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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阅微澜 当前章节:15025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3:32

她纤长的手指轻触到他的指尖。

陡然遭遇麻麻的电流,两人一怔,迅速地收回手。

斯晚心里很懊恼:如果碟片有破损,自己这周的薪水又泡汤了。抬起头,却是一张男孩慌乱中夹杂着窘意的脸,一双英气逼人的剑眉下,双目如星,斯晚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打量这么一个好看的男孩,脸就不自觉地有些潮红。

“噢,没关系,也是我自己没看到。”

“是我不小心,呆会儿让我来赔。”男孩执意要拿过她手上的碟片。

“不不不,我是这家的店员,不用你赔,再说也不一定有损坏。”这句话一脱口而出后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向斯晚,你真是见了帅哥就没有原则了,这份薪水对自己可是雪中送炭。

“那这样好了,我留下联系方式,如果CD有损坏,老板扣你薪水的话,你打我电话,我一定如数奉还。”男孩打开背包,撕下一张便笺,潇洒地写下一串数字和三个字:沈昱扬。

……

“妈妈,妈妈。”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地拂斯晚的脸,柔柔的,像小时候的夏夜,妈妈轻轻地拍着怀里的她,摇着蒲扇,轻轻地哼唱:“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买条鱼烧烧,头勿熟,尾巴焦, 摆勒碗里壁扑跳,外甥看仔哈哈笑……”

斯晚感觉自己像是睡在一片浮云上,她伸手就能触到它暖湿的边缘,周围有暖暖的风,她简直不想醒来。

睁开眼,是多多,趴在她床边,漆黑的瞳仁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老式的窗棂,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闪着暗红暗红的光。她才陡然想起,中午和他约定的事。

“对不起,多多,妈妈睡过了,咱们现在就出去。”

夕阳的余晖静静地泻在苏州河上,波光粼粼,有如洒下点点金碎。多多神情专注,双手托着小乌龟,缓缓地放入水中:“小乌龟,你快快游吧,别让你妈妈着急。”斯晚看着孩子的剪影,在夕阳下有着柔和的线条,她伸手摸摸孩子的头,在心底发出重重的叹息。

一夜无梦,一宿安稳。

第二天清晨,斯晚在枕头旁留了一张字条和一沓钱,没有惊动熟睡中的父亲和多多,就悄悄走出了家,此时天色很早,公交上人很少,斯晚坐在窗边,吹着清晨的凉风,闻着这个从熟睡中刚刚醒来的城市散发着的好闻的清香,心像支被风吹得鼓鼓的帆。

到酒店时还早,走进更衣室,斯晚不慌不忙打开壁柜门拿出自己的工作制服准备换上,夏橘就冲过来,把她拉到一个僻静角落,就噼哩啪啦炸开了:“亲爱的,你昨天可是一宿未归噢,手机也无法接通,看来和IT精英相谈甚欢……”

“哪跟哪,后来我回家了。”斯晚看闺蜜一脸热切,啼笑皆非。

“啊?感觉不好吗,林远光跟我说他是无不良嗜好,体健貌端。”

“远光没骗你,关键是他坐在那里一个劲地说他的程序和霍金,我根本就插不上嘴,光听他一个人在那不停地说。”

“啊!那多无聊啊。”

“他还要把约会时间和次数作硬性安排。”

“这可真是个‘精英’,他以为自己是阿里巴巴的小马哥噢,女朋友见他还得找他秘书预约。”

“最无语的是,还被沈昱扬撞见了。”

“冤家路窄,亲爱的,别气馁,我们要屡败屡战,让他沈昱扬酸去吧!”

“说什么呢。”斯晚捅了捅夏橘的腰。

“呵呵呵……”

两个女人边笑边换上工作制服,斯晚的无线对讲机嘀嘀嘀地响起:“向经理,丁总叫你去趟他的办公室。”

“收到。”斯晚迅速整理好自己的套装。夏橘冲她扮了个鬼脸,两个各自奔向自己的目标。

“丁总,您找我?”斯晚站在丁总的办公桌前,此时,办公室里除了她,还有策划部的“miss陈”——陈嘉尚,因为有点娘娘腔,又有点龟毛,同事们在背后称他为“miss陈”。

丁子建颔首示意她坐下:“向经理,黄金周就要到了,我们度假村准备策划一些活动,提高酒店的入住率。度假村眼下准备开发第二期工程,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你们策划部和客房部要联手,策划一些提高我们酒店人气的活动,增加我们的客源,尤其是VIP会员。”

“丁总,您的这个创意真的是太好了,我们策划部当然是积极响应酒店的工作安排,保证出色完成您交待的任务。至于客房部那边的配合,还得看向经理……” “miss陈”拿眼瞟了瞟坐在旁边的斯晚。

“丁总,您放心,我们客房部一定配合好陈经理的工作,争取让酒店这个季度的入住额上一个台阶。”因为心里反感陈嘉尚的溜须拍马,所以不想让他占了上风。

走出总经理办公室,斯晚快步走进电梯,刚按下数字钮,陈嘉尚一个抬腿跨了进来:“向经理,干嘛这么急,容易老的噢!”

斯晚心里狠狠的想:我知道自己是个老姑娘!脸上还得挤出一丝苦笑:“本来就老了啊,也就不在意再雪上加霜。”

电梯门此时“咣当”一声响后徐徐打开,沈昱扬双手插袋站在门口,越发衬得玉树临风。

陈嘉尚又堆出一脸的笑,迅速让出和斯晚之间的中间位置:“morning,沈先生,您在我们酒店还住得习惯吗?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可以为您提供各种方便。”

“谢谢,不用了,客房部的服务我很满意。”沈昱扬脸上带着疏离的笑,礼貌地拒绝,视线在斯晚脸上稍作停留就离开了。

电梯里空间逼仄,她和沈昱扬之间距离很近,近得她能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烟草味,她只觉得呼吸困难。

当爱情的花凋谢了之后,该如何收拾余下的残枝败叶,或许有人可以若无其事,甚至享受那明里暗里涌动的暧昧,但是她显然做不到,上帝却一再开了她的玩笑。

没有身在其中的人永远不会明白,曾经跟自己一起走过青葱岁月的人,曾经一起分享过世界上最亲密快乐的人,一朝危襟正色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张说出过一辈子的诺言的唇,现在却带着礼貌的笑容说,“你好,向经理。”

沉淀了七年的一颗心又变得无处安放,每一天每一天,当她无懈可击地在他面前扬起嘴角,那把钝而锈的锯子就在她心上慢慢地磨。

“沈先生,我们策划部有意近期策划一场露天party,到时您一定要带苏小姐参加噢,那可是我们莫大的荣幸。”随即又把头转向斯晚:“向小姐,到时你可要盛装出席啊,说不定还能赶在三十岁前成功把自己推销出去噢。”

斯晚只觉“嗖”一声,自己身中冷箭,这个毒舌,自己曾拒绝过他也不用这样赶尽杀绝吧。她咬咬牙:“陈经理,谢谢你的美意,你还是把这样的机会留给自己吧。”

她只觉得难堪至极,自己当初决绝地离开沈昱扬,现在却可耻地成为了大家眼中的剩女,他此时的眼中,装满的应是对她的嘲讽吧。

电梯终于停在了一楼,斯晚急急走出,撇下仍对着沈昱扬喋喋不休的“miss陈”。

大堂里此时人来人往,沈昱扬好不容易摆脱掉陈嘉尚,等他仔细看时,身边那么多张面孔,仿佛点点相似的萤火虫,辨不清眉目,涌入视野的河流里,独独没有她的模样。

沈昱扬慢慢地走向听雨楼,这条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树,淡白紫色的梧桐花悄无声息地缀满枝头,开得繁盛而素淡。这个在春季里晚开的花朵,有着恬淡的气息。也正是因为它的晚开,才更加显得坚贞不渝,就象情窦初开的一段感情,即使不会有任何的结果。

他恍惚间想起多年前她的脸,那一张无数次萦绕于梦境的面容,也像这花瓣,寂静地、淡淡地发光……他慌乱中蹲下身去捡被他撞掉的一地碟片,指尖轻触到她的指尖,陡然遭遇麻麻的电流,他抬头,一张白皙的脸温温柔柔地映入眼帘,一缕头发从女孩的额头垂下来,嘴角的笑似水面的涟漪,一圈一圈散开,脸上有抹有好看的红晕。她并不是特别漂亮的那种,却让人有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瞬间失了神……

梧桐花的花语是:情窦初开。情窦初开,就是初恋,梧桐花是初恋的花。

☆、共舞

他自幼长在一个严肃的正统家庭,见多了自己的父母同坐一张餐桌客气有余而温情不足的画面,他一直不明白无爱的婚姻为何还要维持这徒有其表的外壳。

因为如此,他天生有感情的洁癖:要么不爱,要么深爱。

只是这一眼,他便听见自己心里轰然坍塌的声音,丢盔弃甲,沦陷得溃不成军。

他不敢直接问她的姓名,怕惊扰了她,更怕她把他视为浪荡之徒。于是他以赔碟片损失为由,坚持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从那天起,他一有时间,便守在宿舍,等那部唯一的电话铃声响起,还交待宿舍里的哥们,有他的电话一定要转告他,等了几天,还是没等来他梦中的声音。他有些失落,有些怅然,也有些窃喜:可能这个女孩宁愿被扣薪水也不愿赖上他,在这个物欲横流人人为我的年代,拥有一颗水晶般透明无暇的心是多么难能可贵。

后来他又偷偷去了几次她打工的音像店,乘她不在的一次,偷偷去问了里面代班的人,得知她是大三的学生,离自己的大学不远,她每天下午都会来这儿打工。

他每天都在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和她不着痕迹地邂逅。为此,他求同宿舍里神通广大的“大头”,打听有关她的一切。

这天,“大头”神秘兮兮地凑在他身边,眉飞色舞:“兄弟,你的好机会来了,周末,她们系举行迎新化妆舞会,我托人请她宿舍里的人帮忙,那天务必把她带到现场。为了你的幸福,这次哥们可是花了血本了。”

沈昱扬高兴得捶了下“大头”的肩,嘴角的笑意一层层地漾开来:“真够意思,哥们,行,这个月的早餐包在我身上了。”

周六的晚上,夜色四合,外语系的多功能厅灯火辉煌,人头攒动。斯晚一直很逃避这样的场合,但架不住同宿舍姐妹的热情游说。

她也没有刻意去打扮自己,找了一条素净的裙子,随意披撒着头发,她和姐姐都遗传了她们母亲的物质,有一头海藻一样浓密的黑发,随意披泻下来时,发尾带一点点自然的卷曲,配着尖尖的下巴,竟有了猫的特质,散发着一种她自己都未曾觉察的独特气息。

她在大厅入口处取了一个面具带上,就静静地找了个角落,看着眼前翩跹滑过的一对对,她倍感无聊地叹了口气,想起高中语文课本里朱自清的一句话: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大厅里此时播着电影《惊情四百年》中的《Eversleeping》,主唱Lisa以深情的歌声唱出为求真爱走遍天涯,即使耗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Once I travelled seven seas to find my love,And once I sang seven hundred songs,Well, maybe I still have to walk seven thousand miles,Until I find the one that I belong,I will rest my head side by side To the one that stays in the night,I will lose my breath in my last words of sorrow……”

我曾经航行过七个海洋去寻找我的爱情

我也曾经唱了七百首歌

那么,或许我仍旧要走上七千里的旅程

直到我发现自己所属的人

我会与停留在夜色中的他肩并肩休息

我将在最终遗憾的诉说中失去呼吸

……

优雅的钢琴声配着优伤的词,让斯晚听得出神,全然不觉有人来到了她面前。

“你好,我能请你跳支舞吗?”她抬头,本想一如既往的拒绝,但眼前这个瘦高的男孩穿一件蓝格的棉衬衫,虽然戴着面具看不清面容,却有着一种很雍荣的神采。

她不由自主地点点头,把手放在男孩伸出的手里,跟着走进了舞池中央。

这是她第一次除了父亲以外,自己的手被一张男性的手掌包裹,她有些微微紧张。她只会跳一点点最基本的舞步,这让她越发感到自己身体僵硬、舞步慌乱。

“放轻松,跟着我就好。”面具背后的声音温柔、醇厚,似具有一种让她安定的奇效,她的身体渐渐松弛下来,在他的带领和体贴照顾下,居然也有了轻盈的飘逸。

“你喜欢这首曲子吗?”

“音乐很美,可里面的故事太哀伤。”

“为什么?因为德古拉伯爵寻觅四百年,也不能和爱人厮守?”

“为了追寻永恒之爱,他背弃了上帝,承受了黑暗的痛苦。”

“可他是幸福的,爱是救赎,不是自私的占有。”

一曲既终,他们落座。

她长嘘了一口气,如临大赦。

这个充满孩子气的小动作落入面具后的眼,他莞尔:“你是不是觉得这种场合很闷,其实我也不喜欢,要不,咱们先撤?”

“嗯。”她抬头,眼神澄澈,如林间小鹿。

夜风微凉,夹杂着好闻的枙子花香,让人有微熏的沉醉。

他缓缓摘下面具:“自我介绍,沈昱扬。”立体的五官,薄薄的嘴唇向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眼神明亮,笑容干净。

她一怔,似曾相识的名字。她努力在记忆库中搜索这个名字,猛一惊觉自己的思绪游离得太久,面具仍挂在脸上,她抱歉地笑笑,随及摘下面具:“你好,向斯晚。”

“真巧,不撞不相识。”看到她脸上的疑惑,又补了一句,“我们见过,音像店,我还给你留了电话。”

她恍然大悟,两个星期前的一幕浮出水面。

“我还欠你一个人情呢,你们老板没扣你薪水吧。”

“没有。”她撒了个小谎,有张被损的碟片被她买回家了。每天都不停地穿梭于这个城市,实在没有精力去讨要这一点点损失,再说,那天,他并非有意,她也无法启齿,那张他留下的小纸片,早不知去向。

“向斯晚,向斯晚。”他低头似喃喃自语,旋即又抬起头,有晶亮的东西在眼中一闪一闪,“取这么古典的名字,你父母真有诗意。”

听到他的话,她心中酸楚,嘴里有淡淡的苦味:“有诗意的是我母亲,名字是她取的,我出生的时候正值傍晚,斯时晚霞满天。”她自己也觉奇怪,母亲一词从自己口里说出来,就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语气平淡。

一路上斯晚很沉默,“母亲”一词让她说话的情绪全无。

女生宿舍楼前,有三三两两的情侣躲在浓荫深处拥抱。斯晚不想自己也被人误解成恋恋不舍告别的情侣。

“谢谢你送我,我先进去了。”

“再见,好梦。”

斯晚疾步走进宿舍楼,在第一个楼梯口转弯的时候,她抬头:沈昱扬斜靠在路灯杆上,视线恰好和她在空中交汇。她急急躲开,连着上了好几级台阶。

宿舍里的人还没有回来,她没有开灯,抱着膝坐在床上发呆。淡淡的月光穿过窗外的树木,落在地板上,影影绰绰。

沈昱扬慢慢地往外走,夜色几乎把他淹没。一路上他在想:这个笑容像涟漪的女孩,为何却带着不易靠近的疏离。

☆、靠 近

周日的清晨,斯晚躺在床上正迷迷糊糊,余安安打着哈欠过来推了她:“小猫,电话。”因为她尖尖的下巴,身上淡淡的安静气息,宿舍里的人都这么叫她。

斯晚一个激灵坐起来:这么早,不会是家里有什么事吧。

她趿拉着拖鞋,奔到搁电话的桌子旁:“喂?”

“早,斯晚。”电话那端传来的却是好听的男低音。

“早,你……是哪位?”她有点没反应过来的迟钝。

“沈昱扬啊。我就是想问问,你今天准备做什么啊?”

“上午去图书室,下午要去音像店打工,晚上还有家教,九点才能结束。”

她自己也不明白,寡言的她为何要对他交待得如此详细。

“家教是在哪?”

“淮海路兰苑。”

“好,那你去忙吧,路上小心。”

挂了电话,她坐在那儿,有些微微发怔。这个只有两面之缘的男生是要约自己吗?为何却只字未提。

刚进大学时,斯晚身上那种淡淡的疏离气息,独来独往的冷漠,在那些青春年少的男生眼里,似乎很是神秘,带着难以捉摸的与众不同,对他们有着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引。在他们屡次碰壁后,一个个便也意兴阑珊,背地里叫她“惜春。”因为《红楼梦》里惜春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癖性,激得她嫂子尤氏当面就说她是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探春也说她“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

斯晚得知自己被冠之以这个称谓后也只是淡淡一笑,惜春的冷面冷心,是处境使然,她的境况借用张爱玲的话来形容,是刚洗过澡的人穿上脏衣服,她的不洁感比谁都来得分明。斯晚自此也乐得清静。

夜深千帐灯。

因为主人家小孩多问了几个题目,今天结束得比较晚,斯晚一看,已快九点半了,她匆匆告别,走出小区的大门,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

万家灯火,却无一盏等着她。

“向斯晚。”她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一个被灯光拉长的影子从忽明忽暗的大门一侧走出来,手里推一辆自行车,灯光正打在线条分明的脸上,是沈昱扬。

“晚上回宿舍不安全,我送你。”他想做到不露一丝痕迹的自然,但微微发热的耳根却出卖了他,幸好被夜色掩盖。

“你一直在这儿等?”

“没有,我刚好在这附近,想到早上你在电话里说要到九点结束,觉得一个女孩子晚上孤身不安全,就顺便多等了一会儿。”他撒了个谎。

斯晚没有坐上他的车,她一直像个背着壳的蜗牛,对这个世界,总是带着一种本能的戒备。

沈昱扬亦推着车,缓缓地走在她的左侧,斯晚一路看着她和他的影子,在灯光的变幻下,时而交叠,时而分开,潜伏在内心里的那份童稚开始蠢蠢欲动,她不自觉地一路踩那地上的影子。这一切小动作尽收他眼底,笑意在唇角一闪而过。

“饿了没有,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保证让你意想不到?”他眼里盛着笑,坦然得让她无法拒绝。

灯火阑珊的小巷尽头,未曾想竟有另一番天地,一株杏花的掩映下,有一扇古朴的院门,门楹上的一句“深庭长日静”让斯晚心动,想来是极雅的人,才能有这等逸致。

走进去,里面别有洞天,青石铺就的地板,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几盏灯笼散发着柔和的光,院里随意地摆着几张桌椅,客人不多,极静,院角里的一缸睡莲舒展着青碧青碧的叶,鼻翼处便有一缕若有若无的香。

他们在一处空桌落座,一个六十多岁的人走过来,穿一件中式大褂,一脸的慈眉善目:“沈少爷,你来了。”

他有些窘:“钟叔,说了要您叫我小名。”

“噢噢,看我这记性,叫了多年,难改过来了。”转向斯晚,一脸的笑眯眯,“这是你女朋友啊,吃什么?”

“不不,我不是。”一片红云从斯晚的耳根飞上眉梢,她急急地否定。

“钟叔,介绍下,向斯晚。”又对着她说,“这里没有菜单的,要不给你来碗鱼片粥?”

钟叔笑着离开去厨房,走之前冲斯晚一笑,她总觉得这笑有点意味深长的味道。

“你别介意,钟叔是我家以前的司机,退休了闲不住,我父亲就为他寻了这个院落。”

“这个小院真雅致,院门上的字是你父亲写的吗?”

“嗯,我父亲平时喜欢研究《红楼梦》。”他隐瞒了父亲在学术界颇有盛名的事实,轻描淡写一带而过。

说话间桌前已摆了几碟素淡的点心,却是别具匠心的精致。

她简直不忍心下手:“这哪是点心,非明是艺术品啊。”

沈昱扬笑笑:“你尝尝这粥。”

几片香菇在粥中摆成笑脸的形状,看起来就让人心情大好,鱼片鲜嫩爽口,却无一丝的腥味,清而不腻,一口粥下去,五脏六肺都舒展开来,她觉得不仅自己的胃暖了起来,连心都舒展了开来。

话也渐渐地多起来,从幼儿园到高中,从背着老师偷偷地翻围墙到捉弄胆小的同学,斯晚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有谈兴,两人低低地交谈,好笑处忍俊不禁,笑后意识到周围太安静,两人默契地吐吐舌,仍然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走的时候,钟叔送他们到门口,还是一脸的笑眯眯:“斯晚,有空再来啊。”

回去的路上风很凉,天幕上点缀着点点星辰,路灯发着橘色的光,像是情人的眼睛,温暖而宁馨。

风把沈昱扬的格子衬衣吹得鼓鼓的,拂着她的脸,有好闻的肥皂香。

到宿舍门口时,早过了关大门的时间,沈昱扬打量那铁栅门:“你怎么进去,要不……”

“当然是翻过去。”斯晚扬扬眉,两人再次心领神会的默契。

他在下面扶着她,她的身手却是出乎他意料的利落,三下两下就蹭蹭地攀上了铁齿,哧溜哧溜往下溜了几步,如一只小猫轻轻落到地上,挥挥手“再见。”就隐没进了暗影中。

多年后,沈昱扬还能清晰地回忆起这一幕,她抓着铁栏,风拂起她丝丝散乱的长发,越发衬得她尖尖的下巴小巧光洁,在黑丝绒的天幕下,就像一个不小心误入凡间的精灵,让人心生怜惜。

日子如水般滑过,沈昱扬常常“碰巧”路过到音像店接她下班,她也从不点破。周末的晚上,每次她从“兰苑”出来,都会下意识地去搜寻那个等她的身影,然后一起去钟叔的粥店,斯晚翻铁门的技术自然也是变得炉火纯青。

六月,潘越云演唱会上海站。宿舍里的安安、小跳她们天天都在谈论和期待情歌天后的这场音乐盛宴。斯晚虽然也一直喜欢潘越云,却也无暇顾及,不曾想沈昱扬拿着两张门票站在她面前。

“你怎么弄到的?”斯晚欣喜,清澈的眸子熠熠生辉。

“我是谁呀,多啦A梦。”他翘着嘴角,得意地笑。

演唱会之夜,星光璀璨、人头攒动。

潘越云在台上全情投入,倾情演唱一首首熟悉的老情歌。

他们就像两片小小的叶子,被周围的人潮簇拥着,挨在了一起。周围大多是一对对的情侣,拥抱着大声跟着台上的人合唱,斯晚深受感染,她也从座位上站起来,挥舞着荧光棒,感受一种难得放纵的疯狂。

人潮忽然安静了下来,有钢琴声渐渐响起,潘越云低沉而富有张力的嗓音像天籁:“红颜若是只为一段情,就让一生只为这段情,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怀一种愁,纤纤小手让你握着,把它握成你的袖,纤纤小手让你握着,解你的愁你的忧……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是我,只有那感动的是我,只有那感动的是你,生来为了认识你之后,与你分离,以前忘了告诉你,最爱的是你,现在想起来,最爱的是你……”

她亦沉浸在斯情斯境中,眼角有微微的潮湿。手一动,才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被他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紧张得不敢妄动,心里有如一万只小鹿在呯呯乱跳,悄悄地用眼角的余光望去,沈昱扬的视线仍专注地追随着台上的人,但耳根处的一抹潮红却出卖了他。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和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骑着自行车在彼此的大学之间穿梭,去图书馆占位子,空闲的夜去黄浦江散步,看一江的波光流影,或在南京路的人潮中手牵着手,日子平淡宁馨却充满了烟火气的小幸福。

暑假很快来临,整个学期都在忙碌的斯晚,要回家去看看父亲和姐姐。

他送她去车站,临上车的时候,递给她一个纸盒,怕她拒绝,不由分说地塞到她包里:“上了车再打开。”

汽车在公路上疾弛,柏油路两旁的树迅速向身后隐去。斯晚打开纸盒,里面是一部小巧的手机,还附有一张卡片:“小猫,不要拒绝,想我的时候,请按1,需要我的时候,也请按1。”

她不禁莞尔,他就像多啦A梦,旁边有扇随意门,每次打开,都有无限的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各位亲的关注,虽然文笔很是稚嫩,也是偶用心写出来的文,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继续关注、收藏和评论!偶会在每天的上午都更新的,期待噢!!

☆、斯羽

家里还是老样子,父亲终日沉醉在酒中,只是脾气不似往日暴躁,他常常枯坐着,双眼浑浊,灰白的双鬓有如严冬初雪落地,落日的余晖在他的身后投下一片沧桑的岁月尘痕,父亲瘦骨嶙峋的背影让她心里酸涩。

斯羽则像一只猫,仍然是白天悄无声息,晚上画上浓浓的眼影去酒吧唱歌。

她永远都是那样的特立独行,不畏惧世俗的眼光,活得骄傲而自我。

从小学到高中,斯晚总能收到不少男孩子转交给斯羽的情书,她长相平平,除了读书勤奋。小学连跳两级,赶上和姐姐同班。而斯羽,从小就长得出尖拔萃,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尤其是那双眼波流转的眸子,像一汪让人沉醉的酒,有着动人的琥珀色。

高三那年,父亲下岗,厂里一次性丢给他薄薄的一万三千块钱,告诉他今后的劳保医疗和厂里再无瓜葛。

父亲回家后,只是闷不作声地喝酒,酩酊大醉后痛哭流涕,成绩不如她的斯羽一声不响地收拾书包回了家。

她心底很是内疚,终日惴惴不安。

斯羽只是云淡风清地说:我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

父亲向书铭托人把斯羽安排进一家超市当收银员,一周后,斯羽回家,淡淡地对父亲说了一句:“我不干了。”就一言不发进了里屋。晚上姐妹俩窝在一个被窝里,她悄悄地在她耳边说:超市老板骚扰她,她砸了他的收银机。

黑暗中她惊得瞪大了双眼,她一直只敢埋头读书,世界简单纯粹,这样的话在她听来无疑于是惊世骇俗。

斯羽却笑着捏捏她的脸颊:“傻丫头,我会让他占到便宜么,那台收银机一定让他肉痛死了,看那个‘人渣’以后还敢不敢随便乱来。”

随及咭咭的笑,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不顾向书铭的坚决反对,斯羽后来进了酒吧当驻唱,她说这样钱赚得更多,不像在超市当服务员,一天到晚站得小腿抽筋,到手里来的却只有那薄薄几张纸币。

斯羽的嗓音带着一丝低哑的成熟,再加上周身散发着这个年龄段女生不具有的冷艳气质,竟也牢牢地在酒吧扎根下来。

向书铭愤怒,用最恶毒的话咒骂,只要斯羽一同坐在饭桌上,都会把手里的碗箸扔得满地。在父亲的暴怒里,斯晚常常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更不敢去收拾那一地的碎片,而斯羽,却只是冷冷相对,坐在那里,仍不声不响地把手中的饭吃完。

每到傍晚时分,在父亲近乎仇视的目光中泰然自若地扑粉、描眼线,一丝不苟,然后“呯”的一声,用力带上大门扬长而去。后来向书铭自己都觉得累了,他知道这个女儿从心底里瞧不起他这个无能父亲,也知道这个女儿不同于斯晚,她叛逆、执拗,血液里有着叶家人没有的乖悖违戾,像她的母亲,便也只好由着她去。

斯晚心里一直很难过。总是觉得是自己才让姐姐做出了那样的牺牲。斯羽那些夸张的妆容和这份“特别”的职业招来了巷子里邻居的流言蜚语,母亲的“伤风败俗”已让这个家庭在这个封闭传统的地方深深蒙羞,而现在,这家大女儿的自轻自贱,在他们眼里,无疑是自甘堕落。斯晚每天早上买菜回来,穿过那条冗长逼仄的巷子,周遭那些剜人的眼光仿佛是X光,要硬生生地穿透她的身体,看清楚她的五脏六肺,是不是也和她母亲姐姐一样。

可斯羽却毫不在意,有一天晚上,她因喉咙不适没去酒吧,和斯晚挤在一张床上说着悄悄话。

夏天的夜褪去了白天的躁热,苏州河静静地流淌,河面上吹来一丝丝的凉风,有淡淡的月光斜斜地照进窗棂,老式的旧屋相较那些火柴盒似的公寓,便有了难得的凉快。

斯晚挨着姐姐的胳膊,只觉得本就消瘦的姐姐近年来越发的单薄,凉凉的月光打在她细细的胳膊上,呈现出一种透明色。她知道斯羽没有睡着,她突然特别急切地想让姐姐分享她恋爱中的种种,父亲整日在自己的世界里长醉不醒,唯有从小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她在这个世上最想要倾诉和依靠的人。

她说得极慢、极仔细,原来每一个极小的细节自己都已刻进了心里。

爱情原本就是这个样子,等到它呈现出显山露水的轮廓时,早已是命中注定的刻骨铭心。

斯羽没有出声,黑暗中她睁大着眼,丝丝散乱的卷发在枕和颈之间纠缠,从斯晚的语调中,她能感受到刻意抑制的欢欣,她的心,陷入深不见底的悲凉。

爱情看似很近,她却抓不着,她在纸醉金迷的酒吧中夜夜笙歌,能有很多华丽的际遇。她散发的冷艳、神秘气息,是一种致命的诱惑,总能吸引那些年纪、风度、事业都正好的男子。但那些开着好车,拿着蓝色妖姬的男人贪图的不过是她一时的美貌,亦或是挽在臂膀里看到那些“虎视眈眈”的眼神而获得在雄性世界里睥睨天下的满足。却,从未有一人,曾有珍视她的心。尽管从小母亲就抛弃了她们,让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从此处于流言蜚语的风口浪尖上,她恨母亲,却也深深地同情母亲:一个为爱情飞蛾扑火的女人,如果再加上一点不甘和孤注一掷,为了爱情,她甚至可以葬送了自己。

她知道斯晚此时正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等着她对这段恋情说点什么,哪怕只一句话,但她不知自己该说什么,许久,才幽幽吐了一句:“爱如茧,挣得出就是飞翔,挣不出或许就是死亡。”

一语成谶!多年后斯晚再想起姐姐的这句话,猛然惊觉:在那个夜晚,冰雪聪明和极度敏感的姐姐,也许早就明白,自己和母亲有着一样的孤注一掷,对爱情的奋不顾身,母女二人,宿命是如此的相契。

而宿命,让人定格在离幸福只一步之遥的地方。

☆、知青岁月

沈家客厅,巨大的欧式吊灯下,一张可容十人坐下的欧式餐桌,此刻只有他们三人,沈父、沈母终年各据一隅,无任何交流,餐桌上只有轻轻的筷箸相碰的声音,冷清而空落。

沈母清清喉咙:“听钟叔说,你最近两个月带了一个女孩常去那儿。”

“她是我女朋友,叫向斯晚。”

“妈不是反对你交朋友,你这个年龄,交女朋友很正常,但你弄清楚,这个女孩子的身家背景了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家庭……”

“我们这样的家庭就怎么了,门当户对就幸福了?”沈昱扬不耐烦地打断了母亲。

沈父在听到儿子的话时,举着筷箸的手在空中停住了,但他最终仍没有开口说什么,低下头默默地喝汤。

“我觉得斯晚挺好的,干干净净的小家碧玉,我很喜欢。”带点赌气地匆匆扒了两口饭,放下碗筷,“我吃完了,先上楼了。”

沈牧言看着儿子咚咚咚上楼的背影,若有所思。

江玉晴望望丈夫,有些不悦,皱着眉:“看看你儿子,你做父亲的也不管管他。”

沈牧言放下碗筷,冷淡而客气地放下碗筷:“我吃饱了。”一言不发走进书房。

江玉晴望着那扇紧闭的书房门,心里有气却不知冲哪儿发,她在公司发号施令,贵如女王,在家里,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却视她如空气。她不耐烦地冲厨房里的佣人喊:“吴嫂,收拾桌子。”

沈牧言拿起纳兰性德的《饮水词》,看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时重重地叹了口气,往事卷土重来,像细小的虫,一点点啃噬着心。

七月的天,说变就变,窗外不时什么已开始飞雨,整个天地一片空濛,窗边的香樟树,结满了一树的果实,空气里有淡淡的辛辣清香……那时他多年轻啊,十七岁,每天早上等在佩苓家附近,上学的路两旁有许多高大的香樟树,路上滴溜溜地到处滚着香樟果,像一颗颗黑色的豆。他们不敢牵手泰然自若走在大街上,默契地保持一前一后,隔着小段距离边走边踩,四五步一个,小黑豆炸裂在脚底,爆出一股辛辣的清香。一回头,就能看到比夏花还灿烂的笑靥,似有星辰落入了她的眼,璀璨得让他无法挪离视线。

想想第一次见到佩苓是什么时候,噢,是1969年,学校的艺术节,芭蕾《白毛女》选段,他本是意兴阑珊,红色年代,样板戏让人衍生了审美的疲劳。但那天,当那个瘦瘦的饰演喜儿的女孩踮着脚尖,像只美丽的白天鹅昂着优雅的头颅,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白瓷样的面庞宛如朝圣者般虔诚。

他第一次听见自己心底有花开的声音,某种不知名的情愫从胸腔、从身体各处升腾起来,他仿佛在现实世界里为宝黛初遇找到了注解。

他偷偷为她抄了许多诗词,那些美丽的、忧伤的句子,被他工整地用毛笔小楷纂在信笺上。那些散发着好闻墨汁香的宣纸,被风一吹,在窗前的桌子上呼啦啦作响。

他不敢把这些送给她,他是大资本家的后代,父亲曾漂洋过海,母亲是名门闺秀,饱读诗书。他曾经在半夜被呵斥、咆哮声惊醒,门窗洞开,沉重的家当连续扔出窗外,砰然碎裂,他们一家,在历史的夹缝中苟然存活。而她,尚在襁褓中就被遗弃,被孤苦伶仃孑身一人靠园艺为生的好婆偷偷地捡回家,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却也身家清白。

有一天夜晚,学校工宣队组织大家去街上贴标语,初春的夜,寒气无孔不入,她穿得很单薄,瑟瑟地缩着肩,他犹豫了很久,最后把身上的毛衣脱下,悄悄地递给她,她惊愕地抬头,少年的耳根似天边的火烧云。

整个世界一片混乱,大人们在那个黑白颠倒的世界里或疯狂、或战战兢兢,无暇顾及到他们。学校到处也是乱哄哄的,高音喇叭整天播放着革命音乐,人心浮躁,大家都在讨论着自己将要奔赴赣南、皖北、云南等地,响应□的号召:知识青年到广阔的农村去。

蔷薇花深处的小巷,一堵围墙把疯狂的喧嚣隔绝在外,好婆种了许多花,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草药,他常跑去帮忙,她在花架下的石墩下为他泡花香四溢的花茶。他们这对红尘世间的小儿女,一心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求不惊不扰。

新一轮下乡的名额又出来了,他的名字赫赫在目,他被分配到赣南山区某个不知名的地方,走的头天晚上,母亲在家里为他收拾简单的行李,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嘤嘤的哭,他的心如荒长的草,凄惶又迷茫。

寻得一个机会,他跑出来和她做最后的告别,月光下的佩苓像一朵清新的白莲,眉间有抑制不住的轻愁,迷蒙的眼中藏着水雾。他握住她的手,只觉满腔离情搅得自己肝肠寸断,他曾想用自己的一生去保护眼前这个孤苦的女孩,许她一方宁静,而现在,自己的命运尚且一片惨淡,暗沉莫辨。

列车无声启动的刹那,人群轰然暴哭,站台上无数手臂扯紧又掰开,他隔着人潮望着远处那抹白色的影子,泪流满面,耳中还有昨夜她说的最后几句话:“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

赣南山区的日子苦不堪言,他这位平时只知读诗词歌赋的少爷尝尽了疾苦,但比起身体的痛,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汹涌难抑的思家之念。夜深人静,他干农活到累极,在大通铺上辗转反侧时,心底绵绵细细最柔软的思念,便如无人拔去的翠绿的野藤,窸窸窣窣地生长。

起先还能收到她断断续续的回信,后来,就石沉大海。

深山野岭望不见铁轨,有一天夜里,他抑制不住内心疯长的思念,偷偷逃出来,徒步在寂静的山中长途跋涉,荒径草长,有蛇倏忽逸走,嘶嘶有声。天亮时分,终于靠近了有公路的村落,却有同屋的知青连夜赶来,在他铸成大错之前截住了他,他不能再给已扣上走资派帽子的父母雪上加霜了。

1977年高考恢复,他靠着自己扎实的古文功底考进了燕园的中文系。返城的那一天,望着隐去的村庄,觉得恍如隔世。

下了火车后,直接飞奔那条小巷,蔷薇花深处,小巷里那扇他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门却紧闭,门上的锁锈迹斑斑,他问遍了小巷里的人家,只得知:好婆已四年前去世,她孤身一人料理完丧事后,亦不知踪迹。

明晃晃的阳光直刺刺射下,他紧闭了双眼,额头上的汗涔涔流下:她孑身一人,生命中只知跳舞和养花,飘零孤苦,谁可护她周全?

☆、造化弄人

天地换了人间,不久家里被没收的资产被悉数交回,他又成了一个只管研墨裁字的大少爷,却没有停止过一日找她,万念俱灰时,辗转得知她的消息,一路跋山涉水去找她。

苏州的一个小县城里,她在一个剧团里谋生,好婆死后,她孤身一人如浮萍,心无所依,随下乡的同学一路南下,凭着一点特长,辗转流零到这儿。

江南的梅雨季节,似总有下不完的雨,他寻了一处客栈落脚,二人终于相见,隔着光阴和沧桑,无限感慨唏嘘。

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光,他随她去采来青梅,在客栈里,用一只小小的炉子,给他煮温温的梅酒。

窗外细雨嘀嗒,屋内暗影绰绰,煤油灯昏黄的光晕一圈圈扩散,屋内一股清冽的酒香弥漫开来,她坐在他对面,触手可及的真实,两靥绯红,清澈的眸子映着一闪一闪的烛火,他禁不住吻下去,欲望来得昏昏暗暗,他们如一片孤叶,顷刻间被淹没。

走的时候自然是万千不舍,他离开了些日子,学校、家里可能都在找他。拥着这如杨柳弱袅袅的女子,沈牧言心里暗下决心:此次回去一定要和家里人说清楚,给自己一个可以照顾她一生一世的机会。

回到家里,却见家里一片狼籍,上上下下都在收拾东西。母亲告诉他:全家准备迁往香港。他们在这场大革命浩劫中已饱受惊吓,政治风云变幻莫测,劫后余生的父母害怕往昔的阴霾再卷土重来,他们变卖家产,远离大陆,只求衣食无忧安稳地度过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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