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普吉岛的盛世恋歌》作者:阅微澜【完结 番外】 > 【书香门第】普吉岛的盛世恋歌.txt

第 4 页

作者:阅微澜 当前章节:15037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3:32

“你的远光呢,没陪你来吗?”斯晚浅笑。

“他呀,敢不来吗,喏,在那边等我。”用手一指,林远光隔着距离和斯晚打了个招呼。

“刚才我可是看见了噢,沈昱扬撇下那个苏小姐,来了个英雄救美噢?”夏橘一脸打趣的笑。

“说什么呢,走啦走啦,大小姐,和你的远光去浪漫吧。”

“我们等你,好久没去聚宝斋涮火锅了。”

“就穿这个样子去,不奇怪?”斯晚看看她,再看看自己。

“那有什么呀。快点啊,我们在车里等你。”夏橘挽着林远光离开。

斯晚继续手下的工作,所幸一会儿也就收拾停当了,她对值班经理交待了几句,正准备离开。

“向经理,请留步。”阳台的一角,有人轻唤,声音软糯好听。

她回头,灯光明灭之间,苏芮轻颦浅笑。

她有些迟疑:“苏小姐,你找我?你没和沈昱扬一块走吗?”

“我说想一个人在这天台再看看夜色,让他先回去了。”苏芮仪态万千地伸出手:“向经理,上次不好意思,正式认识一下,Suri。”

她也微笑地伸出手去:“不好意思的是我们,工作有疏漏之处,没有为客人考虑周全。”心里却在暗暗地感慨:这世上真是不公平,有些女人,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雅,她们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说,只需静静地站在那儿,都像个发光体,吸引所有人的视线,就像眼前这个苏小姐。

“向经理,其实我留下来是特地想等你。”苏芮轻拂了下被夜风吹散的头发,“不过,晚上的阳澄湖真美。”

月色溶溶,夜色里的阳澄湖,俯瞰下去,像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通体透亮,发出莹莹的光,静静地卧在月色下,周身像笼罩着一层轻纱的雾,宁谧、朦胧。

她也不自觉地站在苏芮身旁静静地远眺,感受从湖面吹来的潮湿而新鲜的风。但她仍不失警觉地问:“你找我,有事吗?如果不急的话,能不能改天再说,我朋友在下面等我。”

“我不会耽误你很久,向经理。我和昱扬认识了六年,我知道他心里一直有个影子,但我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你。”苏芮仍是好气质的笑,斯晚却觉得如芒在背,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被对方给一览无余。

“我想你误会了,苏小姐,我和沈昱扬之间,不过就是一个相识的老朋友。”她隐隐地猜到了她要说什么,忙急急地辩解。

“你还爱他吗?”

她下意识地扭过头去,露台的一面墙上,爬满了绿藤,垂着枝蔓,大片大片的叶……满眼的绿,湿嗒嗒的像是要滴上身来,夏日阴郁的绿,咄咄逼人般的不透气。

她艰难地说:“苏小姐,这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关键的是,现在是你陪在他身边,你才是他真正的女朋友。”心里划过一阵刺痛,她不想再说下去了,因为这样的谈话让她觉得吃力。

“我知道,我并没有质问你的意思,你比我想像中的更淡定,其实,这样的对手,往往更强大。”她放下手里的酒杯,“好了,今天就不妨碍你了,向经理,改天我们再聊,再见。”她轻轻地擦肩而过,衣裙摩擦间,空中有清幽幽的香气飘过,是BURBERRY的“summer”。

下楼的时候,却有些心不在焉,苏芮的话还萦绕在耳边,她有些莫名的烦躁,伫足望向头顶上的路灯,有寥寥的飞蛾在周围盘旋,看得久了,她才觉得这样的灯光也会刺眼。

时至今日,难道我还能被她视为对手?斯晚不经意地苦笑了一下,嘴中有淡淡的涩味。

站在一楼的台阶处,还有些神情恍惚。“斯晚,这边。”不远处,夏橘从车里伸出脑袋冲她招手。

她快步跑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去:“不好意思,等急了吧。”

林远光冲她点了点头,随及发动车子。

“你在上面怎么磨蹭了那么久?” 夏橘嘟着嘴。

“大小姐,别生气了。没办法,走的时候被那个苏小姐叫住了。”斯晚陪着笑。

“苏小姐,哪个苏小姐,不会是……?” 夏橘瞪大着眼,一脸的不确定。

“嗯,是她。”

“她找你来干什么,不会是和你摊牌,要和你一决高低吧?”

“脑子里想什么呢?电视剧看多了吧,人家没你想的那么没风度。”斯晚看到夏橘一脸的夸张表情,忍俊不禁。

☆、决定

深夜,聚宝斋,人声鼎沸。

斯晚有些惊奇,这么晚了居然还有这么多不归巢的人,看来自己如夏橘所说,真的是“out”了,一直按部就班的生活,像个老太太。

三人寻了一个用屏风隔开的小包间坐下,屏风稍稍挡住了外面的喧哗,倒也有几分安静。铜锅里高汤沸腾,咕咕地冒着泡,羊肉片刚进去,便浮了上来。三个人涮着肉片青菜,在热气缭绕中吃得满头大汗、痛快淋漓,全身的毛细孔似全部张开,倒也觉得通体舒畅。

“林远光,今天当着斯晚,我要批斗你,你上次给介绍的那是个什么‘极品男’啊。交待你那么点小事,都没给弄好。” 夏橘就是这样,永远口比心快。她天性如此,热情、爽快,别人都是重色轻友,她却常说:闺蜜永远是NO.1。所以,老实的远光常被她呼来唤去。

“我觉得梁颂之人挺好的呀,不抽烟、不酗酒,无不良嗜好,收入高,踏实稳定。大小姐,我可是都按你给我定的要求找的哎。”林远光一脸的无辜。

“可是那个‘极品男’,情商那么低,和那种人谈恋爱,枯燥乏味。” 夏橘翻了翻她那双好看的大眼,“他啊,应该找个被程序给‘格式化’了的女朋友。”

林远光笑着摇了摇头,没再接女友的“疯言疯语”,他对着斯晚,隔着桌子和她说话:“斯晚,老爷子身体还好吧?”

“嗯,还行,上周末我回去了一趟,就是多多……”说到多多,斯晚心里有些黯然,放下了筷子,“那个孩子太内向,心里像藏着个另一个世界。”

“多多是太孤独了。”林远光也重重地叹了口气,“男孩子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父爱。”

三个人都有些沉默,还是夏橘开口:“斯晚,你想过去找多多的父亲没有?”

“我也想过,如果有一天能替多多找到他的亲生父亲,说不定他就会慢慢好起来,也许孤独感就没那么强了。”她何曾不知道家庭残缺的滋味,就像打上了一个“这是个没妈的孩子”的标签,到哪都能感受到那些异样的目光:嘲笑的、怜悯的、幸灾乐祸的、同情的……在她的童年时代,如影随形。

她清了清喉咙:“可是我上哪儿去找啊,我只知道斯羽曾经说过在曼谷,她邂逅了一个让她一见倾心的男人,其它的只字未提。以我姐姐的性格,我觉得她不会随便爱上一个人,也不会随便就生下一个男人的骨肉。但是茫茫人海,我要怎么去找多多的父亲,何况还是远在异国。算了,我姐姐当初想隐瞒这个秘密,一定有她的难言之隐,既然她不想让我们知道,肯定有她的理由。”

夏橘举起了啤酒杯:“算了,亲爱的,别去想这些不开心的事了,多多有你和向爸,还有我和远光呢,你不是一个人。”

“嗯。”斯晚端起杯和夏橘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啤酒,“我也觉得现在挺好,多多一直认为我是他妈妈,守着他们祖孙二人,我的心也很踏实。再说还有你们,我挺知足。”

林远光把她们送到公寓下和她们告别,夏橘搂着她嘻嘻哈哈地上楼,开门。她今晚香槟、啤酒喝了不少,已显出醉意。

斯晚倒还清醒,她照顾夏橘脱鞋,脱去束缚的礼服,给她盖上薄毯。夏橘咕哝了一句,翻了个身,找了个舒服的姿式沉沉地睡去。

她为她摁熄床头的灯,走进浴室洗去了一身的汗味、酒味,把一具疲惫的身体抛给柔软的床,久久都没有睡意。索性坐起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那本厚厚的相册,一翻开,那些和斯羽朝夕相处的日子扑面而来,带着潮湿的记忆。

她想起四多年前那个夜晚。

那天,她已入睡,忽然,手机铃声大响,在黑夜中有种叫人心惊肉跳的尖利,一串陌生的号码,是斯羽。

她说她此时在曼谷的机杨,飞机就要起飞了,她要回国了。之后就匆匆挂下电话,手机里“嘟嘟”的忙音让她心里发慌,脑袋好一阵发懵。她不明白,斯羽不是一直说在那边过得好好的吗?后来她才慢慢的回过神来,大脑也由一片紊乱到思路渐渐清晰:她们姐妹二人一直联系不断——电话、e-mail,但一个月前,斯羽突然像消声匿迹了一样,没有给她打电话,也没有给她发任何邮件。她打过去,电话也一直是无法接通状态。她特别担心,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一直不停地安慰自己,也许是姐姐最近太忙了,她那么独立坚强,应该没什么事的。现在斯羽终于给自己打来电话了,却是要马上回家了。难道姐姐遇到什么事了?

她越想越觉得害怕,觉自然是睡不着了,索性从床上爬了起来。同屋的夏橘不在,今晚她要值班。房子里静悄悄的,找个商量的人也没有,她不敢在这个时间去惊动父亲,怕老人担心。

她在房子里踱来踱去,窗外树影绰绰,她觉得心口有些憋得慌,冲了杯咖啡,心神才稍稍安定了下来,她先打了个航空问讯电话,查询了今晚从曼谷直飞虹桥机场的航班。

斯晚心想:与其一个人在这空荡荡的屋子里等,还不如去机场等,那里灯火通明、人来人往,黑夜也如同白昼,起码自己的心也可以平静点。她换好衣服,拉开了门。

阳澄湖的夜静悄悄的,此时的度假村已陷入沉睡,夜风很凉,裹挟着潮水的气息。她不禁拉紧了风衣,拦了一张出租车直奔机场。

出租车一路疾驰,路灯杆一根根向后倒去,无数的场景像黑白电影,在她的脑海中一幕幕闪现而过。

她四岁就没有了母亲,是斯羽,比她才大两岁的姐姐,像个小妈妈,每天照顾她,笨拙地给她穿衣、洗脸。每当巷子里的小孩欺负她时,斯羽总像只愤怒的母鸡,张开翅膀把她护在身后。自从母亲死后,温和的父亲性情大变,他变得暴躁,酩酊大醉后在家里指着母亲的遗像大骂,抓起触手可及的东西就砸向墙壁。她最怕这样的夜晚,恐惧像野兽,似要把她吞噬。斯羽总是搂着自己,蜷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她狠狠地瞪着父亲,像只刺猬,张开了全身的刺。父亲看着那两簇逼视他的火苗,带着冷冽的恨意。他扬起手,斯羽没有退缩,仍然冷冷地,昂着头直视着父亲,最终,僵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地垂下,没有落到斯羽身上。从此,父亲仍旧喝酒,但不再喝得酩酊大醉,家里也恢复了风平浪静,那些令人恐惧的日子不再如梦魇夜夜出现。父亲下岗,也是斯羽,一言不发地收拾了书包从学校回了家。贫穷和艰难,磨去了她身上柔软的特质。这些年,她的冷漠,她的桀骜不驯,她的特立独行,只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

机场里灯火通明,这是个每天都在上演着无数告别和重逢故事的地方。斯晚坐在休息区,抬手看了看表,以姐姐给她打电话的时间来推算,还有一个多小时,飞机就会降落了。她静静地坐在那儿,神思有些飘忽,直至机场大厅里响起了她要等的航班降落的广播。

斯晚在国际航空出口处焦急万分,一抹纤瘦的身影映入眼帘,人群中的斯羽还是那么漂亮,只是多了一丝憔悴。

“晚晚。”她抱住斯晚,一度哽咽。斯晚也是百感交集,眼眶湿湿的。姐姐这次似乎比以前更瘦了,手掌触摸处,是嶙嶙的骨头。

一路无话。斯羽有些恹恹的,一上出租车就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秀眉紧蹙,脸色苍白。斯晚想:姐姐也许是旅途奔波累了。所以,尽管自己有许多的疑问,还是等以后再说。

回到宿舍,斯晚刚打开门,斯羽鞋也没脱,就急急奔向卫生间。一阵哗哗的水声,其间似夹杂着呕吐声。半晌,斯羽一脸憔悴地出来,往沙发上一偎,也不去理会斯晚一脸的疑问,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怀孕了。”不啻于平地一声惊雷,斯晚还没回来神来,紧接着后面的一句更是炸得她晕头转向。“我准备做未婚妈妈。”斯晚看向斯羽,她却一脸的云淡风轻,似乎说的是别人的事。

凌晨,斯晚还在辗转反侧,脑子中似有一只手在不停地搅拌,搅得她满脑一团浆糊,斯羽却在一旁睡得极沉。她望着姐姐寂寂的侧影,心里直为她捏把汗。这次不知又要在家掀起多大的巨浪,不知父亲又会怎样的震怒。她实在无法相信:斯羽会一眼就爱上一个陌生的男人,并且会不顾一切为这个她认为卓尔不群的男人怀上孩子。

也许斯羽注定是像风一样的女子,习惯漂泊,习惯疏离,不轻易相信爱情。但,如果爱了,便会倾其一生,哪怕是粉身碎骨。

☆、纠葛

刚上班工程部就打来电话让她去视察一下别墅区的定期检修情况,她马上从行政楼过去,刚一下楼,亲切而不火热的阳光一下子就流泻了一地。

她却无暇去欣赏,工作七年,以她的年纪,升到客房部经理,实属不易,曾经有很多人也质疑过,因为以她的年龄,担当这样的职务,难免不遭他人口舌,只有她自己明白,自己能有今天,除了丁总的赏识,更多的是自己七年如一日的在工作中小心翼翼,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差池。

也不是没有觉得累过,也不是没有觉得力不从心过,可是,身后背负的责任,让她不能像普通女孩那样任性娇纵。

忽然迎面一个女孩子跑过来,喊道,“向经理,不好了!”

她认得是高级套房的小许,心下一惊,忙问道,“怎么回事?”

“有一位客人说自己的钻石项链放在房间里不见了,她咬定是李大姐偷的,现在吵着要打110报警。”

在客房部,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但往往这种突发状况处理起来最为棘手,首先客人的情绪难以安抚,另外如果客人的失物找不回来的话,真的就要闹成一场纠纷了。斯晚一听到这个消息头都大了,匆匆随小许赶过去。

128房间里一片吵闹,隔老远就能听到里面的“咆哮声”,李大姐站在门口,满脸通红,似百口莫辩,看到斯晚出现,如遇救星,忙拉着她的胳膊:“向经理,我没偷,我真的没偷,我来酒店快十年了,你知道我的……”

她安抚地拍拍紧抓着自己不放的手,李大姐噤声。

对面的女客人一脸的愤怒:“你是经理吧,来得正好,那么名贵的东西,房间里也没有其它人出入,马上报警。”

她只得面带微笑,忙躬身道歉,细细地了解情况。

原来是客人洗澡的时候随手把项链放在洗手台上,之后出去了,等到想起来回头找时,项链却不见了。她向客户部投诉,怀疑是打扫卫生的服务员给“顺手牵羊”了,但负责她房间卫生的李大姐却一个劲地为自己辩解,说打扫卫生的时候根本就没留意到有什么项链,更不用说自己还去偷了,一定是客人自己忘记放在什么地方了。

她只能柔声细气地对客人解释:度假村的员工不会低级到这种地步的,她一定在今天之内给客人一个满意的答案。

客人却不依不饶,直嚷着一个小小的经理说话太没分量,还是把酒店的总经理叫过来解决。

她只得耐着性子,直说到嘴唇发干,对方才答应给她半天时间。

客人气咻咻地出门后,斯晚趴在房间的地毯上,睁大着眼睛一处处地寻过去,找了三遍,都恨不得用眼睛把地面挖出个洞来,还是没找到那条折磨人的项链。她叹气:只能自认倒霉,赔给人家了。揉了揉酸痛的腰,来到洗手台边拿起香皂时,盒子底下一团亮晶晶的东西让她喜出望外,是一条项链。看来是客人随手一放,自己却忘了。

所幸还能找得到,在一场纠纷快要扩大时成功地阻隔住了。今天真是幸运,但不是每次都能这样侥幸地躲过。

七年的服务工作生涯,已经把她的棱角磨平,每天生活在这些世俗繁务之中,有很多年少时看得弥足珍贵的特质已经在不经意之间,一点一点地交付给了岁月,且无从追回。

把东西交还给客人后,才发现自己饥肠辘辘,快临近中午,自己却连早餐都忘了吃。

索性折去餐饮部。

夏橘正在那里抱怨:“你说,这沈昱扬到底吃什么呀,今天早上送餐时候,服务员就说他看到早餐皱眉,只吃了几口就没动过了,这可是丁总交待的‘大神’。”

看到她出现,眼前一亮:“快说说这沈昱扬喜欢吃什么呀?”

“不会吧,亲自安排,这么上心?”

“哎,我们这行天生就是奴才侍侯主子的命,我可不想到时投资不成功,我们餐饮部落他人话柄。”

沈昱扬有些挑食,斯晚是知道的,她问:“你早上准备的什么呀?”

“煎蛋,全麦面包,牛奶,火腿和果酱。”

她叹口气,“煎蛋要八成熟,保留糖心,牛奶换成鸡丝粥,火腿换成开胃小菜。”

话一脱口而出后,她自己就怔住了,原来她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口味。——他是爱吃之人,但是极其挑剔,自己曾经为他洗手做汤羹,如何能不知道他的喜恶。

咬在嘴里的半片面包突然变得难以下咽。

绕过人工湖,只觉得浑身无力,她努力的让自己清醒一点,她告诫自己,在工作中是不能带个人情绪的,更不能有与客户牵扯不清的关系,她一向是心思细密的人,极有自律。

她站在湖边深呼吸了一下。这里有个小小的人工湖,临湖搭建了一个小小的原木亭子,延伸出去一段栈道,直至湖心。这是斯晚的秘密基地,因为少有人来,所以她极喜爱这个幽僻的地方,每当累的时候,伤心的时候,只要在这里坐一会儿,心就会慢慢找到平静。

湖面上偶尔吹来一丝清风,凉亭遮住了正午的太阳,留下一片荫凉。斯晚揉了揉酸痛的小腿,索性脱去高跟鞋,赤脚而坐,干这一行,每天都得站十多个小时,穿着高跟鞋,真是种折磨。

被解放的脚一接触到冰凉的木板上,顿时,从脚底到全身都酥麻麻的,舒服得让人想大喊一声。她拿出手机,打开音乐的播放器,小野丽莎慵懒柔软的声音像浴缸里的泡沫把自己紧紧包围,从身体到灵魂都像飘浮起来,她轻轻地闭上了眼,感受这难得的意境。

“向小姐。”斯晚没有睁开眼,她以为自己是因为快眯着了,耳朵里出现了幻听。

“向小姐。”又是一声软糯好听的声音,看来不是自己的幻听,她张开了双眼,一张姣好的面容出现在她的眼前,是苏芮,正盈盈浅笑,娉娉婷婷地站在自己面前:“我去前台找你,她们猜你到这儿来了。”

斯晚有些窘,对方是仪态万千气质雍荣,而自己此时呢,衣衫不整,还翘着一双光脚板,她有些慌乱地摁停了音乐:“苏小姐,你找我有事吗?”问完后又恍然大悟:“噢,我想起来了,前天晚上在party上,你好像说过要和我聊聊的,嗨,我给忘了。”

苏芮却一脸不介意地在她对面坐下:“你还是叫我苏芮吧,或者suri,我能叫你斯晚吗?”一脸的诚恳,完全没有一丝大小姐的架子。

虽然自己知道她和沈昱扬的关系,但面对这个美却不凌厉的女子,自己并不讨厌。如果中间没隔着沈昱扬,说不定自己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昱扬?”对面的女子温柔地笑,问题突兀却并不冒犯。

“大二的时候,”她望着微微的湖面,嘴角浮现起一丝苦笑,“那个时候,太年轻,以为只要相爱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沈昱扬那时应该是刚读研吧,那个时候的他是个青春阳光的大男孩吧。”

斯晚没有出声,眼前浮现起一张朝气蓬勃的脸,发梢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着光,令人眩目。

“我遇见沈昱扬,却是在他最失意的时候,当时我还在斯坦福商学院读本科。你知道,商学院读博的华裔很少,再加上他总一脸的忧郁气质,很难让我不注意到他。他很是与众不同,不参加社交活动,没有女朋友,每天都躲在图书馆,我当时特好奇,一个人竟可以封闭到这个地步。刚开始我约他,都被他冷冷拒绝了。”苏芮说到这里,冲斯晚一笑,“我这个人,越是有难度的事情,越容易激起我挑战的斗志,我喜欢动脑筋。所以我花了四个月的时间,绞尽脑汁,投其所好,才得以以朋友的身份走近他,那个时候,我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他身上,他的一个笑容都能让我激动好几天,他对我说的一句话都能让我反复去想好几遍。”

“我也知道尽管我那样的毫不保留,竭尽全力,也没有让他爱上我。但是我不在乎,只要他身边没有出现第二个人,只要他还允许我陪伴在他的身边,就算再坚硬的心,总有一天也会变得柔软。后来我就从他口中渐渐得知你们的事情。我在旁边看着他一点点地疗伤,我从没奢望过让沈昱扬一下子就会爱上我,我知道,所有的伤痕,都需要交给时间。”

斯晚深吸一口气,她没有说话,视线落在微微的湖面上,眸子里似沉静如水,可是胸腔里像是憋着一口气,叫人透不过来,几近窒息。她一直告诫着自己和沈昱扬已成为过去,覆水难收,提醒自己不要再生了奢望。但,当听到另一个女人缓缓谈起她和他之间的故事,而自己,只能当一个置身事外无关紧要的听众时,心中竟还是这样的难过。

“我们家在我祖父时就已移民美国,世代从商,我叔父很赏识他,邀请他加盟自己的公司,他后来又跳出来自己单干,自己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刚开始,整个公司就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放弃了家族生意陪着他一起创业,几年后公司终于在华尔街立下了口碑,因为这些年的同甘共苦,我们之间的关系也渐渐地明朗,我们并不只是简单的事业搭档。但,谁又能想到,为了这笔大生意,我陪他回国,没想到,斯晚,你也在这里。”苏芮的脸上掠过一丝苦笑,但随及,她耸耸肩,努力装作一脸的不在乎,“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我们三个人,迟早要相遇。”

斯晚抬起头,她注视着苏芮,盈盈的眼波中似泛有泪意,她竟开始怜惜起她来,想来人间,现出色再睥睨天下的女子,一旦心交附给了一个人,都会在他面前变得隐忍而卑微。

关于爱,永远是爱得多的那方最卑微!

他们三个人,谁都没有错,是造化弄人。

她缓缓地开口:“苏芮,我和沈昱扬,都已经过去七年了,七年的时光,什么都可以改变,何况是人心。你不要太灰心,人的心毕竟不是石头,你对他的好,他是看得见的。”

“曾经我也以为爱情就是选择题,没有了你,应该会是我。但一看到你,我就觉得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那天在party上,你被人骚扰,我望着他看你的眼神,就知道,这个傻瓜并没有忘记你。在他面前,我装作一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介意,斯晚,但我害怕,害怕自己是否还能守得住他。”

两人之间是许久的沉默,斯晚的沉默是因为自己的手足无措,她有些慌乱: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自己并不想搅进他们二人之间去。苏芮是坦诚的,对自己,对沈昱扬。沈昱扬不能辜负了这样的女孩,更不能是因为自己而辜负。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措词,才能既不伤害到苏芮,又能安慰到她。

苏芮盈盈地起身,了无芥蒂地冲斯晚一笑:“爱了沈昱扬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世界里有他,我依然会继续爱他,依然会继续对他好。如果,到最后,他依然选择你,我不会有任何怨言,只能说缘浅缘灭,不得,我命。”

“苏芮,你值得沈昱扬珍惜,他会懂的。”她迎着苏芮的目光,眼神明澈。

“再见,斯晚,抱歉耽误了你的时间。把自己的困扰全说出来以后,觉得轻松多了。”她转过身,潇洒地冲斯晚挥了挥手,就隐进了小径深处。

她盯着湖面上的涟漪,发了好大一会儿呆,后来猛然惊觉自己已经溜出来很久了,才急急穿起鞋,一路小跑出去。

☆、偶遇

日子不疾不徐,有好几次,在度假村,斯晚远远地望见沈昱扬,都装作没有看见地绕开了,苏芮那天的话,让她心生不安。

时过境迁,千帆已过,她和他已是陌路,她不能,也不该再有任何的妄念。

周末,她准备回家去看父亲和多多,先坐车到市区的商场一个人逛了逛,给多多买了一架摇控迷你飞机,又跑到卖男装的楼层,想给父亲挑一件衣服,父亲生性俭朴,挑太贵的,一定会唠叨半天,她慢慢地一路挑选过去。

“向斯晚。”身后似有人叫她,她狐疑地转过头。

“嗨,真的是你呀,我老远就看了你半天,还以为自己认错了。”原来是“大头”,搂着一个女孩,兴高采烈地叫她。

好多年没见“大头”了,上一次见面,还是她和沈昱扬分手的第一年,“大头”带女朋友来阳澄湖度假。七年的光阴,带走了一个的青春,也让一个青涩的男孩成为了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斯晚看着大头略略发福的肚子和眼角的细纹,心中一片唏嘘感叹,岁月真是不饶人。

“向斯晚,这么多年了,你倒还是没怎么变,结婚了吧?” “大头”一脸久别重逢的兴奋。

“没有。”

“嗨,难怪还能保持得和原来一样。”又指了指怀中的女子,“介绍一下,我老婆。”

斯晚微笑地点头打招呼,仔细一看,这女孩并不是上次“大头”带来阳澄湖度假的那位。想来,情场浪子这次终究是安定下来了。

“我老婆也是你们苏州人,这次我们回她老家补办婚礼,下周六晚七点,美景别墅,到时一定要来捧场啊,我在这边也没什么同学朋友。”

“是吗,恭喜啊,到时候我一定去打扰。”

“大头”把手中的袋子交给怀中的女子:“乖,先下去到车里等我,我说几句就下来。”怀中的女子冲斯晚礼貌地一笑,袅袅娜娜地离开了。

斯晚一脸的揶揄:“铁汉柔情啊,我要起鸡皮疙瘩了。”

“大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没办法,我算是这次被套牢了。”望向斯晚,一脸的小心翼翼,“沈昱扬上个月给我发了封邮件,说他要回国了,你……你们见面了吗?”说得很慢,不停地看斯晚脸上的表情,生怕自己措词不当,伤害了对方。所幸斯晚一脸的平静,他也就放下心来:“过去了七年,很多东西都已经释怀了,我知道他还是一个人,你们这次是不是……”

她知道“大头”未尽的话包含的意思,她笑了笑,语气轻松:“他是回来了,来阳澄湖谈一个项目,我们已经见过了,他现在只是我们酒店的客人。”她把那个“只”字咬得很重。

和“大头”告别后,她也无心再逗留,为父亲挑了件短袖T恤,就匆匆回了家。

多多看见她手中的礼物很高兴,但也仅限于露出平时不多见的笑容,并不像同龄的小朋友收到类似的礼物时应有的兴奋雀跃。他拆开包装盒就一个人在小院里安静地玩了起来。父亲向书铭从冰箱里端出自己熬的冰糖梅子,递给斯晚。父女俩看着玩耍的多多,有一搭没一搭地拉着家常。

天边的晚霞穿过小院,落在多多的肩膀处,变成好看的褚红色,这院里的小草小花,在夕阳中摇曳生姿,父亲的视线的焦点似落在天边,又像是在小院的某个角落,有种漫不经心的轻松和闲适。她用小勺一口一口吃着碗中的冰糖梅子,听父亲不疾不徐地说着巷子里这家要娶媳妇了,那家刚添了个大胖孙子,觉得流淌的光阴在这一刻都停止了“嘀嗒嘀嗒”的声音,时光变得缓慢而悠长。

晚饭时,父亲做了许多斯晚爱吃的菜,“虎皮青椒”甜中带辣,油而不腻,让人胃口大开,斯晚吃得很尽兴,鼻子上沁出一层密密的汗,直呼过瘾:“爸,斯羽都说过,只有您才能把虎皮青椒做得这么地道,这么多年了,味道始终如一。”说出去的话等意识到错误时已收不回来了,父女两人都陷入一片缄默。

斯羽的名字,是父亲心头上的一个伤疤,她从不敢触及,怕触动这个雷区,她有些难受,一口饭噎在喉咙处。拿眼偷偷瞟了瞟父亲,只见其一脸的灰暗。姐姐离开后的这几年,父亲老得很快,原来高大的身躯,竟开始显现出一些佝偻的痕迹。

但父亲很快恢复了平静,他一边为她挟菜,一边似漫不经心地提起一个话题:“你艾婶要给你介绍男朋友,是她娘家那边的远房表侄。”向书铭说得很慢,边说边拿眼瞧女儿脸上的神情,沈昱扬的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女儿却一直孤单一人个,眼看女儿一天天地成为了别人嘴中所说的“剩女”,她自己却不为所动。做父亲的看在心里,急在心里,却又不敢在斯晚面前过多提及,他知道女儿内心深处,有个隐隐的伤疤。

所幸,女儿脸上很平静,没有表现出太多抗拒,他稍稍放下心来,继续打动女儿:“比你大两岁,大学老师,研究生毕业,老家在浙江的农村,艾婶说小伙子人很老实,也吃得苦,靠自己一步一步奋斗来的。”

“那他知道多多的事吗?”她拔拉着碗里的饭粒,脸上波澜不惊。多多在听到自己的名字时,抬起头看了看两个大人,斯晚抚了抚他的后脑勺,小家伙又一声不吭地垂下了脑袋,安静地对付着碗里的饭菜。

“你艾婶说让你们俩先接触接触,等事情有点眉目了,水到渠成了,再提孩子的事。”

“随便吧。”斯晚有点无可奈何。一个家里如果有个未嫁的剩女,不仅全家急,就连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恨不得筛查几遍自己的表侄表外甥什么的全介绍给你,那份热情,自己拒绝的话只会显得不近人情。

☆、婚礼

美景别墅,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幽僻之地,以前斯晚只听过这里,这次身临其中,不禁感叹原来繁华之中竟还有这样的世外桃源。曲径通幽,浓荫掩映深处,是一幢幢欧式小别墅,红瓦白墙,和周围的天然绿色相得益彰。

草地上,白色的百合做成一个个花球,配着白色纱幔,格外的清新雅致。临湖的凉亭,被改造成一个精致的典礼台,挂上了纱制帷帘,周围点缀着蜡烛杯,点点烛火,更添浪漫,通往凉亭的小径两旁,大大的藤条灯笼像一个个指向标,带来浓郁的东方风情,指引着宾客步入神圣的典礼。乐队正在演奏Keith Urban的《Onlyyou can love me this way》,旋律优美,氛围正好。

斯晚抬手看了看表,离仪式开始还有一点时间,她站在湖边静静地欣赏这迷人的夜景,正发呆,肩膀被人一拍:“向斯晚,你来了。”她回头,是“大头”,她刚要绽开笑容要说恭喜,“大头”旁边一个高高的身影让她微微一愣,是沈昱扬。他怎么来了,他怎么又不能来了?人家是铁哥们,用他们北京人的话说,特瓷。其实自己早就该想到的。

“恭喜你们,幸福快乐。”短暂的游离后,她的脸上恢复了平静。

“同喜同喜。唉,我今天太忙了,实在抽不出空陪你们,招待不周,请原谅啊。”

“没关系没关系,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你忙你的就好啊。”

“对了,”“大头”猛一拍脑门,像想起什么重大事情一样,表情有些神秘,又夹杂着一些兴奋,“你们俩都是我请来的客人,和他们那拨又不熟,你们就互相照顾照顾啊。斯晚,我就把昱扬交给你了啊,在苏州,毕竟你也是主人嘛。”

“我……”她正准备推却,“大头”却一个不由分说截住了她的话头:“帮帮忙,你们聊,你们聊,我去招呼客人了。”生怕斯晚拒绝,急急掉头就走,可斯晚分明看见他脸上有着计谋得逞的笑。

两人都觉得有些局促。

“要不,我们先过去坐,仪式也要开始了。”沈昱扬开口提议,她未置可否,随着他走到观礼区。

白色玫瑰花搭成一个长长的桥,两旁整齐地摆放来宾落座的白色椅子,夜风拂过,椅背上的白色纱幔像古代仕女长长的水袖,盈盈飘起又落下,特别有意境。

“想不到‘大头’看似大大咧咧,心却浪漫,婚礼现场布置得真梦幻。”两人坐定,斯晚找了个话题,想冲淡这尴尬的气氛。

但身旁的人却没有接这个话头,她侧脸一瞟,沈昱扬两眼望着远方,似乎若有所思,好半天才似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话:“那是因为,他遇到了他想用心的人。”

话一说完,两人都有些发怔,她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七年前,她曾梦想过自己是他的新娘,拥有一个简单却浪漫唯美的海边婚礼。七年后,和她梦想中的一样,婚礼现场浪漫梦幻,但是他们两人,却是以形同陌路的方式出现在别人的婚礼上。

庄严的婚礼进行曲响起,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走过白玫瑰搭成的长长的桥,“大头”站在桥的尽头等待,身后烛火璀璨,夜色中呈现出一种温暖的橙红色,斯晚的眼有些热热的。

八点整,一对新人在证婚人的见证下交换了戒指,发表爱的感言,“大头”的最后的一席话感动得新娘泪水涟涟:“在遇到对的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先安排我们遇见别的人,这样当终于遇到一生中最爱的时候,就会更懂得珍惜和感激。”

斯晚也是听得鼻头酸涩,她在想,如果人的一生,不能遇到对的人,或者是错过了唯一对的人,又该如何谢幕?

告别了“大头”夫妇,从婚礼现场走出来,斯晚有意先撇下沈昱扬离开,站在路口等出租车,可这里毕竟不是繁华热闹之地,出租车也只有送客人来这里才会“光临”这儿,能住在这里的人都应有自己的豪华座驾。等了半天,还没见一辆出租车的影子,沈昱扬的那辆黑色SRX无声地泊在她面前,他望向她:“我送你。”

“不用麻烦了,我还有其它的事,你先走。”想起苏芮那天对她说的话,如果自己和沈昱扬不泾渭分明的话,自己都不敢直视苏芮的眼睛。

黑色SRX还是坚持等了一会儿,见她迟迟没有拉开车门的意思,终于绝尘而去。

又一个十分钟过去了,还是没看见有一辆出租车经过,斯晚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的矫情:向斯晚,搭一下沈昱扬的顺风车又能怎么你了,你就做贼心虚了,觉得对不起人家了?现在倒好,一个人在这冷冷清清的地方,像个游魂。看来,只得走出这段公路,直到前面的大马路,才能打着车了。

路两旁是墨黑的树荫,昏黄的路灯在这安静的夜里便有了一丝惨淡的味道,她脱了高跟鞋,赤脚走在柏油路上,路上影影绰绰,总像有人在后面跟踪她,从小她就怕走夜路,她几次转过身,原来后面没有人,是风吹动了树影,但心里,总有些毛毛的,她不禁开始小跑起来。在一个拐弯处,许是一个路灯坏了,黑黑的成了一个暗区,她也没看清脚底下,只觉自己踢到了一个软软的不明物,还带着温度,她惊得弹起来,不敢细看,只觉一股浓浓的酒气袭来,一只手拂上她小腿处:“别……别走……”

她惊得大叫一声,那只手就像条冰冰凉的小蛇,恐惧蔓延至全身,斯晚只觉得自己头皮凉嗖嗖的,慌不择路,不管不顾地踩着脚下这团肉夺路而逃。脚似被小石子硌得生疼,她却不敢停下来,前方有汽车的前照灯打过来,亮如白昼,驶近,在她旁边停下,是沈昱扬,他开着那辆黑色SRX转身回来了。

她惊惶未定,感觉自己终于抓着一根救命稻草,这次没等沈昱扬开口,一把拉开车门,迅速地坐了进去,“嘭”地关紧车门,提着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人却仍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怎么了,碰到什么了?”沈昱扬一脸的狐疑,大大的瞳孔里有掩藏不住的紧张和关切。

“没什么,可能是个醉鬼。”斯晚稍稍平静了下来,脸上却有些微微的发热,刚才自己矫情,不上人家的车,现在却因为害怕,不请自上,沈昱扬现在心里指不定在怎么嘲笑我呢。一低头,才发现自己光着脚,她悄悄地把脚往座椅下藏,手中的高跟鞋早已不知去处,可能是刚才在甩掉腿上那只手时,慌乱扔掉的。

沈昱扬没有说话,却也猜出了□分,视线顺着她看下去,一双光着的脚虽然在座椅下躲躲藏藏,那上面的伤痕却没能逃脱过他的眼睛,他望向惊惧未定的她,肩膀仍在瑟瑟发抖。

心里,有一个地方在隐隐地痛。

如果时光回溯到过去,他一定会揽过她,给她最温暖的胸膛和最让人安定的心跳声,但他不能,他知道她处处在和自己拉开距离。刚才她的拒绝,让他把心一横,开着车独自离去,一路上却心神不定,那么长的路,那么黑的夜,那么胆小怕黑的她,他咬咬牙,掉转了车头。

一路无话,班德瑞的钢琴曲在车里静静流淌,倒也冲淡了因空间逼仄带给人的局促沉闷,斯晚侧着脸,看窗外的灯火阑珊。

一盏盏流动的车灯,汇成流淌的灯河,静静地蜿蜒向前。

到一个路口,沈昱扬停下,对斯晚说:“你先等等,我下去就来。”拉开车门就下去了。斯晚望向车窗外的背影,正匆匆走向马路对面。

车内的空间立刻就显得宽敞不少,她放松紧绷的身体倒向座位,舒了口气,闭上了眼养神。

“你先将就将就,只能买到这个。”沈昱扬拉开车门坐了上来,斯晚听到声音睁开眼,面前是一双淡粉色的塑料拖鞋,上面有可爱的米奇图案。

原来他下车就是为了去买这个,心,有些暖暖的潮湿,却也有些发窘,原来,他早就发现了自己光着的脚。

“谢谢,那个……刚才……跑的时候可能把手里的鞋甩丢了。”她觉得自己的耳根有些发烧,每次自己出糗,都尽收他眼底,丢人真是丢到家了。

“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他淡淡的一句,并没有落井下石的奚落,随及发动了车子。

车停在她宿舍楼下,斯晚拉开车门:“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再见。”脚一踏在地面上,一用力,才发觉一阵钻心的疼,许是刚才慌不择路时被什么石子之类的东西给硌伤了。

“我送你上去。”沈昱扬已下车,手里还多了一个塑料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个……不用了,我自己就可以。”她有些语无伦次,他咬着唇没有说话,维持不动的姿式里有着自己的坚持。

她妥协,在前面一颠一颠地带路,一个踉跄,他伸手扶住了她,一直到家门口,才放开。斯晚有些慌乱,伸手去包里掏钥匙,忙乱中钥匙没有对准锁眼,“咣当”一声掉到地上,他抢先一步,捡起了钥匙,“啪”的一声,门打开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