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在本章,我将提出功利主义(以及更一般的后果主义)的基本结
构,以便我们最终能把它的优点与(一种形式的)美德伦理学的优点相
比较。作为开始,我想先展示一种特殊形式的功利主义(直接功利主
义),它能逃脱折磨康德主义道德与直觉道德的不一致性与方法论缺
陷。
规则功利主义
直接形式的功利主义(或后果主义)通过被评价者的效果或后果来
评价事物,而间接形式的功利主义(或后果主义)通过某些不是 被评
价者本身 却与之显著关联的东西的后果来评价事物。因此行为功利主
义是直接功利主义的一种形式,因为它排他性地只通过行为自身的 后
果或结果来评价行为,而最著名的间接功利主义大概是规则功利主义。
规则功利主义将对行动的道德评价不是与行动自身的后果相联系,而是
与行动所遵从或未能遵从的规则的后果相联系。规则功利主义以及更一
般的规则后果主义认为一个行动是正当的,如果它符合一个规则的集
合,而对这个规则集合的采纳(或遵循,这取决于规则功利主义的不同
版本)将具有至少和采纳任何其他规则集合同样好的后果。不过,众所
周知,规则功利主义与一般的间接功利主义很成问题, [59] 而我认为我
们甚至可以用与我们批评常识道德时相似的方式来批评这种观点的成问
题之处。
规则功利主义与规则后果主义为一些特殊情形的判断所做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