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论革命(出版书)》作者:[美]汉娜·阿伦特/译者:陈周旺【完结】 > 论革命.txt

义上使用过“法律”一词。就是在《论法的精神》第一章,孟德斯鸠将法.3

为防御公共意见或民主制统治而设的制度本来是参议院。与司法审

查不同,司法审查在当时被视为“美国对政府科学独一无二的贡献”

289

,而美国参议院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业已证明更加难以分辨,这部分是

因为没有意识到古名是一个错着;部分是因为作为一个上院,会自发地

等同于英国政府的贵族院。作为社会平等发展不可避免的结果,上个世

纪英国政府的上院政治衰落,这足以证明:这样一种制度在一个缺乏世

袭贵族的国家中,或者说是在一个坚持“绝对取缔贵族头衔”

290 的共和

国中,从来就不会有什么意义。其实不是模仿英国政府,而是立国者本

来就对意见在政府中的作用洞若观火,促使他们给代表“利益多样化”的

下院加了一个上院,专门用来代表最终“作为一切政府基础”

291 的意

见。“自由政府”的显著特征是利益多样化和意见分歧,它们的公共代表

组成了一个共和国。与民主制判然有别的是,在此“一小撮公民……聚

集起来亲自管理政府”。不过,根据革命者们的想法,代议制政府远不

止是为人口规模庞大的政府而设的技术装置,而且是局限于一个小规模

的、民选的公民机构,充当利益和意见的巨大过滤器,防止“众说纷纭

造成的混乱”。

利益和意见是截然不同的政治现象。从政治上说,利益仅仅作为团

体利益才有意义。对于过滤这种团体利益,它似乎绰绰有余。在一切条

件下,即便是在一个团体的利益碰巧是多数利益的条件下,它们的偏好

性都要加以维护,团体利益就是以这种方式被代表的。相反,意见绝不

属于团体,而完全属于个人,这些个人“冷静而自由地运用理性”。无论

是一部分还是整个社会的群众,从来就无法形成一种意见。每当人们自

由地相互交流,并有权利将自己的观点公之于众,意见就会出现;但是

这些数不胜数的意见,似乎也需要过滤和代表。本来参议院的特定功能

就是“中介”,一切公之于众的观点都必须经它传递。 292 尽管意见形成

于个人,可以说必须归个人所有,但却没有一个人,无论是智慧的哲

人,还是启蒙运动的所有人共有的神启理性,可以胜任筛选意见和经情

报过滤网传递它们的任务,将随意的、纯属无稽之谈者筛掉,然后将意

见过滤成公共观点。因为,“人的理性,就像人自身一样,独处之时是

怯懦和谨小慎微的,只有结成一定数量,才获得力量和信心。”

293 既然

意见是在意见反对意见的交换过程中形成和检验的,那它们之间的差异

也只能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调和,也就是经过一个由专门为此而选出的

人组成的机构来加以传递。这些人,来自他们中间,并非智慧之人,可

他们的共同目标是智慧,是在人类心灵之易错性和脆弱性条件之下的智

慧。

从历史上说,意见——一般而言,它与政治领域有关;具体而言,

是指它在政府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在革命这一事件和进程中被发现

的。这当然不奇怪。依前文所述,一切权威都建立在意见之上,当一种

普遍性的拒绝服从出其不意地将那些后来转化为革命的东西激发出来之

际,这一点就以最强有力的方式暴露无遗了。诚然,这一刻,也许是历

史上最富戏剧性的,它为所有五花八门的蛊惑人心的东西大开方便之

门,但是,即便是革命的煽动所证实的,若非一切新旧政体都“建于意

见之上”的必然性,还会有别的东西吗?与人的理性不同,人类的权力

不仅仅“在独处时是怯懦和谨小慎微的”,而且,除非它可以依赖他人,

否则就不过是一种非存在。如果无人遵从,也就是说,通过遵从来加以

支持,那么最有权力的国王以及最肆无忌惮的暴君,都是孤立无助的。

因为,在政治上,遵从与支持是一回事。意见被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

发现,但只有后者才知道如何建立一种持久的制度来塑造那些进入共和

国结构的公共观点,这又一次显示出美国革命高人一筹的政治创造力。

它的替代选择是什么,看看法国大革命及其追随者的历程就知道了。在

所有这一切情况之下,缺乏代表和不经过滤的意见都显得混乱不堪,因

为不存在一个传递意见的中介。而一旦形势所迫,这些意见就化身为大

量相互冲突的大众情感,等待一位“强人”来将它们塑造成一致的“公共

意见”,这样就宣告了一切意见的死亡。事实上,替代选择就是全民公

决,这是唯一与无拘无束的公共意见统治密切呼应的制度。正如公共意

见是意见的死亡,全民公决也使公民投票、选择和控制自己政府的权利

走向终结。

在创新性和独特性方面,参议院制度堪与代表最高法院制度的司法

审查的发明相媲美。从理论上说,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种革命成

果中,即在基于意见的持久制度和基于判断的持久制度中,国父们超越

了自己的概念框架,这些概念框架当然是先于美国革命的。于是,当事

件本身为他们打开了更大的经验视域时,他们就对此做出了回应。在那

个年代,前革命的思想所仰赖的,在理论上依然支配着革命论争的,是

三个关键概念:权力、激情和理性。政府权力据说控制着社会利益的激

情,而又被个人的理性所控制。在这一方案中,意见与判断显然都属于

理性的机能,但问题的要害在于,这两种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理性机能,

几乎完全被政治和哲学思想的传统忽略。显然,使革命者懂得这些机能

之重要性的,并不是理论和哲学的兴趣。他们应该隐约记得,先是巴门

尼德然后是柏拉图,都对意见的名声有过猛烈的抨击,从那以后,意见

被视为真理的对立面。不过他们不是处心积虑地要重申意见在人类理性

能力等级中的地位和尊严。对于判断而言同样如此。在这一问题上,如

果我们希望对判断在人类事务领域中的根本特征和惊人程度有一点认识

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转向康德哲学,而不是转向革命者们。使国父们突

破了其狭隘而又受传统束缚的总体概念框架的,是希望确保他们新创作

的稳定性,将政治生活的每个要素都稳定化为一种“持久制度”的迫切愿

望。

也许没有什么比专心致志于持久性和一种“持久状态”更能清楚地指

出,是革命揭示出了新的、世俗的和世间的现代志向。正如殖民者不厌

其烦地一再重申的那样,一种“持久状态”是留给他们“子孙后代”的。将

这些诉求误解为后来要为子孙提供庇荫的资产阶级欲望,那就大错特错

了。在它们背后,是想在地上建立永恒之城的深切欲求,加上对“一个

合理有序的国家,本身就可以与世界一样不朽和万寿”

294 的信念。这一

信念是非基督教的,与整个时代的宗教精神基本是相悖的,而这个时代

将古代末期和现代一刀斩断了。结果,我们就不得不回到西塞罗,看看

有没有在侧重点和视野上相似的东西。“以死赎罪”的保罗观念仅仅是从

个人出发,回应了西塞罗阐发为统治共同体之法律的东西,Civitatibus

autem mors ipsa poena est, quae videtur a poena singulos vindicare;debet

enim constituta sic esse civitas ut aeterna sit.

295

[“既然一个政治实体必须构

建成永恒的,那么死亡就是对共同体(错误行径)的惩罚,同样的死亡

似乎是废除对个人的惩罚。”]从政治上说,基督教时代的特点就在于,

世界与人的这一古典观念被颠倒了:古典观念认为是凡人游走于一个永

恒的或潜在是永恒的世界之中;基督教时代则认为,人拥有一种永恒的

生命,他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游走,而这个世界的最终命运就是死

亡;现代的特点就是,它再一次转回古代,为自己所怀有的一种新的关

怀,即关怀地上人造世界的未来,去寻找一个先例。显然,在任何一个

既定的年代,世界的世俗性和人的世间性最好的衡量标准就是:在人的

心目中关注世界的未来胜于关注自己来世的终极命运之程度。这样,什

么时候连十分信教的人民都不仅渴望有一个让他们自由地去筹划个人救

赎的政府,而且希望“建立一个政府……更符合人性的尊严,……永远

保护它、维持它,将这样一个政府传给子孙后代”, 296 那么,它就是新

时代世俗性的标志了。无论如何,这就是约翰·亚当斯归因于清教徒的

那种深层动机。他到底有多正确,就取决于甚至清教徒都不再是单纯世

间朝圣者的程度,而是“清教徒前辈移民”。所谓“清教徒前辈移民”,就

是殖民地的奠基者,他们的赌注和诉求都不在来世,而在凡人的此世。

对于现代的、前革命的政治思想,对于殖民地的奠基者而言是真实

的东西,对于革命和国父们而言,就更加千真万确了。现代的“关注持

久状态”,在哈林顿的著作中,是如此真切。 297 正是这一点,促使亚当

斯把虑及“持续多代的制度”的新政治科学称作是“神圣”的。正是在罗伯

斯庇尔“死亡是不朽的开端”中,那种在革命中表露无遗的和现代特有的

对政治的侧重,找到了它最言简意赅而又最气势恢宏的定义。在一个不

扬不抑的层次上,我们发现,对持久和稳定性的关注,就像一根红线贯

穿了立宪争论。立宪争论相得益彰的对立两端,分别站着汉密尔顿和杰

斐逊。汉密尔顿坚持宪法“必然是持久的,并且无法去预计事物可能的

变化”,杰斐逊尽管丝毫不乏对“一个自由、持久和昌明的共和国之牢固

基础”的关注,却坚信唯有人固有的和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不变的,因为

它们不是人而是创世者的作品。 298 299 于是,作为立宪争论的焦点,分

权制衡的整个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按照由来已久的混合政府形式

观念来进行的。混合政府形式,就是在同一个政治体中结合君主制、贵

族制和民主制的因素,它能够制止帝国兴衰这一动荡不休的循环,建立

一个不朽之城。

通俗易懂的和学术上的意见都认为美利坚共和国两个全新的制度装

置,参议院和最高法院,代表了政治体中最“保守”的因素,这毫无疑问

是对的。它们为了稳定性而设,并且很好地回答了现代早期对持久性的

关注,问题仅仅在于,它们是否足以保持在美国革命本身中所揭示出来

的精神。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2

革命后的思想对革命精神的失忆,以及无法概念化地来理解革命精

神,这都是步革命无法为革命精神提供一种持久制度的后尘。革命除非

是终结于恐怖的灾难,否则都会以一个共和国的成立而告终。根据革命

者,共和国乃是“永远不会公开或秘密地与人类权利开战的唯一政府形

式”。 300 但是在这种共和国中,正如它现已证明的那样,恰恰没有给那

些为共和国的建设奉献了绵薄之力的品质留下任何发挥的空间和余地。

这显然不单单是一种疏忽,似乎那些深知如何为国家权力和公民自由、

为判断与意见、为利益与权利做好准备的人,仅仅是忘记了他们实际上

最珍爱的东西,那就是行动的潜能以及一份令人自豪的和成为全新事物

开端者的特权。当然,他们并不想否认这种对于后人的特权,但他们也

很不希望否定自己的工作,尽管比其他人更关心这一难题的杰斐逊,在

这方面几乎走到了极端。这个难题十分简单,根据逻辑用语来说,它似

乎是无解的:如果立国是革命的目的和终结,那么革命精神就不仅仅是

发端新事物的精神,而且是开启持久事物的精神;一种体现这种精神和

鼓舞它走向新成就的持久制度,将是自拆台脚的。很不幸,从中似乎可

以得出结论,没有什么比带来革命成就的精神,对革命成就的威胁更危

险、更尖锐了。自由,最高意义上的行动自由,难道是为立国而付出的

代价吗?换言之,没有公共自由和公共幸福的原则,革命就无从发生,

而这又始终是立国者那一代的特权,这个难题不仅产生了罗伯斯庇尔那

进退两难而孤注一掷的理论,就如同前已述及的,它要在革命政府和立

宪政府之间加以区分;而且,从此以后该理论就缠上了一切革命思考。

在美国,没有人比杰斐逊更清楚、更全神贯注地察觉到了共和国结

构中这一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缺陷。他偶尔地、甚至时不时狂暴地与联邦

宪法相对抗,尤其是对抗那些“惺惺作态地看待宪法,对之奉若约柜,

以为神圣而不可侵犯”

301 者。激发这种对抗的,是对非正义的一种义愤

感。这种非正义就是,只有他这一代人,才能以自己的权力“重新发端

这个世界”。与潘恩一样,对他来说,这是彻头彻尾的“虚荣自负,死后

还要(统治)”,而且,它是“一切暴政中最荒谬、最目空一切者”。 302

当杰斐逊说“我们还无法让我们的宪法尽善尽美,怎敢让它们永远不

变”时,显然是因为害怕这种可能的完美,他立刻加上一句:“它们可以

永远不变吗?我想不行。”结论就是:“唯一永远不变的,是人固有的、

不可分离的权利。”他把造反和革命的权利也算在内。 303 当谢斯在马萨

诸塞造反的消息传到杰斐逊的耳朵时,他还身在巴黎,丝毫没有大惊失

色,尽管他承认,造反的动机“扎根于愚昧无知”,可他还是热情洋溢地

向它致以敬意:“上帝不容我们足足二十年都没有这样的叛乱。”人民揭

竿而起这一事实,足以令他不问对错。因为“自由之树的常青无时无刻

不需要以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滋养。这是它天然的养料。”

304

最后一句话,以一种在杰斐逊晚期著作中无与伦比的方式 305 ,写

于法国大革命爆发前两年。它提供了一条线索,指出了那蒙蔽着革命者

头脑的谬误,这个谬误一定会使革命者看不清行动全部问题的庐山真面

目。从自身经验的性质出发而看到的行动现象,只能是破坏和建设。尽

管革命之前,他们就已经懂得了公共自由和公共幸福,无论是在梦中,

还是在现实之中。如果一种自由不是随解放而来的,不是从解放之举中

获得感召力,那么关于这种自由的一切观念,都经不住革命经验的冲

击。同样道理,当革命者们具备了一种积极的自由观念,超越了从暴君

和必然性中成功解放的理念时,这种自由观念就无异于立国之举,也就

是一部宪法之制定。因而,当杰斐逊从法国大革命的灾难中吸取教训

时,他从早期的将行动等同于造反和破坏,转化为重建和建设。需知在

法国大革命中,解放的暴力挫败了为自由建造一个安全空间的一切努

力。杰斐逊遂提出,要让联邦宪法本身有“定期修正”的可能,使之大体

上能与时俱进。他的道理是:每一代人都“有权利自行选择他们认为最

能促进自身幸福的政府形式”。这听起来太过异想天开(尤其是当考虑

到后来普及的死亡统计表时,据此,每隔十九年就会出现“新的多数”)

了,不值得当回事儿。而且,死也不允许后代有权利建立非共和政府形

式的,不是别的什么人,偏偏就是杰斐逊。在他心目中至关重要的,根

本就没有政府形式的真正改变,甚至也不是一种“一代接一代定期修

正,直至时间尽头”的立宪准备,因此不能使宪法代代相传;而毋宁说

是为每一代保留“向国会委派代表的权利”,为全体人民的意见,找到一

种“通过社会共同的理性,公平、充分、和平地加以表达、讨论和决

定”的方法和手段。 306 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换言之,杰斐逊希望

做好准备,以精确地复制伴随着美国革命进程的整个行动过程。在他的

早期著作中,他首先是根据解放,根据《独立宣言》前后的暴力来看待

这一行动的,而他后来则更关注制宪和成立一个新政府,也就是说,更

关注自行构建了自由空间的那些活动。

毋庸置疑,只有重大的难题和现实的灾难可以解释,以通晓常识和

随机应变而著称的杰斐逊,居然会提出这些反复革命的计划。其中,最

不极端的就是针对“压迫—造反—改良的无穷循环”而提出的疗法了,而

即便是这样,它们也要么让整个政治体周期性地陷入失常状态,要么也

更有可能的是将立国之举贬低为一种单纯的常规表演,在这种情形之

下,就连杰斐逊最衷心渴望保留的记忆(“直至时间尽头,若是谁可以

如此长寿的话”)也将丧失殆尽。但是,杰斐逊终其漫长一生,之所以

被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冲昏了头脑,其原因在于,他隐约知道美国革命

将自由给予人民的同时,却无法提供一个空间使这种自由得到践履。只

有人民的代表而不是人民自己,有机会从事“表达、讨论和决定”的活

动,这些东西在一个积极的意义上就是自由的活动。州政府和联邦政

府,是最令人骄傲的革命成果,它们利用本职事业的绝对份量定会令市

镇和市政厅黯然失色,直到有一天,爱默生还认为是“共和国单元”和政

治问题的“人民学校”的东西一去不复返了, 307 那么,有人甚至会得出

结论,与英国殖民地相比,在美利坚共和国,践履公共自由和享受公共

幸福的机会更少了。刘易斯·芒福德最近指出了市镇的政治意义是如何

从此被立国者抛却的;而无法将它纳入联邦或州的宪法之中,则是“革

命后政治发展的悲剧性疏忽之一”。立国者之中,只有杰斐逊清醒地预

感到这一悲剧,因为他最担心的,其实就是“抽象的民主政治体系缺乏

具体的操作机构”。 308

立国者没有将市镇会议和市政厅会议纳入联邦宪法,或毋宁说,他

们在形势剧变的条件下没有找到使之转型的方式和手段,这是完全可以

理解的。他们主要的注意力,都投在最最棘手的即时问题上,那就是代

议制问题。事情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地步,他们要按照代议制政府来定义

共和国,以区别于民主制。显然,直接民主制是行不通的,只因“屋子

里装不下所有的人”(约翰·塞尔登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是这样描述议会

诞生的主要原因的)。在费城,依然大谈代议制原则,而讨论的依据无

非就是这些东西。代议制是指人民自己直接政治行动的纯粹替代品,他

们选举的代表据说将根据从选举人那里接到的旨意来行动,而不会自作

主张、见机行事。 309 然而,与殖民地时代民选的代表不同,立国者应

当是懂得这一理论离开现实有多远的第一人。“要搞清楚人民的情感”,

詹姆斯·威尔逊在会上称,“谈何容易。”麦迪逊深知:“在座各位没有哪

位能够说出,此刻他的选民的意见是什么,至于他们一旦掌握了在座各

位拥有的信息和内情的话,会做何感想,就更说不出来了。”

310 于是,

当本杰明·拉什提出一种充满危险的新教义,称尽管“一切权力源于人

民,但他们只在选举日拥有它,此后它就归统治者所有”

311 时,附和之

声四起,尽管其中不乏忧虑。

上述援引种种,一言以蔽之,作为革命以来现代政治最为棘手的关

键争端之一,代议制的全部问题实际上不单单意味着对政治领域本身尊

严的一种决断。代议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作为人民直接行动单纯的替

代品,另一种是人民代表对人民实施的大众化控制式统治。这两者之间

传统的两可选择:构成了其中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如果民选代表受制

于人民的旨意,以至于他们聚集在一起,只是执行他们主人的意志,那

么,他们依然可以做出选择:是当一名光荣的信使;还是当一名受雇的

专家,就像律师一样,是代表当事人利益的专家。不过在两种情形中,

当然都假设了,选民的事务比他们自己的要更加迫切、更加重要;人民

出于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意参加公共事务,他们就是受雇于人民的代

理人。如果相反,代表被理解为在一个有限时间内成为选举人的指定统

治者——轮流执政,严格说来当然就不存在什么代议制政府了——那

么,代议制就意味着投票人让渡自己的权力,虽然这是自愿的;意味

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古老格言仅仅在选举日是真实的。在第一种情

形中,政府堕落为单纯的行政机关,公共领域消失了;既不存在让人在

行动中看与被看的那个空间,约翰·亚当斯的通过人的行动来判断的空

间,也不存在讨论与决策的空间,杰斐逊作为“一名政府参与者”的骄

傲,都根本不存在了。政治问题就是必然性支配的东西,由专家来决

策,而不是向意见和名副其实的选择开放。这样的话,就不需要麦迪

逊“民选的公民机构这一中介”来传递意见将其过滤为公共观点了。第二

种情形更为接近现实,美国革命打算通过成立一个共和国来废除统治者

与被统治者之间由来已久的区别,可它却死灰复燃;人民再度被拒于公

共领域大门之外,政府事务再度成为少数人的特权,他们孤立地“践履

(他们的)高尚情操”(杰斐逊依然称之为人的政治天分)。结果,人

民要么就陷入“冷漠,这是公共自由死亡的前兆”,要么人民对他们选举

的任何政府都“保持反抗精神”,因为他们留下的唯一权力就是“革命这

一保留权力”。 312

这些恶是无可救药的,因为立国者奉为圭臬又小心求证的轮流执

政,充其量只能防止统治的少数组成一个独立的群体,谋求自身的既得

利益。轮换制绝不可能给每个人,哪怕是大部分人口提供机会,使之定

期成为“一名政府参与者”。鉴于共和政府与君主制或贵族制政府之间的

全部争端,都转而围绕平等准入公共和政治领域的权利这一事实,如果

这种恶仅限于广大人民,那它可以说是糟糕透顶。可是有人怀疑,立国

者轻而易举就可以从下述念头中找到自我安慰,即美国革命至少已经向

某些人打开了政治领域的大门,这些人对“高尚情操”的向往十分强烈,

追求个性的激情足够殷切,因而义无反顾投身于政治生涯这一非比寻常

的冒险之中。然而,杰斐逊拒绝从中聊以自慰。他害怕一种“选举专

制”,认为它与他们奋起反抗的暴政无异,或者更坏:“一旦(我们的人

民)对公共事务变得漠不关心,你和我,国会和州议会,法官和总督,

都会变得如狼似虎。”

313 如果说美国的历史发展几乎没有证实这一忧

虑,那么这也几乎完全要归功于立国者在建立政府的过程中采用的“政

治科学”,其中,分权通过制衡而达到了自我控制。最终将美国从杰斐

逊担心的危险中拯救出来的,乃是政府机器。但是这一机器无法将人民

从对公共事务的麻木和冷漠中拯救出来,因为联邦宪法本身只为人民代

表提供公共空间,而并未为人民自己提供一个这样的空间。

革命一旦结束,该如何保持革命的精神这么明摆着的问题,美国革

命者中只有杰斐逊扪心自问过,这似乎有点奇怪。不过,不能用他们自

身根本不是革命者来解释这一点。相反,问题就在于他们视这种精神为

理所当然,因为它是整个殖民地时期形成和培育的一种精神。而且,由

于人民始终泰然自若地拥有那些成为革命发源地的制度,因此他们很难

意识到,联邦宪法的致命失败就是无法将其权力和公共幸福之本源纳

入,正式加以构建和翻新。正是因为建立一个新政治体的宪法和经验事

关重大,无法将国家一切政治活动的本源,即市镇会议和市政厅会议纳

入联邦宪法之中,这就等于宣判了它们的死刑。听起来自相矛盾的是,

实际上就是在美国革命的冲击之下,革命精神在美国开始败落。正是联

邦宪法本身这一美国人民最伟大的成就,最终骗走了他们最骄傲的财

产。

为了更加精确地理解这些问题,也为了正确评价杰斐逊被人忘却的

提议中所蕴含的非凡智慧,我们必须再一次将视线转向法国大革命的进

程,在那儿发生了正好相反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民是前革命的经验故而

似乎毋需正式认可和确立的东西,在法国则成为大革命本身一发不可收

拾的意外后果。巴黎公社著名的四十八区正是源于缺乏正式构建的民间

机构来选举代表和委派委托人到国民议会。然而,这些区旋即组成了自

治团体,他们并未从中选出委托人到国民议会,而是形成了革命的市政

委员会,即巴黎公社。它在大革命中扮演了一个决定性的角色。而且,

我们还发现了大量自发形成的俱乐部和社团,即sociétés populaires(民

间社团),它们与这些市政团体并肩作战,又相互独立。它们根本不是

源于代议使命,也就是正式委任委托人到国民议会的使命,它们的唯一

目的就是,用罗伯斯庇尔的话来说,“根据真正的宪法原则,指导、启

蒙它们的公民同胞,传播光明,没有它宪法将无法存活”。因为,宪法

的存活依赖“公共精神”,而公共精神也只有在“公民(可以)共同投身

于这些(公共)问题,投身于祖国最可贵利益的集会”中才得以存在。

罗伯斯庇尔在1791年9月的国民议会前夕声称要防止委托人篡夺俱乐部

和社团的权力,对他来说,这种公共精神就相当于革命精神。因为,国

民议会的前提假设就是:大革命已经结束,大革命带来的社团不再需要

了,“是鸟尽弓藏的时候了”。这并不是说罗伯斯庇尔否认这一假设,虽

然他强调过,他不是十分理解国民议会想用这一假设来证明什么。因

为,如果他们像他那样假设,革命的目的是“夺取和保护自由”,那么,

他就要强调,在这个国家中,这种自由可以实实在在地自我展示和被公

民践履的唯一场所,就是俱乐部和社团了。因此,它们是真正的“宪法

支柱”,不单是因为从中走来“大量有朝一日取我们而代之的人”,而且

因为它们正是在“以自由立国”。谁干预它们的聚会就犯下了“攻击自

由”的罪行。在反革命的罪行之中,“罪莫大者乃是对社团的迫害”。 314

然而,罗伯斯庇尔一上台,成为新的革命政府的首脑,就完全颠倒了自

己的位置。这是发生在1793年夏天的事情,他发表上述所引言论之后才

过了几个礼拜,甚至连一个月都不到。现在,是罗伯斯庇尔在无情地打

击他偏要叫做“所谓民间社团”的东西,还号召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全体

法兰西人民伟大的民间社会”来反对它们。啊,和手工业者或居民的小

型民间社团相对照,后者从来就不可以在某一场所集会,因为没有“地

方可以装下所有的人”;它只能以代议制的形式存在,存在于代理人的

一个会议室中,这些代理人据说将法兰西民族不可分割的中央权力掌握

在手中。罗伯斯庇尔现在准备制造的唯一例外,是有利于雅各宾派的,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俱乐部属于他自己的党派,更为重要的是因为雅

各宾派绝不会成为一个“民间”的俱乐部或社团;它在1789年从三级会议

的初会中发展而来,从此就成为了代理人的俱乐部。 315

政府与人民之间、执政者与扶助者之间、代表和被代表者之间的这

种冲突,转化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旧式冲突,从根本上说是权力

斗争。这已经够真实、够明显的了,故毋需赘述。罗伯斯庇尔本人,在

成为政府首脑之前,曾一度谴责“人民的代理人反人民的阴谋”,以

及“人民代表独立于”他们所代表的人。他把这等同于镇压。 316 不错,

这种指责对卢梭的信徒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他们一开始就不信任代

议制:“被代表的人民不是自由的,因为意志是不能被代表的。”

317 但

是,由于卢梭的教义要求神圣的一致,清除一切差异和个性,包括人民

与政府的差异,从理论上说,这一立论也可以反过来用。当罗伯斯庇尔

颠倒了自己,转而反对社团时,他可以再次求助卢梭,信奉库东,称只

要社团存在一天,“意见就不会统一”。 318 实际上,罗伯斯庇尔根本就

不需要什么伟大理论,只要对大革命的进程有一个现实的估计,就可以

得出结论:国民议会难以染指更重大的事件和事务,革命政府处于巴黎

各区和社团的压力下,已经到了任何政府、任何政府形式都忍无可忍的

地步。只要看一眼当年铺天盖地的陈情书和议论(现在已经第一次付梓

出版), 319 其实就足以发现革命政府的困境了。他们被告知,要铭

记“只有穷人曾经帮助过他们”,现在穷人希望从劳动中“开始收获果

实”,如果穷人“面有菜色、衣不蔽体”,如果他的灵魂“行尸走肉、缺乏

活力、不求美德”,那“总归是立法者的错”。是时候向人民展示宪法是

如何“使他们真正获得幸福”的了,“因为仅仅告诉他们幸福来临是不够

的。”简言之,人民以自身政治社团的方式,在国民议会之外组织起

来,正告他们的代表:“共和国必须确保每个个人的生计”,制定法律者

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立法消除苦难。

然而,这个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当罗伯斯庇尔从社团中第一次领教

了自由和公共精神时,他并没有错。“幸福”其实是自由的一个前提,但

不幸的是,政治行动不能传送“幸福”。我们发现一种截然不同的精神,

以及对社团使命截然不同的定义。譬如,在巴黎某区的章程中,我们知

道了人民是如何自己组织成一个社团的:有会长、副会长、四名秘书、

八名监察官、一名财司、一名档案员,有十天三次的常规会议,有轮流

执政,每届会长任期一个月;知道了他们是如何定义他们的主要任务

的,即“社团将涉及一切关于自由、平等、联合以及共和国统一的事

情,(它的成员)将互相启蒙,特别是每当法律和法令颁布时互相提

醒”;知道了他们是如何企图在讨论中保持秩序的,例如如果一位发言

者离题或累乏,听众就要起立。从另一个区我们则听到了一场名为“应

鼓励发展民间社团的共和原则”的演讲,由其中一位公民发表,奉成员

之名印刷。有一些社团在章程中明令禁止“侵犯或试图影响全民公会”。

上述种种,显然都将议论一切关乎公共事务的问题,当成了主要的任

务,即使不是唯一任务。他们谈论和交换意见,而不求形成计划、请

愿、议论等。正是从信誓旦旦不给国民公会直接施加压力的其中一个社

团中,我们听到了对制度本身最理直气壮、最感人肺腑的赞美,这看来

绝非偶然:“公民们,‘民间社团’一词业已成为一个庄严的词儿,……如

果结社的权利可以被取缔甚至被变更的话,那么,自由就仅仅是一句空

话,平等就是一种妄想,而共和国将丢掉它最坚固的堡垒,……我们刚

接受的那部不朽的宪法……已经赋予一切法国人在民间社团集会的权

利。”

320

圣鞠斯特说,“巴黎地区构建了一种民主制,如果他们以本色精神

来指导自己,而不是沦为党派斗争的牺牲品,它就将改变一切。最具独

立性的科尔德利区,也是最水深火热的一个。”——因为它反对和抵制

那些当权者的计划。 321 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他萦怀于心的是共和国这

些新生的前景一片光明的组织,而不是无套裤汉的压力集团。这些话,

写于罗伯斯庇尔还在捍卫社团的权利,抵御国民议会几乎同一时候。但

是,圣鞠斯特与罗伯斯庇尔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俟上台,便来了个

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转而反对社团。雅各宾政府的政策成功地将区转化

为政府机关和恐怖工具,根据这些政策,圣鞠斯特在一封致斯特拉斯堡

民间社团的信中,征求他们对于该省“行政机关各位成员的爱国主义和

共和国美德的意见”。这封信石沉大海,圣鞠斯特开始大肆搜捕整个行

政集团,然后,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尚未取缔的民间社团措词强硬的抗议

信。在回信中,他一本正经地解释说,他对付的是一个“阴谋集团”。显

然,圣鞠斯特再也用不着民间社团了,除非要找他们为政府做密探。

322 这种大转弯立竿见影的也是再自然不过的效果,就是他现在所强调

的:“人民的自由在私人生活之中,不要去打扰它。让政府成为一种力

量,仅仅是为了保护这种本真状态不受力量本身的侵害。”

323 这些话其

实宣判了一切人民组织的死刑,并且它们极其明确地表示对革命所抱的

一切希望都已化为泡影。

毫无疑问,巴黎公社及其各区以及大革命期间遍布法国的民间社

团,构成了强大的穷人压力集团,它是迫切的必然性“锐不可当”的一

把“金刚钻”(阿克顿勋爵)。但是它们也蕴含了一种新型政治组织的萌

芽状态和一个让人民成为杰斐逊的“政府参与者”的体系的萌芽状态,这

是它最初的开端,还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尽管前者的影响远胜于后

者,不过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公社运动与革命政府之间的冲突可以

有双重解释:一方面它是街区与政治体之间的冲突,冲突的一方是那

些“不求个人飞黄腾达,只为一切人之屈辱而行动”

324 的人;另一方则

是那些被革命浪潮抛得老高,想入非非的人。他们随声附和圣鞠斯

特:“罗马以降,世界就空出来让罗马人的回忆将它填满。那是我们现

在唯一的自由预言。”或者附和罗伯斯庇尔:“死亡是不朽的开端。”它

另一方面是人民与无情的中央权力机关之间的斗争。中央权力机关以代

表国家主权为借口,实际上剥夺了人民的权力,继而不得不迫害一切由

革命带来的自发而又软弱无力的组织。

在本书中,令我们感兴趣的首先是后一个方面的冲突。故而十分重

要的是指出,社团区别于俱乐部特别是雅各宾俱乐部之处,就在于它原

则上是非党派的,以及它们“公开要成立一个新的联邦制”。 325 罗伯斯

庇尔和雅各宾政府因为对分权观念深恶痛绝,不得不削弱社团以及巴黎

公社各区的力量。社团以及公社的自治政府都自成一个小型权力结构,

在中央集权的条件下,它们对于中央集权的国家权力,显然都是一种威

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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