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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小溪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3:24

任休德看了他一眼,伸手将药碗接过,一口气灌了下去。身边某个娇俏的小丫鬟连忙拈了一颗蜜饯送到他嘴里,小手有意无意的从他胸前拂过。易氏鼻观口口观心,装看不见。

要是平时,任休德对这种若有似无的勾引行为完全不讨厌,做为府里所有女人的依靠,他还是有几分喜欢的,可现在看到站在面前的易氏,他的脑海里鬼使神差的想起那个女人骂他的一番话,脸色一沉,一把将小丫鬟推开,低喝一声:“滚!”

那小丫鬟不知道自家殿下发了什么疯,泫然欲泣的看了他一眼,捂脸退了下去。易氏看得津津有味,叹道:“如此不怜香惜玉,实在不是殿下的性格。”

对了,还有这个被洗脑了的男人!任休德头疼起来。他喜欢女人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连皇上也很清楚,所以易氏是他的门面,他能轻视能训斥,就是不能废!以前易氏对他还算是上心,听到他的训斥会辩白,被他冷落会伤心,可是现在呢?

他去骂,易氏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过后还我行我素;他冷落,易氏小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滋润,似乎没有了他会更好。现在更厉害了,还会对他进行讽刺了。

任休德冷冷道:“你也出去。”

易氏二话不说便站起来往外走,连个告退都没有。任休德气得胃疼,如果现在刘苏站在他面前,他绝对掐死她!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任休德咬牙:他相貌堂堂,身份高贵,他就不信这个女人会对他毫不动心!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将这个女人娶到手,然后把她丢到后院,让她对自己百般讨好,他再把她视若敝履,这样才解恨!

刘苏当然不知道某人正在打自己的主意,就算知道也不会当回事,她现在烦心的是如何混出城去。

“老头子怎么不会易容啊,要是他教了我这一招,我们就不怕了。”

齐光揉揉她的脑袋:“这点用毒的本事就够你学的了,贪多嚼不烂。”

刘苏百无聊赖:“小北都京城的房子一点都不好,都没有地方放驴。”

你还有脸提放驴吗?凌恒浑身几乎被黑气笼罩。放驴=被春兰爆/菊=色/诱无效=小豆豆……凌恒的脸色不可谓不好看。

只可惜,没有人关心他,春兰想了想:“要不,我们让虚夜道长帮忙,他武功这么好,一定能带我们出去。”

刘苏踢他一脚:“小春兰,我们有这么多人,还有三头驴,你以为虚夜真的是仙人,无所不能吗?”

春兰嘀咕着:“还不是你口口声声仙人仙人的。”

刘苏不理他,问凌恒道:“小北都,你能不能帮我们弄到几张度牒?我们扮作道士的样子分头走,应该没有问题吧?”

凌恒还没有从小豆豆的阴影中清醒过来,面目呆滞的“啊”了一声。

果然,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看着一屋子男人,刘苏觉得,她不得不担当顶梁柱的重任啊!

32理想什么的,最讨厌了

“今日凌府进了三批牙婆,每一个都带着十几个小丫鬟。凌公子说,他不管在哪里都要舒舒坦坦的,所以要买许多丫鬟伺候,不过他的根还是在北都,将来都是要带回北都的。”

一个灰衣人毕恭毕敬的站在地上禀报,任休德淡淡的点了个头,道:“盯住她们。”灰衣人倏忽间又消失不见。

小丫鬟,那个女人一定会混在里面。任休德觉得自己找到重点了,却不知根本就错了方向。

“看轻女人的人总是会栽在女人手上的。”长风长公主重复着这句话,笑得明媚嚣张。

刘苏坐在她身边,很乖巧的点头:“所以任休德注定是会栽在女人手上的,第一次是我的,第二次是长公主您的。”

长风看了她一眼:“倒是个聪明伶俐的,还知道女装的时候点颗泪痣。我倒是听说六皇子在找有泪痣的女人呢。”

不管她的事,刘苏很无辜的吐吐舌头。

就知道任休德会盯着那些牙婆,于是在牙婆们走后,他们正大光明的变了个装,扮作长随的模样,跟着凌恒大摇大摆的去到长公主府上拜见。然后又跟长风的几个下人换了衣服,凌恒来的时候多少人,走的时候还是带了多少人。

长风慵懒的往椅背上一靠,眸子闪过一道寒光:“过几天我会安排人送你们出京城。老四和老六想算计我的儿子,他们还嫩了点。”

女王,绝对的女王!刘苏看着仪态万分雍容华贵的长风,再想一想凌恒的小豆豆,顿时有一种不是“他们绝对不是亲生母子”的感觉。

“小苏怎么这样看着本宫?”长风斜斜的抛过去一个媚眼,“本宫脸上有东西吗?”

刘苏虎躯一震菊花一紧:“不,实在是长公主太过年轻美貌,我觉得若是您和凌公子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姐弟两。”

“哈哈,这张小嘴真会说话!”长风心神愉悦,冲她眨眨眼,“其实,我这里有几张保养的方子,你若是喜欢的话便可以抄了去。有养颜的,有健体的,还有保养□的,保证你到了我这个年纪,都能紧致如初。”

刘苏抽搐着嘴角,眼神一扫在坐的齐光和小春兰——一个装没听到,一个脸红到了脖子根——不由得对长公主殿下异常的崇拜:女王不愧是女王,连这种话都可以正大光明的说出来,一点应有的羞涩都看不见!

“那么就要拜托长公主了。”在厚脸皮的面前害羞是个屁,所以刘苏很爽快的回答,“我是学医的,对这些方子最是感兴趣了。”

长公主一双妙目在春兰和齐光身上转了一圈,笑道:“我给你方子,你把这个小的送给我吧。”

咦,还要收费的吗?春兰立刻紧张起来,大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水,可怜兮兮的看着刘苏,仿佛一只被遗弃的小狗一般,就差身后长出条尾巴摇啊摇了。刘苏抚额,对长公主苦笑道:“殿下,看看他这个样子,你确定你想要他?”

“哈哈!”长风一阵大笑,“明明自己不舍得,还要让我把人推掉。小姑娘,你很有趣。”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很有趣的刘苏正式被发现有趣的长风长公主当做了玩具。

“他叫飞丹,他叫墨白,怎么样,不比你家小春兰差吧?喜欢就领一个走。”喝着甜酒,长公主抬起下巴,示意刘苏去看阶下的两个绝色少年。

女王陛下你这是QJ民男吗?两个少年神态妩媚,如花一般,可看上去顶多十六七岁,刘苏觉得,要是她能看上这两个孩子,那就太没有下限了。

见她摇头,长公主拍拍手,从屏风后又转出两个少年来,一人持琴一人持箫,向上行了个礼。长风道:“这两个是侍琴和侍箫,精通乐理,不如让他们合奏一曲?”

刘苏点头,心里默默的吐槽:这两个名字也太随便了吧,在女王府上男人果然是玩物啊!

侍琴和侍箫席地而坐,开始合奏起来。说实话,对一个听着流行音乐以及摇滚乐长大的孩子,这种古典的乐曲是让人昏昏欲睡的!刘苏根本就不知道听点在哪里。看长公主半眯着眼睛欣赏,似乎真的很好听的样子,刘苏觉得她是不是也要扮很陶醉的样子呢?嗯,这乐曲怎么这么长啊,软绵绵的好没有力气啊……

一曲终了,刘苏托着脑袋一点一点的,忽然惊醒,啪啪啪的鼓起掌来。两个少年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长公主,终于眼圈都红了,嘤嘤嘤的夺门而逃。

她怎么了?反应要不要这么大啊?刘苏看着他们的背影,莫名其妙。长公主道:“刘姑娘,看来你不喜欢这两个嘛,要不要再换两个?”

“不,不用了。”刘苏额头一滴大汗,“我暂时还不打算嫁人……”

“嫁人?”长公主的声音忽然高了八度,“你打算嫁人?”

刘苏弱弱的回答:“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长公主坐直了身子,眼里闪着八卦的光,“要嫁给谁?我家那个臭小子吗?”

“不,不是他……”

长公主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其实你长得也不错,你与他生的孩子也不会太差。不过你身边已经有两个男人了,所以我并不希望你与他一起。做娘的总是希望自己儿子能得的是最好的。”

“啊,啊,我明白,”刘苏不停的点头,“我和凌公子只是朋友关系,真的。”

“那么,你打算嫁谁?小春兰,还是齐公子?”危机解除,长公主继续上一个问题,“其实,女子何必要嫁人,像我这样活着该多好。”

“您是长公主殿下啊,当然不一样。”

长公主冷哼一声:“有什么不一样的,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在外面的名声有多难听吗?你以为,和自己的儿子分开这么远很开心吗?你以为把自己的女儿变得和自己一样,听别人对她指指点点,我心里很好过吗?”

刘苏沉默了一下:“我没有做过母亲,但我知道母亲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大殷朝的女子生活太过辛苦,所以你这样教育女儿是对的。”

长风苦笑:“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从小和兄弟们一起读书学骑射,是对还是不对。如果我大字不识,说不定我就很贤惠的和驸马夫妻恩爱,还会很贤惠的给驸马纳夫侍,让他不被他人耻笑。”

刘苏默然,她明白。人一旦学会了知识,开拓了眼界,他所希望得到的必然要比他愚昧之时所想要的更多。人在不同的阶段是想追寻不同的东西的。一个穷困潦倒的农夫,他想要的无非是吃饱穿暖;而一个学富五车的学子,他想要的却是高官厚禄,大展宏图。

自天山童姥以来,大殷朝就对女人实行愚民政策,制定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法律,甚至还有许多《女诫》、《女约》之类的书,其中的内容她也大致翻看过,完全让她无法理解。一般的女子,没有这个条件去读书,被这些条条框框约束住,眼光自然也会局促在一个小小的后院中,把自己当做男人的附属,生命的价值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可长公主不一样,从小她便和男人一起读书,她的眼界不仅仅局限于后院。她有自己的思想,她会思考,她对这个社会是不满的。可是,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她就只能用这些世人眼里荒诞不经的动作来掩盖自己的不安。她本能的觉得这个社会是不对的,但她又无力和整个社会相对抗,她能做的就是教育自己的妹妹和女儿,至少让她们能活得好些,看得远些。

“殿下,我一直觉得很不值得。”刘苏喃喃道,“不值得,相当不值得。明明怀胎十月的是女人,承受生产之痛的是女人,繁衍后代的也是女人,为什么他们要把女人看得这么轻,如同草芥,如同肮脏之物。而那些女人,居然也赞同这样的结果,自己把自己看轻,自己觉得自己人生的目标是生孩子。困在六皇子府的这几日,我看得很清楚。所有的女人都相互斗着,今天你撒个娇,明天她吃个醋,目的就是得到六皇子的青睐。而六皇子的奖赏也很简单,就是去她们的房间里过夜。多么的可笑啊。为了一个男人勾心斗角,目的就是让这个男人来睡自己一下,我觉得,我看不透她们。同样,我看不透的还有男人们。按照书里的说法,男人就应该建功立业养家糊口,这我认了,可为什么男人还必须要娶一个男人?这一路我是行医过来的,见过不少人家,张灯结彩的娶另一个人家的男人,而那个男人的姐妹就是陪嫁,用来生儿育女。然后儿子再嫁再娶,女儿再做陪嫁。女人永远是个妾室,永远不能正大光明的站在人前交际。就连宠爱女子的六皇子也不能免俗。殿下,我想不通,我真的想不通。我不知道这里的女人到底糟了什么罪,不但要被男人看轻,自己还要看轻自己。殿下,您知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长公主静静的听着,眼角落下一滴泪:“我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

“所以,殿下,可不可以帮我?”

“你想要什么?”

刘苏站起身,昂首:“我要这世间,阴阳调和;我要这世间,女人再也不会被踩在脚底;我要这世间,女人也能走出家门;我要这世间,再也没有这么多的不公平!”

她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穿着最普通的棉布衣服,眼神却亮得吓人。长公主长叹一声:“如果你做不到呢?”

刘苏微笑:“如果不去做,就永远都做不到。”

没错,她一定要尽全力去做,哪怕只是改变了这么一点点,只是改变了一个人,她也没有白来这世间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这章有点沉重,有没有看出来这里对宅斗的吐槽?

我朋友极力推荐我看一篇挺老的也挺红的文叫《庶女攻略》,说很好看很好看。我大致翻了一下,觉得简直是无法忍耐。

小姨子和姐夫的文,而且男主是那么那么的一个渣,最后居然被洗白了。如果女主是土著的,我也就算了,可这个女主居然是穿越的,这让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去改变一个渣男的吗?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把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思想统统同化成古人的吗?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和一个渣男恩恩爱爱白头偕老的吗?她在现代的教育去哪里了?她在现代活的二十几年去哪里了?

看到她和姨娘斗,和婆婆斗,和嫂子斗,我就觉得分外的没有意思。我能承认她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可以说她很入世,也很现实,现实到放弃了自己在现代的一切,真正成为了一个古代女人。

我做不到。

如果我穿越,我能为了自己过得好些去学习,去低头,去变得圆滑,但我永远都不能放弃我现代的灵魂,不能放弃自己的思想!就算死无葬身之地,我也做不到!

33色/诱什么的,最讨厌了

长风长公主给皇帝上了折子,要求兴办皇家女学,理由很简单,说是要培训出更好的繁殖皇家下一代的女子。

她从全方位多角度阐述了这么做的必要性。首先,罗列出了宫里的贵女们所生的孩子,大部分是聪明懂事,风流儒雅;而那些宫女们生出的孩子,却很多都天赋平平,不堪大任之类。然后,她又举了许多大臣家的例子。凡是臣子家有出息的孩子绝大部分都是嫡出的,也就是说由嫡妻陪嫁的姐妹生的,这不是说明了血脉的重要性吗?

长公主很狡猾的偷换了一个概念。一般大臣家联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最有出息的儿子是要留下来做顶梁柱的,最差的儿子才会拿出去联姻,但是又不能显现出亏待了人家,就会拿最好的两个女儿做陪嫁,她们生的孩子就算是嫡出。

这里也是个嫡庶分明的地方,嫡出的孩子和庶出的之间享用的教育、资源根本就是天壤之别。那些大家出身的女人们一心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当然会用最好的一切来教育自己儿子,也会努力把庶出的儿子们往男宠的方向上去带,造成的结果自然就是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除了几家特别不要脸宠妾灭妻的,或者是庶子实在太天才的,都逃不过这个圈圈。

刘苏一开始被长公主普及这个常识的时候还傻了半天。太混乱了有木有?一个后院里面,有男人有女人,有丫鬟有小厮,还只有一个男主人,他就不怕有不甘寂寞的吗?他就不怕帽子绿油油吗?

长公主听到她的疑问后,笑道:“你以为就你一个人聪明吗?男人自然有男人的院子,女人自然有女人的院子,乱不起来的。”

“这样啊。”刘苏望天:还好她没有不幸穿成某个男人的后院之一,不然她一定会不遗余力的捣乱、出墙、添乱,不折腾到死不罢休的。

长公主的请求皇帝一般都是答应的。无它,长风、皇帝和长乐是一母所出,当年他们的娘去世得早,长风长公主长姐如母,又当姐姐又当娘的将弟妹拉扯长大,又在夺位之时将所有的家产拿出支持这个弟弟,皇帝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情谊在里面。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一抬手,准了。这下朝中轰动了。这些大臣们可没有优生优育的观念,家里面儿子女儿一大堆。如果女儿们在这个所谓的女学中出类拔萃,为了下一代,皇家有婚事,还不是会优先考虑他们的儿子们吗?

至于长风长公主嘛,谁不知道长公主殿下贤良淑德品性高洁在朝中说话极其有分量?她的名声,谁说她名声不好听来着?人家驸马死得早,她守寡多年,对驸马留下的男宠都毫不为难,可见是女子典范。

果然,任何社会都是一样。在绝对的强权面前,公道规矩什么的全都是个屁!

兴办女学这种事并不算很大,长公主全权办理。当然,他们也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的,长公主特意决定去皇家寺庙天宁寺戒斋三日,以表示她对这件事情的看重。

天宁寺位于城外,长公主的仪仗队自然会有许多人,谁都没有注意,在半路上有三个人偷偷的脱离了大家,躲在了一旁的树林里,从接应的人手上接过三头小毛驴和一个大大的包裹。

“终于出城了。”春兰长舒一口气,“我都快憋坏了呢。”

刘苏捏捏他的鼻子:“我不觉得啊,你这几天不是玩得很开心吗?”

或许小受与男宠之间有着某些共同语言,春兰在长公主府里简直是如鱼得水,和几个男宠关系好得不行。听说他要走,那几个男宠还各自有礼物相送。

春兰骄傲的挺起小胸脯:“那是我人缘好!齐师兄就不行,他太阴险,没有人喜欢他。”

“你说话很喜欢牵扯到我吗?”齐光温柔的微笑,“那就多牵扯几句试试?”

春兰缩了缩,扯着刘苏的衣服告状:“公子你看,你在的时候齐师兄都敢这么欺负我……”

齐光不理他,问道:“虚夜他们两个呢,你没有跟他们说起今天的事吗?”

刘苏得意洋洋:“我是要算计他们的呢,怎么能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脱身了呢?”

将算计都能说得这么光明磊落,公子果然厉害!春兰星星眼:“那为什么都不跟他们一起走呢?”

刘苏摆出一副神秘的样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要他们自觉主动的送上门来!”

从京城到莫城还是有不少路的。三人依旧是一边挑着神医的幌子一边赶路,只是这次,刘苏多了个任务,宣传京城里的皇家女学。

“大伯您不知道吗?京城里开始兴办皇家女学了呢,我可是亲眼目睹了那个盛况,皇上亲自给书院题写了匾额,不是达官贵人家的女子都不能进的呢。您说什么?女人读书没有用?这您就错了,皇上可是特意下了旨,要让那些大官家的女儿都去读书呢!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下一代着想了,据说皇上做过调查,读过书的女人生的孩子分外有出息!”

“啊呀,大叔,您家的儿子真是风度翩翩英俊潇洒,还是个秀才啊,一定是前途无量,您以后可有得享福了!不过,您知不知道啊,现在京城最流行的是什么?就是娶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来造福后代啊!我可不是瞎说,这是皇上亲自下的令,京城人都知道!”

“大婶您这样就不对了。您看看您家的这个闺女,这么漂亮,就跟一朵花儿似的。要是大字不识一个,那就糟蹋了。现在的达官贵人家里给儿子选择正室的标准是什么您知道不?就是对方一定要有学富五车的女孩子陪嫁啊。您家的闺女要是能识文断字的,将来对您一家可是有大大的好处呢!”

“穷人家又怎么了?穷人家上不起学,可以有其他的方法啊。京城现在开了几家绣馆,专门招收绣娘的,听说好的绣娘一个人可以挣下一家人的嚼用呢!您还别不信,我是亲眼看到的,有户人家将女儿送过去做学徒,结果两年后出师了,每个月的工钱都有二两银子呢!”

师弟越来越会说了,齐光见她不停的游说这个游说那个,而别人却是不相信的居多,叹息一声,将水囊的塞子拔掉递过去:“说了一整天,嗓子都冒烟了吧?”

刘苏接过水囊咕嘟咕嘟的喝了个饱,一抹嘴:“无所谓,只要能说动一个,我就赚了。”

感觉真像卖安/利的,刘苏心里不停吐槽。当年她有个朋友就从事这个行业,每天都舌灿莲花的想要说服自己买一大批产品下来。之前她觉得这个朋友有时候挺烦的,现在却觉得人家应该也是有苦衷的吧?

“衣服都破了。”齐光指了指她外袍的下摆。

刘苏呀的叫了一声,可惜道:“一定是刚才在那户人家被柴门挂到了。这还是新上身的呢!”

春兰道:“长公主给了这么多盘缠,一件衣服算什么?”

刘苏狠狠的削一下他的脑袋:“奢侈浪费,你家公子我可养不起你哦!”

春兰立刻苦起小脸:“公子打我会手疼的,所以公子还是不要生气的好,我一直很乖的。”

“是是是,我家小春兰一直很乖!”刘苏捏着他的腮帮子开始揪。

春兰哎呦哎呦的叫唤着,齐光咳嗽两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齐大夫,你在这里休息吗?”

几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一户姓汪的人家的姑娘,扭着自己的辫梢,一双眼睛悄悄的放在齐光身上,然后又忙不迭的挪开,俏脸通红。

刘苏和春兰恍然大悟,齐齐往一旁退了一步,做看风景路人状。齐光暗自咬牙,对着那位姑娘微笑道:“汪姑娘,可否是令尊病情有了变化?”

“不,不是的,”汪姑娘低下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个,爹爹的病已经好多了,多谢齐大夫施针。这个香囊是我做的,请齐大夫收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齐光暗地里瞪了刘苏一眼,对汪姑娘笑道:“汪姑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从来都喜欢有见识,能独立的姑娘,真是对不住了。”

“是,是吗?”汪姑娘一脸的失望,“如果我读了书,有了见识,齐大夫是不是会,会……”

齐光温柔的微笑:“汪姑娘如此品貌,如果再加上见识卓越,想是会有许多男人为你倾心的。”

汪姑娘自觉自动的将齐光也列入了这“许多男人”的范畴,红着脸,将香囊往他手上一塞,扭头跑开。

齐光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冲着刘苏咬牙切齿:“给我过来!”

刘苏笑嘻嘻的:“师兄好厉害,美人计使得纯熟。”

看见她的笑,齐光那满腹的怒气莫名消散了大半。那个少女不怀春,这一路上,他们三人惹眼的相貌总是害得不少女孩子芳心大动。刘苏便利用了这点,不管哪个少女来跟谁表白,都一概说最喜欢有见识有学问能独立的女子,有了爱情的趋势,这些女子总会有一两个会尝试着去学习,去上进的。

春兰挠挠头:“公子,你就不怕真的有痴情的会等我们一辈子?”

刘苏笑道:“傻瓜。这些孩子都还小,等她们长大了,自然会知道我们只是她们生命中的过客,或许等老了以后还会想一想,不过等一辈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齐光上前两步,牵住她的手:“对她们来说,一辈子是不可能的,不过对我来说,一辈子只是个开始,如果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刘苏瞪大了眼:“别闹了师兄。下辈子说不定我们都不是人了,万一我变成了一只兔子,你变成了一只老虎,说不定我还会被你吃了呢,玩相爱相杀么?”

又来了!齐光顿时有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师弟从小聪明伶俐,怎么在这件事上就这么不开窍呢?

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再度表白,小苏再度装傻

口怜的师兄哦,你家小师弟对你有好感不错,但完全没有安全感啊!

34寒冬什么的,最讨厌了

莫城地处江南,风光与京城以及刘苏他们生长的山区完全不一样。

到达莫城的时候,正是三九严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刘苏裹在厚厚的棉服中,头上还戴着棉帽子,缩成一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毛驴上顶着一只球。

找了间客栈住下,齐光便要求厨房送了几碗姜汤过来,春兰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唯有刘苏,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师兄,可不可以不要喝?”

“不行。”齐光看着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情格外的好。

从小刘苏就挑食,有一段时间甚至啥都不肯吃,为了她的营养均衡,何满子和齐光没有少想主意。例如说,刘苏不肯吃瓜果,他们便砸汁拧水,再放上蜂蜜,哄她喝掉;再例如说,她不肯吃肉,他们便将肉做成肉糜,然后哄着她吃掉。其实,在那个时候,刘苏刚刚得知这个世界的真相,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何满子和齐光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连再去死一死的心都有。

不过,从那以后,刘苏也认清了自己的形势,踏踏实实的学起用毒的本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她都信奉“技多不压身”这句话。听话乖巧挑食也有限且认真好学会卖萌会管家的刘苏,顿时成为了一家三口中做主的那一个。

好吧,就算再不挑,姜汤的味道是她最难忍受的,偏偏每次只要稍微着了些凉,师兄便会给她熬姜汤。

你一定是故意的!刘苏鼓起脸,恶狠狠的瞪着自家师兄。齐光微笑,轻轻掐了她一下:“来,一口气喝掉就没有事了。乖乖的喝掉,我去给你买麦芽糖。”

“我要两块!”某人立刻打蛇随棍上。

齐光微微叹了一口气,语气说不出的温柔:“好,只要你肯乖乖的喝姜汤,三块都行。”

看见他们两个人这般温言说笑,春兰心里很不是滋味,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只是单纯一些,却并不傻。刘苏救了他,对他好,让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依赖着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可为什么偏偏要冒出来一个齐师兄呢?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齐光却完全不一样。她能在齐光面前撒娇耍赖,在自己面前却永远是一副关心体贴的态度,有时候他觉得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宠爱。

算了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他也没有想要做正室。春兰摇摇头,决定去找小二要几碗面条,却无意中听到隔壁的房间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莫公子对贫门书生最是看重,若是此行能够入他的眼,飞黄腾达,那可是近在眼前了啊。”

“是啊是啊,只不过莫公子向来条件苛刻,我看,就依您的条件,啧啧啧……”

“你这人好生无礼,难道你比我好许多吗?如果莫公子看不上我,必然也不会看上你!”

莫公子?是公子他们要找的人吗?春兰立刻抖擞精神,去到楼下找小二打听,还奉上了自己的两钱银子私房钱。

“公子公子,我知道怎么去接近那个莫公子了!”春兰咚的一声撞开门,齐光刚刚落在刘苏头发上的手一下子收了回去,狠狠的瞪着他:“干什么,冒冒失失的!”

春兰装作没看见他的不悦,跑到刘苏身边,光明正大的抱起她的胳膊:“公子,我去打探了一个大消息,是关于你要找的那个莫公子的哦,我是不是很厉害?”

“对,很厉害。”刘苏看他满脸“求表扬”的小样子,笑出了声,“那么你要告诉我了,你到底有多厉害呢?”

春兰得意了,扬起小脑袋:“听说,每三年科考的时候,莫公子便会在这个时候宴请江南才子。只要有真才实学,不管那学子多么贫苦,莫公子都会出钱资助,这就罢了。据说莫公子和许多朝中重臣交好,当朝丞相也是他的好友,凡是宴会上夺魁的学子,还会得到他的一封书信推荐。所以,现在不止是江南学子,就连偏远一些地方的学子,都会跑到莫城来,就求能入莫公子的眼。”

这样吗?刘苏挠了挠头:“倒是个好消息,可是,我们几个根本就没有读书人啊!师兄倒是写了一手好字,不过不会吟诗作对,我更是只会下毒。怎么混进去啊?”

春兰道:“据说要进去也很简单,学子们会在前几天送上亲手写的一首诗,只要入了莫公子的眼,便能有参加宴席的机会了。”

写诗?刘苏觉得天都要塌了。她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架空的时代她完全可以抄几首前世的诗来。可问题就在这里,她是理科生啊,后来又出国读的书,脑子里记得的诗句倒是有这么几句,偏偏都是太过出名的,随便拿一首出来就是惊世之作,她不想这么高调啊!

齐光拍拍她的头:“放心,这招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例如说,给某个学子下点会传染的毒,这样我们便能借解毒之名进去了。”

“嗯,这个主意好。”刘苏点点头,认真考虑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春兰哀嚎一声:“公子,你怎么就不问问你的小春兰呢?我可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

这年头,小倌们都要受这么高贵的教育吗?刘苏长叹一口气:“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冬天怎么冷成这样呢?”

春兰的诗才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能打败不少人,他们顺利的拿到了入宴资格证。据说莫公子本身惊才绝艳,看重的也是同样俊美的人,所以每个参宴的学子都尽量把自己往骚包的方向打扮。

“阿嚏,阿嚏!”刘苏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对身上薄薄的衣服万般不满,“这么冷的天,要我穿这么少吗?”

齐光连忙将棉袄加在她身上:“今天我们扮的是小厮,不用这样的。”

春兰潇洒的转个身:“放心,公子,有我在,这种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说实话,悉心打扮过的春兰有一份雌雄莫辩的美,再加上他之前在小倌馆里受过训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份妩媚神态,而这些日子和刘苏在一起后,他越发自信,给他平添了一份男人的气概。

“嗯,我家小春兰果然是最棒的。”刘苏拍一下他的肩膀,“可不要叫错了哦,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喊你公子。”

春兰羞涩的捂脸:“我还有些不习惯……”

齐光将他的手拉下,笑得波澜不惊:“记住,从现在起我要叫你公子了哦。”

好,好恐怖,春兰习惯性的往刘苏身边缩缩:“公子,他欺负我。”

刘苏敲一下他的脑袋:“说过了,不许叫我公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往城里最大的花园沈园走去。沈园的主人是江南最大的富商,据说沈家家主对莫公子情深一片痴心追求,无奈莫公子与他只是君子之交。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江南的雪和北地的完全不一样,没有狂风骤雪,而是静悄悄,湿润润的,地上完全积不起来,衬着依旧墨绿的树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往沈园方向行走的学子很多,有骑马的,坐车的,也有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走路的,唯有三头小毛驴摇摇摆摆的和他们同行,颇引人注目。

“斯文扫地。”一个学子低低的骂了一句。大殷朝盛产马匹,凡是有些钱的人都会买马来用,其次是骡子,只有农民才会买毛驴,让学子们分外看不起。

骑驴而来的自然是刘苏三人,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刘苏不由得长叹一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你说,我们几个是不是也属于这个范畴?”

齐光笑道:“我们是去添乱的。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莫公子还记不记得老头子,姑且试一试吧。”

“哪个老头子?你是在说你们的师父吗?”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齐光吓了一跳,习惯性的往后洒了一把药粉。

“要不要这么过分,好久不见了,用毒药来招呼?”虚夜跳到一旁,随即立刻抚抚身上的衣服,努力平息一下面上的神情,“齐公子,解药呢?”

三人眼角抽搐,该来的终于来了。齐光将解药递过去,问道:“仙人怎么也到这里来凑这个热闹?”

虚夜抬头,淡淡的道:“什么凑热闹,真是胡闹!”

虚月满头黑线:“齐公子,毒手神医何满子与天下第一美莫公子之间的情谊天下皆知,刚才听你们谈话,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师父来找他的。这下你们不能再骗我了吧,你们的师父明显就是逍遥派的何满子!”

刘苏很没有形象的挖了挖耳朵:“虚月仙姑,麻烦你好好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你了?我们只是说不知道何满子是谁。老头子不肯告诉我们真实名姓,我们能怎么办?”

虚月针锋相对:“我不管,这次你们不要想再抛下我们自己逃走。”

虚夜微微点头:“和我们这种仙人在一起,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世上哪里有人将这种福气推到一旁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老公依旧在看那个好似永远不完结的《陆贞传奇》,那个男主的姐姐为了救男主被杀掉了,然后男主和女主完全没有要为姐姐守孝的思想,紧赶慢赶的成亲。忽然想起来之前女主的老爹死了的第二天,男主就说现在就可以娶他,这年头的电视剧盛产叉烧么?亲人死了以后第二天就可以办婚礼的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肿么有个这么NC的老公,看得津津有味啊!

35吟诗作对什么的,最讨厌了

沈园确实如同传闻所说,玲珑别致,一步一景,可刘苏却完全没有欣赏的心思,无它,人太多了。

不管怎么样优美的风景,人一多起来就不像样子。现在的沈园直接让刘苏联想到了五一黄金周的西湖,十一黄金周的泰山。

要不要这么多人啊?不是说才准许了三十名书生的吗?刘苏仔细看了看,发现三十名书生不假,可是每个人都要带上一到N名不等的小厮,人一下子便多了起来。

“看这寒梅傲雪,真是让人诗兴大发!”一个锦衣中年对着某棵红梅,摇头晃脑。

诗兴你个头啊!在这种环境下有诗兴,那我才真是服了你。刘苏见好几个人附和,心里暗暗吐槽:书生什么的,比逍遥派的某掌门人都会装逼啊!

沈园很大,不然也不会安放得下这么多人,待到上茶水的时候,刘苏傻眼了:原来还要收钱的?端茶水的小厮笑眯眯的在每一桌面前将托盘递过去,也不说要多少钱,那些人有往里放玉佩的,有放银两的,有放荷包的。刘苏他们的位置比较偏后,轮到他们的时候,托盘里的东西有金的银的玉的,已经很令人咋舌了。

春兰默默的看了刘苏一眼,意思很明显:你是管钱的放多少你说了算。刘苏想了想,从银包中掏出一吊钱来,数了五百文放了进去。

这哗啦啦的铜钱声音甚是响亮,周围的人都看过来,见是铜钱,都对春兰投去鄙视的目光。春兰坐直身子,轻轻的昂起头,眯起眼,一张洁白的小脸在阳光的映射下愣是硬生生的多了几丝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众人被面前的美色晃花了眼,顿时在心里为他的小气行为找到了解释:这种干净纯透的少年,定是不管钱财这种俗事的,想来是小厮的不对。

刘苏抚额:果然是近墨者黑啊,和虚夜相处久了,就连小春兰都学会了这种装字母的方式吗?

收钱的小厮转了一圈后,从九曲长廊的另一头缓缓走出一个少年郎来。本来嘈杂的众人顿时变得异常安静,都眼巴巴的望着他。只见那个少年穿着精致的锦袍,行动间仿佛有月色落在衣间一般,流光溢彩,华美非常。

这就是传说中的莫公子吗?这么年轻?刘苏仔细的看着他,却忍不住摇头:比不上虚夜,比不上小春兰,就连男装的自己都比不过,嗯,比师兄好看这么一点点。不过,如果师兄也换上这么骚包华丽的衣服,绝对将他甩掉几条街!

嗯,他一定不是莫公子,刘苏郑重的下了结论。果然,那少年站定后,便开口说了一堆话,可见他只是个普通的侍从。

侍从都穿这么高调的衣服?刘苏来不及思考这个高深的问题,却被那少年接下来的话吓了一跳。

原来,就算是有资格进了沈园,也是没有资格见莫公子的,必须再过一关。而这次的题目,便是以雪为名,在一炷香的时间内题诗两首,前十名才有可能与天下第一美相见。

要不要这么坑爹啊!刘苏差点扑倒在桌上了,小声问:“小春兰,有信心进前十不?”

春兰苦笑道:“你看看我们的座次就明白了。这个座次是按照之前写诗的排名来排列的。”

呃,倒数第二,果然是个好座次。刘苏嘴角抽搐着:难道真的要她用前世那些一鸣惊人的诗句吗?

描写雪的,描写雪的,刘苏挠挠头。因为当年老爸老妈都是红卫兵,所以会唱全套的毛/主/席诗词,从小还用这个来做她的催眠曲,导致她也学得滚瓜烂熟。现在想起“雪”,她第一反应就是《沁园春雪》,问题是,那个貌似是讲北方的,完全不合格。

还有呢?她挠头思索不已,齐光完全帮不上忙,只好在一旁做提示:“这里的雪倒是和我们山里的不一样,很文雅,也没有什么大风,或许可以从这里入手?”

很文雅?忽然有两句话跃入刘苏的脑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春兰眼睛一亮:“还有呢?”

刘苏苦苦思索着:“这个好像是写雨的?我就记得这一句啊!”

天啊地啊,为什么其他的女人穿越,那些文人的诗句就跟不要钱一般的拿出来,轮到她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理科生伤不起啊!海龟伤不起啊!

春兰道:“就算是写雨的,这里也能化用。只不过这才两句啊!”

“我记得有一首四句的,里面有个雪字。”刘苏忽然又想了起来,得意洋洋,“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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