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那个女人是,我也是。
因为那个女人满心满眼都是她的爱情,因为那个女人天天缅怀她的爱情,因为那个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丈夫和孩子,我从小就对爱情嗤之以鼻。
切,爱情,什么玩意儿!
她为了她伟大的爱情来找我作一首歌曲。因为作曲人是他,所以不想被埋没,所以想到了这个被她抛弃的我。
求着她回来的歌曲吗?
他们还真是一类人。不管是为了情歌抛弃孩子的女人,还是不顾是非,为喜欢的女人写情歌的男人,真是天生一对。
因为他们是天生一对的,所以活该我和爸爸被抛弃,对吧?可她说了什么,她说那个男人的两个孩子的母亲,在他们出生的时候就死了。
“所以就带糕点给他们扮演母亲的角色吗?”
我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语气来问这句话。我想,最好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最好的语气就是平平淡淡了吧。
嗯,正解,对那个女人一定要这样才行。于是我问出去了。
“没错,我确实非常爱他,甚至可以做他的孩子们的母亲。”她笑得一脸甜蜜,就像沐浴在爱情里的二八少女,眼里满是柔情。
可以做什么?是我的耳朵出现问题了吗?呀西,早知道今天就不听那么久的歌了,龙夏至的歌能有什么好听的!
“如果他没有这么早离开,他们会成为你的弟弟妹妹。”果然是我痴心妄想了吗?
“竟然让你这种人动了做母亲的念头,这爱情还真可怕。”爱情爱情爱情,借着爱情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没错,我的爱情就是了不起地可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么样的一个女人居然是我的妈妈?她凭什么!
“趁现在还不晚,赶快去给他当妈妈吧。”用尽全身的力气,我说出这句话。话一出口,心就空了一块。但转眼之后看到她的颇为自得的表情后,我就知道,我早该这么做了。
这个女人,没有资格做我的妈妈,没有资格成为我爸爸的妻子。爸爸早就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开始了新的生活了吧。可笑的是我,还在幻想着这个女人能回到我身边,还沉浸在一家美满和乐的梦里。
呵,回到我身边做什么?再狠狠地伤害我吗?
既然你想去给别人当妈妈,那就去吧。帮你制作完这首歌曲之后,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
最后一次为她通红了眼眶,失去我这么优秀的儿子,是你的损失。
她会不会后悔呢?
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理会这个无聊的事情!我现在忙着呢!我忙着写歌,忙着谱曲,忙着录歌,忙着摄影,忙着宣传,忙着开演唱会,还忙着......抢明信片。
我很奇怪,好吧,是我每次都在心里暗暗唾弃自己,干嘛那么手贱去抢龙夏至那个笨蛋的明信片啊!jeremy就算了了,他最喜欢和笨蛋厮混在一起。新禹好歹曾经放言说喜欢她,想追她做女朋友。
哼,女朋友什么的,最讨厌了!
那我呢?我干嘛要拽住它不放?
为什么会那样?
因为太生气。
为什么会生气?
因为她像个傻瓜一样离开。
我干嘛拦?
因为讨厌他受伤。
为什么讨厌?
...不知道。
夏至对我来说是什么样的人?
...不知道。
这感情又复杂,又麻烦,又容易让人搞混。我都画满了n张白纸,都没有捋顺来。
或许是这几天想她想得太多了,以至于我的梦中都出现了她的身影。
喂喂,你胆子很大啊,居然敢不经过我同意就出现!你不是要去环游世界吗,去啊去啊!你真老土,写什么明信片啊!哎,你听没听到我说话,干嘛一直笑个不停!我的话很好笑吗?还有你笑就笑嘛,干嘛笑得那么好看?你这是想当着我的面来诱惑别人吗?那个招蜂引蝶的家伙!都和你说了不准再笑了,你还笑!你以为我不敢打你吗?我告诉你,我这就过去!
“呼呼呼!”我猛地坐起身。身后是柔软的枕头,身下是舒适的床铺。床头灯散发的光芒很明亮,以至于我可以清楚的看见从我额头滑落的汗水,滴在白色被子上,留下一个清晰的水痕。
刚刚是在做梦吗?可是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
我只是因为太生气,所以失去了理智而已。谁让她不听我的话的。我拼命的安慰自己。不能生气,生气可就意味着认输了。
不过这可不像我啊,怎么会做那种事?我不停的摇头,想把那些东西从脑海里摇出去,手指却像自己有灵魂般摸上自己的嘴唇。
不是这种感觉。应该是...
玫瑰的颜色,水润的光泽,口中似乎还有刚刚喝过的清酒的气息。吐气如兰,芬芳馥郁......
不可以,不可以再想了。
冰冷的水花也遮掩不住内心的躁动,镜子里的那个狼狈慌张的人真的是我吗?
做这种梦不该生气恼怒,不该觉得恶心厌恶吗?为什么我脸上却偏偏含着一丝欣喜?仿佛是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被束缚在里面的都汹涌澎湃跑出来。
哪,笨蛋,在你离开了三个月又十天又十四个小时三十二分后,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你了。
原来我也是笨蛋。
既然我们都是笨蛋,那两个笨蛋在一起吧。
笨蛋,我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