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从道德到美德(出版书)》作者:[美]迈克尔·斯洛特/译者:周亮【完结】 > 从道德到美德.txt

[40] 这里所假设的行为后果主义与最优性之间的联系将在第四章中被质疑。

[41] See Scheffler,The Rejectionof Consequentialism ,Oxford,1982,p.87,Ch.4,passim

,and p.121.

[42] 日常对杀人的禁止涉及两类情形:一类是,一个人不得为了阻止其他人的杀戮而去杀人;

另一类是,一个人不得为了阻止意外死亡而去杀人(例如,那些并非由任何人故意导致的死

亡)。上面对常识道义论的批评只与第一类情形有关,这样就留下了这样一种可能性:维持一

种更加受限的道义论,这种道义论要求54我们不在第二种情形中杀人。然而,一旦开始这种后

退,就很难阻止这种后退导向对道义论的完全拒绝。关于这一点,see Scheffler,pp.105ff。

顺便提一句,有些哲学家似乎相信,对“不得为了阻止更多的杀戮而去杀人”这种日常禁令的

常识辩护不应该依赖杀戮(无辜者)的负面价值或令人反感性,而是(按照森的观点)依赖从

行动者的角度看什么是更好或更坏的。“我杀死了一个人”也许并不比“另一个人杀死了多个

(其他的)人”在客观上更坏或价值上更负面;然而,从我作为一个行动者的角度来看,“我

杀死了一个人”或许就比“另一个人杀死了多个人”更坏;有人可能会说,这就是对舍夫勒所

质疑的那种以行动者为中心的限制的辩护理由。然而,事实上这种论证很难成立。如果从行动

者视角出发的更优性产生了一种“不以杀戮为手段来阻止其他人杀戮”的义务,那么,只要一

个人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认为“让自己享有某个好东西要比把这好东西给别人更好”,这就会产

生一个“让自己享有这个好东西”的义务。然而,日常中我们认为,以这种方式偏爱自己仅仅

是被允许的,而不是道德的要求,也不是值得赞扬的。因此,我认为,通过行动者视角下的善

好来辩护道义论,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43] Cf.Sidgwick,op.cit .,p.246.

[44] See Kant'sThe Doctrineof Virtue ,Harper,1964,p.44.不过在另一本著作中,康德似乎

允许人在经验上偏离对自己幸福的追求,seeFundamental Principlesof theMetaphysic

ofMorals ,London,1909,p.15。

[45] 即使按照这里提到的这种方式认为常识道德思考是不连贯的或与自身不一致的,人们可能

还是有理由为了日常的实践目的而去支持或坚持常识道德观点,例如,把常识道德观点当作经

验规则。这正是功利主义通常看待常识道德的方式。不过这里的要点是,我们之所以用功利主

义常常建议的这种态度来对待常识道德,还出于一些非功利主义的理由,即,常识道德内部的

不一致性或不协调性所产生的那些理由。

[46] See Butler's“A Dissertationupon theNature ofVirtue”in hisAnalogy ofReligion

.This canbe foundin A.I.Melden,ed.,Ethical Theories ,Prentice-Hall,1961,pp.241—

246.

[47] See Scheffler,The Anatomyof Inquiry ,New York,Knopf,1963,p.253;那些对内尔森·

古德曼的引用,see hisFact ,Fiction andForecast ,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65,p.68n。

[48] 或许我们不应该完全放弃常识道德,除非我们看到系统性的伦理学理论化能提供比它更好

的东西。不过,即使当一个人仅仅试图以最好的、最无攻击性的方式修补常识道德的时候,理

论性因素也会闯入进来。

[49] See hisProblems ofthe Self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1977,Ch.11.

[50] See T.Nagel's“War andMassacre”inMortal Questions .

[51] 比较一下伯特兰·罗素在他的许多作品中做出的这一断言:常识导向科学,而科学反过来

拒斥常识。

[52] SeeThe Doctrineof Virtue ,p.44.

[53] Op.cit .,p.119.Also p.49.

[54] In“Agent-Centered Restrictionsfrom theInside Out”(Philosophical Studies

50,1986,pp.291—319),斯蒂芬·达尔沃提供了一些回应舍夫勒的方式,然而他在这么做的时

候却使用了一些稍有争议的契约论观念,这些观念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康德明确表达过的东西。

[55] See Kant'sLectures onEthics ,New York,Harper andRow,1963,pp.150—154,and

comparewithCritique ofPractical Reason ,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56,p.162;The

Doctrineof Virtue ,pp.84ff.;andFundamental Principlesof theMetaphysic ofMorals

,London,1909,p.47.Also seeM.Gregor,Laws ofFreedom ,Blackwell,1963,pp.135ff.

[56] 关于西季威克在绝对命令方面反对康德的论证,seeMethods,7f .,15,35ff.,112ff。某种

程度上西季威克预见到了近年研究中的这一分歧:一些人认为,实践理性仅仅是由人的任何欲

望/偏好之间的某些关系(例如,一致性或传递性关系)构成的,另一些人认为,理性也为我们

的欲望的内容施加了限制条件,由此,不管欲望之间多么一致,忽略自己的健康都是不理性

的。(关于这种不一致性,see DavidGauthier'sMorals byAgreement ,Oxford

Press,1986,Ch.2,and myBeyond Optimizing:A Studyof RationalChoice ,Harvard

Press,1989,pp.19f.,176;and Chs.3and4passim 。)如果存在着实践理性方面的“内容”性条

件,那么通向(非道德性的、自我利益或涉及自我的)绝对命令的道路就更容易实现;如果仅

仅存在理性选择与行动方面的形式性条件,那么这条道路就不那么平坦了。Cf.M.Gregor,Laws

ofFreedom ,pp.176ff.

[57] 我们已经提到,常识所陷入的不连贯性既依赖自我—他人不对称性,也依赖我们对他人的

义务依照与他人关系远近而变化的方式。为了避免有人认为第一个条件可能实际上逻辑蕴含第

二个条件,并认为第一个条件已构成我们提到的这些困难的充分条件,让我简要地以关于感恩

的常识思考为例来说明。这种思考显然遭受了自我—他人不对称性:我们可以具有因为受到帮

助而向他人感恩的义务(至少我们认为我们可以有这种义务),但我们一般并不认为人们因为

自己为自己做了某些事就有义务向自己感恩。(这一点,see e.g.,in ThomasAquinas'sSumma

Theologiae ,2a2ae,107,3。)不过另一方面,尽管我们对亲疏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义务,我们

对亲近的施助者的感恩义务并不比我们对社会关系或私人关系较疏远的施助者的感恩义务更

大。因此,“牺牲行动者的自我—他人不对称性”与“对他人的义务强弱与和他人的关系亲疏

之间的相称关系”这二者之间只具有偶然的联系。任何不对称性自身可能都有些令人不快,56

不过我们刚才讨论的那种深深地成问题的不连贯性或不协调性依赖的是一些自我—他人不对称

性之外的、独立于自我—他人不对称性的东西。(因此,在感恩的义务中尽管有不对称性,却

并没有引起任何类似的不协调感。)

[58] 我们将在第十一章与第十四章更清楚地看到,功利主义使用仁慈或同情的概念以及非个人

性与理性等概念作为道德评价的支柱,这并不意味着功利主义总是认为仁慈或同情是好的动

机。它们的好坏取决于它们(在具体情境中的或一般而言的)现实的结果。因此,从(非个人

的)仁慈的角度看,某些现实的仁慈可能是要被反对的。不过,这并不比“可能存在着很好的

功利主义理由要求人们不去身体力行地实践功利主义”这样的情况更奇怪,而后一种情况是很

多功利主义者都完全愿意接受的。

[59] InUtilitarianism:for andagainst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1973),J.J.C.斯马特

与伯纳德·威廉姆斯都通过论证反对规则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一致的功利主义理论的可行性。

[60] In Smartand Williams,op.cit .,pp.47f.

[61] See PeterRailton,“Moral Realism,”Philosophical Review 95,1968,pp.163—207.引

文来自第190页。

[62] InA Theoryof Justice (Harvard,1971,pp.22ff.),约翰·罗尔斯认为,“达致功利主义

的……最自然的方式……是让整个社会都采用某个单个的人的理性选择原则”。不过他曾清楚

地说过,他认为,对个体而言的理性(即尽可能地获得自己的最大利好)应该被认为只与那些

个体的行动对其他人毫无影响的情境有关。换句话说,罗尔斯允许这样一种可能性:在那些他

人的利益可能受损的情境中,最大化一个人自己的满足或福利不一定是理性的。因此,罗尔斯

的观点显然与雷尔顿的观点不同,后者试图把理性放在首位来定义,并因此似乎必须认为为了

其他人的利益而违背一个人自己的利益或偏好或福利总是不理性的。雷尔顿论证了理性与功利

主义规范之间的相似性;与此相对地,罗尔斯仅仅论证了不影响他人情况下的理性与功利主义

规范之间的更有限的相似性。关于一种对涉己的理性与常识道德之间的这种更有限的相似性的

证明,see myBeyond Optimizing (Harvard,1989),此书用很大篇幅来考虑对理性与道德的基

于福利的构想与基于偏好的构想之间的差异。

[63] 西季威克与边沁都是对道德问题的一致的、均一的或对称的进路的支持者。

See,e.g.,Methods ,pp.418f.,andIntroduction ,pp.19ff.关于对自我—他人不对称性的更多

批评,see my“Utilitarian Virtue,”Midwest Studiesin Philosophy XIII,1988,pp.384—

397。

[64] See Rawls,op.cit .,pp.26,187,and S.Scheff ler,The Rejectionof Consequentialism

,Oxford,1982,p.33.

[65] Smart,“Outline,”in Smartand Williams,op.cit. ,section10.

[66] See“Outline,”p.10.

[67] 伯纳德·威廉姆斯所描述的高更是一个有理性辩护的不审慎的可能例子。See

BernardWiliams,“Moral Luck,”Moral Luck ,Cambridge,1981.

[68] 关于这种一致性、对称性或均一性方面的方法论,可比较斯马特对规则功利主义的攻击,

see“Outline,”p.10。以及帕菲特对作为理由理论的利己主义的攻击,seeReasons

andPersons ,pp.142—148,448。

[69] See Foot,Virtues andVices ,p.187.

[70] 关于解释与还原,see W.V.Quine'sWord andObject ,M.I.T.Press,1960,pp.257—266。

边沁展示了他对伦理词语的日常意义的变化的宽容,seeIntroduction ,pp.13,102,120n。不

过,我们还有一些理由可以认为功利主义并未改变这些词语的意义,see my“The Theoryof

ImportantCriteria,”Journal ofPhilosophy ,1966。

[71] 关于对作为一种理由或理性理论的利己主义的拒斥,see Parfit,op.cit. ,Part II。

[72] 请注意功利主义对可谴责性的构想允许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某个行动可能既是应受谴责

的,又是应受赞扬的,除非功利主义通过进一步的限制条件来排除这种可能性。

[73] Bentham,Introduction tothe Principlesof Moralsand Legislation ,p.120n.

[74] 然而,为什么功利主义不应该像对待正义与正当性那样对待可谴责性呢?这样一个应受谴

责的行动之所以应受谴责,便是出于它自身的错误、非最优,而不是因为那个谴责这个行动的

行动是正当的。据我所知,功利主义总是采取后一种进路。或许,他们这么做是因为这可以允

许我们说,尽管某些行动由于纯粹的坏运气而是错误的,它们仍然可以不是应受谴责的,甚至

还可以是应受称赞的。不过,对常识道德思考的这种让步能力只在某些上面这类情况中有82

效,而不是在所有情形中都有效。因为,总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出于好意的行动不可预知地

导向了坏的结果,而由于另外的坏运气,谴责这一行动(而非称赞它)将具有最优的结果。无

论如何,为什么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要为功利主义与常识看法之间的这类冲突而担心呢?毕

竟,在大量的其他情况中,功利主义者都宣称她有权无视这些冲突的存在。

[75] 除了我们强调的这种冲突之外,关于可谴责性的功利主义观点认为对某个行动的谴责的正

当性仅仅取决于这种谴责的后果,这种观点也与我们的常识直觉相冲突。不过这种冲突从属于

常识与功利主义在正当行动的标准方面的总体不相容性。我认为,这种冲突并不会带来我们之

前讨论中熟悉的那些问题之外的问题。

[76] 除非,一些彼此矛盾或不一致的假设自动地使得某个观点集合不能被当作一致的观点集合

而被接受;除非这一假设自身是自明的,而这看起来不太可能。

[77] 关于对功利主义的可能辩护,see S.Scheff ler,The Rejectionof Consequentialism

,Oxford,1982,passim ;Peter Railton,“Alienation,Consequentialism,and theDemands

ofMorality,”Philosophy andPublic Affairs ,1984,134—171。

[78] SeeBeyond Optimizing ,Harvard UniversityPress,1989,esp.chapters1and7.近年来第

一篇讨论非最大化功利主义的文献是Judith Lichtenberg's“The Right,the AllRight,and

theGood,”Yale LawJournal 92,1983,pp.544—563。

[79] 有时,对理想功利主义视角的描述中要求观察者具有完全知识,或者规定那个仁慈理性的

观察者从普遍永恒的角度观察。不过在我们论证的这个阶段,我们还不需要关心这一点;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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