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令第十四章所讨论的功利主义的反直觉理论后果变得更突出与棘手。
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功利主义似乎都陷入了深深的难题,而常识美德伦
理学却没有。
我相信,任何非功利主义伦理观只要认为对行动、特质与人的评价
是对相关事态的非个人性的/客观的评价的函数,便都面临同样的难
题。多元论和/或完善论形式的后果主义——这些观点允许把幸福/快乐
之外的其他东西算作个人利好,而且/或者认为事态之好与人类福利之
间的关系要比直接功利主义所认为的更复杂——在这些问题上与常识观
点更接近。因此,有人可能会认为,可以在这个方向上找到一个总体性
观点,这种观点既能逃脱上面的未确定性方面的指责,又能避免第十四
章中描述的那些反直观的结果。
为了避免未确定性,我们大概必须以直觉性考虑来解决期望主义与
实现主义、还原主义与排除主义之间的争议。然而,即便我们解决了这
些争议,并接受了一种非功利主义的、更具有直觉性的关于个人利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