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向于自己破坏自己,其破坏方式与我们在第三章中所看到的在常识道
德的某些方面所发生的事情十分相似。因此,规则功利主义通过否认一
个人在任何情形中都可以被允许最优化总体利益,与常识道德相一致,
而与行为功利主义立场相反。然而,考虑一下规则功利主义如何辩护
和/或解释它与行为功利主义的差异。它宣称,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最
优后果的行为将违背最好的和最得到辩护的道德规则集合(之一)。而
根据规则功利主义,这种“最好和最得到辩护”取决于这个被青睐的规则
集合(之被接受)相对于其他可能的集合而言具有最优后果。因此,当
一个具有最优后果的行动违反了一个规则集合,而这个规则集合之被接
受将导向比其他任何替代的规则集合都更好的后果,那么这个具有最优
后果的行为就是错误的。
然而,这种类型的论证倾向于破坏其自身,因为它产生了下面的进
一步问题:如果具有最优后果将使一个规则集合成为道德上最好的或最
得到辩护的,那么为什么一个行动 之具有最优后果不能(总是)使它
成为道德上最好的或最得到辩护的行为,从而导致与规则功利主义相反
的结果:做出具有最优后果的选择(按最优后果来行动)总是道德上可
允许的呢?规则功利主义从未找到,而且看起来也无法提供这个问题的
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然而,它自己对于非后果最优化的行为的辩护的
努力要求这个问题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缺乏这样的回答,规则功利
主义在对待行动与规则时看起来是不一致的,而且,通过产生一些它无
法应对的问题而损害了它自己的可信性。因此,出于一些与前面提到的
拒斥日常道德与康德主义道德相似的理由,我们有好的理由去青睐行为
功利主义以及其他形式的直接功利主义,而不是像规则功利主义这样的
间接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关于理性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