(然而,宗教是部分的例外。)古罗马时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拥有生杀大权,但英国的父亲没有这样的权力,如果他对待孩子的方式效仿了一百年前的大多数父亲的道德教育,他就有可能因为残忍而受到指控。国家提供医疗护理和牙齿保健,如果父母一贫如洗,国家也会为孩子提供食物。父亲的职能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为他的大部分职能已经由国家接管。随着文明的进步,这是必然的。在原始状态下,父亲是必需的——在鸟类和类人猿中都是如此。这既是出于经济原因,也是为了保护幼崽和母亲免受暴力。后一项职能很久以前就已经由国家接管。对于孩子来说,即使自己的父亲去世,他被谋杀的可能性也不会变大。在富裕阶层,已去世的父亲比仍在世的父亲更能有效地发挥他的经济职能,因为他可以把钱留给子女,而不必把其中一部分浪费在子女对自己的赡养上。但对于那些依赖于工资收入的人群,父亲在经济上仍然是有用的,但工薪阶层中的这种效用正在不断地被社会的人道主义情绪所削弱,这种观点坚持认为孩子应该得到最低限度的照顾,即使孩子没有可以为此付钱的父亲。目前只有在中产阶级,父亲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只要他活着并且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他就能给孩子提供昂贵的教育,从而使孩子保持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但如果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孩子的社会地位就很可能会下降。然而,参加人寿保险的习惯大大降低了这种事态的不稳定性,即使是在职业阶层中,一位明智的父亲也可以通过人寿保险大大降低自己的效用。
现代社会的父亲大多忙于工作,不能经常见到自己的孩子。早晨匆忙去上班,没有时间交谈;晚上回家的时候,孩子们已经(或应该)上床睡觉了。人们听说过这样的故事:一些孩子把父亲当成“那个周末过来的男人”。父亲很少参与照顾孩子这件严肃的事情,事实上,这一职责由母亲和教育当局共同承担。的确,父亲经常对孩子有强烈的感情,尽管他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在任何一个星期天,在伦敦任何一个较贫困的地区,都可以看到许多父亲带着年幼的孩子,这些父亲显然很高兴有这个短暂的机会了解自己的孩子。但是,无论父亲如何看待这种关系,孩子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上层阶级和职业阶层的习惯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把他们交给保姆,之后把他们送到寄宿学校。母亲选择保姆,父亲选择学校,这样他们就能保全对子女的权力感——工人阶级的父母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富裕阶层中的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密接触,一般来说少于工薪阶层。富裕阶层中的父亲和孩子的关系不过是一场假日的游戏,在真正的教育中,父亲的作用并不会超过工人阶级的父亲。当然,父亲有经济上的责任,也有权决定孩子在哪里接受教育,但他们之间的私人接触通常不是很严肃。
当孩子到了青春期时,就很容易与父母发生冲突,因为孩子自认为现在已经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情,父母则充满了牵挂和关怀,但这通常是伪装成爱的权力。父母通常认为,青春期出现的各种道德问题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但是,他们表达的观点非常武断,以至于年轻人很少向他们吐露心声,而通常私底下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因此,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父母都是无用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考虑了现代家庭的弱点。我们现在必须考虑它在哪些方面仍然很强大。
译者注:经济人(economic man)是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假设,即假定人的思考和行为都是理性的,致力于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竞争(competition)是经济学中的一种现象,竞争通常是基于稀缺,因为稀缺普遍存在,所以经济学家认为竞争也是普遍存在的。
今日的家庭之所以重要,更多的是因为它提供给父母的情感。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对于女性,父母情感在影响行动方面也许都具有最大的重要性。有孩子的男人和女人通常都是根据孩子来调整自己的生活,孩子使非常普通的人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无私,其中最显著、最确凿的例子也许就是人寿保险。教科书中从未提及一百年前的经济人有孩子,但毫无疑问,在经济学家的想象中他们是有孩子的,然而,经济学家想当然地认为,父亲和孩子之间不存在他们假设的普遍竞争。 显然,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讨论的动机范围无法囊括参加人寿保险的心理。然而,这种政治经济学并不能完全脱离心理学,因为对财产的渴望与父母感情是密切相关的。里弗斯(Rivers)甚至认为,所有的私有财产都源自家庭情感。他提到某些鸟类在繁殖季节拥有私产,在其他时间则没有。我想,大多数男人都可以证明,在有了孩子以后,他们比以前更加贪婪了。通俗地说,这是一种本能,换言之,它是源于潜意识的自发心理。我认为在这方面,家庭对人类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性,对于那些足够富裕、有机会存钱的人来说,家庭仍然是一个主导因素。
在这一点上,父亲和孩子之间很容易产生一种奇怪的误解。一个忙于事业的男人会告诉他懒惰的儿子,他一生努力工作都只是为了孩子好。相反,儿子更愿意在现在得到一笔小钱和一点慈爱,而不是在父亲死后得到一大笔遗产。另外,儿子还十分正确地注意到,他的父亲去城里是出于习惯,而不仅仅是出于父爱。因此,儿子确信父亲是个骗子,正如父亲确信儿子是个败家子。但儿子的看法是不公平的。儿子见到的是中年时的父亲,父亲的所有习惯都已形成,他没有意识到某种模糊的、无意识的力量导致了这些习惯。也许这位父亲在年轻时经受过贫穷的折磨,当他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他会本能地发誓,绝不让他的孩子忍受和他一样的痛苦。这样的决心非常重要和关键,不需要在意识中重复,就可以永远支配行为。这个例子证明了家庭仍然有强大的力量。
从小孩子的角度看,父母的重要性在于孩子从他们那里获得了一种爱,这种爱只有他的兄弟姐妹才有可能获得。这是好事,也是坏事。我打算在下一章中讨论家庭对儿童的心理影响。因此,我现在不想过多地谈论这个话题,但我可以明确地说,它是性格形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比于普通的孩子,不在父母身边长大的孩子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
译者注:指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22—1911),英国遗传学家、统计学家,查尔斯·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最早使用“优生学”一词,他主张人类的才能可以通过遗传延续。译者注: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1835—1902)是一位反传统的英国作家,他支持进化论,但反对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巴特勒的一个理论是“无意识记忆”(unconscious memory),认为个体的基因中储存了来自先前世代的经验和记忆,这种观点更接近拉马克的理论。拉马克,指让-巴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1829),法国博物学家,他最早提出了生物进化的学说,但他的理论最终被达尔文的理论推翻。译者注:玛士撒拉是《圣经》中的人物,也是最长寿的人。《回到玛士撒拉》(Back to Methuselah )是萧伯纳的戏剧,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普遍存在的沮丧和贫困,萧伯纳将其归咎于社会治理,并且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经验丰富的人会衰老和死亡。在这部具有科幻色彩的戏剧中,萧伯纳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延长人类的寿命(就像玛士撒拉一样),而方法则涉及拉马克主义的进化观。
在贵族社会,或者说在任何一个允许个人显贵的社会,家庭对某些重要人物来说是与历史延续有关的一个标志。据观察,姓“达尔文”的人似乎比姓“斯努克斯”的人更容易取得科学上的成就。我相信,如果姓氏是随母亲而不是随父亲,这种影响仍然会和现在一样强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分别确定遗传和环境的作用,但我深信,在高尔顿 和他的追随者所认定的遗传现象中,家庭传统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子证明家庭传统带来的影响:据说正是家庭传统使塞缪尔·巴特勒发明了“无意识记忆”学说,并倡导一种新拉马克主义的遗传学说。 由于家庭原因,他觉得有必要反对查尔斯·达尔文。他的祖父(似乎)与达尔文的祖父发生了争吵,他的父亲与达尔文的父亲发生了争吵,所以他必须和达尔文争吵。正是因为达尔文和巴特勒都有脾气暴躁的祖父,才有了萧伯纳的《回到玛士撒拉》 。
在避孕用品盛行的今天,也许家庭最大的重要性就是它保留了生儿育女的习惯。如果一个男人无法把孩子当作财产,也没有机会和孩子建立深情的关系,就会觉得生孩子没有意义。当然,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我们的经济制度,就有可能存在只有母亲而没有父亲的家庭,但我们目前不考虑这样的家庭,因为它不涉及性忠贞的动机,我们现在关注的是,家庭作为婚姻稳定的理由。有可能——而且我认为可能性不小——在不久以后,除了富人之外,父亲将完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将与国家分享她的孩子,而不是与孩子的父亲。她们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孩子,父亲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如果母亲有滥交的倾向,父亲的身份可能就无法确定。但如果这种情况成为现实,男人的心理和活动会发生深刻的变化,我相信,这种变化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深刻得多。至于它会给男人带来好的影响还是坏的影响,我无法确定。它会在男人的生活中消除唯一与性爱同等重要的情感。它会使性爱本身变得更加琐碎。它会使男人更难对自己死后的任何事情产生兴趣。它会使男人不那么活跃,并可能提前退休。它会削弱男人对历史的兴趣,以及对历史传统连续性的感知。同时,它也会消除文明人容易产生的最强烈、最蛮野的激情,即保护妻儿免受有色人种的攻击时感受到的狂怒。我认为,它会使男人不那么好战,可能也不那么贪婪。几乎不可能平衡好的影响和坏的影响,但很明显,它们将是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因此,父权制家庭仍然很重要,虽然我很怀疑它能维持多久。
三个圈专家伴读
什么样的家庭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个圈专家伴读】
什么样的家庭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杜素娟
在罗素看来,对于孩子而言,并非所有的家庭都是有益的。没有爱,孩子会变得身体瘦弱,神经质,缺失安全感;但没有正确的爱,孩子同样难以健康地成长。
例如,在劳伦斯的小说《儿子和情人》中,莫瑞尔太太因为夫妻关系糟糕,没有互相的理解和爱,只能把感情全部寄托在两个儿子身上。她的爱变成了对于儿子们近乎疯狂的控制欲,控制他们的事业和爱情,结果两个儿子都在这副无法承担的母爱枷锁中痛苦不堪。
罗素在这一章的论述与此不谋而合。一个在夫妻关系中没有得到满足和幸福的母亲,很可能会把情感寄托在孩子身上。但这种寄托并不是出于单纯的照顾孩童的母爱,而是带着一种潜意识中对于爱的索取。她会把在丈夫那里无法实现的控制、占有、爱的需求,都投射到孩子身上。这种情感需求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非常大的隐患,甚至产生弗洛伊德所说的“恋母情结”。孩子一直活在母亲的控制之中,但由于需要承担母亲过分的爱的需求,又会造成他们内心深处的“憎母情结”。心理层面的这种纠葛,将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巨大隐患。
还有不正确的父爱。罗素坚定地认为,如果一个父亲起不到实质的作用,还不如没有。一个独裁、暴躁、不负责任的父亲,他对孩子的影响弊大于利,这样的父亲在孩子的人生中缺席,也许会对孩子更有利。认为孩子必须有父亲,是很盲目的看法,一个不能带给孩子积极影响的父亲,在罗素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留在孩子人生中的。
此外,还有缺失公正的爱。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假如父母不能公平地对待所有的子女,对孩子的成长也会有很坏的影响。罗素认为,父母表现出来的不公正,会激发兄弟姐妹之间的嫉妒,严重的会导致杀人躁狂症和神经紊乱。因此,面对多子女,父母做到不偏袒,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