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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连续统假设

作者:陆秋槎 当前章节:15148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22:47

Aus dem Paradies, das Cantor uns geschaffen, soll uns niemand vertreiben können.

——David Hilbert

1

被韩采芦折腾了半个小时之后,我已经放弃了抵抗,也不再大声呼救。

老实说我并不指望有人会来救我。毕竟,像我这样有勇气踏进她房间的人,在整栋寝室楼里怕是也找不出第二个了。更何况,若被人看到我现在这副样子,也着实有些不妙——此时,半裸的我,正被迫将自己引以为耻的身体暴露在初秋微冷的空气里,任人宰割。

虽然这样想着,虽然已经决定接受命运的裁决,但见她从抽屉里取出美工刀,又将锋利的刀身从塑料壳子里一节一节推出来,我还是犹豫了:这样下去,真的会出人命吧?

“果然,我关于人体表层皮肤拓扑性质的假设是对的:不仅欧拉示性数为二,色数为四,同时任意一条闭曲线都收缩成一点。人类还真是不可思议的存在。”韩采芦自言自语道,一面近乎无意识地挥动着手里的美工刀,“那么,如果增加亏格数呢,把她改造成亏格为4的可定向闭曲面——还是说用不可定向的闭曲面会更好一些……”

请原谅我这个高中二年级的文科生无力将她后面讲的话如实记录下来,但她的结论却是我也可以理解的:

“看来只好由我来改变陆秋槎同学的拓扑性质了。”

说着,她持刀走向我,我则惊惧地退到床头,抱着膝盖、蜷缩起身子。

就这样被她“割补”一番、因失血过多而死掉,也算是为人类的科学事业做出了贡献,或许比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更有意义。

比起死,我可能更怕疼痛。

刚刚韩采芦在我的背脊和腰腹部都画满了网格,又逐一涂色,之后,为了向我普及“拓扑学上的结构关系就算拉抻表面也不会改变”这则我毫无兴趣的知识,她一再揪起我的皮肉、用力拖拽,仿佛是忘记了她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我的神经。当时我已经痛得快要昏过去了,却又没能幸运地晕厥。而这种痛苦,和被美工刀切开相比想来根本不算什么吧……

“——谁来救救我!”

我惊叫着、拼却全身气力,一面闭上了眼睛。

我会落得这般境地,我的室友陈姝琳恐怕要负主要责任。

今天是难得的休息日,我却起得很早,用过早餐之后,就开始赶写要登在下周二付印的新一期校刊上的文章。

和重视知识性与信息量的前任主编柳菀菀学姐不同,我到底是个媚俗的人。接手之后,很自然地让娱乐性成为了校刊的主导原则。在我和姝琳的努力下,不仅让刊载在上面的文章变得浅白了起来,也陆续举办了一些需要读者参与的活动。

“推理谜题竞猜”也是其中一例。

这是我在上个月发行的校刊里做的一种新尝试:先刊载一篇推理小说的前半部分、隐去解答,并计划在新一期校刊里公布真相。中间的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读者可以凭自己的智慧、根据已给出的条件,试着解决记载在小说里的杀人事件。并且,他们可以写下自己的推理,投放到位于教学楼一层走廊尽头处、属于校刊编辑部的信箱里。我们会从中筛选出答对了的信件,在公布真相的同时,也会通知解答者到指定地点(一般是食堂的小卖部)领取奖品。

那篇小说是我在暑假里写的,自负庶几做到了信息公平。我本以为,读者可以据此推出唯一正确的答案。整理读者来件时,如我所料,我们收到的来稿比以往多了六七倍,绝大多数是针对那篇推理谜题给出的解答。校刊似乎从未有过如此巨大的影响——至少这在柳菀菀学姐主事的时候是不能想象的。

但是,细读来信的内容,我却遭到了不小的打击。

许多读者给出了与我自己撰写的解答迥然不同的答案。当然,绝大多数都是漏洞百出的,或是推理过于牵强,或是忽略了一些与其解答相矛盾的条件。然而,其中一种竟然可以自圆其说,且符合我给出的全部条件。换言之,我这篇谜题的正确答案似乎并不唯一,而我写出的标准答案也不过是可以推出的真相中的一种而已。

都怪我考虑得不够周全,没能将其他可能性全部排除,才会有这样的失态。

此前,为了避免这种结果,我特地让姝琳做了第一个读者,希望她能看出身为作者的我没能注意到的漏洞。或许是因为和我一起住了一年,又读了太多我的习作,姝琳早已摸清了我的路数,迅速就绕开了我布置的种种误导,猜到了那个曾被我视为唯一正解的真相。

看到那份来稿之后,姝琳也非常沮丧,以至于不愿再多帮一次忙。我把即将作为谜题刊载在校刊上的新作拿给她看的时候,她没有翻看那摞打印纸。

“秋槎,你去找个更聪明的人吧。那个人最好从没读过你的作品。可能只有这样,才能帮你发现漏洞。”

“比你更聪明的人吗?在学校里真的能找到吗……”

“不,”她把手肘支在书桌上,两手交叉,侧着头,将右颊倚在手背上,微笑着说道,“要找到比你更聪明的人才行。只有比你更聪明的人,才能想到你没有考虑的情况。我心里倒是有个人选,只怕她未必愿意帮忙,你也未必愿意去找她。”

“我大概知道你说的是谁了。”

整所学校里能让我产生敬畏之心的,除了柳菀菀学姐之外,就只有某个终日把自己关在寝室里的同级生了。

绝少有人认识她,却一直有人在谈论她——谈论那个名叫韩采芦的女生。

“要试试看吗?虽然有点危险。你肯定听过不少关于她的传闻吧,有些可能还是我讲给你听的。但我觉得,如果真要检验小说有没有漏洞、解答是否唯一,最好去问问她的意见。”

话虽如此,真要踏出这一步,我心里多少仍有些不安。因为,关于她的每条传闻都那么地脱离现实,而诸种传言之间却丝毫没有抵触的地方。它们是如此一以贯之,以至于我只能相信它们全部属实。

逃课当然是她最有名的事迹了。准确来说,“逃课”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她的做法,因为她每周出现在教室的次数不会超过三次,每次也只是听一两节课就再度消失了。据好事者统计,她连女生最反感的体育课都参加过,但唯独从未在数学课上出现。

这当然不是因为她像我一样,对数学感到力不从心,恰恰相反,在这方面她是公认的天才。

这可以从关于她的另一条传闻看出。期中、期末的时候,她从来只参加数学考试,并且几乎每次都拿到满分。她没有拿到满分的情况只有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在证明一道立体几何题时用到了一种被称为“复变函数”的知识,另一次则是因为她发现某一道题的提问方式不够严密而擅自修改了问题。

她确实有这方面的天分,而且据说已在国际比赛上拿到过名次,学校在面对她那种种有违风纪的做法时,也大多采取了姑息和默许的态度。

当然,也曾有人看不过去,但最后都出于各种原因而不得不继续放任她不管。有个硕士毕业不久的数学教师,不相信世上有天才这回事,因此对围绕她的种种传闻很不以为然,最后竟在学生的唆使下跑去挑战韩采芦,说是要测试一下她的真实水平。

这场实力悬殊的比试,最终换来的是那位老师的一封辞呈——他带着万念皆空的表情,闯进校长室,以整层楼都能听到的音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为什么是我被聘为数学教师?为什么不是韩采芦?”

当然,这并非我害怕踏进韩采芦的寝室的原因。

从其他几则传闻来看,她对待同学并不像对待教师这么友善。毕竟,同龄人大多不具备与她探讨数学问题的资格,对她来说利用价值非常有限。

第一个试图闯进她房间的同学,是某个检查寝室卫生的值日生。韩采芦应门之后,只是将房门微微打开一个小缝,然后问她“整数和偶数哪个更多”。可怜的值日生想当然地回答说“整数”之后,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第二个失败的闯入者则被问“整数和有理数哪个更多”,得知对方给出的答案是“有理数”之后,她又一次关上了门。

拜这两则传言所赐,如今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一样多”,尽管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其中的缘由。

顺便一提,她是整所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独占一间寝室的学生。其他几人都是艺术生,独居是为了不扰乱别人的正常生活,而只有她是因为讨厌被人打扰才向学校申请将室友撵出去的。

最终握着文稿站在她的寝室门前时,我已经冷静得快被吓死了。作为第三名挑战者,不知道会被她怎样刁难……

叩门之后,她如传闻所言,将门微微打开了一个小缝,我没法从中窥见她的模样。其实,身为同级生的我并未见过她,也无从知道她的长相。她的寝室号还是姝琳告诉我的。

“实数和有理数哪个更多?”

门缝里传来有些沙哑的女声。

嗯,实数由有理数和无理数组成,一如有理数由整数和分数组成。根据传闻,有理数和整数是一样多的,那么,实数和有理数也一定……

“一样多。”

“你是笨蛋吗?当然实数比较多!”

伴随着不留情面的责难,门也被重重地掩上了。

如果当时我选择就这样转身回去,去向姝琳寻求安慰,或许也不会落得现在这般境地吧。可惜的是,我竟然被好奇心冲昏了头脑,又一次叩响了房门,请求她告诉我实数比有理数更多的原因。

“你真的想知道其中的缘由吗?”她的声音从门里传来。

“我想知道。”我如实讲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整数和偶数一样多,也和有理数一样多,却比实数的个数少,完全想不通……”

就这样,通往地狱的大门向我敞开了。她打开了门,将我一把拽进寝室。直到这时,我才看清了她的相貌。

出乎意料的是,她没有戴眼镜。

一头微卷的棕发披覆在脸颊、脖颈和肩膀上,将她的面部笼罩在阴影之中。但是,她那大得惊人的眼睛里却闪着狂喜的光。薄薄的嘴唇虽然合拢,也掩饰不了喜色。

而最让我震惊的则是她的穿着。她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完全不合身的白色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她身上,到处都是褶皱,下摆一直盖到她的大腿中部。这副打扮,活像是淋了雨之后被迫在男朋友家过夜的少女。

可是,她却在自己的房间里以这副面貌示人。

“终于、终于有人好奇自己为什么会答错了!”她握着我的手,脚下跳起了没有节拍的舞步,“终于让我等到了真心喜欢数学的人!”

“不,我并没有……”

“啊,”她瞥见了捏在我左手里的文稿,“遇到了什么不会的习题吗?还是想解决哪个悬而未决的猜想?我来这所学校一年多了,除了老师之外,竟然从来没人向我请教数学问题,这让我常常怀疑是不是你们都不认可我的水平。”

“不,并不是这样……”

抱定被她下逐客令的思想准备,我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并向韩采芦说明了来意。

“是这样啊,原来如此。”她一时陷入了沉默。

“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这好像和数学没什么关系……”

“不不不,你误会了,这怎么会和数学没有关系呢?”她迅速回应道,“请允许我这样概括你的请求——你希望我帮你检验你刚刚构建的这个形式系统的一致性(consistency)和完备性(completeness),是吗?”

“这只是一篇小说,不是形、形……”

“形式系统。”她颤抖着夺过我手里的文稿,丢在堆满书本和草稿纸的桌上,“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对,你们总是不能理解我的意思。你太不了解推理小说的性质了,虽然我也没有看过多少,但是,我可以向你断言,它虽然是用自然语言写成的,却和形式系统具有相同的性质。”

“抱歉,我不是很明白。”

“对,你还不明白,但是你必须明白,你也必将明白!”她弓着腰、捶着我的稿件,抑扬顿挫地说道。“符号化的人物、由人物行动构成的命题、由这些命题组成的公理体系,再加上一定的演绎规则——这就是推理小说——是形式系统——是元数学!”

“……总之,你愿意帮我看看这篇小说咯?”

“当然,当然。和数学相关的请求我都不会拒绝的。尤其是这种涉及数学基础的问题。”她神经质地笑着,“实不相瞒,我最近正巧在研究集合论,应该正好能帮上忙。不过,我有一个一直很好奇的问题,是关于拓扑学的。因为我没有朋友,一直没法通过实证的方法解决自己的疑惑。所以,在我帮助你之前,能不能先帮我一个小忙?应该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

“好啊。”

我没有丝毫犹豫就应允了,那句“因为我没有朋友”让我对她产生了同情之心。但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这样的话,麻烦你脱掉上衣躺到床上去。”见我犹豫了,她继续说道,“放心好了,我不会做什么奇怪的事情。我对数学之外的事情完全没兴趣。”

我照做了,结果就是……

“太棒了,这下我终于可以了解人体表皮的拓扑结构了!”

好了,回忆就到此为止吧。

再这样回想下去,只怕会演变成一场临终之际的记忆“走马灯”。

她一定不是真的打算置我于死地,恐怕只是沉浸在理论的灰色世界里,而忘却了血淋淋的现实——是啊,她只是暂时忘记了:人被切开皮肤会流血、会伴随剧痛,弄不好还会死。所以,只要提醒她,让她回想起这个事实,我或许就能逃过一劫。

可是此时的我已经吓得根本开不了口了。

终于,她距离我只有一步之遥了。美工刀反射着日光灯的光线,令人目眩。刀锋仍是完好的,没有缺口,甚至没有划痕。莫非这把美工刀她从未使用过,是特地为这一时刻而准备的?

“谁来救救我!”

仿佛是在回应我声嘶力竭的呼救声,忽然响起了叩门的声音。

“秋槎,时候不早了,浴室快要关门了。”隔着一道门,她的话音清晰可辨。是我的室友姝琳。“不是说好一起去洗澡吗?”

韩采芦冷静地将伸出的刀片一节节收回塑料壳子,走去应门。她又一次问起了那个我答错了的问题。

“实数和有理数哪个更多?”

“哈?当然实数多了。”门外的姝琳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你当我是笨蛋吗?”

2

前辈,我至今仍觉得你的辞职是警界最大的损失。那件事责任并不在你。如今已经没有人能像你当时那样,不借助高精密的科学检验,就通过简单的逻辑演绎锁定凶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发生在去年五月的那起连续杀人事件。当时科学检验要等一周才能出结果,大家所能做的似乎就只是放任凶手暂时逍遥法外。如果不是你以那个摔碎的杯子为切入点、推理出了真相,并最终让凶手认罪,恐怕还会有更多的牺牲者吧。从那时起,我就一心想掌握这门严谨而富于想象力的技艺。可是,驽钝如我者,有些东西再怎么努力也学不会。更何况,支撑你做出判断的,还有多年来积累的办案经验,这也是我所欠缺的。所以面对这次遇到的棘手事件,我除了求助于你,就再没有别的选择了。

关于我正在处理的事件,前辈或许已经有所耳闻了吧。死者是最近名声大噪的作曲家晁北梦,也就是去年在西方世界大获成功的歌剧《花月痕》的曲作者。即便是和此类高雅艺术完全绝缘的我,也听说过这件事,看来所谓“大获成功”并不是媒体的浮夸之词。据说这部歌剧近期就会在国内上演,我身边也有人表示一定会去看。可是,就在即将迎来新的成功之际,这位事业刚刚起步、年仅27岁的青年作曲家就横死在自己家中,断送了天赐的才华,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我本以为做了几年刑警,已经变得铁石心肠了,不会再为某个陌生人的死而动容。但晁北梦显然是个例外。与生前的她毫无瓜葛的我去参加了她的遗体告别仪式,并为她流了泪。对于她的才华,我没有置喙的资格,但是——如果前辈在第一时间赶到杀人现场或许也会明白——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即便在死去数小时之后也依然如此。我绝不是恋尸癖,我自然更希望在她的脸上仍有血色的时候遇到她,可惜我和她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只有她的死才能成为相遇的契机。或许我也该辞掉这份与尸体打交道的工作了——当时脑中的确涌起了这样的念头。

时至今日,那天看到的情景还会不经意地浮现在眼前。我或许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妖异的黑白对比:刺眼的白色肌肤和满地被剪碎的黑发。令人窒息、狂躁、偏离日常世界的东西我见过太多,只有这一次,从中感到的是美而非丑恶。因而,我必须尽快从这起事件的束缚里解放自己,不能让自己陷得更深。

可惜的是,这起事件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两周以来,我们通过种种努力,最终将凶嫌锁定在六个人身上。起初有八人被我们怀疑,很快,其中两人的嫌疑就被排除掉了。可是自那以后,调查工作就不再有进展。

从现在起,就让我慢慢向你叙述案情吧,希望我没有略去什么重要信息。

案发地点是市郊的一间平房,这是死者不久之前用作曲的收入买下的。虽然“平房”这种说法可能会让人想到那种破败的棚户房,但事实并非如此。可以看得出,这间小屋经过了精心设计,内部的装潢也非常考究。实际上,这间房建在一个规模不小的花园里,花园外由围墙圈起,西侧又设有一间用于陈放杂物的仓库。当然,因为季节的缘故,案发时花园里没有半点生意,满是被雨水打湿的枯枝败草。

在花园的泥地上,我们发现了疑似凶手留下的足迹,之后又在仓库里发现了一双鞋底满是泥土的雨靴。足迹与雨靴的纹路和磨损状况吻合。据死者的男友说,这双雨靴是死者的物品,平日就一直放在那间仓库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从花园的正门通往小屋和仓库的道路上,铺设了石板,因雨水冲刷,上面的足迹已无法辨认。而泥地上的足迹,是从通往小屋的石板路中间开始,向东而行,绕过几簇灌木,最终抵达了小屋东侧琴房的窗户前。我们并没有发现返回的足迹。

小屋内部被划分为四个区域。从正门进去是客厅,右手边则是一面墙,墙一直延伸到客厅尽头,上面开了两个门,靠外的通往琴房(里面摆着一台价值不菲的三角钢琴),靠里的则通向卧室。小屋里并没有专门的厨房,炉台就设在客厅里。对着正门的那堵墙背后则是浴室和厕所。浴室不大,里面没有浴缸,一个淋浴喷头挂在墙上。尸体就是在浴室里被发现的。

琴房的窗户似乎原本就开着,窗台和临近窗户的地面上都留有一个脚印。但从琴房通往浴室的路上,我们并没有找到雨靴留下的足迹。倒是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一块泥污。似乎,凶手在进入室内之后就脱掉了雨靴,又将它暂时丢弃在客厅里。

发现尸体时,浴室的门没有关好,灯仍亮着,墙上的小窗上了锁。死者全裸,身体蜷曲,面朝着挂有淋浴设备的东墙侧卧。胸、腹部左侧被捅了七刀——从这一线索无法对嫌疑人进行排除,因为有嫌疑的八人都是惯用右手的。除此之外,死者身上没有其他外伤。很显然,她是在洗澡的过程中遭到袭击的。

让人不解的是,凶手特地剪下了死者的头发,而且是那种胡乱至极的剪法,仿佛只是任意地拎起一束、随手剪上几刀,再不断重复这个过程。因而,被剪落的头发在长度上并没有什么规律。我们后来看了照片,才知道死者原来的发型:及腰的直发,没有刘海,每一根头发几乎都有相同的长度。凶手使用的剪刀就丢弃在浴室的地板上,经确认,也是死者的物品,平日挂在客厅里的炉台边。后来,我们抽取了几根头发进行DNA检验,它们都是死者的。又将一些送去做化学检测,希望能有所发现。结果却是,这些头发上面除了残留的香波之外就再没有附着什么。[1]

我们起初怀疑,可能是搏斗中凶手的血溅到了死者的头发上,因而凶手必须将这段头发剪去,又出于掩饰的目的将死者剩下的头发胡乱修剪了一番。但是,现场并没有搏斗的痕迹,一切迹象都表明,死者在一开始就失去了抵抗能力。而且,我们也没能在八名嫌疑人身上发现明显的外伤。因而,这种推测无法成立。

发现尸体的是死者的男友许深(也是本案的嫌疑人之一)。据他说,自己一整夜都在房间里修改剧本,在凌晨五时左右才完工,因希望让晁北梦第一时间看到改定的剧本而只身来到这里,却发现小屋的正门没有上锁——这不符合死者的习惯。此外,客厅里的灯还亮着。他以为这只是晁北梦的一时疏忽。按照死者的作息习惯,这个时间她应该刚刚睡下不久。但许深认为计划正处于争分夺秒的阶段,唯有剧本敲定、排演才能继续进行,于是他直接进门、走向死者的卧室。路经浴室的时候,他发现里面也亮着灯。继而就在那里发现了尸体。

从花园里的足迹和现场的种种迹象,我们基本可以还原出凶手当时的一系列行动。起初,他(在此暂时不考虑性别)试图从正门进入小屋,门上着锁,而叩门也没有回应——因为死者此时正在洗澡。于是,他打算找一扇没锁死的窗子、从那里闯入。但要走到窗边,必须踩过花园的泥地,这样会留下足迹,暴露自己鞋子的尺码。于是,凶手沿着铺设石板的道路走到仓库,找到一双雨靴并换上,继而穿过泥地,由琴房的窗子进入室内,脱下雨靴、拿在手中,并最终将雨靴丢在客厅里,然后前往浴室行凶。杀人之后,又折回客厅找到剪刀(客厅的灯很可能是凶手寻找剪刀时打开的),再回浴室剪掉死者的头发。最后,他穿上雨靴,从正门离开(因而正门没有上锁),又到仓库换回自己的鞋子。

以上就是杀人现场的状况和可以据此做出的推测。

根据调查,发生凶案的这间平房并不是晁北梦在S市的唯一住处。平日她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偶尔在男友家留宿。这两处都在市里,距离这里有将近两小时的车程。唯有在需要潜心创作的时候,她才会住进这间远离尘嚣的小屋。在此期间,她会切断所有现代通信设备。若有事需要联络她,只能前来拜访。

不久之前,她曾和一位新锐小提琴演奏家(也是嫌疑人之一)说起,自己刚刚有了一首小提琴协奏曲的构思,希望完成后能由她来完成首演。这或许就是她此次“闭关”的理由吧。这首作品到最后也没有完成,第三乐章还没有写下一个音符,第一乐章的华彩段也只写了一半。一位仰慕她的后辈(也是嫌疑人之一)表示会仿照她的风格完成这部作品。

嫌疑人的数目缩小到八人,并没费多少工夫。推定的死亡时间是午夜零时至二时,当时方圆十数里之内都下着豪雨,从市里通向这里的高速公路因而关闭了,而从外省通向这里的山路则发生了塌方事故。因此,凶手应该是留宿在附近的人。

我们很快发现,附近有一所高级度假酒店,许多《花月痕》的演职人员就住在那里。那家酒店距离晁北梦的住处不远,步行往返也只用四十分钟。后来我们才明白,这正是演职人员们选择这家酒店入住的原因。当时他们正租用酒店的大厅(通常是用来办婚礼的地方)进行排练,并且指望能在国内版中进行一些修改。换言之,他们住进这里只是为了方便与正在“闭关”的晁北梦联络。

事发当晚,大多数成员一直排练到了凌晨三点,其中共有八人在凌晨一点之前离开了。他们都给出了各自的理由,但这无关紧要,我也不想赘述。重要的只是,他们八个人都没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

第一位嫌疑人是在歌剧中饰演杜采秋一角的次女高音林懿成,现年二十九岁。据说,出于对视觉效果的追求,晁北梦并不希望她继续扮演杜采秋——简而言之,相对于这个角色应有的形象,林懿成实在过于肥胖了。她的身材在歌唱界应该并不奇怪,但是据说,每当她在舞台上搔首弄姿,观众总会爆发出一阵哄笑。

第二位嫌疑人则是新锐指挥家王南卿,是个枯瘦的男人,现年三十五岁,(据说是因为酗酒的缘故)看起来却已经年近五十,脸上布满褶皱,斑白的头发也所剩无多。他的成名,与这部歌剧有关。歌剧在琉森上演的时候,他替下了某位突发急病的意大利指挥家,并完美地背谱指挥了全剧。他和死者并没有过节,恰恰相反,死者曾点名要求他指挥国内的几场公演。

以上两人的嫌疑很快就被我们基本排除掉了。

花园里的足迹,经科学检验,是体重在60公斤左右的人留下的。当然,我们没法据此锁定凶手。毕竟,体重不足60公斤的人在负重的情况下也可能留下这样的足迹。但可以确定的是,凶手肯定不是体重超过60公斤的人,因为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人暂时减轻体重。于是,体重74公斤的林懿成就被从嫌疑人的名单上剔除了。同理,那双雨靴的尺码是40号,而且鞋头处没发现被撑开的痕迹,因而鞋子尺码是42号的王南卿身上的嫌疑也被洗清了。剩下的六人体重都小于60公斤,鞋子尺码也都小于40号。

第三位嫌疑人就是死者的男友许深,也是他最先发现了尸体。他现年二十八岁,相貌平平,扁脸,塌鼻子,个子也不高。和人们对词作家的印象不同的是,他没有留长发或蓄须,穿着打扮很像一般的上班族。他毕业于戏剧学院,主攻戏剧文学,对西洋歌剧的唱词部分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花月痕》并不是他们合作的第一部 作品,此前他和晁北梦还合写过一部比较失败的歌剧。两人就是从那时开始交往的,至今已有六年之久,但他们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值得注意的是,他持有死者住所正门的钥匙,这是他和其他嫌疑人最大的不同。

第四位嫌疑人是女高音何兆悦,现年三十岁。她在歌剧中扮演刘秋痕一角。她和死者是旧相识,两人相差三岁,但都是同一所音乐大学附中毕业的。那所学校是中高一贯制,因而两人有机会认识。此前晁北梦和许深合写的那部歌剧,之所以会失败,词曲上的稚拙自然是重要原因,但若仔细追究的话何兆悦也难辞其咎。据说因为她过于紧张,在首演的时候发挥失常。此后两年的时间她都没有参演过歌剧,转而录制了一些艺术歌曲。《花月痕》是她回归歌剧舞台的作品,她在其中的表现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也算是一洗前耻了。何兆悦身材娇小、瘦弱,从体型上根本看不出是歌唱演员,而从外表也完全看不出已经三十岁了。她留着短发,在这个季节总喜欢戴着绒线帽。由于高度近视,不登台的时候总戴着一副棕色边框的眼镜,镜片很是厚重。

第五位嫌疑人是小提琴演奏家蒋一葵,现年二十四岁。她负责演奏《花月痕》第二、三幕之间的间奏曲中小提琴独奏的部分。第二幕结尾是女主角刘秋痕自缢的情节,这首间奏曲带有挽歌的性质,浸透了绝望的情绪,演奏难度也很是惊人,许多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都难以应付。因而晁北梦特别请来小提琴界的新秀、特别擅长炫技类曲目的蒋一葵参与演出。据说晁北梦对蒋一葵的表现非常满意,并准备将正在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献给她。蒋一葵身材高挑,颇有明星气质,演奏中一头及肩的中长发随节奏摇动,站在舞台上总能自动地成为观众瞩目的焦点。

第六位嫌疑人是死者的后辈、作曲系的大四学生方琮,现年二十一岁。她从去年开始担任晁北梦的助手,帮她抄写乐谱,有时也会参与配器。实际上,方琮在看了晁北梦之前那部反响不佳的歌剧之后,就成了她的狂热崇拜者,不仅开始模仿晁北梦的作曲风格,连穿着和发型也总要与晁北梦保持一致。后来,晁北梦从她留在音乐学院任教的同学那里得知了这件事,就招她做了自己的助手。两人在合作中并无龃龉,恰恰相反,晁北梦反倒总因为方琮过于顺从自己而对她将来的发展感到担忧。

第七位嫌疑人是担任服装与道具设计的周昭礼,现年六十五岁。至今,由他经手的歌剧、电影和舞台剧不下六十部。在这个领域他无疑享有极其令人尊崇的地位。照理说他并没有杀害晁北梦的理由。但我们继续深入调查,却了解到,他和晁北梦就服装的设计一直有冲突。晁北梦认为周昭礼设计的服装在装饰上过于繁琐,无用的部件过多,可能会干扰演员的表演。几番争执之后,她当着其他演职人员的面用剪刀剪下了戏服上那些她认为“纯属多余”的装饰物。这件事之后周昭礼拒绝继续做服装与道具设计,而把所有工作丢给了自己的学生洪琼,也就是我后面要讲到的第八位嫌疑人。此次歌剧要在国内上演,出资方贪恋周昭礼的名声,说服他重新担任服装与道具设计,晁北梦也公开致歉与他和解了。周昭礼身材不高,但毫无佝偻、驼背的倾向,是个精力过人的老人。从体力上,他完全具有杀害晁北梦的能力。

最后一位嫌疑人,是周昭礼的学生兼助手洪琼,现年二十九岁。她是位性格十分张扬的女性,很符合公众对艺术家的印象。她是嫌疑人中唯一染过发的,并且是染成那种夸张的金色。衣着也似乎是她自己设计的样式,请原谅我无法准确地进行描述,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她身上,你总可以发现自己能想到的所有颜色。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的杀人现场与嫌疑人的信息,希望前辈不要透露给别人。

我记得前辈曾说过——尽量不要预先指望一起事件最终能被解决,因为要抵达真相、需要许许多多的路标。我们当然可以拼尽全力进行搜查,尽可能多地发现需要的线索。但是,人力究竟是有限的,很可能直到最后,必要的线索仍然缺失。没有路标,我们只能彷徨在迷宫里,而找不到名曰真相的出口。所以,每当我们幸运地解决一起事件,最好将此视为命运的一种恩赐。

我还记得,当时你指出了那起事件的凶手,却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逮捕他。如果那时能再发现一条不利于他的线索,或许就不会以“意外”结案,任凭那个人逍遥法外了吧?

但是我们也没法怨恨谁,因为“命运的恩赐”不一定会送到我们手上,有时却被赠给了凶手——我也只能祈求,在这次事件里神明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倘使我提供的线索已足够让前辈推理出谁是凶手,请务必回信告诉我。就算没有证据也无所谓。毕竟,只要按照那个方向搜查,我们仍有希望找到决定性的证据。

总之,期待你的回信。

注释

[1]这个谜题可能会让部分读者想到“午夜文库”出版过的某本日系作品。为打消一部分读者的疑虑,在此特别说明一下。那篇日系作品发表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而本文最初发在二〇一四年十月号的《岁月·推理》杂志。虽然没早多少,但的确是我先写的。我和那位作者可能都受到了绫辻行人的《杀人方程式2鸣风庄事件》(简体版翻译成《尸体长发之谜》)的启发。——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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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姝琳洗过澡、吹干了头发,再次来到韩采芦的寝室时,她已经读完我的那篇谜题,正坐在书桌前整理思路。原本,我自己过来征求她的意见就可以了,姝琳却执意要跟来,说是不放心我一个人深入虎穴。

她的担心也有一定的道理。

明明就在半小时之前,我才刚刚做了一回刀俎上的鱼肉,此时却并没有对韩采芦抱有什么戒心。毕竟,被姝琳勒令跪坐在地上、又被责骂到浴室关门前一分钟的她,保证说再也不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了。

“那我们开始吧。”我们在她的床上坐定之后,韩采芦捧着我的文稿说道,“不过,陈姝琳同学还没有读过这篇谜题吧?”

“没关系,刚刚在浴室听秋槎说了个梗概。”

“你已经看穿真相了吗?”我问道。

“我试着以你的思路揣度了一下,大概知道你设计了怎样的解答。但是这好像不是你来找我的初衷。你关心的问题恐怕并不是我能否解开这篇谜题,而在于这篇谜题是否还有其他正确答案。”

“的确,这才是我来找你的目的。”

“放心好了,我会按顺序做出说明。只不过,你要跟得上我的思路才行。”韩采芦将文稿丢在桌上,闭目沉思了片刻,继续说道,“你在这篇谜题里设置了八名嫌疑人,但一开始就排除掉了林懿成和王南卿作案的可能性。这里面有什么陷阱吗?”

“没有陷阱。但我确实想迷惑一部分读者。应该会有人觉得这两人的凶嫌被排除得过于轻易,以为我在这里耍了什么花招。”我如实回答说,“但是,只要稍微动动脑子便知道,他们两个确实不会是凶手。”

“是啊。体重小于60公斤的人可以留下略大于其的足迹,而脚的尺码小于40号的人可以穿进40号的鞋子,但反过来就不行。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你在这里为读者提供了一种推理上的思路:消4去4法4——不是根据某条线索直接指认凶手,而是通过一系列的线索、逐步排除每个嫌疑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后剩下的那个人便是真凶。”

“解答这篇谜题的确需要这种思路。”

“那么,我就按照这个思路开始推理了。”她再次拿起我的文稿,却不去看,目光仍直直地盯着我,“首先,何兆悦一定不是凶手。文中,警方根据现场判断,死者遇害时正在洗澡。而从你对花园的描述来看,这起事件发生在秋冬季节、气温偏低的时候,所以发现尸体时浴室的窗子呈关闭状态,这应该是死者出于保暖的考虑而关上的。可以想象,案发时浴室里一定满是水蒸气。而何兆悦高度近视。如果她戴着眼镜冲进浴室行凶,镜片就会立刻变得白茫茫一片;而如果她摘下眼镜,恐怕也不会看到更多东西。你又说看不出死者抵抗的痕迹,也就是说晁北梦是凶手闯进浴室之后立刻遇刺并失去了抵抗能力。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矫捷的身手,良好的视线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何兆悦一定不是凶手。”

“继续……”

“死者的男友、同时最先发现尸体的许深应该也不是凶手。因为他有钥匙。凶手如此谨慎,为了不在泥地上留下自己穿的鞋子的纹路,特地换上了仓库里的雨靴。但即便如此,警方还是根据足迹划定了嫌疑人的体重和鞋子尺码的范围。假使许深是凶手,而除他之外只有林懿成和王南卿没有不在场证明,那么警方就会根据体重和鞋子尺码这两条线索立刻逮捕许深,不是吗?拥有正门钥匙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因而,也可以排除他的凶嫌。”

讲到这里,她停顿了片刻,无意识地用左手摆弄着垂到胸前的头发。

“至此就只剩下四名嫌疑人了。在继续使用‘消去法’之前,让我们先简单分析一下尸体和现场的状况。现在,我要回答文中叙述者觉得最难以理解的那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剪下尸体的头发?”

“终于到这一步了。”见她一步步逼近真相,我也不由得兴奋了起来,“确实,只要理解了剪发的动机,就能立刻指认凶手。”

“文中说,警方起初以为凶手剪去死者的头发是因为‘搏斗中凶手的血溅到了死者的头发上,因而凶手必须将这段头发剪去,又出于掩饰的目的将死者剩下的头发胡乱修剪了一番’。但是,既然没有搏斗的痕迹,嫌疑人身上也都没有外伤,这种理由自然是不能成立的。那么,凶手还有什么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吗?”

“是啊,还有吗?”

“我想,当时情况应该恰恰相反。不是凶手的血溅到了死者的头发上,而是在行凶的时候,死者的血溅到了凶手的头发上。凶手可能穿了雨衣,所以不必担心死者的血喷溅在衣服上,但是即便戴上雨衣的帽子,也没法完全避免让自己的头发溅上鲜血吧?如果放任不管,死者的血很可能会顺着面颊、流到颈部,最终弄脏穿在雨衣下面的衣服的领子。碰巧的是,案发现场又是浴室,所以,凶手情急之下,打开淋浴的水龙头,冲洗自己的头发……”

“那么,这和凶手剪下死者的头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明知故问道。

“当然有关了。因为,凶手很担心洗头的时候自己的头发掉落在浴室里。人在洗头的时候,会掉头发,不是吗?”韩采芦说着,继续摆弄着垂到胸前的头发,将一绺缠在手指上又松开,继而再拎起另一绺。见状,我不禁以为她那微卷的发梢都是自己把玩出来的。“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必须做这样的一番善后处理。换言之,尽管凶手未必真的将头发掉落在现场,但以防万一,他(她)必须胡乱地剪下死者的头发,藏木于林,用死者的头发掩盖自己的。”

“那么,凶手是谁呢?”

“凶手首先一定是有必要这么做的人。刚刚我也说到了,人在洗头的时候会掉头发。刚刚洗澡回来的你一定对此深有体会吧?每次洗完头之后,地漏附近总会聚集一团发丝,有时还会把地漏堵上。而从晁北梦的头发上只检测到残留的香波,不是正好可以说明她刚刚认真地洗过自己的头发吗?那么,浴室的地漏附近应该有许多她掉落的头发才对。根据你的描述,她蓄着及腰的直发,而且每根头发长度都差不多。想来掉落的头发也是这样的吧。

“那么,假使凶手和她发型一致、发色也相同,是否就没有必要剪断晁北梦的头发了呢?当然没有。既然发型、发色都一样,晁北梦洗头时掉落的头发便足够掩盖凶手的头发,凶手也不必多此一举了。

“如此一来,就可以排除掉方琮的嫌疑了。因为她是死者的崇拜者,蓄着与死者相同的发型。同时,你又特别指出洪琼‘是嫌疑人中唯一染过发的’,因而方琮一定没染过发,与死者发色也一致。没必要剪掉死者的头发的她,肯定不是凶手。”

经过这番推理之后,还剩三名嫌疑人。

“如果说方琮是因为没必要剪死者的头发而不会是凶手,那么,洪琼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她即便剪下死者的头发,也无法掩盖自己的,因为她把头发染成了金色。当然,你可以说她临时将头发染黑,行凶之后再染回原样,因而仍有必要剪下死者的头发。但是,这样的猜测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洪琼不可能事先考虑到自己的头发上会溅上死者的血,若想到了,便应该事先采取手段、从一开始就避免让这种事情发生。总之,她不是凶手。”

说到这里,韩采芦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好继续说了下去。

“那么,周昭礼会是凶手吗?你在这篇谜题里,根本没有描写他的发型。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做出判断——根据发色。既然嫌疑人中只有洪琼染过发,则周昭礼一定没有染发。同时,他是一名现年六十五岁的老人。那么,他的头发会是怎样的颜色呢?很显然,是银白色的。这样,排除掉洪琼凶嫌的那些理由同样适用于他。他不会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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