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古鲁提到了有关这方面的一个有趣的部分例外:常常位于不同地区的姐妹城市,借助于
传统的安排,保证相互给予帮助。至于这种制度是否普遍或有效,却没有任何说明。Y.亨利提
到了另一个极端情况:东京有个村庄,实际上没有一点本村的耕地,其村民全部是邻村耕地的
分成租种的佃农。参见古鲁:《东京三角洲的农民》,第1卷,第306页;亨利:《印度支那的
农业经济》,第113页。失去其保护力量的宗族必然走向衰落,这一点可由下述常见现象得到证
明:一个扩展起来的家族要想接近自己的理想,只有依靠那些相对富裕的家族,这些富裕家族
的财产增强了他们保留下来的作为惯例的权力。S.派克在对泰国中部平原地区的卓越研究中证
实,一个强有力宗族的成员资格是同对土地的占有密切联系着的,而非成员则不占有土地。
《中部平原地区泰人社会的后农民村落》,未出版手稿,第7页。
[135] A.杜马雷斯特:《社会阶级的形成》(里昂,1935),第206页。
[136] 关于中国这种现象之重要性的简略而富有启发意义的论述,见费孝通:《中国的贵族:
城乡关系论集》(芝加哥,1953,英文版),第116—118页。