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后,这件事已经被淡忘,我突然收到了一封情书。
那封情书是隔壁班一男生写的,内容我只记得开头一句,大概是“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但我知道你”,那张纸是夹在一个本子里给我的,那个本子我记得很清楚,只是普通的笔记本,只是里面几乎每一张上都贴有周杰伦的贴画。
那时候贴画在我们那是很难买的,因为只有镇里的街上有卖的,可当时我们还是在村里的小学。我记得我在也贴过几张,是当时很火的一个电视剧“欢天喜地七仙女”,我的一个好朋友家里是在街上开超市的,贴画也是她送给我的!她比我小一岁,小时候便叫我姐,我也默认了这个妹妹。
回到正题。
收到情书后我很是雀跃,毕竟是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我看那封情书时正在上课,我的同桌十分好奇是谁写的,也要凑着看。我也没怎么推拒,也是想要炫耀,便给她看了。我的同桌说认识他,这个学校一届也就那么一百多人,而且每年都要重新分班,相互认识也不奇怪。
一下课我的同桌便领着我去看那位胆敢给我写情书的男生,他坐在比较靠后门的位置所以巴在我们教师前门口就能看见他!当时他正坐在桌子上聊天,正好将脸对着后门,我便一眼瞧见了他满脸的痘痘,很是失望,我这人天生不喜欢长痘的男生!没想到他居然发现了,不好意思的低头,他的同伴也转过声来看,还打趣我。我这人看着大大咧咧,脸皮却是极薄的,红着脸跑回了座位。
上课后我的同桌便问我看上那人没有,我很老实的脸红着说没有。我脸红并不是因为撒谎,而是因为第一次收到情书有些激动,刚才下课时又被人抓个现成。
我的同桌便很耐心的帮我想着法子,怎样拒绝才能不伤了那人的自尊。
我又翻了翻那个本子,看见周杰伦,计从心起。
我那天下午就让我的同桌将本子还回去了,里面也加了一张字条,上书:我不喜欢周杰伦。那封情书嘛,也成了碎片进了垃圾桶。
看爱情公寓时,有一集里面有说胡一菲和沈凌风因为意见不合而分手,又想起这件事,不禁笑了起来。那时候的我们还很天真......
后来,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周杰伦,那个不成理由的理由也被自己嗤笑了一番,但好歹让自己躲过去了不是?!当然,这是后话!
我把本子还给他没多久,就有人想要来撮合我们了,这人就是我们班的班对儿中的那个女生。虽然我是好学生,她的学习却不怎么样,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她很熟,我甚至还去她家住过一晚,这也是至今为止我在同学家住的唯一一晚!
因为她的男朋友好像和那个男生挺熟,经常让她带着我一起和他们玩。我一般是拒绝的,却也有耐不住劝跟着走的时候。
不管是去厕所也好,还是去办公室,总是要路过隔壁班教室。那个男生总是在教室前面的花坛边坐着,每当我出了教室,一群隔壁班的男生就会刻意提高说话的声音来吸引我的注意,而我总是会不争气的脸红,然后尽量连他们远一点儿,匆匆走开!
后来便不了了之了,年幼时的喜欢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当时我也很清楚,我会脸红并不是因为喜欢,虽然我连自己喜欢谁都不知道,但我确信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