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出租车上,兴奋地看着车高速运转——无论如何请快一点,我爸快要死了——我的这句话立刻就起了效果。出租车在道路上穿行,司机正通过妥善的驾驶迎接着日常生活中遇见的非日常。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时间可以追溯到上课的时候。
我正在上第二节 国语课的时候,教室外传来了敲门声,老师走了进来。老师点了我的名字,让我带好所有东西去走廊上。我按照指示收拾好东西来到走廊上,老师对我说“你父亲好像病倒了”。据说是在办公室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入院地点是东京医科大学医院,似乎在新宿。
就这样,我叫了出租车,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父亲入住的医院。
出租车里我无事可做。我是个三半规管偏弱很容易晕车的人,所以即使坐在电车中也不大爱玩手机,更何况是在行驶的汽车里了。
实在没办法,只能听音乐了。我将极度卑劣少女的《两败俱伤又何妨》设为循环播放,闭上了眼睛,不知不觉就打起了瞌睡。
“到了。”
我被呼声叫醒了,于是付了一万多日元的车费,向司机致谢后走出车外。
好,进了医院固然挺顺利的,可我完全不知道父亲在哪儿。一进门就看到一个叫综合咨询台的地方,我向那边说明了情况,询问父亲在哪,那边告诉我父亲在一个叫急救中心的地方,要我办理探视申请。
在规定的地方办完探视申请后,从家属专用入口进了急救中心,父亲就躺在其中一张床上,母亲则坐在一旁的圆椅上,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母亲看到我后,站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儿子啊,放心吧,胤也没事。”
我站在父亲的床边,父亲除了打点滴外并没有受到其他特殊处置,对于想象着呼吸机和心电图之类的我来讲,真是够扫兴的。
“爸爸为什么会病倒呢?”
我本想问父亲,可父亲眯着眼睛睡着了,医生代他回答道:
“这是过敏反应引发的休克。”
医生向我们说明了治疗的情况,由于父亲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症状,怀疑是食物过敏导致的过敏性休克,在注射了肾上腺素后,症状有了好转。据说一直睡到了现在。
“听说他喝了星巴克的豆乳拿铁……”
母亲以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凝视着父亲的睡脸。
“这么说来,爸爸是对大豆过敏……”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时,父亲的眼睑动了一下,然后懒洋洋地睁开了眼睛。
只见他的眼珠滴溜溜地转了几圈,确认到我们和医生的身影后,似乎理解了目前所处的状况。
“果然还是不行啊。”
“为什么你要做这种事!”
母亲带着一脸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紧紧搂着父亲的胳膊。
“我觉得有一试的价值。”
父亲的声音始终万分冷静,那是以得救为前提说的话。也就是说,他不是母亲最担心的同时又说不出口的那种情况,他并未重蹈哥哥的覆辙。
父亲看着天花板,并不和我们对视。
“我大豆过敏发病是在六岁的时候,因为吃了立秋前日的大豆,全身出现了荨麻疹,被医院诊断为大豆过敏,从此我就不吃任何大豆制品了。可从那以后已经过了四十年,御锹也遇害了,尽是些不幸的事情。不过说不定我的过敏已经痊愈了,哪怕是这小小的幸福也是好事,我想到这里,决心赌一把。”
父亲自嘲地笑了笑。
“结果就成了这副样子。御锹遇害了,我的过敏也没治好,不幸还在延续呐。”
“可你不是得救了吗,已经很幸福了。”母亲擦了擦濡湿的眼睛。
“爸爸要是死了,葬礼可以跟姐姐一起办,能省下不少钱呢。”
“你还是老样子啊……”父亲的脸上写满了疲惫,“某种意义上我倒是安心了。反正我死以后,你一滴眼泪都不会掉的吧?现在这样也算是一桩快事。”
“感觉如何?”
“还行吧。”
之后跟医生商量了下,决定为了保险起见,今天一整天还是住在医院里,症状本身已经痊愈,明天就可以出院。
我和母亲走出急救中心,在医院的综合候诊大厅落了座。
“儿子,打车费多少?”
“一万。”
母亲从钱包里掏出两万日元钞票递给了我。
“我现在坐电车回去,儿子有什么打算呢?”
“现在回学校也几乎上不了课了,正好趁这个机会多待一会儿吧。”
“这样啊。”
于是我便跟母亲道了别,我在综合候诊室的椅子上启动了手机里的通信软件,跳出了早上收到显示已读的信息。
“如果有好处你就会和我交往的吧?放学后我会告诉你有什么好处,定个见面的地方呗。”
那是久门真圃的留言,对此我回信道:
“新宿见吧,哥斯拉电影院。”
*
电影是《我想吃掉你的胰脏》,看完电影后,我发觉自己很想吃胰脏,这真是一部让人胃口大开的好片子。
久门得知我早退后,似乎也决定早退。她跟我说看完电影的时候告诉她一声,于是我便发信息说看完了,在大厅碰头。
我很快就发现了久门的身影,因为她穿着的正是那件土得掉渣的千鸟格子背心。
时间是下午一点半,两人在电影院的大厅里重逢了。
久门的嘴变成了哈姆太郎的形状,满脸都是扬扬得意的笑容。
“喂,听了这个,你就只能跟我交往了,就算这样你也要听吗?”
“当然了。”
“前田宠物店。”
久门似乎觉得只凭这个就足以传达她的意思,闭上了嘴享受着沉默。这话我似乎在哪听过,随后记忆之线接续了起来——
“就是受绑架犯之命买了十条狗的店?”
“其实呢,这些都是我去那个地方问来的。”
据久门说,前田宠物店直至今日还在营业,当然外观也随着现代的潮流进行了更新。现在似乎是绑架案发生当时的店主的儿子继承了这家店。
“听店主说,绑架发生当年的前任店主已经过世了,但他手上有前任店主一天不落写的日记,所以我就让他拿给我看了。”
久门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
“想看吗?”
“当然了。”
“那就和我做爱吧。”
“好的。”
久门露出惊讶的眼神,仿佛在说没有比这更贵重的东西了。她一边改变着脸的角度,一边轻蔑地环视着我。
“这么轻易就OK了啊……你不是说不喜欢我吗?”
“没那回事,挺喜欢的。”
“那你为什么——”
“先去酒店吧。”
“哦,带路就交给我吧,新宿的话,我在《如龙》里已经跑了一百多个小时了,熟悉得很呢。”
我在久门的带领下来到了情人旅馆,毕竟我俩都年满十八了,所以不受风营法的影响。话虽如此,身穿校服去情人旅馆还是有被拒绝的可能性,所以我在手机上寻找无人值守的情人旅馆,找到一个叫做“XO歌舞伎町”的地方,于是便决定去那里了。
无人值守的服务台上排列着房间的展示板,从中选取一个合适的按下按钮,小票就出来了。
我们坐电梯到了三楼,走进小票上标注的房间,一进去门就自动落锁,不结账就出不了房间。房间被暖色的灯光照亮,染成了橘黄色。
我们放下包坐在沙发上,沙发很窄,我们不得不紧紧依偎在一起。
“喂,正好有机会问你一下。”
“什什什,什么啊!”久门显然很紧张。
“我第一次看到千鸟格子背心是在什么时候?”
久门“啊”了一声,紧张感似乎缓和了下来。
“那是……”
*
那是高一那会儿,我坐在校舍外的角落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的时候的事。
那天是白桦祭,大家都穿着班服T恤,我们班的T恤是把“卡路里伴侣”的商标改成“同窗伴侣”的T恤,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唯独我的情绪低到了极点,那是因为我被人泼了水,用来吹泡泡的洗涤液夺走了我身上的热量,滑溜溜的白色泡沫从布料里渗了出来,就好像住在海里的妖怪为了不让身体干燥而从皮肤上喷出的黏液泡泡一样,恶心死了。什么狗屁同窗,不都是敌人吗?我无能为力地穿着透出内衣的“同窗伴侣”的T恤,逃也似的跑出校舍,坐在外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然后遇到了一个路过的男生,那家伙穿着女装,是女生校服,大概是在班里表演节目女装跳舞吧。我不想让人看到那副悲惨的样子,就蜷着身子等那家伙快点过去,可那家伙就在我的跟前停下了脚步。
我不知道自己被做了什么,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T恤已经被脱掉了。我上半身只穿着内衣坐在那里,错愕得不行,就连大喊大叫或是暴跳如雷的选项都没想到,任由男生摆布。
男生把我的T恤放到我的手上,开始脱自己的千鸟格子背心,之后连衬衫也脱了。然后他将那件衬衫穿到了我的身上,再给我套上千鸟格子背心,最后从我手里夺过T恤,像拧抹布一样拧得紧紧的,挤掉里面的水分。但白色泡沫和潮气仍旧纠缠不休地留在上面,男生说了句“算了就这样吧”,然后把那件又潮又冷的T恤穿在了自己赤裸的上半身上。
他指着我,确切地说,是指着我穿着的这身衣服。
“这个送你,不用还了。”
T恤对于男生而言尺码太小,连寸草不生的肚脐都没遮住。
“实际上男生的校服都是问女生借的,可谁也不肯把校服借我,所以没办法只得自己买了。也就是说,这是我的私人物品,我说不用还就不用还。”
男生就这样走了,而我的身体升腾起一股热气,这不是因为穿着暖和的衣服,而是自身体内部萌生的。
*
事一办完我就穿上了衣服,久门则盖着被子躺在床上,她的羞耻感似乎仍旧很强烈,拿被子遮住了半边脸,声音也变得含混不清。
“想看吗?日记。”
“当然了。”
久门呵呵地笑着,虽然只有眼睛露在外面窥视着我,但表情十分色。
“我说要做爱,可没说做完爱就给你看哦。”
“是吗,那我自己来吧。”
我在扔在地板上的久门校服的口袋里翻找了一通,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是张白纸。
“哼哼哼。”
久门超出必要限度的笑声在耳畔回响。
“想看吗?日记。”
“当然了。”
“那就发誓服从我吧。”
“具体是?”
“一,午饭一起吃;二,放学后一起学习;三,一周做爱三次以上;四,两人一起上东大,一直考考到合格为止;五,二十五岁就结婚,那时我是律师,你当医生也好顾问也好小白脸也好什么都行,我养你;六,生两个娃,从小学就上私立学校,公立学校多样性太丰富了所以不行;七,房子要租,自有房产只是资产贬值的垃圾;八,不能有银行存款,所有资产都用来投资,而且也不允许分散投资,要都集中在一个点上;九,绝对不允许出轨,如果发生那样的事,就以我的自杀结束;十,发誓以上全都做到,我就给你看日记。”
我站起来走到床边,随即爬上床骑在久门身上不让她逃跑,然后稍稍掀起被子,直到露出久门那光溜溜的脖子为止。
“比如在电车上遭遇色狼的时候,说色狼行为不对,不能有色狼什么的,这种话有什么意义?又或者因为黑心企业被逼到跳轨自杀的时候,说黑心企业不对,要消灭黑心企业,你觉得这么讲有什么意义?这都是机制的问题,当色狼不对,被逼到跳轨自杀不对,这个世界上有这样机制也不对。所以如果真心想阻止的话,光诉诸道德是没有用的,这样不行。我们应当改变机制才对,为了防止色狼出现而大力安装监控,为了防止跳轨而设置坚固的栅栏。”
我将手放在久门光滑溜溜的脖子上,没有使劲,就像将其包裹起来一般。
“杀人是不对的,但因此就让人别做,这样的道德诉求毫无意义。那是因为杀人在机制上是可行的。哪怕是五岁小孩,拿着手枪也能杀人,谁都可以杀人,机制就是如此。不管你怎么呼吁不要杀人,但既然有这样的机制,就没有人能阻止得了动真格的杀人。”
当久门不停地咳嗽时,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不知何时已经在用力了。我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卸下了手上的力,久门大口喘着气。
我抚摸着久门的面颊,上面湿湿的,像是吸附在手掌上一般回馈着弹力。
“我想看日记。”
“……在冰箱里。”
看来是在我淋浴的时候藏起来的,我按她的说法在冰箱里找了找,把混在饮料里的纸片取了出来。
是日记的复印件,上面是这样写的——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日。
店里来了个奇怪的客人,那个客人带来了十条流浪狗,对我说了这样的话——
我爸爸发神经了,说要拿一百万日元买十条狗回来,所以要是有个用一百万买十条狗的可疑客人来你店里的话,请代我将这十条流浪狗交给我爸,然后把那一百万还给我。
一九八九年七月四日。
要用一百万买十条狗的客人来了。虽说事前被告知过,但还是很吃惊。于是我按照吩咐给了他十条流浪狗,然后收了他一百万。
到了晚上,那位父亲的儿子来到店里,他想要回那一百万,所以我就把钱直接交给了他。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有些可疑,所以就偷偷拍了那位儿子的照片。要是和什么犯罪行为有关的话,我就把这张照片交给警察。
日记上贴着一张照片,而我认识照片里的人。
那是小时候的清家胤也。
我在国会图书馆的《周刊宝石》旧刊里见过第二次绑架的犯人照片,第二次的绑架犯和第一次的绑架犯长相是一样的。
“发现什么了吗?”
久门的声音没有一丝顾虑,就好像刚才无声的修罗场并未发生一样。
这样的反应不出我所料,那是因为久门被勒住脖子时的表情,相比起跟我办事时候还要热烈得多。
“这张照片上人的是胤也,第一次绑架的犯人也是胤也,胤也假装自己被绑架,然后从宠物店回收了那一百万,据为己有。”
“原来如此,自导自演,是冲着钱来的。”
“不对,其中九十万后来还回来了,这么想的话,那就不是冲钱来的。”
“难道和第二次绑架是一样的动机?当真?”
久门忘记自己是赤身裸体,就这样站了起来,露出了丰满的膨大之物。
“假装绑架是为了确认爸爸对自己的爱吗?”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成功了,他才会觉得第二次也能成功。”
“但是但是但是!”
久门忘了自己一丝不挂,就这样走到了我的跟前。
“那他为什么私吞了十万呢?明明已经确认了爸爸的爱,自己却雁过拔毛地拿走了十万,这是单方面的爱啊。如果自己真的爱爸爸的话,就应该全部还回去呀。”
“好漂亮的身体呢。”
久门一时间僵在原地,然后随着“哇啊啊啊”的叫声跳上床,钻进了被子里。
为了窥探外面的情况,她将全身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简直就跟寄居蟹没两样。
“我们是在交往吧?”
“可以这么说吧。”
“到底怎样?”
“结婚的对象只有一个,不过交往的对象可以有好几个哦。”
唯一探在被子外面窥探着的眼睛缩了回去,钻进了壳里,壳的内部传来了含混不清的声音。
“就算这样我也不介意……”
随后她又补上了这么一句——
“不过其他人就不见得能够接受吧。”
“说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
“为什么?”
“久门将来想做什么?律师?”
“是啊。”
“要是能成就好了。”
我拾起久门散落在地板上的校服,放到了床上。久门只将手探出被子,像捕食一般将衣服拖了进去,然后一边蠕动一边换衣服,不久,被子里的蛹完成了羽化,一只千鸟格子的蝴蝶带着梦幻般的笑容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