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清史稿》,列传三百二十三卷,第10817—10822页。
[7]《谕内阁李侍尧着革职拿问按察使汪圻等俱革职严审》,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982页。
[8]《云南巡抚孙士毅奏报李侍尧在滇情形并自请从重治罪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七日,《选编》第1册,第966页。
[9]《谕内阁海宁虽经传旨严询呈出李侍尧贪婪各款但两次面询不奏着交部严加议处》,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九日,《选编》第1册,第986页。
[10]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十七日《寄谕云贵总督福康安等着将李侍尧议罪之处悉心确核即行题奏》中云,“况福康安与李侍尧又属亲谊,更应引嫌确拟具题……”。《选编》第1册,第1116页。
[11]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李侍尧家人供词中提到:“……又玉器四件贮四匣送与诚亲王;又玉鼻烟壶一个、碧霞玺带头一块,送与金简,当时已经送去等语。”《协办大学士英廉奏报连国雄讯供带京十件玉器等分别交送情形片》,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三日,《选编》第1册,第955页。
[12]乾隆四十五年七月初一日《奉谕山西布政使尚安新抚到任在即急于折奏李侍尧罪名甚属非是应听雅德议覆》中透露出,“伊(按:李本)本李侍尧族叔,意在避嫌,不得不为此奏……”。《选编》第1册,第1112页。
[13]《军机大臣奏报遵旨和珅于五月初六七日可到紫泉涿州一带片》,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七日,《选编》第1册,第1035页。
[14]《谕内阁李侍尧着革职拿问按察使汪圻等俱着革职严审》,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982页。
[15]《选编》第1册,第982页。
[16]《军机大臣奏报孙允恭顾廷煊赴苏购银数与李侍尧所供不符应敕钦差严审等情片》,《选编》第1册,第993—995页。
[17]分别为乾隆二十二至二十六年(1757—1761)(乾隆二十二至二十四年署任)、乾隆二十九至三十年(1764—1765)、乾隆三十二至四十二年(1767—1777)。在最后一次任职期间里,奉宫廷之命曾负责监督经由广州向法国订购的一套铜版组画《平定回部得胜图》。见Newby,Laura."Copper Plates for the Qianlong Emperor:from Paris to Peking via Canton."Journal of Early Modern History16.2(2012):161—199.
[18]《两广总督巴延三奏报查出李侍尧在广东置办物件及现存银两委员解京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九日,《选编》第1册,第1044页。
[19]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初三日《谕内阁着将李侍尧从宽即定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中有语:“如谓因李侍尧平日有进奉见长之处,是以仍予加恩,则从前和珅赴滇查办时何难警示意旨欲为开脱而必严行根究、令节节败露若是耶?”(《选编》第1册,第1178页)。此谕可能系草拟稿,因行间有批注,且所引这段以括号示意去之,更耐人寻味。
[20]《钦差大臣喀宁阿奏报据李侍尧供称于纳楼土司一案并未收受银两缘由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四日,《选编》第1册,第1072页。
[21]《安徽巡抚闵鹗元奏覆李侍尧可否按议勤议能不予立决及买办物件无弊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选编》第1册,第1092页。
[22]案初三月初七日《钦差和珅等奏报严讯张永受经手银两及在京家产等情并遵旨解京质讯折》折中即已使用“李侍尧贪纵营私”字眼(《选编》第1册,第965页),在乾隆皇帝发交各省巡抚命回复惩处意见的上谕中也以“贪纵营私”定性此案。
[23]例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月初十日公布的《大清违警律》第二条:“凡犯本律所未载者,不得比附援引。”《大清法规大全•民政部》卷四“宪政编查馆奏考核违警律(并单)”。转引自陈新宇《从比附援引到罪行法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8页。
[24]《江苏巡抚吴壇奏覆李侍尧应如大学士九卿所拟及署中并无令首县中军购物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75页。
[25]《兵部尚书李奉翰题覆李侍尧应照大学士九卿所拟斩决本》,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九日,《选编》第1册,第1080页。
[26]《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覆李侍尧应拟斩决及衙门向设有买办人役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选编》第1册,第1089—1090页。
[27]《广东巡抚李湖题覆应将李侍尧照大学士等所拟即行正法本(残)》,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初五日,《选编》第1册,第1110页。
[28]《署云南巡抚刘秉恬奏覆并无令中军首县购买之事折》,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初六日,《选编》第1册,第1116页。
[29]此处指安徽巡抚闵鹗元奏覆请从宽折(《奏覆李侍尧可否按议勤议能不予立决及买办物件无弊折》,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他几乎是唯一提出从宽处理的督抚大臣;另有江南河道总督陈辉祖《奏覆李侍尧可否仍由和珅等会同九卿覆加严讯详核定罪折》,有转圜之意。《选编》第1册,第1091、1104页。
[30]《谕内阁着将李侍尧从宽即定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初三日,《选编》第1册,第1177—1178页。
[31]《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百二十八,乾隆四十六年四月,页三。
[32]《清史稿》,列传,卷三百二十三,第一〇八一七至一〇八二二页。
[33]《军机大臣奏呈大学士英廉寄来李侍尧入官房屋间数进深丈尺图样片》《奉旨着将李侍尧入官中所房屋一处赏给和珅作为十公主府第》,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选编》第1册,第1111页。
[34]《奉旨李侍尧盛京房地产毋庸籍没入官其伯爵着交该旗遵照查明办理》,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二日,《选编》第1册,第1070页。
[35]上述5条买卖房屋记录均来自《总管内务府奏查内务府官房租库所征收各处官房价值银两数目清单》,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内务府奏销档》,一档馆藏,档号:363-133-1。
[36]《奏为认买官房人名及房价数目等事折》,乾隆四十六年闰五月初二日,《内务府奏销档》,一档馆藏,档号:366-349。
[37]《奏为认买官房人名房价等事折》,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七日,《内务府奏销档》,一档馆藏,档号:368-304。
[38]《奏为入官房间照例准人具呈认买等事折》,乾隆四十七年五月初九日,《内务府奏销档》,一档馆藏,档号:370-124。
[39]《奏为有人交价认买官房居住等事折》,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内务府奏销档》,一档馆藏,档号:373-469。
[40]《军机大臣奏呈大学士英廉寄来李侍尧入官房屋间数进深丈尺图样片》,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选编》第1册,第1111页。
[41]军机处录副奏折,一档馆藏,档号:03-0352-033。
[42]日期分署“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和“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见《选编》第1册,第1127、1130页。同件另见于内务府奏案,一档馆藏,档号:05-0355-006和05-0355-008。
[43]《协办大学士英廉奏报李侍尧家人方喜儿自首并请敕交沿途督抚截解李侍尧贡品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三日,《选编》第1册,第956页。
[44]《谕内阁李侍尧着革职拿问按察使汪圻等俱着革职严审》,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982页。
[45]参见明清人名权威档,网址: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web/html_name/search.php(2016年10月8日检索)。
[46]《汪师仪等口供清单》,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五日,《选编》第1册,第1026—1029页。
[47]《查抄汪圻杨奎方洛家产清单》,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五日,《选编》第1册,第1031—1033页。
[48]《湖广总督富勒浑等奏报截获汪圻家眷船物及办理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九日,《选编》第1册,第1040—1043页。此批器物于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解到京城内务府(《内务府大臣英廉等奏报解到截抄汪圻家属在船金银玉器缎绸等物及办理情形》),《选编》第1册,第1181—1191页。
[49]《湖南巡抚奏呈杨雨三江涛等供单》,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初三日,《选编》第1册,第1059—1060页。
[50]《内务府大臣英廉等奏报解到汪圻德起名下截抄缎绸衣物及办理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三十日,《选编》第1册,第1167—1173页。
[51]《内务府大臣英廉等奏报解到原云南按察使汪圻等六人衣物及办理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三十日,《选编》第1册,第1152页。
[52]根据《汪师仪等口供清单》《汪圻杨奎方洛家产清单》中内容统计。《选编》第1册,第1028—1029页、第1032页。
[53]在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七日奏折中,孙士毅禀称,“上年李侍尧与臬司汪圻意见不协,李侍尧将汪圻私馈物件掷还”。《选编》第1册,第967页。
[54]《寄谕大学士英廉等着将庄肇基与李侍尧素尔芳阿一并解京质讯素尔芳阿馈银情事》,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五日,《选编》第1册,第1024页。
[55]《谕内阁汪圻托病违例船行探视家属自取重戾着交刑部严审治罪》,乾隆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选编》第1册,第1180页。
[56]《嘉兴府志》,光绪五年刊本,卷五十二。
[57]《寄谕钦差和珅等着将汪圻等人任所并原籍家产查抄具奏》,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983页。
[58]《闽浙总督三宝奏复查抄庄肇奎家产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03—1004页。
[59]《护贵州巡抚图思德奏报查获钱酆家人吴章等缴出银两并讯供解滇折》,乾隆三十七年四月十三日,《选编》第1册,第259页。
[60]《庄肇奎亲属供词》,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04页。
[61]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闽浙总督三宝奏覆查抄庄肇奎家产情形折》“附件二:查抄庄肇奎原籍家产清单”,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三十日《内务府大臣英廉等奏报解到云南按察使汪圻等六人衣物及办理情形折》“附件:原任云南按察使汪圻等六人查抄缎绸衣物等项变价清单”。《选编》第1册,第1005—1011页,第1153—1162页。
[62]《庄肇奎亲属供词》,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03页。
[63]《闽浙总督三宝奏报查封孙士毅家产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14页。
[64]《庄肇奎亲属供词》,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1004页。
[65]《寄谕闽浙总督三宝等吴壇错会旨意查封孙士毅等家产意在待赔滇省亏空》,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初四日,《选编》第1册,第1016页。
[66]《寄谕闽浙总督三宝等着将裴宗锡孙士毅原籍家产严密查封以备抵补应赔之项》,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九日,《选编》第1册,第987页。
[67]《寄谕山西巡抚雅德查封裴宗锡家产殊属错谬着传旨申饬止应将其家资查明存记》,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六日,《选编》第1册,第1033页。
[68]《山西巡抚雅德奏为遵旨查封原任滇抚裴宗锡原籍家产情形事》,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一日,一档馆藏,档号:04-01-12-0188-065。
[69]《大学士英廉奏报准咨查办封贮裴宗锡寄存于中书方维甸提塘萧明处什物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日,《选编》第1册,第1045页。
[70]《大学士英廉奏报准咨查办封贮裴宗锡寄存于中书方维甸提塘萧明处什物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日,《选编》第1册,第1046页。
[71]《大学士英廉奏报方维甸报出孙士毅借物进贡及佘国观交出裴宗锡所置玉器片》,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日,《选编》第1册,第1049页。
[72]《大学士英廉奏复查办裴宗锡器物过当及遵旨办理缘由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选编》第1册,第1056—1057页。
[73]孙士毅与裴宗锡情罪相同被令仅限于查封备抵,案结后被令发还(见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初四日《寄谕闽浙总督三宝等吴壇错会旨意查封孙士毅等家产意在待赔滇省亏空》、乾隆四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寄谕浙江巡抚李质颖着详晰查明孙士毅家内所有物件概行给还家属》,《选编》第1册,第1016页、第1115页);陈孝昇以“究未馈送银两”而被令毋庸查封原籍家产(见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四日《寄谕大学士英廉等陈孝昇原籍家产先不查封俟查有亏空任所资财变抵不敷再行查抄》、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大学士英廉奏报接奉谕旨敬谨存贮俟庄肇奎李侍尧等解到之日遵旨逐案质讯折》,《选编》第1册,第1024页、第1054页)。
[74]《山西巡抚喀宁阿奏报估变裴宗锡家产赔缴米价银两等事》,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档馆藏,档号:04-01-35-0745-032。
[75]《山西巡抚喀宁阿奏报查清裴宗锡家产解京变价归款以清积盐课事》,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十二日,一档馆藏,档号:04-01-35-0472-004。
[76]《山东巡抚雅德奏报原任云南巡抚裴宗锡应赔盐课已完银数折》,乾隆四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49辑,第48页。由于裴宗锡所有财物变价银仍然不敷须要缴赔之“十万两”银,其子裴正文还向亲族设措上交到银二万八千二百两;余尚未完银“三万九千余两”,裴正文呈恳宽限三年,再向亲友挪凑交纳,同上,第49页。
[77]《两江总督萨载奏为遵旨察核裴宗锡寄存江宁木器物件情形事》,乾隆四十五年五月二十日,一档馆藏,档号:04-01-12-0189-039。
[78]《协办大学士英廉奏报查出李侍尧家人张永受等寄顿物件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九日,《选编》第1册,第970页。
[79]《湖南巡抚李湖奏报截获李侍尧折差张曜刘凤翼等及审究情形折》,乾隆四十五年二月十八日。《选编》第1册,第944页。
[80]《寄谕协办大学士英廉着将张曜与八十五质讯并严讯连国雄》,乾隆四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选编》第1册,第947页。因这一数目过甚,张永受在京家产当即被着严密查抄。《寄谕协办大学士英廉着严讯八十五并将其与张永受连国雄财产一并严密查抄》,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二日,《选编》第1册,第952页。
[81]《大学士英廉奏报祝维极改名张永受投充李侍尧缘由及查出易州寄顿财物等情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选编》第1册,第1050页。
[82]《协办大学士英廉奏报续审连国雄郭全等查讯寄顿财物情节折》,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六日,《选编》第1册,第977页。
[83]《大学士英廉奏报祝维极改名张永受投充李侍尧缘由及查出易州寄顿财物等情折》,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选编》第1册,第1050页。
[84]金条重29.7两,照1∶15换合银为446.25两;鼻烟壶估3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