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所提到的“不完全的”美德伦理学规则:如果一个人没有主动地关
心他自己的福利与伦理发展,他这么做就是糟糕可鄙的;如果一个人充
分地主动关心他自己的福利与伦理发展,他这么做就是值得赞赏的;如
果一个人没有主动地关心他人的福利与伦理发展,他这么做就是糟糕可
鄙的;如果一个人充分地主动关心他人的福利与伦理发展,他这么做就
是值得赞赏的。 [150]
经过这些讨论,我想现在很清楚的是,美德伦理学何以能为联系与
纽带的概念提供基础,甚至直接地允许这些概念。按照我们的解释,一
个好的或值得赞赏的朋友大致上是这样一个人:他(几乎)从来不会去
做那些从一个朋友的角度看糟糕可鄙的事,那些作为一个朋友永远不应
该做的事;这样一个朋友会为他的朋友在某些事情上做得足够多,如果
一个人对这些事情做得不够多,那么这个人作为朋友就是糟糕可鄙的;
这样一个朋友还会足够经常地为他的朋友做某些事情,而为朋友做这些
事情是确定无疑地值得赞赏的。换句话说,他为他的朋友做了不少他
(不完全地)应该为他的朋友做的事,而且没有做任何他(完全地)不
应该对他的朋友做的事。联系与纽带的概念可以直接从这些关于“应
该”的断言中衍生出来,因此很清楚的是美德伦理学能够为私人联系的
概念提供基础。类似的推理也允许我们为政治联系或纽带的相应观念提
供基础。不过我想我们此刻不必给出更多的细节了。
我们现在已经看到,这种避免了专门道德判断与直觉的常识美德伦
理学进路能够避免康德主义道德与常识道德在第一部分遇到的那些悖
谬、不一致性和其他困难。我们也看到,通过使用美德和可赞赏性的概
念,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伦理思考建立在一种简洁的(即,不含冗余的)
自我—他人对称的基础上。这个进路对其他人的利益与美德给予了内在
性的考虑,由于这一点,它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伦理学更加接近,而与
我们在斯宾诺莎、伊壁鸠鲁、斯多葛派或尼采的美德伦理学进路中发现
的那种利己主义基础不那么接近。因此,与抛弃康德主义道德和常识道
德而采取一种利己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的做法相比,我们采取的是一种更
加保守的方针。实际上,由于我还没有看到有任何学者想要捍卫利己主
义,我一直在假设利己主义不会令我们忧虑。
不过,许多人仍然并非不合理地把功利主义看作一种一般化或普遍
化的(伊壁鸠鲁式的)利己主义,而功利主义仍然令我们忧虑。此刻,
在抛弃了康德主义道德和常识道德之后,我们仍然需要考虑功利主义和
美德伦理学的相对价值。从现在起,我将假定,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去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