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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叶不离 当前章节:15087 字 更新时间:2026-6-3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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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谁道穿越悠闲

作者:花叶不离

文案:

有人穿成她这样吗,

变成个小丫头也就算了,当是重新活一遍;

没钱也就算了,钱还不是赚赚就有了;

有个便宜弟弟也就算了,乖孩子她喜欢着呢;

被人抢来抢去的真是讨厌,没爹没娘的她要自己做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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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花,上酸菜

林莫到现在还是晕晕的,已经过去好几小时了,还是对自己所处的地方一团迷茫,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自己明明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不过是倒霉碰到了下雨闪电,一阵白光晃过眼前,晕了醒过来之后就出现在一睁眼就看见悬梁的破房子里,林莫以为自己在做梦,闭上眼狠掐了一下自己,“嘶——”眼泪都疼出来了,一动发现头上包着块布,疼,难道晕倒的时候砸到头了?

自我催眠的林莫闭上眼几分钟后睁开眼结果还是看见挂着破蜘蛛网的悬梁,希望不要有蜘蛛,毛茸茸又多脚的动物什么的最讨厌了。身上有些疼,头也痛,没什么劲儿,不知是怎么了,既然起来费劲就先躺着吧,林莫你可真是随遇而安啊。

四下望了望,自己现在所处的这间房间不大,就一张下摆缺了一块的木门,光从这屋子所有的洞里透进来,一束束交叉着的阳光中飞散着些小灰尘,有些迷离,像是小时候在外婆家大夏天的阳光投进窗户的感觉。房间里东西也不多,就一张桌子,一个桌角下还垫着一块土砖,看得出勉强维持着平衡,一张小凳,桌子上就放着一个陶碗和一个陶壶,好歹碗还是比较完整的。

“吱——呀,”一声刺耳的门响,让人担心这门随时都会撒手不干了,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走了过来,坐在了床沿边,像是在观察林莫的脸色,林莫犹豫了会还是睁开了眼。

一个看起来才六七岁的小男孩看着自己,脸上灰不溜秋的,头上顶着个歪歪斜斜的小童髻,身上却是古代的布衣穿着,上面还打了几个补丁,看起来脏兮兮的感觉,真是个小灰。林莫有些呆,难不成自己穿了?她直勾勾的盯着小灰,小灰也直勾勾的盯着她,三秒后,小灰后知后觉的发现林莫已经醒了,“哇”的一扑到林莫身上大哭起来,吓得林莫一个哆嗦,这孩子长大后肯定是个男高音。

“你……咳……怎么了?”林莫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干的冒烟,小灰忙倒了碗水,喂到林莫嘴边,林莫喝下水之后想要不要跟这个小屁孩说自己不是他认识的人,可是他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脸上唯一能看清的就是那双明亮乌溜溜的眼睛。

一直以来林莫都特别喜欢刚出生的小孩那种纯净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像是世界上所有污垢肮脏的东西都会在这种眼神下消失殆尽。刚巧这个小灰就用这种她怎么也拒绝不了的眼睛含着泪水无辜的望着她。这要怎么办呢,就是这样算了,不说了?

“姐姐,你好些了吗?”

“呃……嗯,好些了,那个,我怎么了。”姐姐?是这具身体的亲人?不知道能从这么小的孩子嘴里知道些什么。

“姐姐,你终于醒了,哇……”林莫有些无语的看看他,真是在练嗓子呢,自己头还疼着呢,怎么也要注意病人的身体吧。

“你先别哭,先告诉我我怎么了,我好像是不记得了。”

“呜……你昨天…呜…不是去抓鱼然后滑倒掉到水里了吗,然后身上摔伤了,头上也砸了个大包,都出血了…呜…就发烧了…怎么办,把脑子烧坏了,我们又没有钱看大夫,怎么办…呜。”小灰磕磕巴巴还是把事情说清楚了。

你才脑子烧坏了,你全家脑子都烧坏了,林莫愤愤的想,额,貌似他现在的全家里就有我……摸了摸头,果然头上有块布包着,后脑勺有个包,痛,看来是魂穿了,闪电总不会把头闪个包出来吧。

“那我叫什么啊,你又叫什么,那个,我只是好像有点晕,可能是头里面有些淤血吧,过段时间就好了。”结果听到这个他哭得更厉害了。

“不准哭!”耳朵受不了了。

好一会才弄明白这个身体和小灰是半路姐弟,两年前他翠花姐姐在河边摸鱼捡的他,醒来后就失忆了,真是狗血,而自己居然还用这么狗血的理由。然后小灰就成了翠花的弟弟了,哦,小灰的名字是小鱼,为了纪念那天没有摸到的鱼儿,但是这个身体的名字竟然是翠花,天,这现在是我的名字?无厘头的想到一句东北话,翠花,上酸菜。翠花的其他情况小鱼就全不知道了,只知道翠花也是因为捡着他才在这里住下来的,看来从小鱼的口里问不出什么有用的话了。

既然这样,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吧,真不知是林莫反射弧太长还是已经看小说看电视看习惯了,竟觉得自己穿了是件很正常的事,大概是哪路神仙觉得二十一世纪的人口太多了偷渡一些过来缓缓情况吧,不然怎么到处都是穿越。

抬手看了看,估计年纪也不大,看这双小手可能也就十一二岁吧。这么一点点大就去抓鱼?别是被鱼抓了哟。听小鱼说翠花的水性很好,经常去河边抓鱼加餐。但是林莫可是不会啊,看来得去学游泳了。

“小鱼,其实姐姐的名字叫林莫,那个翠花嘛,呃……是姐姐的小名,姐姐以前一直没告诉你,姐姐就记得自己的名字了,其他的都忘了,你以后就叫林鱼吧。”

“嗯,好,姐姐。”小鱼抓着姐姐的手乖乖点头。果然小孩子好骗,林莫还是喜欢听话的乖孩子的,对那种搞不定的熊孩子可是一点爱都没有。

暂时先这样吧,应该是回不去了,好像小说里说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难道要去下雨天带根避雷针去引电吗,那万一被烧成人形焦炭了可就不那么好看了,即使是摆成雅典娜的造型。

林莫接收了这个身体后康复的挺快的,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小强精神影响了这具身体,只几天就差不多好了,只是头上那个大包还在。吃了几天小鱼做的不是烧焦的就是没熟的稀粥后,终于忍受不了了,下床准备自己做一餐好的,去了那个勉强称之为厨房的房间后发现什么都没有,就那点粥还是最后剩下的米做的,甚至也老鼠都没发现一只。

问了小鱼才知道这个家里根本就没钱,连房子也是别人遗留下来不要的房子,一间卧室一间厨房,米什么的也是抓了鱼之后跟这些邻居隔壁的换来的,吃一餐是一餐,要不要这么穷啊,简直就是绝人生路嘛。也不知道这具身体是怎么变成一个人的,是被丢弃还是家里出事了,毕竟古代女孩子总是不值钱的。

顺便往水缸里照了照,嗯,一张小脸灰不溜秋脏兮兮的看不清模样,看小鱼那样子就知道应该是这样,看来得带小鱼去搞下个人卫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发文,拜托各位多多提点,谢谢

☆、打探地形

出门看见有一些人家分布在周围,一条没长草的泥巴路弯弯曲曲的不知道通往哪里,四面都是山,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村落,真是个小山村,不过人也不少,零零散散的看上去有几十户人家,还有几家简易的杂货铺,真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在外婆家生活的日子。

牵着小鱼让他带着去了翠花经常去的那条河边,本来还有些怕怕的林莫到了水里才发现根本就不用再学游泳了,到了水里手脚的游动像是有意识似得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这真是太好了,自己学了那么久现在不用学就会了,这算不算赚了?

好像吃亏了,到了这个还不知道哪里的地方,自己本来在现代活得好好的,虽然工作有压力,工资也不高,但是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好了,不想了,洗完澡还要解决吃饭问题呢,这里有鱼抓的话就等会抓两条鱼吧。

摘了把皂角把自己和小鱼打理干净,看着小鱼洗干净后露出来的脸,林莫真想蹂躏下,实在是太可爱了,太正太了吧,乌溜溜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嘟嘟的粉嫩的嘴巴,就是太瘦了点,下不去手啊,自己也是瘦的可以,戳了戳自己的排骨,这两姐弟像是非洲难民啊,幸好没有长成大脑袋和大肚子。

照照洗干净后的自己,自己可就只能算是清秀型的小美人了,安慰自己小孩子还没长开嘛,正在发育期可是养身体的好时期啊,不能像以前的太平公主了,林莫不会扎头发,所以两人的头发也只能是随手扎了个马尾。

忙活了半天才发现会游泳和会抓鱼根本就不是一码事,没有经验的林莫白忙了,灵机一动想到小时候外婆用篓子和网子来抓鱼的情形,想到就想立马行动起来。

刚回到家里就传来敲门声,小鱼跑去开门,一个三十岁样子的妇女端着两碗饭走进来,“翠花啊,我刚从镇上回来就听你何叔说你摔河里去啦,身体怎么样了,好些了吗,怎么搞的嘛,早就叫你不要老是一个人跑去河里摸鱼了,幸亏的有人发现把你捞上来……巴拉巴拉。”唠叨了十几分钟看样子还没打算停下来,林莫抠抠耳朵,用眼光瞟了瞟小鱼,只看见小鱼盯着那碗饭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真是个孩子。

“大婶,”赶紧趁着她换气的空档打断她的话,不然饭菜都凉了不知道还要说多久。

“哎呀,看我忘的,对了,翠花,小鱼,是不是没吃饭呢吧,来来,我专门带来的,先吃,真是两个可怜的孩子……巴拉巴拉。”就着她说话的时候吃完了饭。

她走后听小鱼说这个大婶和何叔是夫妻,就是把她救起来那个何叔,她们都叫她何婶,人挺好的,经常照顾下翠花两姐弟,就是爱念叨,好吧 ,这个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下都快天黑了,这种地方谁家里也没有个油灯,一般是天黑了就上床睡觉了,怪不得古代人家越穷孩子越多呢……呃,想远了。没有办法,虽然很想把家里卫生整理下,现在也不得不等到明天了。

林莫出去前翻了翻家里的被子衣服等,被子就床上那一床小薄被子,还是何婶看着可怜给的,何婶家里也不宽裕,衣服也没有几件,也是东家给西家拿的,大大小小没有合身的,就自己身上穿的这件貌似还是男装,还满是补丁,真不知道这几年两姐弟怎么过来的。

还好现在是夏天,晚上也不冷,其实像在群山树木中的房子到夏天时很凉快的,哪像现代还没到夏天呢就热得喘不过气来。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小鱼紧紧抱着林莫睡着。林莫从来没有跟男孩子睡在一起过,有点别扭,好吧,就当是提前体验下带孩子的感觉吧,迷迷糊糊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鸡鸣后林莫有些不知身在何处的迷惑,直到看到小鱼压在她胳膊上脑袋才清醒过来。叫醒小鱼后林莫开始动工,把家里整理清楚了,虽然自己没有什么洁癖,可是这样子的家也是看不下去了。

家里没有什么多的东西,就把有的东西都洗干净擦干净,摆放整齐了,看着舒服多了。小孩子的身体就是容易累,更别说是这种排骨身材了,才没多久就累得不行了,休息一会后又去何婶家里借了个篓子,用破到不行的衣服做了个拦鱼筐,上窄下宽,里面丢了些蚯蚓,鱼草等,鱼进去就可以马上拿起来。找了个口子较小的石头缝将拦鱼筐固定在那儿,坐那儿等着。

闲着没事的林莫四处张望了会,这条河并不是很宽,但胜在长,这样根本就看不到尽头呢,但是要过去对面还是要撑船的,这里没有发现船,应该是村民们都没有想过去那边看看吧。远处被树林遮住了,看不清前面的景象,好奇心驱使下林莫想往被树林遮住的前面去看看,但是被小鱼拉住衣角。

“怎么了,小鱼。”难道不能去?

“姐姐,前面不能去的。”小鱼好像有些怕,紧紧的拉着自己的手。

“为什么。”

“前面的河里有个圈圈会把人吸进去,好吓人的,姐姐,不要去。”小鱼仰着头小手紧紧的抓着林莫,眼睛里闪着点点泪光,嘴巴扁扁的像是要哭了。

“好,姐姐不去,姐姐还要陪着我们家小鱼呢,是吧。”摸摸小鱼的小脑袋,暂时哄着吧,等以后再去观察地形好了,漩涡嘛,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爱哭鬼小鱼开心的点点头。

“又哭又笑,小狗撒尿,羞羞羞,原来我们家小鱼是爱哭鬼啊,哎呀,怎么办,以后小鱼长大了怎么保护姐姐啊。”刮刮小鱼的鼻子逗逗小正太小鱼。

“小鱼才不是爱哭鬼,小鱼只是怕离开姐姐,我以后一定不哭,长大了保护姐姐,我还要学游泳。”嘟着一张小嘴一脸信誓旦旦的摸样忒搞笑了,小家伙真是被前几天病倒的翠花吓着了,可是,小鱼啊,你翠花姐姐已经不知道去哪了,以后姐姐疼你吧。

“好,姐姐知道小鱼是最勇敢的男孩子了。”小鱼看姐姐一副貌似敷衍的样子,嘟着嘴很不满,姐姐,我不是小孩子了,已经懂事了,心里却是暗暗发誓肯定不会再让姐姐发生意外了。

☆、赚钱的心思

“小鱼,再拿几根竹签过来,少了。”没想到用那个鱼筐大鱼只抓了两条,倒吸引了许多小鱼小虾,其中居然有一条小的透明的鱼,很奇怪的鱼中间有一条金丝般的线,嗯,这个没见过,先不管它了。这些鱼虾用来做烧烤也不错。还有几只龙虾,小鱼很怕它们的大钳子,却依然玩的不亦乐乎,原来这里的人都没有吃过这种东西,抓到了也会扔掉的。

“姐姐,已经很多了,我们吃不完啊,而且这种东西能吃么,黑黑的。”

“笨小鱼,还要拿点给何婶啊,她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也要对她好的嘛,是不是,这个啊,这叫龙虾,很好吃的,等抓得多姐姐再做给你吃啊。”

“嗯,好,知道了,那要是别人对我们不好我们也不对别人好是不是?”

“嗯,也是这个意思啦。”小孩子学得还挺快,都会举一反三了。是不是该教他学些什么了,以后我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一定是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的,肯定也是要把小鱼带走的,林莫想着。

“姐姐,你把鱼和虾串起来怎么吃啊?”小鱼拿起一串虾一脸好奇的左右看了看。

“姐姐当然有好办法咯,等着哈。”烧烤在这儿可是新东西,以前读书时同学聚会就做过这个的,味道还不错,如果做得好还可以试试用这个赚钱,以前自己一个人住,比较宅,没什么大的兴趣爱好,就以做美食为爱好了,不过一般做小点,大菜是懒得弄,一个人吃弄起来太麻烦了,不过菜谱倒是买了几本,偶尔翻翻。林莫想起都还没见过银子长什么样,用这个不知道可不可以赚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不过自己是没本钱的,只能另想办法了。

想归想,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解决吃饭问题,有动力动起手来就快了,虽然是只有盐和油还有辣椒做调料,但是可以保持它的原味也是不错的了。现在这种条件不能要求太高。

有经验的事做起来就是顺手,没多久在古代的第一份烧烤就烤好了,尝尝,味道还不错嘛,最大限度的体现出了原味,不过要是能够多加几种调料就更好了。

小鱼拿着几串烧烤吃的满脸满嘴都是油,看得林莫心里都酸起来了,以前这两姐弟肯定是饱一餐饥一餐的,以后一定要好好养养,不然该长得地方都没有了。

送了一些烧烤好鱼虾的给何婶,再用大鱼换了些油米菜后,问了何婶去镇上的路,挺远的,坐牛车都需要两个多时辰,那走路不是要一天,只能是看哪天邻居谁家有事去镇上再搭顺风车去了,要赚钱还是需要人多热闹的地方的,在这种小山村里是没办法的,所以还是需要去考察考察情况,毕竟自己一个小孩子也没人相信自己。

今天小鱼可能是玩累了,今天一天到处跑,做家务,忙东忙西的,小孩子确实是吃不消,困得早,早早就睡了,临睡前还拉着林莫要一起睡,出了那件事后这孩子敏感的很。

把小鱼哄睡后林莫有些睡不着,手里握着一条项链,这是洗澡的时候发现挂在自己脖子上的,以前见过的项链各式各样,却没见过用骨头做成的项链,看起来已经戴了很久了,应该是从小就戴着的,难道这具身体的身世有什么不同凡响吗?怎么不戴个值钱点的呢,这种项链拿出去当只会被当做不详物吧,望着黑漆漆的屋顶林莫胡思乱想着。嗯,可以透过屋顶的洞看见星星,下雨会漏,看来这房子是要修修,没有钱真是什么都做不了呀,林莫叹了口气。

就这样过了几天,林莫也大概认识旁边的一些邻居,也许是翠花以前也不怎么和邻居交谈,所以他们也没觉得这幅身体换人住了,就连小鱼也只是觉得最近姐姐对他更好了,厉害了许多,都弄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给他吃,不过很好吃就对了,小鱼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可能是没人用饵料来吸引这河里的鱼,这些鱼单纯的容易上当,林莫做了些鱼食放进鱼筐后,这些笨鱼都一条条往里面钻,拿这些鱼跟村里的人换了钱,即使是很便宜的价格,积少成多也不错了,有八十文铜钱。以前翠花没有存钱的意识不代表林莫没有,总是要出去的,身上没有一点钱怎么办,更何况林莫还有在这里做生意的心思,所以存钱是刻不容缓的,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个道理林莫是懂的。

即使自己想在这里做什么玻璃,什么火炮,什么其他现代化的东西也不可能,在现代虽然看小说时里面经常提到这些,可是林莫根本就没有兴趣去背那些个配方,总觉得穿越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偶尔也许会YY,但是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所以现在的她只能另辟蹊径了。

半个月后村上的葛叔要到镇上去看望在富人家里当丫鬟的女儿青儿,林莫把自己和小鱼收拾了下带上所有的三百多文钱和小鱼跟着葛叔一起去了镇上,小鱼高兴的紧,自己和姐姐从来没有出过村子,虽然村子里也有小伙伴,但是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喜欢热闹,有玩的当然要去看看。听小木头说过镇上冰糖葫芦还有糯米夹心饼子,可好吃了,小木头说那些都是要拿钱买的,自己知道家里没什么钱,姐姐虽然用鱼换了些钱但是自己不可以乱花的,所以不吃看看就行了,可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有机会出去姐姐也不愿意出去。

这次出门除了看下外面是什么样子外,去看看外面的吃食怎么样,林莫还想去书铺查查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顺便买点启蒙教育的书,小鱼这个年纪在现代都已经读二年级了吧,教育还是要趁早,头脑灵活记忆好,对于小鱼林莫是真的把他当弟弟来疼的,这可是自己在这里最亲的人了。

几个时辰后,在牌楼前下车的林莫正不顾形象揉着自己快开花的屁股,一开始上车还饶有兴致的听着鸟儿的叽叽喳喳,初秋的凉风吹过脸颊,感叹着空气清新的像被洗过一般,这不是那个乌烟瘴气的世界,林莫自动忽视了路上偶尔出现的不知名的动物粪便。

享受着微风的林莫不把牛车的颠簸当回事,可两刻钟后林莫开始左挪右挪了,牛车上根本就没什么软的东西垫着,除了一些山村野货是要送到饭馆的。林莫的排骨身材没什么肉的屁股就时不时的和牛车的木头底亲吻着。后面的几个时辰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估计都成菊花瓣了。而小鱼的状况却是好的不得了,一路上都觉得很新鲜,左瞧右看的就没停下来过,却一点事儿都没有,还拉着林莫高兴的说着话,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此菊花非彼菊花

☆、老板是个书生

和葛叔约好会合的时间后林莫就拉着小鱼往镇子中心走去,镇子里繁华多了,听葛叔说和平镇可是离村里最近的镇了,虽然比不上更远的沁阳城热闹繁华,不过对于几乎不怎么出门的村子里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一路走来小摊小贩吆喝,卖珠花卖玉饰卖零嘴的什么都有,林莫看了看自己和小鱼的穿着,觉得可能会让人瞧不起,这是人的劣根性,是避免不了的。

林莫在旧衣铺给自己和小鱼各买了两身二手衣服,旧衣还是很便宜的,也许是小孩子衣物,四身衣物才四十文,老板还多送了一条发带,看样子镇子上的人还是不错的,林莫选择性的忽视老板同情可怜的眼神,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还好这里的路不是很复杂,建筑也很具有标志性,不远处就是书铺,不然路痴林莫不知道会迷路到哪里去。

在现代林莫可是个实打实的路痴,拐个弯就能不认识前后左右,至于东南西北嘛,林莫就记得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可是不是随便朝哪一方都可以按照这个定理来的么?林莫为此定理还迷惑了好久,反正到现在都没弄清。只要是出门,一定要把路线上的标志性建筑标明清楚。

小鱼看着姐姐给自己买了身衣裳很是开心,这两年来和姐姐的衣服都是补了又补的,姐姐的手艺不好,都是差不多就可以了,看着小木头他们每年过年都有娘亲做的新衣服穿的时候其实心里都是鼻子酸酸的,但是自己还有姐姐,不能要求什么都有,有姐姐就很好了,其实姐姐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什么都先给自己,心里暗暗的责怪自己刚才看见冰糖葫芦就差点走不动了,怎么能这么不懂事呢,姐姐应该没有看见自己刚才的馋样吧,小鱼吐了吐小舌头,可是那些圆圆的红果子看起来真的很好吃啊。

门口上挂着“清风斋”的匾额,书铺进门有张原木色漆大书桌,一个穿着白衣的清秀少年坐在书桌后正在写着什么。走进清风斋,空间不是很大,也就十几个平方,有张帘子遮着门,应该是内室。四面墙都是书柜,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中间也摆了两个书柜林莫想还是先把小鱼需要的书找出来再看看别的,也不知道这里的书贵不贵,毕竟现在应该都是手抄书。

“老板,请问你这儿有没有启蒙教学的书。”自己可不知道这里的学问是不是自己了解的那样,像《三字经》什么的,这里有没有,也不知道这里还是不是自己知道的历史,还是问老板比较可靠。

现在有女孩子来买书吗,疑惑归疑惑,即使是两个这么小的孩子,还是要回答客人的问题,“有《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需要哪一本呢?”

“我可以先看看么。”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声音很好听,这可是古代的书生啊。翻开书看看,原来这里的字都是一样的啊,连书也是差不多,自己还担心来着。

“当然可以,看好了再叫我也是可以的。”裴甾风退回到书桌后继续抄写,这是自家的产业,自从考上秀才后便在家温习功课准备参加乡试,所以读书的空闲便没事抄抄书,算是练练字也解决下店里抄书紧急的状况。一边抄着一边听着那边那两个小孩的动静,可不就是小孩嘛,在裴甾风的眼里就是两个小孩好奇来看看书。

“小鱼,来,看看,你喜欢先读哪一本书。”招招手把正在四处看的小鱼叫过来,看样子小鱼对读书还是有兴趣的。

“姐姐,给我买吗?”

“当然,我们小鱼这么聪明可爱,可不能被养成个大字不识一个的莽汉,来,看看,这本是《三字经》,这本是《百家姓》,这本是《千字文》,想先学哪本,姐姐会在一旁教你的。”现在学的东西简单自己还是可以教的,至于以后要学到更多的知识时再送到学堂去也是可以的,林莫在心里打算着。

“我真的可以要吗,但是连小木头他们都没有书啊。”小鱼眼睛里闪着希翼的光芒,一脸想要又不敢要的纠结。

“小鱼,姐姐让你学这个是为了以后更好,知道吗,你也很喜欢的是不是,小木头他们有自己的生活的。”林莫看小鱼的样子就知道这孩子还是很喜欢读书的,不过是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总会有些情怯的。

山村里根本没有让孩子读书的念头,基本上女孩子长大一点就就送到富人家里做丫鬟,签个几年卖身契,过后看是直接发送回来还是自己愿意配给小厮,村里大多数人家都是这样的,村里有几个女孩子就是在沁阳城首富赵家在和平镇置办的一处庄子里做事。男孩子就在家里帮工,或是在外面饭馆什么地方的打杂,到年岁了就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了,就算林莫觉得这样的生活太没意思了,可是这是别人的生活,自己也是不能干涉的。

“嗯,姐姐,我知道了,我想先学这个《百家姓》,是有一百个人的姓吗,我们的姓也在里面吗?”

“林姓是第一百四十七位,虽然说的是百家姓,可是里面不止一百个哦,所以小鱼要努力把这里面的全都学会才会看到我们的姓。”这算不算诱学,应该也算是一种教育方式吧,感兴趣才学得进啊,上了九年义务教育加高中大学的林莫深有体会。

“甾风,怎么还是只知道读读写写的,真没意思,也不出去放松放松,读书有什么意思,跟我出去潇洒潇洒吧。”一阵环佩声随着一个男子吊儿郎当的声音传进来。

林莫抬头一看,一个和老板差不多大的十七八岁的少年摇着一把题字折扇走进来,修长的身材,俊美的面容,,嘴角邪邪翘起,林莫有点呆,清醒过来的林莫立马鄙视了自己的一下,又不是没见过帅哥。这一看就是纨绔的富家公子型嘛,自己怎么能傻眼的盯着这样的人看呢。不过也是,哪家有钱的不娶些漂亮的美人,基因能差到哪儿去。

原来书生叫甾风呀,果然是很适合他。

挑好了小鱼的书,再看看其他有没有自己需要的,还是要了解下这里的风俗人情,地理特征,国家历史方面的。翻过几本历史方面的书后发现根本就不是自己了解的那个上下五千年历史文明的世界,好吧,其实这些也没什么要紧的,自己根本就不会接触到上面去。就先在这里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也许有一天能回去,也许永远也回不去,林莫对能不能回去貌似是没有那么深的执念,只要能生活好,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来了个讨厌的家伙

“惊鸿,你怎么来了,又随老夫人去开明寺礼佛了吗?”甾风忙从桌后出来,好友老是一副风流浪荡公子的模样,可他知道他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否则当初母亲生病家里困难的时候就不会帮自己请大夫了,也不会知道自己不喜欢商业方面的资助自己开这家书铺了,现在这样书铺人流来往简单很适合自己。

“你不是不知道,对着那些就知道念经的光头和尚真是烦死了,真不知道那些经啊文啊的有什么意思,”一脸烦恼没处发的样子又嘟囔了句“还不如赚钱来的有意思。”

赵惊鸿是真不想过来,如果不是有甾风在这儿真不知道有什么意思,想到奶奶硬是要自己在庙里住一晚就郁闷死了,说要为自己这个独子保平安,如果自己是独子那二弟是什么,就算二弟是老爹不小心喝醉酒的结果,可是错并不在他啊。

裴甾风暗叹了一口气,每次惊鸿过来就是这样,发发牢骚,自己也已经习惯了。

赵家是沁阳城的首富,在赵惊鸿没接触之前赵家只是沁阳城的平常富家,像赵家这种经历几代还不倒的已经是不错的了,老话说的好,创业容易守业难。

赵惊鸿十二岁时开始接触家里生意后发现这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像是天生具有商业眼光的他做什么就什么赚钱,特别是喜欢发掘一些新奇的有意思的东西,经过他手总能推广得很好,他不是喜欢钱,只是享受赚钱的过程,盈利之后的事情就别来烦他了,赵爹和管事们也为此烦恼好久,好在一切都已经顺利营业中。

就这样赵家在几年后成了沁阳城首富,商铺客栈什么的也逐渐的延伸到别的城市。在别的城市也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商家。

林莫可不知道这些,赵家赵惊鸿这名字在别人面前是块宝,可是现在站在她面前挡住自己的人就是根草了,你说你聊归聊能不能看看这里还有客人呢,自己都能看见书生老板频频暗示他的眼神了,可他偏偏就还自顾自的在发牢骚,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真是破坏刚才进门时的风流公子的形象,话痨啊你,林莫对他的印象已经大打折扣了。

“老板,你这儿有文房四宝卖吗?”打断这个讨厌的声音。

“有的,请稍等,我去拿。”像是为了逃避似得连忙走进内室,惊鸿估计是没看见店里还有人,在外人面前都是一副我跟你不熟的形象,自己已经暗示了这么久还没看到。

赵惊鸿听到身后的清脆女声一下子呆住,刚才店里有人吗,可自己进来就没见到啊,那自己巴拉巴拉说了那么多话不是都被听到了,难怪甾风一直对自己眨眼睛,自己还以为他眼睛抽风,自己苦心经营的风流俏公子形象不是没了,自己可不想被那些个人说成是话痨啊……胡思乱想着的赵惊鸿越想越悲催。

赵惊鸿故作优雅的扇着扇子转过身,却见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心立马就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小丫头就不需要担心了,不然被传到沁阳自己在美人心目中的形象一定一落千丈。

“切,装什么装,都听到了。”林莫小声嘟囔了一句。继续看着自己翻到的书不理那个人的装模作样,嗯。这本菜谱不错,上面有很多自己都没见过的,可以拿回去研究研究。

赵惊鸿见林莫不理自己本来放下来的心却不平衡了,这个人居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在外面谁见到自己不是叫声赵公子啊,要给她点厉害瞧瞧。

“小孩子来买什么书,大字都不识一个。”赵惊鸿决定从语言上打击她来平复下自己受伤的心,正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嘛。

“哦,看来这位是懂得几个字咯,也难怪,话那么多,我买我的书跟你有什么关系。”林莫觉得这位话痨兄有问题,自己跟他认识吗,想争口舌之争还不是我的对手,看他那样子就知道话多是他的弱点,哎,你是不是犯贱啊,自己都放过他了他还来挑事,有钱人的心思真怪……

“你……什么话多,我……我那是跟朋友交流感情,”赵惊鸿憋了一口气硬是把发牢骚变了个意思,“再说了,我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肯定比你懂,书本就要用在有用的人身上,像你这样的不就是浪费吗。”这个也要对回来,自己可是有名的商人,怎么能输给这么个都还没发育的小丫头,面子可丢大了。

“哦,交流感情啊,可我怎么就听到你在说啊,原来你们交流单方面就可以了啊,还说不是话痨,真为你的朋友可怜。还有就算我不懂那我买什么跟你有关么。”林莫真不想跟这个脑子抽风的人说话了,好好的来买本书也碍着他事了,这种人真是浪费上天赐予的好相貌了,看来人不可貌相也指这种人,还是老板甾风看起来顺眼,又礼貌又温柔。

“你你你……算了,本公子不跟一个没发育的黄毛丫头计较。”赵惊鸿突然觉得自己奇怪,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自己怎么会跟一个小丫头计较,更何况自己还没争赢,主要是被说话多给刺激到了。

“真是有病,我也不跟你计较了,哪凉快上哪呆着去吧。”林莫感觉自己貌似随着这个身体连思想也变幼稚了,姐姐我可是比这个未成年大了好几岁了,怎么能和一个少年做口舌之争呢,越活越回去了……

拉住一脸我要帮姐姐报仇的小鱼,她怎么可能让小鱼去跟这个讨厌鬼吵,万一小鱼被欺负了自己可是会心疼的。

听到外面声响的裴甾风拿着文房四宝一脸纠结的不知道该不该出去,一个是自己好友,一个是客人,劝都不知道怎么劝,这明明就是惊鸿在故意找麻烦嘛,还不如等他们平静了再出去好了,反正肯定是不会打起来的。

“这位姑娘,文房四宝在这儿了,你看看可以吗?”裴甾风舒了一口气,不吵了就好,自己对这种事情真是不知道怎么解决,惊鸿脾气本不是这样的啊,这是迁怒吧。

看了看,还不错,“嗯,好的,这两本书和文房四宝需要多少钱?”希望不要太贵,不知道这里的钱和现代的怎么换算的,自己可没有几个钱。

“一共一百八十文,那本菜谱当做刚才的赔礼了,还请姑娘你不要计较了,可以吗?”

“不计较的,”对着这么个温文尔雅的人换做是谁都不可能发脾气的,“不过,这里的书是不是都是这个价格啊,好像有点贵耶。”不是吧,就这一本书加文房四宝就花掉所有积蓄的一半了,这里的东西有这么贵吗,还是只是书本之类的贵一些,刚才买衣服很便宜的啊。

“书铺里的书都是手抄的,呃……所以有些贵,不过也有人自己抄的,材料自己买就可以了的,只要给一点借阅费就可以了,而且我们还可以给姑娘你把书订好的,姑娘你看是不是需要这样?”看样子这位姑娘银钱上有些紧张,不过提供一些便利就好了,一些生活紧张的书生自己也会这样的,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是最好的了。

林莫觉得这个方法好,但是没有时间在这里抄写,所以在跟裴甾风商议好后便留下借阅费买了文房四宝准备回家抄写出来,等下次来的时候再还给他,老板还真是单纯,也不怕自己不来了,至于一直在旁边瞪着自己的话痨兄就不必理会了。

“惊鸿,你何必和一个孩子争吵。”

“我哪有和她争吵,我那是在教她何为女人,女孩子就应该在家刺绣嘛,干嘛出来买什么书。”赵惊鸿觉得小丫头的心思真奇怪,既然没有钱为什么还要花那些钱来给那孩子读书呢,“好了,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等下又会被念叨的耳朵疼。”赵惊鸿只怕他家奶奶,同样的话每次都能念几个时辰,一想到自己回去之后的酷刑赵惊鸿就头疼的敲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大少爷只是在熟人面前比较唠嗑而已

☆、认真工作的男人

真是花的心疼,不过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啊,钱用了还是可以再赚的,时间过去了可就没有了。

看来村里的人不读书是有理由的,没有谁家愿意花这么多钱去养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书生。

中午在一个面摊上吃了碗面后又去了其他地方转转,买了些生活必需品,没想到生活用品还是蛮便宜的,再去菜市场逛了逛,小鱼和自己的身体太弱了,自己在那儿住了这么久,都没看见有肉,也没看见谁家炖个汤,村里家家户户都自己种了菜,除了过年那会儿很少吃肉的,他们家养的猪都是等专门来收的人卖掉。

林莫只能尽量在饮食上不亏待了,买了点肉,骨头,汤锅等就准备和葛叔会合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再不回去估计天就要晚了,夜宿在野外可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走到路口的林莫发现自己努力记下标志不见了,问了几个人走了一段后发现小鱼居然认识路,小鱼记忆力有这么好,林莫觉得惊奇。拜托,林小姐,这有什么惊奇的,估计就你不认识这么简单易走的路了。

到了牌楼下,葛叔还没来,估计还在他女儿那,葛叔每个月都会来这拿青儿的工钱顺便把村里托付的东西卖掉,葛叔家里还有个儿子,比林莫小个一两岁,青儿来这当丫鬟也是为了给弟弟娶媳妇存钱的。

无事可做的林莫就坐在路边听着小贩们的吆喝,偏头看见小鱼两眼亮晶晶的正盯着一处看,林莫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一个卖冰糖葫芦的人正在吆喝“冰糖葫芦耶,一文钱一串。”

“小鱼,给,去买一串吧。”看小鱼的样子让自己想到小时候没钱买零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的小朋友买东西吃的样子,那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可怜吧,小孩子是很容易满足的,一块糖一块饼干就能很高兴了,能满足的还是满足吧。

回家的路上,小鱼拿着一串冰糖葫芦高兴的眼睛都水光光的,不过姐姐让他回家再吃,说是在车上吃危险。嗯,回家拿给小木头看,自己也有冰糖葫芦吃,看他还在自己面前炫耀。

回到家后林莫开始整理买回来的东西,钱是没剩几个了,因为买回来的东西不少,看了看那张桌子,实在是不适合小鱼的学习,林莫就到何婶家拜托何叔做张桌子。

整理好后天就快黑了,把骨头炖好,肉放在水里,做了两个小菜就可以吃饭了。

之后的日子就是每天收收鱼,捡捡柴,做做好吃的。固定两个时辰教小鱼学写字,小鱼的记忆力很好,基本上每个字练几遍就会了。那本书早就抄好了,就等哪天看哪个要去镇上的时候送过去,林莫很庆幸自己在大学时选的是书法社,不然连个毛笔字都不会,在这里岂不是文盲。

这样的日子林莫觉得挺轻松的,没有工作的压力,不需要面对同事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面孔,不需要挨老板的责骂,现在只要努力把生活改善为自己想要的样子就可以了。

终于等到有人要出去了,到了镇上后,首要事情是把书送过去,再换一本,那本小鱼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只要巩固就行。

老板甾风还是坐在书桌后低头抄写着什么,认真的男人最迷人这句话果然没错,再过个几年必定更迷人,林莫站在门口以欣赏的眼光看着。

裴甾风被一束无法忽视的眼光盯着有些不自在,抬起头来发现是上次和惊鸿吵架的那位姑娘,便唤林莫进去,想必是已经抄好了。

“老板,上次谢谢你了,这是你的书,还有你说可以帮我订书对吗,这是我抄好的,麻烦你了。”

“不麻烦的,”接过林莫手中的书和纸张看看,“姑娘,我能问下这是你自己抄写的吗?”这字娟秀细致,字面工整清晰,如果是自己抄写的那这位姑娘不应该是大户小姐吗,怎么还需要抄书呢?

“嗯,是的,有什么问题吗?”应该没有错的吧,就几个字而已。

“请恕我冒昧,姑娘你的字很好看,而且很清晰明了,所以,我想如若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店里做抄书的工作,可以按页付钱给你的,材料也是从这里拿怎么样,而且,那天那个小弟弟也可以借读这里的书,你看可以吗?”裴甾风觉得这样既帮助了她也可以适当解决店里书本紧张的问题,应该对这位姑娘是个不错的选择。

林莫没想到是这样的事,想了一下觉得可以,多一份收入,“我叫林莫,你可以叫我莫莫,小莫,小林,都行,那天那个是我弟弟,叫小鱼。你说的我觉得不错,但是我不可能天天来这,太远了,”低头考虑了下又说:“我可以拿回家抄,到时候再拿过来,如果你相信我不会把你的书卷走的话,呵呵。”

“怎么,怎么会,我相信姑娘你的,莫……莫莫,我叫裴甾风。”裴甾风没有跟姑娘这样开过玩笑,有些脸红。

呵呵,真可爱,还有会脸红的男生,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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