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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小溪 当前章节:153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3:24

齐光也很明显想到了这一点:面前的这只少年,虽然柔弱了些讨厌了些,但长相还是出众的,有他做参照物,师弟,大概可能也许不会找更差的人吧?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8重男轻女什么的,最讨厌了

神医的挑子刚挂了上去没有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单大生意。

“小青,放心,我请了外地的郎中过来,定然不会让你有事。”

看着面前柔情万分的女人,刘苏只觉得额角不停的跳动:小青是什么啊,白娘子、许仙和法海也来啊!法海他还不懂爱呢!

另外,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谷小姐了吧?谷家怎么也是这个镇子上数一数二的人家,怎么会请他们这种游方郎中呢?

做为医圣的传人,齐光自然而然的上前一步,准备给病人诊脉,却被刘苏阻止:“师兄,还是让我来吧。”同是女人,她可能会方便些。

谷小姐倒不管哪个人是大夫,而是将床帘放下,上下打量了一番刘苏,正色道:“谷家常用的大夫不小心摔断了腿,而派去找其他大夫的小厮们也不知什么原因都没有回来,情急之下我才请了你们过来。只要你们治好了小青,我一定重谢。”

刘苏点点头,上前诊脉。医毒不分家,她的医术虽然比不上毒术,比起师兄来更是差了几条街,但有名师指导,比一般的大夫要好上不少。

“夫人这是动了胎气,没有什么大不了。我开个药房,吃几剂就好了。不过,以后要注意,特别是头三个月,不能吃寒性的东西,也不能剧烈运动。”这种小病对刘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她写下药方后交给谷小姐,谷小姐看了看,笑道:“你的方子和其他大夫的倒是不一样。”刘苏道:“你若不信,不用也没有关系。”谷小姐却将药方交给小厮,叮嘱他按方子抓药,道:“我既然请了你们进来,便是相信你们。”

出了房门,刘苏的余光便看到了几个男人挤挤挨挨的站在那里,脸上俱是一副焦虑的模样。而他们也明显看到了刘苏几人,然后纷纷将警惕的目光放在春兰身上。春兰感觉到了敌意,不由自主的往刘苏身后缩了缩。

“你的这个小药童,长得倒是俊俏。”谷小姐顺着他们的眼光,也看到了春兰,不由得称赞。

糟糕,这可是传闻中的女色鬼啊。刘苏不动声色的挡住了春兰,还不忘记将齐光往身后扯了扯。

谷小姐笑道:“看来小郎中也听说过我的名声了啊。不过,小郎中忘记了,你自己长得也颇让人垂涎啊。”说着,伸出手去摸她的下巴。

“其实,我一直认为比起他们两个,我更漂亮一些,谷小姐果然有眼光。”刘苏不躲不闪,反而迎了上去,深情的握住谷小姐的手。

这是神马情况?师弟其实不是想要娶谁,而是想要嫁人吗?齐光被眼前两个女人深情相望的戏码给打击得不轻,伸手抓住刘苏的衣领,将她往边上一提,让她摆脱狼爪:“师弟!”春兰也扑了过来:“公子!”,然后对着谷小姐怒目而视。

“哈哈,有趣的小郎中!”谷小姐大声笑起来,“明明听说了我好色如命,还不知道害怕。”

刘苏撇撇嘴,她是流氓她怕谁。而且,谷小姐对那个小青的感情看起来完全不是假的。

“到头来还是外乡人看得清楚。”谷小姐叹了口气,命管家送上了一些银两,转身离去。

刚刚走出大门,齐光便将刘苏拉到一旁的小巷子里,开始训斥:“师弟,长兄如父!你如果看上了谷小姐这样的人,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同意的!”

春兰则是扭着衣角,羞涩的道:“公子,谷小姐长得还不如我,难道公子喜欢那样的吗?”

“噗,”刘苏笑了起来,“我只是觉得,她家很有钱,我要是留下来一定也能过好日子哦。”

师弟,不可以这样的!齐光认为他有义务重塑一下师弟的价值观,语重心长道:“我们在山里生活了这么久,虽然没有钱,日子过得不是很好吗?如果你想要过谷家这样的日子也没有问题,师兄会去挣钱的,你乖乖的等,不好吗?”

春兰也壮起胆子道:“之前我在凌北都家,日子比谷家的奢侈多了,可我一点都不快乐。直到遇到公子后,我才知道没有钱也是很好的。所以,公子,不要抛下我,就算你要嫁人,也要带着我一起……”

话都不会说!齐光狠狠的踹了他一脚,他连忙改口:“公子,还是不要嫁人了,好不好?”

刘苏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为这两人的智商表示担忧:“笨蛋,开玩笑的都不知道。”

开玩笑?齐光和春兰互相看看,两张相似的脸上忽然一起变色:“小苏(公子),你居然耍我们!”

“喂,不要摆出这样的表情吧?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刘苏往后退了两步。

“师弟,我们来好好谈谈吧?”齐光的脸上扬起一道温柔至极的笑,轻轻搂过刘苏的肩膀。

“呃,师兄,有话好好说……”刘苏干笑着。她家师兄属于不爱生气的人,不过一旦生起气来就不是人,而且,他每次生气的时候,都是会笑得让人毛骨悚然。

春兰迅速转身,表示他不认识这两个人,他只是无辜善良的路人甲。

身处偏僻小巷,前有不靠谱小受,旁有濒临黑化人类一只,怎么破?刘苏用她十六年和师兄共处的人生经验迅速找到了一条正确道路。

“师兄,你忍心跟我生气吗?”

好,好轻柔的语音;好,好娇弱的师弟……齐光的火气嗖的一下奇妙的平息下来。

刘苏再接再厉:“师兄,我不是说过,不管我做了什么事你都不会怪我的吗?说话不算数呢~~”

尾音拖得长长的,带着一丝丝的撒娇,一丝丝的埋怨,齐光顿时慌了手脚:“不是的小苏,我不是这个意思……”

“连一点玩笑都经不起,师兄小心眼。”刘苏乘胜追击,齐光一败涂地。

巷口的春兰狠狠的打了个哆嗦,自动脑补出自家公子妩媚的模样,当即决定,他也要看,不能光便宜了那个臭师兄!

于是,他果断的转回去,却意外的发现齐光已经紧紧的靠在墙上,自家公子一手撑墙,一手叉腰,似乎是将齐光环在了怀中,模样甚是滑稽,嘴里虽然说着甜言蜜语,脸上却毫无娇媚之色。

而齐光则是红了脸,很是享受的样子,之前的怒气消失无踪,看上去傻得不行。

春兰心底哀嚎,无力的将脸蒙上,不忍心再看这闪瞎眼的一幕:果然,对上他家公子,齐师兄什么的,简直是弱爆了……

“谷小姐家里男人虽多,不过都是光明正大的纳进来的。而且,她明明早就看见了春兰却无动于衷,可见她并不是如同传言一般。”刘苏带着脸红红的师兄出来,给两人讲故事。

“咦,为什么?”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长得丑了?

“因为她并不是那么好色啊。”刘苏拍拍他的脑袋,“她家里的那些男人,可没有一个比得上我家春兰的。”

“我家春兰”四个字,狠狠的激励了空调同学,也狠狠的刺激了师兄大人。他咳嗽一声,接着问:“那为什么传言这么不堪?”

刘苏撇撇嘴:“这有什么难猜的,因为她是女人啊。”

没错,因为谷小姐是个女人,所以,承受的非议会更大。这些日子,她也知道了一些这个世界的规则,这里的男人大多是娶一个男人做正妻,然后再纳女人为妾来传宗接代,看哪个孩子最出色,便过到正妻名下。这么无节操的事都能被接受,谷小姐不过反其道而行之,就承受了这么多闲言碎语,也就是因为,她是个女人而已。

而自己,也是个女人。刘苏狠狠咬了咬下嘴唇:总有一天,她会脱下这身男装,总有一天,她要正大光明的在街上行走。她的力量虽然微弱,她一个人也无力和整个社会规则对抗,但是她一定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更多的女人像她一样,走出来,而不是做为某个男人的附庸,人生目标就是生儿子!

“小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齐光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就算失败了也没有关系,总之你会有我在。”

春兰眨了眨一双大眼睛:他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公子看上去很深沉、很厉害的样子,所以:“公子,你还有春兰呢!”他拍着小胸脯,急切的表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是啊,我还有小春兰。”刘苏笑着揪了揪他的小脸,“我们走吧,还要赶路呢。”

由于多了一个人,两匹小毛驴明显不够,于是刘苏又买了一匹分配给齐光。以齐光的个头,骑上小毛驴分明不合适,踮起脚尖都快碰到地了,刘苏总是指着哈哈大笑,齐光只是摇头。其实他是想买头骡子的,不过这副模样能让师弟开心,也就无所谓了。

几人慢悠悠的赶路,也治了几次病,不过都是穷苦人家,刘苏都不忍心收钱。没有几天,他们便到了北都。

北都不愧是大城市,人烟鼎盛,商铺林立。他们到的那天正好有集市,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赶集,这人挤人的样子,生生的让刘苏想起了上海五一十一的南京路。

同样,大城市消费也很高。三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刘苏很是心疼的交了房钱,从包袱里拿出幌子,道:“我们也出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挣回一点。”

9沃尔玛什么的,最讨厌了

“从这里往东,然后再转个弯就是北都最热闹的集市了。”做为在北都长大的春兰,自觉自动的担任了向导的角色。

“这里果然热闹。”刘苏左右看看,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是新鲜。她从小都在山里长大,从来都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春兰和齐光交换一个眼神,默契的跟在后面,将幌子抱在怀里,也不招揽生意,而是慢慢的跟在她后面。

还有卖小首饰的摊子啊,做为女人,刘苏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只是穿着男装,跟这种东西基本绝缘了。

不过,这也不能抹杀她骨子里对精美小东西的喜爱。刘苏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枚银戒指,上面雕着简单的花纹,很是古朴大方。摊主热情的介绍:“这位小哥好眼光,这可是上好的足银做的,价格又便宜,买了送给心上人,绝对能讨他欢喜!”

心,心上人,刘苏抽着嘴角将戒指放下:她是想买给自己戴的,难道不行吗不行吗?

算了,还是去看看美食吧,她决定用食欲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肉包子,要不要?”刘苏买了三个大大的肉包子,塞到身边的两个人手中,“两文钱一个哦,我讲价了,五文钱买了三个,好合算!”

公子,为了一文钱,你至于高兴成这样吗?春兰一颗大汗,接过肉包子啃了起来。

“很好吃呢,”刘苏吃得满嘴是油,“那里有点心,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你们等着,我去买。”

“那个,齐师兄,公子平时都是这样的吗?”春兰凑近齐光,小声的问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公子这么开心。”

“师弟从小就在山上和我们一起生活,接触的也就是一个小山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是我们对不起她了。”齐光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感。

街上热热闹闹,三个人吃了这个吃那个,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出来行医赚钱的了。他们玩得畅快,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间酒楼的二楼雅座,竹帘微微一动。

“主人,那不是春兰那个小蹄子吗?”娇媚的少年素手纤纤,柔若无骨的捧起一杯酒,送到上座那个男人的唇边,“他还在北都啊。”

“与我何干?”那男人一口将酒喝下,毫不怜惜的剥去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揉搓起来,“现在我有了你,才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呢。”

“啊,啊,主人,”那少年被弄得娇喘连连,“春兰,春兰那小蹄子,似乎另外寻了个主子呢……”

凌恒一皱眉,粗暴的将手指捅入那少年的口中搅拌着,少年温顺的抬起头,舌尖追随着那根手指,婉转承欢。凌恒享受了一会儿后,又一把将他推开,伸手捞过另一名一直低着头侍奉的美少年,摸了把他的脸,冷笑一声,慢条斯理道:“斯柳,看来我是把你惯得有些不知高低了,怎么,想拿你家主子当枪使吗?”

斯柳吓得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管自己衣冠不整,连连磕头:“主人,主人饶命啊。”

凌恒没有理他,自顾自站了起来,从他身上踩了过去,走到窗口往下观看——春兰曾经是他的人,就算他不要了,也不能跟着其他的人。

“公子,我吃不下了。”春兰摸着鼓鼓囊囊的肚皮,看着刘苏手上的油饼,咽了咽口水。

“喏,这可是你自己说不要的哦。”刘苏大大的咬了一口,“师兄,我们自己吃吧。”

齐光笑着答应,低头在她的饼上也咬了一小口,然后看着她暧昧的笑。刘苏顿时连饼都握不住了:虽然小时候经常和师兄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东西,可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而且在大街上,师兄你能不能稍微收敛点?!

春兰见状,不服气的跳起来:“公子,我也要,我也要!”

你也要个头啊!刘苏往两个人手上一人塞了一块饼,恶狠狠道:“我有买了三块,三块!你们老盯着我的这份算什么啊!”

“不要这么小气嘛小苏。”齐光仗着身高优势,拍拍她的脑袋。

“嗯嗯,公子吃过的饼分外的香啊,明明是公子的不是。”春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两个,少给我嚣张!”刘苏叉腰,开始训斥。

酒楼上,凌恒完全呆滞在了那里,手里的杯子早就落到了地上,滴溜溜的乱滚,看着楼下三人越走越远,忽然间有了反应,不顾一切的就往楼下冲。

随性的几个人吓坏了,纷纷将他拦住:“公子,公子,有什么事就吩咐小人去做啊,公子!”

对,对,他太激动了。凌恒停住脚步,随手抓了一个人:“去,把楼下和春兰在一起的那两个人给我请上来,一定要恭恭敬敬的,听到没有?”

“是,是。”那人被完全不同寻常的公子给吓住了,连滚带爬的就往楼下跑。凌恒重新站到窗前,痴痴的往楼下看:表弟,表弟,我终于找到你了……

“欸,你家公子找我们?”刘苏对忽然拦在面前的这个人完全没有好脸色,“你家公子是谁我又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去见他?”

“这,还请这位公子不要让我为难了吧……”那人擦了擦汗:凌公子嘱咐了,一定要恭恭敬敬的,还不知面前的是何方神圣,总之,他小心一点总没有错。

“公,公子……”春兰在身后偷偷的扯了扯刘苏的衣角,“这个人,是凌公子的手下。”

凌公子?这个名字熟,是谁来着?刘苏努力的思索了一下,春兰小声的提醒:“就是我以前的主人,凌北都。”

哦,原来是沃尔玛!

刘苏恍然大悟,对面前的人道:“你回去告诉沃公子,就说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做,就不打扰他了。”

沃公子是什么?不过来不及思考了,要是没有完成公子的吩咐,他会被灭了的!那人苦苦哀求:“公子,就请随小的上楼吧,凌公子指名要见你们,就不要让小的为难了。”

“他是你的公子,又不是我的公子。他要见我就见了?真是笑话。”对着个传说中的沃尔玛,刘苏是一点好感都欠奉。根据春兰的描述,这个人就是个集邮爱好者,还专门收集同一款的,同时又喜新厌旧,简直是渣到无可救药。

春兰小心的缩成一团。对凌恒,他是有感情的,但这份感情已经更多的变为了恐惧。早在凌恒抛弃他,任由他被□的时候,他的这些感情就烟消云散了。但是,他也很明白凌恒的为人和权势,虽然公子很厉害,可一定也不是凌恒的对手吧。

糟了,他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说了!春兰忽然捶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些天他忙着认识各种药草,走在路上,刘苏也会指出路边可以吃的野菜和药草,还会详细讲述功效给他听,所以,他忙得不行,某件事情就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了。

“那个,公子,”春兰不安的对了对手指,“我一定没有告诉你,你的齐师兄,长得和凌公子的心上人很像……”

纳尼?刘苏瞪圆了眼睛:“这么重要的事你居然现在才说?”

“我,我忘记了……”春兰低下头,满脸纠结。

“喂,你告诉我,那个沃尔玛会不会强抢民男的?”刘苏敲了一下春兰的脑袋,“我要制定攻略,要是他把师兄抢走就完了。”

这是在关心他吗?齐光在一旁听了全程,心情非常愉悦:“放心吧小苏,我是不会被他抢走的。”

刘苏叹口气:“算了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逗留的比较好。”

看着这三只旁若无人的讨论,然后居然真的整理整理东西准备走路了,凌恒的家人吓得不轻,赶紧将他们拦住,就差跪下了。

“没用的东西,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一句冷冰冰的话轻飘飘的砸下来,那家人这回真的跪下了:“公,公子……”

沃尔玛亲自下来了吗?刘苏感觉到春兰又往她身后缩了缩,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转身对上传说中的凌恒,掌控了北都商业的大亨沃尔玛。

眼前的男人身披一件紫色的外套,就那样懒洋洋的站在那里,脸上也只是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双眼睛紧紧的盯在齐光身上,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上来一般。

而只是这么一眼,刘苏便牢牢的定在了地上,完全不能动弹。

她仿佛站在这里足足有千年,就是为了遇见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仿佛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就是为了可以看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原来都是为了这个男人……

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北都了,因为北都有这个男人,可以让她遇见,然后,她便可以——狠狠的虐他千百遍!

你个渣男,别以为你戴个假发套穿个古装我就不认识你了!刘苏心里的小人早就开始摩拳擦掌。在现代这么渣,跑到古代来依旧这么渣,果然当年不应该轻松的把他放过啊!

还凌北都,呸,就算你身上套了再多的光环,洒了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你骨子里蔓延出的那一股子人渣味儿!

“小,小苏?”齐光见她发呆,连忙在她面前摇了摇手掌,转眼再看凌恒时,面色就变得非常不豫。

刘苏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把握住齐光的手,然后满意的看到对面的男人脸色由充满希望变得灰败。

凌北都是吧,心上人和师兄长得一模一样是吧?刘苏冷笑着:姐姐我当年遇到的那个人渣跟你长得也是一模一样!

既然你可以拿春兰啊师兄啊来移情,那就不要怪我也拿你来移情了,反正都是人渣,灭一个是一个,灭一双是一双!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苏对齐光撒娇道:“师兄,我不喜欢那个人。”

“好,”某师弟控连忙表示赞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不要理他。”

“哗啦啦”,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对另一个男人百依百顺,凌恒的一颗玻璃心都碎了,两眼冲着刘苏直直的发射眼刀子。

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那她早就死了千百遍了——只可惜眼光不能杀人,沃尔玛,你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啰!

刘苏欢快的想着:是虐他的身,还是虐他的心,还是一起虐着玩呢?嗯,这个选择好难啊……

10前世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前世是谈过恋爱的。

她的父亲是N市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的老板,家里很有钱,权势也不差,她一毕业就秘密到了自家公司做事,渣男也就是她在那里认识的,两人的办公室就是隔壁,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慢慢也就熟了起来,后来也能聊上几句。

渣男是从一个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山村里出来的。据说,他们村只出过这么一个大学生,他是一个村子的骄傲。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弟妹,一家老小都靠他的工资来养活,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因此,公司的事情外,他还去到外面很多培训机构代课教商贸什么的。像他这种重点大学出来有工作经验的人代理课的费用相当的高,饶是这样他还是忙得团团转。

当时涉世不深的刘苏对这个勤奋的男人是很有好感的,至少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里,很少有这种努力奋斗型。而之后不久,渣男便开始对她展开了追求。当然,渣男是没有多少钱的,追求的方式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早上在刘苏的桌上放一张热乎乎的鸡蛋饼,有时帮忙她业务上的事情,或者是帮忙她处理一些难缠的客户,每天早晚都要发短信来问候……

刘苏的追求者还是有这么几个的,都是家世比较好的人家,她不是那么喜欢这种靠着父辈吃饭的富二代,而且那些人的追求都太过奢靡,鲜花钻石名牌包什么的,她已经有得够多的了。

很老套的,白富美刘苏掉入了穷小子的圈套。

她相信渣男是有能力的,有前途的,便动用手上的资源,不顾一切的提拔他,没有多久,便将他送上了业务部经理的宝座。之后,还带他去见了自己的父母,甚至还心疼他的负担重,从来不花他的钱不说,还给他买名牌衣服来包装,出去吃饭啊旅游什么的抢着掏钱,还把他弟妹的学费一肩承担。

如果不是那个姑娘来找她,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傻。

某天渣男加班,刘苏便乖乖的在办公室等他,正在和前台MM聊天的时候,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要找老板的女儿刘小姐,刘苏眯了眯眼,直觉有些问题,便将她带到了咖啡厅。

那女孩子声泪俱下。原来,她和渣男是大学同学,早就在一起了,但她家条件也不好,因此,渣男说要追求刘苏,弄到钱后再和她结婚。她也傻乎乎的相信了。只是,做为一个女人,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另外的女人在一起,心里总是不高兴的,更何况她还查出了身孕。所以,她瞒着渣男过来找刘苏,就是想要刘苏高抬贵手,放过她家渣男,还她一个完整的男人。

靠!

刘苏都快把咖啡杯给捏碎了。她是真的想和渣男结婚的,甚至连婚纱照的影楼和蜜月旅行的地点都定好了。可半路杀出个软妹纸,告诉她她其实被小三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刘苏红了眼,慢慢的吐出了两个字:“证据。”

证据是很确凿的。那姑娘手上有渣男发的短信,还有两人的亲密合影。原来她一年多的付出只是喂了狗,刘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赖着他不放。不过,如果我直接跟他提出分手,可能他会迁怒到你头上。所以,给我点时间,我来慢慢的冷淡他,最多三个月,我便把他全头全尾的还给你。”

软妹纸不愧是软妹纸,很好哄。在得到刘苏的保证后,也保证绝对不向渣男透露今天的事情,喜气洋洋的走了。留下刘苏一个,化悲愤为食欲,把咖啡厅菜单上所有的甜点和冷饮都灭了个遍,眼泪滚滚而下。

做为家中老大,刘苏一直很得刘爸爸的喜爱,在得知女儿被骗后,大发雷霆,气得要将渣男立刻开除。刘苏反而冷静下来:渣男现在的位置太敏感,贸然开除对公司反而是一个损失,因此,她要慢慢来。温水煮青蛙什么的,才有爱。

刘爸爸对女儿的决定表示支持。家里的三个孩子,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老大,因为老大完美的继承了他的优点:隐忍,是个做生意的好料子。

于是,刘苏的弟弟被秘密放进了业务部,从基层的业务助理开始,顺便也盯着那个人渣。而刘爸爸也一点点的开始剥夺渣男手中的权利,刘苏也停了傻乎乎的倒贴行为。

对此,渣男有些不服,去向刘苏抱怨老板的不讲理,刘苏就笑着抚慰他,说这是老爸给他的考验,如果他通过了,他们便能结婚了,然后,话里话外的暗示他,以后这家公司是自己接手的。

渣男哪里是这父女联手的对手,被吊在面前的胡萝卜给吸引住了,更加卖力的工作,对老板的一些决定也无条件的支持,却没有发现自己慢慢的给架成了个空壳子。

另一方面,自从和刘苏谈恋爱后,渣男每天中午的伙食就是刘苏包了的,她会带家里保姆做的各式营养饭菜来。现在依旧不例外,只是,刘苏很好心的在饭菜里都掺了雌性激素,然后,快乐的看着渣男大口大口的吃下去。

还没有到三个月的时间,一纸诉状将渣男告上法庭,说他涉嫌泄露公司机密,从他的个人邮箱里,找出一封发给客户的公司产品的底价表格。根据法院判决,刘爸爸光明正大的把渣男给开除,还要求他赔付一大笔的违约金。刘苏也完美的扮成了小媳妇的样子,指责渣男人身在曹营心在汉,对她不够真心,想要弄垮她的公司,毅然决然的跟他分手,并将送给他的那些名牌衣服名牌包名牌手表统统回收。对了,为了给姐姐报仇,刘弟弟还约了几个朋友,给渣男套了个麻袋,痛打一番,当然,男人重要的某个部位,是重点关注对象。

渣男没有了事业,没有了有钱的女朋友,还要赔偿违约金,日子一落千丈。还好身边还有个温柔的软妹纸不离不弃,想要温存时,他却悲哀的发现,自己的小JJ似乎硬不起来了。

这样的生活落差太大了,渣□本就无法适应,由于被辞退的理由不光彩,他根本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办法,他只好收拾行李,离开N市,去了另一个小城市过日子。后来,听说他经常打骂软妹纸,导致妹纸落胎,和他分手。再后来,听说他又去勾搭另一个有钱的姑娘,却因为男性功能的问题,没有成功。再再后来,听说他过得磕磕碰碰,每天借酒消愁……

不过,这些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只要他过得不好,她就安心了。

只是,再怎么坚强的姑娘,遇到失恋的事情还是会经受打击的,刘苏也是一样。她虽然依旧是嘻嘻哈哈的,但心里始终不舒服。于是,妹妹自告奋勇,要陪她出去散散心,刘爸爸表示同意,两人一起飞去了某个旅游胜地。就在那里,她们遇到一个酒驾的司机,刘苏拼命推开妹妹,自己却丧生在车轮之下,来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

爸妈和弟妹一定都很伤心。他们一家人的感情非常好,有时会吵吵嘴,有时会斗斗气,但他们确实是相亲相爱的。她爱她的父母,爱她的弟妹,很爱很爱,因此,当她到了这里之后,每次想起自己的亲人,对渣男的痛恨就更多一分。

面前的凌恒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黑名单了,正在不停的思索着将面前这个酷似表弟的人压在身下的一百零一种方法。他虽然号称凌北都,出身又尊贵,可勉强也算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当街强抢民男这种事,他还做不出来。

如何才能将心上人弄到自己的床上呢?第一步,先要把他骗到府里!凌恒早就注意到了春兰怀里抱着的幌子,上面“神医”两个字清清楚楚,他立刻做了决定,上前一步,拱手道:“这位公子想来是行医的。正好我家有个病人一直卧床不起,还请公子上门诊断。”

齐光不理他,问身边的当家人:“师弟,你看呢?”

“红配紫,一泡屎。”刘苏伸出手指,缓慢的指了指凌恒的紫色外袍和红色腰带,“好没品……”

凌恒气得一哽:他穿什么衣服跟去不去他家有关系吗有关系吗有一个铜板的关系吗?

真的是有关系的。齐光很诚恳的冲他一拱手:“我师弟不喜欢您的穿着打扮,抱歉,还是请您另请高明吧。”

要不要找个更随便点的理由啊!凌恒心头火起,一把将外袍扯掉,咬牙道:“现在呢?”

“虽然依旧没品位,不过比刚才好些。”刘苏缓慢的点点头,“算了,就去你家看看吧。”

凌恒由怒转喜,顿时觉得这个小子看起来也顺眼了一些,忙命手下的人清场,他好带着心上人回家。

坐在宽敞豪华的马车内,刘苏不由得感叹:“有钱人真是好啊,哇,虎皮褥子耶!居然连垫子都是绸缎的。奢侈浪费,棉布的垫子才不容易打滑呢,那个人果然没品。”

齐光很以为然:“师弟说得对。”

春兰不屑道:“你就会说这句话,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齐光:“那你说句新鲜的来听听。”

春兰:“公子真是远见卓识……”

齐光&刘苏:……

凌恒骑着马,时刻不离马车左右,里面的话语听得清清楚楚。这驾马车是他专属的,他特意让了出来给心上人来乘坐,没有想到另外两只也都一齐爬了上去,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春兰他很了解,柔弱到没有一点自我生存能力,一根手指头就能灭掉的,不足为据,可心上人的那个师弟却是劲敌。

“呀,这里有点心,还有蜜饯。”

马车里又传来那小子欢快的声音,凌恒咬牙,找下人撒气:“谁让你们在车上放点心蜜饯这种娘娘腔的东西了?!”

下人吓得抖抖索索,话都说不完整,只是磕头,凌恒驾马快跑几步,将他丢下,心里一股郁郁之气仿佛消散了一些:果然,心情不好的时候欺负下弱小什么的,最有成就感了。

11宴席什么的,最讨厌了

凌府的豪华完全超出了刘苏的想象。前世,家里在海边买了度假别墅,里面是带游泳池的,她认为已经相当夸张了,可是凌府家的花园里居然有着整整一个湖!

有湖就算了,还有一座小山是怎么回事?不是假山,是真正的山啊,虽然颇为玲珑,但也遮掩不了这是天然风光的事实!

这个不要脸的凌北都,居然把风景名胜之类的地方圈起来做自家的后院了。刘苏觉得,这个人的来头说不定很大,可惜连春兰都不是很清楚。

齐光还是很有医德的,当即就说要去治疗病人。凌恒当然不许,有病人什么的只是个托词,便说先要吃饭,很殷勤的问:“不知齐公子爱吃些什么?”

齐光想了想:“我倒不挑食。不过我师弟不吃芹菜,不吃冬瓜和南瓜,还有南瓜子和生的胡桃仁。不过南瓜做了南瓜饼倒是可以,胡桃仁炒熟了也行。还有,师弟爱吃新鲜的笋子和蘑菇,对了,别忘了新鲜的鱼虾。只可惜现在没有莲子,炖得软软的莲子师弟最喜欢了。”

凌恒差点扑倒在地上。心上人不跟他客气他是很高兴了,可为什么心上人唠唠叨叨的说了这么一大段,都是为了另一个男人?他看向刘苏的眼神越发的危险了。

刘苏却仿佛无知无觉,抱着齐光的手臂:“师兄你真好。”

“我就你一个师弟,不对你好些还能怎么办?”齐光揉揉她的脑袋。

这种时候就不要这么光明正大的秀恩爱了好不好?闪瞎眼了好不好?春兰感受到了凌恒身上快要具现化的阵阵黑气,绝望的捂脸。

还好能够数十年如一日收集同类型美人的凌恒有着坚韧的神经,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迫使脸上做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好,我记下了。齐公子要不先去客房休息一下,饭菜很快就准备好。”

“如此,有劳了。”由于此人是要给自家师弟准备饭菜,齐光决定,要对他有礼一些,因此,很是温和的笑了笑。

凌恒刚才还饱受摧残的一颗小心脏立刻满血复活,命人将他们带到客房,自己也颠颠的往后面去了。

欠虐。

刘苏看着他的背影,郑重的做出这样一个结论。

凌府的客房也毫不含糊,至少刘苏是没有住过这么精致的房间,同理,齐光也一样。

“太奢侈了。连墙壁上都蒙着缎子,还有多宝格,都摆满了。俗气啊俗气,我说他没品果然没错。”刘苏到处看了一圈,然后老气横秋的做了结论。

被派来伺候他们的两个小厮缩了缩肩膀,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这种得罪主人的话他们没有听见,一个字都没听见!

春兰轻轻拉了拉刘苏的衣襟:“那个,公子,凌公子派人设了三间客房。”

“那又如何?”

“距离都还很远……”春兰抬起头,精致的小脸上写满了“害怕”二字。

齐光根本不以为意:“反正只是临时休息一下,我们就在这里呆会儿就是了。”

刘苏拍拍他的胳膊:“你以为进来了会这么容易出去吗?”说着,又捧着他的脸,仔细看了一番,叹道:“男色误人啊男色误人。”

齐光摇摇头:“你还是把脸上的黄汁子洗掉把。你可比我强得多了,我看连春兰也比不上。”

春兰眼睛一亮。自从认识刘苏后,她的脸就一直是黄黄的,虽然细看下去五官精致,可那焦黄的面皮实在是影响美感。

原来公子是特意把脸染成这样的啊,春兰抬起脸看向刘苏,眼里的光芒几乎要把她给灼瞎。刘苏捂脸:“好吧好吧,为了师兄,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牺牲一把,把脸洗干净吧。”

齐光奇道:“怎么又是为了我?”

刘苏贼兮兮的笑:“喏,那个凌北都对你一片痴心,他家又有钱,貌似是个好归宿。我就打扮了去勾引他,看他会不会被我的美色吸引到。如果他无动于衷,我才放心把师兄交给他呢。”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齐光连忙捂住她的嘴,“不许瞎说,也不许洗了脸,知道吗?”

那个姓凌的看上去就是个好色如命的家伙,要是小苏被他看见真面目,那可是危险万分。春兰明显也想到了这点,却反驳道:“只要公子长得不像凌公子的心上人,凌公子是不会对你有兴趣的。”

哇,这么痴心?刘苏很怜悯的看着齐光:“师兄,你惨了。我们遇上了一个不讲理的采花贼。”

宴席分外的丰盛,尤其是合刘苏的胃口,她不顾凌恒要杀人的眼光,径自吃得很欢快。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凌恒压抑着自己的火气,举起酒杯,对齐光笑道:“不知齐公子对敝府可满意?”

“凌公子安排得很好,多谢。”齐光挂上标志性的温和笑容,礼貌的举起酒杯。

“那就请齐公子多住几日才行,我府上有几个夫侍身体欠佳,还要麻烦齐公子了。”凌恒得寸进尺。

“我听师弟的。”齐光飞快的看了刘苏一眼,垂下了眼帘。

凌恒心里发苦,强笑着问刘苏:“那这位公子意下如何?”

“你知道我师兄姓齐,却不知道我姓什么了吗?”刘苏刚吃下一块虾饼,拿起桌上的酒嗅了嗅。齐光连忙阻住:“师弟还小,不能饮这种烈酒,还请凌公子给她上些果子露吧。”

凌恒一张俊脸微微扭曲了一下,命下人拿果子露过来,再度客气道:“不知这位公子贵姓?”

刘苏却不应答,而是慢悠悠的问身边的春兰:“你有没有觉得凌公子哪里不一样了?”

春兰飞快的抬起眼瞄了一下:“他,他换了衣服。”

“对了,可见他对我说他穿衣没有品是很介意的嘛。”刘苏慢条斯理的再指了指凌恒的银红撒花长袍和碧玉腰带,叹息道,“唉,大火烧了毛毛虫。”

“噗——”春兰一口酒喷了出来,角落里也传来几声压抑的笑,几个下人想笑又不敢笑,都抖成一团。

凌恒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对刘苏怎么样,只是狠狠的瞪了一圈服侍的下人们,再度深吸一口气:“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刘苏。”再逗下去这个人会着火冒烟了,刘苏决定见好就收,“想要我们住在这里也可以,不过呢,我有几个条件。第一,我和师兄、春兰的房间不许离这么远,必须是隔壁;第二,你不许在任何时候欺负春兰,也不许让别人欺负他;第三,我还有行李和小毛驴在客栈,我要去把它们接过来。”

“好,我全答应。”凌恒想都不想便应承下来,“还有吗?”

“嗯,暂时没了,”刘苏托下巴想了想,“对了,你这个果子露甜甜的,以后每天给我一点。我要和师兄一起喝。”

“姓刘的,你不要太过分!”这句话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凌恒忍无可忍,狠狠的一拍桌子。

居然敢对师弟凶?齐光立刻冒火了,笑得温文尔雅人畜无害,拿起酒杯满上,站起身来:“凌公子,今日您对我们多有照顾,我也无以为谢,只好先干为敬。”

凌恒受宠若惊,忙不迭的也端起酒杯,笑呵呵的一饮而尽。齐光再次倒上一杯:“凌公子,好事成双。”

好事成双啊!美人在对他抛媚眼了啊!凌恒晕乎乎的喝掉第二杯,接着又是第三杯,第四杯,第一壶,第二壶,第三壶……

春兰很疑惑:齐师兄是要脱离他们的队伍,投奔凌恒多金的怀抱?他忧虑的看了一眼刘苏,却发现自家少爷镇定的吃着美味,时不时看向凌恒的脸上有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

师兄,你什么时候发现我下了药啊!刘苏觉得,师兄不愧比她多学了几年的本领,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但发现她下了药,还能根据她的药判断出大概成分,然后使劲灌凌恒酒,让药效发作得更早更猛烈。

北都兄,看在这一桌好菜的份上,我为你默哀。不过现在嘛,刘苏淡定的往嘴里塞了一筷子红梅珠香,嗯,这个真好吃。

12放驴什么的,最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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