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也消除了。
到20世纪20年代,“地主—佃户”关系中不断增长的敌意十分明显。
从未成为一种伟大的个人忠诚的关系,现在不能经常地满足佃户的最低
限度的需要了。只要有可能,佃户们就要违反他们的租佃条件。他们早
早地收割一些庄稼,偷偷地卖给小商贩,却对地主说是付给收割者和打
场人了。如果眼看收成不好,那些得到贷款的佃农就常常携款出逃,并
且尽量多地带走粮食。然而,农民所采取的最具特色的手段,似乎是在
年成不好时,基于自己的生存权利而拒付地租。
在1922年和1932年,本报告中的13个地区的地主,分别提出了
918起和797起关于佃户交租问题的诉讼案件;如果根据我在永盛和
勃生档案室所查到的资料进行推断,这些诉讼案件中的大部分之所
以不得不提出来,就是因为佃户认为自己在农作物歉收时没有得到
公平待遇,因而拒绝足额交租。 [171]
佃户被带上法庭之后,实际上总要被责令交足租契中规定的全部地
租。然而,佃户的此类反抗,准确地表达了他的道义经济观。佃户显然
认为,地主的索取不可能合理地延伸至自己的生存资源。在好年头,佃
户的生存权和地主对剩余物的索要权都能得到满足;但在坏年头,地主
只有侵犯佃户所认为的自己对收获物的重要的道义权利才可能收到地
租。
这个三角洲的地主对于暴力的日益依赖,反映了对他们的索要的日
益增长的反抗。对地方规范的每一次背离,都意味着对强制力的更大的
依赖。例如,库珀曾描述这样一位地主,他违背了优先雇用本村人的规
范,因此,由于他“从远方雇用佃户……因而不敢在黄昏时分去察看自
己的田地,以免被人打破头”。 [172] 渐渐地,甚至法院也不足以强制实
施地主对地租的索要权了。于是,地主不得不在收获期临近时雇用更多
的看守人,雇用更多的打手保护自己,以防备已被解雇的佃户滋事。随
着农村的安全越来越成为问题,多数地主移居本省城镇中了,因为在那
里既安全又有社会声望。“对于土匪抢劫和偷盗的恐惧,也把许多有点
钱的人赶进了大城镇和大村庄。毫无疑问,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愿意住在
自己的出生地;但近些年来,他们对于生命财产的不安全感,迫使他们
到人口更为密集的地区寻求保护。”
[173]
地图2 越南南方
地主的私人武装的壮大同佃户的骚动组织的成长同步进行,后者旨
在寻求减免地租和租地使用权的保障。作为大萧条的结果,这种不断增
长的组织上的对抗将会加深并采取更为集体化的形式,最终引发了从
1930年到1932年间席卷下缅甸的沙耶山起义。不过,起义的构成要素在
十年前就已经出现了。
越南的交趾支那
在交趾支那的湄公河三角洲,“地主—佃户”关系的发展过程也遵循
了下缅甸的模式。这里也存在着市场力量不必同现存的前资本主义社会
秩序进行竞争的新开辟地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新区的开发殆尽,这里
的租佃条件变得强硬了。 [174] 地主利用其不断增长的讨价还价能力,提
高地租并废除以往所提供的服务;最重要的是,地主还把风险转嫁给佃
户,以确保自己有稳定的收入。
在这里,主要问题也不是贫穷本身,而是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和社会
保护组织的匮乏。正如下缅甸的耕者平均说来比上缅甸的吃得好、劳动
强度小,交趾支那的佃农比北部安南和东京的人口更为稠密的传统地区
的佃农吃得好、劳动强度小。因此,差别不在于佃户的平均收入方面,
而在于土地制度使得佃户承受气候和市场风险的程度上的不同。在这一
意义上说,越南南方佃农的较高收入并不能阻止农村阶级关系的爆炸性
程度的发展。
甚至早在法国人到来之前,交趾支那就一直是大土地所有者和无地
农民共居的地域。湄公河三角洲永隆省的财政官1840年致明命皇帝的报
告指出,极少数人家占有了大多数土地,而70%到80%的人口没有土
地。 [175] 法国人实行的政策进一步推动了这些新开辟地区的发展趋势,
其中包括慷慨地赋予法国公民和越南合作者以土地特许权,并且无视大
量的强占土地和颁布所有权中的腐败现象。此外,再加上小土地所有者
由于负债而不断地失去土地,到了20世纪30年代,这一政策造成了如表
5所示的极端不平等情况。
表5 1930年交趾支那土地占有的不平等 [176]
这些统计数字在各省之间大有不同。在诸如交趾支那顶端的薄寮等
新开发地区,土地占有制受到更大的扭曲,而在诸如交趾支那中部的美
裻等老区,则相应地有较多的小土地所有者。尽管存在这样的不同,无
法掩盖的事实是:交趾支那的社会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状态——大量的无
地者面对着大约8000多户组成的强大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团。而在东京,
此类大户不足500家,在安南则不到100家。 [177]
家长制从来不是这个三角洲地区地主的特质。但是,当劳动力仍然
短缺、边远地区仍然开放的时候,家长制因素是存在的。在这一时期,
对阶级关系的描述归结为由大土地所有者所代表的“半封建权威”,那时
他们常常住在自己的土地上,为自己的从属人员提供“保护”。 [178] “他
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聚集起许多佃户家庭,佃户们租种的田地少则5公
顷,多则20公顷。以大地主为放债者的佃农以及小土地所有者,形成了
大地主的真正的被保护人队伍。”
[179] 我们发现,年老的地主们怀念旧
时的日子,那时候,作为对佃户服从的报答,他们帮助佃户应付生老病
死等大事,佃户如有需要他们便提供贷款。 [180] 但我们不能夸大地主的
慷慨,他们一开始无疑是投机者。也许布罗谢诺的结论是准确的:“像
治病救人的医生有时免费分发药品一样,由于歉收而减租的地主、收养
佃户子女的地主也不乏其人。”
[181] 当然,说仁慈的地主“不乏其人”,
也意味着仁慈并非地主的典型特征。
前已论及,佃户对土地制度的主要的检验标准,就是看收成不好时
会发生什么情况。尽管租佃契约本身没有赋予佃户在此种情况下的任何
减租权利,但有证据表明,直到20年代甚至更晚些时候,地主认为满足
佃户的最低限度需要是符合其自身利益的。“地主们的普遍做法是,从
佃户们那里拿走了他们满足家庭生存需要之后所剩下的全部东西。”
[182] 把满足生存需要之外的全部剩余物都转移到地主手中的制度,其剥
削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佃户的基本需要至少构成了对收获物的首要
的要求权。地主的这种习惯做法的形成,很可能主要是由于新开辟地区
劳动力缺乏所致,尽管可以认为儒家的义务传统也可能发挥了推动作
用。
从1920年到1940年间,小土地所有者、佃户和农业工人的境况明显
吃紧。小土地所有者在生产费用、纳税和消费方面的现金需求,使之陷
入负债状况,并且常常要变卖土地。当地的大地主成了其占有少量土地
的被保护的债权人,被保护者以其仅有的土地作抵押,此之谓“有条件
的变卖”。如果小土地所有者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所抵押的田地就转归
债权人所有了,自己就成了佃户。正如Y.亨利所指出的那样:“这种
[土地占有的]集中在每次歉收之后表现得特别突出。”
[183]
到1920年,占三角洲人口大多数的佃农,目睹了地租的稳步攀升,
因所租土地的大小和肥沃程度以及承租人之间竞争程度的不同,地租额
从占全部收获物的40%升到了60%、70%之多。 [184] 地主所攫取的剩余
价值达到了以规定的租额放债获利的程度。由于大多数佃户缺乏生产和
消费资金,他们被迫在稻谷价格昂贵的播种季节贷款,而在收获季节
——稻谷价格奇低时——偿付与贷款等值的稻谷。其结果,地主的实际
利率接近200%。
由于力量平衡的改变,大多数租佃契约皆以好年头的土地产量为基
准,书面规定固定额实物地租。 [185] 当然,同在缅甸一样,所谓“好年
头”的概念,不过是专门设计出来使地租最大化的越来越空想化的数
字。在西贡附近,一个有固定地租收入的庞大的地主阶级,常常坚持索
要货币地租,以省去上市出售稻谷的花费,使自己免受稻谷市场波动的
影响。 [186]
当放债的大土地所有者受地方城镇或西贡的吸引,开始实施代理人
办法时,“宽恕”的做法——逢歉收必减租——越来越少见了。实际上,
大多数地主坚持要把土地出租给那些自己有生产资金和耕畜的付得起租
的佃户,以便减少“宽恕”的需要,从而避免拒绝“宽恕”可能激起的愤
慨。 [187]
最后,当解雇破产佃户从而有利于较有能力完租的人们时,土地使
用权的保障便衰落了。到了20世纪20年代,被解雇的佃户除非迁居城
市,就没有什么机会再成为小土地所有者了,因为此时新开辟地区可买
来耕种的土地在迅速减少。相反,他们要么同别人竞争租佃的机会,要
么就沦落为农业雇佣工人阶级的成员。类似的丧失保障问题也给雇佣工
人队伍带来打击。越来越多的工人按天或按周受雇,而不是按季或按年
受雇,其劳动工资常常以现金支付而不是以实物支付。
损害交趾支那农民的交易地位的一些经济力量,在东京和安南也起
着同样的作用。亨利对1930年之前的东京所作的研究指出:“这些地区
容易遭受旱涝等灾害从而造成农业严重减产,因而这里的地主更愿意采
取[固定地租的]租佃形式出租土地。从前,这种土地出租形式是十分
少见的。随着城市居住者——其中一些人希望拥有农村地产——的增
加,这种形式慢慢发展起来了。”
[188] 这些地方变革的方向可能是完全
相同的,但东京和安南传统的地方社会结构,对于变革具有强大得多的
抵抗力。东京和安南仍然是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的大本营,而无地者中
的多数人都是分成租佃者,他们租种村内地主而不是别的村地主的田
地,其租地使用权是有保障的。最重要的是,分成租佃的规范承认耕者
生存要求权的优先性,“遇到歉收年成,地主将全部收获物都留给佃
户”。 [189]
在东京和安南,确实也有土地占有与农村权力相结合的现象,但不
像交趾支那那么严重,也没有带来如此严重的经济不安全因素。例如,
在兴安省(东京),在20年代的连续六次粮食歉收之后,大批农民失去
了自己的土地,土地都转到了放债者手中。然而,“这些得到了大量地
产的人们,一般都把土地的原主人收为自己的分成佃户,有时还保护他
们免受佃户在农作物收成方面的风险。”
[190] 就农业工人而言,其数量
没有交趾支那的农业工人那么多,他们得到的保护却好一些。他们中的
相当一部分人是按年受雇的,“当[东京的]年度工人因工伤病时,雇
主必须负责他的食物和其他需要,必须给付工资。”
[191] 东京之所以很
少有人移居到交趾支那,上述社会保障机制实际上发挥了明显的重要作
用。尽管南方的平均收入高得多,但在20世纪20年代,很少有人愿意放
弃自己的较为安全的贫困生活而选择南方新开辟地区的冒险生活。 [192]
在那些果真到南方冒险的人们之中,大部分都是被大农场主的代理人在
地方当局的协助下强逼去服劳役的。
交趾支那的大部分地主同佃户的关系是清楚的:地主们只不过是收
租人和高利贷者,他们决然谈不上保护佃户,而是要佃户们承担粮食歉
收的全部后果。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安南和东京的地主同其分成佃户的
关系是不明确的:它依然既有保护又有剥削的因素。亨利对东京中等地
主和大地主的描述抓住了这种两重性。
这些中等地主一般都是社会名流或者是担任某种公职的人,并
常常滥用职权。他们知道如何保持自己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例如
在节假日表现得慷慨大方些,或者向全村或宗教团体赠送礼物。
[大业主中的]许多人很聪明,知道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正形象:一
方面故意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慷慨举动,另一方面又有力地镇压那
些桀骜不驯的债务人(以收杀鸡儆猴之效)。 [193]
东京的地主们并不是热心公益的一类人,但有约束作用的社会背景
使他们不得不如此。地方当局和通行的社会规范是强有力的。这里的地
主没有南方地主那样多的大片土地,殖民政权日常显示的力量也不像南
方那样无所不在。地主们最多是雇用些游民打手,供给他们大烟和酒。
但证据表明,地主们仍然认为,自己至少应当维持温和程度的地方关
系。
如果说在安南和东京,农村的阶级关系组织很难是诚实的;那么,
在交趾支那,租佃期内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情况,则激发了早期的冲突
和战争。“佃户的逃跑现象和对于收获物分配的争执都表明,[土地]
契约是强加于佃户的,是佃户们不得不忍受的东西,而不是他们自愿接
受的东西。”
[194]
像《忠告》[1928年5月11日]所报道的下述特殊事实,在逃
亡者的动机问题上,比心理学解释教给了我们更多的东西:四位佃
户袭击了金瓯的地主阳和莱先生,抢走了价值20000皮阿斯特的60
张欠条和2000皮阿斯特现金。此前一天,他们还运走了32000公斤
稻谷。 [195]
在佃户们进行反抗的同时,地主们也有相应的组织动员。为了保卫
成熟期的稻谷,他们雇用更多的看守人员;还有,例如在缅甸,地主越
来越厉害地使用作了手脚的量具来增加自己所得收获物的份额。 [196] 到
1922年,据说,为了防范土匪盗窃,交趾支那的地主都在自家的窗户上
安装了铁护栏。 [197] 用于更加明确的控制措施的投资也增加了:1919年
的治安预算为770万法郎,到了1929年,增加到了2070万法郎以上。
[198] 当然,这些仅是一些显著措施,但足以表明农村阶级关系的质的变
化。
特别是在交趾支那和下缅甸地区,保护耕者免受最坏结局打击的租
佃制度的衰落是最为明显的。虽然如此,在东南亚低洼地区的其他地
方,也可以看到同样的发展趋势。 [199] 然而,这种趋势的发展程度如
何,取决于地方社会结构的抗拒性和殖民政权在本地区的侵入程度。在
诸如上缅甸、东京、安南和爪哇之类古老王国的传统核心地区,资本主
义的土地占有方式被扭曲了,但并未彻底打破古老形式的社会保护和庇
护。然而,边远地区允许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得地主得以充分
利用权力的竞争优势——对土地的竞争和殖民地的法律制度使得他们掌
握了权力。
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与世界经济
从较为灵活分散的“地主—佃户”契约转变为直截了当的现金交易关
系的历史,同时也是东南亚地区与世界经济相融合的历史。在这种融合
最为彻底的地方,比如下缅甸和交趾支那,对依然存在的一些传统联系
的破除也就最为彻底。
如果佃户认为被骗去了惯例上的租佃曾经提供的相对的安全保障,
我们就必须认识到地主也陷入了对他提出要求的更大的经济网络。地主
可能曾经给予佃户的社会保障成了非常昂贵的奢侈品。从1870年到1925
年,土地价格莫名奇妙地飞涨,对于每公顷土地的同样多的利润来说,
投资所得的利润大大减少了。 [200] 如果土地的产量无法提高,人们就要
出售土地获利,把收入投资到别处去。 [201] 实际上,要使土地的产出更
多,就是要佃户生产得更多。由于粮食价格上涨,为佃户提供的无息稻
种贷款,使地主的货币损失更大——这些钱用到其他地方会有更大的好
处。顺便指出,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放高利贷成了交趾支那和下缅甸的
地主最有利可图的事情。“是佃户就要遭受剥削,而对种稻者的剥削必
有波动。”
[202] 一旦劳动力供应充足,地主雇用完全的季节工就没有任
何经济意义,因为此时他们可以雇用日工或计件工,从而不必承担雇工
的任何福利责任。总之,惯例上的租佃和雇佣安排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
了,地主们相应地废除了这种安排,或者在市场条件下收回这方面的成
本。地主沿着这一方向究竟行进多远,不但取决于他自己同渴求土地的
农民讨价还价的力量,而且取决于国家对于背离传统规范所激起的愤怒
反应的压制能力。
至此为止的论述可能给人们留下了这一印象:对于佃农和工人说
来,生存保障的丧失,是一个渐进缓和的变革过程。但与其相反的说法
可能更为正确:这种变革的传播是在绝大部分同世界市场相联系的一系
列强烈冲击中实现的。
歉收时安全保障安排的可靠性和价值只有在危机中才能得到充分检
验,这具有农民所努力创造的安全保障的性质。在20世纪初的大部分年
代,缅甸和越南的耕者一定明白,其保护人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日益脆弱
无力,但除非他需要坚持提出某种要求,他不知道这种脆弱无力究竟达
到何种程度。只要新开辟地区保持开放,只要劳动力不足,就有许多生
活出路,这意味着即便地主不履行保护义务,荒年也不至于造成多么大
的灾难。甚至当人口变化使得地主处于控制性地位时,保持强势的经济
也能掩盖和抑制农民失去保护所带来的全部社会影响。20年代的情况基
本上就是如此。生存保障在遭受侵蚀,但稻谷的高价、由此产生的农业
劳动所得,以及不断扩张的贸易、工业部门,有助于补偿失去保护的损
害。只是在大萧条时期,由于所有这些机会都丧失殆尽,地主的剥削角
色才非常突出。
1907年,发生了一次可以称之为小规模预演的事件。那一年,起源
于美国的信贷危机把缅甸和交趾支那的小业主卷了进去;由于先前的土
地暴涨,这些人当时已经深深地陷入了债务之中。由于切蒂亚尔(来自
印度南部的一个放债种姓)取消其贷款的抵押品赎回权,许多小土地所
有者失去了自己的土地而成了佃农。这场预演也影响到了反抗的形
式。“有人对我说,在[下缅甸]抢劫中兴起的市场,其源头可以追溯
到1905—1910年,那时土地暴涨引起的崩溃使得许多人离开了自己的土
地。”
[203] 在下缅甸从1900年到1920年期间所丧失的土地中,大多数是
在这短短几年间失去的。1908年越南发生的大规模农民抗税事件,也是
由这次信贷危机所造成的现金短缺激发起来的。
1907年的冲击,给一些人带来了巨大损害,也为1930年的动荡作了
些准备。每20公斤稻谷1929年曾经卖到1.40皮阿斯特,到了1931年仅卖
得0.72皮阿斯特,1934年则卖得0.30皮阿斯特。这些稻谷价格上的变
化,造成了土地占有净收益的巨大损失。农业的现金成本和债务负担越
大,则损失越大。在交趾支那中部的古老省份,土地净收益从1929年的
每公顷34.30皮阿斯特跌落至1934年的4.60皮阿斯特。然而,在大量吸收
贷款的外巴萨地区,净收益从1929年的每公顷33.70皮阿斯特一直跌至
1934年的1.80皮阿斯特。 [204]
危机的冲击波及社会结构的各个阶层,每一个受害者都要尽可能地
把损失转移给比自己软弱的团体或个人。由于20世纪20年代的持续繁荣
而成为债权人的大地主,实际上一夜之间突然失去了大量财产,以致自
杀事件在这个阶级中并不鲜见。 [205] 在交趾支那和下缅甸的较大的受损
害者中,自然包括负债的小土地所有者。 [206] 由于稻谷价格像从前一样
低,他们满足不了自己的债权人的要求;而在其债权人方面,他们在经
济边缘地带活动,也不能满足来自信贷金字塔上一层人对他们的要求。
在交趾支那同在下缅甸几乎同等重要的切蒂亚尔放债人,取消了抵押品
赎回权,而成为本来并不想占有的土地的所有者。1930年,他们控制了
伊洛瓦底三角洲6%的土地,而非农人员总共占有19%;1937年,他们拥
有三角洲的25%的土地,而非农人员总共控制了足足50%。 [207] 在交趾
支那,土地减少的比例几乎与此相似。对于大部分占有少量土地的农民
来说,这意味着从较为安全的生存状态被迫沦落为佃农阶级成员或者雇
佣工人。得到殖民地政府支持的紧急信贷和议定的财产授予措施援救了
许多大地主,但小土地所有者却从未得到这种信贷。 [208]
佃户们也忍受着痛苦。大多数佃户的农作物贷款都要以等值现金偿
付,而当稻谷价格暴跌时他们便偿还不起了。虽然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
去的土地,但是,当地主或债权人尽力压榨时,他们就很可能失去其全
部收获物连同其存款和耕畜。“从1930年到1931年,格外众多的佃户失
去了已经租种的土地”,加入到无地工人的行列;他们在伊洛瓦底三角
洲四处徘徊,渴望找到活干。 [209] 甚至那些依然呆在同一块地上的人,
也难以指望得到任何信贷或生存资金,去争取下一季作物的丰收。佃户
们只能依靠自己。他们的地主和债权人,远远谈不上帮助他们,而是进
一步迫使他们为了勉强生存而不顾一切地努力奋斗。
农业工人遭受的打击最为沉重。由于经济收缩,工人人数增加了,
而供其竞争的工作机会却越来越少。他们曾经在稻谷价格看好的市场的
激励下,一直耕种着勉强维持生存的土地;现在,他们的耕种工作消失
了,农业部门以外的工作也消失了。一份关于20世纪30年代初期汉达瓦
底的情况报告指出:“这个阶级的人们受苦最大,正过着勉强糊口的不
安定生活。”
[210] 根据R.桑瑟姆的统计,在交趾支那,雇工的五口之家
的平均大米消费,从1929年的800公斤下降到1938年的267公斤。此类悲
惨的统计数字足以说明问题。 [211]
最为明显的证据或许是出口数字,可以用来说明地主和债权人把沉
重的负担转嫁给佃户和工人的权力。在下缅甸和交趾支那两地,萧条时
期的大米出口量实际上增长了。尽管每个地区的种稻面积减少了,但地
主们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在国家的帮助之下,能够从农村榨取更多的
稻谷。结果是人均大米消费急剧下降。至于缅甸的情况,宾斯总结
说,“在20世纪30年代,全体居民的人均大米消费低于20世纪20年代,
但其间不存在任何社会的或职业的变化,可以使得人均大米消费的降低
成为自然的和自愿的现象。”
[212] 他的关于全缅甸的统计数字表明,平
均大米消费的降低幅度超过了10%,而下缅甸的降低幅度更为严重。越
南的情况也是如此,大部分统计数字表明,那里的大米消费的恶化程度
是交趾支那最为严重的。 [213]
至少在交趾支那和下缅甸,事实上的饥饿情况是不多见的。通过尽
量缩减开支,比如由吃米饭改为吃不太喜欢的食物,通过拒付地租以及
尽量多拿些收获物,大多数人活了下来。事实上,从动物所需的卡路里
摄入量方面说来,下缅甸和交趾支那的耕者或许比上缅甸、安南和东京
的同胞们要好得多。然而,在湄公河和伊洛瓦底三角洲,佃户和地主之
间的交换平衡已经变得明显地有利于地主;特别严重的是,由于20年的
结构变革而遭到削弱的对佃户的基本需要的满足——通过减免地租或者
提供自由的信贷,现在又受到致命的打击。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安南的
农民所遇到的生存问题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但那里的问题主要是税
收问题,而不是农村阶级关系的大规模恶化问题。
对于这种在生存安全方面的冲击,农民们尽其所能地进行了反抗。
在交趾支那,他们拒绝支付对于自己的已被缩减了的资源的任何索
要。“拒绝支付的真实精神席卷整个交趾支那乡村。因为处于危机时
期,人们不再还债、纳税了。”
[214] 佃户们只支付自己愿意支付的东西
或者什么都不予支付。有时候,他们拒绝支付的理由是正在危机阶段,
同时基于这一事实,即土地在某种程度上是被人通过合法的骗局、殖民
地补助金或者拖欠贷款等手段,从他们那里偷走的。至于偿付某些东西
的人们,他们常常是在留下了维持家庭成员和牲畜的生存所需、付清下
一季农作物的成本开销之后,将剩余收获物的一半交给地主。 [215] “生
存需要优先于对收获物的其他任何勒索”,这一普遍信念在这里得到了
再清楚不过的表达。
20世纪30年代初期,人们目睹了早先的土地制度所提供的经济保障
的少量残余如何被剥夺殆尽。古老的土地制度决不是一种空想,并且必
然地提供了较大的安全感。“只要年老的地主们还活着,他们就要保持
父辈的传统,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死去。他们的子孙后代不再遵循其
古老的家族制习俗了;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忽视了自己的义务。”
[216] 在萧条期尔虞我诈的金融界,地主们抓住一切机会,捞回在出租土
地中所蒙受的损失。“他们对佃户施加的压力达到了最大程度。”“他们
的行为否定了自己所宣称的同佃户的团结一致,否定了切实可行的双方
利益的互补。”
[217] 这里的重要问题在于,土地制度已经失去了对待佃
户的灵活性,因而失去了道义基础。地主要求佃户服从的脆弱主张一直
依赖于对社会公正的最低要求的满足,即为佃户提供生存保护。一旦这
种保护消失了,那么,自愿服从的最后残余也就不见了。收租、收税或
者解雇不顺从的佃户,都需要具有不断增长的强制手段。老佃户同新雇
来取而代之的新佃户相互争斗。当地主废除租佃关系时,佃户和劳工除
了举行正式的诉苦和抗议集会,还采取行动强占土地,拒绝离开。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