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与排除
美德伦理学与功利主义的一致性
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我分别给出了功利主义和美德伦理学的轮
廓。这两种实质性的理论或进路都注意到了常识伦理学与康德主义伦理
学的那些悖谬与困难。我还没有尝试过,现在也不准备去分析我们一直
使用的那些伦理概念或词语。近年来对常识主义道义论的批评并没有把
其批评建立在对过错性或义务的特定分析的基础上,也并未宣称重大的
伦理学理论进展要求我们在理论化的过程中对那些我们使用的词语做出
分析性定义。在这方面,我看不到任何理由去反对他们的这一方法论或
假设。
近年来许多针对常识道德的批评所做的都是,对常识道德的总体形
态或基础结构(在这里“总体形态”与“基础结构”的说法都是有用的比
喻)进行方法论的批评:人们批评常识道德的不一致性、不对称性、不
完整性、怪异性等,而这些批评都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对其他领域的理论
化工作所作的方法论批评。我们在批评康德主义和常识主义的道德/伦
理时,在捍卫功利主义和美德伦理学的相对优点时,都遵从了这一实践
方式。不过,美德伦理学和(直接)功利主义用来避免康德主义和常识
主义道德/伦理的问题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我们需要用更长的篇幅更
明确地说明它们的这些差别。这两种理论中的每一种在避免我们第一部
分所遭遇的那些困难并从中汲取教训这个方面实际上都是内在一致的,
然而这两种彼此分离的一致性实际上增加了功利主义与美德伦理学之间
的巨大而显著的差别。这些巨大的差别将是本章的主要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