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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都市霓虹

作者:吴忠全 当前章节:10495 字 更新时间:2026-5-14 02:53

二十几岁的朴风,还没学会喝酒,确切地说,是还没喜欢上喝酒,他不喜欢那种眩晕感,失控感,以及思维的无规则运转和兴奋。

年轻人,总希望这个世界永远一清二楚,可到了中年,就又希望这世界能混沌一些。

旅馆老板娘,就属于后者,也许,在她的意识里,并没有希望世界能混沌一些,她只是恰巧把日子过成了那个样子。一天连着一天,如三伏天的午后,黏黏糊糊,半梦半醒。

她是属于风韵犹存的那种女人,用到犹存两个字,就说明她人生最好的那几年已经过去了,身材样貌生活人际关系都包括在内。她如今的全部生活就是经营着这家背街的小旅馆,前门斑驳的砖墙上挂着生锈的铁梯子,似乎随时都能掉下来戳穿行人。后门老鼠蟑螂爬行过,冒着热臭气的下水井盖,有醉汉倒在寒夜里,再也等不到天明。十几个从来都住不满的房间里,更迭着些同样只属于暗夜的住客们。看一眼就满是糟粕,潦倒,得过且过。

只有在夕阳将落的短暂时机里,才会有一丝光亮洒进巷子里,让生活透出那么一点温润来。酒精对于老板娘而言,就是阴暗中的那么一点余晖,喝了酒,她整个人才似活了过来,但这活的力气也没用到正确的地方,全都被嬉笑怒骂消耗了。

她的夜晚没有一个是属于寂静的,老唱片混着烟酒的气味,哒哒哒地在地板上响彻成舞步的节奏,间奏被老式的笑话与人生没有了明天的恣意笑声填满,整座三层高的楼房都在震动,又没人敢明目张胆地说一句抱怨的话。

酒精让一整个夜晚都在摇晃,街灯一盏盏地熄灭,楼宇窗子的灯光也被星光代替,只有她的房间,在四季流转的风声里,夜夜如常,亘古不变。

她有几个非固定的男性伴侣,惯于在住客中寻找,有人住得长,有人住得短,三楼的男人陪她喝了三个月的下午茶,二楼的男人有一半的时间睡在她的房间,一楼转角的男人给她按摩脚底抵了一月的租金,这些长情短意她都不在乎,确切地说是不长久地放在心里,当某个男人告知或不打招呼地离开时,她都会站在门前抽一根长长的烟,目光里似有似无的忧愁,看着远方一个不具名的焦点,四月和九月的清晨都已殆尽。

等烟抽完,她的心思也了了,与那些男人的情意,也就一根烟的重量,掐灭了火,转身日子照常过。

“人生就这个样吧,反正怎么过都是浪费。”这是她喝多后才会说的积极话,有种广博的睿智。而在血液里缺少酒精的时间段,她整个人犹如永远活在起床气中,对人生有着一种无限消极的愤怒。

朴风就是在这样的时间走进旅馆的,老板娘正披着个毯子在前台算账,一只手按着计算器,另一只手叼着烟,烟灰好长一段,要掉不掉的。

门上有风铃,声音传来,老板娘抬眼看朴风,朴风也看着老板娘,没化妆,老态初显,看到他进来也不说话,又低下头继续算账。

“有房间吗?”朴风问道。

“有。”老板娘回答得干脆。

“多少钱?”朴风盘算着临走时父亲给的那个信封。

“不用问了,这一带最便宜。”

“那是多少钱?”朴风还是想知道确切的数字。

烟灰终于掉了下来,落在账本上。

“啧!”老板娘用手往下拂着烟灰:“爱住不住,不住就出去,睡大街不要钱。”

朴风被这坏脾气弄得愣住了,但也没察觉出不耐烦,只把这当成价钱便宜的肯定。“那我能看看房间吗?”

“啪。”的一声,一串钥匙扔了出来,差点砸在了朴风头上,朴风头一偏,落在了地上。

“楼上302,就那一间空房了。”老板娘头也不抬,烟就要烧到手了。

朴风捡起钥匙上了楼,木制的楼梯,吱呀吱呀地响,似把很多荒唐的岁月都踩在了脚下。推开302房间的门,这种岁月感更加的沉重,老式的木床,老式的桌椅,盒子电视机,屏幕差一点就是圆角的了。

窗子开着,有风拂动着窗帘,朴风走到窗前,看到对面是家丧葬用品店,纸人在门前站立,唢呐声从音响里传来,透着一股只属于神秘东方的阴森。

朴风快步下了楼,把钥匙还给老板娘,老板娘已经点了一根新的烟。

“对不起,打扰了。”朴风转身就要走。

“再给你算便宜点。”老板娘全都明白:“等把我惹急了,把那些纸人全都烧了。”

朴风有些犹豫。

“别觉得丧气,人这一辈子,死都是早早晚晚的事情。”老板娘是在留他:“哎?你是做什么的?”

朴风不知怎么回答,吞吞吐吐,全是不自信:“写,写东西。”

“哦,作家啊,那更好了,人生早点看透才能写出好东西。”老板娘扔出一个本子来:“登记吧。”言语里全是有把握。

朴风接过本子,还是没写字,他不习惯这种方式,一切全都由对方掌控,他把本子又放下了。

这下老板娘急了,把本子拿回来,扔进抽屉里:“啪”的一声关上了抽屉:“给脸不要脸,穷光蛋,滚出去!”说着走出收银台,推搡着朴风往外走。

“哎哎哎,你别推我,我自己走。”朴风拉着行李,踉跄着走到门前,刚要伸手开门,门却被风吹开了,哐当一声,玻璃震得颤抖,外面唐突地下起了雨。

雨很大,朴风为难了,但已没了退路,硬着头皮走了出去。他站在离旅馆门前几步远的屋檐下,屋檐太小,只几秒钟,他的衣服就被雨水淋湿了,街道空旷,来往没有车辆,他不知往哪走,绝望在这一瞬间灌满了全身。

差不多过了很漫长的一分钟,旅馆的门打开了,老板娘探出头,冲着朴风大吼:“你傻啊!这么大雨还站在外面,还不快进来!”

风把她的声音刮得凌乱,但朴风还是听懂了,他抱着行李再次跑进了旅馆,又是哐当一声,这回门玻璃震碎了,风雨全刮了进来。朴风的后背堵着那风口,胆怯地看着老板娘,说:“我赔。”

老板娘看着他那有些傻呆的样子,忽地就笑了。朴风也不知该笑不该笑地笑了,然后他在302房间一住就是两年。

在这两年的头一个月里,朴风觉得是他人生中最糟糕的日子。

对面丧葬用品店的生意可能不太好,唢呐的声音越来越大,初夏的风有了闷热的迹象,房间里没有空调,朴风的背心渗出了汗渍,烟也因潮湿而燃烧得不情不愿。

属于老板娘的夜晚倒是没有什么变化,音乐比过去还要嘈杂,老板娘最近喜欢听佛朗明戈的曲子,整栋楼都充斥着夏夜的闷热和说不清的浓烈色彩,朴风总觉得这色彩和闷热融合在一起,有点脏。

朴风患上了失眠的毛病,以前夜里也失眠,但白天睡得着,启明星就是催眠的符号。

到现在白天晚上都睡不着,他才明白,以前那只是生物钟颠倒,比失眠要好过得多。

当然,比失眠更难熬的是,他的长篇小说,没有丝毫的进展。前十天写出了一万字,中间停顿了十天来思考,又用后十天删除了一万字。他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烟倒是比以前抽得凶了些,特别是写不出来的时间里,一支接着一支,抽到咳嗽,抽到干呕,甚至真的吐了出来。可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吐,肚子空空的,因每日算计着信封里的钱,三餐就要严格地控制,后来变成两餐,失眠后食欲不振,又变成了一餐,更省钱了。

旅馆老板娘有时看他整日不吃东西,整个人也摇摇晃晃地散了架子,做饭时就会多煮一些,招待他吃一点。劝他年轻人该多吃东西,不然身子会垮掉的,但垮掉了还一时半会死不了,干拖着更难受。

朴风把这全都当好话听着,这是离家这么久难得的温情,他猛地就很想流泪。老板娘也闲来无事,与他闲聊,问些情况,好奇他为何这么长久地住在这里。朴风就把事情大概讲了一下,老板娘听了也不是很惊讶,人间世事看得多了,就很难情绪起波澜了,只当个打发时间的故事听了听。到了,叹了口气,算是为朴风担忧,说那你准备怎么办啊?就靠着写东西养活自己了?

朴风想说是,但也没什么信心,犹豫了片刻,还是谨慎地点了点头。

老板娘问道,你就没想过去找份工作?就算找不到正经工作,打份零工也好啊。朴风说想过,可又怕因为在别的地方能赚到钱,慢慢就把写作这件事怠慢了,再慢慢就不想写了。

老板娘想了想,说也是,人年轻时,就该做点真正喜欢的,不操心钱财的事情,以后为钱闹心的时候多着呢。

朴风算是又受到了点安慰,他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再坚持坚持,等我手里的钱全都花光了,那我不想工作也得工作了。

这个想法在他脑子里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在说出来后,这个想法才算正式确立了下来。

他把老板娘给的最后一勺汤喝掉,有点咸,可胃里总算舒服些了。

当天夜里,朴风的写作仍旧没有进展,那灵感像是飘在空中的细小尘埃般,能隐约看到,可是伸手一抓,却满手的空虚。他站在窗前,点了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那灌满喉咙的烟雾,倒是实打实的辛辣。他借着这辛辣,顺便想了些童年少年的事情,从而推导出人生的艰难,可这艰难似乎才刚开始,却也永无止境。

他的目光落到丧葬品店的门前,夜里安详,没有了唢呐声,也就少了世俗人情,便多了几分诡异,他从而又开始去琢磨,人死了究竟会去哪儿?真的有灵魂和鬼神的存在吗?如果有,是飘荡在这世界上吗?还是会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这时敲门声响起,阻断了他的情绪,没有再往深渊里跌,他转过身询问“谁啊?”

“我。”门外传来老板娘的声音。他这才意识到,今晚的夜出奇的安静,不但没有门前的唢呐声,也没有楼下的舞曲,夜风沙沙地吹着,让月亮都清亮了许多。

老板娘走进来,脸上堆着些许讨好的笑,手里提着冰桶,冰桶里是一支香槟,看着瓶身的水珠,就能想到入口的冰凉。

朴风疑惑地看着老板娘,老板娘却已经倒了一杯酒,递给他。这让朴风更加疑惑,脑子里冒出几个为什么?最大的嫌疑是老板娘要勾引自己。他接过酒,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是拉出一个安全距离,也是审视一下老板娘与自己的年龄差距,中间隔着至少二十年的生理时差。

“你别躲,也别想歪了。”老板娘是中年人,除了死亡差不多什么都经历过,朴风的戒备她都懂。

“我有事请你帮忙。”老板娘把手在衣服上抹了抹,这动作是对口袋里东西的敬重,可不是真金也不是白银,她只是从里面掏出了一张纸条。朴风接过那张纸条,上面是一个远方的地址。

“帮我写封信好吗?”老板娘面露羞赧。朴风察觉可能会是封情书,抖了抖纸条,眼睛里有疑问待出的困惑。

“我写字不好看。”老板娘竟露出惭愧似的笑容:“也写不明白,总觉得字落在纸上就得认真点……”老板娘越说越心虚,怕朴风不帮忙:“你是作家嘛。”

“写给谁?”这才是朴风想问的,情书不情书已经不重要了。他坐下来,从抽屉里翻出稿纸,拿起钢笔,准备妥当。

“你等我一下。”老板娘跑下楼,又咚咚咚地跑上来,手里多了几张粉红色的信纸:“用这个吧,我女儿喜欢这个颜色。”

朴风有些失望,事情比他想得要庸俗:“干嘛不打电话?”他还是问了出来。

老板娘喝了一口酒:“没有电话,这个地址也是刚弄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她被领走时才五岁,现在快三十了吧。”

时间的重量里,酸涩的成分一定不少,老板娘又喝了一口酒,像在给自己调味。

朴风把粉红色的信纸铺展开:“写什么?”他也喝了一口酒。

“我说什么你就写什么,但也别全都照着我说的写,你明白我的意思的,就是你要把我的话润一润。”老板娘把身子靠在朴风身后,台灯照不到她的脸,模糊一片,只有声音在断断续续地传递,里面的字句考量,有着二十几年的斟酌:“你还记得我吗?”第一句难免都是这样的。

朴风边听边下笔,字字用力,能写出的都是谨慎的苍白。

最后一个字落下最后一笔,朴风的手心都出了汗,老板娘把信纸抽走,又看了一遍,露出满意的神色,她把信纸装进信封里,塞进左边的口袋,却从右边的口袋里,又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朴风,说这个你收下,以后可能要经常麻烦你帮我写信了。这话和语气,都满是谦卑,和朴风之前认识的那个风流快活的老板娘判若两人。朴风那时只觉得有些许奇怪,但也没能悟出那是为人父母因对儿女亏欠所产生的弥补心态,从而对每一个相关的人事,都格外认真,格外尊重。

他推脱了一下,说不该收这个钱,这就是举手之劳。老板娘想了想,也没再多强求,只说那以后从你的房费里面扣吧。朴风还想再说些不用之类的话,老板娘却已经像两人已经说定般,转身出了门,走了两步,没等那门关上,她又折了回来,问朴风说,现在邮信是要去邮局还是去快递公司?

朴风看着老板娘这简单的困惑,突然有些心疼她,又想着自己已经好几天没出门了,便说:“我明天正好要出去买几本书,我帮你邮吧。”老板娘一听,当然开心,把信掏出来递给朴风,郑重地拍在他的手掌,说了声:“真是谢谢你了。”还是那么的诚恳和认真,朴风不自在地笑了笑。

老板娘终于离去,从她那踩踏楼梯的声音里,都能听出愉悦,朴凡听着那渐弱的踏楼梯声,看着手里的信件,不自觉地舒了口气。

隔天朴风睡到中午才出门,坐五站公交车,二十三分钟到达邮局,把信投进邮筒用了三秒,如果邮筒的口大一点,还能更快些。从邮筒到书店,三站的公交车,整整十分钟。

一切看似寻常,甚至有点无趣,但对于朴风来说,这是他人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个下午。

他在走进那家书店前,先是看到了门前的橱窗上,贴着新书签售会的广告,人气作家冷一的新作,《谈恋爱不如跳舞》,正在书店里进行签售。

朴风知道这个作家,刚过四十岁,专门写虐恋小说,因里面充斥着大量的情色描写,被书评人称作用身体写作的男人,从此人气飙升,书也自然得以大卖。

朴风也买了一本他的新作,一边翻看着,一边加入了排队的长龙中。新书讲的是两个舞蹈演员的爱情故事,粗略一翻,就看到了很多高难度动作的性爱描写。但朴风此时却没有耐心去细细品味,他满脑子都是些别的心思,他觉得自己是这队伍中职业属性离冷一最近的人,排到他时,他应该说些特别的话,让自己和普通读者区分开,如果冷一能指点他一些写作技巧就更好了,哪怕一句话也行,把那句话写在书上最好。他因这些想法而有些紧张,拿着书的双手,都出了汗。

队伍有些长,屋子有些热,再过了一会,他的额头也开始冒汗了,朴风用手背轻拭额头的汗,顺便看着那群排队的人脸上的兴奋神情,这里面全是喜欢与崇拜,他再一次确认了自己和他们不同,他不崇拜也不喜欢,他只是羡慕他,他想成为他。

但朴风的愿望落空了,他排了近一个小时的队伍,眼看前面就只有两个人了,他都能看到冷一那虽人到中年,但保养得仍旧很好的皮肤,上面散发着清透的光泽,那光泽里满是才气和自信。

这时最前面的那个胖女人突然掏出一瓶红颜色的液体,洒向冷一,冷一的脸上和白色西装上一片殷红,那红色似血似酒也似油漆,落在一片白色之上,都是玷污的意思。

现场顿时大乱,胖女人接着伸手就要抓冷一的脸,还好保安及时冲上来,控制住胖女人,胖女人一边被拖拽出去,一边还在踢脚大声咒骂着,只是听不懂骂的是什么?从发音来看,应该是某个小语种或方言的脏话。

胖女人被拖走后,签售会也提前取消了,冷一一边擦着脸一边向读者道歉,然后一脸冷峻地离开。朴风整个身体都冒了汗,全身也不受控制地颤抖,这颤抖来源于愤怒,自己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伍,全都被那个胖女人给毁了!

可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世上总有些愤怒是无从消解的,他与身后的读者只能小声抱怨着离开书店,失落写在每一个人的神情里,有个女孩正在偷走门口的人形立板,另一个女孩帮着她抬走了。

时间潜入黄昏,公交车也变得拥挤,朴风拿着那本书,没能挤上第一辆公交车,第二辆也不行,他放弃了,沿着马路往相反的方向走,来到了一个公园里,夕阳还有一些余温。

他找了把椅子坐下,努力深呼吸了两次,平静下这暴躁,又发了会呆,才翻开书来看,第一章 就是拉筋,他渐渐看得入迷,感觉自己的腿都在疼,而那个教练还在压她,还在努力地压她。

朴风有些透不过气来,他抬起头想要缓一下,抽根烟,可发现忘记了带打火机,便四下观望,想找到一个烟友或是爱玩火的小孩子,目光里就钻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正在一口一口地抽着烟,更像是在抽着忧愁。

朴风走过去,看到那白西装上一片殷红,心猛地狂跳,他停下脚步,那人抬起头看他,却是一张苍老的脸,根本不是冷一。但眉眼间却又那么的相似。

“你有什么事?”老脸问道,声音很熟悉。

“我,我借个火。”朴风觉得怪。

一个打火机递了过来,拿着打火机的手上有很多签字笔的墨迹,朴风颤抖着把烟点着,心中的疑惑在放大,确认也在放大。他把火机还回去,并没有走,而是坐了下来,顺势把手中的书递到老脸面前:“你知道这本书吗?”

老脸先是一愣,接着却笑了,但什么都没说。

“我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却没拿到签名,都怪那个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胖女人。”朴风在试探。

没想到老脸却把书拿了过去:“真可惜。”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我替你签吧。”他在扉页唰唰写下冷一两个字,把书又还给朴风,拎着一个环保袋起身离开。

朴风追上去:“你等等!怎么会这样?”

老脸没有回答,一直往前走。

“你刚刚明明还很年轻啊!”朴风追问。

“我早就不年轻了。”老脸头也不回。

“但比现在要年轻啊!”朴风跟在身后。

“这和你无关。”老脸继续走。

“到底发生了什么?”朴风穷追不舍。

“什么都没发生,你就当没见过我。”老脸要走出公园了。

朴风快跑两步,走到他前面,拦住了去路,一脸的傻气。

“你可以和我说,我不是你的读者,更不是你的崇拜者,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是作者,我能了解你的痛苦,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只看到你光鲜的一面,我知道写出一本书来要比看一本书难上一千倍一万倍,我们就像在烙铁上反复煎熬着自己的心,又要错过许多风和日丽的好日子……”朴风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当他意识到这点时,便立马收住了嘴。

他不知所措地看着老脸,然后又想再说些什么,可也一时找不到话头了,只得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对方,然后说:“你知道的。”

老脸的目光突然有了些类似算了吧的泄气,他说:“我知道,每个字都是我们的部分人生。”他从拎着的环保袋里拿出一个人脸头套,套在了头上,服帖了几下,那个四十岁的冷一又出现了。“现在你明白了吧?”

冷一把人脸头套又摘了下来:“我就是一个需要整天戴着面具生活的人,天他妈知道这头套有多热!”

朴风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去吧,去把这消息卖给那些记者们吧,你好拿点钱泡妞喝酒,我也他妈早就受够这一切了!快去吧!”

“你误会了。”这下朴风甚至不忍直视冷一的脸。

“那你到底要干什么?纠缠我这个糟老头子你不会得到任何好处的!我他妈今天已经够倒霉的了,晚上还要吃止痛药才能睡得着,而你年轻力壮,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去做,为什么非要在我这浪费时间?!”冷一愤怒,却因这过于大力的喧哗而咳嗽不止。

“我,我羡慕你,我想成为你,我也想写出一本小说来。”朴风说得诚恳,连眼神也诚恳。冷一停止了咳嗽,看着朴风的眼睛,眼睛是不会说谎的,他是个老作家,他能看懂一切对于文学热爱的真假。

他叹了口气,是过来人的无奈,这无奈里有欣赏也有可惜。

“好吧,你跟我来。”冷一折身离开,一边走一边摘下头套。

朴风跟在他身后,满是好奇与欣喜,亦步亦趋,走向未知。

天是在路上黑下来的,路的拐角处一家酒吧亮起了霓虹灯,路不起眼,拐角也不起眼,酒吧更不起眼,连名字都没有。朴风跟着冷一进去,只有一个年轻男人在吧台里,冷一和他打招呼,他的声音却苍老得不像话,有如同穿越过几个世纪的颗粒感。冷一介绍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老板冲朴风微笑,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肃杀感,然后说自己只是服务员。

两人坐在酒吧的角落里,朴风的目光仍旧盯着冷一搁在椅子上的环保袋,冷一注意到他的目光,就拍了拍那环保袋,说:“还在好奇吗?”朴风点了点头,说:“我还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冷一说:“一开始我也想不明白,但有些事情是不用想明白的。”这话似乎不是故作深沉,但也让人听不太懂。冷一看着朴风疑惑的眼神,继续说:“今天来签售会捣乱的那个女人,之前是我的邻居的女儿,很讨厌我这个糟老头子,我去她家借一颗西红柿她都不肯,可是后来她却爱上了这副面孔。”冷一说着又拍了拍环保袋。“于是,我就用这副面孔和她上了床,然后又当着她的面,把头套摘了下来,你能想到她当时那副表情吗?很震惊又很恶心……”

他笑着摇了摇头:“到现在我一想到,都觉得这报复得太彻底了,太绝妙了,太他妈爽了!”

朴风自然是感受不到那报复的快感,但也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那报复的愉悦仍旧延续至今。朴风看着眼前的冷一,这短短的一个黄昏加一点点黑夜,已经把他那既有的形象彻底颠覆了,但朴风并没有厌恶或是失望,他知道,作为一个创作者,如果自己不是他人眼中的怪人,那就要学会去欣赏怪人,或是从文学的角度去包容所有的怪人。所以此刻,他反而对冷一生出了更多的兴趣。

朴风看着嘴角还残留着笑意的冷一,又指了指那头套问:“那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带这个的?”

冷一说:“说来话长,那就简短点说吧,我是40岁后才开始写小说的,以前是写推理小说的,可是一直没什么起色,之后又改写科幻,还是没什么起色,后来还写了一段时间同人文,更是一塌糊涂,一转眼,我都六十岁了。那年我妻子还得了癌症,去世了。妻子去世后,我很想念她,就抱着写回忆录的方式,把我俩的故事写成了本小说,当然,里面也有一些性爱的片段,但那不是情色,那是美好的回忆。后来也是机缘巧合,这本小说被一个做出版的朋友看到了,他看了很感动,决定为我出版,但不能以我这张脸出现,他说没有人愿意看一个糟老头子的性爱回忆。我说这不是性爱回忆,可他坚持要这么宣传,我那时被生活所迫,也就答应了,他没多久就专门给我定做了一个头套,还给我起了一个新的笔名,就是冷一这个名字,他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会让人有欲望,我却从来没觉得。”他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后来没想到,冷一就红了。人生啊,真是奇怪。”他感叹了一句,像是累了一样,身体重重地靠在椅背上。

朴风目光复杂地看着冷一,那里面有惊诧,有同情,也有拐弯抹角的羡慕,如果只是换副面孔,换个名字就可以成功的话,他非常愿意。

冷一冲服务员招了招手,服务员过来询问要喝什么酒。冷一说:“我要一杯水,这个年轻人还要再等等,他还没想好要喝什么。”服务员会意地离开,朴风说我要杯啤酒就好。

冷一摇了摇头:“你还没明白。”

“喝酒需要明白什么?”朴风疑惑。

“你不是说想成为我吗?你不是说想写出一本小说来吗?”冷一盯着朴风看。

“是啊,可是这和喝酒有什么关系吗?”朴风越发的迷惑。

“年轻人,你应该知道吧,你是肯定能写出一本小说来的,你有这方面的才华,写出来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在努力,大多数人是都能够实现理想的,但为什么最后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却失败了?”

朴风摇摇头,不明白。

“因为他们败在了时间上。”冷一顿了顿接着道:“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和自己对抗,不是的,他们是在和时间对抗,或者说是在和那些无趣且艰难的时刻对抗,我这么说你明白吧?”

冷一点了一根烟,那根烟一直往上飘,他的眼睛眯着,聚起的光透着某些奇特的睿智。

朴风点了点头:“我大概明白,我现在正处在难熬的时刻,但我又坚信自己能写出来。”

“你有喝醉过吗?我是说那种很醉很醉,醉到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吗?”

朴风想了想:“有过一次。”

“感觉怎么样?”冷一循序渐进。

朴风又费力地想了想:“除了第二天头疼,其他都挺好的,把整个难熬的夜晚都醉过去了。”

冷一点了点头,低头抬眼看着朴风,说:“那现在有一种酒,喝完就能让你把整个创作的煎熬期都醉过去,醒来稿子已经写完了,还一点都不头疼,你愿意尝试吗?”

冷一的话让朴风觉得不可思议。

“别逗我了,怎么会有这种酒?”朴风这话的口气是虚的,他想要。

“这家酒吧就卖这种酒,你不要告诉别人。”冷一神秘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喝下去,醒来后你就是我了。”

“很贵吗?”朴风已经不再考虑可能性,他只怕自己负担不起。

“用钱买不到的。”冷一冲老板打了个响指,服务员心领神会地把一杯酒端了过来,那杯酒冒着蓝色的烟雾,象征着自由。

朴风有些紧张地把酒端了起来,冷一的眼神里全都是关怀,语气更像是在鼓励安乐死的人:“喝下去吧,喝下去后痛苦就都没有了,你的人生就重新开始了。”

酒杯贴近嘴唇,凉凉的,朴风那一刻脑子里全都是小说完稿的画面,装订的画面,一本本书在印刷厂的流水线上如江流里千帆过境。

“时间会帮你解决一切问题。”这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就在他的耳边,满是蛊惑。

朴风一口把酒干了下去。

有点苦,还来不及品味其他的感觉,他人已经趴在了桌子上。

门外是渐浓的夜色,霓虹越闪越快:“啪”的一声,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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