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杭州搁浅(出书版)》作者:拟南芥【完结+番外】 > 《杭州搁浅》作者:拟南芥.txt

第1章 狂奔向十字街头.2

作者:拟南芥 当前章节:7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9:29

“还活着吗?”对讲机响了。何莫在叫我。

在手机信号消失的现在,我们只能使用古老的对讲设备。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渠道得到专业的对讲机,这是我们在玩具区找到的。幸好从古至今,小孩都喜欢战争游戏,从古代的木刀木马到现在的各种塑料枪,甚至还有对讲器,有效距离有两公里。

“暂时死不了。”我说道。

“我在另一边等你。”何莫道。

“你就不能把车开过来吗?”我问道。

他开车过来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有路障啊,你还得过来。”何莫吼道,“路上小心,记住别死了。我们也会想办法接应你。”

我在雨里睁开眼睛,顾不上擦掉脸上的水,继续狂奔。

我们身后跟着无数的丧尸……它们想要撕碎我们,这可以说是所有丧尸片中的经典场面了。当然,如果我们跑得慢一点,被它们啃噬,这也是一种经典场面,所有观众都会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残酷的场面。

庄晓蝶队伍中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他体力不行,一直在大口喘气。我在他身边时,他的喘气声都盖过了雨声。

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也没有余力去扶他。他立马就被丧尸淹没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丧尸的吃相,它们比野兽还残忍,疯狂地争夺食物,用牙齿和指甲将尽可能多的食物装进自己体内。

如同往群鲨中抛了一块带血的鲜肉,又如同往水里丢了一块金属钠,丧尸被惨叫和血腥味吸引,扑向那个可怜的家伙。后面的丧尸也想分一杯羹,纷纷往前挤,在后面挤成一团,这大大降低了它们前进的速度,可以说,是一个人的生命为我们赚得了宝贵的时间。

“是那边吗?”有人指着公路另一边。

我们看到在不远处有车给我们打信号,它停在高架上,不断闪着车灯,在雨中冒出模糊的光。

“是你们的车吗?”庄晓蝶问我道。

“应该不是。”我回答道。

高架不是我和唐玄鸣约好的地方,他们应该在附近的路上等我们。

“是不是他的人不重要,我们能逃就好了。”有人说道。

但庄晓蝶否决了。“不行,那里太远了,我们跑不到高架上,而且你们看那辆车上的标志。”

我看到那辆车上画着一个巨大的、奇怪的符号——圆形、正方形、三角形套在一起。

<img src="http://p3-novel-sign.byteimg.com/novel-pic/5394eb417ac0d993d27cee7c4e8fc3ef~tplv-snk2bdmkp8-31.image?lk3s=8d963091&x-expires=1749048228&x-signature=ljkzQtgV5RbJIyGG%2FS4%2FB1ylrG8%3D">

图一 符号示意图

“你朋友还有多远?”他们问我。

我连忙说道:“不远了。”

路虽然不远,但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我们遇到了另一队丧尸,它们受到尸潮的召唤,就像一条蜿蜒的小溪要汇入大江,从远处绕过来,刚好与我们遭遇。

我戳倒几个丧尸后,连忙用对讲机呼叫唐玄鸣他们,但对讲机里没有传来回应。我们之间的距离应该已经超过两公里了。

这说明他们那边可能也遇到了什么事,不得不避难。

“往这边走!”庄晓蝶拉住了我的手。

雷声更大了,每一道雷下来,世界仿佛都要抖一抖。

终于,街边有停车位了,有停车位就意味着有不少无主的汽车。我们一辆车接着一辆车尝试,看看是否能打开,趴在车窗上看车钥匙是否还留在车内。

丧尸席卷杭州,很多人避难都很仓促,找到有车钥匙的汽车,还是有可能的——而且可能性不小。我以前看电影,觉得他们偷车太简单了,只要扯出两根线,对接一下就可以。现实中偷车可不容易,我们必须找到车钥匙。

搜寻过后,我们总算找到了一辆合适的车,平时砸车窗的响声会引来丧尸,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雷声和雨声是最好的掩护。

一个大汉拿过的我矛,用力砸开车窗,然后将手伸了进去。他打开车门,发出一声惨叫——一个黑影蹿了出来,扑倒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人。

我手上没有武器,下意识地往后退。那是一个被困在车内的小丧尸,它打不开车门,于是一直待在车内。

它的父母不见了,也许当初它的父母就是为了保护它才把它留在了车上,结果没能顺利回来,而它也在神秘病毒的影响下变成了怪物。

它扑倒了那人后,支着身体,朝着我们嘶吼。庄晓蝶趁机一棍子撂倒了那个小丧尸。

被丧尸扑倒的人脖子上一大块肉都被撕扯了下来,血不断涌出,混着雨水流进下水道。他已经死了,身体的抽搐不过是机械反应。

开门的大汉靠在车边大口喘息,他只有手臂被咬伤了,可也逃不过死神的镰刀。

好的,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了——我,庄晓蝶,还有庄晓蝶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他应该还是个大学生。

“我还不想死。”大汉苦笑道,“这个时候,我很希望有把枪,据说被枪杀的痛苦会少一点。”

庄晓蝶犹豫道:“也许我们可以把你留在这里。”

“让我自生自灭,多活几分钟,算了吧。”他说道,“那些丧尸会过来,把我生吞活剥,就让我赶在被他们活生生吃掉前死掉吧,把你那把匕首拿过来,我现在只希望刺穿自己的心脏不会太痛。”

庄晓蝶从包里掏出一把又细又长的匕首,丢给那个大汉。

大汉先到死者跟前,将匕首插入他的眼睛,捣毁了里面的脑组织,这样他的朋友就不会在死后转化成丧尸。

“好了,你们先走吧,等着我干啥,看着我死吗?”

他挪了个位置,坐好。

我们上车走了,透过后视镜,我们看到他用对待尸体的方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末日,有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些你原先不愿意做的事情。

车速不快,也不可能快。小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当时逃难者抛弃的汽车,也有零星的丧尸和我们遭遇。

雨幕里的信号灯发出眨眼似的闪光,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那一辆有着奇怪符号的车子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支援我们——它不断按喇叭,希望将一部分丧尸引过去。

它处在高架的位置,丧尸很难靠近,就算丧尸靠近,它也可以及时撤退。

车窗上的雨刷奋力工作,我想找出一条路来,副驾驶座上的庄晓蝶一直在替我呼叫蒙和平他们。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先逃跑了,我也一点都不会怪他们。这不会伤害我对他们的感情,毕竟比起大家一起惨死,我更希望他们能活下去,在将来的日子里不时提起我,缅怀一下我这个傻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有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另一次是被人遗忘。如果前一种死亡无法避免,那么让后一种来得迟一些吧。所以世上有那么多创作故事的人,他们试图通过作品让自己的一部分活下去。

前面路口又冒出了四五只丧尸,我打方向盘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庄晓蝶却说道:“不要管,加速!”

我狠狠踩下了油门,汽车撞倒丧尸,我清晰地感觉到车子从丧尸身上碾过。车子没有减速,发出轰鸣声,就像一个莽撞的少年。

“加速!”庄晓蝶再次说道。

我第一次把车开得这么野。

“不行,不能再开下去了。”后座上的男人提醒我。

就在这时,一批丧尸冒了出来。我浑身颤抖,却还是踩着油门不敢松脚,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生怕自己会停下来。

我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撞到车上,我能感受到车子的吃力,它就像驮着稻草的骆驼,背上的稻草越来越多,压得它即将倒下。

终于,车子不动了,轮胎空转,发出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引擎也在悲鸣,丧尸拍着车窗玻璃,就像正在开罐头的主妇——而我们就是美味的午餐肉。

“放松,别怕。”庄晓蝶对我说,“先松开油门,重新发动车子。”

我抹了一把汗,重新发动车子,开始倒车,它后退十几米后甩掉了附在边上的丧尸,接着发出一声呼啸,笔直向前。这不是我干的,车子失去了控制,速度瞬间飙升,像箭一样蹿了出去,我们三人都发出了尖叫。

这辆发狂的汽车越过丧尸群,在大街上再度失控,翻滚着碾倒行道树和护栏,侧躺在马路中间。

好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你们还好吗?”我满嘴是血——刚才的翻滚中,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我吐出口水和血水,吐出一句话,由于舌头受伤,说得有些含糊。

然后,我又睁开了眼睛,眼球刺痛,所见的一切都是红色的,大概是额头磕破了,血流到了眼睛里。

我动了动,确定自己没受什么致命伤,但浑身难受,每个关节里都像塞满了玻璃碴。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疼痛减轻了一点,同时,在它的作用下,我保持着清醒。我吃力地转过头查看车上的另外两人,庄晓蝶也满脸是血,倒在椅子上,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呼吸有力,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后座的小伙子已经醒了,嘴里像是在骂什么,身上也有血。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丧尸会闻着血腥味过来,失去了大部分视觉的它们对气味和声音尤其敏锐,就像野外嗜血的猛兽一样。

据说一些组织会让经期的女性留守基地,不出去搜寻物资。我打开车窗,豆大的雨水和冷风打到我的脸上,洗去了我脸上的血水,我探出脑袋,查看我们所处的地方。

我们正处在一个糟糕的位置,汽车把我们带到了领头的那一批丧尸跟前,它们就在我们身后几十米,我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它们了。

“你还能动吗?”我问后座的人。

“有点悬,我好像骨折了。”他说道,“不过我们算是活下来了。”

“你想多了,我们没脱离危险。”我长叹一口气,“你应该系好安全带啊,看来现在这里就我一个能打的了。”

面对绝境,只有两种选择:老实等死,安静接受自己的命运;垂死挣扎,难看地退场。后者虽然累,但在精神上更加体面,一只虫子在被碾死前还会挣扎两下,更何况是人。而且人面对丧尸不像虫子面对人类那么无力,如果我此刻多干掉一个丧尸,那将来就会有人少遇到一个,说不定会因此逃出生天。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出了座位下面的弩箭,手制的弩箭很皮实,经历了车祸依然完好无损。我试着射了一支箭,只是我的手都在颤抖,箭在大雨中飞得歪歪斜斜,我心里一寒,试着深呼吸平复自己的心情,又拿出一支箭上了弓弦。

这次我考虑了风向和大雨的影响,但箭还是歪了,插中了一具丧尸的肩头,这对它来说不算什么伤,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只有攻击丧尸的要害,它们才会停止前进。

它们是我所知道的最顽强的生物,好吧,其实我搞不清它们算不算生物了。在大多数幸存者眼中,它们就像是从恐怖故事里走出来的怪物。

但我很快就不需要担心准头的问题了,因为丧尸们足够靠近,近到我能看到它们行走带起的水珠。

下一箭,就正中了一具丧尸的脑门。利箭将它的脑袋洞穿,它倒了下去,立在脑袋上的箭矢就像一颗耸立在荒原上的树。

我的箭筒内只有九支箭,用掉了三支,还有六支,运气好的话,我还能杀掉六具丧尸。

前提是我还有足够的力气,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漏水的大缸,力量和热量像水一样从我身上流走。

“我们不能跑吗?”后座的人苦着脸说道,“或者说你带着庄晓蝶先跑,别管我。”

“我们被包围了。”我说道,“你看看四周,都是丧尸。”

“你叫什么?”

“界晓楠。你呢?”

“许大禹。”

“大禹兄,很高兴临死前还能和你并肩作战。”我说道。

许大禹的眉头皱了又松,松了皱。“不对,我们还有机会。丧尸都靠过来,近处的可以解释为它们被我们的声音和血腥味吸引过来了,那么远处的呢,它们为什么还往这里赶?我们这里是中心,尸潮的‘头羊’就在我们附近。”

对于尸潮,《丧尸观察报告》中有简单的推测,这种丧尸潮虽说是偶然的产物,但也存在一定规律,丧尸潮当中存在一个核心。某一只丧尸突然成了“头羊”,它没有比其他丧尸更加有力或者更加聪明,但其他丧尸却会跟着它行动,四周的丧尸也会聚集到它的身后。

请注意是身后,而不是四周,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丧尸会乖乖跟在“头羊”的后面,丧尸的这种行为同羊群和鲸群很相似,如果把头羊赶下海,那群羊都会跳下海;如果头鲸游错了方向,搁浅了,那么其后所有的鲸鱼都会搁浅。

所以《丧尸观察报告》提出了解决尸潮的两种方法:一是捕获尸潮中的“头羊”,然后用“头羊”吸引其他的丧尸让它们踏入死亡陷阱。二是找出并杀死“头羊”,擒贼先擒王,这对丧尸也有效,失去了“头羊”,尸潮就会瓦解,丧尸们又会回到它们原本的行动模式,不再聚集。

但“头羊”并不好找,尽管它一般就在尸潮最前面,但集体行动的丧尸太多的话,就会造成在前面的不是一只,而是一群。从中找出“头羊”,并靠近尸群杀死它,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据我所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团队靠杀死“头羊”来解决尸潮的。

可凡事都会有第一次,无论如何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等等,那还有一个问题啊。”我说道,“就算我干掉了‘头羊’,我们还是在丧尸的包围之中,外围的丧尸会因为没了‘头羊’散去,但里面的丧尸还是会把我们撕成碎片。”

对讲机又响了。

“妈的,我来救你了,晓楠。”

是蒙和平的声音。他们终于来了。

“你要干什么?”我问道。

蒙和平喝了酒,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你不过来,我们就只能过来找你了,好的,我看到你了,你缩回车里,我怕误伤你。”

“不是说有路障吗?”

“找了辆大车撞开了,我来了!”

随着他一声大喊,我看到了他的车子,那是一辆大公交车,蒙和平一路上撞开了好几个丧尸,然后一个夸张的甩尾,画了一个圆弧,剩下的一些丧尸也被它弹开了。

公交车在湿滑的道路上失去了控制,接连撞上车子,摇摇摆摆,最后也倒下了,但它造成的影响比我们的小车要大得多。

路面上到处都是玻璃碴和车体残骸,还有丧尸的碎片。蒙和平几乎把从后面逼近我们的一队丧尸都清理干净了。

“和平,你没事吧?”我通过对讲机问蒙和平。

“我没事,好着呢。”蒙和平回答我。

“其他人呢?”

“他们开其他车在我后面,就快到了。”

我松了一口气,那么我现在只需要关注“头羊”这一件事了。

短短几分钟内尸潮就到我跟前了,我射出三箭,又有三具丧尸倒下。可尸潮没有任何改变。

前面有几十具丧尸,我实在不知道哪个会是“头羊”。

蒙和平从公交车里爬了出来,对我喊道:“你还等什么,走啊。”

“走不了,我这里还有两个伤员。”我把大致情况告诉了他。

蒙和平跑到我边上,想把里面两个伤员都拖出来,但门怎么也打不开,他狠狠踹了几脚门。蒙和平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想直接把他们从车窗拉出来,却不知道什么东西卡住了车窗。

看着尸潮,我知道我必须要抓紧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又瞄准一个猎物,扣动了扳机,它应声而倒,我还剩下两支箭。

尸潮顿了一下,我以为自己成功了,但十几秒后,群尸再次向中心聚集。

“和平,你先走,别管了。”我见蒙和平还在和车门较劲。

许大禹听我这样说心里一急,突然发现了玄机:“界晓楠,你看看前面的尸潮不动了,其他方向的还在动,你刚才做了什么?‘头羊’应该已经不移动了,你是不是只把它打残了,还没打死?”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刚才射倒的丧尸身上好像是孕妇装,它的腹部也微微隆起。

我究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我立马想到了一个词——“一尸两命”。

我望向它的腹部,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声音。

——这是要遭天谴的。

——天都塌了,哪来的天谴?

——快射啊,它不是人。

这我当然知道,但心里好像有一堵墙,我翻不过去。

——闭上眼睛,射出去。

这仿佛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把大象放进冰箱一样,只需三步,只要我拉弦,放箭,扣下扳机。

——这个操蛋的世界。

我闭上了眼睛,凭借闭眼前短暂的一瞄和所谓的手感射出了弩箭。

“晓楠,你做到了,干得好。”蒙和平道。

我睁开眼偷偷看了一眼,孕妇丧尸腹部正插着我的箭,而远处的丧尸已经不往这里来了。

如果存在天堂的话,现在的我应该已经进不去了。

然后,两三辆公交车冲开丧尸,停到了我们面前。公交车上跑下一群人,唐玄鸣和何莫也在里面,他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清理附近的丧尸。

得益于当时的雨声和雷声,只有附近的丧尸可能过来,而在“头羊”更远处的丧尸则已散去,至少幸存者不用再面对成千上万的丧尸,从几十具丧尸手中逃走,还是可以的。

随着尸潮散去,我的意识就像跌落水中的盐粒,慢慢消散。伤口的痛楚、大战后的疲劳、雨滴的冰冷,还有得救后的庆幸,大量情感冲击着我的大脑。

我晕了过去,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将来会落入怎样的泥潭、什么样的罪恶。

我从未看过荒原——

我从未看过海洋——

可我知道石楠

和狂涛巨浪的模样。

我从未与上帝交谈

也不曾拜访过天堂——

可我好像已通过检验

注定会去往那儿。

——艾米莉·狄金森《我从未看过荒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