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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存伦理的经济学与社会学

作者:美-詹姆斯·C斯科特/译者:程立显 当前章节:153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0

以生存为目的的农民家庭经济活动的特点在于:与资本主义企业不

同,农民家庭不仅是个生产单位,而且是个消费单位。根据家庭规模,

它一开始就或多或少地有某种不可缩减的生存消费的需要;为了作为一

个单位存在下去,它就必须满足这一需要。以稳定可靠的方式满足最低

限度的人的需要,是农民综合考虑种子、技术、耕作时间、轮作制等项

选择的主要标准。濒临生存边缘的失败者的代价,使得安全、可靠性优

先于长远的利润。

农民经济活动中的许多表面的异常现象源自这一事实:争取最低限

度生存的斗争是在缺乏土地、资本和外部就业机会的背景下进行的。这

种受限制的背景,常常促使农民不理睬那些书本上的标准的获利措施

——正如A.V.查耶诺夫在对俄国小地主的经典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

[21] 那些人口密集地区只能靠小块土地维持生存的农民家庭,为了增加

一点点产量,(如果没有其他办法的话)其劳动强度和时间都令人难以

想像——好像是在精明的资本家的压迫下干活。查耶诺夫把这种情况叫

做“自我剥削”。当这种模式成为农民制度的特征时,如同东京和爪哇地

区那样,它就表现了C.格尔茨所说的“农业的衰退”。 [22] 附加劳动的边

际利润低得可怜,但这对于缺乏资本和土地,又必须从自己的资源中挤

出家庭食物的农民来说,却无关紧要。由于劳动是农民所拥有的惟一的

相对充足的生产要素,为了满足生存需要,他可能不得不做那些利润极

低的消耗劳动的事情。这可能意味着转换农作物或耕作技术(例如将撒

播稻子变为插秧),或者在农闲季节从事小手艺、小买卖等活动,虽然

所得甚少,实际上却是剩余劳动力的惟一出路。 [23] 查耶诺夫指出,在

家庭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农民家庭可用土地的减少,农民在一年中

从事小手艺、小生意的时间则增加。在土地奇缺的诸如上缅甸、安南和

东京等地区,小手艺和小生意有很强的传统作用,爪哇则形成了小规模

的农民市场模式,这些是同查耶诺夫指出的关系相一致的。 [24]

保证自身的基本生存需要,这个此时此地不可避免的行动方针,有

时迫使农民以自己的未来作抵押。庄稼歉收可能迫使他们出售一些或全

部稀缺的土地或耕畜。如遇大面积歉收,他们就惊恐地以极低的价格抛

售。其结果可能既悲惨又荒谬:“举例来说,众所周知,在1921年伏尔

加河下游地区的饥荒中,肉比面包还要便宜。”

[25]

满足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的极端重要性,常常迫使农民不但为了得

到点什么而变卖东西,而且要付出比资本主义投资标准所要求的高得多

的价钱买地、租地。只要增加的土地能为家庭食品柜添加些什么,那些

土地贫瘠、家庭人口多、劳力又无出路的农民,就常常愿意用高价买

地,或者用查耶诺夫的话来说,付出“饥饿地租”。实际上,土地越少的

家庭,它为添置一块地愿意出的价钱就越高——这是一种会赶走资本主

义农业的竞争过程,资本主义农业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竞争。 [26]

在50年前的查耶诺夫看来,农民经济的特色使得古典经济学关于合

理行为的假说归于无效。然而,今天,此类农民经济可以较好地理解为

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会作出预言的特例。 [27] 例如,把劳力继续运用

于酬报可怜的耕作或手工艺,是农民劳力的低机会成本(即没有什么外

部就业的可能性)和濒临生存线者的高边际收益效用的产物。在这种情

况下,农民运用自己的劳力,直到其边际成果极少,甚至为零时为止,

这还是有意义的。于是,微观经济学理论论证了查耶诺夫所看到的“自

我剥削”。“饥饿地租”现象可用同样方式作出解释。家庭越大(吃饭的

嘴越多,干活的手越多),任何附加土地的边际产量就越高,因而家庭

愿意付出的最高地租就越高。由于农民家庭的近乎零的机会成本及其挣

得足够生活费的需要,它将为很低的不确定的工资而劳动。

因此,“自我剥削”和“饥饿地租”之类假定的反常情况,是微观经济

学理论所阐明的特例。在这些情况下,土地奇缺和毫无就业出路,共同

迫使农民作出了悲惨的选择,反过来又允许别人从自己的困境中谋取高

额利润。

“安全第一”

[28] :生存经济学

每个季节都招致饥饿及其一切后果的农民,对于冒险行为持有不同

于拼命赌博的投资者的观点,是完全合理的。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区

别的性质,我要对农民的回避风险行为作出明确的经济学阐述。这一经

济学模型,对我们理解诸如投资于管井、改变耕作技术或种植高产稻等

项新事物,具有很大的实际价值。了解农民是如何规划自己的经济生活

以及如何确保稳定的生存条件,将帮助我们懂得对生存的关注如何把他

们的大部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联结为一体。

如果我们从农民家庭的消费需要及其农作物的产量波动这一核心困

境出发,图1中所假设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图中纵轴代表净产

量稻谷箩数,生存线确定为80稻谷单位。

图1 农作物产量与农民家庭的生存

让我们假定T线代表30年间传统种植的稻谷在特定地区的一块有代

表性的土地上所生产的稻谷净产量。大幅度波动同那些具有灌溉条件或

可靠降雨量地区的实际产量的变化情况是一致的。大多数农民耕作者也

许都会对过去30年(如果不是更长时间的话)的产量有个大致的概念。

然而,关于传统种植农业的产量,值得注意的重要情况是它的可靠性。

如图所示,它只有一次降到了生存水准以下,虽然在多数时间内它徘徊

于生存水准上下。从以往的经验(假定它具有代表性)来推断,在传统

农业中遭遇灾难的风险为三十分之一。

这里使用的生存水平和灾难水平的概念,综合了客观和主观两方面

的特征,需要加以详尽的阐述。 [29] 最低的灾难水平是客观的,因为它

表示的食物供应量十分接近于人在生理上的最低需要量,如若再减少,

则必将导致营养不良或过早死亡。这里,人们可以首先考虑法国的印度

支那地理学家给出的估计数字——每个成人每年需要的大米最低数量大

约为300公斤。 [30] 除了动物性的生理需要之外,生存水平明显地具有

历史性——最低限度标准同以往的生活经验有某种关系。贫穷的泰国农

民心目中的最低限度食物必需品,大概比北越或爪哇农民所认为的最低

必需品,要稍微丰富些。认识到生存水平的历史和文化因素之后,我们

就会把收入的最低水准看做经验上的死亡之点:一旦低于这一水准,就

什么也救不活了,或者任何礼仪上的花费都要被彻底取消。然而,大多

数东南亚地区的农民生活标准,一直维持在最基本状态,以致历史经验

差不多就是如何满足传统的一般性吃、穿、住需要和水稻种植最低成

本。

当然,生存危机水平的确定,并不意味着其收成低于这一水平的农

民家庭就要自动饿死。实际上,农民可以转而靠草属植物或块根植物为

生,家中的孩子可能被送往亲戚家去,耕畜或土地也许被迫变卖,还可

以举家迁往别处。如果危机波及广大地区,或者谁家连续二、三年歉

收,那么也许就要真正地引起事关人命的生存问题了。生存危机水平

——或许“危险带”比“水平”更为准确——表示的是一个界限。处于该界

限以下,在生存、安全、身份地位和家庭的社会内聚力等方面,就会有

巨大的、痛苦的质的退化。 [31] 这是农民生活的“正常”赤贫与毫不夸张

的“勉强糊口”的生存状态之间的差异。 [32]

假使社会现实确有大多数农民耕作者的生存危机水准,那么,他们

遵循罗马塞特所说的“安全第一”原则,就具有重大意义。 [33] 在选择种

子和耕作技术时,这一原则就意味着耕作者宁愿尽量减少灾害的可能性

也不去尽量增加平均利润。 [34] 这一策略一般要排除带有任何危及生存

的巨大风险的选择方案,尽管它们有可能产生较高的平均净利润。

大多数研究第三世界低收入农业的经济学家,都以这样那样的形式

注意到上述的回避风险原则。下面摘自关于生存农业经济的主要著作的

四段话,表达了同这一原则基本一致的观点:

对于勉强生存的农民来说,可恶的风险会相当厉害,因为高于

期望值的利润也许抵消不了低于期望值的回报所造成的严重损失。

[35]

特殊的价值往往被附加到生存和现状的维持上,而不是被附加

到现状的变革和改善上。……保守态度的经济基础……是同传统农

业变革相联系的高风险,以及变革失败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 [36]

回避风险原则也被援引来解释农民对维持生存的农作物而不是对专

供销售的农作物的偏好:

那些“人口过剩”国家的农民,没有什么在生存水平以上冒险

的余地。对他们说来,满足于维持生存生产的较低利润,而不选择

争取专供销售生产的较高也较多风险的利润,是十分合乎理性的。

[37]

然而,对这一决策原则的最为认真的系统论述,是由L.乔伊所作出

的:

我们可以假定,农民们为了增加长远的平均净利润而热心于革

新,取决于这一条件:在任何一年中减少净利润的风险不超过既定

值。进一步说,我们可以假定,农民们自愿承受的风险的程度,在

某种意义上说,同他们与自身的“生物学生存”的接近程度相关。

……因此,我们得出这样的假设:重视维护生存的农民可能抵制革

新,因为革新意味着告别那种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减小大灾难的风险

的制度,而接受极大地增加了风险的制度。 [38]

如图1所示,即便使用最为稳定的传统农业技术,每年也有一定的

风险。过去一直使用这一技术的农民,一般不愿意改用虽然平均利润可

能高得多但实质上蕴含更大风险的技术。正如查耶诺夫所说,农民所寻

求的是那些“将给他们带来最高jiacu和最稳定的劳动报酬”的农作物和耕

作技术。 [39] 如果“最高和最稳定”这对目标发生冲突,那么,处于生存

边缘的农民通常要选择低风险的作物与技术。

图1显示了这种假设的对照,比较了技术N和技术T的使用情况。技

术N(同作物、种子、耕作方式有关)比技术T有更高的平均利润,而

农民如果连续使用30年就会有更高的平均收入。但问题在于,使用技术

N的农民很少能在五年中不受伤害地幸存下来,享受到丰收的喜悦。实

际上,歉收年景可能意味着不得不出卖土地并背下高额债务;对于佃户

来说,歉收年景则意味着被收回承租地,从而有利于能够付得起下一次

耕作成本的新佃户。技术N使一个家庭陷入生存危机的年份不是一年而

是八年,其概率超过25%,而技术T的相应概率仅为不到4%。

我们假设的例子在农民选择的现实生活中远未消除。在努力运

用“安全第一”原则分析菲律宾农民的技术选择时,罗马塞特阐述了关于

风险和回报的四个有代表性的实例,比较了三种高产水稻和传统耕作

法。新种子的平均产量在每个实例中都多于老技术的两倍,在一个实例

中接近三倍。然而,问题在于,新种子对供水变化非常敏感,所以,特

别是在依赖雨水的地区,每公顷产量会有较大波动。此外,所有的新稻

种都需要有多得多的现金投入,以用于购买化肥,用于插秧和收获季节

雇用临时工。老方法耕作的平均每公顷现金成本为100比索,而新方法

耕作的现金投入量每公顷在320到435比索之间。 [40] 当年成糟糕时,这

些固定成本对新品种的影响很大,因为这时仅仅抵消生产费用就要花掉

大部分水稻产量。

罗马塞特把每公顷产量相当于200比索现金确定为灾难线,并把低

于这一水准的概率在0.025以下确定为农民的愿望。他经过计算,认为

在这些设想下,农民将会理智地选择传统农业技术,尽管其产量不高。

关于农民选择的这一理论,预测了吕宋岛中部地区实际采用的高产水稻

品种的生产模式。在可灌溉地区,可靠的供水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采用

新品种的风险,因而这里的小农主比依赖雨水地区的农民采用新技术的

积极性大得多。在依赖雨水地区,这一做法会招来灾祸。

在决定是否种植专供销售农作物的问题上,靠近生存边缘的耕作者

似乎同样适用于上述检验标准。从为生存而生产到为销售而生产的转

变,几乎总要伴随着风险的增加。一个成功的生存性农作物生产或多或

少地保证了家庭的食物供应,而非食用的销售性农作物的价值则取决于

市场价格和消费必需品的价格。除了种植和收获销售性农作物的经常性

的高成本问题之外,即使取得了丰收,丰收本身也不能确保家庭的食物

供应。

此类转变所含风险的程度和有关耕作者评估与承受风险的能力,是

影响决定的有代表性的关键变量。从C.M.埃利奥特对东非引种棉花的研

究中可以看出,风险因素是决定性的。 [41] 布干达人之所以乐意地改种

棉花,是因为它不会挤掉他们的食用作物大蕉的生产,还因为这一地区

可靠的降雨量意味着改种失败的风险微不足道。然而,对于肯尼亚的卢

奥河地区来说,风险起了阻止改种的作用。棉花种植对劳动力的需求直

接影响到他们的主要食用作物玉米的劳动力需求,而雨量的变化使得棉

花歉收的风险相当高。在生存风险方面的类似变化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

可可的种植在加纳和尼日利亚推广很快,而在塞拉利昂则不行。在所有

这些例子中,殖民地政府尽其所能地鼓励售现农作物的种植,例如强征

棚屋税及其他税种,以刺激对销售性生产的需要。“但是,每当转变中

增加了实质性的风险时,如同肯尼亚之改种棉花、塞拉利昂之改种可可

那样,农业的发展证明是不可能的。”

[42]

对农民的谨慎行为的特点的证明,到此为止,我们针对生存第一的

耕作者的情况作了一些理论上的说明。然而,必须明白的是,农民家庭

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随着生产资源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的紧张程度的不

同而不同。对于以同样方式在同样大小的土地上耕作的两个家庭来说,

家庭越大,家庭情况就越不利,因为保持家庭运转(家庭的生存危机水

平)所需要的最低产量就越高。即使家庭中的富余人员能够工作(由于

减少了劳动的边际利润),情况也是如此;而对于那些非生产性的消费

人口太多的大家庭来说,情况就更是这样了。大部分家庭都有依赖程度

最高的一段时期——在这个时期,家里孩子太小,不能劳动但要吃饭。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处于这一时期的家庭,特别容易遭遇生存危

机。

与此类似,假设家庭规模不变,那么,家庭耕作的土地越少,家庭

境遇就明显地越差。面临有些偶尔发生的每英亩产量较低的情况,处于

生存边缘的小农主可能要破产,而有些多余土地的家庭则可以忍受得

了。储蓄也起着同样的作用,为规避风险留下了保护性的余地。越是接

近生存边缘线——只要处于生存线之上——的家庭,对风险的耐受性越

小,“安全第一”准则的合理性和约束力就越大。

“安全第一原则特别适用于‘已被河水淹到脖子’的处于生存边缘的小

农主和佃户”这一说法,也道出了东南亚大多数农业人口的情况。对该

地区农民经济生活的研究,都这样那样地强调借以构建经济决策的生存

目标。P.古鲁在他对印度支那耕作模式的里程碑式的研究中简洁地阐明

了这个问题:“东京和安南的农业并非指望经商牟利的经济事业,而是

一种仅限于自己养活自己的生存农业。”

[43] 新近对越南南方湄公河三角

洲农业的研究,也强调了关注安全第一的典型的谨慎态度。“自然保守

主义使得人们在自己把握较大、可预见性较强的与具有较大风险的两种

选择方案之间,更喜欢前者。”

[44] 在这方面,L.汉克斯强调指出,泰国

农民的实实在在的目标,就是到了年终岁尾时能家有存粮,并足以维持

到来年收获季节。而投资利润、稻谷亩产量、劳动生产率等问题,则完

全属于次要的考虑事项。 [45] 安全第一规则的独特表现,也见于共同的

观察中:如果赚钱牟利会打乱其已被证明为适当的既往一贯的生存方式

的话,东南亚农民就不情愿干。 [46] 最后,安全生存的目标体现在生产

过程中所面对的极其大量的选择中:选择种植食用作物而不是销售作

物,为了分散风险而乐于使用不同类型的种子,偏爱那些产量一般但稳

定的作物品种。

M.莫尔曼对泰国北部村庄农民的农业生产的认真研究,提供了关注

生存优先于赚取利润的极有说服力的说明。 [47] 班平(Ban Ping)的村

民之所以被作为极好的范例,就是因为他们作为耕者的生活,主要分为

两种水稻田的劳作:一种劳作旨在维持生存需要,另一种则表现了“受

利润支配的欲望”。

在村庄附近的大田里,只种用于维持生存的农作物。村民们喜欢的

糯米被称为“食用米”,每家都要在大田里种上糯米,其正常年产量用于

满足家庭每年的食用需要。大田里只采用传统的犁耕技术,而这意味着

每个家庭耕作的现金成本很低(只有212铢,而中央平原地区的耕作成

本达1892铢)。

然而,在新开垦的田地里,许多村民则变成了自由自在的熊彼特式

的企业家,“价格和利润成了农作物选择的主要标准”。 [48] 在这里,村

民们种植所谓“销售大米”,即不打算自己食用的非糯米品种。这种稻田

远离村庄,要使用拖拉机耕作,收割时要花钱雇人帮忙。因此,耕者要

有相当多的资金投入,再靠到市场上销售大米收回成本。

莫尔曼的研究的关键性发现是,尽管从多方面衡量,“销售大米”的

种植有多得多的利润,但在大田里种植维持生存作物的优先性是不容置

疑的。村民们只是在完成了生存耕作任务之后,才会在“销售大米”田上

下工夫。班平的农民没有变得“商品化”,也就是光种“销售大米”卖掉,

然后买糯米吃——有一户人家为了还债不得不这样做了,被邻居们认为

是发了疯。除非村民们确信自家有足够的糯米吃,还能满足习俗上的招

待需要和宗教需要,他们就不会种植“销售大米”。“然而,不论农民有

多么宏大的企业家志向,他们的推理能力阻碍了威胁自身生存的商业农

作物的种植。”

[49]

按照东南亚的标准,泰国农民是比较富裕的。虽然如此,除非他们

具有稳固的生存基础,他们对于商业风险仍然十分恐惧。种植所谓“销

售大米”的田地,其潜在利润很高,但发财的路上也布满陷阱。产量很

不稳定,需要现金雇用拖拉机和临时工,法律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必须

造马车或借马车运载谷物,最后,成功还极大地取决于陌生人——拖拉

机手,何时耕地得看他的方便。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大田里的犁耕是劳

动密集型的生产,产量适度;其好处在于,它是一种低成本的、有基本

保障的食物生产方式,几十年来一直可靠地维持了村民们的生活。

安全第一原则并不意味着农民屈从于习惯:即使是可以避免的风险

也不敢承担。当旱季作物、新种子、种植技术以及市场生产等新事物提

供了明确的、实质上的收益并且对生存安全没有风险或风险不大时,人

们会看到农民们是冲在前面的。然而,安全第一确实意味着,围绕着日

常的生存问题,有一个防御圈。在防御圈内,要避免的是潜伏着大灾难

的风险;在圈外,盛行的是资产阶级的利润计算。

此类分散风险的技术并非为农民所专有。接近于生存边缘的渔民、

小商人也要分散风险,以确保稳定的收入。例如,小商人总要发展一些

稳定的顾客,给他们以小优惠,吸引其不断光顾。 [50] 他要避免把所有

货物卖给一位顾客,喜欢这样来分散风险。此类分散风险的办法在以前

曾是农民的穷苦工人那里也可以看到。为了对付失业的风险,他们可能

从事几项小职业,以尽量减少完全失业的危险。 [51]

事实上,“资本主义商行并不常常选择稳定和稳步增长,而是选择

利润最大化”,这一说法是完全不确切的。鲍莫尔提出,公司的利润最

大化从属于最小利润或现金周转的限制。 [52] 这一论断的由来,十分类

似于安全第一的准则之于耕作者的情况:“农民使自己的净收入最大化

受到的限制是,其可能性在收入低于确定的最低值的任何年份里都是很

小的。”

[53] 资本主义商行实施大量的经营战略,诸如从事多种经营以分

散风险,同竞争者在价格和收益分配上取得一致,垂直地结成一体以确

保供应,等等——所有这些并不必然地使其净收入最大化。企业周期性

的衰退和下降趋势的幽灵对公司的影响,也许等同于庄稼歉收对农民的

影响;它刺激人们重视有保障的、稳定的利润而不是较大而不确定的利

润。无论对于商行还是对于农民来说,西蒙的“满足”理论可能比利润最

大化更能有效地预测人们的行为。 [54]

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并不是这样的两分法:一方面是恃强凌弱的

资本主义冒险,另一方面是难以改变的农民的保守主义。注重生存问题

的农民更确切地被视为在应付风险方面余地有限。他在生存边缘上拼命

劳作,一旦计算有误,便要失去一切;他的有限的技术加上天气的变幻

无常,使得他比其他大多数生产者都面临更大的难以避免的风险;可获

利的工作机会的相对匮乏使得他毫无经济保障可言。如果说他对待危及

生计之事的态度过于谨慎的话,那么,他的不情愿是有其合理基础的。

综上可见,我的关于生存经济的观点对那些处于普遍的生存困境中

的耕作者很适用。对于那些收益很低、土地很少、人口较多、产量变化

大又没有什么其他工作机会的农民来说,生存第一的模式以及下面将要

谈到的社会模式,应当说是非常适用的。而对于那些收益较高、土地充

足、人口较少、农作物产量可靠又有其他工作机会的农民来说,大概就

不适用了。总之,它适用于贫困的农民和佃户,而不适用于那些经常雇

人劳动又有充裕的土地和存款的富裕农民。因此,要确定收益和保护物

的上限(超过上限,风险就是更加合乎情理了)是不可能的,在我们的

讨论中也是不必要的。根据泰国人的例子(还有其他事例),我相信安

全第一的行为模式不但是最穷农民的特征,而且是所谓中等农民的特

征。 [55]

安全第一原则的关键假设是,为了生存的常规活动产生着令人满意

的结果。否则会怎样呢?那么,安全第一的基本原理就垮掉了。继续进

行常规活动总要带来失败,这就再次使得冒险变得有意义了;这样的冒

险是有利于生存的。 [56] 那些其生存方案由于气候、土地短缺或地租上

涨而失败了的农民,尽其所能地要保持住自己的漂浮不定的地位——这

可能意味着要改种用于销售的农作物,背下新的债务和采用有风险的新

稻种,甚至意味着要沦为盗匪。大量的农民革新行为都具有这种孤注一

掷的特征。这种使得农民不能不为未知事物而拼搏一番的经济背景同其

常见的怀疑主义谨慎态度,具有同样奇特的社会、政治涵义。 [57]

生存伦理的社会学

稻农总会发现自己一直受反复无常的大自然的支配。在那些自己可

以得到的技术中,他会选择那些能把歉收的概率降至最低的常用技术。

但是,由于种稻的赚头不大,即便选用最好的技术,他还是很容易受到

伤害。在供水有保障的地方,收成的变化不大但确有变化;在依赖雨水

或易涝地区,风险是巨大的。

即便有了最精明的技术防范措施,农民家庭还是必须设法度过那些

净产量或收入低于基本需要的年头。他们该怎么办呢?有时候,他们可

以把腰带再勒紧些,比如一天只吃一顿饭,吃得再差一点。然而,农民

勒紧腰带的余地已经很小了,而且如果危机长期持续下去,这一办法就

不灵了。其次,在家庭层次上有许多生存方案,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类

为“自救”。方案可能包括小买卖、小手艺、做挣钱的临时工,甚至可以

移居他乡。 [58] 对于其净产量(缴完地租和利息之后)低于生存标准的

许多东南亚农民来说,这些“副业”已经成为全部生存方案中固定的、必

要的组成部分。

最后,在家庭之外,有一整套网络和机构,在农民生活陷入经济危

机时常常起到减震器的作用。一个人的男性亲属、朋友、村庄、有力的

保护人,甚至包括政府(虽然较为罕见),都会帮助他度过疾病或庄稼

歉收的难关。我们稍后将要更为详细地考察这些生存方案的实施及其有

效性。然而,就我们目前的考虑,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上述的每一个选

择方案越是可靠,它就越会成为难得的紧缺资源。自救或许是最为可靠

的办法,因为它不依赖于他人的援助;但由于同样原因,它只能在一个

人可以自己处理的事情上才有效果。男性亲属常常感到应该尽力帮助近

亲摆脱困境,但他们只能提供自己所掌握的那部分有限资源予以帮助。

当谈到朋友间的互惠和村庄的帮助时,我们谈的是社会单位,它们

比男性亲属控制了更多的生存资源。它们依然是农民所熟悉的世界,共

同的价值标准和社会调节相结合,加强了相互间的帮助。然而,在大多

数情况下,一个人从本村人那里得到的帮助,肯定不如从近亲近邻那里

得到的帮助多而可靠。 [59]

保护人与被保护人的纽带,这一在东南亚农民中无处不在的社会保

险形式,代表了在社会疏离,常常还有道德疏离方面迈出的又一大步,

特别是当保护人不是村民的情况下。不论是土地所有者、小官员,还是

商人,按照定义,保护人就是帮助其当事人的人。虽然当事人常常尽力

巩固这种道德意义上的友谊——因为他们的纯粹的讨价还价能力常常是

最小的——但保护人的保护之可取,更多的是因为它的资源,而不是因

为它的可靠性。 [60]

最后一个社会单位——国家,奇异地适合这一组关系。国家之所以

显得特别,一是它盘剥农民而不是赐予人民,二是它同农民之间的社会

距离,特别是在殖民地时代,表现得极其疏远。 [61] 然而,传统的国家

(通过地区性粮仓、以实物付酬的公共工程的工作、灾荒救助)和现代

国家(通过雇佣、福利和救济)都能帮助农民生存下去。然而,国家的

援助,如果说总会有的话,也是很难靠得住的。

可靠性和资源的逆向关系表现在农民那里,一方面是让境况略比他

强的兄弟在困难中伸出援手;另一方面是国家能够更加容易地帮助他,

却并不认为这是义不容辞。 [62] 假设能有什么选择的话,农民们大概宁

愿靠自己或依靠男性亲属和村民们的可靠帮助,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但

如果直接相关的团体不能给予足够的保护,那么选择就不是他们自己的

事了。

同样明显的是,一旦农民依赖亲属或保护人而不是靠自己的力量,

他就让渡了对方对于自己的劳动和资源的索要权。当助其解困的亲友遇

到麻烦而他有可能帮助时,亲友们可以指望得到同样的帮助。事实上,

亲友们帮助他,正是因为有个心照不宣的关于互惠的共识;他们的帮助

就像在银行存款一样,以便有朝一日需要帮助时能得到兑付。与此类

似,在一个村里,村规会确保穷人有块公地和食物,同时要求他付出劳

动,如果村里的官员和名流需要的话。依赖强有力的保护人的当事人,

会像忠诚的随员一样感激地服侍他,对他惟命是从。国家的索要权(税

收、徭役、兵役)摆出了自己存在的理由,但是农民是否把国家的索要

看做是自己对所受服务(法律和制度?和平?宗教职能?)的回报,还

是大有疑问的。

所有上述援助机制,在农民生活中都会产生双重效用。在饥荒时

期,它们是至关重要的社会保险,但也对农民的人力财力资源提出了索

要——可能是威逼农民去满足的这种盘剥。它们的贡献及其盘剥农民资

源的时机、大小和范围是它们的合法性——它们在农民价值观中的地位

——的关键。而根据上文考察的生存伦理,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农民是

如何评价这种说法及其贡献的。

农民社会中的风险分配

安全第一的原则是农民生活中生态学依存性的逻辑结论,表明了生

存安全比高平均收入更优先。这一重视安全的思想不仅有抽象的经济意

义,而且,正如我下面将要谈到的,在农民社会中的大量的实际选择、

机制和价值中,这一原则都得到了表现。然而,在描述这些具体模式之

前,有必要概括地说说生存伦理对于农民同其周围机制的关系以及对于

他们的公正平等观念所具有的意义。

生存伦理为典型的农民看待同村人、土地所有者或官员对自己资源

的不可避免的盘剥提供了基本观点。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表明农民评价

这些索要的标准,主要的不是根据它们的绝对水平,而是看它们使自己

维持在生存危机水准之上的问题是更加难办了还是容易解决了。它表

明,好年景时占收成40%的地租很可能比极坏年景的20%的地租遭到的

抵抗要小。农民的标准是“交够了外部的索要之后还剩下多少——够不

够维持自己的基本需要”,而不是索要本身的数量多少。

图2 农作物产量与对农民收益的索要

我们还要不厌其详地再来阐述这一明显的道理。图2显示了外部对

农民资源有理想和典型意义的索要。线A代表同图1中一样的假设的作

物产量,而表示80稻谷单位的直线仍然指生存危机水准。线B和线C反

映了对农民收入的两种巨大不同的索要(如不同形式的地租或税收)所

产生的影响。线B表示持久不变的绝对的赋税对农民生存资源的影响。

年复一年地固定不变地从农民的净产量中强要走20单位的大米,这对农

民家庭资源造成的结果是:维持着产量曲线的形状,但低了20单位。这

给农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供消费的净余额不是一次而是13次降到生

存危机线以下,其中曾连续4年(18—21)居于生存危机线以下。从性

质上看,这种固定不变的强行索要使得农民家庭不可能维持其已经十分

脆弱的地位,为了生存下去,不得已做一些痛苦的选择(例如:卖地、

迁移、反抗等)。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的风险仍然完全由耕作者承

受,但已经达到了令人日益难以忍受的地步。与此相反,政府或地主则

通过牺牲农民的利益而得到了稳定的收入。

线C代表了对农民资源固定索要的另一种情况。每年向农民索要后

必须让农民家庭的剩余额超过生存危机线5个单位。图中有3次产量线降

到85单位以下,这意味着要给予农民某种形式的实际补助,使之提升到

85单位的水平。这样,农民生活特征的质的变化大大减小了,因为决不

会发生达到生存危机限度的情况。事实上,可以认为,农民可能确实喜

欢C胜过喜欢不交租的情况,因为他宁愿多交出丰收的酬报以换取荒年

有保障的生活补助。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的风险由政府或地主承受

了;为了使农民家庭能剩下稳定不变的净收入,政府或地主的收入是浮

动的。

外部剥夺作为不可避免的生活内容,农民对它进行评价的关键因

素,是看它增加还是减少了发生灾难的机会。无论如何,这一评价方法

同那种取决于精英阶层强征农民剩余物的平均数额的方法不一定一致。

在图2的例子中,遵照可变的使农民得到稳定收入的索要标准(C)从农

村榨取的全部财富,实际上大于采取固定征收额(B)的办法。倘若以

精英阶层从农民处“拿走”的平均量作为剥削的标准,那么,有稳定作用

的索要额(C)就是剥削性程度最大的。然而,假如农民始终面临着生

存危机,那么,有稳定作用的索要(虽然它可能导致被拿走的更多)引

起的怨恨较小,激起的抵抗较轻,被感受到的剥削程度较低,因为它避

免了农民最为恐惧的结局。

这里,我提出了一个同通常用法根本不同的剥削概念——它对剥削

的定义似乎更加符合农民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通常的剥削

定义,人们总是问精英阶层从农民那儿剥夺了多少,并且把被剥夺产品

的比率作为评价剥削程度的尺度。这同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概念和人

们的常识都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如果我们希望评价剥削的尺度同农民

的感觉相一致,上述定义就不太适当了。为了达到剥夺农民收入的一定

平均值(例如25%)的目的,精英阶层可以有极为不同的方法。虽然农

民对任何此类索要都会感到不满,但使他感到自己被剥削得最为严重的

是那种最经常地威胁其生存要素的、最经常地使其面临生存危机的索

要。在农民询问被拿走多少之前,他先要问的是还剩下多少;他要问涉

及农民利益的制度是否尊重其作为消费者的基本需要。

所以,对我论点的标准立场不会有任何误解。我的分析实质上是现

象学分析,这也应该是清楚明确的。虽然我也许从农民生活的物质基础

中得出了安全第一的逻辑结论,但我的分析的说服力最终依赖于这一论

证:农民的价值标准和生活经验反映了安全第一的逻辑结论。“农民关

于相对公平的观点主要地基于标准立场而不是任何其他的剥削标准”,

这一说法对我的论证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我也并不必然地如此主张。有

人把农民对剥削的这一看法称为一种“错觉”。事实上,我的论点同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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