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态的理论,我们所谈论的这种后果主义也会遭遇第十四章所讨论的
那些困难。这些困难也许不那么严重,但仍然构成困难。
一种完善论/多元论的直接后果主义可以避免这样的功利主义结
论:(给定相关的事实)像特蕾莎修女或乔纳斯·索尔克这样为人类带
来了巨大恩惠的人必然比像爱因斯坦或玛莎·格雷厄姆这样的人更值得
赞赏,因为爱因斯坦等人的成就的价值仅仅等于这些成就所带来的对贫
困或疾病的大规模缓解所具有的价值。例如,完善论者可以说,“玛莎·
格雷厄姆取得了她的成就”与“特蕾莎修女取得了她的成就”是两件同样
好的事,而这里的基础性假设是,重大的文化成就/进步具有与对个体
福利或幸福的大规模改善同等的道德意义。然而,我想知道,我们该怎
么看待那些不那么具有世界性、历史性意义的成就与美德呢?我们赞赏
某些私下朋友在面临悲惨损失时的坚韧或在财务方面的远见,即便这些
坚韧与远见并不是无与伦比的,也并不代表什么文化成就或进步。我怀
疑,我们日常是否会认为,这种坚韧与远见不如一个对自己的病人助益
良多的医生所具有的职业精神或责任心那样值得赞赏。正如我先前提到
的,我们一般允许那些与(大数量的)他人的福利没什么关系的个体化
可赞赏性。而我相信,当完善论与多元论后果主义尝试与对上面这些品
格特质的常识或直觉评价保持相符的时候,它们会遭遇困难。
完善论(或多元论)当然可以说,对坚韧或远见的展现是好的。不
过,因为它把它关于可赞赏性的判断与关于事态之好的判断排他地绑定
在一起,所以,只有当它不合理地断言“某个人展现了坚韧”与“某个医
生从重病中拯救了许多人”这两个事态同等地重要、同等地好的时候,
它才能说,面临悲惨损失时的坚韧与救助了许多患者的医生所具有的职
业精神与责任心同样地值得赞赏。因此,完善论/多元主义必须要么认
为,坚韧等品质实际上不像它们看上去的那么值得赞赏,要么在不同事
态的相对价值与重要性方面做出反直觉的断言。无论以哪种方式,它都
会变得不合理。
与此相反,虽然我们希望看到世界上发生某些事情,我们也认为看
到某些事情在世界上发生是十分重要的,但我们关于可赞赏性的常识思
考并不是如此紧密地与这些事情绑定在一起。即使我们像我所知晓的任
何合理形式的后果主义一样认为“某个医生从重病中拯救了许多人”是
比“另一个人在面对私人损失时展现了坚韧或在私人财务方面展现了远
见”更重要、客观上更好的事,我们也不需要推论出这个医生的责任心
或职业精神比那私人的坚韧或财务上的远见更值得赞赏,而后果主义似
乎却不得不这么推论。我想,我们在直觉上认为私人的坚韧与远见可以
像医生的日常责任心(毕竟,为了达到医疗效果这个医生并不需要成为
一个深挚忠诚的人道主义者)一样地值得赞赏,甚至比后者更值得赞赏
——即便我们也愿意承认,客观地说,“许多人被从重病中拯救”这样的
事要比“某个人展现了坚韧或财务远见”这样的事更好或更值得欲求。
因此,非功利主义的多元论后果主义者必定在价值判断方面与常识
产生相当的差异。多元论与常识之间的鸿沟不像功利主义与常识的鸿沟
那么巨大,但我相信,这个鸿沟已经大到足以让我们的常识美德伦理学
进路相对于任何我所知道的完善论/多元论后果主义而言具有某种优
势。由于我们揭示的这些反直觉的理论后果独立于期望主义—实现主义
之争与还原主义—排除主义之争,我想我们可以说,美德伦理学进路与
任何排他性地以事态之好来进行评价的非功利主义进路相比都具有优
势。
当然,在上面章节中,给予对非功利主义的后果主义的关注不太
多。对我所提出的那种美德—伦理排除主义来说,功利主义作为一种还
原主义是一个有用的理论映衬。而行为功利主义无疑是后果主义中最著
名、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种。不过,在过去和最近,人们发展了各种各样
的非功利主义的后果主义。很难说我对这些进路提出的这些少量的批评
已经令完善论或多元论后果主义无法成为常识美德伦理学的有力竞争
者。不过,要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就要留待下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