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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樵 当前章节:150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12

她和一个男孩子在交往,那个男生学历高、形象好,是如假包换的城里人。她对他十分倾慕,却迟迟不愿带他回家见父母,她怕遭到他的嫌弃,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抹不开这个面子。

她从不会和任何人说起自己的家事,男孩问她家乡哪里时,她只用一句“我家在这城里”搪塞过去。她最庆幸的事莫过于此,她早先很有眼光,在城里买下一套不大的房产,但这足以让她拍着胸脯圆她一个又一个的谎。定了居,她就真的把自己当成城里人了,她只是忘了自己的父母还在麦田里辛苦劳作,她只是忘了她已有八年时间没有回过家中,她只是……

可她只是个所谓的小小成功人士。

等她驱车到了公司,才发现今天精神状态不佳,决策也根本不在自己的运筹帷幄之中。她一度沉浸于自己早先的梦里,想来真是有些后怕。如果这个梦是真的呢?这个梦预示着什么?她终于开始心神不宁,和属下开会也很有些力不从心。

她从来没有这样无措过,她想应该问问母亲近况,就趁着休息的时间,惶惶不安地拨通电话。

直到母亲的声音出现在听筒那端,她都感到些异样的不真实。母亲的声音她太久没听到了,有几个月时间?大概,是上一次给男朋友过生日之前?她记不清了,她的记忆成了断点,只和每个签订合同的日期和讨好男朋友的日子相关。

母亲对她迟来的电话也无责备,仍然安慰她做好工作就好,询问她有没有恋爱时,她支支吾吾也没说个所以然。对于家中的情况,母亲说并无异常,只是今年麦子收成不好,卖不了几个钱了。

她心里一动,用袖子拭了拭眼角,差点哭出声来。她好久没这样过了,算来离家五年之后,她就没再为家里的事情心酸过。那一刻她竟很羞惭,在电话里嗫嚅了半天也没说出那句话:妈,我昨天做了个梦……

给家里打过电话,她放心了许多,可她心中仍有芥蒂,男朋友的事她不知道该不该说,如果告诉母亲,母亲一定强烈要她带男孩回去给她看看,可她又怎么讲给男朋友听呢?

她人前显赫,人后也有难言的苦楚,当然,这苦楚是由她一手造成的,现在不得不去面对这骑驴难下的局面。如何荣归故里,如何下得了台面,成了她心头最大的难题。

她想起小时候自己喜欢钻进麦田堆里,拨弄着大颗大颗的麦粒。风一吹,就酥酥地响成一片,声音让她心里痒极,她爱死了那个声音。后来为了求发展,她打工进了城,就再也听不到麦浪的声音,也再也触不到心底的那份纯净。

除了早上的噩梦,她上一次想到家乡的麦田是在耳机中听到孙俪唱的《风吹麦浪》。男声是谁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孙俪的哼唱让她心里酥酥地响成一片,就像当年风吹过她家的麦浪。麦浪一茬接一茬,一波接一波,浪打着浪涌在她心上,她仍旧爱死了那个声音。

只是如今让她也疑惑,为什么爱着家乡的麦浪,却让她对家乡的贫苦无法释怀,并竭力摒弃这一切?

从前她把它归结为生存的代价,就像在大城市中有人为了面包抛弃爱情,有人为了爱情抛弃亲情。哪个她不爱呢?可这么多筹码摆在面前,总要抉择的。

可现在她的心里多了份遗憾和悔恨,尽管这份后知后觉还未能彻底使她开窍,但她已经在质疑自己的选择了。她想,如果父母有一天真的遭遇了梦中经历的事,她家中的麦田也被洪水吞噬,她一定痛不欲生悔之莫及。

到底什么是生存的代价呢?为了活下去,或者活得更好,我们真的需要舍弃那些切肤的重要东西么?她有点疑惑了,她第一次隐约觉得,自己的所谓成功,其实一直活在知情人的嘲笑里。

她回身从包中拿了张卡,跟会计说,我回家一趟,家里收成不好,我给父母拿点钱。她有点失态地笑,说,好久没回去了,我给自己放几天假。

她心中的麦浪又开始酥酥地响。

趁年轻,过不将就的生活

每一年年底都有人总结自己遗憾的事,表面上看起来,我却没有什么憾事。每一件任务和计划我都如约完成,父母的愿望和期盼我也能很好兼顾。当然,导致我与大多数人不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确实对自己没什么要求,所以实现自己的计划并非难事;另一个原因是,我向来都是听话的,父母和老板的意见我都不会辩驳,我像个没有青春期的孩子,叛逆的痕迹从来被压制底层,连一次自证能力的挑战都不曾有过。

我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前人为自己铺就的道路,为自己省去许多无谓的蛮力和苦力,不必迷茫黯淡,不用惊慌失措。在我看来,舒服的人生不需要奋斗,没人要求我去做高不可攀的事,也没人逼迫我至生活的死角,我的人生总是平坦顺畅,只要我不折腾不捣乱,就可永葆无虞。

很小的时候,我的成绩就平平,父母不要求我,老师也不要求我,好像中等成绩的学生常是被忽略的对象,既然没有天资过人的能耐,只要不拖了脸面和分数的后腿,就不会被过分关注。

事实总是如此,班级中间的学生一般也不暴戾乖张,我们没有可圈可点的佳绩,也没有可供指摘的劣迹斑斑。作为学生,我不抽烟不喝酒更不早恋,实在是难得的循规蹈矩。

一路走来,我的人生显得十分坦荡顺遂,听别人说起奋斗、磨难和难以触及的隐痛和晦暗,都有些无法理解。

父母的生活和我并无两样,我知道他们的故事也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没有刻意,也没有强求。他们似乎从来没有主动去追求过什么,生活风平浪静,自得其乐。

我的家庭不算富裕,可也过得滋润,父母不争不抢也不攀不比,这在我看来是相当丰盈的一笔精神财富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总是莫名失落,好像青春的忧伤到了这个年纪才开始狂妄地发作。

我想逃避和反叛,我会在公交到家的前一站跳下车,在裹挟的寒风中走一段。我也不再按照惯常的路线行进,我会拐个弯,绕到很远的公园一侧,看看那里牵手行走的青年和姑娘们,沮丧而归。

时间久了,我开始意识到问题所在。我的男朋友是父母朋友的儿子,爱情发展得顺理成章,却让我感觉不到激情的火花四溅。感情已经淡到快要品不出味道了,我还在勉力支撑,因为自己不曾做过对不起父母的事,更不知道反抗该怎样生发、怎样结束。

难道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下去了?从来没有烈火烹油,从来没有激情似火,从来没有走错和走失过?我想了想,突然感到害怕。原来我是有遗憾的,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偏离过方向,没有把自己扔进过浩瀚的沙漠,试着绝地反击、试着考验生存。

我决定和父母摊牌,这次摊牌不仅是向他们,更多的是向总是犹疑不决的自己。

我告诉他们我想自己重新开始一段爱情,也想换一份工作,显然,父母的生活中不常出现这样的难题,我第一次看到偏离他们掌控的轨迹,在他们眼中流露出困惑不解的神情。父亲问我一句:难道现在这样不好么?

我无从回答,也许这样也很好,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母亲则问我:你该怎样告诉这个男孩子?

我也无从回答。大学毕业时和男朋友分手是顺其自然,毕业了就成异地,发展不同也就天各一方。可这个男孩子并无不好,他善解人意长得也还俊朗,我为什么却总觉得缺点什么。爱情似乎和冲动密切相关,可我和他的相处,像数十年交情的朋友,在偶尔的短暂相聚中,不会有更多火辣的感情。

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他之间不是爱情,酝酿不出爱情,也筹划不出爱情。

然而所有事情都在既有道路上,我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切入。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遗憾自己没能真正进行过反叛,没能真正找到过自己。

现在我明白,走失是一种修正,没有迷茫过的人是可悲的,这证明他们没有思考过人生,没有受困于现实,甚至都没能理解过自己存在的想法。他们只是父母之命的遵从者,社会大流的殉道者。当然,他们不是为了抗争而抗争,为了反叛而反叛,他们是连一点自我主张都不肯承认的人。而这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希望和殷切寄望于我的父母和社会有个温柔的和解,但我知道有冲突就有牺牲,要么是父母的期望,要么是我的未来。当我到了这个年龄,已不该拿自己的未来做赌注,被驯服无疑是最不费力的,但此刻对我来说,也是最不舒服的。

人总要成长,成长带来的筋骨强劲理应挣脱原有尺寸的枷锁,所有带着镣铐跳舞的家伙都是半吊子的妥协派。

我不得不这样做,尽管父母并不同意,我还是利落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男朋友,因为我们的确不相爱,他也很自然地离开了我。我们彼此不再成为束缚,各自获得自由,需要再去茫茫人海中寻觅另一半。

我恢复了单身,对父母来说已经偏离航线,下一步该怎样走,对我而言确实是个挑战。我不知道该去寻找什么样的男孩,该怎样与他搭讪,怎么提出约会,又该如何和他谈及婚姻。但我很兴奋,我从没有这样毫无章法地尝试过,从没有过不听父母的话独自行动。

我想我需要一次走失,来体会未来的精致和多彩,而不是毫无悬念地粗糙生活。

我需要辞职,我应该真正去各处走走看看,迷茫也好,混沌也罢,这也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洗礼,更是成长和成熟应该付出的代价。

第三辑

爱别无所求,只需成全自己

用心,才是他送你最贵重的礼物

当我站在原地,眺望远处氤氲成一团的湖光山色时,他便像孩童般指着忽隐忽现的那座城,说,你看,那是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我无奈地笑,我看不到那一切,因为眼前之所以氤氲的,是因为我近视到模糊的双眼。

我错过了那淡淡铺陈的、轻巧精致的海市蜃楼。

他说,美极了,不知道是哪里的小城,尖顶的房屋,青翠的草地,和汪成美人眼睛的湖泊。那湖,比我们眼前的这个湖,要清澈剔透多少倍。

真可惜,我只能听他讲,心里遗憾怎么没给眼睛全副武装就出了门。

不过我靠着想象,似乎也能感受到他嘴里所说的小城模样。上小学时,我的眼睛还能看清很远的地方,每天傍晚五六点放学,走过学校门前悠长狭窄的小道,一个转弯,十字路口,视野豁然开朗,远处便跳跃着一轮殷红殷红的太阳。橙色的太阳卧在金黄洁净的沙漠上,像框在天空中的一副夕阳卧沙图,美得令人窒息。

远处,还有一枚小得多、也黯淡得多的太阳,这是真实的,属于这座小城的小太阳。

奇怪的是,每天放学后,我都能看到大喇喇挡在真实太阳之前的那个橙红色太阳,它磅礴壮观,光芒四射,气势恢宏,怎么看都像是科幻片里被施了魔法展现奇绝本领的异次元星球。

那种美,直到现在我都觉得不真实,我一度认为那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小学的我像怀着一个不足为人道的秘密,惴惴不安地守护着,即使心中知晓这样的场景肯定不止我一人看到,但是由于无人向我提及,我便假装他们不知道。

后来那幅场景成了我心底的一个柔软之地,它承载我童年的纯真无知却渴望美好的憧憬和向往。我不确定那是不是所谓的海市蜃楼,因为我不确定海市蜃楼会不会每天傍晚都如约而至,像设定好的闹钟,毫秒不差。但我确信那样的场面我实实在在地看到过,两轮太阳,一轮在前,一轮靠后,一轮卧在近前楼房顶上的沙堆上,妖媚得澄明四射,一轮悬在远端天际尽头,低调得苟延残喘。

这个小城,多像他告诉我的那座海市蜃楼的景象。美好,浪漫,纯净无瑕。

我怀念曾经的小城生活,就像怀念曾经的天真无邪。

我没敢再去向谁求证,当初那样的落日景象是不是海市蜃楼,因为我怕科学的客观会击穿我对童年记忆的缅怀。

我是个靠灵感活着的人,我没有选择和科技、工业、机械相关的一切,是从小就害怕失了幻想和灵魂的人,被冰冷的现实铸造成可怕的没有情感的生物。

妹妹求学时回了那座小城,她在电话那端告诉我说,她重游旧地,找到了我的那所小学。当初觉得大而宏伟的校门,现在看来还不如一旁单元楼的一个单元宽。她找了好久,坐在车上穿过那条路,梗着脖子怕错过,却仍然错过。她下车,顺着胡辣汤的香气,找到了学校旁边的馆子,才因循着找到学校。

学校大门藏在两栋民居中间,凹进去,似乎不想让人看到它的落寞样子。

我偏执地让妹妹留下别走,等到傍晚五六点钟,走过校门前的小路,去找找十字路口的那两个太阳。

结果不出所料地令我失望,她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夕阳卧沙,只有一个雾霾中显得更加呆滞的小太阳,那是属于小城的小太阳。

我失落,但是,这是意料之中的。即便当时是海市蜃楼,十几年过去,又怎么会在同一个地方再次出现,光线,折射,角度,视野,又哪会一模一样?

我安慰自己,海市蜃楼没了,不代表心中的幻想磨灭。人之所以不敢耽于幻想,是怕现实的残酷抹掉记忆。很多时候,他们不再去想,不去回望,也不去畅想,他们成了手忙脚乱的勤奋工作者。但是,他们只知道工作工作,却不知道工作的原因和意义。他们成了机械手,收发文件,整理资料,开冗长又老套的会,讲过时又无趣的理论,他们没有幻想,也就没了追求,没了壮志凌云的干劲。

应付,是很多人擅长去做的事。他们甚至应付自己的记忆,对童年不再热泪盈眶,提及经历过的细节不再虔诚地回味和向往,他们有的,只是冰冷冷地提及自己念过的每一所学校,和曾经偷偷摸摸的每一次早恋。

那些东西成了数据,成了条理清晰的过往和简历,可是,有多少人记得让你动容的每个细节?有多少人还存留着对淳朴和天真的念想?

追逐财富的人多了,感性就成了可以被随意摒弃的名词。在很多人看来,理智的判断和决定才是生活的基本组成,金钱和成功成了他们傲慢的标榜。可是,谁还去考虑纯真和幸福?

夕阳卧沙没了,但我还能几乎原封不动地回忆起那时的一频一帧,场景,画面,观感,像是烙印在脑子里,怎么也消失不了。

我对童年的刻骨铭心,大概就如同那两轮诡谲的太阳,永远存在于记忆中。

我根本看不见他所指的什么海市蜃楼,什么小城,但我不好意思扫他的兴,所以我点点头,告诉他我也看到了。

结果他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你看不到那座海市蜃楼。

我还在辩解,我确实看到了啊。

他却笑了,说,前面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城,尖顶、青草和湖泊,都是不存在的。但是,我说给你听的原因是,我想告诉你,我刚才描绘的这座城,是我小时候在江边看到的,它的样子一直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我只见过那么一次。

我抿嘴笑。

他说,还有,这座城,我打算有生之年把它建好,然后就叫它渔樵城。

他认真的样子,让人觉得深入骨髓的爱迸溅而出,好像那么多年的回忆,他不仅保留,还全部拱手相送。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贵重的礼物了。

姑娘,你的爱必须有所节制

他们喜欢叫我小蛋糕。当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总是这样痴痴地叫我,比小蛋糕的昵称还令人甜腻。

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在我的爱情世界里,没有最喜欢,只有更喜欢。所以常常有人问我,你究竟喜欢哪个?我会回答说,和谁谈恋爱的时候,我就更喜欢谁。

女人们于是说我轻浮,但,我无所谓。幸福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用不着她们来干涉。

我不依赖男人们,可是没了他们,我就像被抽出亚当胸膛的那根肋骨,如果不变成贪食爱情的夏娃,就会成为无用的硬邦邦的垃圾。

所以,他们呼唤我小蛋糕的时候,我心中的幸福和甜蜜便氤氲而起,那一刻我仿佛找到了我的位置,那个能嵌入对方胸膛的位置。

我并非贪恋那个称号,那个昵称是我学生时期一直就有的,身边所有人都知道。至于为什么其他人叫我小蛋糕,我自己也并不清楚,或许是因为我的名字与蛋糕两字读来有些相像,又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我比较喜欢穿像蛋糕那样层层叠叠的花裙子吧。

可是,我并不爱吃蛋糕,因为讨厌奶油,讨厌那种软绵绵黏糊糊的东西沾在我唇上的感觉,就像讨厌一个死活甩不掉的男人。

我从未把感情放在过于重要的位置,爱情对我来说,不过是乏味生活的一剂调剂。能够保持高冷姿态到最后的人,通常是感情中的赢家。而我,就是那个赢家。

只是现在在我身边的男人,却打破了那个魔咒。我依旧佯装淡定,可他却不吃这一套,他并不会更频繁地约我出去,不会更甜蜜地叫我的昵称,他也潇洒,甚至,比我更过分。

他终于掀翻了我的恋爱定律,首先向我提出分手,我诧异,还有几分不解。为什么?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吗?

不不,按我以前的个性,应该问,为什么,他有什么资格?

身边的女性朋友都说,我真的爱上了他。看看他提出分手后我为他做的一切吧,为他带饭,在他下班路上拦截,频频发微信约对方谈谈,还死乞白赖质问他为什么。

我是多么理智的一个人,这种事,怎么会?

分手一个月过后,我整日愁眉不展,轻微小事就能触动受伤的心扉,鼻翼强烈呼扇,掉落大颗大颗的眼泪。

原来,人在爱情到来的时候,理性是会被感性吞噬掉的。而我以前的冷淡,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不够爱。

我沉浸于上一段感情迟迟走不出来,也再不愿接受任何一个有所表示和行动的男孩子。在我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是男性,我没得选择。

我第一次知道失恋可以这么痛苦,疼得抽离真实,疼得整座城市都失去色泽。

我后悔,原来曾经待别人的轻薄,总有一天会回到自己身上。

可我还是不甘心,我想要挽回,就像我讨厌过的那些甩不掉的男人一样,我也不想被甩掉,我也愿意用尽全身力气捍卫这一份认真的感情。

他仍然不想见我,我却从他好友那里得知他的心思。他对他的朋友说过,我讨厌蛋糕,可他喜欢蛋糕,他叫我小蛋糕和别人不同,不是因为所有人都这样叫,而是他希望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甜蜜。可我,清高桀骜,一副冷冰冰的傲人姿态,让他觉得难以接受的同时,也感到实在不爱。

他爱的不是我,他爱的是爱情本身。当我不能给予他足够的爱意时,他会选择主动离去,就像他曾经离开过那么多女孩子一样。我很不幸,我在他遇到的人中,并不是特殊的那个,所以我输了。因为在我的世界里,他是唯一的特殊。

有天做梦,我梦到自己变成了一块蛋糕,奶油蓬勃,鲜嫩欲滴,可我却不再讨厌了。我成了他最爱吃的甜点,我的幸福,来自于他对美食的单纯喜欢。

梦醒时分,我却觉得惆怅。即便自己为了他改变喜好,我仍然不能成为他爱的那个人。原来爱情不是谁对谁的迫使,而是你肯为他自愿的付出和改变。

我第一次读懂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各式各样的人,可也分成两类,懂爱和不懂爱的人。爱情和恋爱的次数无关,和所说的甜蜜情话无关,和你自认为的爱情模样无关。爱情,只有在你遇到真爱的那一刻起,才开始发生作用。从前的那些恋爱经历,不过是一场嬉笑成欢的闹剧,全然不能同爱情划为等号。

直到遇到他,我才开始坚信,其实很多的人,根本就没有见过爱情。

可我仍然不能回转他的心意,他的执着和坚持如我当初,伤害总是在最在乎你的人中发生。我再也不能被他称作小蛋糕,即使我不再讨厌奶油。

理由只有一个,我永远不是那块属于他的蛋糕。

很多人高估了自己爱的能力,以为自己一生可以爱上很多人。其实,那只是你的自尊心在作祟。爱上一个人没那么容易,当然也没那么难。从某种程度上说,爱,似乎不是一种主观判断,因为即使你不觉得爱,你的表现也会出卖你的心。

我不再喜欢别人叫我小蛋糕,即使在恋爱中,这个词也不显得亲近。对我来说,它更意味着我对爱情曾经的误会。真正的爱情,不该被这样对待。

对待感情,我不会再来者不拒,真正经历过失恋的人,应该懂得如何爱与被爱,更该懂得如何寻觅一份深情款款的爱。

适合你的爱情是什么样子

都说手脚冰凉的女孩是上辈子折断羽翼的天使,会找到更疼自己的守护神。手凉情人疼,可我,指尖凉得透彻,却始终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爱情。

手指对我来说,却有着独特的辨识功效。我能够运用自己冰冷彻骨的手指,在男人手上和肩上划上一划,看那个说要疼我一辈子的男人应激式的嫌弃反应,看他深抽一口气对我喋喋不休地抱怨。凉死了,焐热了再碰我。他说。

手搓热了,我的心却凉得像块石头。

我学会了听他们说给我的甜言蜜语,他们说什么一辈子,说什么呵护,说什么爱我,我都冷冷听着,不再像个孩子一样全部当真,不再矫情幼稚地问他们,那你到底爱我什么呀?

言语间的温情只能试着听听,情场得意的男人最会用蜜语讨巧,可真该照顾恋人的时候,他们往往溜得最快。

他们说他们的,我不上套,也不搭腔,只用最快速验证的一招——将手指放在他们掌心或肩胛,听他们猛然一惊的咆哮。

我是个没有温度的人,双手常年冰凉,像握着两枚寒气逼人的冰块。冬天我总是愿意从兜中掏出双手,去迎接簌簌落下的飞雪。

很多时候,我都很难被人接纳,朋友们不小心碰到我的手,总是倒抽凉气快速把手移走。他们尴尬地讪笑,只客套地问我,手怎么跟冰块似的,该去医院看看。

可他们忽略了我在一旁更为尴尬的表情,负罪般的情绪,像潮水一样洇漫上来。

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更难,他们总是一边说着疼我,一边厌弃地看着我冰凉的双手,生怕它会突然触碰到他们的肌肤,生怕他们被冰到时战栗着打上一个激灵。

因为这份嫌弃,我和一个又一个的男朋友分手,我知道,如果连我的温度都不能接受,他们又怎么能全盘地接受我。

所以在考察每一个男人时,我都开始格外注意我双手触碰他们的瞬间,注意他们的表情、情绪和每一个短暂的动作。如果我能从他们佯装的不在意中察觉到一丝嫌弃和躲避,我就会立即终止这段关系,我不想看到因为我惯常的一个举动,让他们总是眉头紧蹙。

手脚冰凉的人是孤独的,他们怕每一次触碰所引发的微小情绪,因此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总是更加关注周围人的情绪。

我开始裹紧自己,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很多时候面对很多人,我都无话可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太冷的缘故,也不知道心冷是不是因为手脚冰凉的缘故,总之,我对繁杂琐事并没有太高的热情,喜欢缩在热闹一隅,静静地看他们狂欢和发泄。

突然有一天,我的生命中闯入一个男人。我们相识的第一天,他就亲手为我调制温热的咖啡,问我喜欢什么口味,想要什么拉花。他知道我手凉,便为我买了加厚的手套,让我出门记得戴上。后来,他跑去医院找大夫,问怎么样才能调理好这样的毛病。他捧回一大堆中药,交待我说,一定要记得按时熬了喝。

他是第一个这样对我的男人,我有些感动,可仍然恐惧,害怕他的关爱不能持久。

我打算用老方法考验他,所以一次吃饭,我佯装无意,用双手触碰他,他被冰得一个冷战,却想也没想就说,手这么凉,别动,我帮你暖暖。

我的手不是一般的凉啊,万一你受不了。我说。

他淡淡一笑,说,把手放在我肚子上我都不怕凉。

于是我把手交给他,他帮我搓了近一个小时,我的双手才渐渐恢复到正常的温度。那顿饭他基本没有好好吃,他一直帮我暖手,暖了这只暖那只,自己却无法进餐。

后来,他怕我不能按时吃药,便把中药要回去,亲自熬了装在保温盒里,再为我拿回来。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对他卸下防备。

如今我们在一起很多年了,他还是保持同样的习惯,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把我的手揣在他的兜里,让它们保持温暖。手凉得厉害,他就会把它们放在他的掌心,紧紧攥住,或者放在他的脸上,他被冻得直抽冷气,却还是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真的感慨,世间男人们竟会有如此之大的区别。爱你的人生怕对你的付出不够,不爱的人却总怕你不想付出。女人选男人,要选不伤你的,不嫌弃你的,愿意想办法为你治病暖手一生陪伴的人。如果他常常对你蹙紧眉头,你就该想到,未来讨他的欢心可谓难上加难。对你永远不满足的男人,也许会对你不坏,但他对你也没那么爱。

爱其实很简单,愿意不计回报的付出,希望和她一辈子在一起,以及包容性忽略她非主观因素的缺点。

可是,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真正碰到一个这样对你的男人,也是难上加难。

十指连心,指尖冰冷,心尖也就冰冷,很多人说我冷漠,其实我是敏感,所以刻意钝化自己的情绪,使自己显得不那么孤独和难堪。

很多时候,怕旁人受不了自己冰凉的手,所以不愿出席公众场合,不愿和他人礼节性握手。怕冰冷潮湿的双手遭人嫌弃,就像最初遭到朋友和前男友嫌弃那样,所以总不敢对他人过于信任,几乎每个最亲近的人,都最知道你的弱点,也最容易有意无意间用你的弱点戳伤你,可你又不能对他们发脾气。

有时候,一份恰到好处的爱情就是对你的解救,它使你脱离极度不安的敏感,使你忘记某些原因引起的尴尬忐忑,却能让你总想到他。他发现了你的弱点,他懂得保护起来,有了他,在外你是无坚不摧的,可在他面前,你永远是最真实的自己。敢于呈现自己真实一面的爱情,才是最适合你的爱情。

幸福的人,总会忘记旧爱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过度专注于感情之事,事业自然就会落后。我曾经认为两者可以恰到好处地兼顾,现在却发现那不啻痴人说梦。能将感情和工作分得很开的人,毕竟凤毛麟角,且是在二者并不冲突的情况下。如果稍有冲突,很多人就会陷入不知所措的境地,挣扎着做出抉择,这是不可避免的。

我的工作热忱已经被袭扰,他的离开让我始终无法脱离失落的状态。公司所有的事务我都进展得缓慢而笨拙,工作起来的我像是一具无脑的魂灵。索性推掉所有外界工作,让自己在失恋的情绪中沉浸得更彻底些。

看着舷窗外大朵涌起的白云,我的胸腔就如同被这浓密的云朵淤塞,哽在那里,说不出话来。远方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是完成自己恢宏事业蓝图的崭新阶段。可是,为什么我心里空落落的,像是被蛀虫蚀掉的苹果,无力阻挡自己发黄变霉。

一个月前,我的签证办理好了,我申请的美国高校研究生也已经通过。拿到签证的那一天,激动之情注入全身,那一刻的我癫狂不已。

我面色潮红,脑中爆裂的声响嗡鸣,那种欣喜简直无法言喻。站在天桥上,俯视下面的车水马龙,这座城市,沧桑和繁华的共同体,今后的几年内,我将离它而去。

坐在飞机上,将大脑放空,我茫然看着舷窗外单调的景色,眼神涣散。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真正安心坐在这架飞机上,没有跳下去的冲动。

被自己压制已久的所有感情,仿佛一瞬间接踵而至,来势凶猛。对母亲的怀念,对父亲的愧意,对他的思念,对工作的不舍,对这座城市的眷恋……我觉得自己的逃离显得那么仓皇,还未到异国他乡,就已经魂不守舍。

我害怕没有根基的东西,它不能带给我深刻的踏实感。就像长时间坐在这飞机上,我便渴望落回地面,接入嘈杂而烦乱的人间气息。

任何事情,无论你是否情愿,只要你愿意放下,时间会不遗余力地帮你。我尽量使自己显得洒脱,本以为可以彻底放下一切,离乡求学,却在这个寂寞而冗长的旅途中再次消沉。

我沉坠在从前编织的奇美幻想中,想象中的自己仿佛获得重生。从中清醒过来,不觉更显醉意。安静单纯的时光早已逝去,我们不得不在矛盾重重中梳理和挑选杂乱的端头,最终舍弃掉的,不是不重要的,而是永远解不开的那几个结。

或许我们该完成的使命,永远是需要以莫大的代价换取的。每个人的生存,都身不由己。

踏上美国这片土地,我显得自信而张狂,新的世界向我扑面而来。这里没有人知道我过往的失败,没有人知道我辛酸的经历,我可以真正抛开往事,活出自己。只有在陌生的领域,我才能找到安全感,才能从从前封闭的套子里突围而出。

踏出飞机的第一步,我点燃了手中的香烟,吞吐着浓烈的气息,烟环圈圈散去,像湖中的涟漪激荡开来。我被这种并不习惯的味道浸染着,被呛得猛烈咳嗽起来。头开始晕胀,却有了云里雾里的缥缈感觉。

这是我第一次抽烟,我没想到居然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许是压抑太久,心里太难受,需要借助用于发泄的外界渠道。我总觉得,烟酒这类东西和失落有着无与伦比的亲密关系,如果不是上瘾,那么使用它们的唯一解释就是排遣烦闷,妄图麻醉和放纵自己。

我将手中还剩半截的烟扔掉,大步走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我突然停下来,仰视窗外湛蓝澄净的天空,那一瞬间,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了,呼吸也失去了刚才均匀的节奏。我变得那么小,简直是一颗微粒。我难以想象之前自己曾希望站在悬崖边虚空探出的岬石上,渴望人生的镜头调转,将我拍摄得高大伟壮。也许人的许多决定都不是在重大的关键时刻做出的,那些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才有着决定性力量。

这种短暂的陶冶和入神,让我抛去了自己原有的思维,进入难得的无我之境。我融入这个世界,这片土地,我愿意就这样凝望前方,看着人潮汹涌,直立不动,幻想自己叶落归根。我果断地做出了决定,我决定闭关奋斗。

闭关,就意味着切断与原有外界的一切联系,当然要以事先告知他们为前提。我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承诺自己要在仅有的两年读研时间里取得突破。

我得到了最大的自由,我可以最大程度地放空自己,不给心灵拴上任何包袱。那些我原本牵挂的人,像一阵烟雾从我身边消失,像一场奇绝的幻梦,从来没有真实存在过。重生的自由考验着我的毅力,在无人管束的空间里,我必须做到自我约束,否则我将一事无成。

我开始为自己订立严密的计划,时间安排得异常紧凑。因为我知道这还牵涉到现实可行性,所谓的计划是一定要略高于事实。计划并不是一纸空谈,它是精神标杆和动力。

精神疲软的时候,信仰不可或缺。我的精神支柱维系在这份计划表上,它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带给我源源不断的力量。

计划制定的同时,欲望也此起彼伏地向我袭来。寂寞难以抵挡,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涌现。我胸口充溢着和他分手的痛苦,在这个地方,这种思念更甚。

惰性也扑面而来,懒惰这头困兽潜藏体内,蠢蠢欲动。在我用忙碌标榜自己学业繁重的时候,它总会从身体一隅探出,肆意张扬,让我有了颓废的意味。

欲望不加约束,就容易泛滥成灾。我无法加以遏制,只能是不让其扩大横行霸道的领域而已。

不与人联系,就意味着独身一人在异国闯荡,意味着自己容易被湮没在浩瀚人群中。最可怕的,不是被别人忘却,而是孤立良久,几乎被自己忘却。有时候,我像是一颗四处游荡的魂灵,在自己的孤岛上,自生自灭。我知道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毋庸置疑,我再次走入极端。这次的极端,是我自己的强求,我希望走入这种状态,因为我惧怕一事无成。

这是我的必行之路,斩断一切才能让我轻装上阵。国人的优势被我发挥到极致,我大脑再次超负荷运转,我却感到生活异常充实。

头部的疼痛没有那么剧烈了,逐渐变得麻酥,让我在清早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忘了自己身在何方。没有走出房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处于异国。我已经将整个房间中式化了,风格沿用北京家中的典雅洁净之感。我把自己的所有习性,都变成了难以更改的习惯。

每早睡醒时,我都要将几粒白色滚圆的小球放入嘴中,费力吞咽下去。我的喉管一切正常,我只是不习惯有异物在管道内滑动,带给我轻微的冒犯。

这是我在来这里之前医生开的药丸,药带来了,可是我并没有遵医嘱。繁杂的脑力工作让我不堪重负,无休无止地思考,磨炼智慧的同时,也在侵吞我的皮肉。

过度关注一件事的人不是想要偏激,而是他在另一方面失落,所以转移重心。为了脱离糟糕的情绪,为了摆脱应该忘记的人,我需要去往新的环境,寻求新的支点。精力有限所以不能两全只是借口,不能两全的原因在于,在一个方面遭遇打击,譬如爱情,所以逃避。可我没办法,逃开那个环境是我能忘记他的最好方式,当然,我也希望,我能在新的环境里收获良多。这也许,就是我偏执于奋斗的意义。

他爱的是你这个人,还是爱的爱情

他是我哥,可我不喜欢像他这样的男人,他总是一刻不停地为我换嫂子,尽管他说每一个他都爱得死去活来。

我曾经因为这个和他吵过,我说为什么每个你曾经爱得赤诚的人,最终都以分手告终?还是你不够长情。

他却告诉我说,不是,我很爱,我不能没有爱情,其实我不愿分手。

他举出各种理由打算说服我,认为是命运的安排让他和她们频频错过。其实在我看来,那些小事根本构不成真正感情的阻碍,爱情中如果尽是妥协,没有争取和克服,那也称不上有多爱。

他总是喜欢说,我不能没有爱情,没有她们。

可我觉得,他爱的似乎不是每一个他曾视之爱人亲人的女人,他爱的是爱情本身。所以他从来没有感情空白,总是试图在每次挫败后快速振作、重新狩猎。他的爱只是说给自己听,说给女友听,可真正意义上的坚持和爱,他并不发自内心。

我要他给我讲讲他最爱的恋人,他想了很久才说,那我就讲我的初恋。

他讲自己如何给她传纸条,如何拉着她逃课,如何制造了生日惊喜,以及对方如何照顾他,在他生病时出校买药,毕业时要和他考入同一所学校。

他在讲这些事情时,每一件都细小纯真,他的眼中闪现出一抹一瞬即逝的陶醉和眷恋。

当我问及他当初最难忘的是什么,他说,我忘不了那样的感觉。

什么感觉?你对她的感觉?我问。

不是,在咖啡厅里手捧鲜花等她出现的感觉。他说,眼中又是一抹醉意。

那你为什么不坚持下去?身处异地就要立即分手么?我问。

他说,在异地还怎样恋爱?恋爱需要情调、氛围和观感的。

异地了就没有感觉了么?我诧异。

他说,爱情的感觉就淡了。

他又和女朋友分手了,原因更是莫名其妙,他说他不喜欢女孩子总是不穿高跟鞋。他强词夺理道,如果她爱我,就该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喜欢穿着漂亮高跟鞋高挑迷人的女孩,而不是整日蹬双运动鞋像去买菜的大妈!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的想法,爱和鞋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却认为约会中的女孩应该穿高跟鞋,否则就会破坏自己努力营造的恋爱气氛,平底鞋是大煞风景之物,对方穿了就是对他的不尊重,就是不够关照他的情绪,换言之,就是不够爱他。

他强拉硬扯两件事之间的联系,我仍然难以接受,心想那女孩子跟了他也是可怜,必须事事都要顺从于他。

其实,我哥对女人的爱是建立在她们对他好的基础上,恭敬顺遂的行为才能让他生发更强烈的爱意。他对她们最疯狂炽热的爱,就是在她们不谙世事百般讨好于他的时候。

我有预感,他并不爱她们,他竟和很多女生的问题相同,就是只爱够爱自己的人。

果然,在他试探一个新的女孩时,那姑娘并未用高冷姿态决绝打发,而是以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与他吃了饭,他便觉得对她的情感一发不可收拾。疯狂追求又在他的身上发生,和前几个女孩的开始如出一辙,许多女孩子最不能抵挡这样看似诚挚感人的求爱。她们对对方的爱,是由感动生发,却止于后来演变成的卑躬屈膝的爱。

我哥希望感动他喜欢的女孩,然后要她爱上他,接着,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创造一种陶醉和迷恋的氛围,让爱成为再次滋养自己的生灵。一旦女孩对他不再那么顺从,他就要解除这种关系,在他看来这就是对方不再爱了。

我觉得他的爱有些病态。真的爱一个人,就不会对她没有丝毫包容,就不会苛责和强求,就不会用种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作为借口,来打发一段投掷真爱的恋情。有的人太容易说爱,太容易表现爱,但他其实是把爱情当儿戏,或者说,他还没遇到真爱。

我总算明白了。我哥是个不会爱人的人,他爱的是爱情,爱的是氛围、情调和观感,而不是那个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的人。

如果爱对方,爱的是那个人,异地也就不成问题,双方都会为了彼此努力争取,在一座城市生活也不是不能。可如果一个人爱上了爱情,所有促成爱情本身的条件不再,他对那个人的爱也就减弱。

世间总有这样的人,他可以喜欢任何一个人,没有特别钟情的女孩,但他口中常说爱,爱了这个又爱那个,其实他爱的,只是有个人陪伴左右关怀照顾的感觉,只是情调、氛围和观感,也就是他称之为爱情,而我们称之为爱情衍生品的东西。

爱只是针对一个人,即使不在咖啡厅,不手捧鲜花,对方不照顾自己,相隔千山万水,依然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的感觉。很多人错认了爱情,就像我哥。

他依然对他的新一任女朋友说着耳热的情话,这情话和每一任女朋友都相同。在他看来这些没有差别,都能带给他享受和自嗨的感觉。他的爱分散各处,没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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