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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漆年 当前章节:149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9:22

他是这样定义的。

“阿熙?”她的手指在他眼前晃晃,把他拉了回来。

“唔?”

“你说毛巾选哪种颜色好呢?粉红还是鹅黄?”她在征询他的意见。

“……鹅黄的吧?”他接过来,解释道,“和你喜欢的芝士蛋糕的颜色很相象。”

“对哦。”明晴神奇地睁大双眼,随即开朗地笑开:“肚子好象有点饿了啦!”

文东熙揉揉她的头发,说:“那就赶快买完东西,然后我们去大吃一顿,怎么样?”

虽说死活要来,但却无备而来。前一天晚上叮嘱她她还自信满满拍着胸口要你十万个千万个放心的,结果还不是把一大堆收拾好的日用品落下了吗?幸好身份证带上了,而至于那些牙膏啊毛巾啊什么的就整整齐齐地摆在行李箱的旁边——莫名其妙地华丽丽地落下了。

所以啊,现在不得不到酒店附近的百货公司买呀。文东熙推着手推车漫无目的地逛着。有一种感觉催促他回过头去。

是一个很瘦弱的身影,她穿着普普通通的球鞋,浅色牛仔裤,米黄色的衬衫对于她来说似乎显得太大了,有些松垮。她伫立在人群中,没有聚焦的眼神使得整张脸看上去呆呆的,犹如被遗弃在角落的人偶。

文东熙与她久久地对视着,混杂的困惑和惊讶像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挡在他面前,控制了他的去向。

那是一种很复杂的陌生感,感觉很久以前他们就已经见过了面,然而这憔悴的面容,却是第一次进入他的眼帘。

她的眼眶还噙着泪,缓步来到他面前。

正当文东熙微微张嘴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只见那位小姐低头动作自然地拣起一旁的毛巾,丢到挂在手臂上的购物篮里头,若无其事地离开。

“阿熙,你怎么了?”明晴怀里抱着一大袋零食,好奇地打量他完全惊呆的神色。

文东熙这才回过神,碰上对方询问的目光,微微一怔。

“啊,没什么。”结果就这样敷衍过去。

明晴撇撇嘴,望着文东熙推着手推车的背影,脸上的不悦逐渐显现。

为什么不告诉我?

有时候,她是这样想的。

她相信缘分所以只要是命中注定的,不管怎样躲着走还是不可避免地相遇。而她和文东熙本来就是一对平行线。只不过是哪天上帝的神经短路了,抑或是打了个喷嚏,让他们的命运有了交点。

接踵而来的是一连串复杂的事,莫名其妙。一连串需要解释的事情还有一连串不能够告诉对方的秘密。

如果能够简单点就好了,她是多么希望文东熙会因为自己的容貌与前女友有几分相似而爱上自己;或者直接把自己当做是她,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矫情也无所谓。

那么这一切就不会复杂,就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不会有那么犹豫不决的思想。

阿熙,或许我们应该像某部电影里演的那样。

《向左走,向右走》

☆、Chapter47

在回酒店的途中辛洵辙给文东熙打了电话,电话一接通他就直截了当地说:“我找她。”

文东熙自然知道他所指,他半垂下眼睑二话不说把手机递给身旁的明晴,然后把视线转移到别处。

她面带疑惑地接过,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后十分意外地接听。

“喂?”

“喂,你现在在哪儿?”

“在……回酒店的路上,准备一会儿去吃饭。”

“哦……”对方停顿片刻后试问道,“那么吃完饭以后你可以出来吗,我等你。”

明晴听完对方说出地址后便很快把电话挂断了。她把手机还给文东熙,一副犹豫不决的模样。

“你要现在去吗?”文东熙询问的语气很轻,像没有说过一样。

“吓?”明晴有些讶异地仰起脸来注视着他,两人停下脚步久久伫立在黑夜里,橙黄色的灯光给他们圈出了小小的一块地。明晴毫不避讳地直接望向他的双眼,长时间的静默似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审问。带着些许的失落,她才轻声说道:“不是说过……过去是不可能回来的么?阿熙,人要向前看。我很清楚自己的心意。”

当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也不由得一惊,是在干什么呢……她的脑子像豆腐渣一样哗啦啦煮沸了。感觉好象是第一次有成功的可能,如果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恐怕是只有被选择的权利了吧?而且还是那种被人拣来拣去不得已带回的残羹冷炙。忽然之间觉得自己是个坏得透顶的人,她低下头,内心的愧疚和羞耻混合着酸酸的感觉翻涌而上,直冲大脑。

亓官冥爱,你还是……真的很幸运呢,很想成为你那样……优秀而又讨人喜欢的人。当初我借助你的眼角膜重新看到了这个世界。而现在,我想凭借这张与你相似的脸,与我那点点可怜的自尊心,去爱你曾经爱过的人。

类似重蹈覆辙,却比你幸运。

我卑鄙,也很自卑。

亓官冥爱,我要成为你。

——明晴

2010?10月

文东熙的神色变了。

“阿熙,我一直相信我们是很有缘分的。”她轻轻地微笑。尔后她张开双臂拥抱了他,鼻尖贴在他胸口的位置,嗅到从他身上传来的那股干净的味道。那平稳的心跳声,听起来特别地舒心。

“阿熙……我可以喜欢你吗?”她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接着她就感觉到后脑勺暖暖的,原来是被他宽大的掌心覆盖了。良久的静默,他想了好久,才说道:“我……”

“是真的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你。就算你把我当作亓官冥爱我也无所谓!”正说着,她的眼泪就接着流出,*了他的衣服。

文东熙很无力地微笑了一下,而后宠溺地拨了拨她的头发,回应道:“……谢谢你……”

夜,今晚是特别宁静,也特别悲伤。

握在手中那杯星巴克咖啡早已凉透,食指和中指扣在杯壁上打着节奏。辛洵辙倚靠在路灯下,望着昏黄的灯光在他头顶盘桓。眼睛微微胀痛,似乎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他还是不时低下头四处张望。即便焦虑也被他淡淡的表情掩饰过去。而夜晚,在衬托他逐渐失望的内心。

他闭上眼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为自己打气,给自己希望。掏出手机,才发现原来自己在这里站了很久,嘴角不禁弯起,那种自然的程度就犹如接着对自己的轻声嗤笑。他直起腰板,随手提起脚边一大袋子东西朝垃圾桶的方向走去。

他在想,自己真是——傻子。他忽然觉得自己好白痴,甚至有些自作多情。他把那沉甸甸的一袋往垃圾桶里塞,拳头一下下地朝这上面砸,波澜不惊的面容反衬出内心的愤懑。

买这些干吗,明明它们已经是回忆中的东西,现在吃起来是不会再当时的味道了,甚至很,难吃。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为什么想要那么拼命地抓住她呢?明明……都不可能相爱了两人,还在想什么。以为个个都像电视剧演的那样,天长地久永不分离隔了多年仍旧相爱的那些,明明就是现实爱情最好笑的把柄。现在,爱情……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相爱过。

没有爱过,应该就不该赋予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了吧,那么就丢掉。连同那杯只喝了一口的咖啡,都该丢掉。他呆呆地立在那儿,内心深处传来道别的声音。

眼珠在眼眶里打转,尽管他仰着脸离开,可还是被浸润了眼角。

星空好美。他感慨道,那个人从很久以前就不存在了,记忆中的……也不存在了。

晶莹的泪珠犹如璀璨星光,夜空中,北极星的位置被悲伤之星替代。

星光一点、两点……出现了。细数,它们都是悲伤的。

☆、Chapter48

一大早的辛妈妈特别活力四射,招呼文东熙他们到家里吃完早饭后就说要带他们四处逛逛。辛洵辙半醒半睡还没弄清是怎么一回事,车子就已经到了目的地。

他下车后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睛总算醒来了,刚才在车里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嘴里叼着包子呢。现在想起,他便转过身去背着众人偷偷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迹。

“听说东熙是基督教的,所以啊,阿姨就带你来崇一堂。”辛妈妈握住文东熙的手,热情地说道。

“这里……”明晴略带疑惑地环视四周,“怎么和以前见过的不一样啊?”

“在2005年新建完成的是在这里。”辛洵辙答道,“原来的在别处。”

“这里还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华人教堂呢!”辛妈妈夸张地张开双臂,兴致勃勃地补充,“咱们赶紧去看看!”

转眼间他们就站在教堂大门前,“GODLOVETHEWORLD”的字样镶嵌在高高的门楣上,传达着上帝对人间的无限爱意。

明晴的眼睛瞪得滚圆滚圆的,先是惊叹它的壮观。尔后看着宽阔的礼堂,更是惊呆了。

“变化好大。”她一边感慨一边张望。

而文东熙则注视着中央那个偌大的十字架,不禁一步步地朝它靠近。走到前面的时候忽然发现附近坐了个人,定眼细看的刹那那个人也恰好抬头,目光交接,都略有羞赧地莞尔点头示意。

是位很可爱的女生。简单的T-shirt牛仔裤帆布鞋搭配,戴着那种镜片很大的黑框眼镜,而高高绑起的马尾更是衬托出一股青春的气息。

她的神情有些严肃,但在那副有点夸张的眼镜下原本是不友善的眼神此刻显得有些滑稽。她看了文东熙一眼,本想低下的头却被明晴的声音吓着了。

“阿熙,我们照张照片吧。”说话者也被自己稍高的声响吓着,当她走近文东熙的时候也抱歉地朝那位被打扰的人士笑笑。

接着她边招呼辛妈妈和辛洵辙过来,却看见辛洵辙望向了别的方向。

“你怎么在这里?”辛洵辙问那位坐在座位上的女生,略带惊讶的口吻。

刘君怡晃了晃手中的手机,答:“被朋友约了,然后被爽约了,现在……我想我应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辛洵辙稍微疑惑地转向辛妈妈,只见她是巧妙又灵活地走向正想打电话训斥不够义气的朋友的刘君怡,又是嘘寒又是问暖的:“原来君怡你也在这里呐,好巧好巧!”

“那个……阿姨好。”刘君怡的表情稍微有些僵硬,面对辛妈妈的热情显得不适应。

“妈,你也太……”辛洵辙话到嘴边又被辛妈妈的眼神逼回去了,尔后他换了另一种商量的语气说道:“妈,其实你们考虑一下我们嘛,我回到津渡以后就不会有机会和她见面的了。”

“谁说的,人家君怡很快就要调到津渡工作了。”

刘君怡半垂眼睑,右手食指与中指合拢微曲,直“笃笃”地敲着太阳穴。接着她握过辛妈妈的手,哄道:“既然今天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忙,我就陪陪阿姨吧。”

她望向辛洵辙,神情仍旧是冷漠的陌生。随后就带辛妈妈去参观,辛洵辙不得不感叹刘君怡哄老人家的技术一流,难怪她那么讨长辈喜欢,辛妈妈竭力坚持他相亲是有一定缘由的。在这个世界上,能深得辛妈妈喜欢的,除明晴以外,刘君怡是第二个,连他这个亲生儿子,排名……也是倒数的。

“来到西溪,一定要品品西溪大碗茶。”在车上辛妈妈又按捺不住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大家都听说过西湖龙井是中国十大名茶之首吧?但辛妈妈告诉你们啊,西溪茶叶也不错。待会儿你们就会看到大大的白色瓷碗盛上满满的茶水,色泽醇厚,入口甘甜呐……”

辛洵辙慵懒地打着哈欠,心想文东熙一定在暗暗佩服辛妈妈的口才吧?辛洵辙也很佩服啊,辛妈妈现在所说的,都是昨晚通宵百度一夜后背下来的。怎么说他也是她儿子吧,这些资料呢……都是他帮着搜索的,呵……果真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文东熙果真无比认真地听辛妈妈的唠叨,好似句句都记在心上了。还不时配合着发出一两声赞叹:“啊?原来西溪是那么美呐!”“噢,那也太棒太神奇了。”逗得辛妈妈笑得合不拢嘴。她一边“呵呵”地笑一边伸手过来抚摸文东熙柔顺的头发,高兴地喊道:“哎呦~如果我有这么一个乖儿子就好咯,你妈妈真幸福,有个这么听话的孩子。呦,还有个这么漂亮可爱的女朋友,啧啧啧,这下什么都全了。”

“妈,那是别人家的孩子,您就甭痴心妄想啦。”辛洵辙很是得瑟。

“坏小子,你妈遇上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她瞪了一眼辛洵辙,没好气地说道。接而她的表情又瞬间转晴,继续嘘寒问暖:“东熙呀,你是第一次来杭州吧。以前常听小辙提起你,也看过照片,没想到现在见到你小伙子还真帅呐!长得真好看!”

“我不好看么?”辛洵辙伸过头来,想让辛妈妈仔细查看。

“去去去,少在我面前吓唬我。”辛妈妈拍拍他的头,还掐了掐辛洵辙的大腿。搞得辛洵辙大喊一声。

辛洵辙撇撇嘴,不满地说道:“妈,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你早说啊,东熙的妈妈还蛮喜欢的,要不你们商量一下,把儿子换换吧。”

这下辛妈妈来气了,她掐着辛洵辙的耳朵说:“你这小子吊儿郎当的,你哪天可以让妈少操点心!”

“疼……妈!”辛洵辙这边可算是痛得龇牙咧嘴呱呱大叫,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Chapter49

吃过午饭走出烟水渔庄,他们就分成两队各自游玩。辛妈妈自然带走文东熙和明晴嘻嘻哈哈地离开,给辛洵辙制造独处的机会。

辛洵辙目送着他们走远以后,尝试亲切地笑起来,结果就很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说:“我要到车上去拿点东西。”

“那就去吧。”刘君怡始终没正眼看过他,目光转移到别处。直到辛洵辙走出两步后才开始跟上。

“你还会弹吉他?”

辛洵辙看到刘君怡稍稍吃惊的神情有些得意,调侃道:“呦——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啊?”

对方非条件反射地翻了个白眼:“拜托,你可是从韩国留学回来的外科医生,博学多才待人友善为人亲切,不敢恭维。”

“看来介绍人嘴还挺甜的,你难道就不想了解一下你那官方介绍词吗?”辛洵辙想起就忍俊不禁:“小家碧玉窈窕淑女贤良淑德呐,我也不敢恭维。”

“我真是服了他们。”刘君怡半眯着眼,无奈地说道。

两人在说话间找到位置坐下,辛洵辙提出琴盒里的吉他,开始调试音准。

“你是……会边弹边唱的那种吗?”刘君怡目不转睛地盯着辛洵辙手中的吉他,试问道。

辛洵辙淡淡地笑开,答:“当然啦,这可是泡妞必不可少的手法之一。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如果我现在边弹边唱,说不定你会立即迷上我噢。”

“不要叫我‘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好歹我是有名字的。”刘君怡显露出不悦的神色,“而且,我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对不起啊。”辛洵辙赔笑道,“那你……觉得我们有没有发展的可能?”

“可能性几乎为零。”刘君怡正视他的双眼,“一般来说,我比较相信眼缘的。看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是个当朋友的料。”

“不要那么直接嘛……”辛洵辙看她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忍不住八卦道,“那你……试过和‘当爱人的料’交往过吗?”

刘君怡的小脑袋左晃晃右晃晃,随后形如雕像,迟疑地用一种略略难堪的语气回答:“好象……还没有耶。或许是我眼力太差了吧,最近遇见的那位……是有女朋友了。”

“要不……我帮你把他的女朋友抢走,那么你就可以如愿了。”辛洵辙开玩笑道。

刘君怡也跟着笑开,非常灿烂。

“喂,”辛洵辙喊道,“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

“都说了我叫刘君怡!”

“哦……我想说,你笑起来很好看。”

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相约搭乘电瓶船游溪水。吹着混合大自然气息清凉的风,两岸翠绿的树影倒退,顺带倒映在水面的阴影。澄澈的溪水微微泛起波浪,看起来像柔润的丝绸,不禁让人感慨大自然的魅力。

辛洵辙罕见地神情严肃,一旁的刘君怡也不搭话。平日活泼过度的他们就像两尊雕像在位置上僵坐,进行沉默忍耐的较量。互不理睬,在多数人眼里他们就像刚大吵一架,实则不是。

忽然间,辛洵辙抿紧双唇,倏地从座位上站起,提着藏好的吉他稳步走到甲板上,盘腿就地而坐,怀抱吉他,在众目睽睽下镇静地开始了演奏:

“还记得曾见到你的容颜。你那灿烂的微笑轻易地打开了我因故障而停止的心房……”

明晴定了定神,在逐渐恢复对这首歌的记忆。

“是啊,就这么我成了你的爱,我的点滴往事都不再记起。因为紧握着我的你的手如春天般温暖……”

虽然是韩文歌曲,但柔和的调子听起来就很浪漫,带有小情歌的感觉。

“如今像做梦一样,我的心悄悄地停在你身旁。一秒钟也不再醒来,做着无穷的梦;

如今像呼吸一般停留在我的身旁,就那么停留吧……”

一束娇艳的红玫瑰完全占据了她的视线范围,转向一旁的他,笑容依旧温柔似水。

“Nothingbetter

Nothingbetterthanyou……没有什么可以……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你……”

大地的水平线已不见太阳的踪迹,完全落下。残留在陆地的光芒微弱,且在心中是一份残缺的存在。即便晚霞遍布了一大片的天空,各种暖色调的搭配像是随手打翻的调料盒,意外地“恰好美妙”。

无意欣赏,因为它们不久就会往西面延伸,替代它们的,或许是没有星光的夜空。

适合寂静与思考的夜空。

“这个……送给你。”文东熙把花递给明晴,指了指其中的一朵,提醒道:“还有……这个。”

明晴低下头,看见那朵玫瑰也在安静地凝视着她,*一闪一闪的,璀璨夺目。

他莞尔,抽出玫瑰里的戒指,起身到走廊处朝着她的方向单膝跪下,念:“Willyoumarryme?”

突如其来的求婚使她回不过神来,她定眼望着他,一秒,两秒。直至众人起哄她才点点头,激动地颤抖着左手伸出。

她的呼吸也在轻微发颤,眼泪也一下子簌簌落下。

文东熙轻柔地抬起她的手指,感受她指尖的温度,久久凝视之中,眼里闪烁的喜悦光芒尽失。取而代之堕入深思的挣扎。

他猛一闭眼,睁眼时已不见那犹豫的神色,溢于言表的冷静让眼前的人心里一颤,脸上的激动也大打折扣。

这下他没有再犹豫,从容地在众人的注视下动作缓慢地将戒指套上她的无名指。

戒指顺利划到相应的部位,微微勒出痕迹似乎告诉他们——摘下将会是件困难的事情。

明晴耐心等待文东熙站起身,一言不发地将自己轻轻埋入他的怀抱中去。

两行无声的泪簌簌落下,害得一早精心化好的妆统统像墨水般晕开。

她的啜泣声很明显,以至于旁人会误以为自己是幸福得不能自已。而事实上,她感觉自己现在像是拥抱着一块巨大的冰,陌生而不带感情,比临死前抓住的救命草还糟。

不带期待中的拥有治愈心灵创伤的能力,理由:不属于自己。

她反悔了,开始痛苦地计较起文东熙喜欢她的原因——后来,她又转变了,改为“自己值得文东熙喜欢的理由”。

她加大了这个拥抱的力度,脑子里是一团糟。复杂的情绪使她不禁烦躁起来,可他们还是在众人的祝福中假惺惺地微笑着——忽而他们都觉得,自己好可怜——明明心里演的是另一出,却要在别人、在对方面前装出一副感动天感动地的模样。

辛洵辙提着吉他站起,肩上所披的夕阳余光逐渐微弱,黑夜是要来临了。

他痴呆地注视相拥的两人,嘴角浮现的笑容好无力。

如果是以前,他或许会冲上去抓住她的手臂*了双颊问,你是喜欢他吗你是真的喜欢他吗,他呢,也是在喜欢你么……

但是现在不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他不仅不会阻止,而且会配合着协助求婚,祝福。他只感觉到内心空荡荡的,好象什么也没有。不是啊……他又在想,明明就有悲伤,明明就在悲伤着。

明明就说过,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珍惜她,真心爱她的人,幸福活着。

然而现在,他想反悔。

☆、Chapter50

送走了文东熙和明晴,辛洵辙一个人到了自家后院,在摇椅上安静地呆着,聆听夏夜的窃窃私语。

随后刘君怡提着吉他打开落地窗,坐在他身边。辛洵辙望了她一眼,接过吉他自弹自唱:

“至少我们中还有人能快乐,这样就已足够了……至少我们中还有人能快乐,这样就已经够了。”

“方大同的《三人游》。”刘君怡顿了顿后问,“那个……不知道该不该问,今天下午你朋友求婚的那个女孩……其实是你喜欢的人吧?”

辛洵辙有一段时间都笑而不语,自顾自地拨弄着吉他弦。双方沉默了许久他才抬起头望向前方,回应:“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你说话很直耶,就不能稍微拐点弯吗?”

刘君怡和他一样望着前方的景色,谁也没看谁。她很耐心地再度提醒:“都说了,不要叫我‘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

不料他浑然不理睬,继续说道:“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和我约会吧。”

对方明显愣了愣,尴尬地笑道:“不要开玩笑了。”

“芳姨高中同学大姨丈的表侄女,我们可以以结婚为前提,尝试着交往吗?”

“不可能。”刘君怡涨红了脸,毫不留情地拒绝。

“可我妈妈很喜欢你,她希望我们在一起。”他的目光逐渐黯淡下去,视线停留在吉他上,“我们在一起,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随手拨一下吉他弦,单调的音符震荡了空气,在夜空下形成和音。

辛洵辙停止手上的动作,抬起头,学着一旁的刘君怡安静地仰望星空。周边的蟋蟀声适合聆听,似股柔和微凉的风吹到了他的心灵深处。

明晴把钥匙卡插在插口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内走。尔后像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回到过道的镜子前,无神地打量着自己的影像。想到这应该是个快乐的影像的时候,她举起左手,套在无名指上的钻戒折射出明亮的光芒,像少女的粲然一笑。

很抱歉,这仅是想象而已。现实中的她并未能做到。

幸福……幸福……她心里小声念叨着。实验失败后她便把内心的失落与迷惘显露给镜中的自己。

明晴右手的手指夹在戒指上,试图摘下却发现即便被勒得生疼也并未成功。

她放弃了,双手撑着桌子的边缘,一边审视光滑桌面上自己微弱而模糊的倒影,一边计划该如何才能摘下戒指。思绪茫然却很快就被门铃声响取代。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对方显得很没有耐心,使她疑惑起那会是谁呢。谁料到一打开门,就把危险引进来。

明晴只感觉眼前的黑影一晃,还没来及看清就被对方一把捏住脖子逼着往后退。

“别出声。”那个人命令道,手依旧死死抓住她的脖子。直到门关上以后回过头来,明晴大脑瞬间冷了下来,呼吸也不能自已。她看着对方幽幽地笑开,因恐惧而浑身麻痹,不能动弹。

她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对方像丢衣服一般把自己甩到一旁,动作麻利地掏出口袋里的厚胶布把自己五花大绑在桌子一脚。

“……你……你你到底是谁?”声音也连同着身体一并瑟瑟发抖。

对方对这个问题好似很有兴趣,明晴看着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却又再次保持一言不发地撕下一块面积较小的胶布,封住她的嘴。

“如果你是亓官冥爱,那你究竟是人……还是鬼?”那个人得意地望着她,随后把纤细的手指伸进她的头发内,冰冷的触感使她不禁打颤。她哀愁地瞅着那个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眼泪极不争气落下。

“如果你是亓官冥爱,那你……是人还是鬼?”她弯下腰来,饶有兴趣地望着她。她的恐惧和惊慌是她最得意的作品,她在很满意地欣赏这件作品。

明晴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她猛一捏住明晴的腮帮,那神情就像是捧着一颗刚挖出来仍在砰砰跳动的心脏,那样地新鲜让她狂喜不已,那双瞪大的眼球就要掉下来了:“你觉得……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个亓官冥爱?”

被绑者拼了命想要挣脱这束缚,到头来才发现根本是在白费力气,呼喘的时候气流被堵塞在喉咙里,听起来闷闷的,有点像婴儿的哀号。

“没有用的。”那个人悠游地盘腿而坐,与面前的那位比较起来,真是从容得未必过了点。

“我看你……还是听我说吧。尽管由此至终你只有一个选择,但我可以让你死也死得明明白白些。”她半垂下眼睑,神情舒适自然,和这氛围浑然不搭调。

“我就是夏川宁。两年前一场华丽的缉毒枪杀案幕后策划者,其实你应该为这个好好感激我一番,要不是我,你就不会得到亓官冥爱的眼角膜。

亓官冥爱?啊……谁让她签了那些糊里糊涂的器官捐赠书。才多小的人呐就想着为国家作贡献,不过啊……夏川宁可以成全她,完了她这个愚笨的心愿。

我从看亓官冥爱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她,如果不是当时酒吧的需要以及那份无意中看到的捐献书,我是绝对不会把小羔羊留下来养肥的——然而那只小羔羊还不识好歹,竟然抢走了我的男人。

那个男人,从此目光不再在我身上停留多一秒……不再聚焦我的双眸,待我是恰到好处的朋友的关怀。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我好恨,恨那个叫做亓官冥爱的人……直至决心要毁了她。

那天是只是碰巧而已——我看见亓官冥爱喝得醉醺醺地从包厢里走出来,就趁着她去卫生间的空挡部属好一切。先是出租车司机,我收买他让他不要向亓官冥爱提供任何帮助。理由很简单啊,我那么聪明,随便编一个就蒙混过去了。现在这个年代,没人稍微敢多管闲事。更何况我还有郭德杰这张牌。

我哄郭德杰说,今晚没有小姐可以陪他,不过……亓官冥爱倒可以——‘她最近啊,手头真的紧得很厉害,急需2000块。听说……为了这2000块,睡一晚是可以的。但你也知道冥爱那个性,所以啊……郭少你这么好的一个人,就成全她了吧’。”

她嗤笑一声,不知道在笑什么。

“配合我私人提供的软性*,哈哈……那晚将是亓官冥爱最难忘的一夜。我站在出租车外接过郭德杰的车钥匙,看到司机果真很听话地从郭德杰一上车就把所有车门锁了,亓官冥爱是插翼难飞。

至于后来的意外怀孕什么的完全出乎意外——也正中我的意思,堕胎记录是我捏造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让文东熙看了以后会有什么效果,但我就是享受这种感觉。”

她露出迷人的笑容,使对方不寒而颤。

“我从很久以前就贩毒,我发誓要不惜代价毁了那些曾经蹂躏过我的人。所以在我筹谋好一切后,我出卖了那个贩毒头目,枪毙了那个替死鬼。然后我带着逃出来的人躲到了亓官冥爱的家里,把她当作了人质——其实我应该感谢她,即便后来我并没有得到她捐赠的器官,但我实在感谢她住在偏僻的城市边缘,附近就是偷渡码头。使得我那么顺利地逃脱,当然,我没有忘记临逃跑前往她脑袋补上两枪。”

那个人丧失了讲述的兴趣,她无趣地歪歪头,漠然地注视着眼前动弹不得的人,一瞬间竟哈哈大笑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擦掉眼角挤出的泪,右手摸索着口袋拿出针管形状的东西。

“我心中的恨算是解脱了。我逃了那么久,还把自己整成不三不四的模样。看见你,以为是她复活了。却没想到是个赝品……还是个下贱的赝品。”说罢她便拔掉针盖,熟练地往对方的静脉注射某些不明液体。

“你说你留在世界能做什么呢?还是去陪她吧。再见。”她微笑着留意对方神情的微妙变化,并未有多大的兴趣逗留下来,起身就离开。

活下去。一定要……活着……

经过一番努力她的手终于松动了些,然而此时不安感遍布全身。明晴使劲爬向近处的电话座机,却一点点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像是有人把她的气管当作毛巾扭了一般。她无法顾及那么多,在身体抽搐的自己还保持着冷静的时候凭借艰难的侧目,在模糊的视线里按了隔壁房间的号码。

救……命……胶布后的嘴唇微微张开,剧烈的抽搐使她发出嘶吼般的闷响。她只觉得身体猛地一收缩,人生跑马灯就在眼前。

快乐的记忆都争先挽留她生存的决心。

爸……妈……外公外婆……还有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看不顺眼的阿辙。

不要(死)……

明晴的意识进行最后强烈的挣扎,接着她就眼前一黑,晕厥了过去。

☆、Chapter51

从小就很喜欢自己名字里蕴含的意思——明媚晴天,我就觉得它特阳光,读起来心里面也暖暖的。我是明晴。虽然有点胖但很招人喜欢啊,我可是很擅长自我满足的……嘻嘻。

我很爱我的爸妈,很爱很爱。妈妈烧的排骨世界第一好吃,我就吃得特别香。但隔壁家的弟弟老过来蹭饭,妈妈这时就会叮嘱我让着他。谁、让、我、是、姐姐!可看到他在桌面堆起那小堆排骨山,我就打心底讨厌他!居然和我争排骨,哼,死定了。

因此我会在他跑来避难而爸妈恰好也不在家的情况下,极力配合叔叔把那家伙揪出来,捉回去严惩。每当我望着他被叔叔提着衣领拎回去那可怜猴样,就特别爽,哈哈哈哈……老师说了,身边的小朋友犯错误的话不能够帮他们保守秘密,一定要告诉身边的大人,不然后果很严重。明晴一直以来都是个听话的孩子,我很诚实,是绝对——不会包庇辛洵辙的。

然而那家伙竟然撕我的画来报复我,弄得我既生气又委屈得忍不住哇哇大哭,于是就抽着鼻子去给大人们打小报告。辛洵辙撕了几次后就不撕了,不过会转换成别的恶作剧来整蛊我,真是讨厌至极的弟弟!

从小学起就养成一同回家的习惯,初中即便在不同的班级还是会一起走。有一天放学后我到辛洵辙他们班的教室外面等他,恰恰碰见同班的方晓瑜,很自然就朝对方靠近,很自然就聊起天来。

“你也在等朋友?”她问。

“对呀。”我一边说一边朝课室里张望,怎么还没下课。

随即她就露出一副很八卦的模样,“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吓?”我也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她,既然不能够称呼辛洵辙作男朋友,难不成说他是我女朋友?

无奈我只好翻了个白眼以示我的无言,刚好辛洵辙他们班也下课了,都陆陆续续走出教室。我左顾右盼,咋就找不到那家伙的影子?就在这个时候他像鬼一样忽然在我身后的门框现形,这可把我吓得不轻。

我还记得他那时不怎么打理的头发都打成卷了,看起来很蓬松——噢不,其实摸起来也很软的。他眯起眼睑只剩一道狭长的缝,侧过脸即便面无表情也还是给人很欠揍的那种感觉。

“走了。”他说。

裹着燥热的夏天的风经过,吹得我的耳根也开始微微发热。我愣愣地看着他,居然脑袋一片空白?

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盯着我看,弄得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还在那儿干嘛,还不快走?不是要回你家吃饭么?”

我回过神来,本想和方晓瑜打声招呼再走的,没想到一回头看见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方晓瑜用着既八卦又羡慕的语气感叹:“哇……好帅呀。”接着她又给我使了个眼色,悄悄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男朋友这么帅……”

“不是……”我一边连忙解释,一边望向辛洵辙确保他没有听见。呼……还好,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走快几步好跟上他。这家伙……什么时候腿那么长了走那么快,我花了些力气才跟上他。不对呀,我记得小学六年级刚毕业的时候我还比他高出半个头呢。现在……我忍不住仔仔细细把他从头到尾打量一番,竟发现他已经比我高出半个头也绰绰有余了!再挺直腰板比划一下……不会吧……他弓着背还比我高出一个头啊……唉……

“你在干嘛啊?”他看我的眼神居然像在看一个神经病?!我有些恼怒却又不好意思和他辩论。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地望向别的地方,才不要理他。

后来我很快就把视线调回来,第一眼就看见他的背影。高高的个子几乎把猛烈的阳光都挡住了,白色衬衣被风吹得鼓起来,身上的味道很清新,是没打篮球的缘故吧。反正和平时那股臭烘烘的汗味是不同的,像……就像刚刚修建的草坪,很独特的气息。

不知道什么时候心跳的声音都窜到耳朵来了,“咚咚”“咚咚”强而有力的跳动还是第一次这样清晰地听见。别的都听不真切了,就像世界消失了一般,只剩它在响亮地运作。我越是望着他的背影感觉就越不自然,跟做贼似的。我便赶紧把头扭到一边去,恰好走出了教学楼,突然变得广阔的天空那天像海一样地蓝,我印象异常深刻。

那就是……喜欢上他了呀。

吓?我呸呸呸呸!喜……欢?这个词用在辛洵辙身上……也太奇怪了吧?他可是我自出生后几乎每天都要碰面的人,而且,重点是,他是个很讨人厌的弟弟!

我又不是没喜欢过别人,会搞混这种神圣的感情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喜欢的是我的第二任同桌,眼睛大大的特迷人,不过后来因为有一次看见他扣鼻屎就不喜欢了;二年级喜欢班长,因为班长特威风,说话很有权,我们都得听他的。后来班长的人选是换了又换,自然地,我喜欢的对象也跟着换了又换。直到有女生当上班长,就不能够喜欢了;四年级迷上隔壁班那个但篮球打得很棒的男生,我就觉得他比电视里的明星都要好看,可姐妹们都说一般般。毕业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很自然便不再喜欢咯。

到了初中,第一个喜欢的是一位很随和的师兄。我们是在团委活动中认识的,师兄的眼睛虽然很小,但看起来为人憨厚,对我也很好。他还是他们班篮球队的领军人物,每每比赛我都会去替他打气。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竟然连辛洵辙也知道这件事,明明就是秘密啊秘密!我只不过时不时为了看师兄一眼特意跑到比较远的卫生间,在他打比赛的时候买水去助威而已。有那么明显吗?而且,那家伙居然还气焰嚣张地公然挑战师兄,居然——还——赢了?

在那以后我都没那个脸去见师兄了,而且说巧不巧我那天恰好就写了情书准备给师兄的,没想到就听到他们比赛篮球的消息,本想忍忍等师兄完胜了再递过去。现在可好,都给辛洵辙这家伙搞砸了!

我抓过桌面的猫头鹰雕像,端详着它,滚圆滚圆的眼珠子就瞪着你,像在跟你生气的。这模样,简直跟他的主人相像得不得了,一样讨厌!那个家伙……幼儿园起,喜欢过哪个女孩子,给哪个送过糖果,什么时候躲在哪里偷看过哪位女生上下课……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他的生活,他的喜好,还有他喜欢的女生的类型,就是一件即便故意去不留意也终究了如指掌的事……如果说了解一个人是喜欢的话,那我岂不是喜欢他很长一段时间了?啊——呸呸呸!

但一旦我想起白天的情景,就不禁脸红心跳的。我这是在搞什么啊……我直起腰板,猛晃自己的脑袋,告诫自己必须保持十二分清醒。可是啊……这大脑就是不受控制啊……老按那个重播键,脑海就一直播放那片段……啊啊啊,再这样下去我都快疯了!

☆、Chapter52

妈妈总会和我讲起津渡大学那片情人林,还有那个关于夫妻树永不分离的传说。爸爸妈妈那些故事都非常简单质朴。提起那个年代,浪漫是一种朴素的浪漫。妈妈的爱情,就是那飘飘的素白连衣裙。

我一直憧憬着那样的浪漫。我知道它们在哪儿,每次回姥姥家我都会去拜访它们。不过说实话吧,那片情人林也太大了,找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

很久以前我就认定爱情是种非常神奇的存在,经过各色的电视剧啊,电影啊,小说什么的渲染,它在我心目中显得更加的深刻神秘。

爱人,是我来这个世界前遗失的另一半灵魂——我坚信,一直以来,都是。所以我都没停止过寻找他的动作。

后来,我想,这个人就是辛洵辙。

呵呵呵嘻嘻嘻哈哈哈……到最后我还是很没骨气地喜欢上这个没心没肺的人。谁让他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去剪短发了呢,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很青春而且还特阳光。那双不算太大也不算小的眼睛骨溜溜地转的时候,就甭提有多可爱。其实辛洵辙的眼睛是很好看的,像水晶一样晶莹,微微有些碎碎的光芒。只要他不使坏,笑起来就完全稚气未脱很靓很干净。

出于老天爷的眷念高中开始我们就同班了,我想,我是喜欢上他了。

我会用漫画记录下我们的点点滴滴,而且啊,我在漫画里还称呼他为“辙”,听起来是很亲切的。而我呢……当然是“晴”啦,呵呵。然而在现实生活可没这套,辛洵辙就辛洵辙,直呼大名!又不是什么亲戚套什么近乎,无端端叫他“辙”的话他会怀疑我是神经病。

不过我是打心底里讨厌他对我的称呼,辛洵辙这家伙,无论是在开心、惊喜、愤怒还是低落的情绪熏陶下都喊“明晴你这个讨厌鬼”,简称——“讨厌鬼”。我不爽很多年啊,即便多次表达过自己的不满还是上诉失败。好吧,“讨厌鬼”就“讨厌鬼”……等等,难不成我真的很讨厌?真是……少呼六个字要你命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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