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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味道.4

作者:葵田谷 当前章节:149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3:56

我想,你只要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多年以来,你的哥哥一直提防着那个人,她代表着对你们兄妹的巨大危险。所以当你决定去看望那个人,我才会心生不安。

远离那个人,这是你哥哥临终之前叮嘱我的话。他还说了一句话,我一直不知道应不应该转告你。只不过,既然他选择在临终的时刻说出来,我作为他的替代者,理应也做相同的选择。

你哥哥说:“那天晚上,陈妈妈看见我离开了宿舍。”

其实,我不能完全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回头看来,是因为我无法代入他的人生,所以也没有对他的话给予足够的重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都是我的错。

这么一想不禁有太多追悔,不过后悔绝非我的本意……若离,我想说的只是,你哥哥是一个无可替代的人。

对不起,若离,很抱歉直到最后,他还是需要和我一同退场。只能请你再次原谅他的不辞而别。

给我留下这封告别信的人,名字叫林乙双。

我知道你们都知道,但我想亲口叫出他的名字。毕竟在过往很长的岁月里,我也同时叫他陈若生,叫他哥哥。

(陈若离口述林已双的信)

他说错了很多事,我需要逐一更正。譬如说都是他的错,譬如说我勇敢。

但他是个好人,最好的人。事至如今,我已经无法再多说一句谎言。何况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再多说一句关于他不好的谎言。我会把全部真相说出来。

我想,你们一定很关心那四份日记的真假,因为它们是构架整个谎言的基础。你们也会问日记的编写人是谁。我坦白作答:四份日记都是假的,而它们的编写人都是我。

是的,就连关于他自己的那份日记也是我写的。这是真话。他说日记是他手写的,但你们在仓库地窖里找到的日记不是盲文的吗?他会看盲文,但是不会写。哪怕会写,也没有理由这么做,何况是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写成厚厚三大本,三百六十一篇。

所以,写出那些日记的人是我,只有我能熟练地用盲文写字。

他自己撰写的日记很短,只有薄薄一本。毕竟他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做准备,要做的事情太多。他原本也把日记本放在地窖里,放在一个铁盒里。我很容易就找到了,然后我将之取走,把由我撰写的盲文日记本放进去。那个铁盒上面有一只梅花鹿的图案,小时候我总是把最宝贝的事物放进去,所以当我发现那个铁盒找不到了,我很容易在他的仓库里找到它。

至于他自己写的日记本,我已经销毁了,只有三言两语。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自然是为了把他的计划执行得很好。

他撰写的日记内容太单薄,没有完整性就缺乏真实感。我想你们也是这么判断的:篇幅巨大的日记不容易伪造,起码没法在短时间里伪造。

另外还有字迹的问题。虽然他长期过着两人份的人生,能够分别用左右手书写不同的日记,但我想警方总有办法看出破绽。我相信你们的专业性。

其他几本日记也都是我写的,我想这一点不必多说。

我很擅长说谎。从小到大,说谎对我来说都如同呼吸般轻松。不妨告诉你们,小梅,就是我养的那只英国短毛猫,其实也是一个虚假的存在。准确来说,我确实收养过一只小猫,但只有很短的时间。那只小猫是我搬到这里以后,有一天在葵花田那边捡回来的。我不知道它长什么样,我想应该是一只无人问津的小野猫。它的眼睛黏黏稠稠,躺在土堆边喘息,抱起它时我不免联想到自己。所以那一天我才会做出决定,再次去找他。当然了,抱着一只需要看病的小猫前往宠物医院,也多了一份自我安慰的理由。

他将小猫的眼睛治好,送回家。在那不久以后我就将小猫放走了。原本我也考虑过一直收养这只小猫,甚至还买了一只铃铛打算挂在它的脖子上,然后把日记本放在铃铛里,借此证明我们的永不分离——但最后我还是决定把它放走,让它自力更生。已经有好心人为你治好了伤病啦,剩下的路你应该自己走——这是我那时候的自我心情。不过,这样想其实恬不知耻。自始至终,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别人的依赖……

我实话实说吧:我将那只小猫重新放下在葵花田旁边,大声吼着将它赶走,是因为我没有能力一直收养它。我需要时常离家在外,所以无法照顾另一个生命。

所幸的是,小野猫走的时候很果断。我听见它“嗖”地钻入葵花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我想它一定能够生活得很好。它比我要勇敢得多。

总之,我在家里和一只可爱的小猫相伴生活,直至后来它偷偷溜出家门,被来往的汽车撞死,这一切都是谎言。

我为什么要编造这个谎言?其实这和我编造那些我和哥哥一同生活的幻景,不是相同的原因吗?我甚至还绘声绘色地编造了独自一人在家,时常听到不明声响的情节呢……

这是一种我的恶趣味,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本性。而他总是纵容着我,千方百计为我圆谎。他在他的日记里,不惜写下小猫被他害死的谎言。

他啊,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好人。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无论如何来不及编造三人份整整三年的生活。于是,他巧妙地利用了我的日记。三年来,我每天都在说谎。那些谎言,有些是说给自己听,有些是说给他听。他将之重新编码,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底色作为核心加以串联,再加上各样现实的证物,从而让那些谎言和幻境,通通变成严丝密缝的事实——甚至于让一个逝去的灵魂重返人间!因为他知道那个灵魂对我过于重要。

只不过,代价是他自己的全部。包括他的名誉和生命。

当然,他做这件事的根本目的,是让我逃脱法律的惩罚。八年前,我杀死了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名字叫童江。他为了让我脱罪,义无反顾地身陷桎梏,直至最后付出全部的人生。

而我忠实地执行了他的计划。既然能让我脱罪,有何理由拒绝?我历来是一个恬不知耻的人,理所当然会全盘接受。

何况,他口中如是说着:若离,执行计划!我一听就浑身有劲了。

不过,你们也已知道,因为一些不测的因素,他后来死了。所以当这个计划交棒到我的手里,我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个别修正。譬如我用盲文编写了他的日记,还有将他埋在院子里……

他的计划原本很简洁。

留下三份日记,在他的仓库地窖里留下自己和另一个人的血迹。自己的血留得多一些。剩下的碎片你们会按图索骥地去找,并且完成你们所需要的图像。

至于我,只要保持沉默就好。或者在适当的时机提供一些信息。

你们应该永远也找不到他。你们只能认为在地窖里他和我哥曾经发生激烈的冲突,从大量出血的情况判定他已经死了。案件调查会耗费一些时间,但最终总会完结。因为到后来,你们最关心的势必不是他的去向,而是我哥的去向。毕竟我哥还肩负着另一宗命案呢。杀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并不改变性质。所以,当你们最后找到我哥的遗物,案子就差不多了。

至于那时候他会身在何方,以何种方式隐姓埋名,我也不知道。

但后来他没有到地窖里泼洒自己的鲜血,他留在了我身边。

所以,我也对他的计划进行了一些调整。

从5月12日晚上开始,他一直躺在家的院子里。太早让你们发现他,留下的不明指向的痕迹会太多。譬如他的左腿也有一道伤疤。所以我需要等待着适合的时间。我也很愿意和他多待在一起一些时间。直至6月25日,他留给我的手机亮起来,他的师弟马岚发来一条短信息。信息说,陈妈妈情况不大好。我没有回复,但心想时间差不多了。接着的两天连续下了大雨,雨停后偏偏又有孩子跑到附近玩,我想这正是天意,所以将他从泥土里呼醒,让他向天空抬起手臂。

然后,我把有所保留、有所删除的记忆卡放回铃铛里,挂在小梅二代的脖子上。剩下的事情,是我亮着灯光,独自坐在家中等待你们到来。

虽然我没想到,陈妈妈一直坚持到八月才闭上眼睛,这导致你们案件调查时间的拉长,也使得我在你们面前沉默不语的时间拉长,但我想,这样也挺好。

从5月12日到6月27日的时间里,我也做了一些事。譬如重新整理日记,该加的加,该删的删。我还回了一趟海盐,找到那个山洞。

原本他没有给你们留下指向那个山洞的线索。他的想法是,你们越晚找到我哥的遗物越好,直至尸骸已经残缺不全。但我不愿意等这么久。我希望你们可以早一些到达终点,案件可以早一些完结。

所以我把蓝色的背包带下了山。

我原本只打算把背包丢弃在山脚,但我听见了大型汽车在路边停靠的声音,然后有人向山林走过来。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所以我将背包放下,藏身在山石后面。结果那个人把背包捡走了。原来停靠的是一辆垃圾车,它的气味再容易分辨不过。

第二天我回到镇上,打听到昨晚回来的垃圾车,将垃圾倾倒在垃圾场,心里不禁有些不甘。我知道那些垃圾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处理掉,或者被填埋,或者被焚化,辛苦从山上带下来的线索算是白费了。只能寄望捡到它的人留有印象,但那个人被你们找到的概率仍旧很低。这么想着,我慢慢向垃圾场的方向走。路过一条小河时,有人喊了我一声。

“天使,你回来啦——”

每次出门,我都习惯换上我哥哥的装扮,戴上男式的发套。我想,他生前在海盐进行各样安排的时候,大体也是一样的装扮。但是,我不认为这种乔装会让我和他实际上看起来相像。所以,那个住在桥底的流浪汉错认我就是他这件事,至今让我感到一种超越现实的神奇。而那时候,我无非是认为对方认错了人。直至那个人又说了一句话。

“你回来看望我过得好不好吗?你送给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我喜欢你的蓝色翅膀。”

当时,我背着的是绿色的背包,上面有一对翅膀的图案。我哥的背包是相同样式,只不过是蓝色的。那时候,我没法再背着那只蓝色的背包出门,因为它已经作为我哥哥的遗物,被丢弃在垃圾堆里。

后来我想了想,得出了可能的答案:那个人的眼睛和我一样有问题。他是蓝绿色盲,所以绿色和蓝色在他看来并无区别。

我想这就是天意了。因为这场偶遇,我总算弄明白了山洞中的尸体从何而来。四月底的时候,他偷偷跟随我到海盐,在一家简陋的小医院见到陈妈妈。我想,离开那里以后他曾经漫无目的地四下行走。那时候的我一无所知,但他一定心情沉重。他偶然走到河边,于是偶然发现桥底下居住的人。那个人安静地躺在暗黑的空洞里,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合上了眼睛……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出决断,并且开始制定这个计划的。这里面到底包含了多少艰难的考虑和艰难的心情……或许哪怕没有发现那个无名的死者,他也一样会下定决心……

总之,后来我指了指垃圾场的方向,对那个流浪汉说:“翅膀就在那里。”

我没有陪同那个流浪汉到垃圾场,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找到他心心念念的翅膀。都是天意的安排,这样就够了。

我所做的事情大体就是这些。

嗯,我回到那个山洞以后,把别在死者腰带上的刀更换了。既然是留给你们做鉴定的凶器,自然应该留下真的那把。

另外一把也是凶器……不过我已经将它丢进海里了。上面有我的指纹,就是杀死童江的那把。

为什么我会杀死那个男孩呢?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姑且算是错手吧。他在夜里一路跟踪我,而且手里掏出一把不长不短的东西。我错以为是刀,情急之下我也拔出了刀。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但过程我已经记不清了,你就当作是失去知觉吧……总之我刺了那个男孩两刀。你们视作错手也可以,故意也可以。那天晚上,我本来就心情压抑……

我哥哥曾经告诉我他和一些流氓发生争端的只字片语,也时常告诫我要保持警惕,有人一直在监视我们,所以我才会杯弓蛇影。尽管我现在已经知道,哥哥说的原来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那天晚上我会心情压抑?嗯……这说起来又和他有关。

那就说说我和他吧。

和他相识是在十三年前。那时我住在福利院,而他来福利院当义工医生。第一次相遇,我和他的交集有两个月的时间。那一年,我十五岁。

第二次相遇,也许只有短短的一瞬,也可能有两三天。我对那次相遇知道得很少,我哥哥后来什么都不肯说。而我自己那时候状态虚弱,精神恍惚。那一年,我十六岁,因为不慎掉进河里,眼睛受了伤。他救了我,把我送到医院。

又过了五年,二十一岁的我和他第三次相遇,也是在医院。事因我哥的左腿被铁枝刺伤,我扶着我哥到医院求诊,他刚好在那里担任医生。

第四次相遇是在第三次相遇的一个月以后。那时候,他已经成为了我的哥哥。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我对他就有一种神奇的感觉。我觉得他和我哥很像,或者说,我想把他当作我哥哥。第二次相遇的时候,我干脆地把他当作了我的哥哥,喊他哥,紧紧地抱着他。所以,后来我也理所当然地一直把他当作哥哥,抱着他不肯松手。

我们以兄妹的名义一起生活了八年。不过,期间也有过分离。第一次分离,是我提出了分手。那是2005年7月18日的晚上。

嗯,就是我杀死童江的那天。

那天晚上,我穿起和我哥哥相同的衣服,戴上和我哥哥相同的假发。然后站在从垃圾场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他。他走近我身边,静默不动,然后我转身离开。

随后我遭到了童江的跟踪。现在你们明白我那个时刻为什么会心情压抑了。

或许,你们也可以将之理解成内心的惶恐。

从今以后,我将独自一人生活,自己照顾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这是我站在他面前,向他传达的决心。但是这种决心,并不见得能够抵御惶恐。尤其当发现自己被不明人员紧紧跟踪了一路……

唉,我想我将刀刺入童江胸口,也是一种宣泄……

但那次分离,只持续了几个小时。

那天晚上,当我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时,传来了门锁打开的声音。他回了家,他的脚步声与往日无异地延伸到我的身边。

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为什么选择要回来。我前面也说过了,仅仅是为了让我脱罪,他就情愿桎梏自己全部的人生。

当你们第二次上门查访时,他向你们展示了他左腿的伤。由此让你们相信,从监控摄像头下面稳稳当当走过的,不会是那个叫陈若生的人。

当然,他腿上的伤原本并非为此而存在。那时候,距离他手执铁枝扎入自己的大腿,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是以你们才不疑有他。

他刺伤自己,是为了成为我哥哥。那时候他一心想尽办法,让我坚信他就是我哥哥。为此他也天天沙哑着声音说话,并且戴着我哥留下来的假发。

嗯,一直喜欢戴假发的人是我哥。

我哥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后来学着写文章,那是为了满足我的梦想。总之,无论到街头演唱,还是到一些唱片公司碰运气,他总是一副长发飘飘的模样示人。那个时候,人们就好这样的行头。但是他的头发总是长不长,生长缓慢,我想这和他长期从事收购废品的工作有关系,所以他戴上了假发。原本只是特定的场合戴,但他担心有人看见他的两个形象会识破,干脆什么时候都戴,戴着戴着养成了习惯,有时回家也不脱下。事实上他未免想多了,从来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关注他。从来没有人关注我们。

我哥去世以后,他有样学样将那顶假发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我第一次提出分手,而他拒绝离开;那之后他什么都没有说,而我对他说了一番话。

“哥,以后别戴假发了,虚假,又累。我想触摸你真实的头发。而且,你以后也不能唱歌了,换我来唱,你去当旅行家。”

我希望他更多地远行,而不是桎梏在我的身边,坚持守护一些畸形的事物。

但他硬是要坚持。他从不远行,有一段时间甚至很少离开家。我知道他担心的是警方去而复返,如果他不在家,而你们转而向我问话,掩盖的罪行就有露馅的风险。掩盖我的罪行的核心,是我哥哥陈若生一直都在,为了不让这个谎言被揭穿,他需要一直留下来,一直饰演我的哥哥下去。

后来案件的风声渐渐淡去,警方再没来过。为了维持家里的经济,可能也是为了让我安心,他找了一份工作,没有继续去收废品,而是当了一名兽医。怎么说呢,总算是和他本有的人生相关吧……他还交了一个女朋友。

但他继续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着他的坚持。

回家的时候,他再也不戴假发,让我可以触摸到他真正的头发。可以,当他以他自己的身份参加社会活动时却偏偏戴上假发!上班也好,和女朋友约会也好,一律戴着……

我想,他想对我说的话是:那个他才是虚假的……真是个大傻瓜。

在外的时候,他也时常穿绿色的衣服。

因为我的哥哥很讨厌绿色。他是故意通过这种方式,以示身份的区别。

然后他每天一回家,就把假发和绿色衣服脱下来。

如此一日复一日,每天我都霸占着他。你们能理解其中的辛苦吗?他没有办法过属于他自己的人生。成为我的哥哥以后,一开始他继续收购废品,后来也只能从事薪水低廉,尽量少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他每日早早回家,哪怕和女朋友约会,也从不晚归……

不过后来有几次,他也在外过夜了。在我不断地取笑和督促他以后……

这样的生活无以为继,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我们两个人都太辛苦了。这样的生活大约过了三年吧。他和他女朋友的关系渐渐稳定起来,他一定也快到极限了。我也一样。我偶然在他电脑里找到一封他写的辞职信:他想离开这座城市。我想他还没有向他的工作单位提交,所以把这封信转存到他工作用的手提电脑里。我知道他会看见,然后明白我的督促。后来他依旧没有提交,是以我重复写了三遍……

就这样拖拖拉拉了许久,直到有一天我收到远方亲戚的信。我舅舅一家很早就移居了斯里兰卡,我的表哥写信邀请我前去那个国家。这自然是一句不切实际的客套话,但我立刻做出了回信的决定,以急切表达想去的愿望……嗯,那封回信没有寄出,但是我故意留下将信放在他能看见的地方。并且在他的床头,放下一套崭新的绿色衬衣。在衬衣下面,我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的承诺。

“哥,无论你在与不在,我都会好好过自己的人生。”

我把三年前没说成功的分手,重说一遍。

后来事情就发展得快起来。他的女友怀孕了,其后虽然不慎流了产,但他还是决定和她一起离开了这个城市。

他走的那天清晨,坐在我床边,行李箱的轮子发出“咕咕噜噜”像饿肚子一般的声音。他对我说:“我要出门了。”

我躺在床上,窝着被子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对着他露出早晨的笑:“出门小心,今天我自己在家。我答应了你,所以请你放心。”

那是2008年9月27日,我和他的第四次相遇到那天结束。

他离开以后,我开始独自生活。因为没有人认识我们,所以没有人发现那个家里少了一个人。

为了养活自己,我开始给唱片公司投试唱小样,也开始给各种旅行杂志社和网站写文章。我发现自己做得很好,两份工作很快上了轨道。原来我真的可以独自生活。

但唯有心中的思念不行。

有一天我给《新花色》发完稿件,随后杂志社的编辑发来了一条信息,说猫侠老师,我们觉得你的稿件质量不错,有没有兴趣承接我社个别外派任务,能出国,有预算。

原来我真的做得不错。我回复,好。

然后我坐在屋中,用手机拨通房屋中介的电话,说打算将房子退租。那边说,租约还有五个月到期,你之前交了两按两租,就算两清吧,随便你什么时候走,走的时候把水电煤气关了就行,我们不上门了,那个旧房子没有东西要清点。

这个城市果然没有什么可留下的,至于回忆,都在心中。

《新花色》杂志社总部在杭州,离嘉兴很近,但我没打算搬去那里。我决定去找他。

我曾经建议他去远行,偶然回家就够了。那一天我突然醒悟,我真是蠢,为什么要要求他去远行呢?明明可以由我自己去远行。

我可以自己一个人继续和哥哥一起生活。然后,我可以重新认识他。

所以我在过完2010年的春节以后,来到了你们的城市。我用我自己的积蓄,以及我的两个哥哥留给我的钱,购置了山边的房子。打理好一切后,我抱起躺在葵花田旁边患有伤病的小野猫,来到陌生的城市去见他。

他对我来说,也将是陌生人。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他。

“这里是林乙双宠物诊所……我叫林乙双。”

“林医生你好。”我对他露出笑容。

我第一次遇见他,听到他介绍自己的名字,距离那时候已经过去十年。所以我早已不记得他的名字。

那就是我和他的第五次相遇。

最初,我的祈愿是,这一次相遇是陈若离和林乙双的相遇,而不是其他。但是当我邀请他到我的家里,一瞬间我又贪心起来。

他问我,家里还留下什么,他陪我回去,然后一起搬过来。

我说,我需要问问哥哥同不同意。他说,嗯,那就问问他的意见。

我对他说,我的哥哥今后时常要出差,一个月就回来几天,周末和假日也不回来。他会出国。

这样我就不会每天都霸占着他了。一个月五天,不,三天回家就够了。

我哥也同意了。

所以他和我从嘉兴出发,两人牵着手重新搬到这个城市,走进这个新的家。搬进新家那天,他拿出一台打字声音特别响亮的大键盘,告诉我,今后只要家里响起键盘的打字声,就代表他回来了。代表我的哥哥回来了。

而我,开始每天记着两人份的日记,一份是我自己,一份是我哥哥。它们既是给我自己看的,也是给他看的。我们都需要分辨自己每天的生活。哪怕他不在,也能知道我和他每天的生活。

其实……我已经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他不是我的哥哥了。总之是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他以为故意沙哑着嗓音,戴着假发,让我帮他掀开大腿伤口的绷带,就能够瞒天过海……这些都不过是小说故事的情节,就和那些虚构的日记一样。

尽管陈若离目不能视,但她可是一个很能干的人。

所以我想,我上当受骗的时间,其实仅此我刚刚做完角膜移植手术,躺在家里等待恢复的那一阵。我那个时候,和掉进河里受伤的时候一样,身体虚弱、精神恍惚,所以才会上当受骗。

我哥和他,原本想把我瞒骗过去的时间,其实也不过是那一阵。

所以当我自行想明白这一点,也由此想明白我哥再也不在以后,我第一次向他提出了分手。可惜没有成功。我想,手术没有成功,当蒙住我眼睛的纱布掀开的那一刻,我仍然拉住他的手,惶然地大声喊他哥的场景,也是他不愿离开的原因。

我知道他也知道我知道。但多年以来,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把话说出口。我们仅仅是基于一种互认的默契,过着打哑谜一般的生活。

原因在我。我舍不得。我知道只要我把那句话说出口,就意味着我的哥哥真的不在了。我再也无法在等待着开门声开启,脚步声靠近的时候,喊一声,哥,你回来了。听到《新花色》杂志社的编辑说,猫侠老师你的文章写得不错的时候,我不禁泪如泉涌。我舍不得我的哥哥,我舍不得失去心中的他。

而只要我不说,他会一直都在。即便后来我来到新的城市找他,我仍旧在一瞬间改变主意,企图让哥哥留下来。所以说着一个月就回家几天的话。

我就是这么贪心!

在我的心里,仍旧幻想着和哥哥每天在一起的生活。哪怕他时常远行,但总有回家的一天,我们两兄妹从来不曾分离。

所以我每天都记着日记。我设下误导,让你们认为我是一个患有臆想症的病人,其实不是误导,我确实每天都生活在幻想里,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病人。

但是他一直一直地纵容着我,毫无理由,也毫无逻辑。我甚至故意穿着很短的裤子,故意让他看见我左边大腿上的伤痕。那道伤痕,是我在收到《新花色》杂志的邀约,并且下定决心到新的城市寻找他的时候,自己用铁枝刺的。我想告诉他,尽管我心里仍然放不下哥哥,但是不要紧,从今以后,由我来代替我哥哥,而他则可以休息了。但他仍旧坚持以哥哥的身份留在我身边。

也许,我和他心里都有一种天真的幻觉。原本由一个人去替代逝者,所以太艰难了,那就由两个人一起代替他吧。我们两个人,各自分出一半的人生,从而补完逝者的人生。

因为信任我,所以他相信我能够做到。但其实那依旧是我的谎言。

我时常四处旅行,但每次都会提早回家。我独自一人在家里生活,做饭、打扫、抱着枕头入睡,偶然上街买生活用品,生病了坐公交车去医院看病。我不期然地在那些虚幻的日记里,表达着一个盲眼女孩独自在家的孤单。还有惧怕。所以我在日记里不时提到家中传来奇怪的声音。什么有人在不远处望着我、半夜里有人爬上窗户、家里有鬼鬼祟祟的脚步声、墙上挂的照片掉了下来、哥哥浴室的电动牙刷突然嗡嗡作响,还有沙发坐垫上有人的体温……都不过是一个盲眼女孩的臆想和谎言……

我忍不住这么编写,从而希望他能更多地回家……

不过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其实有时是他回了家。其实到后来我也渐渐觉察到了。所以我不再害怕,日记里也没有再提古古怪怪之事。在最后几个月的日记里,之所以还有一两处这类情节,是我为了对应他的计划,做了个别修补。别忘了,他的日记也是我编写的。

我说过了,我忠实地执行了他的计划。

总之,在过去的三年里,虽然大部分时候我独居一人,但我一点都不害怕。有几次,我知道是他回来了,还生出玩笑之心,故意不穿衣服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嗯?你们要问为什么我谎称长时间去旅行,其实人却留在家里吗?当然是为了让他安心。从一开始我们就约定好了,只有我哥哥回家,他才能回家。我不能霸占他所有的人生。

但是,如果我一直勾留在外,又有诸多困难。虽然旅行很有趣,我从小就盼望成为旅游家,但是到了真正实现的时候,才发现真不容易呢。何况沿途也好,目的地也好,眼睛看不见风景,旅行的乐趣也就大打折扣了。

没骗你们,我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或者说,它们只在需要时候,偶然一次复明。譬如说,当我收到《新花色》杂志社的邀约,决定从此继承哥哥的身份时,我在泪眼蒙眬中居然看见了模糊的事物。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我同时鼓起勇气到这个城市见他。

这段时间,我完成了购买房子的手续。第一次出门旅行时,他目送我,而我稳稳前行,越过各种障碍,这让他安心。我就是这么狡猾的人……

唉,我实话实说吧。我眼睛那次偶然的复明,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而且伴随迷离的重影。但我深信自己会好起来,所以迫不及待跑到这个城市。我以为自己终于有了资格再去找他。但是当我挣扎着签下购房合同,眼睛已经重回一片白雾了。那个姓徐的房产经理后来上过一次门,我只能戴上墨镜,匆匆将他赶走。所幸他后来再没来过。

那时候,可能是一种巨大的决心和勇气,让我在一瞬间支撑起视网膜断裂的神经。但这种支持的能量终究无以为继。一如我和他的人生。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后,曾经独自徘徊了两个月,直至在荒地上发现那只双眼患病,却独自生存的小野猫。我说不清我在它身上是获取了勇气,还是一种更深的自怜和惧怕,但我最终抱起了它,去找我想见的人。我想再见他一面,也许看到他的时候,我的眼睛就能再次看见。可惜现实不是童话故事,我没有如愿。现实里,我仅仅是恬不知耻地再次拉住他的手,请他不要离开……

所谓奇迹,是只有一次机会的。他在我怀里死去的时候,我也曾拼命地揉眼睛,后来也跌跌撞撞去找那个留下我哥哥遗物的山洞,但同样的奇迹都没有再发生。我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压迫着,已经一辈子都无法解除了。

嗯,是的。我的眼睛的复明唯此一次,后来再没有好转过。

没有人说旅行作家一定要耳目通明吧?旅行家可能有这个要求,旅行作家就不一定了。作家靠的是编写,而我恰恰擅长编写。

我提交的稿件很少配图片,杂志社那边也不很在意,图片这种东西,哪里都能找到差不多的,越是知名的风景,不越是千篇一律吗?

你们可能有所误会了。你们以为网站也好,杂志社也好,会支付给一个普通的写手一大笔钱,供他满世界到处挥霍吗?所谓预算,只是比额定稿费好听一点的名字而已。而旅行作家声称自己在全世界都走了一圈,则只是为了满足读者对于真实感的心理需求。读者高兴了,网站和杂志社才有广告收入,我的稿子才能卖一个好一点的价钱。所以读者需要真实感,我们就提供真实感。

所以你们要说我的旅费是自掏腰包也未尝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基于节约支出的考虑,我也不可能长期在外吃吃喝喝。作家过得可是穷酸日子。

你们知道吧,每次接到涉及国外的任务,我其实都很是心疼。我会选乘最便宜的航班到指定的国家,在护照上盖上入境的印章,然后找当地最廉价的旅店住上几天,然后返程,盖上出境的印章。有时确实有需要,我会到指定的风景区拍一张纪念照。毕竟总是使用后期合成的技巧,被哪个读者看出马脚就尴尬了。

更多的时候,我连机场都不离开。虽然我特别能干,甚至具有凭听觉绕开障碍物的神奇技能,但我的眼睛总归看不见,来到一个完全陌生又语言不通的国度,还是不要四处乱跑的好。我就睡在机场的等候室里。大部分情况下,那些老外看我一个残疾人可怜,也不好意思驱赶。有时遇到热心的还会给我安排个小房间,每天供我吃喝。反正我能编出让他们相信的理由。

临走的时候,我会在附近买一些纪念品,以哥哥的身份带回来,送给另一个自己。你们知道我从卢旺达买回来一只大陶罐吧,就是后来摔碎的那只。那一次是我初次出国,没有经验又害怕,所以只能直接在机场的纪念品店里买,我估计肯定被坑得够呛。

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跑到国外待上足够的日子再回来。因为我需要装模作样把盖满印章的护照拍成照片发给读者们看呀,证明我确实是个旅行家,护照不大方便造假……

其实我主要是给他看的。我在日记里告诉他,每次出国旅行,我都玩得很开心。

国内的旅行就不用费这个劲了。反正国内旅行不见得都要坐飞机嘛。所以我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个人跑到车站,然后随即一个人跑回家。我就记得去过湘西的花瑶族一趟,我喝两竹筒的酒。那里女孩子都来抱我,可能知道我是女的吧。

反正出国的任务比国内的任务累得多,我也不敢多接这种活。大概一年两三趟吧,勉强吃得消。对了,个别国家的活我不敢接。譬如美国和日本,虽然我本人很想去,但是心愿没法实现。那些国家需要指纹签证。我手里拿着属于我哥的身份证和护照,但是那只手毕竟不属于我哥。

他也许知道这件事。我不能肯定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也许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我仍旧坚持。我哥哥回家,他回家,我坚持这样的约定,而他也坚持履行。他纵容我的任性,也帮我圆谎。

有时打开电脑,我会听到一段语音提示,你有新的照片。打开文件夹,图片也有语音介绍:陈若生在丹麦皇宫门前;或者是陈若生在死海游泳。我会把这些照片随同稿件提交给杂志社。

他知道会将我的相貌进行适当的调整,让我看上去更像我哥。

我们总是用这种方式进行沉默的交流,唯有那句话从不说出口。他也会帮我整理好唱片公司发来的试唱谱。我用来接收唱片公司订单的邮箱,他也可以打开。每次订单里只有乐谱,没有伴奏,我就等着。一般一个小时,最多两个小时,哼成小调的曲子就会发过来。

嗯,还有一件事。他为了帮助我圆谎,我们正面相对,在那个场合很适合将各自的话冲口而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就是我去参加《新花色》杂志社聚会那一回。那是我哥在人前公开出现的唯一一次。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干,我胆大包天地赴约了。我提早两天就到了会场熟悉环境,把每一张桌子,每一张椅子的位置记得清清楚楚。聚会开始那天,我趁人最多的时候溜进会场,摸到最角落的位置坐下,假装闭目休息,和谁也不打招呼。那次聚会是《新花色》众多大咖作者和读者的见面会,我并无资格上台说话,杂志社不过是说我有兴趣就去坐坐听听。除了台上亮着炫目的灯光,座位席一片暗黑。我就坐在那里。活动开始后,我给我的编辑依月发信息,说我到了,坐在最后一排最左边的位置。依月回复说好。活动过半,她走过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我在昏暗的光线中和她聊了两句,她匆匆离开。轻松应对,完成任务。

活动将近结束时,我偷偷离场。后面的环节,读者代表和大咖作者聚餐,编辑们作陪,与我无关。等离开以后,再给依月发一条信息,说我先行告辞即可。或者连信息都不必发,我从来就不受关注。可是当我溜出会场,守门的一个工作人员喊了我一声,问我是不是猫侠。我戴上墨镜,镇定回答说是。

“二线作者的工作餐在那边,你现在要不要过去。”

这让我莫名其妙地涌起冲动:“好的。哪一边?”

“往那边走,有个指示牌。”

“往哪边?左边还是右边?”

“啧,右边,没看见我手指?”

“谢谢。”

我稳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走廊尽头。停步,犹豫。这时一只手拉住我,把我扯进转弯角。

就是在那个场景,他几乎要说出那句话。但最后他没有说。无此必要了。哪怕刹那间没有听见他的脚步声,但只要靠近他的身边,我就能知道。

“你回家!”他只说道,“我去。”

那场聚会,在杭州举行。我独自乘机前往。我自以为是。

他明白我心中的执念,我自始至终想证明我哥哥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存在。我自始至终舍不得。所以他哪怕在那个场景,也没有把那句话说出口,并且在最后说让他去。

由我们两个人,一起代替逝者。他坚持履行了约定和承诺。

我说了,执念在我。

我的眼睛原本是能看见的。但是我自作自受,自己用双手遮住了它们。原来是一个恶作剧,所以后来假戏成真,是一种因果报应。

八岁那年,我被山洪冲下山谷,眼睛里全是泥水。当我的眼睛包扎着纱布时,我知道了父母双亡的消息。我躺在病床上,似睡非睡,倾听着病房外走廊里的呜呜哭声。有人对我哥哥说,别哭了若生,你是哥哥,今后要肩负起当哥哥的责任,好好照顾你的妹妹。我哥大声说:“我不要照顾她,我凭什么要照顾她,她自己照顾自己去吧,是她害死了爸爸妈妈!”有人骂他:“小声点,你在说什么混账话,你知道你妹妹的眼睛今后可能会看不见吗?你不照顾她谁来照顾她?”

当医生一圈一圈摘下蒙住我眼睛的纱布,在我面前摆手,我看见了模糊的影子,我说:看不见。

医生又一次一圈一圈摘下纱布,在我面前摆手,我看见了五指手指,我说:看不见。

到第五次的时候,医生说:看来没办法了,这个叫作心因性失明。

我一直没有主动向我哥坦白过这个恶作剧。从离开医院,寄宿在村里的一户人家,到后来住进嘉兴福利院,我一直都在演。本来我没想一直演,但好几次想向哥哥坦白,总因为愧疚难当而开不了口。因为我的原因,村里的人家没有收养哥哥,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到福利院来,最后也放弃了领养哥哥。每次我都没有鼓足坦白的勇气,然后每次都追悔莫及……村里的人家不想要女孩,但那对外国夫妇考虑领养我们的时候,我是有机会坦白的,可是我不喜欢那对夫妇,那个外国人身上的味道很重。而且,我想即便那时候我老实坦白,人家也会因为惊诧我的本性而放弃领养吧。谁会愿意在家里养一只狡猾的狐狸呢……

至于哥哥从什么时候发现我在假装,已经说不清了,也许他一早就知道。毕竟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一起。总之在领养事件结束以后,哥哥对我态度冷淡,而我只好比以前饰演得更加认真,唯恐被哥哥发现是因为我的恶作剧导致了那对外国夫妇转身离开。但是,渐渐地,哥哥对我态度开始缓和。天气晴朗的时候,也开始任我牵着他的手,满福利院找野猫。

“它们——”哥哥指着两只抱在一起打闹的小奶猫,“还是在一起比较快乐。”

因为看见我扮演得太辛苦,所以哥哥心就软了。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虽然无时无刻不是板着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是无时无刻不在心里装载着我。

有一天,他拉住我的手,绕到宿舍楼的后面,指着墙根一个破洞,告诉我从里面可以一直穿行到旧楼,那里有存放零食的仓库。

“搞得定不?”他问我。

我用力点头。

哥哥嘻嘻笑道:“你眼睛看不见,没人会想到是我们两兄妹一起谋划的。”

他用这样的计划,把自己和他的妹妹捆绑在一起。

虽然后来计划被陈妈妈识破,我因此挨了很惨的欺负,而哥哥因为从心底里畏怕陈妈妈,有一段时间不敢吭声,甚至被迫和我保持距离,但没过多久他就奔回来了。那时候,他只有十二岁。每次我等待,他就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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