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为什么康德不 接受任何以偏爱行动者(亦即,偏爱行动者的
幸福)的方式所体现的(绝对)理性呢?看起来,至少部分地,这是因
为他认为一个人自身的幸福的概念是过于不确定的、过于个别地多变
的,从而不适合作为命令的基础,这种命令得具有那些从绝对命令衍生
出来的涉他道德命令所具有的那种深度和力量。 [32] 作为一个一般性论
题,这个观点整体而言看起来不大合理。尽管对幸福的个体偏好和个体
观念可能呈现广泛的差异,但对某些种类的个人利益的漠视似乎是绝对
地不理性的,而且那些被我们批评为忽视了自己的健康或没有去阻止那
可被阻止的苦难或痛苦的人并不能通过宣布他对自己的健康或无痛苦漠
不关心来免于这种理性方面的批评。从最起码的直观出发,拥有这样的
偏好结构直接就是不理性的;从理性的角度看,一个人不应该 对健康
和免于未来的痛苦漠不关心。而幸福、福利或个体利益的这些要素是足
够确定的,它们能将关于自我利益的命令赋予我们,而这种命令是康德
所明确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