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刘苏挠挠头,“其实,做为一个男子,你的长相是柔美有余,阳刚不足。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以后慢慢的培养,定能将你的阳刚之气给挖掘出来。”
“就像公子一样吗?”春兰同学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
像你个头啊!刘苏一口血憋在喉咙里。这说明什么?她很MAN吗很MAN吗?
偏偏春兰还无知无觉的继续道:“虽然和公子认识时间不久,却明白公子甚是厉害。远的不说,若是春兰见人在上吊,定然是会吓得晕过去,而公子却能将人救下,可见公子见识不凡。”
你直接说我胆子贼大不就行了吗?面对自己比一个男人还要MAN的事实,刘苏还是有些转不过弯来。
她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男人太少,老头子,师兄,村里的农夫,每一个都很正常啊,也没有看到谁这么娇弱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啊!不对不对,他们其实都不正常。老头子的心里住着天下第一美小受;师兄想和自己搅基……
所以,她还是正常的,正常的。刘苏暗地里自我安慰着,却听到对面传来一声呼喝:“此地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噗——”
春兰崇拜的看着他的公子爷:简直是太厉害了,面对着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还能笑得如此开心,公子,你就是我的偶像!
刘苏从那惊悚的台词中回过神来,看着那三个骑在马上脸都黑了的凶徒,有些尴尬的拱拱手:“抱歉抱歉,一时眼拙,没有能看到几位大王。”
三个歹徒这才稍微好过一些,为首的那个大刀一挥:“你们两个小娃娃,留下身上的所有钱财,还有这两头毛驴,爷爷我饶你们不死!”
刘苏回头,不出意料的看见小春兰已经吓得跟鹌鹑一般,泪珠在眼里打转,偏又要忍着不掉下来,见她看他,又故作坚强的挺起胸脯。
“喂,你跑得快不快?”
不是让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吗?春兰一时间跟不上她的思维,只是木然的摇了摇头。
她就知道!空调君这么一副风吹吹就倒的模样,她都怀疑是裹了小脚的,跑得快才见鬼了!叹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纸包,塞到春兰手里,小声道:“你带着阿毛和它媳妇儿到后面躲着,如果那坏人过来,就屏住呼吸,用纸包里的药粉砸他,知道没?”
春兰连连点头,跟护着宝贝一样,乖乖的牵着两匹小毛驴躲到了一边。刘苏这才有些欣慰:看来这个队友虽然实力不济,可不至于蠢得像猪。
当然,面前的敌人也不至于勇猛得像老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吼道:“兀那小厮,这般偷偷摸摸的,想要逃跑吗?”
“不,不,从几位大王手里逃跑,那不是死路一条吗?”刘苏笑得灿烂,“只是,我们两个结伴出行,钱财什么的统统放在我身上,我想和几位大王商量一下,能不能给我留一点下来?”
“你这个小子倒是有趣,还想着存私房。”为首的大汉哈哈一笑,“把你们的财物都拿出来看看,若是够多,本大王便给你留这么一文两文的。”
“那多谢大王了。”刘苏从肩上拿下自己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那三个大汉忽然间就跟着了魔一般,扑通扑通的从马上摔落,还睁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
“用量太多了。”刘苏摇摇头,又掏出她的笔记本,开始记录。
春兰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公子,他们是怎么了?”
“晕了。”刘苏干脆利落的扔下两个字,合上本子,掏出一把锃亮的小刀,向那三人走去。
春兰蒙上脸,却又从指缝里面偷偷的看:就见他家公子手起刀落,那三人的手臂顿时无力的耷拉下来,可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更神奇的是,他们依旧没有醒。
“过来,帮我把他们都弄到路边去。”
春兰“哦”了一声,颠颠的跑过去帮忙。说实话,三个劫匪个个人高马大,他们两个文弱少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才半拖半拽的完成任务。
“呼,累死了。”刘苏擦了擦汗水,平时这种力气活全部是师兄做的,她只要负责事后送上一杯茶水就行,再看看一旁比她还要累上百倍的春兰,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有的男人就是负责做重活的,有的男人就是负责躺在床上让人观赏的,现在她身边的,偏偏是后者……
“公子,然后呢?”春兰喘着粗气问道。
“剥了。”刘苏早就把劫匪挂在马背上的麻绳取了下来,“然后捆在树上。”
“剥,剥了?”春兰一惊,“你是说,剥他们的衣服?”
“对啊,还能是什么,剥皮吗?”刘苏奸笑,“连我们这种穷人都打劫,可见他们是很没有职业道德,为害一方的。所以,必须要废了他们的手,然后再让他们晒晒鸟!”
公子,这么粗俗的话不应该从你口中说出啊!春兰一头黑线,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公子很欢快的用小刀划破了劫匪的衣服,稀里哗啦的扯下来。
“看着干嘛,还不过来搭把手!”刘苏一瞪眼,迫于她的淫/威,春兰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拿起麻绳,然后三下五除二的,将一个劫匪捆绑成功。
“公子,你看这样可以吗?”
刘苏正在忙着剥另一个大汉,听到春兰询问,抬头一看,手里的小刀不由得一抖,在那大汉身上拉了一道小口子。
就算她生前看过许多武老师苍老师以及小泽姑娘的那些活色生香的教材,穿越后又学医,对男人的身体构造并不陌生,这也不代表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被捆成M的形状!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黑漆漆的关键部位正好对着她,一点马赛克都没有打!
“你,你,你,谁让你把他捆成这样了!”刘苏刷的回头,看着人比花娇的春兰,问责兼洗眼睛。
“我,我,我,是公子让我把他捆起来的呀……”好像是做了坏事但不知道到底错在哪里的春兰默默低头。
“快把他解了,换一种姿势!”刘苏连看都不敢看那汉子一眼,太悲催了。
“是,公子。”春兰从善如流的上前动手,“公子你想要什么姿势,趴着吗?”
空调君我知道你是小受,但你用得着这么敬业吗?刘苏都快趴下了:亲,你整一个正常点的造型很难吗很难吗?
春兰同学费了些力才明白自家公子要的是个什么效果,小脸一下子红了,刘苏也不放心再放他去做事,万一又给捆出个新造型该怎么办,算了,万事还是自己动手来得放心。
好不容易将三个大汉剥光了捆好,刘苏拿起一旁的布条淡定的擦擦手:“还有三匹马。我不会骑,看样子你也不会,如果它们身上没有什么记号的话,到下个镇子就把它们卖了换钱。”
“是!”春兰的声音里略带兴奋:公子真的好厉害,会下药,会挑人的手筋,会剥人衣服,还会用绳子把人捆出这么正常的造型来,三个彪形大汉都不是公子的对手啊,果然公子是万能的!
“公子,你刚才真是好棒!”春兰同学决定好好的表达一下自己的崇拜之情,“这就是你所说的阳刚之气了吧,看来春兰要学的还有很多呢!”
刘苏脚底一绊,差点摔倒:空调君你这副星星眼握拳望天的模样到底是要干什么啊,去你妹的阳刚之气啊!
“公子,日后我一定要跟在你的身边,惟公子是从!”春兰继续发表着自己的豪言壮语。
日,日后……
思想一点也不纯洁的刘苏立刻想歪了:你妹的,谁要和你“日后”啊!
5神奇体质什么的,最讨厌了
马儿还是很值钱的,这三匹马一共换了五十两银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一直到坐在面摊子前,春兰还在回味着刘苏卖马的场景。
以前的那个主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着他逛逛街的。他在马车上,也看到过一些卖东西的摊贩,都是大声叫喊的。所以,他认为所谓的卖马,也是一样的行为。可是,他没有想到,刘苏的做法完全不同。
她先扮作要买马的客人,去到镇南的一家车马行前问价钱,然后再带着他和马儿们去到了镇北的另一家车马行。
做为车马行的老板,对这种送上门的生意是很挑剔的。因此,那个老板开始舌灿莲花,把三匹膘肥体壮的马说得是半死不活,就是那种贴钱送都没有人要的货,最后定价,三匹十五两。他很是不服,想要辩解几句,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机会插嘴。
这时,就见他那万能的公子也不多说话,只是一根手指在老板面前轻轻一挥,那老板立刻闭了嘴,面容呆滞。然后,公子开了个价,对方便乖乖的命人将五十两奉上,连点反驳都没有的。
“怎么了,一直在发呆。”刘苏叫了两碗面,因为现在有钱了,还特意吩咐多加了两个荷包蛋。
“公子,你给那个老板下的是什么药?”春兰觉得,这种下药方法实在是太酷了。
“啊,你提醒我了。这次的药效非常完美,看样子不需要再改进了。”刘苏忙不迭的掏出她的宝贝小本子。
春兰望天。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走在路上,公子的注意力都是在路边的花花草草身上的,偶尔发现点草药啊小蛇啊什么的,公子就一定会停下,仔细研究一番,然后还时不时的在他的小本子上补充几句。然后,公子一旦沉浸在小本子的世界中,便会对外界的事情充耳不闻,哪怕外面在打雷他也无动于衷。
不过,那样专心的公子好帅啊!春兰星星眼,那么的投入,那么的认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辉,要命的吸引人……
见她收起本子,春兰好奇的发问:“公子,你这个药好生管用,是不是不管问他要多少银两,他都会给?”
“没错,”刘苏得意的点头,“所以我要看管好了,千万不能落到歹人手中。”
“可是,我看那个老板也很可恶。我们的马这么好,他居然说得一文不值,在我看来,公子很应该问他多要些银子。”
“这可不行。我之前问过了,一匹马大概在十五两左右,我们的好些,值二三十两,卖五十两,那老板其实是占了便宜。但我们的马来路不明,如果要的银两多了,药效过了后那老板报官,我们便麻烦了。现在正好,那老板清醒过来也会觉得赚了,不会太在意。而且,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会遭天谴的。”
原来如此,春兰恍然大悟,心里对刘苏又添了一分崇拜。虽然与之前的主人比起来,公子穷了些,也矮了些,不过公子年纪小,个子什么的还能长的嘛。而且,公子的五官实在是俊秀,假以时日,公子定能玉树临风,不知会有多少人为他倾倒……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摊主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春兰的思绪,他有些嫌弃的看了看那个驼着背容貌一般的人,然后再看了看眼前的那碗面:面条的量倒是挺多,上面还有个黄澄澄的荷包蛋,闻着也挺香,只是,那碗是粗瓷的,筷子也不知多少人用过,桌子上也油腻腻的……
他迟疑的抬头看了眼刘苏,却发现她已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由得心里一疼:这种环境,这种东西公子都能吃得这么香,以前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样辛苦的日子。不过,公子能吃,他也能吃!
于是,春兰英勇的夹起面条送到嘴里,意外的发现居然很好吃,便也学着刘苏的模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春兰,这里离莫城还远,不过有了这些银两,我们也能住好一些的客栈了。”刘苏吃完,忍不住又想起自己是有钱人了,很有点得意。
“是啊公子。”
“从这里往东不远,便是大名鼎鼎的北都。我一直都是听说过这个地方,这次可以好好的去逛上一逛了。”
刘苏所处的殷朝,京都在澄河以南,人称南都,而北边的洛城,由于交通便利人烟鼎盛,也是同样的繁华,人称北都。对刘苏这个宅在小山村十六年的人来说,她早就想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北都了,不知道跟北京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春兰脸色却是一变:“那个,公子,我们可不可以换一条路?”
“怎么,有问题吗?”
“我,我就是从北都出来的……”春兰低头,“我以前的那个主人,便是北都鼎鼎大名的凌恒凌公子,人称凌北都,也就是说,北都一座城都是他的地盘,就连都尉都要敬他几分。”
“好难听的外号,”刘苏不屑的撇撇嘴,“俗气。”
“公子只能在这里说说这话,要是到了北都,可千万不能说了。”春兰连忙拦住她,“在北都,上到衙门,下到贩夫走卒,他处处有人。各色店铺,没有他的准许就开不下去,就连卖烧饼包子的,都有可能是他的人。”
刘苏恍然大悟:商业巨亨,原来是开沃尔玛的。这年头,开超市的都这么有权利了吗?
春兰还在急急的说下去:“凌公子似乎是在朝中有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是从他那里出来的,如果再入北都,十有□会被他知道。”
“知道就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刘苏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爱收藏赝品古董且开超市有些权利的前男友吗,都分手了,再见面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呗。
不过,另外一件事让她倒是很在意:“嗯,你说,你是从北都出来的?”
春兰点点头。
“还带着伤?”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春兰还是不明白。
刘苏顿时恨其不争了:“也就是说,你带着一身的伤,自己跑了几天的路,然后跑到那个树林子里面,上吊?你傻不傻啊,就算寻死,半夜一根绳子吊死在他门口也轰轰烈烈些吧?”
春兰红着脸低头:“我,我不敢……”
啊,真想砸开他的脑袋,把里面那个代表“男女”的指针给拨到“男”的一方去啊,省得他生了个男儿身却有着一颗萝莉心啊!
和空调君在一起,好像自己越发的暴力了……刘苏按下脑门上不停跳动的黑色“井”字:“好吧,今天我们在这里找个客栈住一住,你的伤也该换药了。”
春兰却是心里一跳:是公子亲自给他换药吗?一定是的,当时也是公子亲自上药的。想到自己的伤处还有许多是在看不见的地方的,他的身子居然一下子有些发热。
刘苏完全没有理会他的纠结,两人找了家客栈住下,又让小二送了热水进来后,关上门,命令道:“行了,脱衣服吧,让我看看。”
春兰羞羞答答的将外套解开,然后慢慢的去解里衣的带子。白玉一般的手指一勾,灰色的麻布外套滑落在腰侧,露出里面洁白的里衣来,纤腰盈盈,只露出了一半,随着他的动作微微颤动,似乎在勾引人前去搂住,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堪一握。
如果他面前是某个色狼,定然会扑了过去,无奈站着的,是理论丰富却全无实战经验的刘苏。她皱皱眉:“还不快点,磨磨蹭蹭的会着凉。”
春兰一哽,三下五除二的将上衣脱掉,这辈子他还没有这么毫无美感的脱衣服过。说实话,他的一身皮肤白腻如同凝脂一般,男人见了几乎没有不动心的,偏偏现在观赏这个美景的,是个同样拥有好皮肤的女人。
刘苏的注意力完全被他背后的刺青给吸引住了:“你怎么还有这种东西?”
“从小就有的。”春兰知道,他背后有一副兰花图,这也是他名字的来历。
“啧啧啧,画得真不错,不过,伤到了。”刘苏从纯欣赏的角度出发,“那个,你们很流行在男人身上刺这种花花草草吗?我觉得,男人还是不要有刺青比较好,如果一定要有,应该霸气一点。”
“公子不喜欢?”春兰小心翼翼的发问。在小倌馆时,他背后的这副兰花图是一个卖点,后来的凌恒也很是喜欢这副画。
刘苏拿出药膏来,仔细检查了一下春兰的伤口,道:“其实我不喜欢人身上有这种那种的刺青,让我觉得很像不良少年。不过这是你的个人问题,你喜欢就好,不要在乎别人怎么想。”
“其实,公子若是不喜欢,我,我……”春兰“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有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说实话,刘苏对他并不是很好,当年凌恒刚把他买下时,对他简直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各种珍奇物品跟不要钱一般的往他房间里堆,而跟着刘苏在一起,他只能吃面条,穿麻布衣服。可是,刘苏又是不一样的,她尊重他,这是他这辈子从来都没有体会到的东西。
小倌馆的客人也好,凌恒也好,更多的只是把他当做一个玩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喜欢的时候逗两下,不喜欢的时候便扔在一旁。他还记得,自己满脸是泪的磕头,求凌恒不要把自己丢给新宠,凌恒却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
而刘苏不同。她会问他的意见,会照顾他的喜好,虽然有时会说些他不明白的话,但在她面前,他觉得自己更多的像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物件。
“话说回来,你的伤口好得真快。”上完药,刘苏感叹道,“像你胳膊上的伤,才两天功夫,就好得连疤都没有了。这个药是师兄配给我的,难道他的本事已经高过我这么多了?”
“不是的,”春兰笑道,“其实,你若是不给我上药也不会有什么事的。我的身体很奇怪,不管受什么伤,就算不上药,过些日子就能好。曾经有一次,客人把我胸前的一块皮肤都给烫熟了,也就半个月,就又自己长好了。”
什么,有这等神事?刘苏的两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一把拉过春兰,开始上下其手:“我看看,这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体质,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
“公子,公子,你不要这样……”春兰被她摸得心跳不已,满脸通红。刘苏皱眉:“不要动,我要好好检查检查。”
难道公子是在借着检查的名头,想跟自己亲热?啊呀,还会害羞,公子真是太可爱了!
脑补中的春兰越想越欢快,红着脸低下头,任由刘苏摸来摸去。而此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传来另一个男人同样欢快的声音:“小苏,我来找你了!”
6捉奸在床什么的,最讨厌了
水还很热,袅袅的冒着雾气,而在这氤氲的水气中,两个娇美的少年,衣冠不整的粘在一起。
齐光下意识的说了句:“对不起。”,忙忙的退出屋外,顺手还把房门带上,忽然觉得不对,那两个少年之一,不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宝贝师弟么?
“砰”,门再次被大力的推开,齐光的脸色阴得都快打雷了:“小苏,这是怎么回事?”
“师兄?”正陷入科学研究中的刘苏根本没有注意到师兄大人明显捉奸在床的眼神,而是很欢乐的招手,“师兄你快来,我遇到了宝贝!”
“宝贝?”齐光狠狠的瞪了一眼完全不在状态中的春兰,一脸的嫌弃,“他算什么宝贝?”
刘苏很认真的拉起春兰的手腕:“你医术比我高得太多,快看看。他的身体奇怪,之前受了不轻的伤,结果都没有怎么上药,却好得七七八八,连疤都不留。异于常人是不是?好厉害!”
春兰听到夸奖,大眼一亮:“公子当真这么认为?”
“当然,”刘苏拍拍他的头,“我早就说过,你很优秀的,不要妄自菲薄。”
春兰整张脸因为她的话鲜活了起来,本来就出色的容貌又添了几分娇色,简直让人挪不开眼睛。齐光心里瞬间不舒服起来。
他还清楚的记得刘苏刚被抱回来的模样。那年他六岁,是师父唯一的徒弟,又被赞扬是天资聪颖,看到师父忽然间对这个小团子这么好,心里很是愤愤不平。
那时候他才刚刚学习认药草,便趁着师父不在,趾高气昂的带着几根草过来找这只团子。
“你看,这是甘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你不认识吧?”包子得意洋洋在团子面前显摆,无奈团子根本就不理不睬,懒洋洋的张了张嘴,继续睡。
这样可不行!齐包子觉得自己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伸出一只手指戳了戳团子的小脸,惊讶的发现软绵绵的,手感很好,于是继续,再戳。
团子被戳得不耐烦,两只小短胳膊划拉着,却够不到那只捣乱的手。齐包子顿时觉得有趣极了,在那胖乎乎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团子烦不胜烦,一张嘴,啊呜一口含住了那根犯上作乱的手指。齐包子只觉得手指头湿润润暖烘烘的,心都化了:师弟什么的,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从那以后,齐包子便把这只小团子放在了心上,只要一有空便要过来跟师弟粘在一起,看着这个白面团子一点点的长大,学会了翻身,学会了坐,会咯咯的笑,还会被口水呛住,齐光简直稀罕得不得了,天天在团子的耳边念叨,教她说话。
可能是刘团子被烦得受不了,终于在某天开了口,软软的叫了一声“师兄”。从那以后,齐光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整天跟在师弟身边,热情十足,总是惹得何满子火大,时不时的将他拎走去读书。
齐光记得,师弟三岁的时候,他就总是带着师弟去村里玩,在比赛谁家弟弟更乖巧更漂亮更听话更聪明的时候,师弟完胜,简直是打败村子无敌手,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来说,太有成就感了。因此,他爱上了带着师弟到处显摆的感觉。
村里的孩子们被打击得体无完肤之后,决定团结起来进行反抗。于是,趁着齐光不在的时候,一个孩子将刘苏给带出来,然后一堆孩子围着她,七嘴八舌。
“你没有爹爹!”“你是丑八怪!”“你没有人要!”
这种孩子气的话在刘苏耳里当然不算什么,她只是镇定的站在那里,懒得理他们。只是,这一幕落在过来寻找师弟的齐光眼里,便是可怜的师弟被欺负了,连反驳都不敢,可怜兮兮。
“喂,听到了没有,丑八怪,你没有爹爹!”
一个孩子被刘苏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给激怒了,站到她面前,大声喊道。
“我有师兄。”刘团子懒洋洋的回答。
一旁的齐光却被这句回答给激发了浑身的斗志,他嗖的一声蹿了出来,和那帮孩子打成一团。他只有一个人,哪里打得过这么多孩子,很快就被按在地上打。刘团子当然不能容忍有人欺负自己的师兄了,趁着别人不注意,一口咬上了为首那个孩子的胳膊。
于是,当晚,那孩子的家人就过来兴师问罪,齐正太和刘团子双双被罚站。由于刘团子年纪太小,又是从犯,很快就解禁了,齐正太却罚没有饭吃。
到了晚上,齐光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听到门外一个小小的声音:“师兄,师兄。”
月光下,圆滚滚的小团子骄傲的从怀里掏出两个大馒头:“师兄,我给你送吃的来了,厉害吧!”
齐光接过馒头,看着一脸得意等待夸奖的师弟团子,眼眶有些热,郑重道:“我发誓,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练本事,保护好你,再也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时光荏苒,当年的正太团子统统长大了,而齐光也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医术高明,何满子都认为再过些时日,他一定会超过自己。无奈,这个天赋极高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好青年,一头栽到了自己的师弟身上。
在得知师弟其实是女人后,齐光的确很受打击。躺在床上,往日师弟的点点滴滴都清楚的浮现在他脑海里。调皮捣蛋的、倔强好强的、清秀可人的……打住打住,齐光将自己的思绪扯回来,发现,这些回忆统统是属于自己和师弟的,和师弟的性别无关。
所以说,师弟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根本就是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吧?齐光发现自己忽然想通了,而且师弟是女人的话最好,省得自己要在下面。决定了,第二天一早再去向师弟做二度表白!
而这么想着的齐光很自然的在第二天被师弟一早就离开的事实给震惊了,当即向老头子请假,要去寻找师弟。何满子乐得两个徒弟都不在,没有人管他,大手一挥就同意了。
一路上,齐光不停的想象着师弟的惨状。师弟从来没有在外面行走过,没有任何的经验,要是遇上坏人怎么办?师弟长得这么好看,遇到劫色的岂不是危险?还有,师弟是个女人啊女人,女人都是爱哭的,所以,师弟受到了别人的欺负,岂不是只能躲起来哭?
不行不行,齐光已经脑补出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少年,缩在墙角,满脸泪痕,而几个彪形大汉淫/笑着,一步步的向他逼近……
可是,面前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好吧,没有彪形大汉没有楚楚可怜,师弟过得很好他很开心,可是,谁来告诉他,那只多出来的美少年是个神马玩意?
衣冠不整,神情妩媚,切,狐狸精!齐光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声,脸色很不好:“异于常人的人多了,不止他一个。”
“可是我只碰见了他一个嘛。”刘苏完全没有注意到师兄大人滚滚而来的醋意,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他不高兴,只好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好吧,反正日子还长,以后慢慢研究。”
春兰顺从的将衣服穿好,齐光看见他穿的是刘苏的衣服,更加气不打一处来,特地挡在他的面前,笑道:“小苏,我来找你,你高不高兴?”
刘苏这才反应过来,瞪大眼睛:“你怎么来了?完了,我们都不在,老头子会把家里住成猪窝的!”
春兰个子矮,被挡住以后完全看不见刘苏的存在,无助的上蹿下跳,听刘苏这么说,从一旁伸出个脑袋:“公子,你是说你的师父吗?”
“跟你没关系。”齐光粗鲁的将他的脑袋又按了下去。
“对了师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不是有好几条路吗?”刘苏忙着收拾自己的东西,完全没有注意两个男人之间的互动。
齐光无奈的叹口气:“你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三个歹徒?”
“你怎么知道?”
“这三个人被剥光了捆在树上,很多人围观呢。不过,正常人是不会把划破了的没用了的衣服叠得这么整整齐齐的。还有,那三个人被捆得也极为微妙,绳子连一点扭曲都没有。除了你没人会这么干了。”
见鬼的强迫症!刘苏咬牙:“啊,就是我。这三个家伙太不像话了。”
齐光笑了起来:“所以我帮你报仇了,我给他们下了哑药,怎么样?”
喂,你肿么可以这么残酷这么无情?刘苏戳了戳他的脑门:“这三人一定肠子都悔青了。”
“想要打劫你,就是他们瞎了眼睛。”齐光抓住了她的手指,表情很是认真,“小苏,我想过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陪着你,所以,这次我会陪着你,有我在,就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尼,尼桑,你要不要这么凶残?刘苏顿时结巴了:“这个,那个,我,我还小……”
齐光温柔的笑,柔声道:“我知道你还小,所以,我可以等的,不管多久都行。我已经等了你十几年了,不在乎另外一个十几年。”
“哐啷!”
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深情款款的表白,两人一回头,就见春兰站在打翻了的水盆边上,一脸的无辜,衣服湿哒哒的裹在他身上,显得柔弱无比。
“那个,公子,我只是想倒水的……”见他们看他,春兰缩了缩,越发的可怜,“对不起……”
“没事,喊小二收拾一下就行了,我又不会怪你。”刘苏松了一口气,过去把盆子捡了起来。
“真的?谢谢公子!”春兰的大眼睛闪闪发光。
这个人果然太讨厌了!齐光决定,一定要狠狠的,认真的,想个办法把他赶走!
7联手什么的,最讨厌了
“师弟,馄饨皮给我。”
左边的齐光自然而然的将碗里的馄饨皮咬掉,然后将剩下的送到刘苏碗里。
刘苏嘴角直抽。她素来挑食,师兄从来都担任她的垃圾桶,可那是在家里。现在不一样,他们坐在街上的馄饨摊旁啊,大街啊,人来人往啊,这么明晃晃的将嘴里吃过的东西再放到她碗里,隔壁的两个人眼神都不一样了啊!
“公子,这茶水好烫。”右边的春兰不甘示弱,将自己喝了一口的茶碗倒空,然后拿起刘苏的茶碗,将茶水来回倒着降温,最后妩媚的将茶碗递到刘苏唇边:“公子,现在可以喝了。”
刘苏木着脸喝了一口,春兰得意的冲着齐光抛了个媚眼。
你们两个这是要闹哪样啊!耳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闲言碎语,刘苏完全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了,只好学习面瘫。
“这个小哥好福气,有两个人这么死心塌地的对他。”
“是啊,那个小个子,啧啧啧,这张小脸长得,我见犹怜啊!”
“那个高个子也不错啊。年纪大些的男人才体贴,而且长得也出色。”
“真是想不通啊。看那小子穿的一般,又在摊子上吃馄饨,想来是个没钱的,怎么还有这么样的两人死心塌地的对他?”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就是真爱,真爱!”
去你妹的真爱啊!姐这绝逼是煎熬,煎熬!刘苏悲愤的往嘴里塞了一个馄饨,又想起这是师兄咬过的,一颗大汗又滚了下来。
“这位公子好福气啊,”馄饨摊主完全没有看出刘苏的窘迫,反而对她的坐享齐人之福羡慕不已,“两个夫侍都对你这么体贴,小老儿年轻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个福分!”
不,不是这样的,刘苏嘴巴动了动,还是什么都没有说,保持着高深莫测的面瘫。
“话说起来,这两个人还有些相像呢。是兄弟吗?”摊主仔细打量了一下,再次对刘苏的艳福表示羡慕嫉妒恨。
咦,像吗?
三个人都是一愣。刘苏从来没有比较过师兄和春兰的相貌,而这两人更是相看两厌,所以谁都没有注意过。
像,还真是像。一样的脸型,一样的鼻子嘴,只是眼睛完全不一样。春兰长了一双水汪汪的会说话的杏眼,而师兄却是丹凤眼,眼角微微上翘。
“真的,你们两人很像耶!”刘苏一拍手,“你们都是孤儿,会不会有亲?”
“切,谁要和他有亲!”两个人同时哼了一声,别过脑袋。
不,你们两个绝对的有亲,你们都是我的祖宗!刘苏黑线,也不管他们,自顾自的吃起来:男人神马的,都是浮云,还是填饱肚子是正经。
春兰偷眼看了看齐光,只见他拿出了一方帕子,很是温柔的将刘苏腮边的一点汤擦去,又将肚子里的话咽了下去。
他之前的主人凌恒,收藏了许多心上人的画像,也找了一院子相似的人来慰相思,他就是因为脸型和嘴相像而被买了进来的。那个心上人的画像他也曾经看到过,画中人分明长了一双丹凤眼。
这个人是公子的师兄,如果到了北都,会被凌公子看上的吧?春兰纠结着。他的小心思很简单,自从这个师兄来了以后,便抢占了公子许多的心神,而且他和公子之间是青梅竹马,情谊自然深厚。如果这个人被凌公子抢走的话,是不是就剩下他一个了?春兰咬着嘴唇,抬头看了看刘苏。
齐光正掏出钱袋子结账,刘苏伸过脑袋看了看,吐吐舌头:“你怎么带着这么多钱,老头子偏心,都给你了!”
“我的和你的有什么区别?”齐光很无所谓的把钱袋子塞到她手上,“再说,这些是我存下来的零花,老头子可没有给我多少。”
“我可不要贪你的私房钱。”刘苏将钱袋子又塞回去,悄悄在他耳边炫耀道,“我也有不少呢。我把那打劫三人组的马都卖了,足足有五十两哦!”
温热的气息拂过齐光的耳朵,带着一股少女特有的清香,他只觉得心里有一只小鼓在不停的敲击,仿佛就要跳出来一般。而春兰看到这一幕,一股酸涩的感觉又涌了上来:看来,公子还是更看重他的师兄,如果师兄被抢走,公子也会伤心的吧?
“那个,公子……”春兰决定,还是把事情告诉公子比较好,要是公子伤心,他也会跟着难受的。
“对了,这位小哥,要嘱咐你一声。”春兰话还没有说出口,摊主就将他打断了,“你的这两个人都太过出色,这么带着满街跑很容易被人盯上的,如果遇上谷大户的女儿就糟糕了。”
“谷大户的女儿?”刘苏不解,“她很有权势吗?”
摊主点头:“我们镇上的男子,已经被她下重礼聘回去两个了。真是造孽啊,她家里还有一个美娇娘呢!”
这,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女人的地位非常低下吗?不是说女人除了生小孩别无用途吗?怎么还会出现谷小姐这种逆天的存在?
刘苏怀疑的眼光扫向当时跟她讲述外面世界的师兄,一字一顿:“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
齐光打了个寒颤,抬头看看有没有飘雪,因为他真的很冤。外面的世界什么的,他也不知道啊,都是老头子这么告诉他的,而急于在师弟面前展现自己博学多才的他又颠颠的告诉了师弟而已…而已……
刘苏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和蔼可亲的转向摊主,继续八卦:“这谷小姐想来是天香国色?”
摊主叹道:“如果真是国色天香就好了。这谷小姐,生得极为一般,只是人家命好,生在谷家,是谷家唯一的后人。而且她也能干,谷家的资产在她手上生生的涨了好几倍。我们这里本来是个小地方,依附着北都而生,自从出了谷小姐以后,我们整个镇子都富了起来,所以,我们镇子里的人还是感谢她的。只是这谷小姐有一个毛病,好色。她首先娶了我们这里最漂亮的一个姑娘,然后就开始接二连三的买男人。”
等,等等,她有没有听错什么?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刘苏挖了挖耳朵:“你是说,她娶了一个姑娘?”
“是啊,有什么不对?”摊主对她的大惊小怪没有见过世面表示奇怪。
不,太不科学了!刘苏抬头看了看初升的太阳,然后狠狠的在师兄胳膊上掐了一把,齐光“嗷”的一声捧着胳膊跳了起来。
“不是做梦。”刘苏喃喃道,再度转向摊主大叔,眼里闪着求知的光芒,“我是乡下人,还是第一次到城里来,好多规矩还不清楚,您给我详细说说呗!”
在好心的馄饨摊主的大力八卦下,刘苏终于搞清楚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规则。原来,女人确实是地位低下,但那也是看情况的,有的女人地位就可以非常高,例如本朝长公主,例如小镇上的谷小姐。
长公主神马的故事太过传奇香艳,刘苏选择了忽略,全神研究起谷小姐的故事来。谷家男人的Y染色体似乎有些毛病,总是生女儿,到了谷小姐这里,甚至几房只有一个女儿,因此,她不但是独女,还是兼祧。她本来是可以招个女婿到家的,但她太过能干,而且有蕾丝倾向,所以娶了个女人做正室,同时她又肩负着传宗接代的重大使命,于是,她就又纳了两个好看的男人回来负责播种,另外又买了几个漂亮的男人回来充斥后院——当然,谷小姐敢这么干是有原因的,她不但有钱,还有个当大官的伯父做靠山。
所以说,这是个毫无节操的世界吗?只要有权有钱,耽美言情百合都可以吗?刘苏觉得自己的三观已经完全碎成了渣渣,捡都捡不起来。
“春兰,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这些事情?”师兄不懂就算了,她不信春兰也完全不知道。
“公子你又没问……”春兰的小眼神明显漂移了。
刘苏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看来身为女人也不是混不下去,真正命苦的是那些底层人民的姑娘,有钱有权人家的姑娘一样混得很好。所以,她完全可以走高端路线的!不过,她是个女人,不能当官,那也没有关系啊,她完全可以先挣钱,低调的发财,然后再去找靠山。嗯,直接去给哪个大官洒点药粉,让他“萎”了,然后再去治就是了,多来这么几家,还怕人家不感激吗?
刘苏越想越美,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一砸,决定了!等她有了钱,便多去娶几个穷人家活不下去的姑娘们回来,到时候一屋子全是美人,看着多养眼啊!
所以,第一步,挣钱!
当齐光看见一面写着“妙手回春”一面写着“再世华佗”的招牌时,嘴角微微抽了抽:“师弟,你这是要干嘛?”
“挣钱。”刘苏回答得天经地义,“你看,我们离莫城还远得很,这么晃荡过去,路费绝对不够,所以,我们要自力更生。”
齐光默了一分钟。他当然知道师弟是个女儿身,便自觉自动的把养师弟的重担挑到了身上,因此,对师弟这种钻到钱眼里的行为他表示万分不理解。再联想到早晨馄饨摊主的话,齐光的思维迅速划出了一个等式:
师弟知道了女人可以娶妻可以纳妾+前提条件是要有钱有权+师弟正在开始赚钱+师弟其实是个女人=师弟想要娶妻纳妾!
这,这怎么可以!齐光俊脸都要扭曲了:师弟是他一个人的,谁都不能分走!男人不行,女人更不行!
不过,该怎么做呢?
正在他摸着下巴考虑的时候,春兰小受幽灵一般的飘到他身边,悄声道:“那个,公子的师兄,你说,公子是不是想要再多纳几个?”
身为小受,春兰对自己的主人后院里人满为患的事接受程度比较高,但这不代表他能在这种情况并未发生的时候不做些什么来阻止。而齐光,曾是他的对手,现在在他看来,却是一个很好的联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