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性困境”的可能性, [19] 而且,尽管这种苛刻的、具有斯多葛风格的看
法几乎不会表现为一幅浪漫的生活画面,但它也不可能是一幅现实的画
面。
也许,菲利普斯和麦克道威尔完全忽视了被我称作“可以解决的悲
剧性困境”的那些典型案例。他俩谁也没有多谈他们已经考虑到的线
索,比如,一个人的死亡不是出于什么高贵的原因,而是仅仅因为他陷
入疯狂暴君的魔掌,尽管受到威胁,也仍然拒绝做坏事,所以被处死;
[20] 或者,一个人之所以不得不让自己的一个孩子葬身火海,是因为他
虽然愿意付出生命去救她们,但他在体力上却只能救另一个孩子。(这
不是损失吗?不是灾难吗?)他们似乎铭记的是,要为高贵的原因而放
弃自己生命或承受巨大的“损失”。
在我看来,这仿佛属于追求“短暂却光荣的生命”这份理想的男子汉
宣言。 [21] 美德之人应当将死亡、一贫如洗、肢体残疾或智力受损视作
伤害、损失或灾难,至少部分原因在于,它们让你完全或在一定程度上
无法进一步为他人服务,它们使得关心你的人感到极度悲伤。美德之人
可以将所有这些情况当作损失或灾难,但又丝毫不会忽视如下事实,
即,在这些情形中,人们只不过有遇上它们的风险,或者必定遇上它
们。
最后这种区分(“有遇上的风险”与“必定遇上”的区分)让我重新思
考“富特与黑尔所提出的主张是否具有作用”的问题。在菲利普斯和麦克
道威尔的眼里,(美德之人认为)美德之所以必定有利于其拥有者,是
因为它能使拥有者做得好,从而“实现全部”,绝不会因此招致任何损失
或灾难。可是,这就是我们教给或可以教给孩子们的道理吗?
教育孩子们意识到有美德的生活不一定是座玫瑰花园,要他们知道
这种生活可能牺牲生命并向他们灌输“这完全值得”的理念,这是一回
事。而在努力这样做的同时却根本不强调说“冒险不一定就没命,那些
不愿冒险的人常常失败”的事实,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在教育
他们时仅仅告诉他们美德之人会因冒险而失去生命,而那些只想自保的
人却常常幸存,如果这就是我们在报纸上可以让他们注意的唯一情况,
那么,我怀疑(还是从世俗生活的内部来看)我们是否还能够将美德成
功地传授给他们。
当然,较为粗糙的儿童道德寓言往往宣扬这样的理念,即,有美德
的行为会带来整体性的回报。英雄挽救他人一命,在荒原上分享自己最
后一片面包,说出真相,让自己身临险境,可是你看,这只是一次测
试,他通过了测试,收获了丰裕的回报;而反面人物行为糟糕,没有通
过测试,失去了公主和王国。而另一些寓言则勾勒出一幅并非不真实的
生活画面;英雄人物甘冒生命危险,而又完好无损地幸存下来;反面人
物行为糟糕,死于非命。诚然,除了教育孩子们知道“帮助有需要的
人”是做点什么事情的好理由,“某件事是真相”是将它表达出来的好理
由,我们还必须教育他们说,即使他们是冒着风险采取恰当的行动,他
们也不一定因此就招致死亡或灾难。
更一般地讲,我们鼓励孩子们相信,如果他们做得好,那么事情会
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孩子按照我们所叮嘱的方式做得好,事情也会向
好的方向发展,那么我们会指出这一点并且强调这就是我们期待的状
况,而如果孩子们做得不好从而反过来受到别人的糟糕对待(“如果你
对他不好,你也别指望他会对你好”)时,情况则完全相反。如果孩子
做得好却因此遭到粗暴对待,那么我们会强调说他们确实做得对,我们
会说我们为他们感到骄傲——不过,父母如果总不争辩,仿佛结果就在
意料之中而无需评论,这样的父母也太奇怪了。难道我们不应该表示同
情,指出这种情况非常可怕,或许谴责一下相关人士的忘恩负义与吝啬
刻薄,或许指出他的行为值得尝试而只是运气太糟,并且广为宣称“即
便情况就是这样,它也不是孩子必须忍受的一种生活模式”吗?跟前面
一样,教育孩子们发现他人的优点,慷慨地分享自己的东西,说出事实
真相,公平待人接物时要出于美德的理由而不是为了当下的回报,这是
一回事。但在尽力这么做的同时却根本不强调说,“从普通人那里获得
体面的回报,其实可以被合理地期待为一种生活模式”,则是另一回
事。(如果我们不强调这一点,那我们怎么能把他们培养成为与人为善
的人,培养成为仁慈、忠诚乃至公正的人,而不是那种吹毛求疵、自以
为是、愤世嫉俗的人呢?)
因此,与菲利普斯和麦克道威尔相反,我不认为我们具有这样的幸
福、利益、伤害、灾难等观念,以至于那些因美德而必然导致的牺牲都
算不上是一种损失了,我也不认为,这是因为我们全都在美德方面不够
完美。我认为,我们从小就开始形成的损失、伤害和灾难概念,尽管与
不道德之人存在显著差异,但在死亡、肉体损伤、苦难和无助等问题上
却有着重合之处。然而,与不道德之人的差别在于,我们并不认为通常
是对美德的践行导致了这些问题,我们也不认为(除了上面提到的罪恶
年代之外)践行美德要比践行利己主义更可能造成如此结果。我们的看
法是,(总体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我们做得好,那么事情会朝
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事情没有这么发展,如果我们无法获得
或维持幸福,那也不是“我们应该期待的状况”,而是充满了悲剧色彩的
坏运气。
我们的观念与不道德之人在另外一个方面也有重合之处。有美德的
生活可以被表述为令人享受的和令人满意的,这并没有对“令人享
受”和“令人满意”这些词采取只有美德之人才能理解的特殊用法。虽然
我们(如果我们颇具美德的话)与不道德之人并没有对很多同样的事情
感到享受、高兴或满意,但不道德之人也能发现,我们确实对自己的生
活感到享受。(如果他费点心思想想)他可能觉得奇怪或可笑,我们的
生活居然包含“欢乐和温暖”,我们居然(用黑尔的话来说)“快乐地生
活”。从他的观点看来,他可能嘲笑我们,认为我们基本上对生活不
满,可我们没必要告诉他我们正在他所无法把握的隐秘意义上享受着我
们的生活——而只有当他充分理解了,他才能发现和认识到我们的享受
状态。[我得简要描述一下“享受”的含义——即,做事情时满怀兴致与
热情,期待和回忆事情时伴有特定的表情、言辞和语气等等(我所说
的“开心元素”)。]
詹姆斯·瑟伯曾画过一幅有意思的漫画,画上有一名穿着牧师服
装、脸色阴沉的男人,极其不快地盯着一位酩酊大醉的女子,说
道:“不幸的女人!”在我看来,这幅画面之所以有趣,主要不在于把这
位明显很开心的女子描述为不幸之人完全不恰当,因为对于常常大醉的
可怜人来说,无论他们当时多么享受,这样的描述都是对他们很好的理
解。不恰当的地方在于,认为她不幸的那个男人,如果根据开心元素的
标准来衡量的话,他很明显根本就没有让自己享受过。如果我们真的可
以把这名女子描述为不幸之人,那么我们也可以这样来描述他,而他或
许会徒劳地抗议说他的生活是最幸福的,因为那是有美德的生活,他为
自己的美德行为(凭借那种只能被美德之人所理解的他自己的奇怪方
式)感到开心。如果他从未通过开心元素所展示的直接方式而让自己快
乐,那么,就算他的生活节制,也不可能是有美德的。
开心元素同样是我们抚养子女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因素。在孩子们面
前,我们可以将有美德的生活表现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令人享受
和令人满意的,并充满了快乐、满足的益处和优势。诚然,我们必
须“从小就训练他们,要对正确的事情感到快乐和痛苦”
[22] ,完善、发
展、细化和丰富他们的欲望,但我们显然应注意到,训练的目的可以是
对美德行为的享受。在孩子们面前,我们不仅可将愉悦他人、帮助他
人、合作行为、伙伴关系、和谐而非冲突、说出真相,甚至克服(某
种)恐惧以及忍受(某种)痛苦与不适等表现为善的、值得赞扬的或不
得不做的事情,而且可以将它们表现为本身就是令人享受的;我们充分
相信,孩子们其实也会像我们一样发现它们的受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