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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治重写给橙子的信

作者:日-深木章子/译者:邢利颉 当前章节:14956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15:47

橙子:

突然给你写信,实属失礼,还望见谅。

收到我的信,你一定很吃惊吧?不,岂止吃惊,恐怕已经超过惊讶或为难的范畴,而是直接感到愤怒了。

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法院对我的审判结束于昭和四十二年(1967年),距今已经四十多年。

这四十多年来,我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如今已是平成二十年(2008年)。若要形容现在的自己,我觉得就像是回到人间的浦岛太郎[1]—只不过是从监狱回来的,而非从龙宫。

因为我被判了无期徒刑。

我的罪行如此凶残,却没有被处死,这让很多人无法接受。而我也听到过他们的反对声音。说真的,如果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或许会抱着同样的想法。

毕竟无期徒刑不仅可以保住犯人的性命,还能让犯人通过假释回归社会。

然而现实才没有那般如意。人们大概无法想象,一旦被判处无期徒刑,就很难申请假释。我虽当过律师,但真遇到了这事,才深深意识到自己的认知有所欠缺。

尽管如此,以前对假释的审批还是比现在要宽松得多。曾经有人只坐了短短十几年牢便通过假释出狱了,因此,“无期徒刑”很容易引发世人的误解,可实际上它的执行却是一年更比一年严。

从这几年的真实数据来看,被假释出去的无期徒刑受刑者甚至不到百分之一。

而即使同样是“无期徒刑”,偏向死刑的无期徒刑和偏向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所受到的待遇当然也不相同,更何况是蓄意夺人性命的杀人犯。此类犯人在申请假释时,审查标准会尤其严格。总之,那些杀死两人及以上的犯人获得假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包括我自己也是。我的辩护律师为我奋不顾身地努力,再加上他对各方面施加了压力,最后起到了成效。但若没有发生另外几起突发事件,我终究无法被假释出来。

说到底,假释并不是无罪释放,与刑满出狱截然不同。

我现在寄住在我的辩护律师兼假释担保人—岸上义之律师家里。

实际上,假释担保人通常都是由家人或亲戚来担任的,而非律师,被假释人离开监狱后即会回到自己家中。不过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人还能算是我的家人,也没有任何地方还能算是我的家了。况且我对榆家恩将仇报,事到如今根本没有脸面再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的辩护律师也有自己的家人,所以我不能总是接受他的好意。接下来我打算尽快租一间房子或者公寓搬过去,然后作为被保护及被观察的对象,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度过余生。

写到这里,我仿佛能听到你在说:“这倒也可行,但生活费怎么解决?”其实也难怪你会有这样的疑问。然而你无须担心。万幸的是,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只要不过得穷奢极欲,还是足够让自己填饱肚子的。

如你所知,我在被捕时便放弃了伊一郎老先生的财产继承权,可我曾以个人名义存了一些钱,它们被保存至今,一分未动。这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勇气。

尽管我能保留下这笔款项多亏了岸上律师为我争取,但我也要感谢榆家诸位。其实我本该把所有财产都赔偿给榆家,即使因此变得身无分文也不该有任何怨言,幸而各位宽宏大量放了我一马,我的心中唯有感激。

我很清楚,自己作为罪人过了大半辈子,而且到死都依然是罪人,按说没人会因为收到我这种人的来信而高兴。所以我写下这封信的本意绝非扰乱你的心绪。

四十多年的时光漫长得出奇,想到你在这些年里过得多么辛酸,我便会心痛不已。

你经历了那桩惨痛的毒杀案,接着可靠的丈夫又先行离世。再后来,你送走了自己的母亲和嫂子,独自守护着榆家。如今你好不容易终于等来了平静的晚年生活,我并不打算贸然闯入你的世界。

即使如此,我有些事必须告诉你,这才给你写了信,还请你理解。

我最后一次见到你,还是在四十二年前。

当时我下定决心,不再与你相见。与你无声作别时的心情,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在我被捕、被拘,包括受审期间,你都多次尝试接触我和我的辩护律师,而在我服刑的岁月里,你也不止一次来监狱探视,让我感到无比喜悦和安心,甚至为之震颤。同时,我亦在心中向你深深致歉。因为我不仅拒绝与你会面,甚至不愿与你书信来往,而其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没有自信。即使只是一丝一毫的妥协,都有可能动摇我的决心。

但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也绝不能连累你。当年我迫于无奈,成了一名可耻的犯罪者,只能与你彻底诀别,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保护你。

然而,欺骗自己的内心真的很难。我可以断言,从我被捕那天起直到现在,我没有一日不在思念你。

还记得我们初遇的那一天吗?

我在第一次拜访榆宅时见到了你。你那时身穿浅紫色的和服,静静地站在庭前。春日午后的淡淡阳光洒落在你的背上。

你也在那一刻转头看向了我,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就仿佛等待着我注视你的瞬间似的。那眼神在我脑海中依然清晰得犹如昨日重现。

那时的你已经知道我这个准姐夫将会左右你的命运了吧?

初次相逢时,我才二十六岁,尽管作为一名新人律师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却无从获知何为真正的爱情,只是个没有实际恋爱经验的愣头青罢了。

而你正是二十四岁的好年华,虽然从外表上看已是一名成熟的女性,但似乎还留有纯真的气质。你白皙的脸颊上搽着浅浅的腮红,长发披在背后,随风轻曳。

曾结过一次婚的泽子时年二十九岁,风华正茂,一身鲜亮的朱红色和服与高高挽起的盘发非常合衬,可她那娇艳的美貌在宛如紫藤花般清雅的你面前,可以说就像是绽放的非洲菊般刺眼。

我相信,在我们视线交汇的刹那,彼此的心灵便牢牢地结合在了一起。

无论伊一郎老先生是如何打算的,我都该与你结婚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发确信这一点。

当人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本该遵循本能行事,但我却愚蠢地选择了一条铺满算计与妥协的道路,把这条路视为“成熟”,或者说是“理性”的象征。

一切不幸都源于我最初的错误。

而今,我终于能向你坦白—我是无辜的。

说真的,当初主动去警署并认罪的是我,接受无期徒刑而不提出上诉的也是我。在你看来,我这番话只是莫名其妙的怨言罢了。但事实上,每当我和我的辩护律师打算上诉,我们都会受到来自受理人员的强烈责难。

可是杀死泽子和芳雄的人绝不是我。请让我重申一次,我是无辜的。橙子,其实你本来就是这么认为的吧?

你或许还记得,就在那桩毒杀案发生之前不久,我和你认真讨论过我们的未来,并且坚定地起誓—无论之后发生什么,都要毫不犹豫地死守我们两人的世界。

因此我绝不会不找你商量,便蛮横地让这份来之不易的决心付诸东流。

我们无奈地违背了自己的真心,各自与别人结婚。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在严峻的事实面前,我们都束手无策。

当然,不是还有抛下一切,两人一起迈向新天地的选项吗?我们心知肚明,这对你我而言才是唯一的正确答案。

但泽子和庸平先生又何罪之有呢?他们并未做错任何事,不该因此受到伤害。我们还是具备这点良知的,不能只为自己打算。

反正榆家的每一个人都不过是伊一郎老先生的棋子,就算大家互诉怨言也无计可施。

然而,伊一郎老先生突然去世了。将此称之为“幸事”也许并不合适,可他的离去让事态发生了巨变。我们从他设下的沉重桎梏中得到了解放。

独裁君主般的大家长一旦离世,全家的生活必将出现戏剧性的变化。老先生的妻子—久和子老夫人自不用说,其他人也都多少松了一口气吧?但我无疑是体会最深的那一个。毕竟我还年轻,刚二十九岁便当上了榆家的新户主。要知道,我可从没经历过这么大的改变。

而这样一来,我们之间的秘密也自然迎来了新的转机。即使你我之事曝光,亦不必担惊受怕。通向未来的道路已然出现,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一定可以名正言顺地结合。

那么,对榆家来说也好,对我来说也好,与其让本就混乱不堪的局面再生变故,暂且隐匿我们的关系,顺其自然等待时机明显是当时的最优选项。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为什么要杀死泽子和芳雄呢?你比任何人都了解我,绝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

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来声讨我,只有你和我的辩护律师会相信我的清白。若非这份坚定的信心,我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活到现在。

不过,当时的你肯定会怀疑我为何认罪。那当然是我不得已而为之的。

至于我为何会做出如此莫名其妙的举动,要彻底理解其中缘由或许很难。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先做出些许说明。

我的妻子泽子和养子芳雄居然会在伊一郎老先生“五七”法事当天遭人毒杀,这对我而言堪称晴天霹雳。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大家全都一头雾水,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愤怒或悲伤,便陷入了困惑。

仇杀也罢,抢劫杀人也罢,假如他们是因为这些理由而死的,无论案件有多么残忍,我都想得通。可不知道真凶是谁的话,就没法了解作案动机。

未知正是最让人恐惧的。

其实在我看来,最大的威胁并非真凶的真实身份,而在于凶手就在那天的在场人员当中。

真凶到底是谁?我简单思考了一番,记得当时榆宅内有十人,剔除两名被害人和我们,剩下六人。我左思右想,都不认为那六人之中会有人犯下如此罪行。他们或是榆家的一员,或是与榆家关系密切得像是家人一般,我当然会对此心生不解。

东伊野原警署的刑警闯入时,我正深陷在疑惑的漩涡之中,还得作为户主和警方对峙,结果甚至忘了对他们的强制搜索行为提出抗议。不得不承认,我作为律师真是太不够格了。

但强制搜查也没有持续很久。

因为警方居然在我的丧服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块碎纸片,它本属于芳雄裤兜里的巧克力包装纸。因为这一事实,我从被害人的遗属变成了最有作案嫌疑的人。

随后,祸事接踵而至。那一天,我在茶歇之前觉得口渴,便去厨房找汽水喝。结果这成了我被怀疑的关键要素。

当时澄江女士不在厨房纯属偶然,尽管我不可能预测到这一点,但我确实在厨房独处了一会儿。就因为这件事,一切都开始脱轨。

从警方的立场上推断,我有最强的作案动机和最好的下手机会。他们认为我是图财才娶了泽子为妻,之后想要除掉她,便往她的咖啡杯里加了砒霜。而我又被迫收了妻子的侄儿做养子,因此把有毒的巧克力给了那孩子,从而置他于死地。这么一想,他们当然有充分理由认为我就是凶手。

事实就是如此严峻。结果直到最后我都深受折磨。

可我已经说过许多次。我可以对天发誓,把毒巧克力交给芳雄的不是我,我甚至没碰过伊一郎老先生喜欢吃的巧克力。

于是,我只能认为那张碎纸片是有人故意藏在我的上衣口袋里的,大概是想陷害我吧。同时,这就彰显了一个事实:真凶的目标不只有泽子和芳雄,而是包括我在内的我们一家三口。更确切地说,我才是对方的真正目标。

换言之,有人在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等着看我走向毁灭。我却对此浑然不觉,还因为当上了新任户主而洋洋得意。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会气得浑身颤抖。对方若是直接对想要打倒的人下手,我倒还能接受。正所谓“盗亦有道”,就算某人做出了杀人行为,背后多少都会包含一些能说得通的理由吧?但拿我无辜的家人当祭品,让我蒙上杀妻的冤屈,密谋着抹杀我们全家,这是多么卑劣的奸计啊?我对此震惊不已。

且奸计之妙就在于我几乎不可能自证清白。

只要陷害我的人不站出来坦白一切,我便很难证明上衣口袋里的包装纸碎片是被别人放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恶魔的证明”—即使能证明自己做了某事,却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某事。

接下来又有新的事情发生,我越发被逼入绝路。警方对榆宅做了搜查,从泽子放在自己书架上的某本藏书中找到了我出轨的铁证。那是一张照片,警方把它当作了决定性的证据。

照片上有一男一女相互依偎着走在爱情旅馆街上,没错,你也明白过来了吧?那张照片拍到的正是我们最后一次幽会时的背影。我没法否定自己对婚姻不忠的事实。

我当时真的很惊讶。原来泽子察觉到了我的秘密,随后保存着作为证据的照片,不动声色,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在知悉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就不难理解她为何在被送往医院后对着医生说“救命,我要被杀了—”。原来她心中早已生出会被丈夫杀死的恐惧。

因此,警方接下来的调查可谓严苛到了极点。

我说自己是被人构陷的,但没有一个刑警愿意相信我。毕竟我同时具备了犯罪动机和时机,就只差老实交代了。照此看来,他们这么起劲也不无道理。

唯一幸运的是,多亏你在被拍到那天换了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没人认出你的真实身份。不然,要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曝光了,你肯定会受到伤害。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绝对要保护你,不能让你有什么意外。要说当时的我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那便是贯彻了这一信念。

我很清楚你想说什么,你想叫我不必如此。

我认下了自己不曾犯过的罪,自愿成为阶下囚,任谁都会觉得我精神不正常。

不过我绝对没有丧失理智、自暴自弃;其实相反,我很冷静,因此才能够硬生生地做出这般痛苦的决定。

事到如今,我可以断言我当初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你应该也很熟悉岸上义之律师吧?

司法界其实是个“小圈子”,岸上义之律师现下是福水市律师协会的权威人士,对待工作非常认真、真诚,因此律师同行、法官还有检察官都对他交口称赞。而在我受审期间,我们也始终齐心协力地战斗着。

我为何承认自己犯下了杀妻之罪呢?明明就不是我干的。而岸上律师身为我的辩护人,又为何会允许我这么乱来呢?为了说明这些问题,首先必须让你理解我和岸上律师之间的信赖之深。

我和他的相遇要追溯到高中时代。我可以说,那绝对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之一。我们都喜欢鉴赏音乐,当知道彼此都立志成为法律工作者时,更是意气相投,于是便开始往来。

岸上和我不同,他不是由单亲母亲抚养长大的,他有很多兄弟姐妹,于是便以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为目标。毕竟那类大学的学费不高。结果,我们考入了同一所国立大学的法学部,还一起通过了司法考试,之后作为同期律师一直相互支持。

因为这层交情,我很早就找他商量过与泽子的婚事,他当然表示了反对。

“你本该是个不依赖裙带关系,靠自己开创前路的男人啊!”

他这番话让我铭记至今。

其实我自己也对这桩婚事心存疑虑。岸上无论何时都那么沉着冷静,拥有卓越的洞察力,因此才敏感地察觉到了与榆家联姻的隐患极大。

后来这份担忧终于成真,他却没有责备我,说我活该。不仅如此,在我因杀妻嫌疑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时,他也是唯一信任我的人。

他对我说:“我了解你的为人,所以我相信你。”

这句话拯救了我。

从我被捕到假释成功,他始终都在支持我。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选了一条异常险峻的道路。我和他几乎每天都在激烈地争论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危难。

我比谁都清楚自己是无辜的,却没有任何自证的手段。这是我最大的痛苦。假如没有那张包装纸的碎片就好了……然而无论多么悔恨,只要我们无法锁定陷害我的人是谁,便无法取得胜利。

你会觉得怎么有这种荒唐事吧?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证明被告人有罪不是警方和检方的工作吗?

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案发那天举行了伊一郎老先生的“五七”法事,我从早上起便一直穿着丧服,要是有人碰过我的上衣口袋,肯定会被我发现。

茶歇时我确实脱掉了上衣,可正如你所知,当时我们九人围坐在圆桌旁,座位与座位之间的距离很宽,邻座离得很远,坐在我两侧的庸平先生和佐仓就算伸手也够不到我的座位,而且大家的座位对面都有人坐着,没人能悄无声息地接近别人的椅子或者触碰挂在椅背上的上衣。

现场甚至不存在具备作案时机的人,更别提要锁定那个陷害我的人了。既然连我本人都这么认为,那又怎能对警方抱有期待呢?

像这样凡事都下意识做出预测,正是法律工作者的坏毛病,不过上述的不利因素实在过于充足,这便是我们所要直面的现实。无论岸上是多么优秀能干的辩护律师,没有武器弹药也打不赢胜仗。

换作对司法系统一无所知的外行人,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或许仍能奋战到底,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反正一审定罪了还有二审,二审不行还有最高法院。

可悲的是,我们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对于所谓的“审判”早就知根知底。

法官不是从高处俯瞰世界的神,做不到全知全能。他们只会判断检方和辩方哪一方的话更像是“真的”,并根据有限的证据来进行裁决。

令我们感到绝望的是,照此下去,不论我们如何挣扎,都很难获得无罪判决。正因为有以往判例提供实证,我们才无法否认这一点。

而且说白了,一旦在这种案子上被判有罪,就意味着死刑。

你可能很惊讶,杀人案居然还有区别?其实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官对凶手也会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有人是因为心情烦躁就随机杀人,有人则是因为长期在病榻边陪护,疲惫不堪,最终强迫病患和自己一起自杀。总之犯罪的动机林林总总,因人而异,与之相应的判决亦会从带有缓刑期的宽大处理一直到死刑不等,范围很广,无法一言蔽之。

我出于一己私欲而杀了无辜的妻子,堪称是禽兽行径,所以我很清楚,不管是多么稳健慎重的法官都不会给予我一丝同情。

再者,在某种意义上有一项要素甚至比“动机”更为重要,那便是“谋杀”与“故意杀人”的区别。简单说来,谋杀是有计划地杀人,而故意杀人则相反,是因一时冲动而杀人。不过像这种把提前准备好的砒霜加入咖啡杯和巧克力的做法,无疑属于谋杀。

现在的日本刑法条款已经不对“谋杀”和“故意杀人”做区分了,但谋杀的性质比故意杀人更加恶劣,通常会遭到重判。

在杀人案中,根据死者人数,对凶手的审判结果亦有所不同。当死者为一人时,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概率较高。另一方面,随着死者人数的增加,凶手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便越来越大。

总而言之,从我这桩案子中的每一个要素来看,我最终都很难免于死刑。

可尽管大局已定,倒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行的辩护策略。由此,问题被进一步复杂化了。

当时的死者为两人,在这种微妙的情况下,除了案情本身,辩方(尤其是被告人自身)在搜证和审判过程中的态度能够对审判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法官也是人,出于人之常情,会尽量避免死刑判决。与他们本人是否赞成死刑制度无关。

不过,假如被告人品行卑劣,无视确凿的证据,厚颜无耻地否认罪行,法官对于下达死刑判决的心理负担也会减轻。相反,在面对那些坦白罪行、真心悔改的被告人时,法官心中难免涌起怜悯之情,会想着能否为对方做些什么。

我和岸上在很多细节上持对立意见,但我们一致认为—无论如何都必须规避死刑。

“眼下不是冒险的时候,你只需要思考如何避免最坏的结果。哪怕你被判有罪,只要留着一条命,便有机会争取再审。我会赌上我的律师生涯来救你出去。”

我忘不了他对我说的话。

就算获罪,只要法官不判我死刑,我就还有“再审”这条路可以走。这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如果再审能还我清白,我便可以恢复自由,而最重要的是,我还能去追寻那个杀害了芳雄和泽子并陷害我的可恶真凶。这是我心中最后一丝希望的光芒。

因此,我们所要采取的方案只有一项,就是尽早投案自首,真心表达忏悔之情—说白了,我们要争取酌情轻判。

当然,这也是有风险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当时只能舍命战斗。

我们做的算是极尽伪善(或者说伪恶)之能事吧。确实,这是只有律师才有能力构思出来的特殊战略。

毕竟,倘若这是一起寻常案件,无论是岸上还是我,都不会建议被告人做虚假自白。

明知被告人是清白的,还出于战略考量叫人家认罪,这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绝对是出格的行为。即便被告人本人自发“坦白”,我们也应当主张无辜就是无辜,耿直地要求无罪判决。

而结果正如我所料,我没有被判处死刑,现在还活在世界上。从这一层意义上来看,我的战略非常成功。

但代价绝对不小。

岸上已经拼命地努力,真相却迟迟没有水落石出。指出陷害我的真凶、找到能让法院认可的新证据,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困难。

于是,我的再审申请没能获得批准。我本就是自己主动认罪,现在突然反悔,而且还没有找到新的证据,说实话很难取信于人,被相关部门拒绝也是在所难免。

只能虚度光阴的我不免心焦。更令人愤慨的是,等到案发十五年后,杀人罪的追诉时效就会过期。

这对躲在暗处偷笑的真凶来说,应该是个值得欢呼的瞬间。可对我而言,震惊程度不亚于被判死刑。那阵子我几乎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岸上把败北的责任全都扛在了自己身上,我之所以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是因为目睹了他苦恼的样子,决心要为了他活下去。我毕竟曾坠入过绝望的谷底,心中强烈地萌生出了一种“豁出去”的意志,想着不能就这样结束。

人啊,或许比自己预想的更顽强。

打那时起,我便一心为了能活着离开监狱而努力。没错,我要争取假释。

我之前已经说过,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很难获得假释,但无论希望多么渺茫,只要可能性不为零,我就不会放弃。

我作为一名模范服刑者,对狱警毕恭毕敬,从不和狱友们起冲突,认认真真完成劳动任务,而且还不断表现出悔悟之情,诉说着重生的意愿。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甚至都没法用“阳奉阴违”来形容,你一定会觉得我很狡猾吧?其实有些话由我来说虽然不太合适,但我还是要说—我原本就不是犯人,因此完成上述行为并非难事。

再加上我心中怀有一个远大的目标,那可以说是我生存的目的。

还有你,橙子。你是我的心灵支柱之一,而且你还守护榆家至今,我必须向你致歉。

只有服过刑的人才知道,监狱生活可谓一言难尽。

人们对监狱总有一种居住环境恶劣、狱友爱欺负人的印象,或者多多少少听到过此类传言。先不论这些说法的对错与否,总之现实绝非如此。和地狱般的折磨恰恰相反,监狱里的每一天都相当乏味。

当然,我也不至于久居则安。因为在那里,人的尊严被彻底否定,“自由”这一最基本的人权也被剥夺,这样的日子绝不可能舒服。

尤其是我刚入狱那会儿,监狱的居住条件和膳食还非常粗糙,根本不能和现在相提并论。我当时真的很害怕,觉得照此下去我会死的。

就算我心想着必须吃东西,可那些食物着实难以下咽。晚上自然也睡不着。其实我并没有在就寝时分思考自己的过去和将来,而是由于枕头被褥都散发着臭味,湿气又重,使我没法不去在意它们。

我这辈子第一次过那种日子。现在想来,那是一种与原本的生活落差过大所导致的冲击。

我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本质上是一个软弱的“精英分子”。

事实上,我的成长环境绝对不算优渥,只不过在我成为榆家的一员以后,在不觉间变得讲究起来,身体和精神都被惯坏了。

话说回来,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看待当年。那时候的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表象背后却还存在许多食不果腹、无处安眠、只能住在街头路边的人,巷子里也满是靠打日工维生的“日工族”。尽管社会繁荣昌盛,消费踊跃,但这份富裕并未渗透到各个角落。

监狱里的榻榻米都变形了。然而和那些人相比,能铺着被褥睡觉,默不作声也可三餐无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是极乐天堂了。做了坏事的服刑人员没理由怨声载道的。

“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在我入满狱三天、满五天、满一周之后,我的五感终于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渐开始麻痹,鼻中嗅到的臭气也好,又脏又湿的触感也罢,它们在饥饿和困倦面前根本不算什么。我几乎麻木了。

而令服刑者的感官变得迟钝的理由还不仅如此。不同于入狱前待过的拘留所,监狱的纪律特别严格。如果说这在监狱里是理所当然的,我也没法反驳,然而服刑者们的确一直受着看守人员的严密监视。

回复他们的话时,不光要做到绝对服从,还要像正在被驯兽师调教的狗那样反应迅速。我只能默默看着自己那本就支离破碎的自尊心被完全扯掉,继而被扔进臭水沟。

我已经不是人类了。我发自内心地认为,要是能干脆地放弃所有的感情,不知该有多轻松。

假如就这样沉沦下去,我也许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废物。

将我当头喝醒的果然还是岸上。

“你想想自己是为了什么才进监狱的!只要能免于死刑就满足了吗?!”

我那毫无生气的样子似乎让来探视的他产生了危机感,语气咄咄逼人。

“你没时间磨蹭下去,首先得为再审做准备。你需要多少书、多少资料我都会带给你,你得集中精力好好学习啊!”

他说得对。我又不是为了在监狱里住一辈子才做虚假自白的。我只是想避开最坏的结果,并等待起死回生的机会。倘若没有他的这番话,我差点就要迷失自我了。

一旦如此决定,我便不再迷茫,开始发奋用功。

你可能难以相信,但监狱是世上最适合学习的地方。

世人通常认为监狱生活毫无自由可言,事实也正是如此,不过在狱中完全不必操心如何实现安居乐业、如何置办生活物资、如何准备餐饭膳食等问题。

那里同样与夫妇吵架、处理家务、养育孩子、照料父母、邻里交往等琐事扯不上关系。只要本人愿意,就有充分的时间来投入自己的研究。

每所监狱的日课好像都大同小异,大致上要在每天清早六点半起床,先完成打扫监房、洗漱、点名(那里叫“查点”)等流程,随后吃早饭,继而排队去工厂劳动。午饭和小休也在工厂里解决,劳动大约在下午四点半结束,接着重新点名。晚饭时间是下午五点,之后便基本属于自由时间,直到晚上九点熄灯睡觉。

光是这样,时间就已经相当宽裕了,休息日则没有劳动任务,所以一整天都能由自己支配。在那些耗时于通勤路上、挣扎于加班沼泽、休息日又要忙于陪伴家人的“上班族”眼里,我的生活无疑如梦境般美妙。

不过监狱毕竟是监狱。即使服刑者可以“自行支配”闲暇时间,但外出、饮食、胡闹都是绝对禁止的。服刑者终究只能在狱方允许的范围内安静地行动。

好在服刑者还是可以参加书法、诗歌等狱方批准的俱乐部活动,或为了考某些资格证而学习。除此以外,也能按自己的喜好看电视、读书、写信。

尤其是读书,简直让人快活得仿佛上了天堂。

书本属于娱乐用品,因此世人也许会认为服刑者没法看自己想看的书,实际上却不像他们想的那样。除了监狱方的藏书(那里叫“公有书籍”),服刑者还可以接受外部送进来的书或自费购书。小说、报纸、杂志、漫画等各类型的书籍大致上都是能看的。

于是我便下决心要趁此机会把“刑事裁判[2]”研究透彻。在岸上的支持下,我每天都非常认真刻苦地学习。

虽说不合群的人容易挨欺负,但可能是因为我身为“模范服刑者”,再者我原本是律师,别人或多或少都对我带有敬意,没什么人来妨碍我专心学习,这一点的确幸运。

而即使是这样的日子,过上四十年也实在是太久太久了。就算是我,也不可能只顾着埋头苦读法律书籍。

回忆法律实习生时代,我被学习任务压迫着。当上律师以后,我又日复一日地盯着判例集子和案件卷宗。在那些年里,我完全不读小说。可服刑期间,既然时间多到用不完,我索性重拾了年少时的阅读习惯。

于是,即便身陷高墙之内,我的精神仍能沉浸在名为“小说”的自由世界里。这让我萎缩而僵化的心灵得到解放,同时也给我死板的头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比如说,当我读完热门的推理小说时,一方面会对书里古怪的登场人物和离奇的故事内容有些吃不消,另一方面又会因为自己前所未闻的全新逻辑而不自觉地激动起来。你应该会觉得很好笑吧?

从前的我也不例外,是个只懂得纸上谈兵的法律工作者,未能从“事实”和“证明”的束缚之中踏出一步。不过自从接触到那些小说,我也随之琢磨起来—是不是采取更加柔性的思考模式会比较好?虚构世界中那些自由奔放的想法,会不会是让我摆脱胶着状态的关键呢?

其余的便任你想象吧。为了填补空闲时光,我博览古今东西的推理小说,就像曾经的你一样。

我从夏洛克·福尔摩斯开始,一直读到布朗神父[3]、赫尔克里·波洛[4]、埃勒里·奎因[5]、哲瑞·雷恩[6]、菲洛·凡斯[7],日本作品则是明智小五郎[8]、金田一耕助[9]、神津恭介7……你很熟悉上述的每一位侦探吧?而且我还好好研究了许多在他们之后问世的侦探故事,从不懈怠。

我无法否认自己确实把推理小说当成救命稻草,心想着说不定能从中找到破解榆家那桩毒杀案的提示。而我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想法,想来大概全都是因为你喜欢读推理小说。

曾有一次,我见你一脸认真地读着文库本,便向你提问道:“这种作品读起来有趣吗?”

书名好像是“某某杀人案”。彼时的书本用纸很差,封面上的图画和现在相比也非常简朴。

那还是我和泽子结婚前的往事,当时我尚未和你亲近起来,只是想稍微逗逗自己未来的小姨子。

“嗯,很有趣呢。”

你非常干脆地点了点头,却没有合上那本文库本,而是直接将它贴在了胸口,仿佛它是珍宝一般。

你不许别人小看你心爱的东西,那模样天真却不失气魄,让人不禁露出微笑。

“但毕竟是虚构出来的呀?”

身为律师的我总是面对着现实中的案件,只会觉得推理小说写的不过是无稽之谈。

“有些真理只有在虚构作品中才能够被写出来。”

你当时一句无心的话,不知为何让我记忆犹新。

那一定是因为我进入了你的世界,与你产生了切实的共鸣,所以下意识地想与你对话吧。

橙子,我写了那么多,敏锐的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

关于杀死泽子和芳雄的凶手究竟是谁,其实只要改变思路,便能看到之前未能发现的事物。因此,从全新的角度重新审视那桩毒杀案之后,我脑中出现了一个简洁易懂的假设。而这正是我无论如何都想告诉你的。

警方的思维确实僵硬,这一点甚至不需要名侦探来指出。不过我也没有资格嘲笑他们。因为我同样受困于既定的观念,认为真凶必须兼具犯罪动机和犯罪机会。

总之,警方将搜查的铁则奉为金科玉律并严格遵守,结果就得到了“凶手只可能是榆治重”这一荒唐的结论,而我也唯有投降一途。

当然,若仅看动机,有嫌疑的可不止我一个。

其中最可疑的便是兵藤丰。他是伊一郎老先生担任议员时的秘书,还跟千华子嫂嫂有着事实婚姻关系。由于伊一郎老先生突然辞世,他在榆伊一郎的事务所和榆家的位置都会发生巨大变化。

众人皆知,伊一郎老先生有多位秘书,兵藤是其中最优秀的一位,因此他会继承伊一郎老先生的衣钵,参选福水市议员。

但严格说来,他并非榆家的一员。如你所知,选举很费钱,而他没有任何处置榆家财产的权利,也不能顶着在选民中知名度极高的“榆家”头衔,内心应该相当焦虑。

后来,兵藤与千华子嫂嫂结婚,改了姓氏,正式加入了榆氏一族,但也有人对这种露骨的做法颇有微词。

不出所料,他们结婚十年后分手了。听说千华子嫂嫂与兵藤离婚后,其身份依然是榆家的儿媳妇,可她不幸患病,年仅四十五岁即撒手人寰。

然而兵藤在那之后则过得一帆风顺,不仅进入了福水市的市议会,最后还爬上了Q县县议会议长的宝座,再过不久便将迎来喜寿,据说越发气宇轩昂。所以千华子嫂嫂果然只是被当作踏脚石利用了吧?

可以想象,继承了伊一郎老先生血脉的泽子和芳雄,以及成为榆家新任户主的我,对他而言简直就是眼中钉、肉中刺。

事实上,碍眼的我们消失以后,他便如鱼得水,十分活跃。如果他才是真凶,那么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

不过有动机的不止兵藤一个。芳雄之死让千华子嫂嫂痛失爱子,也让久和子老夫人失去了宝贝孙儿,且不说她们以及身为女佣的澄江女士,至少佐仓邦男和庸平先生都会因我的垮台而获益。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

你应该还记得伊一郎老先生死后,佐仓即公开表达了自己对榆氏法律·税务事务所的经营方式感到不满。据说在那桩毒杀案之后,他和庸平先生关系恶化,最终离开了事务所。

既然佐仓能跟庸平先生这样凡事都慎重自制的人起冲突,那么就算说他从以前就对我抱有敌意,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还有稳重的庸平先生。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我和他同样都娶了榆家的女儿,可连我本人都能清楚地看出伊一郎老先生对我偏心。他所受到的待遇比我差多了,不可能没有怨言。

而且问题不仅限于此。你还记得我们初次结合的那一天吗?那是一个周日的午后,离你和庸平先生的订婚日还剩一周。

那天有一场婚礼,因为新郎的父亲是伊一郎老先生的支持者,他和久和子老夫人便前去观礼。泽子和澄江女士也结伴出门,为你的订婚仪式采购用品。我很久没有享受过如此安静的休息日,便离开主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阅读文件。然后,我听到有人在小声叫我:“治重哥。”

午后的阳光把纸拉门照得极亮,我抬起头,透过障子纸看到了你那身穿轻软连衣裙的倩影。

你正站在走廊里。

我们夫妇不住主屋,你到我们居住的别屋找我,而且还是在泽子外出的时候,肯定是有急事。

“橙子小姐,怎么了?”

我起身拉开纸拉门,只见你那纤细的身子正微微地颤抖着,眼眶里蓄满了泪水。我瞬间便明白了你此行的原因。

“我不想订婚。”

你好不容易才挤出这样一句话。

“我也不想把你交给任何人。”

这或许是我发自灵魂的呐喊。

这间房间有六张榻榻米大小,与我和泽子的寝室相邻,被用作起居室兼书房,不过实际上是我专用的房间。

生性活泼的泽子不愿意久居别屋。而我是入赘女婿,这里是我在榆宅中唯一可以做回自己的地方。

在这间幽静的房间内,我们终于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无须多言,那就是在冒险。

当然,我们都很谨慎,我不认为庸平先生注意到了我们的关系。不管他有多么稳重,也无法容忍妻子和自己的连襟出轨吧?如果他对此有所察觉,一定会在某处表现出来。

话虽如此,要是他内心深处真的对我毫无敌意,或者说缺乏本能的警惕,那么与其说他是“稳重”,倒不如说是“过于迟钝”吧?

我觉得庸平先生其实是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强行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从最初就有击垮我的动机。

但有动机也未必有机会。我的推理很快便陷入了僵局。

其中最大的难关便在于凶手是如何杀死泽子的(芳雄的死另议)。兵藤、佐仓、庸平先生都没有在那个可疑的时间段内进过厨房。或者说,没有任何痕迹表明他们进过厨房。

而即便他们通过某种手段避人耳目,悄悄潜入了厨房,又怎么能知道那个带了缺损的杯子会被分到泽子手里呢?我根本无法解释这一点。

不过对泽子而言,哪怕损伤很不显眼,她也不会给客人使用那样的杯子。她就是这种脾气。姑且不论深知她性格的我,以及与她同为主妇的你和千华子嫂嫂,我觉得男人们肯定没那么细心。

况且,只需一眼就看得出六只咖啡杯中有一个存在细小的破损吗?再者,凶手能够预测到这种偶然并提前准备砒霜吗?

我必须指出,以上两点都是不现实的。

但他们也不可能在事前就给那只咖啡杯弄出这种标记。因为他们不住在榆宅,无法随意接触到橱柜,更何况案发那天榆宅内还有那么多人。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达到目的,可谓是难于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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