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我们已经看到如何能通过仅仅假设利己主义与常识道德
关于什么是正当的观点是错误的,而功利主义是唯一可行的替代者,来
达到“遵从效用原则既是正当的又是理性的”这一观念。然而,只有当一
个人清楚了西季威克所没有搞清楚的东西,即正当性与理性(的日常观
念)之间的概念性或分析性区别的时候,利己主义缺乏作为一种道德观
点的力量这一点才是清楚的。那些看起来青睐利己主义,并且被西季威
克认为很难被拒绝的考虑,最多能支持利己主义作为一种针对理性的理
论,而我们一旦把正当性与理性作为概念区分开来,我们就能够对利己
主义的有效性进行分而化之的处理了。利己主义可以直接被从“是否是
一种道德理论或观点”的争执中排除掉。而且给定西季威克给予我们的
那些有限的选择,如果我们可以表明,正如西季威克认为他能做到的那
样,功利主义优于常识道德,那么我们就可以接受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
观。因此,在捍卫作为一种道德观的功利主义方面,相比于西季威克所
不太情愿地认为我们所处的位置而言,我们可能实际上处于一种更有利
的位置。不过对功利主义道德的这种优越性捍卫确切地依赖正当性与理
性之间的概念区分,而西季威克未能做出这种区分。
此外,我们也看到如果我们假设功利主义是一种正确的道德观点,
那么也有同样的理由去把它当作一种针对理性选择与行动的正确观点。
看起来,我们的概念区分和我们来自对称性的论证允许我们对西季威克
最终对其不抱希望的那一整个论题进行强有力的捍卫,这一论题是,根
据功利原则来行动既是 正当的,又是 理性的。一旦利己主义作为一种
道德理论被拒斥,而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理论被接受,我们就有出于
处理的一致性、均一性的理由来接受一种对理性的功利主义构想;而这
反过来又排除了作为一种理性理论的利己主义 。 [71]
我们已经看到,“正当”与“理性”等词项通常是以对称相反的不对称
的方式被运用的,而这表明这些词项是不同义的,也为早先对常识的道
德加理性的批评提供了基础。不过,如果采用了对正当性与理性的功利
主义标准,那么这两个词项在其使用中就都不再具有不对称性,而对它
们的常识使用中的那种彼此相反和彼此取消的不对称性就都被整个地消
除了。这样,对正当性和理性的功利主义观点就避免了我们早先对常识
的所有批评,由此,我们有理由去青睐对这两个基础的伦理概念的功利
主义使用标准。
不过,有人或许会认为,在根据一个单一的标准来使用两个(日常
的)不同的概念时,功利主义对正当性与理性的构想只是把我们从常识
的煎锅转移到了它自己的煎锅里,并不能让我们不受煎熬。常识当然可
以为它的不简洁遭受批评,然而根据一个单一的标准来使用两个不同的
词项和概念,这不也是一种不简洁吗?如果,如同我们所假定的,“正
当”与“理性”表达了两个不同的意义或概念,却被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使
用,那么简洁性不就会要求我们取消这两个词项或概念中的一个或另一
个吗?对功利主义来说,不去提供这样一种对正当性与理性的冗余的理
论,不是还更好些吗?
然而,请注意,完全相同的批评也适用于更常见的对功利主义的正
当观与功利主义的正义观的联合。我认为,我们可以想象边沁或西季威
克对这种批评所做出的反应。对正当性与正义的功利主义观点通过最大
化或产生(期望的)效用或幸福来解释这两个概念。难道我们不能说,
功利主义向我们展现了如何把正义与正当性还原为产生/最大化总体的
(人类)幸福或福利,而这并不包含了概念冗余吗?正义与正当性,即
便它们涉及了不同的概念,也都可以被还原为或解释为一个单一的深层
的属性或概念,由此,功利主义在它的基础层面应该被看作是统一的而
不是冗余的。
这些分析也完全适用于功利主义对正当性和理性(以及正义与审
慎)的处理。功利主义根据一个单一的标准来使用所有这些词项这一事
实或许表明了某个特定词项 的冗余性,但基于这样一个单一标准的理
论实际上是把它的所有词项/概念都还原到了那一标准所体现的单一概
念,而这样的理论是系统统一性的卓越范例,而不是不可欲的冗余性的
范例。(在第三部分我们将对功利主义的还原论倾向作更多的评述。)
因此,除了我们的常识道德想法中所盛行的那些悖论与不一致性之外,
这些想法与我们对理性的常识观念的联合还导致了一种我们在伦理学的
基础层面所不情愿接受的不简洁性,而功利主义对理性和道德的观点则
提供了这一层面的系统统一性,并因此大概要优越于我们所描述的常识
进路。不过,在我们有了理由去接受对正当性与理性的功利主义标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