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几章,我们考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美德伦理学看来,
当美德行为者有美德地行动时,她是不是“出于责任(感)”“基于或出
于原则”或“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概言之,“出自道德动机”)而行动
的;我的结论是,在某种意义上,她确实如此。换言之,有美德地行
动,像美德行为者那样行动,亦即,出于美德行动,乃是“出自道德动
机”或“出于责任(感)”而行动的充分条件。在本章,我希望捍卫一种
更丰满的命题,即,前者同时还是后者的必要条件。我说这话的意思
是:当完全有美德的行为者合乎美德、出于美德行动时,她就是在设
立“道德动机”的标准,设立“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出于责任”而行动的
标准;根据这样的标准,我们对那些不完全有美德的行为者进行评价,
看看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做出了同样的行为。一个行为者的品质越是接近
那些完全有美德的行为者的品质,那么,当他出于理由X而采取美德V
的行为时,他就越有可能具备“道德动机”。
作为程度问题的道德动机:信念的归属
这个被表述为“看看那些不完全有美德的行为者在多大程度上做出
了同样的行为”的命题立刻带来这样的后果,即,“源自道德动机”成了
一个程度问题;而我知道,许多人都认为这违背直觉。在他们看
来,“道德动机”,亦即“基于原则”或“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行动,必定
是一件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事情。这种观念无疑常常植根于一种我所
认为的错误的心灵哲学, [54] 一种“把有美德的行为解释成原子式的,独
立于其他任何信念与行为而发生的事情”的信念图像。不过,我怀疑,
即便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承认信念的归属可以为事实的或反事实的言
行提供支持,从而通常赞成不同图像的人们,当他们思考诸如“这是正
确的/我的责任/原则所要求的事情”这些信念时,也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人们(我必须立刻加一句,绝不特别是康德主义者,甚或只有康德主义
者)非常容易把行为者的心灵想象成一种充满了有关行为的正确性、责
任的神圣性、高贵事物的光荣性、“这是我干过的最漂亮的事”等等高雅
的即时观念的东西;人们非常容易认为,通过这种想象,行为者的即时
信念(即,相信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相信自己是“出于责任”而行动)
就已经被理解为一件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事情了。
有种纠正该观点的办法是,请再次想一想孩子的情况。我在上一章
声称,即便年纪很小的孩子有时也会采取美德V的行为并给出这么做的
理由X,而且我进一步声称,尽管如此,他们也并非“基于原则”“出于责
任”或“因为他们觉得此事正确”而行动。将这种体现价值观的深刻理由
归到儿童(或者,其实还有一些智障者)身上,有点荒谬;就算我们可
以说他们拥有价值观,他们所拥有的也不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
然而,当我们不是假定儿童会给出理由X(或者,我们除了采取这
样的假定之外),而是假定他们会说出“这是需要去做的正确事
情”,“这是我的责任”,“这是原则问题”或类似的说法时,荒谬性却并
没有得到丝毫的减少。确实,如果他们身边的成年人总是以特定的方式
讲话,或者,他们听说过某些类型的故事,那么,他们是会说出一些涉
及高贵、荣誉或道德律等内容的宏大言辞。 [55] 由于他们不仅被教授如
何运用理由X,而且被教授如何使用这些言辞,所以,当他们采取行动
时,他们的头脑中可能就会有许多关于这些言辞的现成观念。不过,我
们依然没有假定说,他们采取行动,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即,相信)他
们的行为是正确的,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是他们的责任,或者,就是因
为他们的行为是原则所要求的事情……他们真的太小了,还不具备这样
的信念。他们没有也不会违反事实地说出和做出由于具备这样的信念而
需要去说和做的任何其他事情。
我将进一步声称,即便是对(大部分)青少年而言,我们也不打算
认为,他们的行为同成年人的一样是“基于原则”,“因为觉得此事正
确”或“出于责任(感)”而发生的。很大程度上,他们的道德信念或他
们的价值观仍然不完全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他们的教导者或他们的
同龄人。但是,我们不认为存在着某个决定性的时间点,从那一刻开
始,小孩子就像青少年一样“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出于责任”而行动;
此后也不会存在另一个决定性的时间点,从那一刻开始,青少年的价值
观就将完全变成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从而他们就像成年人一样地行动。
我们知道,人类的发展和道德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构成了一个连续不
断的过程。因此,“道德动机”(即,你是因为相信该行为正确而行动
的)可以是一个程度问题。
诚然,重要的是,要再次意识到我们所身处的只是一个事情“基
本”为真的领域。有的儿童确实发展出(就像我们所说的)一种“超出其
年龄的智慧”,成为了成熟的道德行为者,他们年纪很小就能“因为觉得
此事正确”而行动。如果说年轻的活佛曾经这样(考虑到他们所接受的
独特教育),我不会惊讶。而且,出现这种情况也许根本没有什么明显
的理由。我最近在报纸上读到一则讣告,讲的是一名令人惊讶的、名叫
伊克巴勒·马西的巴基斯坦男孩,他4岁时被卖给一名地毯制造商,而到
他12岁时,也就是当他被枪杀时,他已经凭借非凡的果敢和勇气,为争
取巴基斯坦儿童的权利而开展运动(他召集了多次会议)达两年之久
了。(他成功地摆脱了奴役的束缚,逃往巴基斯坦一所看护这些孩子的
学校。)尽管讣告的内容只有这么一些,但是即便这些内容也足以表
明,他拥有远远超出大多数青少年的心智能力。认为他对“他的生活以
及事实上人类的生活应该怎样”,“他应该成为怎样的人”等问题具有一
些十分深刻的信念,并不荒谬;假定这些信念是他自己的,并且在某种
意义上是通过反思而获得的,也不荒谬。他几乎不可能从他父母、其他
的不幸儿童或掌控地毯厂的成年人那里获得上述信念;讣告也没有说,
他逃往的那所学校曾经激励过那些被看护的孩子们,要他们冒着生命危
险而成为活动家。看起来,他是自己想到这一点的。
好吧,也许他没有做过这些事,也许这个故事实际上并不真实。然
而,它肯定可以是真实的。有点吃惊吗?是的。难以置信吗?不。它不
会因为人们断言十一二岁的儿童“基本上”不是“因为觉得此事正
确”或“基于原则”而行动的,便会消失。其实,只有当人们对伊克巴勒
的故事感到非常震惊时,才能支撑这种断言。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比
十一二岁儿童的言谈举止更足以证明,我们可以将那些看起来合理归属
于伊克巴勒的深刻信念归属到他们身上。
因此,如果你倾向于认为“道德动机”(即,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行
动)必须是一件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事情,其存在取决于行为者采取
行动时的心中念头,那么,请想一想小孩子的情况吧。因为,许多作为
道德动机的充分条件而被归属到“出自道德动机”的行为者身上的观念或
想法,也可以为儿童(普通儿童,而不是像伊克巴勒那样的儿童)所拥
有,只要他们通过日常的道德教育学会了一些颇不寻常的说法的话。
(请再次记住,被那些在哲学方面很精明的父母所抚养长大的儿童也许
就懂得,对于“帮助他人或说出真相为何是正确的”这种问题,需要给出
精明得让人不安的答案。毫无疑问,很少有小孩能够对这个问题给出不
错的回答。但是,就像我听说有个小孩在回答“为什么四月是最残酷的
月份”时学会说“因为它滋养着那些来自于欲望的记忆”一样, [56] 人们也
可以教孩子们学会说:“因为这是道德律的要求”或“这是我们在一起生
活所需要的东西”。对于“这么做为什么是正确的”问题,教会孩子们给
出不错的一般性答案也许能加快他们的道德发展,但这并不是说,教会
他们给出不错的答案,就能让他们获得关于这个问题的道德理解。)
将“道德动机”归属到儿童身上(基本上)是荒谬的,在我看来,这
是一个前提,而且,通过承认有的读者不同意这点,我意识到有些人可
能依然坚信“道德动机”是一件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事。我希望那些确
实接受上述前提的人们如今赞同道德动机可以是一个程度问题的看法,
从而超越“道德发展具有连贯性”的事实,可以逐渐承认事情可能如此存
在的其他方式。
品质的归属
我在本章试图辩护的命题是:当完全具备美德的行为者有美德地行
动时,她就是在为“道德动机”设立标准,为“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行动
设立标准——这是一种我们用于评价那些不完全具备美德的行为者在多
大程度上做出了同样行为的标准。它当然能够用来涵盖前面的论述。当
美德行为者有美德地行动时,她就是在出于美德、出于某些包含实践智
慧的相关品质特征而行动。儿童,甚至年纪相对轻的青少年,无论他们
接受多么好的教育,“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也不是受道德动机支配的,
因为除了伊克巴勒那样的情况,他们都不是拥有美德的候选人。他们可
能具有人格,具有自然的美德,但他们还没有具备品质特征;他们的品
质正在形成过程中,但尚未形成并固定下来。
然而,有人会说,我们对于是否将“我的行为是正确的,或者,我
的行为是我的责任”这种信念归属给儿童并没有真的感到困惑;我所追
求的更丰满、更具囊括性的命题是:我们在把上述信念(或者说“道德
动机”)归属于成年人时所面临的各种难题(亦即,我们感觉不得不说
出“是呀,他在这个意义上具有这种信念,但在那个意义上却没有这种
信念”的情形),只有通过思考我们将会怎样描绘他们的品质,才能获
得最好的理解。这就为“道德动机是个程度问题”而不仅是个“能力问
题,因为它会随着儿童的成长而逐渐发展”的看法引出了另一个维度。
正如我在“导论”中提到的,成年人是否真的持有某种具体美德,常
常是个程度问题。首先,美德语词可以被很多明确反映其程度的限定语
修饰——“极其具有美德V,格外具有美德V,完全具有美德V,就像你
可以合理期待的任何普通人一样具有美德V,相当具有美德V,十分具
有美德V……”这些说法,也许仅仅反映出行为者基于理由X而采取美德
V行为的可靠程度(尽管它们还可能反映出恰当感受的程度)。但是,
正如加里·沃森正确指出的那样,这里的可靠性并不是统计学的概念。
[57] 我们马上就会发现,有些不可靠要比另一些不可靠的影响更小,因
为,美德词汇还可以接受如下限定:“基本具有美德V,但是……”以
及“考虑到他的成长过程或社会条件,他会像你能够期待的那样具备美
德V”。不仅如此,它们还能连起来讲;人们可以“相当具有美德V,但
是……”,并且“考虑到他们的成长过程或社会条件,他们具备美德V也
是例外的情况”。
关于“道德动机”,有一个难题。请想想那些具有邪恶道德信念的
人,比如纳粹分子,其他的极端种族主义者,或沉溺于邪恶宗教或仪式
的教导(比如,号召人们折磨和杀掉那些自己并不情愿的牺牲者)的
人。他们中间可能有许多人不但粗鲁、不公正,而且虚伪、人格分裂、
懦弱、不诚实、不检点、自我放纵、极其自私。但是,他们中间也有一
些人,尽管追求的是坏目的而且常常毫无愧疚甚至乐此不疲地干出可怕
的事,但他们仍然能够做些(至少表面看起来)十分光彩的行为,做些
(我们很可能会说)确实需要勇敢、诚实或慷慨的行为。
因此,请设想一下,他们中间有人做了一件极其自我牺牲或者要求
颇高的事情。他真诚地给出了恰当的理由X——比如,“人们无须屈服于
试图强迫人去做不道德勾当的暴君”,“这种问题需要整个真相(即便某
人的性命会因为揭露真相而面临危险)”,“这是一项值得建立的制度,
它需要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而我并不需要我的遗产)”。某种意义
上,他的行为并不是非典型的——认识他的人没觉得特别惊讶。让我们
把情况再润色一番,假设他还真诚地说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都是责任的要求,讲究原则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将会不折不扣地行动。
他是在“出自道德动机”吗?他做出他所做的这些行为,是“因为他觉得
此事正确”“出于责任”或者“基于原则”吗?
那种让人很想给出肯定回答的念头,同“我们承认这个人是坏人”的
事实存在矛盾——我们怎能把与“道德动机”或责任感同样高贵或高尚的
某种东西归属到如此卑劣的一个人身上呢?我认为,解决这个难题的方
法不是要尽力贬低他的那些理由X,而是要坚持我们对其品质所做出
的“坏透了”的评价。
所以,他的品质与美德之人的品质相去甚远,处于谱系的对立一
端。对于这种情况,我打算冒一次险,直接宣称这些人根本没有美德;
我要直接宣称,纳粹主义、种族主义或者宗教(假设它们是非常糟糕的
宗教)已经严重毒害了他们的品质,以至于他们所拥有的任何品质特征
都不能被视为美德。这意味着,我将重新考虑那些表面看起来十分光彩
的行为,并且,通过彻底否认它们是出于美德而发生(因为行为者没有
美德),从而否认该行为者是“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基于原则”等
等)而采取行动的。我由此可以说,这样的人根本不具备关于行为正确
或善的真正观念,根本不具备道德原则,根本不具备真正的道德义务观
念。他们说他们有,他们以为他们有,但他们只是搞错了,他们无可救
药地被沉浸其中的邪恶学说所腐蚀。
同样的道理,当他们中间有人干了坏事,还十分真诚地声称自己之
所以这么干,是因为这事是正确的,是他的义务或是原则的要求等等的
时候,我们无需费劲地琢磨,他是否因为具有高尚的道德动机或道德感
从而配得上哪怕最少的赞美或尊敬。他配不上,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出
于“道德动机”或义务感而行动的。
请将这些情形同另一种情况比较一下。在各国历史上,有些人曾经
身处社会的特权阶层,在那里,由于各种不公、无情、贪婪、傲慢、残
忍与轻率行为的受害者都是弱势群体,因此,这类行为就没有被当作不
公、无情、贪婪、傲慢、残忍和轻率的表现,对此,我们又该如何看待
呢?我们从日记和书信中得知,他们中间有些人对于穷人、奴隶或妇女
的悲惨境地会感到痛苦甚至愤慨;有些人或多或少采取了行动试图改变
一些事情——因为,他们说,必须缓解这种苦难或不公,继续听之任之
是错误的,一个人有义务去做点什么,等等。但我们也知道,他们每个
人采取的依然是被我们现在谴责为不公、傲慢、贪婪……的行为方式。
[58]
或许是因为我们特别急于让自己和先辈们的可耻行径撇清关系,所
以我们很容易把他们所有明显具备美德的努力都简单地斥之为彻底的虚
伪,我们要么直接否认他们的行动是“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是“基于原
则”而发生的,要么坚持认为,他们的原则或他们(真正)觉得正确的
事情都不足以普遍地或不偏不倚地构成“道德的动机”。
不过,就品质而言,他们肯定要比那些对弱势群体的悲惨处境不闻
不问的同时代人(更不要说那些以剥削后者为乐的人了)更加接近于理
想的美德行为者。如果我们的后代以同样严肃的标准来评价我们,而没
有因为“考虑到构成20世纪西方社会特征的可悲的物质主义、贪婪与冷
漠”便认为我们有些人“颇有美德”,那我们还算得上是“出自道德动
机”吗?还算得上是“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行动的吗?
要想判断一个人何时完全接纳了社会、宗教或仪式的邪恶信念,何
时又是(可以这么说)刚刚接受它们,这非常困难。但是,尽管很难,
而且我们也承认有许多情况无法判断,但我们有时仍可以区分两种观点
和态度:一种广为流行的观点和态度认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期待,社会
上的任何普通的正派之人都能看透这一点;而另一种观点和态度则认
为,只有超常的非凡之人才能看透这一点。我认为,我们之所以非常严
厉地审判纳粹分子,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尽管我们可能需要超常之人
来看透当时极其坚固的反犹主义(不仅在德国和奥地利如此,在英国和
美国同样如此),但是,对于那种认为“开始根据种族来划分本国公民
的法定权利仅仅是一项政策而已”的观念(更不要说那种认为“把他们投
入集中营并屠杀他们是怜悯与正义之举”的观念了)却没有什么坚固可
言。当时,任何合理正派的欧洲人,无论他们经历的成长教育是不是反
犹主义的,都能够看出来这不对。
我们把有些盲点当作是用以彻底否认美德的充分依据,尽管具备这
种盲点的一些人可能做出凭借其他原因而应该被我们称为美德的事情。
而另外一些可以被我们当作人的社会化后果而归属到人们身上,并认为
只有非凡之人才能发现的盲点,则可以与那些经过恰当限定的美德品质
相兼容;考虑到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具备这类盲点的某些人可以是非
常甚或格外有美德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不是完全有美德
的;所以,即便不说他们虚伪,我们也依然可以说他们不具备道德动
机,他们并不像那些十足的或彻底的美德之人那样是因为觉得此事正确
或出于责任而行动的。
盲点绝不完全就表现为这些样子。谁不会算上他们亲戚朋友中那些
他们愿意将其描述为十分慷慨、周到、公正、怜悯、诚实,但在践行这
些美德时却并不全面、零零碎碎的人呢?我们可以肯定,一般情况下,
他们会被描述成那种有规律地、很可靠地“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采取行
动的人,那种持有相当高尚原则的人,那种一般说来也许要比我们更好
地出自道德动机的人——可是,哦,亲爱的,他们却会那么做。何以至
此?我虽然没有仔细考虑,但至少想到了有些恶行,如果你很了解这个
人,很爱他,就会为这些恶行感到痛苦。有的人可能在自己出身的问题
上撒谎,但在别的方面不会;有的人可能通常对他们不太熟悉的女性有
点不公;有的人可能在你所认为的无聊之事上大手大脚(虽然并未花掉
他们收入的大部分,但却是一大笔钱);有的人可能投身于在你看来几
乎毫无意义的性行为。或者说得更细微点,一位最大方、最周到的主
人,如果看到你把半杯冷咖啡倒入水池而愤怒地说“浪费了!!”那么你
显然对他会很反感。也许你常常能够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本不该这么做
(或本不该这么说,本不该这么反应)——但到了下一次,他们依然会
兴致勃勃地这么做、这么说、这么反应。或者,也许你无法与他们达成
共识:你总会给出同样的反对意见,他们总会给出同样的回答,而争论
也总是不了了之。
我们有时会羞于质问他们的盲点,因为,尽管他们确实存在这些盲
点而且经常做出让我们有点讨厌、震惊或有瑕疵的事,但我们对他们的
充分了解却足以让我们知道,无论眼下情况多么严重,他们也总是可以
拿出王牌,做得比我们所认识的其他人要好得多。他们是不是有什么
(当他们做得好时,他们的行动所依据的)原则呢?当他们做得好时,
他们的行动是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此事正确”而发生的呢?一方面,我们
想说“是的”,而另一方面,我们却想说“不是”。
根据已经给出的关于道德动机的看法,上述难题没有清晰的解决方
案,而且,这种看法似乎更倾向于做出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回答。根据
已经给出的看法,对于我们热爱和尊敬的这些人,我们只能对自己
说:“是的,他们一般情况下都非常诚实、公正、慷慨、节制……但他
们身上确实有这样的盲点,即……”或者,在最后涉及节制的那种情况
中,我们只能对自己说:“是的,他们本质上有美德,在严重的危机中
你完全可以依赖他们,但是,哦,亲爱的,你得做好准备,容忍他们做
出如此这般的行为。”这样的说法提醒我们,不要以为我们身边最亲近
的人有这种盲点而我们却没有。
诺米·阿尔帕里和蒂莫希·施罗德介绍如下这种有趣的现象就提供了
最新的例证,表明一个人根本不是铁板一块。
意志软弱地行动,就是在经过充分考虑之后虽然相信某一行动
方案是正确的,但还是采取了其他行动方案的做法。关于意志软
弱,讨论最多的情况主要集中于这样或那样的欲望凌驾于判断之上
的错误行为……人们本决心说出令人尴尬的真相,但不知怎的,说
出的还是谎言。然而,在我们觉得有趣的情况中,意志软弱所带来
的却可能是这样或那样的正确行为(我们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词)。
也就是说,意志软弱的行为方案,要优于行为者心中最佳判断所推
荐的行为方案。由于这类情形颠倒了我们通常对于意志软弱行为的
预期,所以,我们称之为“反向的意志软弱”情况。 [59]
两位作者首先给出了三个“反向的意志软弱”案例:哈克·芬(在他
自己看来)没有把逃跑的奴隶吉姆抓回来;尼奥普托列墨斯没有欺骗菲
罗克忒忒斯;奥斯卡·辛德勒没有从为他工作的犹太人身上最大限度地
攫取利润。 [60] 他们正确地断言,不仅三位行为者的行为,还有他们的
动机都是值得赞美的;他们还论证指出,行为与动机所配享的赞美(或
谴责)主要取决于该行为及其动机表达行为者“完整自我”或品质的程
度。
我基本同意他们的所有看法,但我这里关心的内容却和他们的不太
一样。我认为,他们毫无疑议地接受了如下标准假设,即,无论哈克、
尼奥普托列墨斯和辛德勒在做出他们的那些值得赞美的行动时可能会有
怎样值得赞美的动机,绝对一清二楚的是,他们不可能是“因为觉得此
事正确”“出于责任”或“基于原则”而行动的。 [61] 但我在上一章试图消解
的,恰恰就是这种假设的根据。一旦我们同意认为,就某个具体情境
的“道德动机”而言,理想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行为者(他出于理由X而采
取美德V的行为,出于美德而行动)与理想的康德主义行为者可能没太
大区别,那么,上述假设的依据(即,要“出自道德动机”,行为者就必
须对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对该行为是否是义务或原则的要求具有清晰
的、即时的看法)就必须被抛弃。虽然哈克、尼奥普托列墨斯和辛德勒
都没有这样的看法,但这一事实本身却不足以排除他们可能是“因为觉
得此事正确”“出于责任”或“基于原则”而行动的。到目前为止,它仍是
一个开放的问题。所以,让我们来考察它。
无论这些故事有没有下面这层意思,我们自然会设想,当这三位反
向的意志软弱者行动时,他们的心灵或多或少都对自身行为的错误性质
(对吉姆的贫穷老主人实施抢劫,不光彩地违背奥德赛的指令,不仅感
受并且屈服于奴性从而没有成为正派之人)当下就有各种看法,而人们
可能认为,这肯定足以完全排除“他们无论如何都是‘因为觉得此事正
确’而行动”的观念。可是,他们的品质又如何呢?
上述故事确实足够清楚地表明,尽管三位行为者对自身行为的错误
性质当下就有看法,然而,他们的行动却都是有理由的。哈克之所以没
有报告吉姆的行踪,是因为吉姆是他的朋友;尼奥普托列墨斯之所以告
诉菲罗克忒忒斯为什么奥德赛会派他前来,是因为这是真相;辛德勒之
所以保护犹太人,是因为他们身处绝望,需要保护。不仅如此,这些故
事还足够清楚地表明,当他们出于理由X而采取美德V的行为时,他们
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反常之处。尼奥普托列墨斯是诚实的,辛德勒饱含怜
悯和勇敢之心,而哈克,以他自己少年的方式,堪称忠诚和挚友;他们
品质(或稚嫩的品质)之中的这些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得以展现。两位成
年人并不总是这样(而哈克,对他的年纪来说,也不总是这样),因
为,他们有时必定会像那些不够完美的美德行为者一样行动。然而,正
如我们所言,“他们的心却是好的”。
对于尼奥普托列墨斯和辛德勒的品质在多大程度上类似于完美的诚
实之人或十足的怜悯与勇敢之人,我会说,尽管他们确实认为自己的行
为不对,但他们却都是“出自道德动机”;他们都是“因为觉得此事正
确”“出于责任(感)”或“基于(或出于)原则”而行动的。诚然,他们
相信自己的行为不对,在某种意义上违背了他们同时持有的义务或原
则;这正是他们比那些完美的美德之人差劲的地方。因此,虽然他
们“出自道德动机”,其行为也是“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出于责任”,但
他们却没能像完美的美德之人一样彻底地这么做。
考虑到他的年龄以及血统,哈克就没能做到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
乐观地说,既然他这次摆脱了自己所沉浸的种族主义,那他就在开始独
立思考正义了,既然他表现出忠诚与友爱的冲动之举,那他就可能正在
通往美德的途中。而悲观地讲,我们或许可以指出,根据这则故事,哈
克断定自己是个坏孩子,断定自己努力去帮助他人毫无意义。除非这些
想法得到改变,除非他(这个可怜的孩子)能为自己心中尚存的信念赢
得自尊和勇气,否则,他很可能由于把自己所有的自私、不公正和不诚
实行为最终辩解为他忍不住干的事(因为他就是个坏家伙)从而踏上邪
恶之途。
美德的统一性
上面这些例子展现了人们在道德上并非铁板一块的多种形式,因而
可能被认为它们阐释了“美德统一性”学说(即,要拥有任何一种美德,
一个人就必须拥有全部美德)的虚假性。可是,如果我们按照亚里士多
德的方式阐释这个学说,那么情况就不是显然如此。在《尼各马可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