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7-25 7:42:03 字数:5338
那天方梦璃从医院出来时,沈洛还在耐心的等她。
连着几天大雨过后,东宁市的天空特别清澈,碧蓝色的背景下,一丝云朵都没有。
方梦璃提不起力气,倚在沈洛怀里说:“我累了,可不可以带我走?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沈洛把她抱上车,带她回到胡杨路78号,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很远。
那天她从正午到黄昏,就只是坐在院子中看着不远处那栋别墅,心里不知在想什么,亦或是什么都没有想。
他知道,她的父亲说没有她这个女儿,这话一定叫她非常伤心。
他觉得自己也许应该做些什么,做些事情来阻止程芷溪继续伤害她。毕竟作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理所应当要弥补。
就这样,几天后沈洛终于约到了程芷溪。
地点选在Crazy酒吧,是程芷溪的意思。
沈洛看着面前不可一世的妖娆美妇,忽然笑了,他说:“现在的我,无法理解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子。”
程芷溪说:“现在来说当年,你不觉得讽刺么?”
“你的世界,早就已经晨昏颠倒,黑白不分了。我曾经以为是岁月改变了你,现在我才知道,你从来不曾改变,是我从没了解过你。”
“谁不都是像这样长大的呢?”
“离开方云山,离开那个世界,我带你走。”
“呵呵,凭什么?”
“凭当年那次事故,凭我知道你跟柳胜源的关系。”
“七年前的事故早就是死无对证,况且人是你杀的,就算董事长知道了,又能把我怎么样?毕竟我还是他儿子的母亲。”
“你就不怕方云山知道你和柳胜源的关系吗?”
“我猜你根本没有证据,如果有,为什么不交给方梦璃?还是,你根本就是爱上那丫头了,怕这一切的真相,终究会伤害到她?”
“我只希望你将属于她的东西还给她。”
“还给她?凭什么!凭什么她生来就拥有一切?凭什么我就该活得像只蚂蚁?我偏不信命!我是凭自己的本事拿到我想要的一切!”
“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将我们的过去,还有你与柳胜源的现在,告诉给方梦璃了。毕竟,与失去一切相比,离开我,对她更好。”
“沈洛,你就这样爱那个丫头吗?”
“嗯。”
“你可以带她走,离开东宁,到别处去。即使你现在对她说出一切,董事长也不再信任她了。你根本改变不了什么。而且,如果方梦璃知道当初害死她哥哥的人就是你,又会怎么样呢?”
“你说什么?”
“难道你不知道吗?那天晚上,惠新街路口,那辆被撞翻的车里,死掉的就是她哥哥方慕铖。”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的外套,因为我穿了你的外套,所以被赶到的警察盘问。当时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我就把思路理顺了,在警察局调出当年交通部上交的监控录像,录像带里横穿马路的人,不是你吗?”
“那又怎样?”
“我只是想告诉你,方梦璃她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你也不是。只要我想,随时都可以让你们痛不欲生,所以,千万不要随便威胁我!”
“监控录像上,应该有时间吧?”
“什么?”
“七年前的事故,的确算是死无对证,不过经你提醒,我刚好想起来一样。”
“你说什么?”
“横穿马路的监控录像,上面既然有时间,那刚好可以证明我在死者身亡时不在犯罪现场。这样追究起来,看来你只能被我拖进去了。”
“你!你说什么?”
“我会告诉方梦璃这一切的真相,然后,等着她将你从方家轰出来!”
“你敢!你不怕方云山知道害死他儿子的罪魁祸首就是你……”
“我不怕!程芷溪,咱们两个是一样的,一样属于不应该被原谅的存在,你就等着和我一起,去死吧!”
沈洛没再理会惊惧不已的程芷溪,他只想尽快回到家,尽快回到她的身边,如果老天眷顾,他还可以有几天的时间陪伴她,守护她。
可是上苍总是这么小气,沈洛许下的愿望,从未实现过。
车子刚刚进入上平区,沈洛就接到姜洋的电话,约他见面。
他不得不调转方向,回到尚阳门附近的咖啡厅。
“沈洛,我已经知道你和程芷溪的关系。”姜洋开门见山。
“哦。”沈洛平静道。
“不难猜测,你接近梦璃的真实意图。”
“是吗?”
“为了报复变心的爱人吗?”
“呵呵。”
“还是为了帮助过去的爱人报复梦璃?”
“随你怎么想。”
“程芷溪和柳胜源擅自挪用公款的事已经败露,稍后就会处理。至于你,如果还有一丝一毫的良知,就离开梦璃吧,不要把她的人生毁掉。”
“为什么,你不亲自告诉她?”
“我不想看她伤心。”
“呵呵,是呀,只有我才配做这种让人伤心的事情呢。”
方梦璃在沈洛家躺了几天,还是不想动,程芷溪的行为让她恶心,方云山的态度让她心冷,方睦程的存在是个错误。她好想狠狠心逃离这一切,可亲情的束缚又难以挣脱,所以只能等,等待姜洋查清挪用公款的事情。她已经下定决心,只要父亲看清楚程芷溪的真面目,她就会和沈洛一起逃走。
就算全世界都背弃她,她还有沈洛。
好在她有沈洛。
方梦璃这样想着。
7月16日,东宁市天空低沉,阴雨绵绵。
她看得出沈洛自从昨天外出回来之后,神情一直怪怪的,不过他不想说,她也不问。
她一直觉得两个人之间有某种默契,就像沈洛从来不问她因为什么事情伤心,却又好像什么都能猜到,并且愿意一直陪着她。她也想有这种能力,能够看穿沈洛的心,看到他心中的彷徨和担忧。
出门前沈洛换了身黑色衣服,她说不用这样刻意,全在心意,况且又不是去墓地,只是去惠新街上走一走。
尚阳门到惠新街路口只有两公里远,车停在Crazy酒吧的停车场,沈洛撑伞,方梦璃挽着他的胳膊,两人漫步在雨中,听雨滴拍打伞面的声音,像是为无法重逢的人们演奏的离别乐章。
又是7月16日,又是大雨滂沱的日子,又是惠新街街口。
两人并立在雨中,看着伞边滑落的雨幕,方梦璃不自觉向沈洛靠了靠。
路上车不多,但是天阴雨大,可视状况极不佳,每辆车都是笛声轰鸣地开过,沈洛站在外侧,裤子被呼啸而过的汽车溅满雨水,斜对面,就是景逸酒店,现在两人所站的位置,正是沈洛当年下出租车的位置。
方梦璃用手指着前方,对沈洛说:“你看,当时我们的车就停在那儿,这边的卡车突然转向过去……”
沈洛看着她一边用手比划,一边给他描述当时的情况,可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如何措辞,如何表述,才能让她不那么难过呢?
如果真相注定会伤害一个人,谁还会在乎伤害是轻或重?
“我来过这里。”沈洛如实说。
“哦。”方梦璃还沉浸在失去哥哥的痛苦记忆中。
“对面,景逸酒店,302房。”沈洛说。
“哦?你在那里做什么?”方梦璃逐渐提起好奇心。
“杀人。”
“你的,那位女朋友,是个怎样的人?你可以为了她,去杀人。”方梦璃问。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你比我看得更清楚一些。”沈洛漫不经心地说。
“什么意思?”
“我为了她背负杀人罪名的那位,名叫,程芷溪。”沈洛不去看她,只是隔着雨幕望向街对面。
“你在开玩笑吗?我家的那位,程芷溪?”方梦璃没法相信,她觉得这个笑话很冷。
“你以为我在火车上为什么会拼命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我看到自己变心的爱人忽然成了别人的母亲,所以才救你,我只是想让她不安。”
“你太奇怪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这一切太不可思议,方梦璃一时间没法接受。
“我们从高中起相识,整整八年,芷溪对我来说,是家,即便胡杨路再黑,有她在身边,就像人生有了方向,有了光明。后来,我去坐牢,她一夜间搬了家,带走所有东西,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如何找到她。就是这样,我才与她失去联系。过了七年,在那趟火车上遇见是天意。”
方梦璃很想笑,可她笑不出来,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反转情节,难道自己的人生还不够混乱吗?“我说过,你的过去,和我无关,这些,你大可以不必告诉我。”
“这些,你都觉得无所谓吗?”沈洛无法理解她冷静的态度,只能接着说,“我接近你的目的,是为了报复变心的爱人。”
“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方梦璃说,“不过无所谓,比起你的心情,我的想法更加重要,不是吗?因为不想失去你,因为想要得到你,所以,这些对于我来说,可以忽略不计。”
“可是我想得到的是程芷溪,不是你方梦璃。如果你还是无法放弃我,不如改变主意,不做这个可以为了一个男人就放弃一切的穷光蛋,而是作为铖发集团的继承人,我可以试着重新考虑看看。”
她完全无法相信耳边这些话是沈洛说出来的,她在伞下仔细盯着他稍显戏谑的眼睛,停顿了一下,悲凉地问道:“我有个问题问你。”
沈洛点点头。
“以前,在我面前表现的所有行为和语言,都是计划好的吗?”
“也许吧。”
“为了我,在南山别墅门口和人打架,也是计划好的吗?”
“也许吧。”
“你是傻瓜吗?当时情况一定很危险,为了给路边偶遇的我,找回盒子,你连命都不要了吗?如果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别说程芷溪,你连命都会没有的。别骗我!为什么要说谎?至少我看见的沈洛,我了解的沈洛,和现在这个在我面前刻意伪恶的你不一样。所以我才会抛弃一切,不顾一切跑向你。你知道吗?”
沈洛看着情绪激动的方梦璃,看着她眼角滑落的泪水,像伞边的雨滴一样,轻轻滑下去。他扬一扬嘴角,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痕,“所以说呀,你才会被我迷住。像你这样的女孩儿,缺少爱,渴望被爱,很容易被感动,性格单纯,透明得像张白纸。这样的你,才会被我打动。那个时候,为了夺回程芷溪,我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沈洛!你这个骗子!”方梦璃伸手打落他紧握的雨伞,两人瞬间被大雨淋湿,周围嘈杂的声音没有了遮蔽物,和着她嘶哑的声音一起,滑进他的耳朵。沈洛没有回答,心里一阵抽痛。
她忽然踮起脚,抱住沈洛的肩膀,紧紧的,将嘴唇凑到沈洛耳边,用尽全部力气,哽咽道:“我们逃走吧!沈洛,我们离开东宁,到别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程芷溪的地方去。好不好?”
他听完后,强压住一瞬间涌向头顶的血液,狠狠推开她,口气嘲讽道:“你这傻丫头,要我说几遍你才能听清楚?我要的是程芷溪,她是我的家,我的归宿。别说七年,就算是十年、二十年的分别,我也相信与她的默契,相信与她有着不可分割的羁绊。这种根深蒂固的感情,像你这种小丫头,我又怎么会指望你明白?”
“羁绊?”方梦璃重复道,“你是说‘羁绊’吗?”
“嗯。”
“默契?呵呵,”她忽然明白了,全都明白了,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可笑,觉得自己的命运可笑,“你是O型血?”
“对。”沈洛听她忽然岔开话题,觉得莫名其妙。
“对榛仁,过敏吗?”
“是。”虽然觉得奇怪,他还是如实答道。
“六岁零两个月。差不多,差不多。”她自言自语着,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极了,竟然和“弟弟”的父亲相恋,这个人还爱着自己的后母。
这是多么可笑的逻辑,多么可笑的一件事,多么可笑的一份感情。
她看看诧异的沈洛,果然呢,其实沈洛长得,也和哥哥有些相似。
难怪,难怪!
路上已经几乎没人,也没有车。
对面,就是七年前事故发生的地方。
她淋着雨,却不觉得冷,因为她的心,比雨更冷,而且冷得多。
她承认自己输了,那个叫程芷溪的女人,当真是有魔力的。
而自己,不过就是一枚棋子,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爱情。
也许,走过这条马路,到达街对面,就能将这边发生的事情全部忘记。
也许,这是一个七年的诅咒,只要能够顺利抵达七年前的那个位置,诅咒就会消失。
也许,这全部混乱的记忆,不过就是一场梦,七年前入梦,走过去就可以醒来。
她知道自己在哭,可是却感觉不到眼泪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
她只是一步一步地,向路对面走去。
路上没有车,没有人,大雨凄迷的夜晚,街上只有她一个人。
背后不远处,也许还有沈洛吧?
或者,他亦已经走远?
方梦璃不敢回头,她站在七年前发生事故的地方,用拳头敲打自己的心脏。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主宰命运,就像在云彩上行走,感觉很遥远,望不到边际,时间长了也会很累,摇摇晃晃又踩不稳,可是她喜欢那种感觉,是因为连脚下的云彩中都充满了爱,所以才会摇摇晃晃。
是那个叫做沈洛的男人,给了她这种幸福,却又将之夺走。
她的心痛,她的哭泣,是因为,那样热烈的爱,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周围的一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又是7月26日,又是冷雨凄迷的夜,又是惠新街街口,又是她方梦璃。
梦,没有醒。
那个叫沈洛的男人,她也不曾忘记,甚至相识的三个月中的点点滴滴,都还刻在心里,伤疤都没有愈合,还流着汩汩的鲜血。
她转身,透过雨幕看去。
他还在那里。
他果然还在那里!
我就知道,你是骗我的。方梦璃对着不远处那个身影喃喃道。
对方听不见她在说什么,所以关切地向她走过来。
“我就知道!你是爱我的!”方梦璃对着夜空,对着漫天的雨幕,对着向自己走过来的那个英俊的男子,大声喊道。
她向他跑过去,一刻也不停,就像从家里逃出来那个晚上。
她要问问清楚,为什么突然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她相信他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沈洛不敢奢求能够得到她的原谅。
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可能羞辱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推开她,可是她还是朝自己走过来。
最后那句话,他听到了。
默契,应该被用来形容此刻的感觉吧。
他受过的伤,她也同样承受了。
他流淌在脑海中的全部泪水,她也在心中流淌着。
看到她,就像审视曾经的自己。
是他给的伤口和泪水,他本不应该走近这个女孩儿的生命。
现在,他后悔了。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懊悔。
他要走过去,他要拥她入怀。
当然,如果她还愿意的话。
昏黄的近光灯,沈洛隐约辨识出也许是辆黑色的奥迪Q7。
没有刹车,没有鸣笛。
只有“嘭”的一声。
那个纤瘦的身影在凄风冷雨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砸落在他面前。
那种声音像是吞没了一切,连带拿走了他的全部听力。
世界变得如此安静,时间也放慢了脚步。
沈洛俯下身,看上一秒钟还对自己大声呼喊的女孩,此刻仰躺在马路中央,血液从她身体中流出来,瞬间就被雨水冲刷成浅红色。那双失去了光芒的大眼睛,定定地望着远方。
沈洛将耳朵凑近她半张着的口,然后轻轻点头。
“对,我是爱你的!”
后记一 程芷溪的留白
更新时间2013-7-25 7:43:10 字数:8031
那个刺耳的称呼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程芷溪已经记不清楚,也许是四岁时她和邻居小朋友打架,把对方的脸抓破后,那位母亲气急败坏地提着弄堂公用厨房里的油瓶子用破锣一般的嗓子喊出来的。
四岁,即便不是很理解“杂种”这个生物学用词的具体含义,但是对方眼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那种不屑还有厌恶,敏感如她,一早明白了“羞耻”这种复杂的感情。
没有父亲,这是她所背负的一切罪恶的根源所在。
年幼的她,还不知道这个过错其实可以归咎于她的母亲。
母亲名叫程曦,是安阳县有名的美人,这个“名”可是臭名昭著的名。
她隐约记得在某个模糊的仲夏夜,母亲带她在弄堂口洗衣服,闲聊中,母亲提起过自己生在北方,北方的冬天会有漫天遍野的雪花,夏天也没有安阳这么热,像是能把人活活蒸死。她忍不住问母亲,既然北方那么好,为什么要到安阳来。彼时还年轻的程曦对着自己年幼的女儿眨眨俏皮的丹凤眼,半开玩笑地说还不是年少无知犯的错,跟了个没谱的男人跑出来,结果要不是自己机灵,怕是被卖了还给人家数钱呢。这话听得她似懂非懂,又继续追问为什么不带自己回北方的外公家。程曦面露愧色,愣了好大一会才捏捏她的小脸说,我可不想回老家去被你外公打死。
六七岁的程芷溪,听了母亲的话,不再纠结自己为什么没有父亲,因为她发现父亲一定是很可怕的存在,他一定是具有把女儿打死的权力。
该怎么来形容她一直生存的世界呢?
天空中阴霾的乌云,紧紧贴着地面,走在天与地之间的狭小缝隙里像是随时会被压垮。周围每时每刻都会有鄙夷声,好在弄堂人口密集,各种各样的噪音时刻都能帮她冲散迎面而来的嘲讽和叫骂。程曦是弄堂里所有阿姨的公敌,冬天搬煤到夏天修水管,这一切都要程曦亲自动手,因为弄堂中没有一位阿姨肯自己的丈夫多看她一眼。头顶是交错的天线,呼呼的风中,摇曳的电线杆似乎会发出吱呀声来相互攀谈。
从她上小学开始,程曦的“朋友”便趋于固定化,意思就是一两年的时间里,在傍晚时刻出现在她家或者约程曦出去的叔叔总是固定的同一个人。这样之后,她发现不但弄堂里别的阿姨不再像以前一样排挤自己和妈妈,而且弄堂里的叔叔们也不敢再在黎明前到自己家里偷摸骚扰。也许这样挺好,至少对于十岁的她来说,有了一个在固定时间出现在家中的叔叔,修水管抬煤块这种活都不再会惹程曦生气,自己也能安心做作业,更何况这些叔叔对自己也会客气很多。
小学毕业那天,程曦红着眼睛对她说靠不住的男人又跑了。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六年小学,先先后后换了四个叔叔。每次换新叔叔之前,程曦总要哭红眼睛。
可是直到开学后很久,程芷溪都没见到家里再有新的叔叔出现,程曦却时常夜不归宿。而弄堂的阿姨们,又开始看着她指指点点,偶尔在公用厨房里也能听到她们肆无忌惮的讨论,比如,“呦,你说程家那个女人又去哪个男人家里睡啦?”“不要说啦,恶心死啦,你看前几年把她得意的呦,现在年纪也一把啦,看还有哪个男人愿意养她。”
程芷溪总是悄悄地接水洗菜,然后对那些细碎的贬低声充耳不闻,安静地退出厨房。
说实话,那时的程芷溪并不厌恶自己的母亲。即便她稍稍长大已经知道“妓女”这个职业在社会中是多么的受人鄙视,甚至于近乎“株连九族”般的时常殃及自身。但是至少在她的眼中,程曦和弄堂中大部分打扮土气腰围赛过马桶的女人相比,她从来不会背后嚼舌根,除了脾气臭一些,她会每天晚上洗澡,也会叮嘱自己洗澡,头发永远梳得整齐,只要出门就会换上稍稍体面的衣服。这些,程芷溪都记得很清楚。
二十年后,当她再次回忆起这段已经被时光冲刷得完全褪色的青涩时光,这才发现,经年的忍痛别离与无奈割舍,得到的,失去的,值得的,无谓的,也许生命能够有再一次机会来取舍,她宁愿永远停留在读高中之前的那段时光。
十六岁那个炎夏,安阳县久违的旱天,升入高中前的那个暑假,整整两个月,只下过一场雨,没了大家熟悉的梅雨季节,面对衣裳洗完一个中午就可以晒干的晴天,市民们显然更加无所适从。
两个月无所事事的暑假过后,程芷溪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高中生活,毕竟开学就可以住校,住校就不用再听到弄堂中那些没事干却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们说出的龌龊话语。
她记得开学那天程曦费力地背着两大袋东西送自己到宿舍门口,却终于没有走进去。程曦说,学生宿舍是很干净的地方,自己不应该踏足。然后就对门内的她挥挥手,只留下一个背影。程芷溪一脚踏出屋外,看着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的黯然背影,她看得清楚,母亲的身材已经慢慢开始发福,不似以前那么窈窕,虽然她自己总是不承认,可鬓角处的一小撮白发,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程芷溪一直觉得,如果母亲能够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就算是街边小贩,她们母女俩的关系,也不会变成那么令人寒心的结局。
高一那年冬天,国家整个东南地区都在抗击雪灾,安阳也不例外,一连下了几天大雪,电线都被压断很多根。程芷溪刚下晚自习,牵着云松的手,踩在皓白的积雪上,她告诉他,自己的母亲来自北方,母亲说过,北方的冬天,有漫天遍野的积雪,不知道现在母亲在家里是不是正开心,不过家里过冬的煤不知道有没有买够,要是没有足够的煤,家里肯定要冷死人的。云松牵着她的手安静地听她说完,过了一会,才涨红了脸,低声说道,以后,我负责给你家抬煤。程芷溪没想到他会说这句话,心里感动的同时,也实在觉得好笑。她到了宿舍门口,叫云松快回家去,别又被他那做小学老师的母亲碎碎念无法好好睡觉。
云松是程芷溪的同班同学,他有个在小学教语文的母亲,擅长碎碎念,还有个在县公安局当副局长的父亲,对他寄予很高希望。云松很争气,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每次开办运动会,无论长跑短跑立定跳,总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在十六岁那样的年纪,两人在新生运动会上初识的少年男女,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只是那浅浅的相视一笑,就觉得自己遇到了一辈子的“唯一”,相处是自然而然的事,经过烦闷扰人的凉秋,当安阳县的初雪降落在学校空旷的操场上时,那个夜晚,外形阳刚脾性却内敛的云松第一次牵起她的手。
之后的很多个年头,程芷溪总是会在无眠的宁夜中一个人裹着被子整理关于十六岁结束时的那一小撮的明媚时光,无关后悔,也没有不值,只是,如果没有过早的遇到那样一个男孩子,可能她之后的人生,会沿着另外一种不同的轨迹,安然划过生命的结尾。
程芷溪寒假第一天回家时,程曦特别高兴,做了一桌子的菜,她看到母亲吃过饭之后在镜子前仔细地打扮自己,问她是不是晚上要出去,程曦说自己遇到了一个好男人,两个人已经维持这种“朋友”关系三个月了,他对她很好,从来都是去比较高档的酒店,并且给她很多零花钱。程曦走后,她一个人在家无聊,想起云松,就跑出去用弄堂的公用电话打给他。
两人在人民公园逛了一会,云松告诉她说他爸爸因为公务时常不回家住,他妈一放寒假就回外公家去了,整个假期,几乎只有自己在家。她也用同样的理由回答对方,说她妈妈也总有事情不回家,寒假也只有自己。就这样,两人约好以后可以一起出去玩儿,到时云松会介绍自己的朋友给她,然后一路笑闹,云松规规矩矩地把她送回家。
因为并不是极其教条的家庭,当程曦得知女儿有了要好的异性朋友之后,并没有严加阻拦,相反还教授她一些相处的方式方法,唯一一条就是千万不要和自己一样,要自尊自爱。
那个被银白色覆盖的春节很快就过去了,一个月的假期,有难忘的欢愉,也有想要极力遮掩却无法抹去的痕迹。
开学那天程曦再次送她到学校,看着母亲远去的背影,程芷溪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有些事,她实在难以开口,那份愧疚,那份自责,对自己,对云松,对母亲。
这段时光的结局像是按了快进键,一切都发声的很突然,所以就算程芷溪想方设法的去慢放,然后仔细观察细节,也做不到,因为根本就没有细节可言。
三月的阳春还没有来得及融掉所有的积雪,程芷溪每天算着自己的经期,过了半个月的时候,她还存着侥幸的心理觉得是正常的推迟,可是迟了一个月后,她终于死心了,裹着厚厚的围巾偷偷跑去安阳县城边缘的诊所检查之后,她只能回家找程曦拿钱。
可是在这方面精明得很的程曦怎么会没有发现女儿的异样,终于在那天晚上从她上衣口袋里翻出了检查结果。
她从没见过程曦哭得那样撕心裂肺,之前每次被男人甩掉也都没有哭得这样难过,就像,所有的男人一次性全部从她生命中消失了一般。程曦一边哭一边给自己喝了一整瓶的白酒,后来醉倒在床边,程芷溪能听到她嘴里反复说的只有一句话,“真是造孽!”
那天醉酒之后,程曦像是想清楚了,她对于这件的处理,显得非常理智,首先她到学校以阑尾炎为由给女儿请了两周假,然后带着她到安阳县医院做流产,病历表上赫然添的是程曦的名字。
接下来几天,程芷溪就躺在家里休息,窗子很小,阴霾的天气昏弱的光线,照到房间中也是冷冷的,根本无法抵挡早春的湿冷。
那几天程曦每天都会问她究竟有没有告诉云松这件事,为什么对方完全不管他,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她当初是怎么瞎了眼睛看上的。
程芷溪只能躺在床上装睡,因为她没法对母亲开口解释在那个醉酒的午后,喧闹的歌厅,逼仄的洗手间,那个被云松称为朋友的男人……
在床上躺了近十天,身体一点一点恢复,可以做家务,也可以做饭,程芷溪不再只是躺着,她起床,偶尔出门走走。那段时间程曦每天陪着她,几乎没有彻夜不归的情况,直到她看女儿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已经可以自己做饭熬粥,这才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出去“约会”。
那天晚上,程芷溪躺在自己的床上一直睡不安稳,没办法半夜去母亲的房间睡,折腾到凌晨,才算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清晨,没想到看看钟已经下午,她赶忙起来要去洗漱,肚子也饿得不行,身体里所有的热量和力气都被湿冷的空气抽干净,心跳得异常烦乱,打开门巴望着弄堂口,依旧没有程曦的影子。
她没有做饭,也没有洗漱,只是颓废地重新钻进被子里,毕竟房间里就只有刚刚盖过的被子上还残存着一丝暖气。有一觉没一觉的睡着,脑袋里昏昏沉沉一直不清楚。
半夜的时候程曦才回家。
程芷溪记得当时她的脸上都是结了痂的伤口,密密麻麻,像是被别人用带倒刺的工具打了嘴巴一样,程芷溪吓坏了,想要拉她去医院,可是她说什么也不去,甚至也不找药水擦一擦,程芷溪很害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能看着她盲目地把家里能带走的东西通通打包,说要带她离开安阳,走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后来程曦被她问急了,一个巴掌甩在她脸上,冷冰冰地对她抛下一句:“我做了这么多年妓女都没同时睡过两个男人,因为我还有自知之明,你有了男朋友还和旁人鬼混,这么不知羞耻的丫头到底是不是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养大的,还害得老娘和你一起丢脸。”
程芷溪搞不清楚母亲是怎么知道她怀的孩子不是云松的,她只记得那是程曦第一次打她,也就是从那次开始,程曦再不会在发脾气的时候骂别人,只会骂她、打她。
程芷溪被迫去学校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在学校里看见好多女同学对她指指点点,也听见了别人说的话,比如,“以前说什么你不信吧,看她就和她妈一个样,都是妓女……”、“她打了孩子还敢来学校?”
如此之类的恶言恶语,就像当年她第一次听懂弄堂里的阿姨们骂程曦的话是什么意思时候一样,只不过这次不是骂别人,而是骂自己。她麻木地越过一个又一个阻挡她前行的人,不小心撞到了也是自己不小心,忙着说道歉。
后来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她在大门口的香樟树林中看见了云松,他还是那样的干净利落,只是眼神中再没有了往日的温柔,那冰凉的目光中,是什么呢?程芷溪分辨不出,她走出学校大门时缓缓回过头,想再看一眼云松,以作为告别,可是当她转过身时,云松早已经走远了,剩下的,只有香樟树干枯的树干和魔鬼一般张牙舞爪的枝丫。
程芷溪抱着书继续前行,眼泪不知何时开始肆无忌惮地窜出。
两个月后,程曦带着她搬到了东宁市上平区胡杨路73号。
新的高中,新的同学,还有新的程芷溪。
她努力地对所有表现出开心的样子,其实最不容易伪装的是悲伤,而最容易的就是假装开心,因为微笑有时候并不需要填充多少感情,可哭泣却是一件亟需感情的事。
程曦的状态很不好,时常带男人回家,也没有了从前面对别人指责时那份从容和淡定,会在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用恶劣的话语回击,对她的打骂更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一切,程芷溪都已经不在乎。就像每个人降生的时候,上帝都分派了定量的感情给大家,如果对某一件事付出了特别多的感情,那么手中剩下的就会很少,再到遇上别的事情,即使你用尽全力,也挤不出更多的感情来消磨。
然后,她遇到了那个叫做沈洛的男孩,各方面都像是云松的缩小版呢,只不过他的家庭状况比自己还不如而已。
她很清楚,自从第一次见面,沈洛就对自己有好感,她也很需要这样一个人,从他的身上可以看见光亮,看见希望,甚至看见未来。她知道他喜欢看自己笑,所以当她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会放肆的笑,这笑容于她自己来说,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大多数时候都不是发自肺腑的,可是对沈洛来说,却很受用。
也许曾经有过那么一个瞬间,程芷溪也将沈洛当成了自己的“家”,可那个瞬间实在太短,短到她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结束。
一年之后的那个闷热的夏天,她第一次主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那天程曦带回来的男人竟然想对她不轨,她知道,这几年程曦年纪稍大,到家里的男人条件越来越差,她知道程曦已经睡着,于是拿起桌上的一个海碗朝那男人打去。
当那个枯槁的小老头捂着脸从家里跑出去时,程曦彻底被激怒了,她对着程芷溪大打出手,不顾左邻右舍都能听到,她撕心裂肺地叫骂,内容令人作呕,倒也是事实,程芷溪记得她骂自己“一个贱货装什么烈女”这话没错,只不过被沈洛听去后就觉得只是程曦发疯说的疯话而已。
你看,人总是喜欢听自己想听的,不想听的,都会被当做假话、疯话。
程芷溪那天晚上是在沈洛家住的,和他妹妹一起。她记得那天沈洛很温柔地给她处理了身上的伤口,还告诉她说,高考的时候他会报考医科大学,因为做医生是他的梦想。
那时,她想,也许就这样活下去,也不错。
半个月后,她在确认程曦带了嫖客回家的那个晚上,给公安局打电话以匿名人的身份进行举报。
程曦果然被带走了,一走就要三年。
她记得程曦临上车前看自己的眼神,好像很陌生。
过了半年,她才第一次去看守所看程曦。
短短半年时间,玻璃那侧的程曦像是老了十岁,两鬓都是斑白的碎发,眼神也再没了以前的伶俐劲儿,都是痛苦和沧桑。程曦第一句就问她为什么要举报自己。程芷溪一愣,然后淡淡答道,因为没有你的日子,我会过得更好。程曦笑了笑,没说什么,然后第一次主动地提起那年的事情,虽然她不知道程芷溪已经对那件事不感兴趣了。
那年程曦出去和交往半年的男人约会,一个精彩的晚上过后,迎来的是对方妻儿的捉奸。程曦说她记得那个徐娘半老的女人在酒店房间里对着自己又喊又叫却始终没有动手打人,那个男人既不劝也不阻止,她也想等对方骂够了就灰溜溜的离开算了,可那女人拉过儿子让他看他爸爸做的好事。程曦就是这个时候知道找上门的女人的儿子叫做“云松”,她忍不住冲过去打了云松两个巴掌,然后问他为什么让自己的女儿在家为了他受那份儿打胎的罪,而他却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她这一番话把云松他妈吓坏了,一时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不吭声也不敢问她儿子。就这样僵持了一会,云松像是忽然缓过神来,然后一把搂住摇摇欲坠的母亲说他根本没和程芷溪上床,所以不可能有孩子,就算程芷溪有了也一定不是他的。程曦觉得他肯定是说谎,气急之下狠狠推了他一把,没想到那么大个子的男孩子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晕过去了,他爸爸冲过来看他儿子活活被她打晕,气红了眼,抡起胳膊就抽了她两个嘴巴,然后打电话叫来车就带他儿子去了医院,程曦于心有愧也跟着到了医院,结果大夫说是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这才晕过去的。这下那男人不由分说在医院的走廊里又抽了她两个嘴巴。这下云松他妈算是出了气,指着程曦的鼻子骂“婊子”、“婊子养的还是婊子”等等难听的话。程曦回过味来,这才知道可能是自己的女儿错了,但是对与错又有什么关系呢,孩子已经打掉究竟谁是父亲又有什么关系呢?
讲完这段故事,程曦一脸平静地问她,孩子究竟是不是云松的。程芷溪想了想,说道,当年在安阳医院打胎的人叫程曦,和自己没有关系的。
程曦看着自己养大的女儿,露出一丝苦笑,然后不等她说话,就自动跟着监狱的警卫出去了。
就这样,直到程曦在监狱中被新进来的一个女囚犯打死,程芷溪再没来看过她。
有时候,灰姑娘也不一定就单纯善良没有心机,只不过男人先入为主的观念总是将身世可怜的女子想得太过纯美。
打工、上课、接受好心人的捐助,这是程芷溪接下来几年的生存方式。
顺利升入大学后,寒暑假她大多会在外面端盘子或是摆地摊卖些小玩意儿,沈洛因为脑子好,所以更多的时候会去做家教,做家教赚的也会相对多一些,不过他妹妹的住院费总是需要更多的钱。不过夏末的炎日,沈洛总是做帮她到市中心或是游乐场等地摆地摊。
她还记得大一那年暑假,沈洛陪她在东宁游乐场最大型的那个摩天轮下边摆地摊卖小饰品,午饭的时间沈洛跑去很远的地方给她买了最爱喝的糯米粥和灌汤包,然后两个人就坐在小摊旁边的草丛里吃。她记得很清楚旁边有一对男女,应该是兄妹的关系,那女孩初中生的年纪,那男孩和沈洛差不多大,女孩抱着画板给哥哥画像,到中午的时候,那男孩就近在一个哈根达斯餐车上给她买了好大一桶冰淇淋,可那女孩儿画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时间吃。
程芷溪记得她看着那桶原本五颜六色形状也很好看的冰淇淋一会儿就化成了棕色的雪水,她嘴里的糯米粥像是固化成了刀子一般,一寸寸割着她的舌头和食道,眼泪大颗大颗地滴下来。
这可急坏了沈洛,他一边为她拭去泪水一边问她怎么了,她只能摇摇头说没事,眼睛里进了沙子呗。
她当然不能对沈洛说自己从没吃过哈根达斯冰淇淋,每天摆地摊赚的钱还不够一颗球的价钱,她每天每天都在心里发誓第二天赚的钱一定要给自己买一颗尝尝,可自己这么遥远的奢望,对于那个小女孩来说根本就是像蚂蚁一样的卑微。
从那天开始,程芷溪每天每天问自己,为什么别人可以活得高尚,而自己,永远要像条可怜的虫子一样苟延残喘,她不想再这样下去,她要像那个女孩一样,得到想要的一切,站在高处,享受别人仰视中的艳羡。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无数个契机,这些契机可以造就人生的转折。
总会有人说“当初如果没……,就会……”,其实省略的部分才是重点,前面的部分是懊悔,后面的部分是奢望。
就像程芷溪现在偶尔也会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进铖发实习,那么自己的人生可能会不一样。
24岁的大四应届毕业生程芷溪因为工作表现出众,实习不久后很快就被确定为铖发的正式员工人选,在市场部的工作如鱼得水,更是得到技术部主管柳胜源的器重,把她从市场部直接调到自己麾下任秘书一职。
程芷溪知道,这个一丝不苟的男人对自己除了欣赏,还有一部分私心,那就是喜欢。
一个男人,对一个漂亮又能干的女人,最本能的感情。
当时她已经是沈洛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可是铖发集团的同事却鲜少有人知道,如果不是那个晚上柳胜源送她回胡杨路时被沈洛撞见,可能柳胜源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在另一个生活圈子中,还有另一位男朋友。
那天之后的一小段时间程芷溪工作总是魂不守舍,她很怕自己的结局会是因为欺骗领导感情而被好不容易进入的大公司开除。
可是柳胜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照样对她好,带她吃遍东宁市里各种好吃的饭馆。
程芷溪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爱已经抽离了他用来抵抗失去自己的恐惧所需要的勇气。
那种领导与秘书的难以言喻的暧昧就这么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柳胜源失魂落魄的来找她告诉她自己私自接收供应商贿赂的事情可能要败露了,那位刚刚回国的董事长独子方慕铖,新任的总经理,刚一接手公司就对公司的业务顺利上手,并且迅速找到了线索。程芷溪问了是谁在调查他,然后胸有成竹地告诉他说只要证据还没有上交到总经理手中,她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他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